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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管理规章制度

垃圾分类管理规章制度

垃圾分类管理规章制度垃圾分类管理规章制度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垃圾分类管理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垃圾分类管理规章制度1为了规范公司的垃圾管理,为企业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同时为了确保垃圾的及时外运处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垃圾的分类:1.1依据公司目前的垃圾情况,分为危险废弃物垃圾、可回收利用垃圾和不可回收利用垃圾三大类。

1.2可回收利用垃圾:是指虽然暂时拆除、报废或不用,但经过处理可以利用;或此处无用它处有用,以及可以被废品回收部门回收的.垃圾。

这类的垃圾有可以利用的金属类、木板类、书刊类、文件类、塑料类、玻璃类以及包装材料等。

1.3不可回收利用垃圾:是指公司无法经燃烧处理和回收利用,需交由施工单位或环卫部门外运处理的垃圾。

这类的垃圾有建筑类、保温材料类(石棉、聚酯)、化学品废弃物(硅藻土、含污染物化学品的尘土、废弃物等)、生产性材料(二科RO膜撤换的滤芯、反应釜衬胶、包装物、废弃润滑油、电子类、取样瓶、胶管、桶、滤布、废弃胺化物、活性污泥、焚烧灰渣等)、尘渣类、生活类(蔬菜根、叶、果皮、核等)等。

二、垃圾定点设置及垃圾分类存放划定2.1垃圾定点设置:公司的垃圾存放采用定点设置的方法,并实施分类存放管理,以利于外运处理和日常管理。

垃圾定点区为新建仓库北,分别设有金属类、包装类、岩棉类、硅藻土类、滤芯类、玻璃类、及生活垃圾类7个单独临时存放周转区。

2.2区域放置垃圾类别定义:2.2.1金属类区存放车间维修报废的一般金属废弃物,如管路、阀门、边角料、废弃铁丝、铁皮等金属垃圾。

2.2.2包装类区存放车间报废的软、硬类原料包装物及容器。

垃圾分类管理规章制度2为全面贯彻《xx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全力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根据中共xx区教育委员会、xx区教育局关于印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制定我校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一、工作要求:1、完善硬件设施建设,校园内、教室、办公室里摆放垃圾分类回收箱,并做好统一标识。

CJJT102_2004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评价标准

CJJT102_2004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评价标准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CJJ/T102-20041 总则1.0.1为了进一步促进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规范、收集有序、有利处理,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运和分类评价。

城市生活垃圾中的建筑垃圾不适用于本标准。

1.0.3城市生活垃圾(以下称垃圾)的分类、投放、收运和分类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分类方法2.1 分类类别2.1.1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应符合表2.1.1的规定:2.2 分类要求2.2.1 垃圾分类应根据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要求,结合本地区垃圾的特性和处理方式选择垃圾分类方法。

1 采用焚烧处理垃圾的区域,宜按可回收物、可燃垃圾、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和其他垃圾进行分类。

2 采用卫生填埋处理垃圾的区域,宜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和其他垃圾进行分类。

3 采用堆肥处理垃圾的区域,宜按可回收物、可堆肥垃圾、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和其他垃圾进行分类。

2.2.2 应根据已确定的分类方法制定本地区的垃圾分类指南。

2.2.3 已分类的垃圾,应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2.3 分类操作2.3.1 垃圾分类应按本地区垃圾分类指南进行操作。

2.3.2 分类垃圾应按规定投放到指定的分类收集容器或地点,由垃圾收集部门定时收集,或交废品回收站回收。

2.3.3 垃圾分类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 27)的要求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

2.3.4 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应美观适用,与周围环境协调容器表面应有明显标志,标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CB/T19095)的规定。

2.3.5 分类垃圾收集作业应在本地区环卫作业规范要求的时间内完成。

2.3.6 分类垃圾的收集频率,宜根据分类垃圾的性质和排放量确定。

2.3.7 大件垃圾应按指定地点投放,定时清运,或预约收集清运。

DB12 高温烧结处置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制陶粒 技术规范

DB12 高温烧结处置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制陶粒 技术规范

ICS13.030.40Z 05 DB12 天津市地方标准DB12/T 779—2018高温烧结处置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制陶粒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producing ceramsite from municipal solid wasteincineration fly ash by high temperature sintering2018-03-16发布2018-04-16实施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处置设施技术要求 (2)5 回转窑运行操作技术要求 (4)6 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6)7 人员与制度要求 (7)附录A(规范性附录)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 (9)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天津壹鸣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唐运平、纪涛、张曙光、王建伟、刘连胜、王娟娟、张媛媛、马建立、刘峰。

