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休学创业期限由学校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解读一、修订原因1、及时反映中央新精神新理念新要求2、高校教育与管理有新的变化3、原有的21号令(2005.2)存在不完善的方面二、修订意义1、进一步明确了立德树人要求2、进一步健全了学籍管理制度3、进一步推动了建立灵活学习制度,服务学生创新创业4、进一步强化了以学生为本的理念,促进学生自我管理5、进一步加强了程序建设,完善了处分和申诉制度三、修订主要内容修订后的《规定》共7章68条,在第三章增加了”学业证书管理“一节,另外增加了“学生申诉”一章,作为第六章;对原条款,调整合并了9条,同时新增了8条;对保留的条文多数也都做了修订、补充和调整。
法律规范三种行为模式21号令41号令“必须、命令性”条款49个“应当”87“应当”“授权性”条款20个“可以”、5个“由学校规定”36个“可以”外,9个“由学校规定”“禁止性条款”8个“不得”12个“不得”修订了七大方面内容:(一)坚持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二)体现育人为本、落实诚信要求(三)完善学习制度、培养创新人才(四)遵守道德规范、维护校园稳定(五)健全奖惩制度、保障教育公平(六)加强程序建设、完善申诉制度(七)转变政府职能、增强高校自主权内容(一)坚持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明确了对学生五个方面的要求:一、理想信念要求二、道德情操要求三、遵纪守法要求四、学业方面要求五、身心健康要求★鼓励和支持学生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关键词:国家教育方针内容(二)体现育人为本、落实诚信要求权利:增加了获得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义务:增加了遵守学校章程和恪守学术道德关键词:学校章程内容(三)完善学习制度、培养创新人才学生管理学生管理是对学生入学到毕业全过程的管理。
学生管理需要政策、规章、制度支撑,主要内容是学籍管理。
也可以说,学生管理是以学籍管理为中心展开的针对学生的管理工作。
学籍管理学籍管理是对取得学习资格的学生,从入学注册、教育教学、成绩考核与记载、升留降级、重修、休学复学、转学退学、奖励处分、毕业结业等方面按照国家教育方针,教育规律,遵循青年学生身心特点,社会发展不同阶段的实际制定规章制度并实施管理。
教育部关于处理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问题的规定-

教育部关于处理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问题的规定正文:---------------------------------------------------------------------------------------------------------------------------------------------------- 教育部关于处理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问题的规定(1960年2月20日)为了从多方面保证完成国家培养高级建设人材的计划和提高教育质量,高等学校对于有关学生的转专业、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问题,应该妥善处理。
高等学校须经常注意教育学生热爱专业、热爱学校,如无特殊困难,一般不要转专业、转学;对于学生的不合理的要求,不要迁就,应该耐心地向他们进行解释、教育。
但是在处理个别学生的转专业、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问题时,也要在完成国家培养高级建设人材的计划、提高教育质量的条件下,适当地照顾学生的合理要求,以解决他们学习、生活方面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现就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问题作以下规定。
一、关于转专业、转学一、高等学校的个别学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可以转入本校其它专业继续学习,不宜转入本校其它专业但尚能在其它高等学校适当的专业继续学习的,可以转学到其它学校。
(1)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或原校各专业学习,但仍能在其它专业或其它高等学校适当的专业继续学习的,(2)学校认为不适合在现在的专业学习,而以转入原校别的专业或其它学校别的专业学习,更能发挥学生所长的;(3)本人或家庭确有特殊困难,必须调换学习地区,否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学生转专业、转学由学校审查批准。
对于一般强调志趣不合等原因要求韩专业、转学的,不应该同意。
对于因照顾爱人关系(不论已婚或未婚)要求转学的,也不应该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7.02.04•【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施行日期】2017.09.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已于2016年12月16日经教育部2016年第49次部长办公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公布,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2017年2月4日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行为,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称学校)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学生(以下称学生)的管理。
第三条学校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要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要坚持依法治校,科学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育人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四条学生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增强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增进身心健康,提高个人修养,培养审美情趣。
公务员面试热点:休学创业

