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
中医科五年发展规划

中医科五年发展规划引言概述:中医作为我国传统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健、治疗疾病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
为了加强中医科的发展,制定五年发展规划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中医科五年发展规划进行详细阐述。
一、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1.1 提高中医药本科生教育质量,加强基础理论和实践技能的培养。
1.2 建立中医药博士后流动站,吸引优秀人才从事中医药研究。
1.3 加强中医药师资队伍建设,提高中医师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
二、推动中医药科研创新2.1 加大中医药科研项目的资金支持,鼓励科研人员开展创新研究。
2.2 建立中医药科研平台,促进中医药现代化技术的研究和应用。
2.3 加强中医药与现代医学的交叉研究,推动中医药在现代医学领域的应用。
三、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3.1 建立中医药服务网络,实现中医药服务的全覆盖。
3.2 加强中医药诊疗技术的培训和提升,提高中医药服务的水平。
3.3 推动中医药与西医的协同发展,实现中西医结合的优势互补。
四、促进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4.1 加强中医药在国际上的推广和宣传,提升中医药的国际影响力。
4.2 开展中医药国际合作项目,促进中医药在国际上的交流与合作。
4.3 建立中医药国际交流平台,推动中医药在国际上的发展和传播。
五、加强中医药法规政策体系建设5.1 完善中医药法规政策,保障中医药的合法权益和发展空间。
5.2 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规范中医药市场秩序。
5.3 推动中医药法规政策的落实,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
结语:中医科五年发展规划的制定对于推动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不断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推动中医药科研创新、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促进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中医药法规政策体系建设,才能实现中医药事业的长足发展。
希望未来五年,中医药事业能够迎来更加繁荣的发展。
2015年5月7日时事政治

2015年5月7日时事政治2015年5月7日时事政治(国内)1、习近平5月7日在阿斯塔纳同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举行会谈。
习近平代表中国政府和人民祝贺纳扎尔巴耶夫再次当选哈萨克斯坦总统。
习近平指出,近年来中哈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呈现快速发展势头,各领域合作顺利推进。
中方高度重视中哈关系发展,愿同哈方携手努力,全面深化两国在经济、安全、人文等领域互利合作,加强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的协调和配合,推动中哈关系发展取得更多实际成果,更好造福两国人民。
2、5月7日,李克强先后来到中国科学院和北京中关村创业大街考察调研。
他强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充分激发亿万群众智慧和创造力的重大改革举措,是实现国家强盛、人民富裕的重要途径,要坚决消除各种束缚和桎梏,让创业创新成为时代潮流,汇聚起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新动能。
3、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印发《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部署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创新发展。
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进行全面部署。
这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制定的专项规划,也是我国第一个关于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国家级规划。
5、国务院新闻办公室5月7日召开新闻发布工作会议,对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国务院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主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机制的情况和建议》、对进一步加强新闻发布工作进行部署。
会议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新闻发布工作要抓住制度建设这个重要环节,创新新闻发布方式,积极推动国务院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主动及时回应社会和国内外媒体关切,建设素质过硬的新闻发言人队伍,不断提升新闻发布质量和水平。
6、6月1日起,北京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收费实行政府限价管理,服务费与当日油价挂钩,每千瓦时收费不得超过当日92号汽油每升最高零售价的15%,经营单位可在此标准下制定具体收费标准。
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24

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24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24中医药大健康产业是指以中医药为核心,整合相关资源,利用现代科技和管理手段,促进人的健康和生活质量提升的产业。
中医药具有深厚的历史积淀和独特的疗效,在保健和治疗各种疾病方面都有显著的疗效。
因此,中医药大健康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为了推动中医药大健康产业的发展,制定合理的发展规划是必不可少的。
以下是我对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的规划建议:首先,加强中医药资源的开发和整合,提高中医药的科研水平和临床疗效。
中医药的资源广泛丰富,但由于传统的经验经验传承方式,研究和应用面临一些挑战。
因此,应该加强科学研究,进一步揭示中草药的药理作用和有效成分,推动中医药的现代化发展。
此外,还要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提高中医药师的综合素质和临床疗效。
其次,以健康养生为导向,推动中医药的市场开拓。
传统的中医药市场主要集中在治疗疾病方面,但中医药在保健和养生方面也有很大的潜力。
因此,应该加强中医药与养生市场的对接,推动中医药的产品和服务创新,满足人们对健康的需求。
另外,还可以加强中医药与旅游、餐饮、健身等产业的合作,打造中医药养生产业链,吸引更多人参与其中。
再次,加强中医药的宣传和推广,提高中医药的知名度和认可度。
中医药源远流长,有很高的疗效和养生价值,但由于种种原因,中医药的形象和声誉不够良好。
因此,应该加大中医药文化的传播力度,提高中医药的知名度和认可度。
可以通过举办中医药文化节、开设中医药健康讲座等活动,普及中医药的知识和价值观,引导人们正确对待中医药。
最后,加强中医药产业的规范化和监管,保障中医药质量和安全。
中医药产业的发展必须建立在优质产品和服务基础上,必须加强对中医药企业的监管和管理。
