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我国环境法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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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论文选题指南(新)

法学专业论文选题指南(新)

法学专业论文选题指南一、选题说明选题范围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应符合专业范畴。

选题要有一定的难度和水平,要具有可行性,具有一定研究价值。

选题具体要求:1.毕业论文的选题要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鼓励学生结合学生的自己工作实际和生活实际进行选题。

2.毕业论文的选题的难度和强度要适合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相应的研究条件,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经努力能够完成写作任务。

3. 毕业论文的选题应在本法学专业范围内。

二、选题清单(一)民商经济法类1.跨国网购中消费者权益保障的法律机制研究2.我国产品安全法下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完善研究3.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网约车)平台法律监管体系研究4.城市房屋拆迁中权益人法律保护策略分析5.商品房预售合同买受人权益的法律保障研究6.人工智能创作物的著作权法律地位与保护研究7.买卖合同中瑕疵担保责任的司法实践与法律完善8.事实婚姻的法律认定与权益保护研究9.未成年人监护制度法律完善探讨10.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法律制度建设思考11.夫妻债务法律界定及责任分配问题研究12.夫妻忠实义务与隐私权冲突的法律平衡机制研究13.生育权的法律界定与保障研究14.离婚自由权的法律边界与限制探讨15.夫妻共同财产认定标准与司法实践研究16.再婚家庭法律问题的实证研究17.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与相邻权关系研究18.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法律适用研究19.格式合同条款的法律规制与消费者权益保护20.我国除斥期间制度完善研究21.网络课程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机制探索22.诚实信用原则在劳动合同订立中的适用研究23.网络游戏直播的著作权法律问题研究24.离婚后子女探视权保护的法律策略25.夫妻约定财产制度的法律适用与问题研究26.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的法律规制研究27.《民法典》下夫妻忠诚协议效力的司法认定28.所有权行使限制的法律制度研究29.快递服务合同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对策30.快递丢失与毁损的赔偿责任及法律救济研究31.快递服务合同保价条款的法律效力探讨32.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法律适用与保护33.“恶意差评”行为的法律定性及责任承担研究34.小区道路公共化的民事法律问题及对策研究35.《民法典》离婚冷静期制度实施中的法律问题与改进建议36.非法人组织法律制度的完善研究37.民事时效制度的完善与司法实践研究论情势变更原则38.论代理行为的效力39.大数据背景下的隐私权保护问题研究40.浅议我国债权人代位制度及完善41.网约车违约的法律问题研究42.论“恶意差评”行为的法律定位与责任43.论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规制44.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45.第三方电子支付法律问题研究46.个人信息权保护路径探索-以《民法典》为视角47.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权认定及其保护48.在线旅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问题研究49.论网络时代个人位置信息的法律保护50.论人工智能的法律地位51.论小区业主共有权的法律保护52.微博名誉侵权之归责原则研究53.论劳动者单方解除权54.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55.浅析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以XX地为例56.试论劳动合同中的服务期违约金制度57.竞业限制若干问题研究58.论我国的集体合同制度59.劳务派遣若干问题探讨60.对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的法律思考61.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保护62.劳动人事仲裁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63.试论劳动人事争议“一调一裁二审”机制的不足与完善64.论《劳动合同法》中的预告解除权65.浅析反就业歧视的立法完善66.劳动关系中“农民工”的主体特征与权益保护研究67.社会保险争议若干问题辨析—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纠纷为视角68.农民工工伤维权难的法律问题研究69.论我国失业保险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70.完善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研究71.我国《社会保险法》中的弱势群体保护问题探讨72.我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思考73.我国劳务派遣工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研究74.社会保险争议解决途径研究75.老年化趋势下我国城镇老年人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研究76.社会保险代位追偿制度研究——以工伤保险制度为例77.代驾法律问题研究——以民法为中心78.企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制度的作用及完善79.试论行政调解在劳动人事争议解决中的作用80.浅析员工股权激励法律风险81.论“劳动关系”判定标准的反思与重构82.解聘公司高管的法律适用问题研究83.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制度研究84.人工智能时代劳动法的适用困境与出路85.《民法典》视域下老年人权益保障机制研究86.疫情防控下电子劳动合同的发展与法律应对87.电子劳动合同若干问题探讨88.论工伤认定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89.论工伤保险待遇与侵权损害赔偿之竞合90.民法典时代工作场所性骚扰的法律规制91.我国劳动合同解除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92.劳动合同法双倍工资制度研究93.粤港澳大湾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比较研究94.实习生劳动者身份研究95.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中的案外第三人权益救济96.论雇主责任对工伤保险的作用与影响97.我国工伤保险法律制度问题研究98.工伤认定中事实劳动关系确认问题研究99.简析因工外出情形的工伤认定问题100.中外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体制比较研究101.