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原材料管理办法
原材料进出管理制度

原材料进出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原材料的进出管理,加强对原材料的监管,确保原材料的安全、准确、高效地进出仓库,特制订此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原材料的进出管理。
三、责任部门1. 采购部门:负责原材料的采购工作,保证原材料的供应及质量。
2. 仓库管理部门:负责原材料的入库、出库、仓储管理等工作。
3. 财务部门:负责原材料采购的审批、结算等工作。
四、原材料采购1. 采购部门负责原材料的采购计划编制,并根据实际需要与供应商进行洽谈和签订采购合同。
2. 采购部门应对供应商的资质、信誉、生产能力等进行全面评估,确保供应商的合法合规经营。
3. 采购部门应根据公司的需求和质量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原材料供应商,并把供应商的信息及时更新。
4. 采购部门应及时将采购计划及采购合同等相关信息上报给财务部门备案。
五、原材料入库管理1. 仓库管理部门应对原材料的实际到货情况进行验收,确保原材料的数量、质量与采购合同一致。
2. 仓库管理部门应根据验收结果,及时将原材料入库,并做好入库记录。
3. 入库前,应对原材料进行质量抽检,确保原材料的质量合格。
4. 入库时,应对原材料进行防潮、防尘、防腐蚀等措施,确保原材料的质量不受损。
5. 入库管理人员应及时将原材料的信息录入系统,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六、原材料出库管理1. 仓库管理部门应根据生产计划,确保原材料的及时出库。
2. 出库前,应对原材料进行准确的核对,确保出库的原材料数量、品质与出库单一致。
3. 出库时,应对原材料进行包装、标识等处理,防止原材料受损,确保出库原材料的质量完好。
4. 出库管理人员应及时将出库信息录入系统,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 出库后,应及时对空仓进行清理、消毒,确保原材料存放环境的卫生安全。
七、原材料库存管理1. 仓库管理部门应对原材料库存进行定期盘点,确保库存数量与系统记录一致。
2. 盘点时,应对库存原材料的质量进行抽检,确保原材料的质量符合要求。
原料库管理制度(6篇)

原料库管理制度一、做好原料分类、分批次存放,库内物品堆放整洁有序,有标识二、不合格产品严禁入库,做好原料出入库登记,做到数据准确,帐、物相符三、做好仓库安全防护和环境卫生工作四、在入库前由仓库管理员依据清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对、清点,经检验人员对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五、对入库原料核对、清点后,仓库管理员及时填写入库单,经主管签字后,库管员、财务室各持一联做帐,采购人员持一联做请款报销凭证。
六、仓管要严格把关,有以下情况时可拒绝验收或入库。
1、未经厂长或部门主管批准的采购。
2、与合同计划或请购单不相符的采购原料。
3、与要求不符合的原料采购。
七、原料入库后,需按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码放,做到"二齐、三清、四号定位"。
1、二齐。
原料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
2、三清。
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标识清。
3、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八、库管员对常用或每日有变动的原料要随时盘点,若发现误差须及时找出原因并更正.九、库存信息及时呈报。
须对数量、文字、表格仔细核对,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十、仓库管理员凭领料人的领料单如实发放原料,若领料单上主管未签字、字据不清或被涂改的,仓库管理员有权拒绝发放原料。
十一、库管员根据进货时间必须遵守"先进后出"的原则。
十二、领料人员所需原料无库存,仓库管理员应及时按要求填写请购单,经部门主管批准后交采购人员及时采购。
属自供的产品开具生产单,由部门主管签字同意后送生产部安排生产.十三、任何人不办理领料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库内拿走原料,不得在货架或货位中乱翻乱动,仓库管理员有权制止和纠正其行为。
十四、由于生产计划更改引起领用的原料剩余时,应及时退库并办理退库手续。
十五、不合格原料退库,仓库管理员根据"不合格品报告单"进行查验后,入库并做好记录和标识,适时退给供应商。
十六、滞料及有价值废品之库存提报。
原材料安全库存管理办法范本(二篇)

