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体弱儿的管理
幼儿园对体弱儿管理措施

幼儿园对体弱儿管理措施在幼儿园中,每个孩子都是独特的,他们有着不同的身体状况和需要。
对于体弱儿来说,他们的身体条件可能比其他孩子更为脆弱,因此需要额外的关注和管理。
1. 定期体检对于体弱儿,定期进行身体检查是至关重要的。
这可以帮助幼儿园及时了解孩子的身体状况,发现并预防潜在的健康问题。
体检应包括对身高、体重、体温、心肺功能等进行测量,以及检查是否有潜在的疾病或身体问题。
2. 健康饮食健康的饮食是体弱儿成长的基础。
幼儿园应该提供营养均衡、健康的食物,包括高蛋白、低脂肪、多种维生素和矿物质的食物。
同时,还应该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和生活方式,例如定时吃饭、少吃零食、多喝水等。
3. 适度运动适当的运动可以帮助体弱儿增强体质,提高免疫力。
幼儿园应该安排适合体弱儿的户外运动项目,如散步、游泳等,并根据孩子的身体状况和兴趣进行调整。
同时,还应该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运动习惯和生活方式。
4. 睡眠充足充足的睡眠是体弱儿恢复体力、增强免疫力的关键。
幼儿园应该提供良好的睡眠环境,确保孩子有足够的睡眠时间,并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睡眠习惯和生活方式。
5. 心理关爱体弱儿可能因为身体上的脆弱而感到不安或自卑。
幼儿园应该给予他们更多的心理关爱,帮助他们克服自卑、树立自信心。
这可以通过与孩子建立良好的沟通、鼓励他们参与集体活动等方式来实现。
6. 预防接种预防接种是保护体弱儿免受传染病侵害的重要措施。
幼儿园应该根据孩子的身体状况和季节特点,提供相应的预防接种服务,并根据接种计划进行跟踪和管理。
7. 医疗协助对于身体状况较为脆弱的体弱儿,幼儿园应该建立紧急联系渠道,提供科学的紧急医疗协助。
在必要时,可以联系专业医生进行诊断和治疗。
此外,幼儿园还可以与家长保持密切沟通,共同制定管理计划和措施。
总之,幼儿园对体弱儿的管理措施是保证他们健康成长的重要手段。
通过定期体检、健康饮食、适度运动、睡眠充足、心理关爱、预防接种和医疗协助等方面的关注和管理,我们可以为体弱儿创造一个更加健康、安全的环境,帮助他们克服困难,迎接美好的未来。
班级体弱儿童管理制度

班级体弱儿童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保障体弱儿童在校期间的身心健康,促进他们的良好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体弱儿童是指因患有疾病、先天缺陷或其他原因,身体较为脆弱,更容易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容易生病或受伤的学生。
第三条体弱儿童管理设立专门的管理组织,由班主任、保健医生、保健员等组成,负责体弱儿童的日常管理和照顾工作。
第四条体弱儿童管理工作包括以下内容:1.对体弱儿童的健康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制定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方案。
2.明确体弱儿童的就餐、作息时间、运动方式等特殊要求,加强对其的关注和照顾。
3.建立体弱儿童档案,详细记录其的生长发育情况、疾病史以及治疗方案。
第五条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要重点关注体弱儿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第六条校医务室要对体弱儿童的健康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及时向班主任和家长反馈。