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研究102.网络环境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103.网络短视频著作权侵权的法律规制104.网络购物中刷单行为的法律规制研究105.电子商务虚假宣传法律规制研究106.医患关系的法律属性及其法律规制107.老年人权益法律保护的问题与对策研究108.我国老年人法律体系问题浅探109.终身学习立法问题研究——以老年教育为例110.老年人再就业法律问题研究111.老年人监护制度浅探112.论我国继承法律制度的问题与完善113.养老法律问题研究(探讨居家养老、社会机构养老等方面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与对策等,而非探讨养老保险制度)114.“以房养老”法律问题研究115.房屋抵押实务问题研究116.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问题研究117.论房屋买卖合同的问题与对策118.试论商品房转让中的法律问题119.论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问题与对策120.论城市房屋预售制度的法律问题121.论我国物业管理制度的法律问题122.物业服务合同的问题与对策123.小区“业主公约”法律问题探讨124.“房产税”相关法律问题研究125.论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126.虚假房屋买卖合同问题研究127.无产权房屋买卖问题与对策128.论居住权行使中的问题与对策129.三胎政策下的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研究130.共享经济背景下劳动者权益保护研究131.论平台经济中的劳动关系认定132.“直播带货”法律问题浅探13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问题研究134.论新智能技术背景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问题(如自动驾驶、无人驾驶)135.高空抛物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研究(二)刑法类136. 1.试论死刑适用应设年龄上限的合理性137.关于社区矫正若干问题的思考138.论数罪并罚的根据:兼论我国数罪并罚制度的缺陷及其完善139.醉酒人的刑事责任140.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研究141.试论刑法解释的限度142.试论偶然防卫143.“见死不救”行为定性的法律分析144.针对网络犯罪之认定探讨——兼评刑罚相应立法的完善145.试论我国刑法中的身份犯146.试论故意伤害罪的结果加重犯147.共同犯罪停止形态探析148.片面共犯若干问题思考149.试论间接正犯150.单位犯罪自首制度初探151.试论不作为犯罪的先行行为152.网络犯罪刑事管辖权的思考153.试论我国刑法中的罚金刑154.资格刑的反思与重构155.限制死刑的价值考量156.试论刑法中的严格责任157.“扒窃”认定中的若干疑难问题探析158.试论危险驾驶罪159.大数据技术背景下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研究160.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权认定及其保护161.试论转化型抢劫罪162.诉讼诈骗行为的性质辨析163.试论寻衅滋事罪164.恶意透支行为的司法认定165.试论受贿罪的主体166.考试作弊犯罪若干问题的思考167.大数据背景下隐私权的刑法保护168.论财产罪的非法占有目的169.侵占罪疑难问题研究170.刑法规制家庭暴力犯罪困局探析171.关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问题的研究172.老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问题研究173.论无限防卫权174.高空抛物罪的法律适用研究175.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限制适用176.论非法经营罪的扩张适用及其解决路径177.刑法中的职业禁止研究178.试论我国污染环境罪的立法完善179.交通肇事罪共同犯罪研究180.涉人工智能犯罪刑法规制问题研究181.网络服务提供者刑事责任的认定及司法完善182.论网络空间中的侮辱罪183.论终身监禁制度适用的完善184.轻微暴力致死案件的刑法研究185.刑法中先行行为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186.窃取网游虚拟财产行为的刑法认定187.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规制问题研究188.袭警罪的法律适用研究189.冒用他人信用卡行为的刑法定性分析190.刑事强制医疗的适用和反思191.论教唆、帮助自杀行为的犯罪性192.共犯脱离问题研究193.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疑难问题的司法认定194.人工智能的犯罪主体及其刑法规制195.论“网络暴力”致人自杀死亡的刑事责任成立的正当性196.网络中立帮助行为的处罚边界探究197.职务侵占罪的客观方面研究198.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研究——以被害人参与为视角199.社会医疗保险诈骗行为的刑法规制200.老年人刑事司法保护机制研究201.挪用资金罪司法认定中若干问题研究202.正当防卫时间要件研究203.单位犯罪的刑事归责研究204.自媒体虚假信息的法律规制205.中立帮助行为的可罚性问题研究206.网络著作权犯罪的刑法规制207.论药品犯罪的刑法规制208.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刑事责任研究209.生物安全风险的刑法规制210.论法人信息的刑法保护211.货币数字化场景下洗钱犯罪形态和刑法重构212.安全生产的刑法保障——对《刑法修正案(十一)》相关规定的解读213.基因编辑之刑法规制及其限度214.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客观要件的分析215.民间融资的刑事法律风险界限216.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实证研究217.一般累犯的司法疑难问题研究218.论网络谣言的刑法规制219.论逃税罪免责条款的完善220.虐待儿童行为的刑法规制问题研究221.论刑法中的法令行为222.故意杀人案件中被害人过错量刑影响研究223.假想防卫的错误类型与罪过认定224.论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的区分225.网络洗钱犯罪的惩治研究226.虚假广告代言行为入刑问题研究227.反抗家庭暴力行为的刑法评价228.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司法适用问题研究229.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法益侵害与量刑匹配性研究230.减刑制度研究231.拐卖儿童罪的司法适用研究232.故意犯罪中明知的证明困境与出路233.论牵连犯的处罚原则234.论胎儿权益的刑法保护235.论我国刑法中的特别没收制度236.论医疗事故罪中的“过失”237.论财产犯罪的事后处置赃物行为238.多次盗窃的司法认定239.冒名顶替罪的司法适用问题浅探240.论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的司法认定241.论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242.共同犯罪的追诉时效探析243.高空抛物罪的立法评析与适用难题研究244.妨碍传染病防治罪的刑法适用研究245.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反思与完善246.大数据背景下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措施分析247.《刑法修正案(十一)》洗钱罪扩张适用的司法认定248.商业代孕犯罪化理论探究249.