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关于印发《峰谷用电管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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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报送2012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函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报送2012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函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报送2012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规
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建省物价局
•【公布日期】2014.01.23
•【字号】闽价函[2014]20号
•【施行日期】2014.01.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报送2012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
件清理情况的函
(闽价函〔2014〕20号)
省政府法制办: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3〕72号)的要求,我局对2012年12月31日之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认真组织清理,此次清理范围不包括定价批费文件,现将清理结果反馈你办,详见附件。

联系人:陈海暄联系电话:87821158
附件:
1. 福建省物价局 2012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保留目录
2. 福建省物价局2012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拟修改目录
3. 福建省物价局2012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废止目录
福建省物价局
2014年1月23日
附件1
备注: 1、本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文件均予以保留。

2、其他部门会同本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纳入本次清理范围。

附件2
附件3。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疏导电价矛盾规范电价管理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疏导电价矛盾规范电价管理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疏导电价矛盾规范电价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4.04.16•【文号】发改价格[2004]610号•【施行日期】2004.04.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价格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疏导电价矛盾规范电价管理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2004年4月16日发布发改价格[2004]610号)为了有利于缓解电价方面存在的突出矛盾,调节电力供求,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意见,决定进一步疏导电价矛盾,规范电价管理,促进电力工业健康发展。

经商国家电监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调整销售电价水平本次调整电价,重点解决电网经营企业建设与改造投资还本付息问题,同时适当解决煤炭价格上涨、部分发电企业执行政府定价电量不到位和部分地区新投产发电企业核定上网电价等问题。

电价调整幅度按全国平均每千瓦时提高1.4分钱安排,其中,西部地区电价每千瓦时提高2-3分钱,中部、东部地区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5-2分钱。

各类用户电价中,农业生产用电、中小化肥生产用电价格不作调整;商业用电价格按照与工业电价保持合理比价的原则调整;调整居民电价的,要按规定程序组织召开听证会,同时采取措施减缓电价调整对低收入居民的影响;对部分高耗能行业按国家产业政策试行差别电价(具体意见另行下达),以利于抑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耗能企业盲目发展,缓解当前电力供求紧张的矛盾。

各地电价具体调整标准,由我委组织集中测算后确定。

二、坚决取消地方自行出台的优惠电价措施各地要严格按照我委《关于调整电价的通知》(发改电[2003]124号)和我委、电监会《关于对电价违法行为进行整改、规范电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检[2003]1152号)的规定,调整、规范高耗能企业用电价格政策,停止执行地方政府自行出台的优惠电价措施。

我委和电监会将加强对优惠电价清理规范工作的督促检查。

一、江苏省居民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

一、江苏省居民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

精心整理一、江苏省居民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苏价工[2006]223号)单位:元/千瓦时价格时段类别平段低谷居民分时电价1kV以下高峰8:00-21:00低谷0:00-8:0021:00-24:000.5583 0.3583二、电价电费政策说明企业分时电价政策分时电价实施范围企业峰谷分时电价执行范围为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大工业、普通工业客户。

分时电价时段峰时:8:00---12:00;17:00---21:00 平时:12:00---17:00;21:00---24:00 谷时:0:00---8:00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政策功率因数的标准值及其适用范围功率因数标准0.90,适用于160千伏安以上的高压供电工业客户(包括社队工业客户)、装有带负荷调整电压装置的高压供电电力客户和3200千伏安及以上的高压供电电力排灌站;功率因数标准0.85,适用于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其他工业客户(包括社队工业客户)、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非工业客户和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电力排灌站;功率因数标准0.80,适用于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农业客户和趸售客户,但大工业客户未划由电业直接管理的趸售客户,功率因数标准应为0.85。

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增减计算客户用电功率因数高于或低于考核标准值时,将按照对应增减率减少或增加相应电费,具体计算方法请咨询专业人员。

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实施范围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电户。