应该建立健全的中医药质量监测和评估体系,加强对中药材和制剂的质量把关,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
同时,还需加强对中医药临床实践的监督和评估,保证中医药的疗效和安全性。
总之,中医药大健康产业的发展具有巨大潜力和重要意义。
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

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2016-07-07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医药作为我国独特的卫生资源、潜力巨大的经济资源、具有原创优势的科技资源、优秀的文化资源和重要的生态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深入发展,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健康服务业蓬勃发展,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越来越旺盛,迫切需要继承、发展、利用好中医药,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作用,造福人类健康。
为明确未来十五年我国中医药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基本形势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
中医药总体规模不断扩大,发展水平和服务能力逐步提高,初步形成了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整体发展新格局,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明显提升。
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有中医类医院(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院,下同)3732所,中医类医院床位75.5万张,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39.8万人,2014年中医类医院总诊疗人次5.31亿。
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及疑难病症、重大传染病防治中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彰显,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可。
2014年中药生产企业达到3813家,中药工业总产值7302亿元。
中医药已经传播到183个国家和地区。
另一方面,我国中医药资源总量仍然不足,中医药服务领域出现萎缩现象,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薄弱,发展规模和水平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中医药高层次人才缺乏,继承不足、创新不够;中药产业集中度低,野生中药材资源破坏严重,部分中药材品质下降,影响中医药可持续发展;适应中医药发展规律的法律政策体系有待健全;中医药走向世界面临制约和壁垒,国际竞争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亟待提高,迫切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回)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6年-2020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回)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6年-2020年)宁夏人民政府中医药作为我国独具特色的卫生资源、潜力巨大的经济资源、原创优势的科技资源以及优秀的文化资源和重要的生态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用突出、地位特殊。
宁夏中医药(回医药)[以下简称中(回)医药]健康服务起步晚、规模小、创新能力弱,还存在着相关政策不完善、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健康服务发展受到制约。
为进一步加快我区中(回)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年—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32号)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基础上, 加强政策引导,创新体制机制,鼓励多元投资,彰显特色优势,拉动服务需求,充分释放中(回)医药健康服务发展潜力和活力, 构建宁夏特色中(回)医药健康服务体系, 不断提升中(回)医药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服务群众。
把提升全民健康素质作为中(回)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中(回)医药特色优势,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2.政府引导,市场驱动。
强化政府在制度建设、政策引导、项目支持及行业监管等方面职责。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放宽市场准入,规范市场管理,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回)医药健康服务机构,增加健康服务和产品供给。
3.中(回)医并重,突出特色。
发挥宁夏中(回)医药资源特色和优势,强化中(回)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产业基础,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与成果,提升中(回)医药健康服务能力,增强中(回)医药的竞争力。
4.深化改革,创新发展。
加快中(回)医药健康产品研发及科技转化,拓展服务范围,创新服务模式,建立可持续发展的中(回)医药健康服务发展体制机制。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行动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行动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12.23•【字号】皖政办〔2015〕71号•【施行日期】2015.1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行动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皖政办〔2015〕7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全省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行动方案(2015-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12月23日全省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行动方案(2015-2020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27号)精神,促进我省中药材保护和发展,提出如下行动方案:一、总体要求(一)基本原则。
1.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
以市场为导向,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强化政府协调服务,完善相关支持政策,整合社会资源,为中药材保护和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2. 保护资源,可持续发展。
