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管理工程保险和工程担保
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

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是建筑业管理中的核心问题,也是建筑业管理的基本目标,为了达到这个目标目前主要有三种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
行政手段就是政府对工程的监督管理,即对建设各方主体行为的监督和对建设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
包括市场准入、招投标、施工许可、工程监管、竣工备案等手段。
法律手段就是各类责任主体通过严格的民事合同界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并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
经济手段就是各类责任主体通过各类保险和担保为自己编制一个安全网,维护自身利益,同时用经济杠杆作用使质量好信誉高的企业得到经济利益,这是市场机制发挥基础作用的一个手段。
在我国行政手段一直占据主导地位,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应逐步弱化行政手段,严格法律手段,推进经济手段。
用经济手段来约束市场行为,实行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制度,是保证工程质量,解决拖欠工程款、烂尾楼等老大难问题的重要方法。
下面对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的有关情况作个介绍。
1、工程担保的类别(1)投标担保,是投标人在投标报价前或同时向业主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等,保证一旦中标,即签约承包工程。
同时,担保人为投标人提供担保前,会严格审查其承包能力、资信状况等,否则将不予提供投标担保,这就限制了不合格的承包商参加投标活动。
(2)履约担保,是担保人为保障承包商履行工程合同所作的一种承诺。
在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合同协议书,连同履约担保一并送交业主,然后再与业主正式签订承包合同。
(3)业主支付担保,即业主通过担保人为其提供担保,保证将按照合同约定如期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
如果业主违约,将由担保人代其向承包商履行支付责任。
这实质上是业主的履约担保(因业主履约主要是支付工程款)。
实行业主支付担保,可以有效地防止发生拖欠工程款的现象。
(4)保修担保也称质量担保,是担保为保障工程保修期(国际上亦称缺陷责任期)内出现质量缺陷时,承包商应当负责维修而提供的担保。
保修担保可以包含在履约担保之内,也可以单独列出,并在工程完成后替换履约担保。
工程造价管理:工程担保与工程保险的区别和联系

工程造价管理:工程担保与工程保险的区别和联系工程担保人,可以是银行、保险公司或专业的工程担保公司。
这与《保险法》规定的工程保险人只能为保险公司有着根本的不同。
除此之外,两者的区别还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风险对象不同工程担保面对的是“人祸”,即人为的违约责任。
工程保险面对的多是“天灾”,即意外事件、自然灾害等。
(2)风险方式不同工程保险合同是在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签订的,风险转移给了保险人。
工程担保当事人有三方:委托人、权利人和担保人。
权利人是享受合同保障的人,是受益方。
当委托人违约使权利人遭受经济损失时,权利人有权从工程担保人处获得补偿。
这就与工程保险区别开来,保险是谁投保谁受益,而保证担保的担保人并不受益,受益的是第三方。
最重要的在于,委托人并未将风险最终转移给工程担保人,而是以代理加反担保的方式将风险抵押给工程担保人。
也就是说,风险最终承担者的仍是委托—人自己。
(3)风险责任不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的规定,委托人对保证人其向权利人支付的任何赔偿,有返还给保证人的义务。
而依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人赔付后是不能向投保人追偿的。
(4)风险选择不同同样作为投保人,工程保险的选择性相对较小,只要投保人愿意,一般都可以被保险工程担保则不同,它必须通过资信审查评估等手段选择有资格的委托人。
因此,在发达国家,能够轻松地拿到保函,是有信誉、有实力的象征。
也正因为这样,通过保证担保可以建立一种严格的建设市场准人制度。
必须指出的是,尽管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有着根本区别,但在工程实践中,确是常常在一起为工程建设发挥着保驾护航的重要作用。
工程担保和保险是国际市场常用的制度,我国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制度还处于探索时期。
1998年建设部将车建立这个制度作为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同年7月,我国首家专业化工程保证担保公司——长安保证担保公司挂牌成立。
目前,该公司已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国家开发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华夏银行等多家单位展开合作,并已为国家大剧院、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中关村科技园区开发建设以及港口、国家粮库等一批重点工程提供投标、履约、预付款和发包人支付等保证担保产品。
1Z206040一建《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管理、工程保险和工程担保60道(带答案解析)

一建工程项目管理第 1题:单选题(本题1分)按照我国现行规定,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 )天。
