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问题清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进一步创建“无欠薪”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进一步创建“无欠薪”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6.26•【字号】兰政办发〔2017〕179号•【施行日期】2017.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工资福利正文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进一步创建“无欠薪”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政办发〔2017〕17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兰州市进一步创建“无欠薪”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6月26日兰州市进一步创建“无欠薪”城市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巩固2014-2016年全市“无欠薪”城市创建成果,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精神,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6〕4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党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围绕保护农民工劳动报酬的工作主线,着力规范工资支付行为、优化市场环境、强化监管责任、提升行政效能,继续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以全市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矿山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行业为重点,加快建立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工资支付制度保障体系,继续完善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司法联动惩处的工作机制。
确保到2020年底,在全市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劳动者工资足额发放,生产经营困难企业不发生新的拖欠,不因欠薪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努力实现工资基本无拖欠的工作目标。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十三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十三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4.26•【字号】兰政办发〔2017〕115号•【施行日期】2017.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十三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兰政办发〔2017〕11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兰州市“十三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已经2017年3月10日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4月26日兰州市“十三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2号)、商务部《商贸物流发展“十三五”规划》、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4〕50号)、《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兰政发〔2016〕31号),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构筑充满竞争活力的现代产业体系。
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与环境(一)发展基础1.服务业发展总体态势良好,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持续增强。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和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效益的攻坚时期。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围绕做大新区、做强产业、做美城市、做实民生,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经济运行质量进一步提高,经济综合实力不断增强。
“十二五”期间,全市服务业总量持续扩张,成为支撑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幅为12.36%;2015年完成服务业增加值达1257.11亿元,占GDP比重达到59.98%,贡献率达66.03%。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招商引资项目数据统计与数据发布工作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招商引资项目数据统计与数据发布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9.09•【字号】兰政办发[2013]254号•【施行日期】2013.09.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招商引资项目数据统计与数据发布工作的通知(兰政办发【2013】25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招商引资项目数据统计与数据发布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13〕96号)精神,为严格规范我市招商引资项目数据统计和数据发布工作,全面、真实、准确反映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计范围全市招商引资项目数据统计范围包括通过招商引资已经签订正式合同、即将或已经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落地实施的所有项目。
对招商引资项目统计按资金来源分为内资和外资两类。
内资是指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和我市行政区域以外的组织或个人来我市实施的合资、独资、合作、租赁、参股、收购和兼并等各种形式的投资,不包括我市对外或对上争取的各种捐赠以及国家财政性投资等。
外资是指外国和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来我市直接投资的各类项目以及利用外国政府或者世界金融机构的各种贷款。
省外资金是指甘肃省行政区域以外的内资和外资。
兰州新区招商引资项目是指各园区、县区、产业小组办公室和有关单位通过招商引资,吸引市外(含国外)各类企业、经济组织或个人,通过现金、实物、产权(知识产权)等方式,以合资、合作、独资或其他形式,在以下范围内(兰州新区,兰州高新区负责建设的兰州新区现代物流园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兰州经济区负责建设的兰州新区北部现代物流园、高新技术产业园和农业生态产业园,皋兰县负责建设的兰州新区循环经济产业园,永登县负责建设的兰州新区树屏产业园)投资落户的项目。
兰州招商引资工作方案

兰州招商引资工作方案一、项目背景。
兰州市位于中国西北地区,是甘肃省的省会城市,也是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要节点城市。
兰州市拥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优势和丰富的自然资源,是中国西部地区重要的经济、文化和交通枢纽。
近年来,兰州市政府积极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吸引了一大批优质项目落户兰州,为城市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二、招商引资目标。
兰州市政府制定了2021-2025年招商引资目标,力争吸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产业项目和高新技术项目落户兰州,推动城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具体目标包括:1. 吸引10个以上年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的大型产业项目落户兰州;2. 吸引20个以上高新技术项目落户兰州,其中包括5个以上国家级科技创新示范项目;3. 吸引50个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落户兰州,推动城市产业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
三、招商引资政策支持。