居民客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

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电企业为居民安装的电表为单位。

分档及加价标准居民月用电量分为三个档次,第一档为230度及以内,维持现行电价标准;第二档为231度—400度,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为高于400度部分,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

执行周期阶梯电价按年为周期执行。

全年分档电量按照月度电量标准乘以月份计算,执行相应分档的电价标准。

《认识福建省居民阶梯电价》课件

《认识福建省居民阶梯电价》课件
通知书送达用户,对重要客户的停电,应将停电通知书 报送同级电力管理部门; ③在停电前30分钟,将停电时间再通知用户一次,方可在 通知规定时间实施停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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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费缴纳渠道
收费方式 一、银行代扣 二、银行柜台坐收 三、电费自助缴费中心缴费 四、电话银行、网银缴费、银行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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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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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福建省居民阶梯电价
1 依据文件
2 居民阶梯电价收费标准
3 电费违约金的计算
4
电费缴纳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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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依据文件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全省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暨用电同 价的通知》
该文件规定7月1日起,全省居民生活用电实行同价并全面推行阶 梯电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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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居民阶梯电价收费标准
《通知》公布了全省 居民生活用电分档电量 和电价水平,“一户一 表”用户,第一档为月 用电量200千瓦时及以下, 每千瓦时0.4983元;第 二档为月用电量201400千瓦时,每千瓦时 0.5483元;第三档为月 用电量401千瓦时以上, 每千瓦时0.7983元;合 表用户为0.533元每千瓦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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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居民阶梯电价收费标准
电费计算实例 小王申请并开通了居民峰谷分时电价。8月份共
用电500度,其中峰时电量为300度,谷时电量为200 度。请问小王8月份需缴纳多少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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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居民阶梯电价收费标准
1、第一档 200*0.4983=99.66 2、第二档 200*0.5483=109.66 3、第三档 100*0.7983=79.83 4、峰电量多缴 300*0.03=9 5、谷电量少缴 200*0.2=40 6、8月份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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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居民阶梯电价收费标准
“一户一表”居民用 户还可自愿申请执行峰 谷分时电价,高峰时段 每度电提高0.03元,低 谷时段每度电降低0.2元 钱。居民一旦申请执行, 需执行满一年后方可申 请退出。电网企业负责 免费提供和安装智能电 能表,制定全省居民智 能电能表换装计划和峰 谷分时电价申请的受理 流程,向社会公布。

避峰调谷用电管理办法

避峰调谷用电管理办法

避峰调谷用电管理办法为加强用电管理,进一步深入开展挖潜增效工作,结合分时段电价结构及我厂用电实际,建立降低电力成本并形成长效机制,制定本管理办法.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厂所属车间及机关科室。

二、组织领导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厂部成立领导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机电科,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实施、督导及统计考核工作。

办公室成员:三、主要内容(一)、根据分时段电价,我厂对一、二期系列电流做如下调整:一期系列二期系列(二)、动力车间根据峰谷情况及时调整系列电流设置,电解车间根据电流调整情况及时做好技术条件的相应调整,确保技术条件稳定。

(三)、铸造车间将铸造生产调整在平值和低谷时段生产,加强与电解车间协调、及时更改出铝顺序,保证平荷及低谷时段满负荷生产。

控制8:00-10:00高峰阶段和18:00—22:00的尖峰阶段不进行铸造生产。

(四)、组装车间将阳极浇铸、钢爪变形导杆校直等调整在12:00—18:00、00:00-8:00作业,控制8:00—12:00高峰阶段和18:00-22:00的尖峰阶段不进行浇铸等大功率用电生产.(五)、环供车间将净化系统变频引风机调整在18:00—22:00时间段低频率运行;上料房浓相输送系统上料调整在12:00-18:00时间段进行;向电解车间供料调整在2:00—4:00、6:00—8:00、12:00—14:00、16:00—18:00、22:00—24:00时间段供料;罐车调整在0:00—8:00、12:00-18:00、22:00—24:00时间段上料。

(六)、各单位室内照明必须做到人走灯灭、办公设备(如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长时间不用时必须关闭、断开电源。

