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施治安保卫风险等级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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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设施治安风险等级和安全防范要求

电力设施治安风险等级和安全防范要求

电力设施治安风险等级和安全防范要求为了保障电力设施的安全和稳定运行,对于其安全防范工作必须高度重视。

电力设施的治安风险等级和相应的安全防范要求,具体如下:一、高压输电线路高压输电线路存在高压电流、电场、磁场等危险因素,管理部门应该对其进行分类管理,划分为重点、一般、低风险三类,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1. 重点线路:采用隔离带或护栏等隔离措施,禁止人员进入及近距离作业;检修等必要要求下,应严格实施封锁、限电等措施,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2. 一般线路:采用标识标牌等提示措施,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对于责任单位、保护单位应加强指导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保障安全运行。

3. 低风险线路:应进行定期巡查,以保障线路运行的正常问题。

二、变电站变电站电压等级较高,设备设施复杂,运行事故风险高,应实行严格的安全管理体制。

1. 重要性、大型变电站:进行巡检和维护管理,有专人安排值班并执行封锁管理制度。

2. 一般变电站:标识标牌、道路隔离带等提示,禁止无关人员的进入;对于现场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和管理。

三、供电系统供电系统运行对各行各业都有着重要的支撑作用,线路和变电站的安全维护,对于社会稳定和群众正常生活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1. 重点供电系统:采用保卫、监控等措施,卡口设立,人员靠证进出。

指定以上岗位员工负责值班、监督夜间时间变化、不明来人等现象。

2. 一般供电系统:维持每天分时段排班,实行封锁、限电等管理制度,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减少意外事件的发生。

四、其他设施除了基础的高压输电线路、变电站、供电系统外,还有其他与电力有关的设施。

1. 高杆灯:对于在人车流密集的地区,应建立警示标识和防护措施,保障与灯杆相关的设备和缆线安全。

2. 电表:定期检验、安装、验收,建立防护措施并严格实行安全管理措施。

总体来说,针对电力设施的治安风险等级和安全防范要求,针对各种设施进行精细化管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减少各种意外事件的发生,为全社会的生活和发展保驾护航。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2019年修订)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2019年修订)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2019年修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电力生产和建设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共安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建或在建的电力设施(包括发电设施、变电设施、电力线路设施及其他电力设施,下同)。

第三条电力设施的保护,实行电力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电力企业和人民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电力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电力设施的义务,对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向电力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报告。

电力企业应加强对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对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应采取适当措施,予以制止。

第五条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对电力设施的保护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成立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设立专门办事机构,负责电力设施保护的日常工作,协调解决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县以上(含县级,下同)地方各级电力办理部门保护电力办法的职责是:(一)监督、检查本条例及根据本条例制定的规章的贯彻执行;(二)开展保护电力设施的宣传教育工作;(三)会同有关部门及沿电力线路各单位,建立群众护线组织并健全责任制;(四)会同当地公安部门,负责所辖地区电力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五)负责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奖励和行政处罚。

第七条各级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破坏电力设施或哄抢、盗窃电力设施器材的案件。

第二章电力办法的保护范围和保护区第八条发电办法、变电办法的保护范围:(一)发电厂、变电站、换流站(接地极址)、开关站等厂、站内的设施;(二)发电厂、变电站外各种专用的管道(沟)、储灰场、水井、泵站、冷却水塔、油库、堤坝、铁路、道路、桥梁、码头、燃料装卸设施、避雷装置、通信设施、消防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三)核电站核燃料生产、加工、贮存及后处理设施,放射性废物的处置设施,消防设施以及其它辅助设施;(四)水力发电厂使用的水库、大坝、取水口、引水隧洞(含支洞口)、引水渠道、调压井(塔)、露天高压管道、厂房、尾水办法、厂房与大坝间的通信办法及其有关辅助办法;(五)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新能源发电办法及其有关辅助办法。

电力设施安全保卫管理范本(2篇)

电力设施安全保卫管理范本(2篇)

电力设施安全保卫管理范本一、引言电力设施的安全保卫是保障电力生产和供应的重要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人民生活至关重要。

本文将针对电力设施安全保卫的管理工作进行细致考量和探讨,旨在加强对电力设施的保护和安全。

二、总体要求1. 维护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稳定性;2. 提高对电力设施的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3. 建立健全电力设施安全保卫管理机制;4. 加强协调合作,形成社会共治的格局;5. 创新安全管理手段和技术手段,提升安全保卫工作的有效性和效率。