公务员面试热点:“休学创业”能否解大学生就业之饥?【面试热点相关背景】大学生就业问题近年来愈发凸显。
2015年,全国高校应届毕业生总量将达到史无前例的749万左右,毕业人数再创新高,无疑又会迎来一个新的“史上最难就业季”。
12月10日,教育部发布通知,提出高校要建立弹性学制,允许在校学生休学创业。
针对于“休学创业”,你怎么看?【面试热点独家解析】休学创业,有利于大学生自主灵活地掌握学业进度、选择学习方式,对自己的人生作出更好的安排。
那些有强烈创业意识的大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兴趣和特长,抓住时机,走上创业之路;那些习惯于“保姆式教育”的学生也能及早意识到社会实践的重要性,为今后适应社会、独立打拼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要因校制宜。
允许在校学生休学创业,既是教育体制深化改革的内在要求,也是破解“更难就业季”困局的现实需要。
这为那些富有创业激情、渴望“比尔·盖茨式”成功的年轻学子提供了机遇。
休学创业的话题并不新鲜。
当然,退学创业与此次教育部“允许休学创业”有着本质区别。
如果说,此前大学生为“政策不力”所苦,那么现在拥有了“新政策”则显得进退自如。
进,可以继续创业,退,可回校完成学业,这就等于上了“双保险”。
因此,就当下的中国大学生而言,休学已无风险,但创业仍须谨慎。
究其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点:首先,在现行的教育模式下,大多数高校的创业教育仍是一片空白。
其次,激励大学生创业仅停留于“口号层面”,缺乏可操作性的政策扶持,这无以从根本上转变大学生就业观念及社会旧有的择业误区;此外,大学生创业缺经验、缺技术、缺机会,尤其是缺资金。
没有资金,创业无疑成为“无米之炊”。
在“创业仍须谨慎”的旧有思维下,要让“允许休学创业”这一善政开花结果,除了亟待政府、高校、社会和企业等携手培养大学生强烈的创业意识及营造宽松创业环境外,还需破除大众的旧有观念误区,为“休学创业”创造一个良好的“软环境”。
这样才有利于大学生日后的发展。
休学创业可允许但不宜鼓励

龙源期刊网 休学创业可允许但不宜鼓励作者:朱永华来源:《人生与伴侣》2015年第11期面对空前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建立弹性学制,允许在校学生休学创业,并聘请创业成功者、企业家、投资人、专家学者等,担任兼职导师,对创新创业学生进行一对一指导。
很显然,这是教育面对市场需求的务实举措,也是国家最高教育主管部门对高校业已存在学生休学创业现象的明确态度,这意味着学生在休学创业期间,学校保留学籍,创业者无论是成功还是失败,都可以重返学校继续完成学业。
但同样这也是一把“双刃剑”,高校教育应当面对市场和就业需求,对有热情并抓住机遇创业的学生,高校实行弹性学制,保留学籍允许他们休学创业,是一种务实,也是教育观念上的一种更新,但同时,也应该看到,高等教育既需要面对现实社会,更需要着眼未来发展,引领社会、科技、学术等各方面的进步,高等教育不是“技工学校”,如果最高教育主管部门对高校学生休学创业采取支持和鼓励的态度,势必会造成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过浓的商业和功利意识在高校蔓延,对于高等教育尤其是莘莘学子注定是祸不是福;同时还应该看到,现实高校的学历与实际所拥有的知识能力,普遍存在“不对等”,学历的“含金量”严重不足,高校“严进宽出”的弊端也没少被公众诟病,这项“允许在校学生休学创业”政策一旦遭遇曲解或被执行走样,对众多高校而言,“副作用”不仅巨大且难以遏制。
显然,对于高校中已经存在的学生休学创业现象,国家教育主管部门采取积极面对的态度并为其提供政策便利,这种观念上的开放与包容确实让人欣慰,并且这样的休学创业成功案例也不鲜见,但问题就在于这种成功案例的“蝴蝶效应”,再加上最高教育主管部门的态度明朗,对广大高校学生安心学习、完成学业势必会造成很大冲击,从媒体报道中也能看出,家长对学生休学创业也多持否定态度,更希望自己的孩子和每个学生能够珍惜学习机会,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学习和完成学业中去,用更多的知识来改变命运。
无论是创业还是就业,在很多家长心目中乃至社会意识形态上,多是认为应在完成学业之后。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

信息名称: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信息索引:360A02-03-2017-0022-1 生成日期:2017-02-16 发文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信息类别:部门规章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内容概述:《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已于2016年12月16日经教育部2016年第49次部长办公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公布,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已于2016年12月16日经教育部2016年第49次部长办公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公布,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2017年2月4日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行为,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称学校)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学生(以下称学生)的管理。
第三条学校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要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要坚持依法治校,科学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育人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四条学生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增强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增进身心健康,提高个人修养,培养审美情趣。
教育部修订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大学生创业可折算学分