原材料安全库存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原材料安全库存管理,促进企业生产运营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对原材料的采购、入库、出库、库存监控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企业原材料库存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原材料的安全、有效使用和合理利用。
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原材料库存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顺畅进行。
第五条企业应加强对原材料供应商的资质审核,确保供应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与供应商签订明确的合作合同。
第六条企业应定期开展库存清点和盘点工作,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二章原材料采购管理第七条企业原材料采购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不得越权和超标采购。
第八条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原材料供应商审核制度,对供应商的资质、信誉等进行评估,确保供应商符合要求。
第九条企业应与供应商签订明确的合作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企业应建立原材料采购计划和采购订单制度,合理安排采购进度,确保原材料的及时供应。
第十一条企业应加强原材料价格的跟踪和分析,制定合理的采购价格标准,确保采购成本的控制。
第三章原材料入库管理第十二条企业应建立原材料入库登记制度,对原材料的入库时间、数量、质量等进行记录和核对。
第十三条企业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物资接收人员,对原材料进行检验和验收,确保原材料的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
第十四条企业应建立原材料质量追溯制度,对原材料进行编号和标识,确保原材料的来源可追溯。
第十五条企业应建立原材料样品保存制度,对每批原材料留样,以备查验和鉴定。
第十六条企业应建立原材料库位管理制度,对原材料的存放位置进行编号和标识,确保库存的管理清晰和便捷。
第四章原材料出库管理第十七条企业应建立原材料出库申请制度,对每次出库进行申请和审批,确保出库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十八条企业应建立原材料出库登记制度,对原材料的出库时间、数量、去向等进行记录和核对。
原材料仓库管理制度

原材料仓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原材料仓库管理工作,提高原材料仓库管理水平,保障原材料仓库运作安全、有效、有序进行,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原材料仓库管理的全过程,包括物资的采购、入库、存储、出库、盘点等各环节。
第三条原材料仓库管理应当符合“合理、准确、经济、保险、自动化”的原则。
第四条原材料仓库管理应当依托信息化技术手段,实现信息化管理和自动化操作。
第五条原材料仓库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效地进行。
第六条原材料仓库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相关培训,熟悉仓库管理操作规程。
第七条各级主管部门应当对原材料仓库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第二章原材料采购第八条原材料采购需经过多方面评估和比较,确定最优供应商。
第九条原材料采购需实施合同管理,确保合同履行。
第十条原材料采购需定期检查供货商的信誉和资质,确保原材料品质。
第十一条原材料采购需遵守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严禁违规行为。
第三章原材料入库第十二条原材料入库需进行验收,确保数量、质量的准确性。
第十三条原材料入库需按照规定妥善保存并标记,确保便于查找。
第十四条原材料入库需及时录入系统,实现信息互通。
第四章原材料存储第十五条原材料存储需按照不同性质和要求进行分类存放,确保不混淆。
第十六条原材料存储需根据要求进行包装和封存,确保质量。
第十七条原材料存储需定期检查,确保安全、稳定。
第十八条原材料存储需根据需要进行库房调整,确保有效利用空间。
第五章原材料出库第十九条原材料出库需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确保合规。
第二十条原材料出库需经过核对和签字确认,确保准确。
第二十一条原材料出库需在信息系统中及时更新,确保信息同步。
第六章原材料盘点第二十二条原材料盘点需定期进行,确保账实相符。
第二十三条原材料盘点需按照程序规定进行,确保准确性。
第二十四条原材料盘点需当场做好记录,如有差错及时处理。
原材料仓库管理制度范本