A、28B、30C、56D、60【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2018版教材P306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三十天。
第 2题:多选题(本题2分)关于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中对履约担保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承包人应在收到中标函之后14天内,保函按投标书附件中注明的金额向业主提交B、承包人应在收到中标函之后28天内,保函按投标书附件中注明的金额向业主提交C、该保函应与投标书附件中规定的货币种类及其比例相一致D、该保函应与投标书附件中规定的货币种类一致,但比例可高于投标书附件中规定的比例E、当承包人向业主提交该保函的同时通知工程师【正确答案】:BCE【答案解析】:2018版教材P308如果合同要求承包人为其正确履行合同取得担保时,承包人应在收到中标函之后28天内,按投标书附件中注明的金额取得担保,并将此保函提交给业主。
该保函应与投标书附件中规定的货币种类及其比例相一致。
当向业主提交此保函时,承包人应将这一情况通知工程师。
第 3题:单选题(本题1分)某承包商的投标总价为2亿人民币,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投标保证金应为( )万元。
A、400B、200C、100D、80【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2018版教材P306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施工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
第 4题:多选题(本题2分)投标担保的形式有多种,通常包括( )。
A、银行保函B、口头保证C、担保公司担保书D、同业担保书E、投标保证金【正确答案】:ACDE【答案解析】:2018版教材P306投标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书、同业担保书和投标保证金担保方式,多数采用银行投标保函和投标保证金担保方式,具体方式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二建管理复习】第67讲:2Z106060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管理、工程保险和工程担保(2)

2019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考点精讲【考点】工程担保的内容(1)投标担保——乙给甲(2)履约担保——乙给甲(3)预付款担保——乙给甲(4)支付担保——甲给乙(5)保修担保——乙给甲【经典习题】【例题1·单选】下列工程担保中,应由发包人出具的有()。
【2016一建】A.支付担保B.履约担保C.预付款担保D.保修担保【答案】A【解析】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保修担保,是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
【例题2·单选】下列工程担保中,以保护承包人合法权益为目的的是()。
A.投标担保B.支付担保C.履约担保D.预付款担保【答案】B【解析】支付担保是中标人要求招标人提供的保证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的担保。
作用在于,通过对业主资信状况进行严格审查并落实各项担保措施,确保工程费用及时支付到位;一旦业主违约,付款担保人将代为履约。
因此保证了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一、投标担保1.形式: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书、同业担保书和投标保证金担保方式2.担保额度和有效期:(1)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施工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三十天。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3.投标担保的作用:投标担保的主要目的是保护招标人不因中标人不签约而蒙受经济损失。
投标担保要确保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要撤回投标书,以及投标人在中标后保证与业主签订合同并提供业主所要求的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等。
投标担保的另一个作用是,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筛选投标人的作用。
【经典习题】【例题1·单选】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件》,对某3000万元投资概算的工程项目进行招标时,施工投标保证金额度符合规定的是()万元人民币。
A.170B.50C.100D.120【答案】B【解析】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施工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
2022年二建《管理》真题答案及解析(1天3科第一批)

2022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真题答案及解析1天3科版一、单选题(每题1分,共70题,共70分。
下列每小题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工期自()起计算。
A.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B.合同订立后的28天C.合同生效后的7天D.发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后3天【答案】A【解析】监理人应在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监理人在发出开工通知前应获得发包人同意。