三、组织机构和责任分工1. 设立电力设施安全保卫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保卫管理规章制度;2. 制定电力设施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员的权限和职责;3. 建立健全电力设施安全监测和报警机制,确保及时有效的处理安全事件;四、风险评估和预防1. 对电力设施进行全面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安全隐患和风险点;2. 制定周密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应对;3. 加强对保安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防范和处置能力。

五、安全保卫管理措施1. 制定详细的巡视制度和巡视计划,确保对电力设施的全面覆盖;2. 配备专业的保安人员和安全设备,加强对电力设施的物理防护;3. 加强对电力设施的入侵监测和访客管理,确保设施的安全性;4. 建立完善的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及时获取各类安全信息并进行分析研判;5. 加强与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联防联控的工作局面;6. 进行定期的安全演练和应急演练,锤炼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7. 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8.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六、纪律和奖惩1. 制定严格的安全纪律和规章制度,确保人员遵守;2. 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3. 对严重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给予相应的处罚;4. 对安全工作表现出色的人员给予奖励和荣誉,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责任心。

电力设施治安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要求-定义说明解析

电力设施治安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要求-定义说明解析

电力设施治安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要求-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 引言1.1 概述概述部分是引言的一部分,旨在介绍本篇长文的主题和内容概况。

根据给定的大纲,我们可以编写如下内容:概述电力设施作为现代社会的基础设施之一,承担着供应电力能源的重要角色。

然而,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电力设施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治安风险。

这些风险既来自外部的人为破坏、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也包括内部的系统故障以及人为操作失误等因素。

本文将对电力设施的治安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要求进行探讨和阐述。

首先,我们将对电力设施的治安风险等级进行定义和分类,并分析其影响因素。

其次,我们将介绍电力设施的风险评估方法,以便更好地了解和评估电力设施的潜在风险。

在此基础上,我们将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要求,包括设备安全要求、人员安全要求以及环境安全要求。

我们将深入研究每个方面的具体要求,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和建议。

此外,为了有效管理电力设施的安全,我们将介绍一些安全管理措施,包括监控与警报系统、安全培训与教育,以及应急预案与演练。

这些措施旨在提高电力设施的安全性能,减少潜在的安全隐患,并提供快速响应和处理各类安全事件的能力。

通过对治安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要求的探讨和研究,本文旨在为电力设施的安全保障提供参考和指导。

我们将深入分析主要发现,并对其结果进行分析和解读。

最后,我们将提出一些建议和展望,以期在电力设施的安全管理和保护方面取得更好的进展。

总之,本文将围绕电力设施的治安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要求展开讨论,从而为电力行业的从业人员、管理者以及相关部门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和建议。

文章结构是指一篇文章的整体组织和布局方式。

本文按照以下结构进行组织:1. 引言1.1 概述1.2 文章结构1.3 目的1.4 总结2. 正文2.1 电力设施治安风险等级2.1.1 定义和分类2.1.2 影响因素2.1.3 风险评估方法2.2 安全防护要求2.2.1 设备安全要求2.2.2 人员安全要求2.2.3 环境安全要求2.3 安全管理措施2.3.1 监控与警报系统2.3.2 安全培训与教育2.3.3 应急预案与演练3. 结论3.1 主要发现3.2 结果分析3.3 建议与展望在引言部分,我们将概述电力设施治安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要求的重要性,并明确文章的目的和总结。

电力企业治安保卫风险管控

电力企业治安保卫风险管控

电力企业治安保卫风险管控摘要:在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至关重要,不仅关系着千家万户的生产生活,而且影响着电力企业经营管理。

在电力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着诸多安全风险,电力企业管理及工作人员必须提高安全风险意识,根据实际的治安保卫工作需求以及电力企业安全风险防范要求等,有效落实治安保卫工作,加强治安保卫风险防控,以保证电力生产的安全性及电力企业发展的可持续性。

关键词:电力企业;治安保卫;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安全风险意识在国民经济建设发展及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中,电力企业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所以必须保证电力生产的安全性。

电力企业的电力生产具有系统性、流程性及完整性,电力生产过程中每一环节的安全性都直接影响着电网运行及供电使用。

从当前电力企业治安保卫实际情况来看,其存在着一定不足,造成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治安保卫效果不理想。

基于此,电力企业治安保卫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加强治安风险管控,做好日产管理与询查,从而促进电力企业的有序发展。

1.构建完善的治安保卫机制,配置专门的治安保卫人员在电力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面对众多安全风险,要想加强电力生产安全风险防范,相关工作人员需从电力企业的治安保卫管理实际出发,积极构建完善治安保卫机制,配置专门的治安保卫人员,并有效落实电力企业治安保卫工作职责[1]。

