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佐厂房监理合同
厂房监理合同协议书

厂房监理合同协议书这是小编精心编写的合同文档,其中清晰明确的阐述了合同的各项重要内容与条款,请基于您自己的需求,在此基础上再修改以得到最终合同版本,谢谢!厂房监理合同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计划建设厂房,为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甲方聘请乙方作为厂房监理单位,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一、监理范围乙方负责对甲方厂房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包括施工方案的合理性、施工进度的合规性、工程质量的符合性以及安全生产的规范性。
二、监理职责1. 乙方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达到预期目标。
2. 乙方应安排具备相应资格的监理人员到现场进行监理,并对监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 乙方应制定详细的监理计划和监理报告,及时向甲方报告工程进度、质量及安全生产等情况。
4. 乙方应在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问题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并跟踪整改情况的落实。
三、监理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监理期限为厂房建设项目实际施工期限。
四、合同费用1.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监理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
2. 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合同费用。
五、违约责任1. 乙方未按照约定履行监理职责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 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合同费用的,乙方有权拒绝继续提供监理服务,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年】年【月】月【日】日请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填写相应的内容,并在修改后得到最终合同版本。
厂房监工合同范本3篇

厂房监工合同范本3篇篇一厂房监工合同范本鉴于甲方委托乙方对厂房建设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为确保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权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1.1 乙方作为甲方厂房建设项目的监工,负责对整个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按照甲方的要求和标准顺利进行。
名词解释:1.1.1 监工:指乙方在本合同中承担的监督和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成本等方面的监管。
二、合同期限2.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个月。
三、监工职责3.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全面负责厂房建设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具体职责如下:3.1.1 制定项目进度计划,并按计划推进工程进度;3.1.2 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巡查,确保施工现场的秩序和安全;3.1.3 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进行跟踪和督促整改;3.1.4 对施工现场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合理调配,确保项目顺利进行;3.1.5 定期向甲方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沟通和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3.1.6 协调甲方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各方的关系,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
名词解释:3.1.1 项目进度计划:指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制定的,明确项目各阶段工作时间、任务和目标的计划。
四、监工权限4.1.1 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监督和检查;4.1.2 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4.1.3 对施工现场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合理调配;4.1.4 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汇报,并提出合理建议。
五、费用及支付5.1.1 按月支付,每月支付监工费用人民币____元;5.1.2 项目完成后,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甲方有权给予乙方一定的奖金。
六、违约责任6.1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金额的____%。
七、争议解决7.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宿迁厂房工程监理合同书

宿迁厂房工程监理合同书宿迁厂房工程监理合同书。
甲方(监理单位),__________(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被监理单位),__________(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宿迁厂房工程的监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__________。
1.2 项目地点,__________。
1.3 项目概况,__________。
1.4 工程内容,__________。
1.5 工程造价,__________万元。
第二条监理范围。
2.1 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工程施工过程的全程监督、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合规性。
2.2 监理范围还包括对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施工方案等文件的审查和确认。
第三条监理报酬。
3.1 甲方监理报酬为__________万元,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
3.2 如工程延期或发生其他额外监理工作,乙方应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标准支付额外监理费用。
第四条监理责任。
4.1 甲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理规范,认真履行监理职责,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4.2 乙方应配合甲方的监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和协助。
第五条合同变更。
5.1 如有必要修改本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5.2 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应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2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本合同,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第七条合同解除。
7.1 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的,应签订书面解除协议。
7.2 解除协议签订后,双方不再具有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厂房监工合同范本

厂房监工合同范本鉴于甲方拟聘请乙方担任厂房监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主体1.1 甲方:指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承担合同约定义务,享有合同约定权利的当事人。
1.2 乙方:指具有合法资格,具备厂房监工能力,承担合同约定义务,享有合同约定权利的当事人。
二、合同标的2.1 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厂房监工,负责甲方厂房的日常管理与监督工作。
三、合同期限3.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四、监工职责4.1.1 负责厂房的安全、生产、设备、物料等方面的日常监督与管理;4.1.2 对厂房内的作业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培训,确保作业人员遵守操作规程;4.1.3 负责对厂房内的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4.1.4 对厂房内的物料进行管理,确保物料合理使用,减少浪费;4.1.5 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及时反映问题,提出改进措施;4.1.6 完成甲方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监工报酬5.1 乙方报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奖金等组成,具体金额如下:5.1.1 基本工资:人民币____元/月;5.1.2 岗位工资:人民币____元/月;5.1.3 绩效奖金:根据乙方工作表现,按照甲方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六、合同解除与终止6.1 在合同期限内,如乙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6.2 在合同期限内,如甲方因经营需要,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6.3 合同期满后,如双方同意续签,应签订新的合同。
否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七、保密与竞业限制7.1 乙方在合同期限内及合同终止后两年内,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客户资料等保密信息;7.2 乙方在合同期限内及合同终止后两年内,不得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担任监工或类似职务。
八、争议解决8.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宿迁厂房工程监理合同范本

