努力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流浪儿童救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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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乞讨救助工作制度

流浪乞讨救助工作制度

流浪乞讨救助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救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流浪乞讨人员,是指生活无着、流浪街头、乞讨为生的人员,包括因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被偷被骗等原因陷入困境的人员。

第三条流浪乞讨救助工作应当坚持自愿、无偿、及时、有效的原则,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基本生活保障和人文关怀。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流浪乞讨救助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流浪乞讨救助管理体制,保障流浪乞讨救助工作所需经费。

第五条民政部门是流浪乞讨救助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流浪乞讨救助政策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二、救助机构与职责第六条设立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站,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救助管理站应当设立固定的救助场所,并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服务。

第七条救助管理站的职责:(一)开展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及时发现、接收和救助流浪乞讨人员;(二)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住所、食物、衣物、医疗等基本生活保障;(三)帮助流浪乞讨人员解决户籍、就业、教育等问题;(四)协助流浪乞讨人员寻找亲属、亲友,帮助其返回原籍;(五)对无法查明身份的流浪乞讨人员,协助其办理身份证明,并送交指定机构安置;(六)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档案,实行信息化管理;(七)定期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引导其自尊、自爱、自强。

第八条救助管理站应当设立值班制度,保证救助电话24小时畅通,及时响应流浪乞讨人员的求助。

三、救助措施与流程第九条救助管理站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包括开展街面巡查、接收群众举报等。

第十条救助管理站对发现的流浪乞讨人员,应当立即进行现场评估,了解其生活状况、健康状况、心理状况等,并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救助措施。

第十一条救助管理站应当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以下救助服务:(一)临时住所;(二)食物、衣物;(三)医疗救治;(四)心理咨询;(五)协助解决户籍、就业、教育等问题;(六)其他必要的救助服务。

儿童救助制度

儿童救助制度

儿童救助制度儿童是祖国的未来,也是社会的希望。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儿童面临着生活困境和危险。

为了保护这些弱势儿童,我国建立了完善的儿童救助制度。

首先,我国通过法律和政策为儿童提供了法律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儿童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国家保护儿童的权利,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

这个法律的实施,为儿童救助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其次,我国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儿童救助网络。

这个网络包括政府、社会机构、非营利组织和社区等多个方面,形成了一个全方位的儿童救助体系。

政府在救助儿童问题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设立了各种社会福利机构和相关部门,提供儿童临时救助、庇护救助、救助教育等服务。

非营利组织和社会机构也积极参与到儿童救助工作中,开展了各种项目和活动,为弱势儿童提供帮助和支持。

社区居民也积极参与到儿童救助中,做好对身边困难儿童的援助工作。

再次,我国还建立和不断完善了儿童福利制度。

在这个制度中,儿童享受到了社会保障的各项福利待遇,包括医疗保障、教育保障、生活保障等。

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为贫困儿童提供免费医疗服务和教育资助。

同时,社会力量也积极参与到儿童福利事业中,捐款捐物,支持儿童福利活动。

最后,我国重视预防工作,努力减少儿童救助的需求。

这包括加强对家庭的扶持帮助,提供家庭教育、心理咨询等服务,帮助家庭解决困难,保护儿童的权益。

同时,加强对儿童权益的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对儿童救助问题的关注度,减少儿童的伤害和危险。

总的来说,我国的儿童救助制度是一个完善的体系,充分保障了儿童的权益和福利。

政府、社会机构、非营利组织和社区等多方面的参与,使儿童救助工作更加全面和有效。

这个制度不仅保护了那些需要帮助的儿童,也教育了社会的每一个人,提高了人们对儿童权益的关注度和保护意识。

相信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我国的儿童救助制度会越来越完善,我们的儿童会在一个更加安全、健康、幸福的环境中成长。

流浪救助条例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条例

流浪救助条例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条例

流浪救助条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条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流浪、乞讨人员(以下简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行救助。

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是指离家在外,无亲友投靠,正在或者即将处于流浪乞讨状态,自身无力解决食宿的人员。

第三条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坚持自愿求助、无偿救助、教育预防的原则。

对流浪未成年人实行主动的保护性救助。

第四条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公安、司法、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交通运输、铁道、卫生、城市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等救助管理机构,承担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具体工作。