具体来说,电力企业需结合《内部治安管理保卫条例》中的管理要求,制定相应的治安保卫机制,确定负责治安保卫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的身上的岗位职责,大力推行并落实“谁管理,谁负责”。

与此同时,明确属地管理,规范电力企业的治安保卫工作,逐层逐级划分并落实治安保卫责任制。

除此之外,电力企业需要从治安保卫实际出发,科学安排并配置专门的治安保卫人员,保证电力生产及电网运行使用的每一环节都有人负责[2]。

电力企业的治安保卫人员应当做好人员出入登记、加强巡逻检查、及时排产安全风险隐患以及做好重点部位保护监督,以强化电力企业电力生产机电网运行的可靠性及安全性。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8.10•【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我们研究起草了《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建议。

2.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首页“互动交流”板块,进入“意见征求”专栏,提出意见建议。

3.联系电话及传真:010-******** 010-********4.电子邮箱:*******************。

5.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邮政编码:100045。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8日。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2021年8月10日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电力可靠性管理,保障电力系统可靠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监管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力可靠性管理定义】电力可靠性管理指为提高电力可靠性水平而开展的管理活动,包括电力系统、发电、输变电、供电、用户可靠性管理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电力企业(含从事电力生产的其他企业)和电力用户依照本办法开展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

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地方政府能源管理部门和电力运行管理部门依据本办法对电力企业、电力用户的可靠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工作职责】国家能源局负责全国电力可靠性的监督管理,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地方政府能源管理部门和电力运行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和国家有关规定负责辖区内的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

电力设施安全风险评估

电力设施安全风险评估

电力设施安全风险评估作为一名多年从事幼儿相关工作的电力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师,我深知电力设施安全的重要性。

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聊聊这个话题,带你了解电力设施安全风险评估的点点滴滴。

我们要明白什么是电力设施安全风险评估。

电力设施安全风险评估,是指对电力系统的各个环节,包括发电、输电、变电、配电和用电等环节,进行系统、全面、持续的安全风险识别、分析和评价,以便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保证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那么,为什么要进行电力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呢?原因很简单,电力设施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不仅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还可能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进行电力设施安全风险评估,提前发现并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是确保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

一、自然灾害风险。

包括地震、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这些灾害可能导致电力设施损坏,甚至引发安全事故。

二、人为因素风险。

包括施工不当、操作失误、设备老化等人为因素,这些因素也可能导致电力设施损坏,甚至引发安全事故。

三、设备故障风险。

电力设施在长期运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设备老化、磨损等问题,导致设备故障,进而影响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

四、电力系统安全风险。

电力系统是由多个环节组成的复杂系统,各个环节之间相互关联,一旦某个环节出现问题,可能会对整个电力系统产生影响,甚至引发安全事故。

五、信息安全风险。

随着科技的发展,电力设施的信息化、智能化程度越来越高,这也给电力设施的安全带来了新的挑战。

黑客攻击、病毒感染等信息安全问题,可能导致电力设施失控,甚至引发安全事故。

在进行电力设施安全风险评估时,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以确保评估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主要包括:一、收集和分析相关信息。

我们需要收集电力设施的运行数据、历史事故案例等相关信息,并进行分析,以便发现潜在的安全风险。

二、进行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是电力设施安全风险评估的重要环节,通过现场检查,我们可以直观地了解电力设施的运行状况,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

关于进一步加强电网建设及电力设施保护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关于进一步加强电网建设及电力设施保护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电网建设及电力设施保护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各县、区人民政府,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优化电网建设环境,加快我市电网建设步伐,缓解电网建设滞后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求的矛盾,统筹解决电网建设及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全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一〕切实加强对电网建设工作的领导。

巿政府成立电网建设领导小组,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巿经信委。

各县区、开发区(园区〕、新区要成立相应组织,统一协调电网规划建设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加快推进电网的建设和发展。

〔二〕建立信息沟通和协调机制。

巿电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做好主配网电力规划与城巿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区域控制性详规的衔接工作,合理规划布局变电站站址和线路走廊路径。

巿及各县、区政府和开发区(园区、新区应定期向巿供电部门提供招商引资项目、用电量较大的项目落点布局情况,巿供电部门依据项目布局情况制定电网规划和项目供电方案,对上做好电网建设项目申报,并向市经信委、巿发改委通报电网投资计划。

(三)实行电网建设责任制。

将电网建设纳入各县区、开发区(园区)、新区的年度工作考核目标,责任到人。

二、扎实做好电网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一)加强电网规划与城乡发展规划的衔接1.坚持把电网发展规划纳入城乡发展规划。