交通肇事逃逸的理解与适用250.商业贿赂中的单位行贿罪251.论警察防卫的刑法定性252.精神控制致人自杀死亡的刑事规制——以PUA“教唆自杀”为例253.人工智能技术的刑法规制254.防卫过当罪过判断的理念与方法255.再论刑事责任年龄下限的调整问题——以刑法修正案(十一)为背景256.洗钱罪适用研究——以《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实施为背景257.从“反杀型”案件看正当防卫限度条件的判断标准258.关于正当防卫的性质、条件和实践——解读《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259.自动驾驶刑事责任主体地位及其责任分配260.暴力伤医行为的刑法规制研究261.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司法疑难问题解析262.公序良俗原则在刑法出入罪中的作用分析263.故意杀人案中被害人过错对量刑的影响264.论我国网络犯罪有关立法的变迁265.我国缓刑犯社区矫正性质探讨266.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认定规则研究267.过失领域被害人风险同意的刑法意义268.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的理解与适用269.《刑法修正案(十一)》中猥亵儿童罪加重情节的理解与适用270.重婚的认定与处理(三)行政法类271.生态法治视野下的林业行政补偿272.试析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273.可撤销行政行为与无效行政行为分析274.行政给付与行政救助的比较研究275.行政诉讼被告制度的反思与重构276.抽象行政行为可诉性分析277.行政补偿制度研究278.行政主体基本问题研究279.行政法上的比例原则研究280.行政法原则对诚信政府建设意义281.公务员权利救济制度分析282.论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法律地位283.论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的关系284.试论行政行为分类与意义285.论行政行为的效力286.论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界定287.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288.论行政强制措施289.论行政处罚听证程序290.论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291.论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292.论行政复议范围的确定标准293.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294.论行政诉讼与司法审查的关系295.论行政诉讼的功能296.论行政诉讼合法性审查原则297.论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298.论行政诉讼地域管辖299.论行政诉讼举证责任300.论行政诉讼被告的举证责任301.论行政诉讼原告的举证责任302.论行政诉讼证据的采信原则303.论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原则304.论行政机关在诉讼中的改变权305.比例原则在行政执法中的的应用意义306.公务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法律地位307.浅论越权无效原则308.论行政执法过程中的程序正义309.行政诉讼中的受案范围研究310.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研究311.行政诉讼中的证据制度研究312.听证制度在我国发展的前景和瞻望313.行政立法权的分配及其存在的问题314.行政指导行为的司法救济315.论辅警的法律地位316.行政执法权利保障探析317.试论行政处罚制度的问题与对策318.论行政法治原则实践中的问题与对策319.行政合理性原则研究——以行政处罚为视角320.我国行政复议的现实问题与对策321.行政执法程序的困境与对策322.论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的行政立法问题323.论行政调解的问题与对策324.论我国行政裁决制度的问题与完善325.《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自由裁量权问题研究326.治安管理处罚中认错认罚制度的构建327.社区治理的法律保障机制研究328.论社区治理中的“公序良俗”原则329.社会治理中的法治困境与对策330.论社区治理中“德法共治”的实践路径331.论我国基层民主自治法律问题与对策332.社会治理与地方立法研究333.社区疫情防控中的法律问题探析334.社区(乡村)治理的法治化研究335.网络时代金融监管法律问题研究336.论改善营商环境的法律策略与途径337.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问题与对策(四)诉讼法类338.关于民事执行难问题的探讨339.民事诉讼中的专家证人制度研究340.关于我国证据交换制度的思考341.论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完善342.论我国民事诉讼的简易程序343.非法证据排除制度探究344.论二审全面审理原则345.我国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研究346.恶意串通型虚假诉讼的民事规制347.论民事诉讼中的一事不再理348.民事诉讼行为保全制度探究349.举证妨碍问题探讨350.民事诉讼自认制度探究351.论法官释明权352.既判力的作用及其正当化根据353.试论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倒置354.论当事人处分权的程序保障355.连带债务诉讼研究356.民事诉讼中预决事实研究357.执行参与分配制度之探析358.论被执行人的变更和追加359.审判中心视角下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功能研究360.论认罪认罚自愿性的保障361.浅析当前我国法律援助面临的困境与对策362.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研究363.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问题研究364.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有效辩护365.我国电子数据证据制度的若干反思366.刑事缺席审判与境外追逃措施的协调适用367.论刑事电子取证中的载体扣押368.追诉时效争议问题研究——以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协调为视角369.刑事缺席审判被告人权利保障问题研究370.刑事强制医疗程序问题研究371.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从宽”的依据及其适用372.监察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研究——以《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的衔接为视角373.论检察机关集中管辖制度374.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的证据衔接及其完善375.监察留置措施与刑事强制措施衔接机制研究376.论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的衔接问题377.论重罪检察中的死刑执行临场监督程序的完善378.我国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的程序困境及优化路径379.我国刑事缺席审判程序中的异议权380.我国构建沉默权制度的必要性分析381.非法证据排除的裁判方法382.交通肇事刑民责任竞合下的精神损害赔偿研究383.刑事速裁案件二审程序研究。