原材料仓库管理制度范本一、仓库管理原则1. 安全原则:仓库管理必须确保仓库的安全,防止火灾、盗窃、损坏等情况的发生。
2. 有序原则:仓库管理要求材料摆放有序,方便查找和使用。
3. 防潮原则:仓库管理要求防止材料受潮、发霉等情况的发生,保证材料的质量。
4. 清洁原则:仓库管理要求仓库保持干净整洁,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5. 准确原则:仓库管理要求进行准确的账目和库存管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二、仓库管理责任1. 仓库管理员应负责仓库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做好仓库的安全、清洁、防潮等工作。
2. 采购部门负责定期检查仓库库存,确保库存准确。
3. 运输部门负责将原材料送到仓库,并将仓库中的原材料送出。
4. 财务部门负责仓库账目的核对和记录。
三、仓库管理流程1. 收货流程(1)收货前,仓库管理员应检查货物清单和送货单是否一致,并记录到货信息。
(2)收货时,仓库管理员应对货物进行验收,检查货物的数量、质量和包装是否符合要求。
(3)验收合格后,仓库管理员应及时将货物入库,并登记货物的数量、品名、批次、生产日期等信息。
2. 出货流程(1)出货前,仓库管理员应核对出货单和库存,确保出货信息准确。
(2)出货时,仓库管理员应按照要求进行包装,确保货物的安全。
(3)出货后,仓库管理员应更新库存信息,并记录出货的数量、品名、批次等信息。
3. 盘点流程(1)定期盘点:仓库管理员应定期对仓库中的原材料进行盘点,确保库存的准确性。
(2)不定期盘点:仓库管理员应根据需要对特定品种或特定批次的原材料进行不定期盘点,确保库存的准确性。
四、仓库安全管理1. 防火安全:仓库管理员应确保仓库内无火种、易燃物等,避免火灾的发生。
2. 防盗安全:仓库管理员应加强对仓库的门窗、防护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防盗措施的有效性。
3. 防潮安全:仓库管理员应定期检查仓库的防潮设施,确保防潮措施的有效性。
4. 物品摆放安全:仓库管理员应合理摆放原材料,避免材料堆积过高,造成倒塌、压垮等事故的发生。
原材料进厂流程及管理制度

红河州紫燕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原材料、水泥进(出)厂流程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公司进厂原材料、水泥等进(出)厂的管理,保证进出厂物资的准确计量和防止物资流失,规范原材料、水泥等物资进(出)厂流程,经公司研究,特制订本制度。
涉及部门必须遵照严格执行。
第二章原料进厂管理1.过磅单的开具:根据生产需求,按采供部通知核对进厂原燃材料及供货商是否正确,实际查看驾驶员报出的车号、物料名称及供货单位,确认此车已经在地磅有效秤重范围内,毛重取数,保存数据。
待驾驶员过皮重时,确认该车附带有料场管理员开具的货物验收确认单方可过皮重打印该车过磅单,并请驾驶员签字确认。
2.原料作业区堆场管理员对进厂原料初步验收,指挥车辆到指定地点卸货。
并负责好卸车管理工作,监督下货,杜绝驾驶员在次期间做放水和修车现象,发现情况及时制止并通报采供部进行处理,现场验收人员待驾驶员卸完货后,方可开具货物验收确认单,每日统计车数后报原料作业区。
3.质量管理部、商砼站接过磅房通知后,负责取样、制样、检测,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数据真实准确,力争做到公平,公正。
质量管理部根据堆场情况,指导原料作业区按品种和供应单位的不同分开堆放,确保不出现混堆现象,并按生产和质量要求下达配料通知单,同时负责在均化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和调整工作。
检测数据以电子版发采供部,每月27日前根据合同提供质量数据给采供部(商砼站质量数据由商砼站提供)。
4.原料作业区、商砼站每天复核过磅数量、车数后,于次日上午9点前报生产技术部,月报统计后于每月26日生产技术部,月报必须有部门负责人签字。
5.生产技术部每天对地磅房称重系统内的过磅数据进行统计,并与原料作业区、商砼站统计数量进行核实分析,形成日报表报分管营销副总(电子版),如发现磅单与流水数据发生差异的由地磅岗位做出书面解释,并与绩效考核挂钩。
6.过磅单的分发:①白色--动力作业区②红色--原料作业区③黄色--质量管理部(商砼站)④蓝色、绿色--驾驶员(供货商)7.进厂原料过磅时间:每天8:00 时----19:00时。
原材料仓库管理制度(6篇)

原材料仓库管理制度(6篇)原材料仓库管理制度(精选6篇)原材料仓库管理制度篇11、原材料进厂入库,仓库管理人员应检查包装物是否受潮、破损,产地、日期等严格把关。
2、合格的原材料入库后填写库存入库卡,包括名称、来源、编号、到货日期收入量、发出量、结存量、经受人应记录收发情况。
3、存放区应保持清洁,应分类、分区按批存放。
4、原料在流转中应严格秤重计量,由发、领双方共同签字。
5、原料保管做到科学保养,搞好清洁卫生,及时检查安全、通风、防潮消防器材及安全标志等设施。
6、对变质、过期原料应及时处理。
7、积极做好防火安全工作,杜绝不安全因素的发生。
8、现场7S管理:整理:将仓库有用和无用物资区分开。