救助管理机构应当设置在交通便利的城市中心区域,确保及时有效实施救助管理。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和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据实结算。

国务院民政部门应当建立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信息系统,与公安人口管理等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第七条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提供捐助和服务。

第二章街面救助管理第九条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可以向救助管理机构求助。

救助管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应当公开。

人员密集公共区域应当设置救助管理机构引导标志。

第十条公安机关和其他有街面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当告知并劝导其向救助管理机构求助。

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应当引导护送到救助管理机构,并与救助管理机构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对危重病人、传染病人、疑似精神病人,应当直接护送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救治或者通知紧急救护机构予以救治。

第十一条接收流浪乞讨人员的医疗机构和紧急救护机构,应当按照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及时开展救治工作。

我国流浪儿童的社会政策探析

我国流浪儿童的社会政策探析

我国流浪儿童的社会政策探析摘要:以近年来政府针对日益严重的流浪儿童问题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切入点,关注我国流浪儿童的现状,分析流浪儿童产生的原因,并提出了救助流浪儿童的四点对策。

关键词:流浪儿童;政策发展;救助策略中图分类号:c913.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 (2012)32-0216-02一、我国流浪儿童的现状一般将我国城市流浪儿童定义为18岁以下、离开家人或监护人而在外游荡超过24小时且无可靠生存保障并最终陷入困境的人。

据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抽样调查推算,我国每年流浪儿童约有100万—150万人,而据民政部门统计,每年仅有15万人次流浪儿童得到救助,救助形势十分严竣[1] 。

从性别上看:流浪儿童中男性约占70%,约有10.5万人;女性约占30%,约有4.5万人。

从来源上看:来自农村的约占83%,来自城镇的占17%。

从教育程度上看:文盲占20%,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占65%,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15%。

从年龄分布上看:7岁以下的占10%,8—12岁的占23%,13—15岁的占63%,16—18岁的占4%。

流浪儿童的主要流出地是湖南、四川、河南、山东、安徽、贵州、广西、云南、新疆等省份[2] 。

二、我国流浪儿童产生的原因1.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儿童被不法分子诱拐,常年从事偷窃、乞讨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我国贫富差距已经超出国际警戒线,而且有持续增长的趋势。

东部起步早,经济发展水平高;中西部起步较晚,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城市发展水平明显高于农村。

我国流浪儿童大多来自农村中的贫困家庭,他们因为生活困难而不得不外出打工赚钱。

由于他们自身的能力不足和缺乏足够的保障,容易沦为流浪儿童。

另外,我国每年有大量的儿童被社会上的犯罪分子诱拐,其中一些人被职业乞丐或违法组织所控制,成为犯罪分子谋取私利的工具。

2.家庭功能失调,学习适应不良。

不良的家庭结构、家庭环境恶劣、家庭成员关系紧张、家长对儿童施加过大的压力、家庭照顾不周、父爱母爱的缺失、家长对儿童的忽视甚至虐待,使得儿童无法在家庭中正常学习、生活,致使儿童离家出走,成为流浪儿童。

孤儿救助政策与法规介绍

孤儿救助政策与法规介绍

孤儿救助政策与法规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孤儿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

为了保障孤儿的生存、发展权益,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关的救助政策与法规。

本文将对孤儿救助政策与法规进行介绍,以便更好地了解和应用这些政策与法规,从而保障孤儿的权益。

一、国际孤儿救助政策与法规1.《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是国际上最具权威性、最全面的儿童权利保障文件,也对孤儿的权益保护提出了明确要求。

根据该公约的规定,各国应为孤儿提供基本的福利和援助,确保他们享有与其他儿童相同的待遇。

2.《国际儿童劳工最低年龄公约》孤儿救助政策与法规也涉及到儿童劳工问题。

《国际儿童劳工最低年龄公约》规定禁止使用未满15周岁的儿童从事有害劳动。

这一公约保障了孤儿不被迫从事过重劳动,确保他们的健康与发展。

二、中国孤儿救助政策与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收养法》为孤儿的救助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该法明确规定了收养关系的建立和终止程序,保护了孤儿的权益,为他们提供了安定的家庭环境。