II高温烧结处置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制陶粒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高温烧结处置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制陶粒的处置设施技术、回转窑运行操作技术、污染物排放控制以及人员和制度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利用回转窑高温烧结处置生活垃圾焚烧飞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85.1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 5085.5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62.2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18484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34330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Z 2 (所有部分) 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AQ/T 9002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HJ/T 20 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T 176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 298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 2004年第408号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2004年第31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7年第48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 2009年第55号关于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环发[2009]130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2015年第34号3 术语和定义3.1高温烧结 high-temperature sintering加热至粉体主成分熔点附近范围内,通过粉体颗粒间粘结或部分熔融使粉体聚集体产生强度的热处理过程。

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管理制度

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管理制度

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改善生活环境,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厦门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

第三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遵循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原则。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措施,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机制,保障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人员配置、设施建设运营的资金投入,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目标。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促进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的产业化发展,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社会服务体系,提高生活垃圾利用率和无害化处理率。

第五条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专项规划以及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拟定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和管理目标,以及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考核和监督。

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培训、考核和监督。

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构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商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可回收物的回收和综合利用进行监督管理。

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有害垃圾的运输、处理等进行监督管理。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将建设工程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规范中的有关内容纳入建设项目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的规划设置要求。

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纳入本市中学、小学、幼儿园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环境教育内容,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培养生活垃圾分类习惯。

交通运输、港口、旅游、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督促相关单位在其服务和管理的范围内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和督导工作。

垃圾填埋标准规范整理

垃圾填埋标准规范整理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19 20 …
标准规范名称 CJJ17-2004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 CJJ47-2006 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 CJJ 93-2011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维护技术规程 CJJ112-2007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程 CJJ113-2007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防渗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CJJ133-2009 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气体收集处理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CJJ150-2010 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技术规范 CJJT 107-2005 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评价标准 CJ/T 234-2006 垃圾填埋场用高密度聚乙烯土工膜 CJ/T 276-2008 垃圾填埋场用线性低密度聚乙烯土工膜 CJ/T 301-2008 垃圾填埋场压实机技术要求 CJ/T 371-2011 垃圾填埋场用高密度聚乙烯管材 GB16889-2008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T 23485-2009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混合填埋用泥质 GBT 50123-1999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 GBT 18772-2008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 HJ_564-2010 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试行) 建标124-2009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2001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
序号标准规范名称101112131415cjj172004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472006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932011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1122007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程cjj1132007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防渗系统工程技术规范cjj1332009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气体收集处理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cjj1502010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技术规范cjjt1072005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评价标准cjt2342006垃圾填埋场用高密度聚乙烯土工膜cjt2762008垃圾填埋场用线性低密度聚乙烯土工膜cjt3012008垃圾填埋场压实机技术要求cjt3712011垃圾填埋场用高密度聚乙烯管材gb168892008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t234852009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gbt501231999土工试验方法标准161718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试行1920gbt187722008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hj5642010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建标1242009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2001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28•【字号】苏政发[2011]185号•【施行日期】2011.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1〕185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是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大力加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城乡环境面貌总体上有了较大改善。

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乡生活垃圾产生量迅速增加,但源头减量和分类收运体系还不健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严重影响人居环境和城乡建设发展。

为全面提高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努力创造更加宜居和谐的美好家园,根据《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明确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的部署要求,把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和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全民动员、科学引导,综合利用、变废为宝”的原则,着力加强生活垃圾全过程控制和管理,着力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着力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动我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为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创造良好条件。

(二)目标任务。

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项目建设标准1. 引言生活垃圾的处理问题一直是现代社会面临的重要挑战之一。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项目逐渐成为了越来越多城市的发展策略之一。

然而,为了确保这些转运站能够高效、环保地运作,制定一套严格的建设标准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以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项目建设标准为主题,全面评估其深度和广度,并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供读者参考。

2. 背景介绍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项目是一项集垃圾分类、转运和处理为一体的综合性工程项目。

其目标是将城市生活垃圾从生成地转运至处理中心,经过分类、压缩等环节,减少垃圾对环境的污染,并提供可再利用的资源。

然而,由于垃圾转运站的特殊性,其建设标准需要更加全面和严格,以确保项目的可持续性和高质量。

3. 建设标准的内容(1)场地选址与规划:在选择垃圾转运站的场地时,需要考虑交通便利性、周边环境、容量扩展空间等因素。

还需要进行详细的规划,确保各功能区域的布局合理,减少交叉污染。

(2)设备与技术:垃圾转运站需要配备适用的设备和技术,以实现高效的垃圾分类、压缩和转运。

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并有国内先进的技术支持,以确保运转效率和环保标准的达标。

(3)运营管理:建设标准还包括了运营管理方面的要求。

垃圾转运站的日常管理应当建立科学、规范的工作流程,包括运营维护、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等。

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确保垃圾处理过程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4. 个人观点与理解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对于推动城市垃圾处理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一个正在快速发展的国家,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带来了大量的生活垃圾问题。