对于有用物资在规定区域摆放整齐。
整顿:将无用物资移出仓库或加以处理,以便腾出宝贵空间,更利仓库管理。
清洁:做好有用物资及场地保洁工作。
清扫:将清洁后脏物打扫出仓库。
素养:加强自律,爱岗敬业、有责任心、安全及服务意识强。
安全:管好仓库门前禁烟牌,消防设施宣传警示牌,做好仓库防盗、防腐、防莓、防台、消防安全工作、注意装卸搬运安全,严禁外人吸烟入库。
服务:树立上级为下级服务理念,做足为相关衔接部门服务工作。
_公司原材料仓库管理制度篇21、原料仓、石膏仓、粘土仓、堆场等堆放贮存各种燃料、原材料必须执行本规定。
2、以上仓库的安全作业监管工作由生产(调度)科负责。
采购科除执行本规定外,负责外运物料的车(船)安全作业监管。
车管部门及各生产部门生产过程所需的物料转运作业,必须遵守以下规定:3、仓库内堆存物料高度不得超过各仓库规定之安全高度。
为防止物料塌方,物料堆放坡底高度不得超出挡墙高度。
4、所有仓库物料堆放不得超出门、窗外,有盖仓库堆料应控制在屋檐滴水线1-2米内,以防物料流失损耗及污染环境。
5、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随意利用道路及其他非物料堆放场堆放燃料、原材料,确需堆放时,应遵守以下有关规定:6、不得堆压碰撞各种类建(构)筑物,如:配电房、水泥仓、泵房、电缆沟、桥架等;7、不得堆压、堵塞排水沟渠;8、不得堆压碰撞绿化植物及设施;9、道路上堆放物料须留有安全通道,并有防止物料不会有塌方危险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堆料安全角度,警戒防护设施及必须的遮盖等。
原材料管理制度暂行办法

原材料管理制度暂行办法原材料是生产过程中必不可少的资源,对企业的生产运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原材料的供给稳定、质量可靠、成本合理,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制定和实施一套科学、规范的原材料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一、原材料采购1.原材料采购计划:根据企业的生产计划和销售预测,制定年度、季度、月度的原材料采购计划,明确采购数量、时间、质量要求等。
2.原材料供应商的选择与评估:选择有资质、信誉良好的供应商进行合作,建立供应商评价和监督机制,及时调整和替换不合格供应商。
二、原材料入库管理1.原材料质检程序:对于每批进货的原材料,进行质量检验和验收,确保符合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2.原材料入库登记:对于合格的原材料,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入库登记,详细记录原材料的品名、规格、数量、批号、生产厂家等信息,做好入库记录。
三、原材料仓储管理1.原材料分类和标识:根据物料属性和特点,将原材料进行分类并进行标识,便于查找和管理。
2.原材料保管和保养:采取适当的储存措施,确保原材料不受潮、变质等损坏,定期检查和维护原材料的质量和储存环境。
四、原材料领用管理1.原材料领用申请:生产车间根据实际生产需要,提交原材料领用申请,明确用途、数量等信息。
2.原材料领用审批和发放:根据申请,进行领用审批,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将原材料发放至生产车间。
五、原材料库存管理1.原材料库存监控:建立库存控制指标,及时监控原材料库存情况,预防和解决库存过高或过低的问题。
2.原材料库存盘点:定期对原材料库存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及时发现和处理库存差异。
六、原材料报废与处理1.原材料报废程序:对于过期、损坏或不合格的原材料,应及时报废,制定相应的报废程序和记录。
2.原材料处理:对于报废的原材料,采取合理的处理措施,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和损害。
七、原材料信息管理1.原材料档案建立:建立原材料的基本信息档案,包括供应商信息、质量检验结果、进货记录等,便于查询和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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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质量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从源头上控制工程质量,规范原材料的管理,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凡在本项目从事建设活动的施工、监理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凡在本项目使用的各种原材料,必须满足国家制定的关于公路施工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及安全措施的要求。