2.孤儿保障制度中国政府通过建立完善的孤儿保障制度,为孤儿提供了全方位的保护。

具体措施包括为孤儿提供生活费、教育费用、医疗保障等,并建立了孤儿救助机构,提供保育、教育等服务。

三、孤儿救助政策与法规的意义1.保护孤儿的合法权益孤儿救助政策与法规的重要意义在于保障孤儿的合法权益。

这包括了对孤儿财产的保护、基本生活权益的保障以及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支持,确保孤儿能够享有与其他儿童相同的待遇。

2.帮助孤儿获取良好的成长环境孤儿救助政策与法规能够协助孤儿融入社会,获取良好的成长环境。

这些政策和法规不仅提供了经济援助,还为孤儿提供了教育、培训等发展机会,促使他们获得良好的教育和人生发展。

3.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孤儿救助政策与法规的实施对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

通过为孤儿提供必要的生活和教育保障,减轻了贫困家庭的负担,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避免了因孤儿问题引起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流浪儿童的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机制

流浪儿童的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机制

监护是为了监督和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而设置的一项民事法律制度。

从某种意义理解,流浪儿童的产生,是“监护缺位”的直接后果。

这里所说的“监护缺位”,包括监护人未尽或未能尽好监护责任;或者监护人虽有责任心但没有能力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根本没有监护人或事实上没有监护人等情况。

由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尚处于成长发展阶段,需要家庭、社会的细致呵护。

因此,完善的监护法律制度对儿童的健康成长、最大限度的减少流浪儿童的产生具有重大意义。

所谓国家公法监护,是指国家通过社区这一机构对该社区中的未成年人提供保护的一种制度,是由国家监督监护人对被监护人提供保护的制度。

这种制度更适应我国目前的社会状况,同时有必要对监护人的监护报酬做出规定,可从被监护人的财产中支付,被监护人无财产的,由国家支付。

在监护有偿的理论下,监护人将能更好的履行职责。

我国法律对监护行为没有有效的监督与责任追究机制。

监护人的监护行为千差万别,其具体实现情况如何直接影响未成年人的成长与权益。

未成年人因无完全行为能力,无法通过自己的行为保护其合法权益,对监护人的失职行为与侵权行为更是难以反抗,因此来自外部的对监护行为的监督机制就成为必要。

但我国法律对监护的监督规定却极不完善,只有《民法通则》第18条对监护人的监护职责规定了原则性的要求和侵权责任,既没有规定明确的监督主体,也没有具体的监督标准,侵权责任也仅仅限于赔偿损失,而没有规定具体的惩戒措施。

对监护行为缺少监督及惩戒是当前许多监护人疏于监护、监护不力或侵犯被监护人权益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导致很多未成年人辍学、离家出走、流浪乞讨甚至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

监护制度的完善是从源头防止未成年人流浪街头现象发生,而流浪儿童社会救助制度则属于对那些已经流浪社会的未成年人的补救措施。

我国目前社会上救助流浪儿童的机构主要有三种,一是民政部门主办的流浪人员救助站;二是个人或社会办的孤儿院;三是政府出资办的少年儿童保护中心。

中国流浪儿童社会救助现状和优化措施

中国流浪儿童社会救助现状和优化措施

中国流浪儿童社会救助现状和优化措施中国流浪儿童社会救助现状和优化措施本文关键词:中国,社会救助,现状,流浪,优化中国流浪儿童社会救助现状和优化措施本文简介:摘要:随着我国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流浪儿童社会救助问题成为当下政府及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但由于资金、人力等方面的短缺使流浪儿童无法得以真正的回归,社会救助也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当前出现的诸多难题使找到相应的解决方案刻不容缓。

流浪儿童救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给予高度重视并联手做中国流浪儿童社会救助现状和优化措施本文内容:摘要:随着我国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 流浪儿童社会救助问题成为当下政府及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但由于资金、人力等方面的短缺使流浪儿童无法得以真正的回归, 社会救助也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 当前出现的诸多难题使找到相应的解决方案刻不容缓。

流浪儿童救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需要全社会给予高度重视并联手做出努力, 故本文通过对1990年至20xx年间我国出台的有关流浪儿童救助保护的政策的研究及对我国流浪儿童社会救助现状的分析, 深入研究了我国在流浪儿童社会救助方面的问题及其原因, 随即从我国法律、政策以及多元化救助体系 (政府、NGO和社区救助) 等多个领域进行了仔细研究以得出实效性的对策, 力求以此为我国的流浪儿童社会救助献出一份力量。