浅议我国环境法的价值

浅议我国环境法的价值

1 环境 法的 价值 概述
11 价 值 .
两方面。其三 , 主客体关系说 。 认为环境法的价值是一种 人 与 自然 的主 客体 和谐 关 系 。 通过对环境法的文本分析 ,并借鉴了诸多学者的观
富兰克纳曾指 出: ‘ “ 价值 ’ 及其同源词 、 复合词 , 以一
可 种被混淆和令人混淆而广泛流行的方式 ,应用于我们 的 点 , 以得 到 以下启 示 : 第一 , 环境 法 必 须满 足 主 体 ( 类 社 会 ) 人 的需 要 , 是 这 当代文化 中——不仅应用于经济和哲学中,也应用于其 谈 论 这个 问题 的 一个 前 提 。 他 社会 科 学 和人 文科 学 中。 ”一 般 而 言 ,价 值 ” 为一 个 “ 作 第二 , 环境法的价值是环境法本身固有的客观实在 哲学范畴 , 必然有其普遍的客观基础和表现形式。 这个普
摘 要 : 现代 由 于城 市 化迅 猛 扩 大和 工业 化 迅 速 发展 , 境 问题 选 一 步 凸现 出 来 , 近 环 环境 立法 不 断加 强 。 着我 国环境 随
立 法的价 值 。 文章 在 概 述 价值 、 的 价值 、 有 法 环境 法 的价 值 等 相 关概 念 的 基 础上 , 从
随着 环 境 问题 的 日益 严 重 和 环境 立 法 工 作 的迅 速 推 进 , 境法 已 成 为一 门独 立 的 部 门法 , 位 也 越 来 越 高 。 环 地
观价值说 。主观价值说 ” “ 强调了主体 的意愿和需要 , 把握
了价值论在环境法 的价值中的具体实践 ,能够运用法哲 二元价值说。 即将 相应 地 , 国在 极 力推 进 环境 立 法 的 同时 , 我 也对 环 境 法 提 学思维构建环境法学基本理论。其二 , 环 境 法 的价 值 归结 为正 义和 功 利 ,而 正 义包 括 两 个方 面 出了 目标 并 寄予 了很 高 的期 望 , 环境 法 的价值 得 以体现 。 即人 类 正义 和 自然 正 义 ,功 利包 括 物 质 功 利和 精 神 功 利

法律社会学论文题目

法律社会学论文题目
47.浅谈传媒与法制的关系
48.论公权与私权的平衡
49.论农村法制文化建设
50."礼与法"的思考
51.垃圾短信的违法性分析
52.浅议被拆迁人权益保护问题
53.农民工子女平等受教育权司法保障研究
54.从许霆案看中国的法治
55.浅议自由视野中法律的品质
56.也谈我国当前法学教育的困境
19.浅析我国司法现状
20.权利冲突引发的法理思考——浅析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冲突
21.弱势群体保护的法理基础
22.社会转型时期弱势群体权利的法律保护
23.试联系大众传播谈培养法律信仰
24.试论法律的目
25.试论法律信仰的危机及其拯救
26.试论我国法制现代化的路径选择
57.试论"潜规则"
58.论法,理,情的关系
59就业问题探析
60.论网络环境对传统权利理论的影响
61.法律职业现状与法学教育略论
62.地方人大制度运转中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63.论检察职能与检察改革
64.选举制度与政治文明
65.新闻自由的法治价值
66.判例与中国法制建设
38论新农村建设的法治保障
39农村厌诉现象的法理解释
40中国检察官法律职业道德的培植
41论乡土社会中民间法与国家法的调适以旦坪村为考察中心
42.道德权利与法律权利浅论
43.试论和谐社会下社会边缘人群的权利保障
44.法律与情理关系的辩证思考
45.中国"法治"思想的历史观察与思考
46.法治是造就有限政府与有效政府的保障
11.论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

浅议环境资源法的立法目的及价值定位

浅议环境资源法的立法目的及价值定位
浅 议 环 境 资 源 法 的 立 法 西
王 雪 四川 绵 阳 6 1 0 ) 2 0 0
摘 要 :近 现代 由于城 市化进程过快 和工业化迅速发展 ,环境 资源方面的 问题进 一步凸现 ,环境 资源法学 的兴起 预示着环境 问题 已经 引起人们 的重 视 ,但是 ,如何 立法 ,立 怎样 的法是我们 必须明确 的问题 。本文从环境 资源法的产 生背景和发展趋 势等角度提 出了立法 目的与价值 定位 ,为促进我 国环 境 资源 的立 法的完善提供参 考。
关键 词:环 境 资 源 法 ;立 法 目的 ;价 值 定 位 中 图 分 类 号 :D 2 .0 9 26 1 文 献 标 识 码 :A
文 章 编 号 : 1 7 — 9 2( 0 0)1 — 0 0 O 6309 21 10 0 一 2
环 境资 源法 的概念 及研 究现 状 环境 资源 法 ,是 指调 整人 们在 开发 利用 、保 护改 善环 境 的活动 中所产 生 的环境 资 源法社 会关 系 的法律 规 范的 总和 ,是一 门新 兴的 绿 色学 科 。环境 资源 法理 念 的提 出虽然 较新 颖 ,但 是 它 的发展却 有 着一定 的历史 。 二战之 后 ,随着 环境 污染 ,生 态破 坏 ,资源 紧缺 等 问题 E趋明 l 显 , “ 三论 ”发展 为 “ 三论 ” ,紧接着 ,一 系列 的环 境学 、生 老 新 态伦理 学等 自然 科学 和社 会科 学逐 步形 成 ,都为 环境 资源 法的基 本