宿迁厂房工程监理合同范本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为了规范宿迁厂房工程监理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厂房工程进行监理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一、监理范围1.1 本合同的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厂房工程的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
二、监理义务2.1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监理规范,对甲方厂房工程进行全程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
2.2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的工程监理计划和工作要求,履行监理职责,及时向甲方汇报工程进展情况。
2.3 乙方应当及时发现工程施工中存在的质量、安全等问题,并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3.1 甲方应当按时足额支付监理费用,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2 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质量标准要求,保障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4.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工程监理所需的相关资料和信息,并有权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实地检查和监理。
4.2 乙方有权对工程施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甲方及时整改。
五、违约责任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5.2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监理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甲方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争议解决6.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七、其他事项7.1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7.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
厂房工程监理合同范本

厂房工程监理合同范本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乙方(监理方):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厂房工程监理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监理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3.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4.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5. 工程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6. 工程工期: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监理范围与内容1. 乙方负责对本工程的施工质量、进度、投资进行监督和管理。
2. 乙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工程监理规范和标准,对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理。
3. 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工程质量检查、安全生产监督、工程进度控制、工程变更管理、工程验收等。
第三条监理期限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第四条监理费用及支付方式1. 监理费用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
2. 支付方式:- 预付款:合同签订后________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监理费用的______________%作为预付款。
- 进度款:根据工程进度,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监理费用的相应比例。
- 最终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_______天内,甲方支付剩余监理费用。
第五条双方权利与义务1. 甲方权利与义务:- 按时支付监理费用。
- 提供必要的工程资料和工作条件。
- 协助乙方开展监理工作。
2. 乙方权利与义务:- 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监理服务。
- 遵守职业道德,公正、独立地执行监理任务。
- 定期向甲方报告监理工作进展。
第六条违约责任1. 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监理费用,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逾期支付金额×逾期天数×______________%。
厂房监工合同范本

厂房监工合同范本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监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监工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3.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4.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监工范围和职责1. 乙方负责对甲方的厂房建设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督,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安全管理等。
2. 乙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甲方的要求,对工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符合规定要求。
3. 乙方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工程,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4.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并提供相关的监工报告。
三、监工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四、监工费用及支付方式1. 甲方按照工程总造价的_____%向乙方支付监工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元整)。
2. 甲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个工作日内,将监工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 乙方应在收到监工费用后,及时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
五、双方权利和义务1. 双方应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工程的监工工作。
2.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监工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工程相关的图纸、资料等。
3. 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与工程有关的信息。
4.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厂房监工合同范本

厂房监工合同范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厂房建设或生产管理的主体,乙方具备相应的监工资质和经验,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正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厂房监工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一、合同条款1.1 工作内容乙方作为甲方的监工,负责对厂房建设或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确保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1)监督施工队伍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2)检查施工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3)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甲方并采取整改措施;(4)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确保工程进度;(5)监督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工艺流程,确保产品质量;(6)对生产安全进行监督,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1.2 工作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个月/年。
如双方同意延长合同期限,应书面签订补充协议。
1.3 工作报酬(1)乙方作为监工的报酬为人民币____元/月(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甲方按月支付;(2)乙方在合同期间因公出差产生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3)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和贡献,有权给予乙方奖金。
1.4 工作时间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工作时间规定,按时到岗,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1.5 保密条款乙方在合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对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客户信息等予以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二、违约责任2.1 甲方违约(1)甲方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报酬的,应按乙方应得报酬的__%支付违约金;(2)甲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乙方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甲方应承担乙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2.2 乙方违约(1)乙方未按照约定履行监工职责,导致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出现问题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乙方违反保密条款,泄露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客户信息等,应支付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为泄露信息造成损失的__倍。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GF—2000-020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贵州省建设厅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二OOO年二月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建[2000]44号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各计划单列市建委、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解放军总后营房部,中央管理的有关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我们对1995年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布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GF95-0202)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202)印发给你们,请做好推广使用工作。
原《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二OOO年二月十七日贵州省建设厅贵州省工商局黔建招通发[2000]322号关于推广使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及《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各地、州、市建设局(建委)、工商行政管理局、各有关单位: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国家建设部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1-0201)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GF95-0202)进行了修订,根据《建建[1999]313号》、《建建[2000]44号》、《建建[2000]185号》文件(建建《2000》185号文是对《建建[2000]1313号》文件中《工程质量保修书》的修订)的要求,请作好修改后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202)的推行使用工作,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1-0201)和原《工程建设监理合》(GF95-0202)同时废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由省工商局负责印制发放;《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202)由省工商局负责印制发放;《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202)由省建设厅负责印制发放。
贵州省建设厅贵州省工商局二OOO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委托人: 贵州华德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监理人: 贵州和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工程名称:华德斯生物制药厂工程工程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扎佐镇工程规模:约 12000 M2总投资: , 约1200万元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②本合同标准条件;③本合同专用条件;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置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 2010 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委托人:(签章)监理人:(签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编:邮编:电话:电话:本合同签订于: 2010 年 4 月20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审查日期:年月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鉴证意见:审查日期:年月日第二部分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这次施工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批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的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监理人义务第四条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第五条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
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七条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义务第八条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第九条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二条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
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十三条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四条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①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②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五条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管理费)第十六条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监理人权利第十七条监理人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
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
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
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条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
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
在监理过程中如发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第十九条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
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
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构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委托人权利第二十条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二条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条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监理人责任第二十五条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
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
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
累计赔偿总额(除此之外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第二十七条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