各车间及作业现场在满足作业照明亮度的前提下照明灯少开或不开,各车间室外照明(含厂区路灯)要根据季节的变化及时合理的调整开、关时间.(七)、生产机电科要严格考核各单位避峰调谷工作的落实情况,不定期检查各单位避峰调谷用电管理办法的实施情况,月底汇总考核。

新疆电采暖政策

新疆电采暖政策

新疆电采暖政策乌鲁木齐市政府决定对电热采暖试点示范给予补贴为治理乌鲁木齐市冬季严重的大气污染状况,构建和谐社会,根据乌鲁木齐电网电源充足的实际,自治区发改委出台优惠电价政策,2007年6月1日,乌鲁木齐市政府决定对电热采暖试点示范给予补贴。

首先,借鉴北京、沈阳等地区对电采暖补助的成功经验,对乌鲁木齐试点工程增加的电源配套(包括高压专线、变压器、低压电线、配电盘、分户计量装置等)投资给予50元/?补贴,直接补给供电部门,以减少中间审批环节,以免人为增加成本。

其次,对试点示范电采暖项目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附件一:新政办发〔2006〕88号),已征收的返还该费用。

再次,对实施电热采暖的用户电价给予优惠。

即执行新计价能,2002,1260号(附件二)、自治区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乌鲁木齐电网各类用电销售价格的通知》(新发改能价[2006]977号,附件三)/kW?h、平段10中关于乌鲁木齐电网内电采暖优惠电价:高峰4个小时0.531元个小时0.361元/kW?h、低谷10个小时0.279元/kW?h(红神火)。

附件一: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2006〕88号附件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新计价能,2002,1260号关于乌鲁木齐电网内电采暖实行优惠电价的通知附件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新发改能价,2006,977号关于调整乌鲁木齐电网内各类用电销售价格的通知附件一: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2006〕88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章)二〇〇六年六月九日第一条为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投资环境和生活环境,提高城市的综合配套服务水平,制定本办法。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销售电价执行细则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销售电价执行细则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销售电价执行细则为加强销售电价管理,提高电价精细化管理水平,全面规范山东电网分类电价、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峰谷分时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的执行,根据有关政策和文件规定,制定该细则。

第一类分类电价一、大工业电价(一)非优待大工业电价1、适用范围:直供客户受电变压器(含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下列用电(依据《75年电、热价格》):(1)以电为原动力,或以电冶炼、烘焙、熔焊、电解、电化的工业生产用电;(2)电气化铁路的牵引用电;(3)自来水、工业实验、污水处理等生产用电;(4)党政机关、部队、学校及学术研究、试验等单位从事生产及加工修理业务的用电。

2、按行业分类具体包括:(1)各类矿藏资源的开采用电:煤炭开采和洗选、石油和天然气开采、黑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开采;(2)各类加工制造用电:食品、饮料和烟草制造,纺织、服装鞋帽,皮革羽绒及其制品,木材加工及制品和家具制品,造纸及纸制品,印刷和记录媒介的复制,文体用品制造,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橡胶和塑料制品,非金属矿物制品,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金属制品,通用及专用设备制造,交通运输、电气、电子设备制造,工艺品及其他制造,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3)电力、燃气、水的生产用电,包括自来水、电厂的取水、送水用电,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3、特殊情况的界定:容量在315KVA 及以上的下列用电,均执行大工业电价。

(1)大工业用户,其生产车间内的全部用电(包括各种照明、空调、冷藏设备等). (2)公用电厂启动调试阶段或由于自身原因停运向电网购买的电力,但不收取基本电费。

(依据:《关于规范电能交易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474]号)(3)自来水、电力生产的水源地用电。