工期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计算。
【考点来源】第六章第二节施工合同与物资采购合同2.下列工程担保中,担保金额在担保有效期内可以逐步减少的是()。
A.投标担保B.履约担保C.支付担保D.预付款担保【答案】D【解析】发包人在工程款中逐期扣回预付款后,预付款担保额度应相应减少,但剩余的预付款担保金额不得低于未被扣回的预付款金额。
【考点来源】第六章第六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管理、工程保险和工程担保3.建设项目的管理作为一个系统,其目标能否实现的决定性因素是()。
A.方法B.工具C.组织D.参与各方【答案】C【解析】系统的目标决定了系统的组织,而组织是目标能否实现的决定性因素,这是组织论的一个重要结论。
如果把一个建设项目的项目管理视作为一个系统,其目标决定了项目管理的组织,而项目管理的组织是项目管理的目标能否实现的决定性因素,由此可见项目管理的组织的重要性。
【考点来源】第一章第二节施工管理的组织4.在工程管理的信息资源中,专家信息属于()类工程信息。
A.组织B.管理C.经济D.技术【答案】A【解析】组织类工程信息,如建筑业的组织信息、项目参与方的组织信息、与建筑业有关的组织信息和专家信息等。
【考点来源】第七章第一节施工信息管理的任务和方法5.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修正了信息传递工作流程。
这种纠偏措施属于动态控制的()。
A.管理措施B.经济措施C.技术措施D.组织措施【答案】D【解析】组织措施包括∶调整项目组织结构、任务分工、管理职能分工、工作流程组织和项目管理班子人员等。
工程项目担保制度范本

工程项目担保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工程项目担保管理,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确保项目按时、质量、安全完成,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本项目的所有参与实施的工程项目担保管理工作。
第三章项目担保范围1.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在工程项目签约后,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担保。
2.工程项目担保范围包括质量、进度、安全、合同履约等方面。
第四章担保形式1.保证金担保:指工程项目各参与单位提供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以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风险和责任的履行。
2.保险担保:指工程项目各参与单位购买相应的工程建设保险,以进行风险防范和赔偿保障。
3.第三方担保:指由第三方机构提供的担保服务,以确保工程项目的完善执行。
第五章担保责任1.建设单位应承担对工程项目的全面担保责任,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2.设计单位应承担对工程项目设计质量的担保责任,确保项目建设的质量达到法定标准。
3.施工单位应承担对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安全生产、进度的担保责任,确保项目建设的按时、安全完成。
4.监理单位应承担对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的监督担保责任,确保项目建设的合法合规。
第六章担保管理1.建设单位应建立工程项目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各参与单位的担保责任和义务。
2.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规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履行相应的担保责任。
3.建设单位应及时监督、检查工程项目的担保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建设单位应委托专业机构对工程项目的担保进行评估检查,确保项目的建设质量和安全。
第七章担保追诉1.项目合同各方在建设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问题,应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并及时追究担保责任。
2.有关单位在接到追究通知后应立即整改并做出相应的赔偿,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3.如有追究担保责任的争议,可通过协商、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第八章处罚措施1.对于不履行担保责任、拖延工程进度、降低工程质量等行为的单位,建设单位可按合同约定终止合同或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工程项目风险管理

1、工程项目保险的概念 工程项目保险是指业主或承包商向专门保险机构保险公司缴纳一定的保险费,由保险公司建立保险基金,一旦发生所投保的风险事故造成财产或人身伤亡,即由保险公司用保险基金予以补偿的一种制度.它实质上是一种风险转移,即业主或承包商通过投保,将原应承担的风险责任转移给保险公司承担.
2、风险分析的主要内容
1风险存在和发生的时间分析. 2风险的影响和损失分析. 3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分析. 4风险级别. 5风险的起因和可控性分析.
二、风险分析方法
1、调查和专家打分法 2、层次分析法AHP 3、模糊数学法 4、统计和概率法 5、敏感性分析法 6、蒙特卡罗模拟技术
第四节 工程项目风险处理
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中有三种风险的处理对策,即风险控制、风险自留和风险的转移.也可将风险对策分为两类:一类是风险控制对策,一类是风险财务对策.