这不仅对践行我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重要意义, 而且有利于进一步实现我国在20xx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关键词:流浪儿童; 社会救助;改革开放以来, 农民工进城以及人口迁徙等情况的增加, 使其子女被动成为留守儿童或流动儿童, 这在一定程度导致了流浪儿童数量的增加。

另外, 经济贫困、社会不法分子的诱拐等多种因素导致流浪儿童现象的产生。

流浪儿童问题日渐凸显, 逐渐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据民政部门统计, 全世界共有1000万流浪儿童, 我国大概是100万---150万。

关于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赣政办发�6�72011�6�8 号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各镇人民政府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日2 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规范化建设促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的通知》民发�6�72009�6�8102号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6�72011�6�839号的规定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以人为本”为工作原则以保障流浪未成人合法权益为出发点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文件精神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积极开展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行动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严格领导责任制和部门分工负责制深入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准确掌握本地流浪未成年人的底数和基本情况。

严厉打击拐骗、操纵流浪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破获重大案件摧毁犯罪团伙有效遏制拐骗、操纵流浪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有针对性地开展文化、道德、法律教育培训和心理疏导提高流浪未成年人的基本素质使其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有用之才。

二、组织机构为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工作有效开展成立赣榆县流浪未成年 3 人救助保护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三、相关部门职责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事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和社会稳定涉及各镇及相关部门。

各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发生的流浪未成年人按照属地管理、就近救助的原则要依据相关救助程序实施第一时间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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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了宣 传 牡 丹 文 化 , 菏 泽
已经 召 开 了 20 届 牡 丹 花 会 ( 牡 丹 节 ) , 取
1 政 府 应 该设 专 门 管理 机 构
菏 泽当地 的政府对 木瓜的发展 是非
常 重视 的 但 这 种 重 视 与 日益 发 展 的 木
近年来 ,我们 相继 开发出 了木瓜酒 木瓜糕 点 木瓜 醋 木 瓜美 容产 品 , 并且 深 受 市 场欢 迎 能有待于开发 但 是 , 木瓜 仍 然有 很 多功 比如 菏 泽 木 瓜 很 香 , 可 以
数达 2 78 亿 .
儿童作 为我 国人 口的重要
然而 ,
组成部分 , 一直是社 会发展 中备受关注 的群体 和各类 社会政 策的倾斜面 在一 些 大 城 市 儿 童享 受 到 良好 的近 似 溺爱 的各 类福 利 时 , 另一 些儿 童群 体 却连 基本的生 活权利都 无法保 障 其中 的一个突 出代表即是流浪儿童 20 0 年 , 4 国务院妇女儿 童工作委 员会办公室 等单 位抽取 北京 上海 杭州 等九城市样 本进
由于菏 泽 木 瓜 属 于 稀 少 的 乡 土树 到 外 省市
这是菏泽木 瓜种植 的主要力量
菏 泽有 很多 中小 型 的 民营木 瓜 园 , 它集种 政 府应该 设立专 门基金奖
推介旅 游做调查 时发现 , 许 多普通公众 只知道菏泽牡丹 , 并不知道菏泽木瓜
立菏泽木瓜节 得 了很 好 的 效 果 设 立菏 泽 木 瓜 节 能 引 起 全 市 人 民在 思想 上的重视 , 使 人们对 木瓜的热情 集 中展 现 出来 , 为大 发 展 营 造 良好 的 氛 围
M ]. 瓜 出 版 传 媒 凤
管 理 , 完 善配 套设施 , 打造 一个 集 观光
科研艺术创作为一体的高标准示范园
( 作 者 系 山 东省 菏 泽 学 院 初 等 教 育
系副 教 授 )
责 任 编 辑 /史 明