为了吸引更多的优质项目落户兰州,兰州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招商引资政策,包括:1. 给予符合条件的项目一次性招商引资奖励,最高可达项目总投资额的5%;2. 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土地优惠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3. 对高新技术项目给予科技创新资金支持和人才引进政策支持;4. 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给予政府购买服务和市场推广支持。
四、招商引资工作措施。
为了实现招商引资目标,兰州市政府将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市场营销,积极参加国内外重大展会和交流活动,积极宣传兰州的投资环境和政策优势;2. 加大项目对接力度,建立健全项目引进、评审、备案等工作机制,为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支持;3. 健全招商引资服务体系,建立招商引资一站式服务平台,为招商引资项目提供便利、高效的服务;4. 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向社会宣传兰州市的招商引资政策和扶持措施,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项目落户兰州。
五、招商引资工作保障。
兰州市政府将建立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招商引资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工作督导和考核。
同时,充分发挥招商引资工作的主体作用,积极引导各级政府部门、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招商引资工作,形成合力。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项目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督查情况的通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项目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督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6.24•【字号】兰政办发〔2016〕124号•【施行日期】2016.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正文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项目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督查情况的通报兰政办发〔2016〕12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今年4月份以来,我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持续下滑,“保增长”形势严峻。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5月底至6月初,市发改委、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统计局等部门对全市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重大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一)市列重大项目中有15个未开工,其中4个项目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详见附件1)1.兰州市全民健身中心项目。
该项目获得国开行专项建设基金0.2亿元。
由于项目前期工作推进不力,手续至今未办理完毕,未开工。
责任单位兰州建投公司,责任人李新泉;市级包抓领导高兴贵。
2.兰州北科维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维商城电子商务产业孵化园项目。
该项目获得国开行专项建设基金1.62亿元。
项目前期工作谋划不周全,土地手续办理缓慢。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责任人冯乐泉;市级包抓领导戈银生。
3.五星坪棚户区综合改造项目(一期拆迁安置点)。
该项目获得国开行专项建设基金0.25亿元。
由于前期工作进展缓慢,导致项目未开工。
此外,项目方反映市不动产局对项目需办理的要件未一次性告知。
责任单位兰州建投公司,责任人李新泉;市级包抓领导陈亲恭。
4.兰州新区东绕城快速路工程。
该项目前期按照40米市政道路标准进行设计,但因要占用基本农田,需办理单独选址土地手续,新区城投对政策掌握不清,出现问题未能及时解决,征地拆迁至今尚未启动,导致项目工程招标已经结束,但项目未能按时开工。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第十四届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兰州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第十四届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兰州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5.11•【字号】兰政发[2007]50号•【施行日期】2007.05.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第十四届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兰州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兰政发[2007]5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有关单位:《第十四届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兰州市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五月十一日第十四届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兰州市工作方案第十四届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简称兰洽会)将于2007年7月6日至9日在兰州市举办。
为筹办好本届兰洽会,根据2007年4月29日全省筹备工作会议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本届兰洽会主题思想:坚持“开放、开发、合作、发展”主题,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进一步加强与东、中、西部的良性互动,开拓国际合作领域,扩大对内对外开放,促进西部大开发和区域合作发展,加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进程。
支持单位: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国务院侨办、国务院台办。
主办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天津市、重庆市、黑龙江省、山东省、陕西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甘肃省政府、世界杰出华商协会。
协办单位:中国科学院、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中国企业投资协会、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中国民(私)营经济协会、香港贸易发展局、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香港中华总商会、香港总商会、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香港工业总会、澳门中华总商会、日中经济协会、日中贸易振兴会、日本国际贸易促进协会、韩国贸易协会、泰国中华总商会、埃及中国联合商务理事会、新加坡中华总商会、澳大利亚贸易委员会。
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成立兰州市政府国资委向兰州新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成立兰州市政府国资委向兰州新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3.12•【字号】兰国资规发[2013]48号•【施行日期】2013.03.12•【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外资利用正文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成立兰州市政府国资委向兰州新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兰国资规发〔2013〕48号)委机关各处室、监事会办公室、市属各企业:根据2012年12月31日召开的全市工业经济发展工作会议和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兰州新区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兰办发〔2013〕7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落实2013年度工交口招商引资任务的通知》(兰政办发〔2013〕38号)精神,为认真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兰州新区招商引资工作我委承担100亿元目标任务,全面做好市政府国资委及市国资系统企业向兰州新区招商引资目标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进一步靠实责任,举全委之力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