一、项目风险的控制
采用风险控制措施可降低预期损失或使这种损失更具有可测性,从而改变风险.这种方法包括 1、风险回避 2、风险预防 3、风险分离 4、风险分散 5、风险转移.
3、风险管理目标
风险管理的目的,并不是消灭风险,而是在于有准备地、理性地进行项目实施,减少风险的损失. 1使项目获得成功; 2为项目实施创造安全的环境; 3降低成本,提高利润; 4保证项目质量; 5保证项目按计划、有节奏地施工,使项目实施处于良好的受控状态; 6使竣工项目的效益稳定; 7树立信誉,扩大影响; 8应付特殊变故.
二、财务措施
采用财务措施即经济手段来处理确实会发生的损失.这些措施包括 1、风险的财务转移 2、风险自留 3、风险准备金 4、自我保险.
第五节 工程项目保险
一、工程项目保险的概念和种类 二、工程和施工设备的保险 三、安装工程一切险 四、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保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管理工程保险和工程担保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管理工程保险和工程担保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管理:工程保险和工程担保引言:在建设工程领域,合同是保障各方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
然而,建设工程的复杂性和风险因素使得合同的执行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为了降低风险并保障各方利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风险管理措施变得至关重要。
本文将重点介绍两种常用的风险管理工具:工程保险和工程担保。
一、工程保险1. 工程保险的定义和作用工程保险是一种特殊的保险形式,旨在为建设工程项目提供全方位的风险保障。
它可以覆盖工程施工中可能发生的意外损失、责任索赔等风险,保障施工单位和业主的利益。
2. 工程保险的种类- 施工险:覆盖施工期间可能发生的意外损失,包括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
- 保修险:覆盖工程完工后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和隐患,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 责任险:覆盖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因施工活动引发的第三方责任索赔。
3. 工程保险的应用实例- 施工险:在某高层楼建设中,由于一次大风,起重设备失控导致塔吊倒塌,施工险迅速启动,为施工方赔偿了巨额损失。
- 保修险:某地铁工程完工后不久,出现了隧道渗水问题,保修险赔付了修复费用,维护了业主的利益。
- 责任险:某建筑公司在施工过程中不小心损坏了附近居民房屋,责任险为其赔偿了相关费用。
二、工程担保1. 工程担保的概念和作用工程担保是指承建单位或分包单位为保证合同履约能力,根据合同约定向业主提供一定金额的保证金或担保方式。
它可以为业主提供财务安全保障,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
2. 工程担保的种类- 保证金:由施工单位在中标后缴纳给业主,作为对履约能力的担保。
一般情况下,业主在接受工程竣工后会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建单位。
- 履约保函:履约保函由银行或保险公司代为提供,承诺在承建单位履约不力时为业主提供一定金额的赔偿。
履约保函在一些大型工程项目中被广泛使用。
- 保险公司责任保险:由承建单位购买的责任保险,覆盖施工期间出现的质量问题、意外损失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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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管理、工程保险和工程担保