第七条学校要建立健康教育制度,培养学生正确的保健观念和行为习惯,帮助体弱儿童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第八条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开展体弱儿童管理工作,定期参加家长会,了解孩子的健康状况,与学校共同关心孩子的成长。
第九条如有体弱儿童出现突发状况,学校应立即通知家长,并及时处理处理。
第十条本管理制度由校务会议讨论通过,并于下发后生效。
制度的具体执行时间由校医务室负责。
第十一条本管理制度经过三年的实施,校务部门将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调整,以确保体弱儿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以上是班级体弱儿童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广大教职工和家长能够认真遵守这一制度,共同关心、呵护体弱儿童的健康成长。
体弱儿管理制度

体弱儿管理制度体弱儿管理制度1. 介绍体弱儿是指身体弱小、生理不健全、容易生病的儿童。
他们需要特别的管理和照顾以确保他们的健康。
体弱儿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体弱儿的身心健康而设立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措施。
2. 目的体弱儿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提供专门的护理、照料和教育,促进体弱儿的身体健康成长,降低患病风险,提高生活质量。
3. 管理制度内容3.1 基础护理饮食管理:合理膳食搭配,保证营养均衡,避免食物过敏或不适合的食物。
卫生保健:定期体检、防病预防接种、个人卫生习惯的培养等。
睡眠管理: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营造舒适的睡眠环境。
运动锻炼:根据体弱儿的具体状况,制定适合的运动计划,提高体质。
3.2 心理护理心理疏导:对体弱儿的心理状态进行观察和调整,引导他们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
心理支持:提供关爱和支持,建立稳固的家庭和社会关系,增强体弱儿的自信心和抗挫折能力。
3.3 教育管理个性化学习:根据体弱儿的具体情况和特长,制定个性化学习计划。
文体活动:引导体弱儿参与适合自己的文艺和体育活动,促进全面发展。
4. 实施流程4.1 评估根据体弱儿的身体状况和心理特点,进行全面评估,制定个性化的管理计划。
4.2 实施根据制定的管理计划,实施基础护理、心理护理和教育管理等措施,保障体弱儿的健康成长。
4.3 监测定期对体弱儿的身体状况、心理状态和学习成绩等进行监测,及时调整管理措施。
5. 优化建议5.1 健康宣教加强对体弱儿家庭和社会的健康宣教,提高家长和社会对体弱儿管理的认知和重视。
5.2 专业培训加强对体弱儿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他们的护理和心理疏导能力。
6. 结语体弱儿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体弱儿的健康成长而设立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措施。
我们应该高度重视体弱儿的身心健康,共同努力为他们提供更好的管理和照顾,让他们在一个健康快乐的环境中茁壮成长。
体弱儿童各种管理制度

体弱儿童各种管理制度一、医疗管理制度1. 体弱儿童健康档案管理:每位体弱儿童应建立详细的健康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病史、家庭背景、体格检查结果、生长发育情况等内容。
医护人员应定期更新儿童健康档案,并根据档案内容为儿童提供个性化的医疗服务。
2. 定期健康检查:体弱儿童应定期接受医疗机构的健康检查,包括生长发育评估、身体状况评估、营养评估等项目。
医护人员应根据检查结果为儿童制定相应的健康管理方案,帮助他们保持身体健康。
3. 身体康复计划:针对身体功能减退或生长发育不良的体弱儿童,医疗机构应制定个性化的身体康复计划,包括康复训练、营养指导、药物治疗等措施。