(二)优待电价1、电解烧碱电价适用范围:年生产能力3万吨及以上的氯碱生产企业,使用电解法生产烧碱的用电,不包括液氯、压缩氢、盐酸、漂白粉、氯磺酸、聚氯乙烯树脂等用电。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能源局关于2020年中长期电力市场交易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能源局关于2020年中长期电力市场交易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能源局关于2020年中长期电力市场交易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能源局•【公布日期】2019.11.29•【字号】鲁发改价格〔2019〕1110号•【施行日期】2020.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能源局关于2020年中长期电力市场交易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19〕1110号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2784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我省中长期电力市场交易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我省电力市场实现分时交易前,参与中长期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交易电价作为平段电价,峰(含尖峰,下同)、谷电价按现相应类别目录电价峰平谷比价(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计算;电力用户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含线损和交叉补贴)执行与交易电价执行相同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二、现货试结算(日前、实时)电量,根据《关于山东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期间有关价格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19〕878号)规定执行。

三、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本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关于中长期电力市场交易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18〕1387号)同时废止。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能源局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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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县金隅发〔2015〕9号
邯郸涉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
关于印发《峰谷用电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部室、分公司:
为深入挖潜公司降本增效空间,最大限度降低公司用电成
本,经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制定了《峰谷用电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职工学习,
并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用电时段及购电电价》
附件2:《峰谷用电检查考核小组人员名单》

邯郸涉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日

邯郸涉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办公室 2015年3月1日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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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涉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
峰谷用电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 的
为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结合国家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和公
司实际情况,现对公司主要负责荷设备调至平谷时段运行,且
峰谷时间运行设备必须保证100%运转率,从而降低企业用电成
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峰谷用电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司生产经营
中峰谷用电的组织领导工作。
组 长:张占民 张国良
常务副组长:王素成 王桂江 朱华亮
副 组 长:郑 玺 郑立军 郇学贤 赵建龙 程建国
成 员:付国林 黄焕良 胡振国 冯李生 柴保生
赵永生 郑 玺 江军伟 程建国 孔爱军
陈桂东 张少波 高领奇
第三条 峰谷用电具体措施
一、生产技术部
1、生产技术部按照峰谷平时段,科学组织生产,充分利用
低谷、平段生产;开车安排在低谷、平时段;停车、检修安排
在高峰时段。
2、掌握用电负荷,把握开车时间。
3、功率因数控制不低于0.94。
4、高峰电量占总电量比例低于30.5%,低谷电量占总电量
比例高于36.0%。
(一)生料车间
1、石灰石的破碎、输送及布料系统办法在每天6:00—
3

16:00时段内运行;禁止在办法之外的时间段内运行。
2、石灰石取料及输送系统办法在22:00—次日6:00时段
内运行;禁止在8:00—11:00和16:00—21:00时段运行。
3、砂岩、铁粉、湿粉煤灰等原料输送系统办法在22:00—
次日6:00时段内运行,如满足不了生产可在6:00—8:00或
11:00—16:00或21:00—22:00时段内上料;禁止在办法之外
的时间段内运行。
4、煤磨布料及输送系统办法在22:00—次日6:00时段内
运行;禁止在办法之外的时间段内运行。
5、煤磨取料及输送系统办法在22:00—次日6:00时段内
运行,如满足不了生产可在6:00—8:00或11:00—16:00或
21:00—22:00时段内运行;禁止在办法之外的时间段内运行。
6、生料磨系统办法在夜班即:24:00—次日8:00时段
内运行;禁止在8:00—11:00和16:00—21:00时段内运行。
(二)烧成车间
1、窑办法在22:00—次日6:00时段内运行,且在保证窑
正常运转的情况下控制用煤量;在8:00—11:00和16:00—
21:00时段内窑操人员要精心操作,确保窑头锅炉温度,提高发
电量。
2、熟料库底5#皮带输送系统办法在22:00—次日6:00时
段内运行,将小仓上满。若不能满足需求可在8:00—11:00或
16:00—21:00之外的时间段运行。
(三)余热发电车间
1、发电车间办法在22:00—4:00时段内补水两次;11:00
—16:00时段内补水一次。
2、在水泥、熟料生产线正常运行期间,余热电站停机计划
检修(包括可能引起大量减少发电量检修工作)安排在每月20
4