以发展促保护,以保护谋发展,加大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力度,减少对野生资源的依赖,实现中药材产业可持续发展。
3. 质量优先,绿色发展。
强化质量优先,坚持绿色发展,完善中药材质量标准等体系建设,构建质量监控体系,确保中药材质量安全。
4. 创新驱动,科技支撑。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中药材产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协同创新能力,科学发展中药材种植养殖,推动中药材产业健康发展。
(二)行动目标。
到2020年,全省中药材资源保护与监测体系基本完善,濒危野生中药材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常用中药材生产稳步发展;中药材科技水平大幅提升,品质质量持续提高;中药材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现代流通体系初步建成,中药材保护和发展水平显著提高。
中医药发展十二五规划【精选】

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进一步促进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开创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新局面,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中医药事业面临的形势“十一五”时期是中医药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五年。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总体部署和要求,在卫生部领导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团结带领中医药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紧紧抓住发展战略机遇期,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满足群众需求,更加注重统筹规划、协调发展,更加注重机制创新、转变理念方法,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有了新突破,取得了显著成绩。
中医药全面参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特色与优势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中得到发挥。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个重点中医医院建设与发展专项规划顺利实施。
中医医疗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中医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中医药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取得进展,其优势在公共卫生服务中得到发挥。
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防治重大疾病能力进一步提高,在汶川特大地震、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等重大事件和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等传染病疫情的应对中发挥出独特而重要的作用。
农村和社区中医药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中医药适宜技术应用更加广泛。
中医药学术继承与创新取得新成果,《中华本草》编纂完成,一批中医古籍得到整理研究,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和临证经验传承得到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建设成效显现。
开展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初步形成。
中医科五年发展规划

中医科五年发展规划引言概述:中医科作为中华传统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医疗体系中具有独特的地位和作用。
为了促进中医科的发展和提高中医服务水平,制定一份五年发展规划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即人才培养、科研创新、临床实践、制度建设和国际交流,详细阐述中医科五年发展规划的内容。
一、人才培养1.1 加强中医基础理论教育:加大中医基础理论教育的力度,培养学生对中医经典著作的理解和运用能力,提高中医学生的基础知识水平。
1.2 推动中医临床技能培训:加强中医临床技能培训,提高中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培养高水平的中医临床人才。
1.3 引进和培养中医药国际化人才:鼓励中医院校引进国际化的中医药专家,培养具备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的中医人才,推动中医药在国际上的传播和发展。
二、科研创新2.1 加强中医药科研平台建设:加大对中医药科研机构的支持力度,建设一批高水平的中医药科研平台,提供优质的科研条件和设备。
2.2 鼓励中医药科研团队合作:推动中医药科研团队之间的合作,促进资源共享和交流,提高科研效率和质量。
2.3 加强中医药临床研究:加大对中医药临床研究的支持力度,推动中医药临床研究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提高中医药的临床应用水平。
三、临床实践3.1 推动中医药与西医药的融合发展:加强中西医结合的临床实践,促进中医药与西医药的融合,提高综合医疗服务水平。
3.2 强化中医药特色疾病治疗:加强对中医药特色疾病的研究和治疗,提供更加有效的中医药治疗方案,提高中医药在特定疾病治疗中的地位。
3.3 推广中医药健康养生:加强中医药健康养生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公众对中医药的认知度和接受度,促进中医药在健康领域的应用。
四、制度建设4.1 完善中医药政策法规:制定和完善中医药政策法规,为中医药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4.2 建立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鼓励中医药创新,提高中医药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
4.3 推动中医药标准化建设:加强中医药标准化建设,推动中医药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提高中医药的质量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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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中医药(含民族医药)强调整体把握健康状态,注重个体化,突出治未病,临床疗效确切,治疗方式灵活,养生保健作用突出,是我国独具特色的健康服务资源。
中医药健康服务是运用中医药理念、方法、技术维护和增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活动,主要包括中医药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服务,涉及健康养老、中医药文化、健康旅游等相关服务。