医护人员应定期跟踪康复进展,及时调整康复方案。
4. 紧急救护处理:体弱儿童在发生急性疾病或意外伤害时,医疗机构应及时进行紧急救护处理,包括急救护理、输液治疗、手术治疗等措施。
医护人员应在救护过程中保持冷静,高效地完成急救任务。
5. 家庭康复指导:医疗机构应为体弱儿童的家庭提供康复指导,包括生活护理技巧、营养配餐建议、心理支持等方面。
家长应积极参与康复指导,帮助儿童更好地康复。
二、生活管理制度1. 饮食调理:体弱儿童饮食应丰富多样,包括蛋白质、维生素、矿物质等各类营养素。
家长应根据孩子的年龄、生长发育情况和医生建议为其合理搭配饮食,避免偏食和挑食。
2. 作息规律:体弱儿童作息时间应合理安排,保证足够的睡眠和休息时间。
家长应建立孩子的作息规律,制定固定的起居时间和休息时间,保障孩子充足的睡眠质量。
3. 环境卫生:体弱儿童生活环境应保持整洁卫生,避免病原微生物和有害物质对儿童健康的影响。
家长应经常清洁卫生用品、保持室内通风,为孩子提供干净健康的生活环境。
4. 锻炼养生:适当的锻炼有助于增强体弱儿童的身体素质和抵抗力。
家长应在医生指导下,给孩子制定科学的锻炼计划,包括户外活动、体育锻炼等项目。
5. 心理疏导:体弱儿童在成长过程中可能面临生理和心理上的困难,家长应给予孩子足够的理解和支持,保持和孩子的沟通,帮助他们建立健康的心理素质。
体弱儿管理制度

体弱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体弱儿管理工作,保障体弱儿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管理体弱儿的机构,包括学校、福利机构、社会组织等。
第三条体弱儿是指因身体或心理特殊情况而需要特殊照顾和帮助的未成年人。
第四条体弱儿的管理工作应当以确保其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为首要任务,以促进其全面发展为宗旨,以法律法规为基础,以科学管理为手段。
第五条体弱儿的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人文、科学原则,保障体弱儿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体弱儿的认定和登记第六条体弱儿的认定应当由有关部门依据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经过专业评估并经其监护人同意后认定。
第七条体弱儿的登记应当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身体状况、心理状况、家庭环境等内容,并由有关部门进行存档管理。
第八条对于身体或心理特殊情况的未成年人,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认定和登记,并及时向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通报。
第三章保障措施第九条体弱儿的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应当尽到保护和照顾体弱儿的责任,不得对其实施任何形式的虐待、遗弃或歧视。
第十条对于身体或心理特殊情况的未成年人,有关部门应当依法给予医疗、心理咨询等必要的帮助和服务。
第十一条对于身体或心理特殊情况的未成年人,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康档案,并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和心理评估。
第十二条学校、福利机构、社会组织等应当为体弱儿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为其制定个性化的学习和生活方案。
第十三条学校、福利机构、社会组织等应当加强对体弱儿的管理,对其进行照护和教育,保障其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第十四条对于特殊情况下的体弱儿,学校、福利机构、社会组织等应当根据其身体或心理特殊情况,制定特殊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四章监督和评估第十五条有关部门应当对体弱儿的照护和教育情况进行定期的监督和评估,保证其生活和学习的质量。