依据城巿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超前谋划电网建设布局。

巿供电部门要加强与城乡'规划部门的联系,组织编制电网近期和中长期专项规划,并做好滚动修订工作,报巿规划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各县区、开发区(园区)、新区现有规划应充分考虑中长期电网规划、电网建设选址用地及线路走廊,及时对原规划进行动态调整。

2.严格电网规划管理。

各县区、开发区要依法保护规划确定的变电站站址用地和输配电线路走廊,原则上不得擅自占用或变动。

确需调整的,必须经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

(二)各县区、开发区(园区)、新区作为辖区内11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变电站建设工程推进项目的责任主体,负责完成以下项目前期工作:1、在供电部门配合下,办理变电站用地计划和指标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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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AGA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 ×××-201×电力设施治安保卫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要求(征求意见稿)201×-××-××发布2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前言本标准第6章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0)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国家能源局电力司、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电集团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201×年月日首次发布。

电力设施治安保卫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要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力设施治安保卫风险等级和安全技术防护措施,是电力企业设计、建设、运行和维护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施的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水力发电(含抽水蓄能)、火力发电(含热电联产)、核能发电、电网的治安保卫。

其它形式的发电站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J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T 7946脉冲电子围栏及其安装和安全运行GB12663-2001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17565-2007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GB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343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94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6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A/T 72 楼寓对讲电控防盗门通用技术条件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 308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T 36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368 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GA/T 394 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GA/T644 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GA/T670 安全防范系统雷电浪涌防护技术要求DL5180 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安全标准国务院令第421号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3术语和定义GB 50348-2004规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风险等级level of risk for important parts电力设施治安保卫面临安全风险的程度。

3.2防护级别level of protection为保护电力设施所采取的技防、物防、人防等防范措施的水平。

3.3安全技术防范系统security and protection system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为目的,运用安全防范产品和其他相关产品所构成的入侵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等,或由这些系统为子系统组合或集成的电子系统或网络。

4 风险等级4.1 风险等级的确定根据电力设施一旦遭到侵害,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和造成人员、财产损失的程度,由高到低分别确定为一级风险、二级风险和三级风险。

4.2 风险等级的确定企业依据本标准的规定,结合单位治安保卫工作实际需要,开展本单位及重要部位的风险等级技术评估,并将确认后的风险等级报主管公安机关备案。

4.3 水电枢纽工程风险等级a) DL5180规定工程等别为一等的水电枢纽工程为一级风险等级;b) DL5180规定工程等别为二等的水电枢纽工程为二级风险等级;c) DL5180规定工程等别为三等的水电枢纽工程为三级风险等级。

4.4 火力发电厂风险等级a) 总发电容量大于5000MW或单机发电容量为1000MW及以上的火力发电厂为一级风险等级;b) 总发电容量为3000MW~5000MW的火力发电厂为二级风险等级;c) 总发电容量为1200MW~3000MW,且单机发电容量为600MW及以上的火力发电厂为三级风险等级。

4.5 核能发电厂风险等级民用核能发电厂为一级风险等级。

4.6 电网风险等级a) 国家和区域的电力调度通信中心为一级风险等级;跨区域战略性输电线路为一级风险等级;b) 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调度通信中心、330kV及以上和地处重要地区的负荷变电站(开关站、换流站)为二级风险等级;区域内骨干输电线路为二级风险等级;c) 市(地、州、盟)级(含以下)的电力调度通信中心、220kV的负荷变电站、重要用户供电的110kV及以下的变电站或配电站为三级风险等级。

地区内重要输电线路为三级风险等级。

5 安全防护级别5.1 安全防护级别的确定安全防护级别由高至低分为一级安全防护、二级安全防护、三级安全防护。

一级风险等级的安全防范措施应不低于一级安全防护,二级风险等级的安全防范措施应不低于二级安全防护,三级风险等级的安全防范措施应不低于三级安全防护。

5.2 安全防护的总体要求5.2.1各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治安保卫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工作负责,并组织领导本标准的实施。

5.2.2 各级治安风险重要部位应按《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门卫、值班、巡查等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建立技防、物防、人防相结合的安全防范系统。

5.2.4 安全防范工程/设施中使用的设备应符合国家法规和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并经检验或认证合格。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应符合GB 50348的规定,视频监控系统设计应符合GB50395;入侵报警系统设计应符合GB50394;出入口控制系统设计应符合GB50396;电子巡查系统和安全防范系统的监控中心设计应符合GB50348;脉冲电子围栏的安装运行应符合GB/T 7946的要求,安全防范系统其它系统应符合GB50343、GB50057和GA/T670的要求。