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快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是全面发展中医药事业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重要任务,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全民健康素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重要意义。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服务模式,鼓励多元投资,加快市场培育,充分释放中医药健康服务潜力和活力,充分激发并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推动构建中国特色健康服务体系,提升中医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服务群众。
把提升全民健康素质作为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区分基本和非基本中医药健康服务,实现两者协调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政府引导,市场驱动。
强化政府在制度建设、政策引导及行业监管等方面的职责。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增加中医药健康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中医为体,弘扬特色。
坚持中医药原创思维,积极应用现代技术方法,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彰显中医药特色优势。
深化改革,创新发展。
加快科技转化,拓展服务范围,创新服务模式,建立可持续发展的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体制机制。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中医药健康服务加快发展,成为我国健康服务业的重要力量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体现,成为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重要力量。
——中医药健康服务提供能力大幅提升。
中医医疗和养生保健服务网络基本健全,中医药健康服务人员素质明显提高,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基本适应全社会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
——中医药健康服务技术手段不断创新。
以中医药学为主体,融合现代医学及其他学科的技术方法,创新中医药健康服务模式,丰富和发展服务技术。
——中医药健康服务产品种类更加丰富。
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产品研发、制造与流通规模不断壮大。
中药材种植业绿色发展和相关制造产业转型升级明显加快,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医药企业和产品。
——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环境优化完善。
中医药健康服务政策基本健全,行业规范与标准体系不断完善,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机制更加有效,形成全社会积极支持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重点任务(一)大力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支持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发展。
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培育一批技术成熟、信誉良好的知名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集团或连锁机构。
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发挥自身技术人才等资源优势,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规范发展提供支持。
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加快制定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类规范和标准,推进各类机构根据规范和标准提供服务,形成针对不同健康状态人群的中医健康干预方案或指南(服务包)。
建立中医健康状态评估方法,丰富中医健康体检服务。
推广太极拳、健身气功、导引等中医传统运动,开展药膳食疗。
运用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发智能化中医健康服务产品。
为居民提供融中医健康监测、咨询评估、养生调理、跟踪管理于一体,高水平、个性化、便捷化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开展中医特色健康管理。
将中医药优势与健康管理结合,以慢性病管理为重点,以治未病理念为核心,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为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
加强中医养生保健宣传引导,积极利用新媒体传播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引导人民群众更全面地认识健康,自觉培养健康生活习惯和精神追求。
加快制定信息共享和交换的相关规范及标准。
鼓励保险公司开发中医药养生保健、治未病保险以及各类医疗保险、疾病保险、护理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产品,通过中医健康风险评估、风险干预等方式,提供与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相结合的疾病预防、健康维护、慢性病管理等中医特色健康管理服务。
指导健康体检机构规范开展中医特色健康管理业务。
专栏1 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建设项目治未病服务能力建设在中医医院及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设立治未病中心,开展中医健康体检,提供规范的中医健康干预服务。
中医特色健康管理合作试点建立健康管理组织与中医医疗、体检、护理等机构合作机制,在社区开展试点,形成中医特色健康管理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家庭、个人多种形式的协调互动。
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建设加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人员、技术、服务、产品等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加快发展中医医疗服务。
鼓励社会力量提供中医医疗服务。
建立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共同发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突出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
通过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规范和推进中医师多点执业等措施,支持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院、疗养院和中医诊所。
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允许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
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传统中医诊所。