建设质量可靠、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垃圾转运站是当务之急。

我个人认为,建设标准应该不断提高和完善。

在现有标准的基础上,可以进一步加强场地选址方面的研究,将生活垃圾转运站与城市规划结合起来,实现最佳的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效果。

设备与技术的更新也是一个重要的方向,如引入智能化设备和先进的处理技术,以提高转运站的处理效率和资源回收利用率。

《餐厨垃圾精细分选-厌氧消化处理技术指南》

《餐厨垃圾精细分选-厌氧消化处理技术指南》
5.1 工艺流程 ...................................................................... 3 5.2 工艺参数 ...................................................................... 3 6 技术、经济指标 ..................................................................... 5 6.1 技术指标 ...................................................................... 5 6.2 经济指标 ...................................................................... 6 7 资源化产品利用 ..................................................................... 6 7.1 大件杂物 ...................................................................... 6 7.2 餐厨固渣 ...................................................................... 6 7.3 油脂提取 ...................................................................... 6 7.4 厌氧沼气 ...................................................................... 6 7.5 厌氧沼液(沼渣) .............................................................. 7 8 安全性和环保要求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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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委、建设局)、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局),北京市市政市容委,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天津市市容园林委,重庆市市政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提高我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各地选择适宜的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路线,有序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运行和监管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共同组织编写了《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 生活垃圾处理是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施治污减排,确保城市公共卫生安全,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和生态文明水平,实现城市科学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我国已颁布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符合国际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发展方向,在其指导下,我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与处理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人口不断增加,生活垃圾产生量持续上升同处理能力不足间的矛盾日益凸显,生活垃圾处理与管理工作面临严峻挑战。 为保障我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的不断增强、无害化处理水平不断提高,指导各地选择适宜的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路线,有序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运行和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技术政策,制定本指南。 1. 总则 1.1 基本要求 1.1.1 生活垃圾处理应以保障公共环境卫生和人体健康、防止环境污染为宗旨,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 1.1.2 应尽可能从源头避免和减少生活垃圾产生,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尽可能分类回收,实现源头减量。分类回收的垃圾应实施分类运输和分类资源化处理。通过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水平,确保生活垃圾得到无害化处理和处置。 1.1.3 生活垃圾处理应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生活垃圾转运、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监管等重点环节,落实生活垃 圾收运和处理过程中的污染控制,着力构建“城乡统筹、技术合理、能力充足、环保达标”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 1.1.4 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应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和综合利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促进生活垃圾处理的产业化发展。 1.2 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 1.2.1 应通过加大宣传,提高公众的认识水平和参与积极性,扩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范围和城市数量,大力推广生活垃圾源头分类。 1.2.2 将废纸、废金属、废玻璃、废塑料的回收利用纳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范畴,建立具有我国特色的生活垃圾资源再生模式,有效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再生和源头减量。 1.2.3 鼓励商品生产厂家按国家有关清洁生产的规定设计、制造产品包装物,生产易回收利用、易处置或者在环境中可降解的包装物,限制过度包装,合理构建产品包装物回收体系,减少一次性消费产生的生活垃圾对环境的污染。 1.2.4 鼓励净菜上市、家庭厨余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餐厨生活垃圾单独收集处理,加强可降解有机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1.2.5 通过改变城市燃料结构,提高燃气普及率和集中供热率,减少煤灰垃圾产生量。 1.2.6 根据当地的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路线,制定适合本地区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模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应该遵循有利资源再生、有利防止二次污染和有利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实施的原则。 