5.2.5 技防设备应尽可能安装在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区以外,当设备不得不安装在危险区内时,应选用与危险介质相适应的防爆产品,并符合GB50058和GBJ16的要求。

5.2.6 安防监控中心应由掌握安全防范技术专业知识的人员24h值守,并有保障值班人员正常工作的辅助设施。

5.2.7 电话总机、对外公开的电话有来电显示功能,对外公开服务和咨询的电话有来电通话记录功能。

5.2.8 安全防范等级可根据国家和企业要求对安全区域、安防系统技术要求、物防和人防进行零时或长期的调整,安全防范防护应不低于本标准的规定要求。

6 安全防范防护级别要求6.1 三级安全防护6.1.1 电力设施的三级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根据表1的要求配置。

6.1.3 出入口控制系统应能保存不少于30d的事件记录。

6.1.4入侵报警系统功能应不低于GB12663-2001中A级防盗报警控制器所要求的功能。

脉冲电子围栏应符合GB/T 7946的规定。

6.1.5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显示图像质量主观评价不应低于GB50198-1994中表4.3.1-1规定的四级,能辨别人的体貌特征。

图像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10d。

6.1.6 无人值守和不宜安装入侵报警装置、视频安防监控装置的部位,应安装电子巡查装置。

6.1.7 发电厂控制室、电力调度通信中心调度室应有人值守。

6.2 二级安全防护6.2.1 二级安全防护要求应满足6.1的基本要求。

6.2.2 变电站的视频监控信号应上传至调度通信中心或集中监控中心。

6.2.3无人24h值守的重要部位应安装入侵报警装置。

入侵报警系统功能应不低于GB12663-2001中B级防盗报警控制器的功能。

入侵报警装置应与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监控中心联网,并应与视频监控子系统联动。

20d6.2.4 应制定治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根据治安保卫工作实际需要组织演练。

6.3 一级安全防护6.3.1 一级风险等级的发电厂主要通道、发电机层、电梯轿厢以及一级风险等级的电力调度通信中心的主要通道、电梯轿厢应配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6.3.2 周界的实体防护设施应有防翻(穿)越功能或周界报警装置。

6.3.3 入侵报警系统功能应不低于GB12663-2001中C级防盗报警控制器的功能,并设置两种不同原理探测器。

系统应能独立运行。

6.3.4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能与入侵报警系统联动,图像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30d。

6.4 输电电路安全防护6.4.1 架空输电电路杆塔应采取防盗窃破坏措施,特高压交直流输电线路、大跨越线路和其他重要线路特殊区段可装置视频/图像监视系统。

6.4.2 电缆隧道重要区段井盖应装设防盗措施。

7.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7.1.1 能对监控区域进行24h视频监控并录像,画面显示应能任意编程,能自动或手动切换,画面上应有摄像机编号、地址、时间、日期显示和前端设备控制等功能,记录图像清晰、图像连续性指标满足相关规定,对要求应防范目标移动时立即进入连续记录方式。

7.1.2 观察被摄录目标的回放图像应能正确识别防范目标的标识特征。

7.1.3 应能与入侵报警系统联动。

当报警发生时,能对报警现场进行图像复核,能将现场图像自动切换到指定的监视器上显示。

7.1.4 一级风险等级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必要时可录音。

7.1.5 系统的其他要求应符合GA/T 367的有关规定。

7.2 入侵报警系统7.2.1 根据管理需要和环境条件,可分别或综合设置电子周界防护、区域或空间防护、重点实体防护,构成点、面、空间或组合的综合防护系统。

7.2.2 应能按时间、区域、部位任意编程设防或撤防;能对设备运行状态和信号传输线路进行检测,能及时发出故障报警并指示故障位置;应具有防破坏功能,当探测器被拆或线路被切断时,系统应能发出报警,并显示和记录报警部位及有关警情数据,报警记录信息保留时间应不少于30日。

7.2.3 系统的其他要求应符合GA/T72、GA/T368、GA/T394的规定。

7.3 出入口控制子系统7.3.1 应具备自动记录、打印、储存、防篡改和防销毁等功能。

记录信息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0d。

7.3.2 应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

7.3.3 应与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监控中心联网。

系统应对被设防区域的位置、通过对象及通过时间等进行实时控制和设定多级程序控制。

系统应有报警功能。

8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施工建设8.1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施工程序应符合GA/T 75的规定。

8.2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应纳入工程建设的总体规划,应综合设计、同步施工、独立验收、同时交付使用。

9 检验、验收、维护9.2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竣工后应进行检验。

系统检验应符合GB 50348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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