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规模农业考核意见.doc
现代农业考核细则(3篇)

现代农业考核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农民收入水平,加强农业品质安全和环境保护,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现代农业考核旨在通过量化指标评估农业生产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经营水平,为农业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第三条现代农业考核适用于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农业企事业单位、农民合作社等现代农业相关单位。
第四条现代农业考核采用年度考核周期,对各单位进行考核评价,形成绩效评估报告。
第五条现代农业考核应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真实、科学合理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对农业发展的各个方面进行全面评估。
第六条现代农业考核应强调分类指标,针对不同的现代农业发展模式和区域特点,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合理权衡各项指标的关系。
第七条现代农业考核应注重绩效导向,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处理,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资金分配、政策扶持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八条现代农业考核内容包括农业生产管理、农业技术水平、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环境保护等方面。
第九条农业生产管理考核包括:农田规划利用、农业种植结构、农业机械设备管理、农业用地资源管理等指标。
第十条农业技术水平考核包括:农业科技创新、农技推广应用、新型经营模式引进等指标。
第十一条农产品质量安全考核包括:农产品质量检验合格率、农产品溯源体系建设、农产品标准化管理等指标。
第十二条农业环境保护考核包括: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业生态保护、农田水土保持等指标。
第三章考核方法第十三条现代农业考核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相应权重。
第十四条现代农业考核应确定考核指标的评价标准和数据来源,并建立相应的数据报送和统计分析机制。
第十五条现代农业考核结果应以考核报告的形式进行呈现,包括得分情况、评价意见和改进建议等。
第十六条现代农业考核应采用多元化的评价方式,包括定期现场检查、抽样调查、评估报告等多种方式。
第四章奖惩措施第十七条现代农业考核结果作为农业资金分配和政策扶持的重要依据。
部门领导的评议意见和建议

部门领导的评议意见和建议作为部门领导,要把位置任准,把职责搞清,团结同志、诚恳待人,脚踏实地,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下面是店铺整理部门领导的评议意见和建议的范文,欢迎阅读!部门领导的评议意见和建议篇一我的工作职责是配合局领导班子和其它业务科室及机关工作人员共同来完成全年各项民族宗教工作目标,当好局领导班子的助手,做好各业务科室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做好外事协调和宣传工作。
做好上情下达,将上级及局领导指示及会议精神及时传达贯彻,对基层反映的问题及时整理和上报,完成局党务、政务所需的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一、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书到用时方恨少,我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知识的欠缺,只有抓紧一切可利用的时间努力学习,才能适应日趋激烈的竞争,胜任本职工作,否则,不进则退,终究要被环境所淘汰。
努力学习理论知识,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领会上级部门重大会议精神,在政治上、思想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保证在行动上不偏离正确的轨道。
同时,结合本职工作,我认真学习有关的民族宗教知识、管理知识、法律知识,不断武装自己的头脑。
并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努力用理论指导实践,解决自己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希望,将来回首自己所做的工作时不因碌碌无为而后悔,不因虚度时光而羞愧。
二、脚踏实地,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我深深地感触到办公室综合性协调部门的重要性,办公室的工作担负着参谋,监督,协调,服务的职能,半年来的工作实践使我体会到,干好办公室工作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要干好工作就要首先清楚自己所处的位置,清楚自己所应具备的职责和应尽的责任。
按照分工,摆正位置,做到不越位,不离任、不超位,严格遵守职责,完成本职工作。
只有把位置任准,把职责搞清,团结同志、诚恳待人,脚踏实地,忠于职守、勤奋工作,一步一个脚印,从小事做起,老老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工作,才能完成好本职工作,进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一、在党务政务工作方面,我负责起草局机关党政工作有关文件、会议纪要、调研文章、工作总结、领导讲话、对外宣传材料和局本身的通知、信息等文件近百份。
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扶持崇明高效生态农业加快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扶持崇明高效生态农业加快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12.05.16•【字号】•【施行日期】2012.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扶持崇明高效生态农业加快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委、办、局,在崇市属有关部门:《关于扶持崇明高效生态农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意见》已经县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十六日关于扶持崇明高效生态农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意见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进一步调优我县农业产业结构,稳定粮食生产,扩大蔬菜生产规模,扶持崇明特色农产品生产、营销和规模化发展,加快发展本县高效生态农业,特制定本政策意见。
一、实施对象(一)扶持对象为注册并落户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崇明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和农业科研单位以及本市户籍农民。
二、确保地产农产品有效供给(二)继续实施中央、市有关粮食生产配套补贴政策。
中央、市对水稻农资综合补贴90元/亩,县配套30元/亩。
市财政对水稻种植补贴80元/亩,县配套6元/亩。
继续实施我县主要农作物统一供种,供种目录由农业主管部门统一发布。
(三)推广和优化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
对机械化育插秧专业服务机构,按购置插秧机及育插秧配套设备总价,中央、市财政补贴50%,县财政配套补贴35%。
对实施水稻机械化育插秧的农户或种植单位每亩补贴50元/亩,其中市补贴20元/亩、县补贴30元/亩。
对机械化育插秧专业服务机构,按实际机插秧面积,补贴20元/亩。
(四)继续实施蔬果产业冷链保鲜配套扶持。
在本县范围内从事蔬果生产连片面积300亩以上的生产机构,按冷链设备的建设总价,市财政配套补贴50%,县财政再配套补贴25%。
(五)加强蔬菜综合直补配套补贴。
安排意见