第十六条学校、福利机构、社会组织等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体弱儿的照护和教育情况进行定期的自查和公开评估。
幼儿园体弱儿及肥胖儿管理制度办法幼儿园体弱幼儿管理制度

幼儿园体弱儿及肥胖儿管理制度办法幼儿园体弱幼
儿管理制度
幼儿园体弱儿及肥胖儿管理制度办法包括以下内容:
1. 定义和识别:明确体弱儿与肥胖儿的定义和识别标准。
体弱儿一般指体格发育较差、抵抗力较弱的儿童;肥胖儿一般指儿童体重超过同龄儿童平均体重的20%以上。
2. 管理机构和责任:明确幼儿园内的相关管理机构和责任人员,负责制定、实施和监
督体弱儿及肥胖儿管理制度。
3. 体检和评估:建立定期的体检和评估机制,对所有幼儿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并评
估其身体状况和发育情况。
4. 饮食管理:提供营养均衡的膳食,避免给体弱儿和肥胖儿提供过多或过少的营养。
建立食谱制度,根据幼儿的体质特点和需要,合理安排餐食内容和分量。
5. 锻炼和活动:制定适宜体弱儿和肥胖儿的体育活动计划,包括有氧运动、力量训练、伸展运动等,提高儿童的身体素质和耐力。
6. 心理辅导:为体弱儿和肥胖儿提供心理支持和辅导,培养他们的自信心和积极的生
活态度。
建立心理咨询机制,及时解决儿童心理问题。
7. 家长参与:鼓励家长参与幼儿园体弱儿及肥胖儿的管理和教育工作,加强与家长的
沟通和协作,共同关注儿童的健康成长。
8. 监督和评估:建立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检查和评估幼儿园体弱儿及肥胖儿管理工
作的效果和成效,及时纠正和改进不足之处。
幼儿园对体弱儿的管理

幼儿园对体弱儿的管理
幼儿园对体弱儿的管理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建立健康档案:幼儿园应该为每个体弱儿建立健康档案,记录
他们的身体状况、饮食习惯、运动能力等信息,以便制定个性化的管
理计划。
2. 饮食管理:幼儿园应该为体弱儿提供营养均衡的饮食,根据他
们的身体状况和饮食需求,制定个性化的饮食计划。
同时,要注意控
制食物的质量和数量,避免过度饮食或过度节食。
3. 运动管理:幼儿园应该为体弱儿提供适当的运动机会,帮助他
们增强体质和免疫力。
运动强度和时间应该根据他们的身体状况和运
动能力进行调整,避免过度运动或运动不足。
4. 健康教育:幼儿园应该为体弱儿开展健康教育,让他们了解自
己的身体状况和健康需求,学会正确的饮食和运动方法,提高自我保
健意识。
5. 定期体检:幼儿园应该定期为体弱儿进行体检,及时了解他们
的身体状况和健康变化,制定相应的管理计划。
6. 家长沟通:幼儿园应该与体弱儿的家长保持密切沟通,让家长
了解孩子在幼儿园的饮食、运动和健康状况,共同制定管理计划,促
进孩子的健康成长。
幼儿园对体弱儿的管理需要综合考虑他们的身体状况和健康需求,制定个性化的管理计划,帮助他们健康成长。
2024年幼儿园体弱儿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幼儿园体弱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体弱儿在幼儿园得到特殊关怀和充分保护,提高其身心健康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幼儿园对体弱儿必须进行单独管理,确保其得到更好的照顾和关怀。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幼儿园。
第二章体弱儿的定义第四条幼儿园中体弱儿指的是患有某种疾病、心理上或者生理上存在问题的儿童。
第五条体弱儿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 生理体弱:包括身体成长发育缓慢、体质差、患有慢性病等。
2. 心理弱势:指具有较弱的心理素质、自理能力不足、情绪波动大等。