教育部修订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大学生创业可折算学分教育部昨日颁布了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新《规定》明确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等活动可以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业成绩。
对休学创业的学生,可以单独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并简化休学批准程序。
此次修订将对3000多万在校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产生重要影响,《规定》将于9月1日起施行。
休学创业简化批准程序新《规定》鼓励学生创新创业,明确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入学后也可以申请休学开展创业。
参加创新创业等活动以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与专业学习、学业要求相关的经历、成果,可以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业成绩,鼓励学校建立创新创业档案、设置创新创业学分,加强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
对休学创业的学生,可以单独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并简化休学批准程序,突出对学生创新思维、创业精神和创新创业实践能力的培养。
创新实践、休学创业的学生,经个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以转入相关专业学习,降低学生创业的机会成本,让学生在自主创业方面有更大的选择空间。
休学退学学分予以保留在学习制度方面,《规定》支持学生主修专业以外辅修校内其他专业或者选修其他专业课程、跨校修读课程和参加开放式网络课程学习,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自主性。
鼓励学校开展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在线课程的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建设,创新校内、校外课程共享模式,畅通学习成果转移转化渠道。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所修课程及所获得学分,在学生因休学、退学、取消学籍、开除学籍等情况中断学业时,其在校学习已获得的学分可以予以保留,在复学或重新入学情况下,允许承认已修读课程的学分。
同时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学习年限,允许学生分段完成学业。
公派出国建立公示制度对规范学生奖励和处分程序,《规定》也增加了新内容。
为保障奖励的公平,规定学校对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确定推荐免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公派出国留学人选等,应当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程序和规定,建立和完善相应的选拔、公示等制度。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休学、创业保留学籍管理办法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休学、创业保留学籍管理办法(试行)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维护教育公平、公正,服务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籍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休学第一条学生在校学习年限以教育部对专科专业规定学制为准,一般为3年。
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除另有规定外,应当在教育部规定的学制延长3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内完成学业,参军保留学籍除外。
第二条学生申请休学或者学院认为应当休学的,经学院批准,可以休学。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以休学:(一)因病经当地二级以上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一学期停课时间超过三分之一者;(二)一学期请假,累计缺课超过总学时三分之一者;(三)出国出境者;(四)不适应校园生活、不适应课程学习者、厌学者;(五)结婚生子者;(六)需照顾家人者;(七)创业者;(八)因其它特殊原因,本人申请或学院认为必须休学者;第三条休学学生需填写《济源职业技术学院休学申请表》,经学院审核同意后发放《济源职业技术学院休学决定通知书》,学生持通知书方可休学。
第四条学生休学(创业休学除外)期限一般为1年,1年后因特殊情况需继续休学的,于休学期满前10个工作日内到校办理延休手续,休学次数不得超过2次。
第五条创业学生经申请由校企合作与就业处审核符合创业条件的,可以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次数为1次、休学年限不得超过3年。
第二章保留入学资格和保留学籍第六条新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需到校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持《济源职业技术学院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保留入学资格,学院保留入学资格至退役后2年。
第七条新生因其它原因(限因病、照顾家人、结婚生子、创业)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学院同意持《济源职业技术学院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限为2年。
第八条在校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需在学院办理保留学籍手续,持《济源职业技术学院保留学籍决定书》保留学籍,学院保留学籍至退役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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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的通知》明确要求高校要建立弹性学制,允许
在校学生休学创业。此政策一经出台,立即引发
雪如刀,我自身如炭烧,仗剑出门去了。湖南永州最有耐心
社会各方点赞。 但是中国青年报记者发现,学生在休学创业
后,因学生身份和创业状态的矛盾,他们的医疗
保障、学籍存放、复学年限等问题还很模糊,学
校也没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2015 年 1月 25 日, 中国青年报曾针对此问题刊发报道《“允许休学
高校要建立弹性学制,允许在校生休学创业,就
是要把创新创门去了。湖南永州最有耐心
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大学生就业的重要 抓手,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原标题:教育部:休学创业期限由学校定)
狼之道-创业故事 创业故事 2dr0f4c7l
《中国青年报》(2015 年 02 月 11 日 01 版) 本报北京2月10日电(记者陈璐)2月10日, 记者从教育部得到关于“休学创业后配套政策”
的回复:根据教育部 2005 年颁布的《普通高等
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要求,学生申请休学由学校 批准,休学期限由学校规定,休学学生应当办理
休学手续离校,学校保留学籍。 教育部同时回复称:为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创
雪如刀,我自身如炭烧,仗剑出门去了。湖南永州最有耐心
新创业,有关部门和地方还出台了提供创业培训 指导服务,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减免行政事业性
收费,提供资金支持和创业经营场所支持等一系
列优惠政策。
2014 年 12 月 10 日,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做 好 2015 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
创业”亟待配套政策》,引起社会关注。此次教
育部的回复明确了以上问题。
雪如刀,我自身如炭烧,仗剑出门去了。湖南永州最有耐心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院长、KAB 创业教育中 国研究所所长李家华称,“允许休学创业”不是
一纸文件能解决的,从政策出台到落实实施细则
还需要很长时间,学生、学校在实践中会遇到很
多实际问题,应当加强配套研究,出台相应细则, 让政策具有连贯性并明晰化,才能让休学创业者
无后顾之忧。 教育部还称,万众创新、大众创业是当前的
雪如刀,我自身如炭烧,仗剑出门去了。湖南永州最有耐心
时代主题,大学生是最富创造活力和最具创新创 业潜力的群体。中央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为国
家重大战略,高等教育要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
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关键是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
革,培养大批创新型高素质人才。推动大学生创 新创业,是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任务,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