安排意见安排意见(一)各党支部、村委会:为全面实现县委、县政府“185”农民增收目标,贯彻落实镇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谋划我镇“十二五”发展规划,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布局,不断促进镇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镇党委、政府决定开展以“大调研、大讨论、大区划、大发展”的主题实践活动,现将具体事项安排如下: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总揽,以“和谐奋进,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富民强镇为目标,充分利用水、电、光、热及交通区位等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统筹规划,加快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做大奶畜、做优红提、优化果业、扩大设施农业”的战略思维,科学布局特色产业聚集区带,用生态化的眼光定位农业、工业化的理念谋划农业、产业化的思路发展农业、市场化的理念经营农业,切实推动现代农业的集约化、规模化、生态化、产业化、品牌化经营,不断夯实增收基础,全力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快速增收。
二、目标任务大发展是本次活动的目标,也是镇域经济持续发展的永恒主题,我们要立足市场需求,不失时机地推动重点产业,突出特色产业,淘汰低效产业,实现现代农业产业提质增效扩规,在反思中回归、在理性中透视、在静态中剖析、在蓄积中迸发,切实促进农民收入再上新台阶,努力实现全镇经济社会“超常规,跨越式”发展。
具体内容为“四三一一”,即认真填好基本情况调查表、优势产业调查表、产业示范户调查表及活动进度表等四份表格,切实开好三个会议(动员会、调研会、讨论会),一丝不苟记好一本工作日记,努力撰写一篇关于农民增收及产业透析的调研报告。
三、阶段划分第一阶段:大调研(8月5日—8月15日)这次活动是全面领会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的具体实践,是“转变作风、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实践活动的具体体现,全镇各村要借传达镇十五次党代会精神之机,大力营造活动氛围,刷写标语、悬挂横幅、召开会议、利用各种形式做好宣传报道,所有工作人员务必深入田间地头,实地调研各村产业发展现状,摸清家底,统筹规划,详细分析存在问题症结,找出制约农民增收的瓶颈,初步提出解决对策及发展脉络,寻找农民增收的突破口,制定切实可行的产业发展及农民增收目标,最后形成调研报告初稿,可附带图片资料。
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省级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考评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省级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考评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省级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考评的通知各有关市、县(市、区)农业局: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实施强龙兴农示范工程的意见》(浙农计发[2007]22号)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深化省级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决定对2005-2006年实施的29个省级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开展考核评价。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有关县(市、区)农业局对照《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考核评价标准(试行)》,组织做好本县(市、区)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自评工作,将自评报告及相关附件材料(见附件2)装订成册后,务必于12月5日前报厅产业信息处。
二、省厅将于12月10日起对自评基本分达85分及以上或总分95分及以上的省级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进行复评。
对省级考核评价达到标准的,将授予“浙江省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称号;对未能达到标准的,所在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要向省厅作出书面情况说明。
联系人:袁益钧;联系电话:*************。
附件:1.省级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考核评价标准(试行)2.自评报告的相关附件目录3.2007年度省级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考核名单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附件1:省级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考核评价标准(试行)单位名称(盖章)自评得分:项目指标及赋分序数标准满分自评分得分备注一、园区规划(15分)1选址合理。
园区交通方便,土地平整,连片集中无纠纷。
选址科学,生态环境好。
32总体规划。
有总体规划,功能定位准确,区块布局科学,投资估算合理,资金筹措方式可行。
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与管理的意见

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与管理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06.05•【文号】农质发[2014]11号•【施行日期】2014.06.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与管理的意见(农质发[2014]11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06号)精神,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以下简称“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农产品质检机构”)运行和管理,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加强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与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与管理的重要意义食品安全源头在农产品,基础在农业,既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支撑,是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重要手段。
加强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与管理,对于提高农业部门公共服务能力,依法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保障农业产业安全和农产品消费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产品质检体系稳步发展,尤其是2006年以来,国家先后批复实施了“十一五”和“十二五”两个五年建设规划,农产品质检体系不断完善。
截至2014年,两期规划已投资建设各级农产品质检项目2548个,农产品质检机构硬件设施条件大幅改善,检测能力显著提高,为实现“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两个持续提高”目标提供了有力支撑。
但是,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与管理目前仍存在部分项目建设进度慢、机构编制和检测经费落实不到位、运行管理滞后、人员素质不高、检测能力不强等问题,迫切需要改善和加强。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实施浙江省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意见-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实施浙江省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意见正文:----------------------------------------------------------------------------------------------------------------------------------------------------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实施浙江省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意见各市、县(市区)农业局、财政局(宁波不发):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推进我省高效生态农业发展,根据省“十一五”农业发展规划,在全省指导建立一批不同模式的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现就实施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建设原则1.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绿色消费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核心,充分运用生态学、系统学的基本原理和现代企业管理理念,立足我省的科技、人才、资源优势和经济社会的先发优势,因地制宜、突出产业特色、创新管理体制和机制,使农业资源得到合理有效利用,农产品质量更加安全优质,走出一条新型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农业路子,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2.建设原则。
一是坚持协调发展原则。
园区的选址、定位应紧密结合区域性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地方特色产业。
园区规划应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并与新农村发展规划等相协调。
二是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
在对农业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利用的同时,切实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以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推进主导产业向纵深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是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化运作、多元化投入原则。
因地制宜采用灵活多样的投资运作方式、产权和运行管理机制,不断完善以业主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投入机制。
四是坚持突出创新,效率优先原则。
在技术引进、消化、吸收的同时,结合当地实际加大科技与管理创新力度,把创新的理念贯穿于园区的建设发展。
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项目考核验收评价表