的目标任务,经2013年1月25日兰州市政府国资委主任办公会议(〔2013〕2号)研究同意,决定成立“兰州市政府国资委向兰州新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天亮市政府国资委主任、党委副书记副组长:吴志伟市政府国资委党委书记谢慧芬市政府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主任程涛市政府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许来强市政府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鲁北军市政府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郭建昌市政府国资委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成员:霍正堂市政府国有企业监事会第一监事会主席李戈市政府国有企业监事会第三监事会主席邴元平市政府国有企业监事会第四监事会主席焦民市政府国有企业监事会第五监事会主席市政府国资委各处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国资系统企业的招商引资工作;研究审定促进市国资系统企业加大招商引资的措施;协调解决市国资系统企业招商引资重组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审定市国资系统企业资源整合、战略性调整的政策;研究审定市国资系统企业招商引资方案;研究解决其他有关事宜。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9.05•【字号】甘政办发〔2017〕157号•【施行日期】2017.09.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规定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7〕157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精神,进一步促进全省开发区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加快转型发展,结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开发区深化改革创新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关于深入推进开发区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优化开发区形态和布局(一)优化开发区功能定位。
坚持以培育壮大产业集群为核心,将开发区建设成为区域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平台,成为发展实体经济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
坚持科学规划开发区功能布局,突出生产功能,统筹生活区、商务区、办公区等城市功能建设,促进开发区逐步由单一生产功能向城市配套功能转型,适应产业发展和生活居住要求,加快产城融合和新型城镇化发展,构建“和谐宜居、富有特色、充满活力”的新型开发区。
继续优化开发区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着力为企业投资经营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配套完备的设施、共享便捷的资源。
(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科技厅;配合部门:省工信委、省工商局、省建设厅;责任主体: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二)明确开发区发展方向。
各开发区要结合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等比较优势,加快形成差异化定位,实现错位联动发展。
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突出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工贸易等产业特色,主动对接国际通行规则,培育形成具有国内领先水平和全球竞争力的主导产业,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水平园区,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开发区品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问题清零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对外开放与鼓励外商投资
【发文字号】兰政办发[2017]17号
【发布部门】兰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1.22
【实施日期】2017.01.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问题清零行动实施方案的
通知
(兰政办发〔2017〕17号2017年1月22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
《2017年全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问题“清零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抓好贯彻落实。
2017年全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问题清零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全市投资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本着招商、安商、暖商并重的原则,切实有效解决在兰投资企业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发挥招商引资项目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作用,按照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开展“招商引资促进年”活动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以“治顽疾、转作风、提效能”专项行动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点招商引资项目问题“清零行动”(以下简称“清零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2017年度全市重点推进招商引资项目,通过全面排查、跟踪推进、集中攻坚、反馈落实等措施,实现全市招商引资项目“问题清零”。
一是对过去积压当前能够解决的问题全部清零;二是对当下发生需要及时解决的问题全部清零;三是对短时期难以解决需要创造条件解决的问题,明确责任分工、推进措施和办理时限,列出计划完成清零。
通过“清零行动”,全面摸清全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问题底数,加快推进各类问题的协调解决,做到责任落实到位、推进措施得力、解决时限明确。
力争到3月底前“一般问题”全部得到解决,6月底前“复杂问题”基本得到解决,“重大问题”按照计划推进解决。
确保100个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年内开工建设,年度到位资金达到900亿元,并逐步建立完善招商引资项目推进管理和问题解决长效工作机制。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依规原则。
在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的框架范围内,依法依规解决全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在政策落实和操作程序方面,都要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坚持一把尺子、一个标准、阳光操作、公平公正。
(二)企业满意原则。
各类问题的处理结果要以企业满意程度为衡量标尺,以推进项目建设为最终目标。
当前能够解决的问题要积极和投资企业对接沟通,征询投资企业诉
求,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加快协调解决,保证投资企业满意。
对短期内暂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和企业沟通,提出解决途径和办理时限,寻求企业的支持和理解。
(三)分工协作原则。
按照“谁签约、谁负责、谁推进、谁服务”,各县区、园区及市直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直接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推进落实工作,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部署、整合力量、全力推动。
对需要市级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定期梳理、及时上报;按照产业归口,市级产业组牵头部门负责及时和市直有关单位进行对接联络,协调解决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推进过程中需市级层面解决的问题,并及时向市级包抓领导汇报;按照法定职能,市直各行政审批及行业主管部门要主动服务,积极帮助在兰投资企业加快办理审批手续和解决各类问题。
各县区、园区、市级产业组牵头部门及市直有关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络,建立工作协作机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