二 01年8期半 总48期 碑 , :2 1 第 下月 第 8
家践
拐索
团伙或个 人拐骗 至异地强 迫其进行行乞
法生存 的条件 下跟随成 年人来 到城市 乞
讨流浪 人 为因素是 流浪儿童 产生 的另
和人 为因素两个方 面
从社 会经济方 面
看 , 贫困和资源配 置不均匀 是包括流 浪 儿童在 内的流浪人 口产生 的根源 从杭
一个影响 因素 , 也是受社 会政策 和观念 影响最大的一个因素 近年来 , 我 国的儿 童拐卖行为屡 见不鲜 一些儿 童被犯罪
粼 咫必 翎溉袱熟 忽
杏 绷羚奢旗藻摹攀鬓鑫彭黝馨酬酬撇
五种 乡土文学艺术来看待 因此 , 我们说 菏泽 木瓜文化 丰富 了相 关的文学艺 术的 内涵 里 这也使得画家的笔下 诗人的行间 作 家的文 章里更多地 出现 了菏 泽木
二 菏 泽 木瓜 文化 发 展 的障 碍 及破 解
种 , 她 还 远远 没 被 人 们 所 认 识
这类情况而言 , 家庭和社会不仅没有承担 其本应承担的对儿童的保护责任 , 反而共 同作用并导致了儿童走上 了流浪的道路 ,
这显 然 是 十分 错 误 的行 为 因而 在 实 际救 助 流浪 儿 童 的 过 程 中 , 一 方 面 应 当加 强 社
合起来 , 明确各部 门的责任 区分 , 在共 同
努力解 决各 自部 门的重点 问题 的同时加
杭州市救助管理站救助总人数 的 17 3% . H . 和 8 3% , 而这三个省份也恰好 我国 2% .
收人低 下 人 多 地 少且 资 源 分 配 不 均 匀
示 :截 至 20 8 年 底 , 中 国 0 一 岁 儿 童 总 0 8 1
心理 和生理都不 成熟 的情 况下颠 沛流离
度 日, 流浪儿童 显然不能得 到正常 的生 存 和发展机会 对这样一个 缺乏 自我保
救助体 系的不健全 当前关 于我国流浪 乞讨人员 的救助
童 , 不是 要施舍 , 而是要 报警 , 公 安机 关
寻找寄养家 庭
而对 于受拐骗 的流浪儿
会迅 速出警 , 查明其幕后操纵 者 , 依法 处 置 确属流落街 头的儿童 , 由民政部门救
童 , 在救助他 们的 同时 更要加 大力 度打
击背后操纵 流浪儿童谋取 暴利 的利 益集 团 , 从根本 上减少 和杜绝拐骗流 浪儿童 非法牟 利的现象
资 粥睡 事赞拳鑫攀戮寒 戴翩铆i 聪谴 掣髦鬓摹 暴髯摹戮 珊 爵 端
护能 力的群体来 说 , 只有社 会的帮助 才 能 引导他们走 向健康发展的道路 流浪儿童救助制度哑待建立
我 国流浪儿 童的产生 源于社会经 济
的省份
儿童在缺乏社 会保障 的情况下
因此 ,
则 无 法 独立 , 因 而 有 一 部 分 的 儿 童 在 无
炎 凉血 防癌等功效 ,这方 面也是空 白
菏泽是农业 大市 , 土地广裹 , 总面积 1223 6 平 方 公 里 木 瓜 种 植 分 布 于 全 市 的
二 区 八县 , 种 植 上 具 有 分 散 性 ;各 县 区 的
一 个 部 门 所 能 解 决 的 , 应 该 有 当地 政 府 设 立一 个 专 门 的 管 理 机 构 来 管 理 这 些 事 务 这 可 以借 鉴 政 府 对 牡 丹 文 化 的 管 理 在管理 牡丹文 化方面 , 菏 泽市政府 设立
儿 童产 生 的 重要 原 因是 经济 的极 端 落 后 , 资源分配的极度不均 这一社会背景
流浪儿 童这一特殊 群体 , 我国依 旧没 有 出台全国性 的专项 办法 事实上 , 早 在
导致 了落 后地 区的某 些贫困家庭 中的父
20 5 年 , 我 国相关部 门就已提出 将研 究 0
母带着孩子乞讨或是强迫孩子乞讨 对于
3 建设 大型 国 营木瓜 观光 园, 奖励 民 营 木瓜 园
植 宣传 保护 和示 范于一 体 , 具有 很好 的带头作用
励 这 些 中小 木 瓜 园 , 以 激 励 他 们 保 护 好 古树 , 并 发 挥 好 传 帮 带 的 作 用
4 加大相关产品的开发力度