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项目考核验收评价表
项目下达年份:示范县(场)名称:示范品种:示范规模:
考核评价情况:符合项基本符合项不符合项,关键项:项不符合综合评价结论:□通过□不通过
注:1. 序号前带“*”号的考核项目代表“关键项”。
2. 考核验收采取单项考核与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法。
单项考核分“关键项”(6项)和“非关键项”(8项)两类,考核评价结论分“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档;综合评价分“通过”和“不通过”。
当考核结果满足:关键项无“不符合”项且“符合”项总数不少于10项(含)、“不符合”项不多于3项(含)时,综合评价为“通过”。
否则,为“不通过”。
3. 在每一条中相应的考核意见栏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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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规模农业考核意见
各村(居),机关各科室(站所):
为进一步提升全镇高效规模农业品位,吸引更多的能人涌向一产,更多的资金流向一产。
特制定考核意见如下:
一、考核对象
镇党政负责人、分工镇干,各村(居)党总支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或经联社主任)
二、考核任务
各村(居)必须完成1个200亩以上连片露地高效农业或80亩以上的设施农业项目(钢结构大棚),且土地流转手续完备。
三、计分及奖惩办法
1、完成镇交基本考核任务,且每亩纯效益2000元以上、长效性的(一季不算),在村(居)目标管理考核中得高效规模农业基本分;未完成的,不得分。
经市认定,连片、土地流转面积达300亩(或设施大棚100亩)、500亩(或设施大棚200亩)的项目在村(居)目标管理考核中分别加3分、5分;引进种植大户到园区投资建设的村得基本分;对保面积在350亩以上的村得基本分。
2、镇前农业园区项目面积扩大至2000亩且与新桥交接处高效农业种植不断档得基本分,其中:钢结构大棚800亩以上,经市考核认定,发给村组织奖1万元,且在村(居)目标管理考核中加计5分,没有矛盾上缴每亩补10元工作经费。
其他村(居)新增连片钢结构大棚300亩,露地500亩高效规模农业项目(土地流转手续完备),
且市认定,同样发给村(居)组织奖1万元。
3、新建一个连片80亩以上的设施农业项目(标准规格钢架大棚),镇政府对大棚投资者给予补助,连片80亩、300亩以上钢结构大棚,每亩分别补300元、500元(按大棚实际面积计算)。
4、除钢结构大棚投入外,对连片露地农业项目,由镇政府按新增实际面积给予整年度每亩100元的奖励补助(必须连片种植200亩以上)。
上述奖励,同一田块只奖一次,承包人变更不再享受补助。
5、两个村或两个村以上连片累加达到标准的(露天500亩,大棚300亩),按各村面积折算奖金。
达不到单独计奖的,镇不予奖励,只享受包装项目市补助。
由其他村(居)引进到园区的项目,奖金按村(居)数折算。
6、完成以下之一规模养殖项目的,在农业经济考核中加记2分。
(1)新建年上市3000头肉猪或年末栏存能繁母猪15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
(2)新建栏存及饲养100头以上奶牛场;
(3)新建或新增成年山羊栏存200只以上、蛋鸡栏存1万羽或上市肉鸡5万羽以上、肉鹅上市1万只以上、毛兔栏存1000只以上、肉兔饲养量5000只以上(其中种兔栏存300只以上)、鹌鹑饲养量10万只以上及其他特种养殖品种的规模养殖场。
(4)新发展集中连片特种水产养殖150亩以上且亩纯效益2000元以上的特水养殖场。
7、设施种植与露地种植不重复计奖,两类奖励就高不就低,市
奖励补助归项目实施者。
镇奖励承租者的资金优先用于支付农民土地年租金。
8、凡新增连片钢结构大棚300亩以上或露地500亩以上高效规模农业项目(办理土地流转手续),分工村党政负责人、分工科室(站所)人员、村(居)党总支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或经联社主任)分别奖1500元;凡完不成基本任务的,上述对象分别扣800元。
(考核对象四月份每人交800元至镇财政所)
四、考核时间及办法
1、由各村(居)自行申报,镇成立高效规模农业工作考核小组,进行考核验收。
2、申报时间:种植业项目在实施结束后或每熟作物收获前15天;规模养殖在项目实施前及到位后申报验收。
本年度高效规模农业项目凭土地流转手续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30日。
3、考核验收时间截止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