发展 ,就 必须 维护 和改善 人类 赖 以生存 和发 展 的 自然环 境 ,因为经 济发 展离 不开 环境 和资 源的 支持 ,发展 的可 持续性 取决 于环境 和 资 源 的可持续性 。 环境 资源法 的终极 目的就 是为 了实 现正 义 。正 义 “ 能使法 官在 决定 最 困难 的问题 时的 理 由令人 印象更 深刻 、更 ‘ 职业 化 ’和绝对 必要 ,而较少 主观 性 、 ‘ 治性 ’和捉 摸不 定 ,也不会 根据 法官个 政 人 的价值 和他们 的道德 政策偏 好 。” “ 正是 正 义概念 ,把我 们 的注 意力 集 中到最 为规 范大 厦组成 部分 的规 则 、原则 和标准 的公 正性 和 合理 性 上。 ”正 义的终 极追求 作 为一种 价值 体现 在环境 资 源法这个 部 门法上 主要 表现 为环 境和 环境 安全 :公平 或正 义是最 基本 的法律 价值 之一 ,也 是环 境法 的最 具普遍 意义 的 目的 。环境公 平要 求我们 与地 球上 其他 物种 需享 有 同等权利 ,并 且与 过去 或者未 来 的地球 生 物 同等 的享有 这种 对 自然资 源 的权利 。我们 必须 保证 与人类 生存 息 息相 关 的生态 环境 及 自然资 源基 础处 于 良好 状况 ,或 不遭 受不可恢 复 的破 坏 ,因 为 我们 没 有 可 以任 意 使用 、浪 费 这种 自然 资源 的权 利 。这就是 自然 资源立 法的最 终 目的。 三 、环境 资源 法的价 值定 位 环境 法价 值理 念 的认识 路径 包括 现代人 类 中心 主义 、生态 中心 主 义和 可持续 发展 价值 理念 三个 观点 。不难 看 出 ,价值 定位 与立法 目的是相 一致 的 。只有 价值 定位 确定后 ,才 能确 定立法 目的 ,因为 价值 体 现 目的的 方 向。人类 中心 主义 经历 了 由古代 宇宙人 类 中心主 义 到 中世纪 神学人 类 中心 主义到 现代 环境 伦理 学人类 中心 主义 这三 个 阶段 。生 态 中心主义 认为 ,只 有从 包括人 类 在 内的所有 生命 物种 的利 益 和价值 出发去保 护整 个地 球生 物 圈 ,才 能更好 的保 护人类 的 生存 环 境 。生态 中心 主义看 到 了人 与 自然 界 中其他 物种之 间 的不平 等 ,但 没有 深入 思考揭 露 隐藏在 这一 不平 等背 后的恰 恰是 人与人 之 间的不 平等 。在 主张人 与 自然和 谐统 一 的整体 价值 观及深 环境论 中 的环境 整体 主义方 面 ,可持 续发 展观 与其 的认识 是一 致 的 ,而 不 同 之 处则 是可 持续 发展 观在 强调人 与 自然 和谐统 一 的基础上 ,更 承认 人类 应 对 自然 的保护 承担起 道德 代理 人 的责任 ,以及对一 定社 会 中 人类 行 为 的环境 道德规 范进 行研 究 ;对人 类 中心主 义和生 态 中心主 义采取 整合 的态 度 ,认 为 人与人 之 间的关 系 人与 自然 之间 的关系

浅议环境保护背景下公众心理困境及应对措施

浅议环境保护背景下公众心理困境及应对措施

浅议环境保护背景下公众心理困境及应对措施【摘要】在当今社会,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给人们的生活和健康带来了严重威胁。

公众对环境问题的态度存在矛盾,缺乏环境保护意识,并且受信息不对称影响导致认知偏差。

为了应对公众心理困境,加强环境保护教育是必要的,而教育与宣传的重要性也不容忽视。

呼吁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建立健全的环保政策,是有效解决公众心理困境的关键。

只有通过教育和政策的双重推动,才能让公众更加关注环境问题,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共同建设美丽的家园。

【关键词】关键词:环境保护、公众心理困境、环境问题、态度矛盾、意识、信息不对称、认知偏差、教育宣传、环保教育、绿色生活方式、环保政策。

1. 引言1.1 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环境保护是当今世界面临的一个迫切问题,随着人类活动的不断扩大和发展,地球上的自然资源正面临着严重的危机。

环境保护不仅仅是一个环境议题,更是一个关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关键问题。

环境保护直接影响着人类的生存和健康。

空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环境问题给人类带来了诸多健康隐患,严重影响着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寿命。