施工合同风险管理
建设工程的特点决定了工程实施过程中技术、经济、环境、合同订立和履行等方面诸多风险因素的存在。
由于我国目前建筑市场尚不成熟,主体行为不规范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仍存在,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还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建筑产品的生产比一般产品的生产具有更大的风险。
一、工程合同风险的概念
合同风险是指合同中的以及由合同引起的不确定性。
工程合同风险可以按不同的方法进行分类。
(1)按合同风险产生的原因分,可以分为合同工程风险和合同信用风险。
合同工程风险是指客观原因和非主观故意导致的。
如工程进展过程中发生不利的地质条件变化、工程变更、物价上涨、不可抗力等。
合同信用风险是指主观故意原因导致的。
表现为合同双方的机会主义行为,如业主拖欠工程款,承包商层层转包、非法分包、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知假买假等。
(2)按合同的不同阶段进行划分。
可以将合同风险分为合同订立风险和合同履约风险。
二、工程合同风险产生的原因
工程合同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合同的不完全性特征,即合同是不完全的。
不完全合同是来自于经济学的概念,是指由于个人的有限理性,外在环境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信息的不对称、交易成本以及机会主义行为的存在,合同当事人无法证实或观察一切,这就造成合同条款的不完全。
与一般合同一样,工程合同也是不完全的,并且因为建筑产品的特殊性,
致命工程合同不完全性的表现比一般合同更加复杂。
(1)合同的不确定性。
由于人的有限理性,对外在环境的不确定性是无法完全预期的,不可能把所有可能发生的未来事件都写入合同条款中,更不可能制定好处理未来事件的所有具体条款。
(2)在复杂的、无法预测的世界中,一个工程的实施会存在各种各样的风险事件,人们很难预测未来事件,无法根据未来情况作出计划,往往是计划不如变化,诸如不利的自然条件、工程变更、政策法规的变化、物价的变化等等。
(3)合同的语句表达不清晰、不细致、不严密、矛盾等而可能造成合同的不完全,容易导致双方理解上的分歧而发生纠纷,甚至发生争端。
(4)由于合同双方的疏忽未就有关的事宜订立合同,而使合同不完全。
(5)交易成本的存在。
因为合同双方为订立某一条款以解决某特定事宜的成本走出了其收益而造成合同的不完全。
由于存在着交易成本,人们签订的合同在某些方面肯定是不完全的。
缔约各方愿意遗漏许多意外事件,认为等一等、看一看,要比把许多不大可能发生的事件考虑进去要好得多。
(6)信息的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是合同不完全的根源,多数问题都可以从信息的不对称中寻找到答案。
建筑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业主并不真正了解承包商实际的技术和管理能力以及财务状况。
一方面,尽管他可以事先进行调查,但调查结果只能表明承包商过去在其他工程上的表现。
由于人员的流动,承包商的实际能力随时发生变动。
另一方面,由于工程彼此之间相关悬殊,能够承包这一工程并不能说明也能承担其他工程。
所以,业主对承包商并不真正了解。
而承包商对自己目前的实际能力显然要比业主清楚得多。
同时业主也并不知道他们想要得到的建筑物到底应当使用哪些材料,不知道运到现场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而承包商却比业主清楚得多。
承包商也并不真正了解业主是否有足够的资金保证,不知道业主能否及时支付工程款,但是业主要比承包商清楚得多。
总承包商对于分包商是否真有能力完成,并不十分有把握,承包商对建筑生产要素掌握的信息远不如这些要素的提供者清楚。
(7)机会主义行为的存在。
机会主义行为被定义为这样一种行为,即用虚假的或空没事的,也就是非真实的威胁或承诺来谋取个人利益的行为。
经济学通常假定各种经济行为主体是具有利己心的,所追求的是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且最大化行为具有普遍性。