1.3 生活垃圾收集与运输 1.3.1 加快建设与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后续处理相配套的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体系,推进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的数字化管理工作。 1.3.2 应实现密闭化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防止生活垃圾暴露和散落,防止垃圾渗滤液滴漏,淘汰敞开式收集方式。 1.3.3 应逐步提高生活垃圾机械化收运水平,鼓励采用压缩式方式收集和运输生活垃圾。 1.3.4 应加强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建设,重点是区域性大中型转运站建设。 1.3.5 拓展生活垃圾收运服务范围,加强县城和村镇生活垃圾的收集。 1.4 生活垃圾处理与处置 1.4.1 应结合当地的人口聚集程度、土地资源状况、经济发展水平、生活垃圾成分和性质等情况,因地制宜地选择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路线,并应满足选址合理、规模适度、技术可行、设备可靠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要求。 1.4.2 应在保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基础上,加强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理和资源回收利用。单独收集的危险废物或处理过程中产 生的危险废物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具备条件的城市可采用对多种处理技术集成进行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实现各种处理技术优势互补。规划和建设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园区是节约土地资源、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污染控制、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处理水平的有效途径。 1.4.3 应依法对新建生活垃圾处理和处置的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标准,从生活垃圾中回收的物质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用途或者标准使用。 1.4.4 应保障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水平,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运行单位应编制生产作业规程及运行管理手册并严格执行,按要求进行环境监测,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1.4.5 加强设施运行监管,实现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管相结合,技术监管与市场监管相结合,运行过程监管和污染排放监管相结合。 2. 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的适用性 2.1 卫生填埋 2.1.1 卫生填理技术成熟,作业相对简单,对处理对象的要求较低,在不考虑土地成本和后期维护的前提下,建设投资和运行成本相对较低。 2.1.2 卫生填埋占用土地较多,臭气不容易控制,渗滤液处理难度较高,生活垃圾稳定化周期较长,生活垃圾处理可持续性较差,环境风险影响时间长。卫生填埋场填满封场后需进行长期维护,以及重新选址和占用新的土地。 2.1.3 对于拥有相应土地资源且具有较好的污染控制条件的地区,可采用卫生填埋方式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2.1.4 采用卫生填埋技术,应通过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资源化处理、焚烧减量等多种手段,逐步减少进入卫生填埋场的生活垃圾量,特别是有机物数量。 2.2 焚烧处理 2.2.1 焚烧处理设施占地较省,稳定化迅速,减量效果明显,生活垃圾臭味控制相对容易,焚烧余热可以利用。 2.2.2 焚烧处理技术较复杂,对运行操作人员素质和运行监管水平要求较高,建设投资和运行成本较高。 2.2.3 对于土地资源紧张、生活垃圾热值满足要求的地区,可采用焚烧处理技术。 2.2.4 采用焚烧处理技术,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处理焚烧烟气,并妥善处置焚烧炉渣和飞灰。 2.3 其他技术 2.3.1 其他技术主要包括生物处理、水泥窑协同处置等技术。 2.3.2 生物处理适用于处理可降解有机垃圾,如分类收集的家庭厨余垃圾、单独收集的餐厨垃圾、单独收集的园林垃圾等。对于进行分类回收可降解有机垃圾的地区,可采用适宜的生物处理技术。对于生活垃圾混合收集的地区,应审慎采用生物处理技术。 2.3.3 采用生物处理技术,应严格控制生物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臭气,并妥善处置生物处理产生的污水和残渣。 2.3.4 经过分类的生活垃圾,可作为替代燃料进入城市附近大型水泥厂的新型干法水泥窑处理。 2.3.5 水泥窑协同处置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并按照相关标准严格控制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3.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技术要求 3.1 卫生填埋场 3.1.1 卫生填埋场的选址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要求。 3.1.2 卫生填埋场设计和建设应满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等相关标准的要求。 3.1.3 卫生填埋场的总库容应满足其使用寿命10年以上。 3.1.4 卫生填埋场必须进行防渗处理,防止对地下水和地表水造成污染,同时应防止地下水进入填埋区。鼓励采用厚度不小于1.5毫米的高密度聚乙烯膜作为主防渗材料。 3.1.5 填埋区防渗层应铺设渗滤液收集导排系统。卫生填埋场应设置渗滤液调节池和污水处理装置,渗滤液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到环境中。调节池宜采取封闭等措施防止恶臭物质污染大气。 3.1.6 垃圾渗滤液处理宜采用“预处理-生物处理-深度处理和后处理”的组合工艺。在满足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的前提下,经充分的技术可靠性和经济合理性论证后也可采用其他工艺。 3.1.7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应实行雨污分流并设置雨水集排水系统,以收集、排出汇水区内可能流向填埋区的雨水、上游雨水以 及未填埋区域内未与生活垃圾接触的雨水。雨水集排水系统收集的雨水不得与渗滤液混排。 3.1.8 卫生填埋场必须设置有效的填埋气体导排设施,应对填埋气体进行回收和利用,严防填埋气体自然聚集、迁移引起的火灾和爆炸。卫生填埋场不具备填埋气体利用条件时,应导出进行集中燃烧处理。未达到安全稳定的旧卫生填埋场应完善有效的填埋气体导排和处理设施。 3.1.9 应确保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建设质量。选择有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伍和质量保证的施工材料,制定合理可靠的施工计划和施工质量控制措施,避免和减少由于施工造成的防渗系统的破损和失效。填埋场施工结束后,应在验收时对防渗系统进行完整检测,以发现破损并及时进行修补。 3.2 焚烧厂 3.2.1 生活垃圾焚烧厂选址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要求。 3.2.2 生活垃圾焚烧厂设计和建设应满足《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18485》等相关标准以及各地地方标准的要求。 3.2.3 生活垃圾焚烧厂年工作日应为365日,每条生产线的年运行时间应在8000小时以上。生活垃圾焚烧系统设计服务期限不应低于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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