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息息相关。

环境恶化会导致资源匮乏、生产成本上升,甚至会威胁国家的可持续发展。

最重要的是,环境保护与未来世代的利益紧密相关。

如果我们不珍惜和保护好现在的环境资源,那么将会给我们的后代留下严重的环境问题,甚至危及他们的生存。

环境保护不仅是我们对自然的尊重和珍惜,更是我们对自己和下一代的责任和担当。

为了建设一个更美好的世界,我们必须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从自身做起,积极参与到环境保护的行动中。

1.2 公众心理困境的成因1. 环境问题日益突出: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加剧,环境污染、资源消耗、生态破坏等问题日益突出,给人们的生活和健康带来了严重威胁,引发了公众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和担忧。

2. 公众态度存在矛盾:虽然大多数人都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但在实际行动中却存在犹豫和矛盾。

一方面,人们渴望健康的生活环境,却也倾向于追求经济利益和舒适的生活方式,使得环境保护和个人利益之间产生了矛盾。

司法核心价值观

司法核心价值观

司法核心价值观司法核心价值观: 公正、廉洁、为民。

2010年3月,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提出了人民法官应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

在新形势新任务下,这既对司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也为司法工作指明了新方向。

最高人民法院于210年8月5日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意见》(法发〔2010〕31号),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将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确立下来了。

司法核心价值观包含“公正、廉洁、为民”三个方面,内容明确具体,结构严谨,层次清晰,三者是相互联系、相互支撑的有机的、系统的整体。

它总结了成功经验,又有新的提升概括;反映了现实的迫切需要,又可以最大限度地促进和形成全体人民法官的共识。

此外,2009年9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公布人民法庭庭训的通知》,根据这一文件,“公正、廉洁、为民”也是人民法庭庭训。

当前,社会转型时期,司法同样面临着很多机遇,也面临着很多挑战,司法核心价值就是我们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面临的挑战之一。

长期以来,我国司法领域对价值观的认识不够统一,没有构建适用于司法队伍自身建设的价值体系。

在没有核心价值观充实的情况下,法官精神就像缺了主心骨。

法院文化也由各种不同版本的行为准则、作风、口号性语录杂糅一起,它们各取所需,却始终没有汇入主流。

新时期,人民法院面临的考验更加严峻,承担的任务更加繁重,遇到的情况更加复杂,群众的期待更加迫切。

这就要求法官队伍必须形成共有的精神,形成具有自身鲜明特色的核心价值观[1]。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树立司法核心价值观,既是我们面临的一个大的司法实践课题,也是一个大的法学理论问题。

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提出了人民法官应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

在新形势新任务下,这既对司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也为司法工作指明了新方向。

同时,确立司法核心价值观,能够对广大干警起到“方向盘”和“稳定器”的作用,使他们树立正确的司法观念,明确是非荣辱界限,澄清各种模糊认识,抵制各种错误司法观念和腐朽思想的影响,促进人格品质和理论素养的升华,全面有效地提高法院队伍整体素质[2]。

是否应该废除环境保护法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废除环境保护法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废除环境保护法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应该废除环境保护法。

首先,环境保护法的存在限制了企业的发展和生产。

环保法规定了一系列的环境保护标准和限制,使得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需要花费更多的成本来符合这些标准,从而影响了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力。

这种限制对于国家的经济发展是不利的,因此应该废除环境保护法,给企业更多的发展空间。

其次,环境保护法的执行成本过高。

为了执行环境保护法,政府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财力来监督和管理企业的环保行为。

这些成本最终会转嫁到纳税人身上,给国家的财政造成负担。

因此,废除环境保护法可以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让资源得到更合理的分配。

最后,环境保护法的存在并不能真正解决环境问题。

尽管环境保护法规定了一系列的环保标准,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很多企业仍然存在违规排放和污染行为。

这说明单纯依靠法律手段并不能真正解决环境问题,更重要的是要通过市场机制和科技手段来推动环保工作。

总之,环境保护法的存在限制了企业的发展和生产,执行成本过高,并不能真正解决环境问题。

因此,我们认为应该废除环境保护法,给企业更多的发展空间。

反方观点,不应该废除环境保护法。

首先,环境保护法的存在是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问题日益严重,如果没有环境保护法的约束,企业将更加随意地进行污染排放和资源开采,对环境造成更大的破坏,从而威胁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其次,环境保护法的存在有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环保法规定了一系列的环保标准和限制,这些标准不仅可以保护环境,还可以促使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生产方式转型,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排放,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

最后,环境保护法的存在有利于社会的整体利益。

保护环境不仅关乎企业和个人的利益,更关乎整个社会和未来世代的利益。

如果环境遭到破坏,将给社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社会成本,因此,环境保护法的存在是为了维护整个社会的长远利益。

总之,环境保护法的存在是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有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也有利于社会的整体利益。

是否应该废除环境保护法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废除环境保护法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废除环境保护法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应该废除环境保护法。

首先,环境保护法的实施给企业和个人带来了过多的限制和负担。

环境保护法要求企业必须进行严格的环境评估和监测,同时要求他们采取各种措施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这些规定增加了企业的成本,降低了它们的竞争力,甚至导致一些企业倒闭。

而对于个人来说,环境保护法也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不便,比如限制了柴油车的使用、禁止在户外烧烤等。