经济学上的机会主义行为主要强调的是用掩盖信息和提供虚假信息损人利己。
任何交易都有可能发生机会主义行为,机会主义行为可分为事前的和事后的两种。
前者不愿意坦露与自己真实条件有关的信息,甚至会制造扭曲的、虚假的或模糊的信息。
事后的机会主义行为也称为道德风险。
事前的机会主义行为可以通过减少信息不对称部分地清除,但不能完全消除,而避免事后的机会主义行为方法之一就是在订立合同时进行有效的防范和履约过程中进行监督管理。
三、施工合同风险的类型
1. 项目外界环境风险
(1)在国际工程中,工程所在国政治环境的变化,如发生战争、禁运、罢工、社会动乱等造成工程施工中断或终止。
(2)经济环境的变化,如通货膨胀、汇率调整、工资和物价上涨。
物价和货币风险在工程中经常出现,而且影响非常大。
(3)合同所依据的法律环境的变化,如新法律颁布,国家调整税率或增加新税种,新的外汇管理政策等。
在国际工程中,以工程所在国的法律为合同法律基础,对承包商的风险很大。
(4)自然环境的变化,如百年不遇的洪水、地震、台风等,以及工程水文、地质条件存在不确定性,复杂且恶劣的气候条件和现场条件,其他可能存在的对项目的干扰因素等。
2. 项目组织成员资信和能力风险
(1)业主资信和能力风险。
例如,业主企业的经营状况恶化、濒于倒闭,支付能力差,资信不好,撤走资金,恶意拖欠工程款等;业主为了达到不支付或少支付工程款的目的,在工程中苛刻刁难承包商,滥用权力,施行罚款和扣款,对承包商的合理索赔要求不答复或拒不支付;业主经常改变主意,如改变设计方案、施工方案,打乱工程施工秩序,发布错误指令,非正常地干预工程但又不愿意给予承包商以合理补偿等;业主不能完成合同责任,如不能及时供应设备、材料,不及时交付场地,不及时支付工程款;业主的工作人员存在私心和其他不正之风等。
(2)承包商(分包商、供货商)资信和能力风险,主要包括承包商的技术能力、施工力量、装备水平和管理能力不足,没有合适的技术专家和项目管理人员,不能积极地履行合同;财务状况恶化,企业处于破产境地,无力采购和支付工资,工程被迫中止;承包商信誉差,不诚实,在投标报价和工程采购、施工中有欺诈行为;设计单位设计错误(如钢结构深化设计错误),不能及时交付设计图纸或无力完成设计工作;国际工程中对当地法律、语言、风俗不熟悉,对技术文件、工程说明和规范理解不准确或出错等;承包商的工作人员不积极履行合同责任,罢工、抗议或软抵抗等。
(3)其他方面,如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超市公共供应部门的干预、苛求和个人需求;项目周边或涉及的居民或单位的干预、抗议或苛刻的要求等。
3. 管理风险
(1)对环境调查和预测的风险。
对现场和周围环境条件缺乏足够全面和深入的调查,对影响投标报价的风险、意外事件和其他情况的资料缺乏足够的了解和预测。
(2)合同条款不严密、错误、二义性,工程范围和标准存在不确定性。
(3)承包商投标策略错误,错误地理解业主意图和招标文件,导致实施方案错误、报价失误等。
(4)承包商的技术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计划和组织措施存在缺陷和漏洞,计划不周。
(5)实施控制过程中的风险。
例如:合作伙伴争执、责任不明;缺乏有效措施保证进度、安全和质量要求;由于分包层次太多,造成计划执行和调整、实施的困难等。
四、工程合同风险分配
1. 工程合同风险分配的重要性
业主起草招标文件和合同条件,确定合同类型,对风险的分配起主导作用,有更大的主动权和责任。
业主不能随心所欲地不顾主客观条件,做生意在合同中增加对承包商的单方面约束性条款和对自己的免责条款,把风险全部推给对方,一定要理性分配风险。
否则可能产生如下后果。
(1)如果业主不承担风险,报也缺乏工程控制的积极性和内在动力,工程也不能顺利进行。
(2)如果合同不平等,承包商没有合理利润,不可预见的风险太大,则会对工程缺乏信心和履约积极性。
如果风险事件发生,不可预见风险费用不足以弥补承包商的损失,他通常会采取其他各种墨汁弥补损失或减少开支。
例如偷工减料、减少少工作量、降低材料设备和施工质量标准以降低成本,甚至放慢施工速度,或停工等,最终影响工程的整体效益。
(3)如果合同所定义的风险没有发生,则业主多支付了报价中的不可预见风险费,承包商取得了超额利润。
合理地分配风险的好处是:
(1)业主可以获得一个合理的报价,承包商报价中的不可预见风险费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