第三章体弱儿的保障第六条幼儿园应当为体弱儿提供以下保障措施:1. 特殊饮食:根据体弱儿的身体状况和医生建议,提供定制饮食,确保合理的营养摄入。
2. 专人照顾:每个体弱儿都应有一名专人负责照顾其起居、饮食、卫生等基本需求。
3. 特殊活动:根据体弱儿的身体状况和能力,安排适合其参与的活动,确保其能够全面发展。
4. 体育锻炼:针对体弱儿特殊的身体情况,设计适合其参与的体育锻炼项目,提高其体质。
第七条幼儿园应与体弱儿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体弱儿的身体状况和需求,并与医生、保健员等专业人员进行沟通和协作。
第八条幼儿园应建立健康档案,详细记录体弱儿的身体发育情况、检查结果、特殊需求等信息,以便于及时提供个性化的关怀和照顾。
第四章体弱儿的评估和筛查第九条幼儿园应定期对所有儿童进行体检,发现体弱儿应及时评估其身体和心理问题,制定个别化的管理方案。
第十条体弱儿的评估应综合考虑身体、心理、社交等多个方面,通过专业机构或医生对其进行评估。
第十一条幼儿园应加强对幼儿身体健康和发育的观察,及时发现儿童可能存在的问题。
第五章体弱儿的管理措施第十二条体弱儿管理的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 制定个别化的教育计划:根据体弱儿的身体和智力特点,为其制定个别化的教育计划,确保其能够获得适合的教育内容和方法。
2. 注意身体卫生:加强体弱儿的身体卫生管理,定期检查体弱儿的身体状况,避免交叉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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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弱儿的管理(一)概念体弱儿是指:由于先天不足或后天反复疾病困扰而使生长明显受到影响的儿童。
(二)服务对象辖区内筛查出的体弱儿(三)范围:1、早产儿。
2、低出生体重儿。
3、活动期佝偻病。
4、中重度营养不良。
5、中重度缺铁性贫血。
6、生长发育监测中的低体重、消瘦、生长发育迟缓。
7、反复呼吸道感染、哮喘、单纯性肥胖、先天性缺陷、器质性疾病等。
二、收案标准:(一)佝偻病:1、腕骨x线检查有活动性佝偻病征象。
2、X线正常或无条件检查,有血生化检查异常,并有一项佝偻病症状及体征。
3、X线检查及血生化检查均正常,或无条件检查时,可根据以下条件收案:(1)3个月以上的婴儿,具有典型的颅骨软化。
(2)1岁内婴儿,有两项佝偻病症状及一项主要体征或两项次要体征。
附:佝偻病的症状及体征:1、佝偻病症状:多见于2-3个月后(1)多汗:头部易出汗,有酸臭味,每睡必浸湿头发或枕巾,出汗与室温、季节、衣着无关。
(2)、夜惊:无任何刺激或极轻微的刺激就惊醒,醒后常常哭闹。
(3)、非特异神经精神症状:如易激惹、烦躁、好发脾气、失去正常小儿的活泼性。
2、佝偻病体征(1)主要体征:①颅骨软化:多见于0-6个月婴儿,于顶骨和枕骨中央部分,有压乒乓球样感觉。
3个月以上婴儿有诊断意义。
②方颅:多见于7-8个月以后,额骨和顶骨双侧骨样组织增生呈对称性隆起,严重时呈鞍形或十字形颅。
方颅应与前额宽大的头形区别。
③肋膈沟:多见于1岁以后,因肋骨受膈肌牵拉向胸内凹陷成一横沟,应于仰卧位检查,不能在坐位检查。
④肋骨串珠:多见于1岁左右,肋骨与肋软骨交界处的骨样组织增生所致,呈钝圆形隆起,上下排列呈串珠状,以两侧第7-10肋最显著。
⑤鸡胸:多见于1岁左右,胸骨与第7-9肋骨相连处软化内陷时,胸骨柄前突,呈鸡胸状,但应除外先天畸形。
⑥漏斗胸:多见于1岁左右,胸骨剑突部向内凹陷呈“漏斗”状,但应除外先天畸形。
⑦手、脚镯:多见于7-8个月后,腕踝部骨样组织增大,呈椭圆形隆起。
⑧“O”、“X”形腿:见于会走路的小儿。
下肢形成严重膝内翻(“O”形)或膝外翻畸形(“X”形)。
须鉴别生理性弯曲。
⑨脊柱后突或侧弯:检查时应注意体位以免误诊。
(2)次要体征:①囟门增大:1岁内小儿前囟门>3cm×3cm,1岁后小儿前囟门>2cm×2cm。
②囟门闭合延迟:1岁半前囟仍未闭合。
③囟门边软:触摸囟门边缘,感觉变软变薄。
④枕秃:头发因汗水刺激,睡时经常摇头致使枕后脱发成环形。