这些都是因为环境保护法的过度干预所导致的。

其次,环境保护法的实施也给政府带来了很大的负担。

政府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来监督环境保护法的执行,同时还需要处理大量的环境污染案件。

这些都需要耗费大量的财政资源,而这些资源本来可以用来解决更紧迫的社会问题,比如教育、医疗等。

最后,环境保护法的实施也限制了科技的发展。

一些新的环保技术因为环境保护法的限制而无法得到应用,这不仅影响了企业的创新能力,也影响了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我们认为应该废除环境保护法,让市场机制来调节环境保护的问题,这样才能更好地平衡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

反方观点,不应该废除环境保护法。

首先,环境保护法的实施是为了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如果没有环境保护法的约束,环境将会变得更加恶劣,对人类的健康和生存造成巨大的威胁。

其次,环境保护法的实施也是为了保护生物多样性。

许多物种正面临灭绝的危险,如果没有环境保护法的保护,这些物种将会在人类的活动下消失,这对生态平衡将会产生不可逆转的影响。

最后,环境保护法的实施也可以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环境保护法的约束,企业将会更加注重环保技术的研发和应用,这将推动环保产业的发展,为经济增长注入新的动力。

因此,我们认为不应该废除环境保护法,而是应该加强环境保护法的执行,更加严格地监督企业和个人的环保行为,才能更好地保护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人类的生存环境。

名人名句:“地球不是我们的,我们只是从我们的子孙手中借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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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我国环境法的价值摘要:近现代由于城市化迅猛扩大和工业化迅速发展,环境问题进一步凸现出来,环境立法不断加强。

随着我国环境立法工作的深入进行,有必要探讨环境法的价值。

文章在概述价值、法的价值、环境法的价值等相关概念的基础上,从我国环境法本身所具有的价值、环境法促进的价值和其对价值间的平衡三个方面分析了我国环境法的价值取向,为促进我国的环境立法进一步的完善提供参考。

关键词:环境法;价值;环境法的价值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和环境立法工作的迅速推进,环境法已成为一门独立的部门法,地位也越来越高。

相应地,我国在极力推进环境立法的同时,也对环境法提出了目标并寄予了很高的期望,环境法的价值得以体现。

1环境法的价值概述1.1价值富兰克纳曾指出:“‘价值’及其同源词、复合词,以一种被混淆和令人混淆而广泛流行的方式,应用于我们的当代文化中——不仅应用于经济和哲学中,也应用于其他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中。

” 一般而言,“价值”作为一个哲学范畴,必然有其普遍的客观基础和表现形式。

这个普遍的基础和存在形式,正是人类一种普遍的基本关系——主客体关系的一个方面。

具体而言,价值应该具有以下几个特性:①价值的前提是主体的需要。

②价值最终要以客体所表现或具有的性状、属性或作用为基础。

客体对主体的有用性,是通过客体所表现或具有的形状或作用来表达的。

③价值是基于客体与主体需要之间的满足与被满足关系存在的,但这种关系本身并不是价值。

1.2法的价值法的价值是什么?学者们有不同的观点,卓泽渊认为,法的价值是以法与人的关系作为基础的,法对于人所具有的意义和人关于法的绝对超越指向均为法的价值。

谢鹏程认为,法律的价值是主体通过认识、评价和法律实践促使法律适应和服从主体的内在尺度并形成的法律对主体的从属关系。

孙国华则认为,法的价值是法这个客体对满足个人、群体、阶级、社会需求的积极意义。

法的价值作为价值的子概念,应具备价值的一般特征。

因此,可以将法的价值表述为:作为客体的法能够满足主体(人类社会成员)的需要的属性或性状。

一般包括三层含义:①它指的是法促进哪些价值;②法本身有哪些价值;③在不同类价值之间或同类价值之间发生矛盾时,法根据什么标准来对它们进行评价。

法的价值的三个含义,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促进,紧密结合的。

1.3环境法的价值我国环境法学界对环境法的价值关注程度也很高,到底如何界定其内涵和外延,学者分歧也比较明显。

其一,主观价值说。

一些学者以主观价值论构建环境法的主观价值说。

“主观价值说”强调了主体的意愿和需要,把握了价值论在环境法的价值中的具体实践,能够运用法哲学思维构建环境法学基本理论。

其二,二元价值说。

即将环境法的价值归结为正义和功利,而正义包括两个方面即人类正义和自然正义,功利包括物质功利和精神功利两方面。

其三,主客体关系说。

认为环境法的价值是一种人与自然的主客体和谐关系。

通过对环境法的文本分析,并借鉴了诸多学者的观点,可以得到以下启示:第一,环境法必须满足主体(人类社会)的需要,这是谈论这个问题的一个前提。

第二,环境法的价值是环境法本身固有的客观实在。

第三,环境法的价值与环境法的立法目的之间存在差别。

环境法的价值统率环境法的立法目的,它属于比环境法的立法目的更高层次和更上位的概念。

正如学者所指出的那样,“大致可以把环境资源法的价值目标分为两类,即目的性价值和工具性价值。

其中,目的性价值居于主导地位,反映环境资源法所追求的社会目的与理想;工具性价值,是环境资源法为实现其目的性价值应具备的基本属性或共性价值。

”第四,认识环境法的价值绝不能仅仅局限于对其功利价值的认识上。

因此,环境法的价值不仅限于功利价值,还包括目的价值和终极价值。

在这个价值体系中,功利价值和目的价值处于相同的位阶,反映着环境法的终极价值,它们是现象和本质的关系。

据此,环境法的价值可以界定为:环境法的价值是指环境法本身所固有的,独立存在于人的主观世界之外的,能在环境开发、利用、保护等实践中对国家、社会和公民的合理需要和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等行为及其思想指导具有积极意义的客观实在。