日到月底之间。
(四)机修车间
1、水源地办法在6:00、8:00、16:00时之前把水池保持到
高水位,11:00、22:00所水池控制在低水位。
2、空压机根据生产需要,禁止在8:00-11:00和
16:00-21:00时段内开机。
二、制成部
1、水泥磨熟料、干渣、石膏输送系统办法在22:00--次
日6:00时段内运行;禁止在8:00—11:00和16:00—21:00时
段内运行。
2、水泥磨粉煤灰输送系统办法在22:00—6:00时段内运
行;禁止在8:00—11:00,17:00—21:00时段内运行。
3、烘干机系统根据水泥磨运转情况避免在8:00—11:00
或16:00—21:00时段内运行。
4、包装系统,可根据生产情况尽可能避开8:00-11:00和
16:00-21:00时段内运行;可利用6:00-8:00或11:00-16:00
时段内运行。
5、未办法运行期间,全部停车。
三、商砼分公司
1、可根据生产情况尽可能避开8:00-11:00和16:00-21:00
时段。尽可能在6:00-8:00和11:00-16:00时段内运行。
2、启动设备时,应控制在5-15分钟以内。不生产时,设
备全部停机。
3、大功率设备(加热器)能满足生产时全部停开。确实需
要时,避开8:00-11:00和16:00-21:00时段。
四、质量部
根据上个月峰谷电量比例指标控制峰谷电量(指标待定)。
5

五、后勤部
1、调节好光控开关,适时开启关闭道路照明。
2、禁止在8:00—11:00和16:00—21:00时段内用水浇花。
六、其他
1、各生产单位要按照本单位的作业指导书对于大型设备的
开、停车时间和开空车时间的办法执行。
2、办公室、走廊、采光好的厂房内照明白天一般不许开灯,
办公室、走廊照明要求人走灯灭。
3、夏季办公室室内空调温度控制在26°C以上(包含26°
C)。冬季在没有暖气的条件下室内空调(电暖气)温度控制在
18度以下(包含18°C)。
4、废除窗机空调,更换成节能空调。
5、所有管理人员办公室、门岗、磅房、验收人员的电脑在
下班后,要人走关机。
第四条 检查考核及奖惩办法
1、公司抽专人成立检查考核组,负责检查考核各单位峰谷
用电措施的落实。
2、检查考核组对白、中、夜三班作业进行检查。
3、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办法,合理安排本单位工作;由
于生产原因需在规定时间段以外生产的,责任车间必须到生产
技术部进行备案。
4、对未按规定办法执行的,每次处罚责任部门领导班子
500元;对未规定要求到生产技术部进行备案的,每次处罚车
间领导班子500元。
5、对于执行避峰填谷用电好的单位,将给予500—2000
元奖励。
6、如高峰低谷电量占总电量比例超出指标0.01%的,则扣
6

罚责任单位300元。
7、生产技术部于每月12日进行通报。
第五条 分析总结相关工作
1、生产技术部每月出具上月电费分析报告。
2、生产技术部每月出具上月电量使用分析报告。
第六条 本制度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邯郸涉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
2015年2月5日
7

附件1:
邯郸涉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
用电时间段及购电单价

一、用电时段
低谷时段: 22:00——次日6:00
平段时段: 6:00——8:00 11:00——16:00
21:00——22:00
高峰时段: 8:00——11:00 16:00——21:00
尖峰时段:18:00——21:00 (7、8、9月执行)

二、购电单价(10kV电价)
1、低谷电价:0.3909元/千瓦时
2、高峰电价:0.9005元/千瓦时
3、尖峰电价:0.9337元/千瓦时
4、平段电价:0.6321元/千瓦时
8

附件2:
邯郸涉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
峰谷用电检查考核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 王素成
组 员: 郑立军 郇学贤 胡振国 赵建龙 孔爱军
赵永生 郑 玺 程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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