⑤出牙迟缓:1岁后仍未出牙,排除口腔疾病所致。
3、实验室检查:(1)血碱性磷酸酶:正常时<20单位,异常时升高。
(2)血清钙正常值为2.20-2.70mmol/L,异常时降低。
(3)血清磷正常值为1.45-1.78mmol/L ,异常时降低。
(4)钙磷乘积正常值>40,异常时降低。
4、腕部X线检查(1)初期:临时钙化带模糊变薄,干骺端稍增宽。
(2)激期:临时钙化带模糊消失,干骺端稍增宽,边缘不整,呈云絮、毛刷、杯口状,骨骺软骨加宽。
(3)恢复期:临时钙化带重新出现、增宽、增浓。
佝偻病的防治:(一)食补和户外运动:坚持母乳喂养,4~6个月及时添加辅食,含Vit.D较多的食物有肝、蛋黄、鱼子等,含钙较多的食物有豆制品、菠菜、鱼虾等。
做到3岁前以奶和奶制品作主食,牛奶每100ml含钙量为104mg,小婴儿用配方奶替代鲜奶更为适宜。
此外,还应每日到户外活动至少2小时,以增加自身Vit.D的生成。
(二)药物:1.预防量:生后15天开始补充Vit.A : Vit.D=3 : 1的鱼肝油,Vit.D的每日预防量为400IU。
元素钙的供给量标准(RDA)为儿童400~800mg/天。
而钙剂的选择主要看两点:(1)所含钙元素的剂量,(2)所选钙剂的吸收率。
2.治疗量:活动期用Vit.D 1万~2万IU/天口服,一个月后减至维持量继续口服2个月后改为预防量,半年后复查。
而钙剂的补充原则是缺多少补多少及具体化原则。
经治疗后运动功能恢复较快,但要限制过多运动以防出现畸形。
(三)后遗症期治疗:增加营养、加强运动、不必给以药物治疗,轻度鸡胸可通过俯卧撑或扩胸运动使胸廓扩张逐渐纠正,严重骨骼畸形最终将以手术矫正。
(二)营养不良:营养不良营养不良是一种慢性营养缺乏病。
主要由于蛋白质和热能的摄入不足或消化吸收不了而引起。
营养不良可使儿童体重下降,生长停滞,各组织器官功能紊乱,易合并感染,严重危害儿童健康。
一、病因1、喂养不当由于饮食安排不合理,如数量不足,品种单调或质量不高,从而不能满足儿童的生长发育需要。
2、疾病影响迁延性腹泻,慢性传染性疾病,肠寄生虫病直接影响各种营养素的消化吸收;先天性畸形,如唇裂、腭裂、先天幽门狭窄、贲门迟缓可造成喂养困难和反复呕吐。
3、不良饮食习惯偏食、挑食、常吃零食,进食不专心,三餐热能分配不均,饮食时间不规律等。
二、诊断1、临床表现最早出现体重不增,随后体重开始下降。
患儿可出现乏力,肌肉松弛,皮下脂肪减少,毛发干枯。
严重营养不良患儿可出现身高增长迟缓,智力发育落后。
2、评估标准(1)评估标准采用世界卫生组织(WHO)所公布的三个指标:即年龄别体重,年龄别身高和体重别身高的中位数减去2个标准差(—2SD)为评价标准。
(2)分类和分度营养不良可分为三类,即体重低下、生长迟缓和消瘦。
①体重低下儿童的年龄别体重低于同年龄同性别的评价标准。
此指标主要反映儿童过去和(或)现在有慢性和(或)急性营养不良,但单凭此项指标不能区别急性还是慢性营养不良。
②生长迟缓儿童的年龄别身高低于同年龄同性别的评价标准。
此标准主要反映儿童过去或长期慢性营养不良。
③消瘦儿童的身高别体重低于同年龄同性别的评价标准。
此指标主要反映儿童近期急性营养不良。
营养不良按严重程度分为轻度和重度。
轻度评价指标低于中位数减2个标准差为轻度。
重度评价指标低于中位数减3个标准差为重度3、营养不良的症状和体征:(1)最早表现是体重不增,随后体重下降。
(2)消瘦、皮下脂肪减少或消失、肌肉松弛、皮肤毛发干枯(3)久之出现发育迟缓、营养不良性水肿、反应迟钝、智力落后等,并易患各种疾病。
三、预防1、培养良好的饮食习惯进食需定时、定量、定点,食前有准备。
进食环境需要安静并保持心情愉快、思想集中,细嚼慢咽。
防止偏食、挑食、不吃零食。
注意食品卫生和就餐礼貌,发挥家长的榜样作用。
2、调整饮食保证营养根据儿童的年龄和饮食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整,食物品种多样化,荤素搭配,保证供给儿童足够的热能和蛋白质。
一般选择低盐少糖易消化而营养丰富的食物,如鱼、瘦肉、豆制品和绿叶蔬菜等,以满足儿童生长发育所需要的各种营养物质。
3、积极治疗原发疾病及时治疗消化道疾病和各种慢性疾病,矫治先天性畸形。
对消化功能差的儿童可配合中医中药治疗。
如捏脊疗法或服用开胃健脾的中药。