2我国环境法的价值取向2.1学者的观点评析关于环境法的价值取向,也有的学者称为价值追求或直接称之为价值。

周柯认为,我国环境法的价值取向(追求),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环境正义和环境秩序。

他认为,法的最高价值追求是正义和秩序,那么环境法的价值追求就应该是环境正义和环境秩序。

陈泉生认为,“以人类为中心”为价值取向的传统环境法已经不符合时代的进步潮流,而应该把“以人类和生态共同利益”为中心当作当代环境法的价值取向。

依照该种观点,环境法不仅要保证当代人平等享用地球上的环境资源利益,还要使后代人也能于当代人一样享用环境利益。

“同时,鉴于环境法是建立在尊重生态自然的生态正义指导思想基础上的,为此,与之相适应,环境法的价值取向也不仅应包括有生命的人,还应包括有生命的其他物种种群。

”也有学者认为,由于传统环境法把维护人类利益、人际社会秩序和当代人的公平作为价值取向,不再符合环境时代的要求。

环境时代的环境保护法要体现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确立人类利益和生态利益并重的利益观,维护人际社会秩序和人与自然生态秩序的秩序观,兼顾代内公平和代际公平的公平观。

还有学者认为,环境法的价值取向包括正义价值和功利价值。

其中,正义价值又包括人类正义价值和自然正义价值;功利价值包括物质功利价值和精神功利价值。

同时,在该学者的价值体系构造中,他也承认价值系统中会出现冲突,此时就需要相互调和和妥协,也需借助价值之间的位阶高低来解决。

上面的几种观点有很多的相同之处,他们都是在反思“以人类为中心主义”价值观的同时,提出了新的价值观,以适应时代的要求。

他们大都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支持可持续发展的思路,提出了不仅保护当代人利益也保护后代人环境利益的主张。

而且保护全球人甚至所有生命的物种的环境利益的新观点,这无疑是颇具宏观视野和人文(甚至是物文)关怀的崭新理念。

2.2我国环境法的价值取向很多学者的观点是值得赞同的,但这些学者的观点是不是有点过于超前和理想化?带着这样的考虑,我们从以下二个方面来分析我国环境法的价值的具体体现。

2.2.1环境法本身的价值①为国家治理环境问题提供法律依据。

伴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我国通过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为环境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

一方面,通过立法的形式可以明确地告诉人们,那些行为是法律允许的,那些是法律明确禁止的,如果违反了禁止性的规定,就要承担相应地法律责任。

另一方面,也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使得他们能够依法行政。

②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法律手段。

目前,我国正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环境法中一系列的法律规范,正好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法律手段。

具体来说,它通过调整和规范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对不符合可持续发展的高投入,高消耗,低产出,低效益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予以禁止和制裁,对符合可持续发展的低消耗,高产出的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予以促进和鼓励;还规定对污染控制从源头抓起,采取清洁生产方式,要求对环境的损害减少到最低限度,对已造成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实行综合整治。

③加强国际环境保护合作的重要手段。

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全球各个国家不得不慎重考虑的问题。

很多国家纷纷根据自己参加的国际条约或发出的声明,修改或专门制定自己国内的环境法,从而使内国法和国际法统一起来,以加强在环境问题上的全球合作,共同促进人类的发展。

2.2.2环境正义美国学者 E.博登海默所言:“正义具有普洛透斯的脸,变幻无常,随时可呈现不同的形状,并具有极不相同的面貌。

”因此,给环境正义下个定义也是一件十分困难的。

笼统的讲,所谓环境正义是指现在或将来的人类群体以及其他生命体能够享有的满足其需要的环境利益。

具体而言,可从三个方面来阐释这个问题。

①代内环境正义。

它强调重新审视和反思以往的制度,调整利益格局,以公平、合理的分配环境资源。

②代际环境正义。

是环境法在调整历时性的人类代际关系时所持有的正义理念。

这个问题不仅仅是个环境法上的问题,更是一个伦理道德问题。

我国目前已经明确提出了可持续发展观的战略,以确保我们的子孙后代还能享受到足够的环境权益。

③种际环境正义。

应当说,这与“人类中心主义”演化为“人与自然共处论”的过程密切相关。

参考文献:[1] 卓泽渊.法的价值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2] 周柯.环境法学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3] 谢鹏程.基本法律价值[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0.[4] 孙国华.法理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5] 李宗录.以价值论构建环境法学的基本框架[J].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3).[6] 吕忠梅,高利红,余耀军.环境资源法学[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7] 王建国,谢冬慧.论环境保护法的价值取向[J].中州大学学报,2007,(4).[8] 刘建辉.论环境法的价值[J].河北法学,2003,(3).[9] (美)博登海默著.邓正来译.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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