创新中医医疗机构服务模式。
转变中医医院服务模式,推进多种方法综合干预,推动医疗服务从注重疾病治疗转向注重健康维护,发展治未病、康复等服务。
支持中医医院输出管理、技术、标准和服务产品,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建医疗联合体,鼓励县级中医医院探索开展县乡一体化服务,力争使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
推动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和中医坐堂医诊所规范建设和连锁发展。
专栏2 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医专科专病防治体系建设建立由国家、区域和基层中医专科专病诊疗中心三个层次构成的中医专科专病防治体系。
优化诊疗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开展科学研究,发挥技术辐射作用。
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中医临床科室集中设置、多种中医药方法和手段综合使用的中医药特色诊疗区,规范中医诊疗设备配备。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非中医类医生、乡村医生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
针对部分基层常见病种,推广实施中药验方,规范中药饮片的使用和管理。
非营利性民营中医医院建设鼓励社会资本举办肛肠、骨伤、妇科、儿科等非营利性中医医院;发展中医特色突出的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医疗机构。
民族医药特色健康服务发展支持发展民族医特色专科。
支持具备条件的县级以上藏、蒙、维、傣、朝、壮、哈萨克等民族自治地方设置本民族医医院。
规范发展民族医药健康服务技术,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推广应用。
(三)支持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
促进中医特色康复服务机构发展。
各地根据康复服务资源配置需求,设立中医特色康复医院和疗养院,加强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
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特色康复服务机构。
拓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能力。
促进中医技术与康复医学融合,完善康复服务标准及规范。
推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中医特色康复医疗、训练指导、知识普及、康复护理、辅具服务。
建立县级中医医院与社区康复机构双向转诊机制,在社区康复机构推广适宜中医康复技术,提升社区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让群众就近享有规范、便捷、有效的中医特色康复服务。
专栏3 中医特色康复服务能力建设项目中医特色康复服务能力建设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加强中医特色康复医院和中医医院康复科服务能力建设。
支持县级中医医院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残疾人康复中心、工伤康复中心、民政康复机构、特殊教育学校等机构,开展具有中医特色的社区康复服务。
(四)积极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
发展中医药特色养老机构。
鼓励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
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
推动中医医院与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开展合作。
促进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结合。
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优先优惠服务。
支持养老机构开展融合中医特色健康管理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
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开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建立医疗契约服务关系,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
专栏4 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试点项目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结合试点开展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结合试点,探索形成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结合的主要模式和内容。
包括: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新机构,以改建转型和社会资本投入新建为主,设立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探索中医医院与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延伸提供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创新老年人中医特色健康管理,研究开发多元化多层次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包,发展养老服务新业态;培育中医药健康养老型人才,依托院校、中医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建立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加强老年家政护理人员中医药相关技能培训。
(五)培育发展中医药文化和健康旅游产业。
发展中医药文化产业。
发掘中医药文化资源,优化中医药文化产业结构。
创作科学准确、通俗易懂、贴近生活的中医药文化科普创意产品和文化精品。
发展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动漫等新兴文化业态,培育知名品牌和企业,逐步形成中医药文化产业链。
依据《中国公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开展健康教育。
将中医药知识纳入基础教育。
借助海外中国文化中心、中医孔子学院等平台,推动中医药文化国际传播。
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
利用中医药文化元素突出的中医医疗机构、中药企业、名胜古迹、博物馆、中华老字号名店以及中药材种植基地、药用植物园、药膳食疗馆等资源,开发中医药特色旅游路线。
建设一批中医药特色旅游城镇、度假区、文化街、主题酒店,形成一批与中药科技农业、名贵中药材种植、田园风情生态休闲旅游结合的养生体验和观赏基地。
开发中医药特色旅游商品,打造中医药健康旅游品牌。
支持举办代表性强、发展潜力大、符合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中医药健康服务展览和会议。
专栏5 中医药文化和健康旅游产业发展项目中医药文化公共设施建设加强中医药文化全媒体传播与监管评估。
建设一批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教育基地。
依托现有公园设施,引入中医药健康理念,推出一批融健康养生知识普及、养生保健体验、健康娱乐于一体的中医药文化主题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