4、定期体格检查根据儿童年龄按要求进行定期的体格检查,以便早期发现体重不增等产生营养不良的潜在危险因素。
(三)营养性缺铁性贫血:凡6个月以下婴儿血红蛋白低于100g/L ;6个月以上小儿血红蛋白低于110g/L 均应收案管理。
缺铁性贫血是由于体内的铁不能满足儿童生理的需要,致使血红蛋白合成减少,红色素与红细胞不成比例,产生缺铁性贫血。
发病年龄常见于6个月—3岁。
缺铁性贫血对儿童的生长发育、抗感染能力以及学习行为都有一定的影响。
1、贫血分度:血红蛋白为90—小于110g/L 者属轻度,60—小于90g/L 为中度,30—60g/L为重度一、病因1、铁摄入量不足铁的摄入量不足是发生该病的最主要原因,小儿饮食中缺铁或偏食挑食等。
2、生理需要增加儿童生长迅速,对铁的需要量相对较多,如不注意共给富铁食物,容易发生贫血。
3、铁丢失过多长期慢性失血,如钩虫病、肠道出血可使铁的丢失增加;慢性腹泻、营养不良也可造成铁的吸收障碍。
二、症状和体征:(1)长期食欲不振。
(2)精神萎靡、易烦躁、注意力不集中。
(3)面色、口唇、甲床、睑结膜及手掌呈苍白色。
三、治疗1、饮食治疗轻度贫血的患儿可以采取调整饮食的治疗方法。
在原来饮食的基础上注意补充优质蛋白质和增加含铁丰富的食物,如猪肝、动物血、瘦肉、牛肉、鱼、大豆、面粉、红枣、黑木耳、血糯米等。
使每日所共给的蛋白质、铁和热量均高于正常饮食,并给予新鲜的绿色蔬菜和水果(维生素C可促进铁的吸收)。
直至消除贫血现象。
2、药物治疗选择亚铁:葡萄糖酸亚铁、富马酸亚铁,血红素铁等易吸收,加用维生素C可促进铁的吸收。
饭后2小时服用吸收率高,但不能与钙、锌制剂同服。
有腹泻者停药,病愈后再用铁剂治疗。
轻度贫血血红蛋白恢复正常后,继续治疗一个月可停药。
中度以上贫血红蛋白恢复正常后,继续服药4—6周方可停药。
(四)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1、早产儿:孕满28周至未满37周出生的新生儿。
2、低出生体重儿:出生时体重低于2500克的新生儿。
(五)反复呼吸道感染:每月感染1次,连续3个月或每月呼吸道感染2次。
(六)哮喘:医院有明确诊断。
(七)肥胖:身高别体重大于同性别同身高组20%或中位数加上2个标准差以上;(八)先天性出生缺陷以及器质性疾病:每发现一例收案一例。
三、结案标准:(一)佝偻病:1、症状消失、体征减轻或消失。
2、血生化检查指标恢复正常。
3、X线检查正常或仅有临时钙化带增宽、密度加厚。
(二)营养不良:1、按年龄别体重达到均值减去1个标准差以上,且症状、体征消失,并维持2个月。
2、如经指导、治疗后症状、体征消失,但体重仍未达到均值减去1个标准差以上者,可采取按身高别体重已达到均值减去1个标准差以上即可结案。
(三)营养性缺铁性贫血:1、血红蛋白上升至正常,并维持8周不下降。
2、贫血症状及体征消失。
(四)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1、体重达到正常,按年龄别体重或按身高别体重达到均值减去1个标准差以上,并维持2个月无变化。
2、生活能力明显增强、吸吮能力增强、体温保持正常、大小便正常等。
(五)反复呼吸道感染:连续2个月无呼吸道感染症状。
(六)肥胖:身高别体重大于同性别同身高组均值的15%或中位数加上2个标准差以下。
四、体弱儿管理程序(一)体弱儿的筛查筛查:儿童出生后,由助产单位转到各乡镇卫生院、防保站。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或村级卫生室,通过各级医务人员的产后访视或4、2、1体检筛查出体弱儿。
各乡镇卫生院、防保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所应做到1、及时掌握本辖区的体弱儿情况,认真详细填写儿童保健手册,定期检查指导。
2、定期与县妇幼保健机构核对体弱儿,掌握情况,追踪结局。
3、定期参加例会,及时报告当地体弱儿的动态变化情况。
4、体弱儿应专册登记,同时对体弱儿进行个案登记管理,做好体弱儿的转诊、追踪随访、结案等工作,并做好体弱儿转归后的访视工作。
(二)登记、管理、监护矫治、转诊与处理1、所有筛查出的体弱儿均要专册登记(体弱儿专案管理登记表),及时列入专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