瓜 的影 子
此 , 有必要借 鉴宣传牡丹 文化 的做法 , 设
收容需 要 民政 部门的努 力 , 而建立 长效 的保护流浪儿 童的社会救 助制度则是 社 会保 障部门 的责任和义 务, 对于受拐 骗 J L 童的解救则需 要公安部 门和其他政 府
在 于将 对流浪人员 的 收容遣送 转 向了
救助 , 将街头 流浪者 当作需要救 助的 群 体 , 对这一群体 由社会 控制转 向了社 会 治理 救 助管理办 法 的出 台在根 本

我们的 目标是禁绝儿童乞讨
禁止
儿 童行乞亮明 了这样 一个观点 : 解救 流
浪儿 童 , 需要依靠 规范的社会救 助制度 , 而非 简单 的个人善心 这一观念完全 不
四 联合保护 : 多部门共同参与
对流浪 儿童的救助需 要多部 门的共 同参与 比如说 , 对于流浪儿童的救济与
同于我 国传 统的救助观 念 , 而观念 的转 变需要社会各界 的宣传和共同努力
实 践
拐 案
荔凳霸 盆 委 赢疆国 的 情
. 付 曦
曰 u 1 年 .民政 部等部 门共 同发 布的 中国儿童福利政策报告 2 0 1 显 1
行调 查后得 出结 论 : 全 国每年存在 的流
浪 儿童人数在 10 万至 15 万之间 0 0 在
州市救 助站的数据看 , 安徽 河 南和 贵州
是受救助 人员最多 的三个省份 , 分 别占
会对 于儿童特别是 贫困儿童 以及 其家庭
的保 护 , 保 证 贫 困 儿 童 的正 常 生 活 , 另 一
我们应 当注意到美 国

英 国等 国家几乎
第三 , 救助
没有类似 我国 的流 浪儿童 问题 尖锐的情 在探 索适合我 国国情 的流浪儿童救
对 于我 国流 浪儿童 的
方面也要 加强对经 济落后地 区的观念宣 传和引导 , 避免 由家 长的错误观念 导致 的儿童流浪行乞现象的产生
瓜 文化 有很多脱 节 比如说 明朝 时期的 木 瓜 王 能 否 销 往 外 地 , 木 瓜 新 品种 的 开 发保 护 , 菏 泽木瓜相 关产业 的设 计规划 , 菏泽 木瓜对外 的品牌宣 传等等 这 些诸
多事 关 全 局 性 的 问 题 不 是 一 家 一 户 或 者
制作 香料 香水 , 可惜 ,现 在这 方 面仍 然 是 空 白 又如 木 瓜 果 可 以 制 作 木 瓜 茶 这 种茶不 仅清香 , 而且具有降脂 治疗 咽
或偷窃犯 罪等活动 , 成为他们 违法套取 利益的工具 在一些贫 困地 区, 更 让人惊 讶 的情况是 有些儿童竟 是被父 母的一纸 协议 卖 或 租 给他 人 , 父母 主动 把孩 子送上 了流 浪行乞 的道 路 而 在社会经 济 因素和人 为因素之外 , 使得 流浪儿童 长期流浪 的主要原 因则 是我 国流浪儿童
制定 流浪儿 童救助保 护办法
, 但时 至

今 日, 我国流浪儿 童的救 助工作依然 面 临缺乏专 门法律和政 策依据 的困境
强部 门间的联合 和协作 , 形 成保护流浪 儿童 建立完善 的流浪儿童救 助体系 的
在我 国流 浪儿 童 问题突 出 的同时 , 规范机制
了相应 法律法规的 缺失问题之 外 , 我 国 流 浪 儿 童 的救 济 还 面 临着 以下 几类 问 题 :第一 , 流浪儿童 的身份难 以认定 二 , 救助 的责任 主体 不明确 的资金相对 缺乏 第
管理办法 主要是 20 3 年 出台的 城 市生 0 活无着落流浪 乞讨人员救 助管理办 法 , 这一办法相 对于 1 82 年的 城市流 浪乞 9 讨 人员收容遣送 办法 而言突 出的进 步

源 头治 理 :
家庭与社会协作
儿童 的健 康发展很 大程 度上依赖 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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