特殊原材料的采购、运输、贮存和使用,除必须满足公路施工的技术、质量、安全要求外,还必须满足相关行业、相关规范的特殊要求和《邯大高速施工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及邯大高速《招标文件》(专用本)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除业主统一招标采购的材料外,承包人自己采购的材料均应签订采购合同,并报监理工程师备案。
第五条凡用于本项目的所有原材料,不论在采购、运输、存储、加工、使用过程中有多少管理环节,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承包人)都必须严格按本项目技术规范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以及监理工程师所要求的频率和方法进行检测,按施工监理程序逐级报验,承包人最终对原材料负全部质量责任。
监理工程师严格按规定的抽检频率进行抽检,检查结果与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进行对比决定是否使用,对原材料质量负监理责任。
本项目无免检原材料。
第六条取样与试验1、试验应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由承包人在现场的试验室进行,所有试验结果都应一式两份提供给监理工程师1份,监理工程师另有规定者除外。
2、承包人应为监理工程师的试验与取样提供方便,凡与抽样复检、补充试验、试验证书、签订证书等有关的一切试验费用,应由承包人负责。
第七条路面用原材料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第八条总监办负责本规定执行的监督检查,对原材料采购、运输、存储、加工、使用的每一个环节随时进行抽查。
有权对本项目所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随时、随地、随机进行抽样试验检测。
本办法将原材料分为一般原材料和主要原材料。
二、一般原材料第九条工程所需用的一般原材料指地材,包括路基填料、砂石料、石灰、粉煤灰等,需外购地材的采购工作程序:1、在开工前,承包人应会同驻地监理工程师对料源进行考查,根据技术规范所提供的质量标准,承包人经过调查、取样、试验,一种材料确定不少于三家主要供货厂家,进行多厂家比选。
2、承包人把多厂家比选结果书面向驻地监理工程师申请许可。
3、根据驻地监理工程师的批复意见,承包人和供货厂家签订供货合同。
根据供货合同所规定的数量和质量要求,分期、分批组织进货。
每批材料进场时还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者要坚决清理出场。
4、路基填土的征用,严格按照业主和地方政府确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条本项目所用的地材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征用,承包人自行采购、征用的地材必须做到以下几点:1、路基填料应做好批量的控制检测工作,防止出现混填或不合格的填筑原材料用于路基填筑中。
对于不能直接用于路基的填筑原材料,因工程需要经处理用于本项目的须经承包人、驻地办、总监办三方试验室检测,驻地办、总监办、业主逐级审批。
2、所用砂、石等集料必须满足相应技术规范、合同文件的要求。
详细按照邯大高速《招标文件》(专用本)和《邯大高速标准化建设》要求执行。
第十一条在开工前,承包人严格按规范要求,向监理工程师提供真实、完善的材料试验报告、出厂证明或质量证明书、合格证等资料,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批。
第十二条施工、监理单位必须按规范要求的频率和标准,根据材料进场的批次或数量,对材料进行试验检测,检验合格,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用于本项目。
三、主要原材料第十三条主要原材料由主材和特殊原材料组成,主材主要包括:水泥、钢材、沥青、路面用集料。
特殊原材料主要包括:预应力钢绞线、锚具、土工格栅、支座、伸缩缝、砼外掺剂、沥青改性剂等。
第十四条主材采购工程程序:1、承包人首先进行市场调查,择优选用社会信誉好、质量稳定的生产厂家。
对生产厂家主要调查企业的性质、经营状况、生产工艺、生产规模、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企业诚信度等。
经过调查、比选,初步确定厂家范围。
2、承包人对初步确定厂家的产品取样试验,进行比选,每种产品确定不少于三家供货厂家。
3、承包人将每种产品确定不少于三家供货厂家的有关资料,书面向驻地办申报,经初审后报总监办办理许可手续。
有关资料包括:生产厂家名称、企业的性质、经营状况、生产工艺、生产规模、产品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等级、企业诚信度、产品品牌、取样试验结果、进货数量等。
4、总监办根据承包人提供的供货厂家范围,由总监办组织进行联合考察,抽样试验,进行比选,总监办将比选结果及许可意见通知驻地办、承包人。
5、承包人根据总监办的比选结果及许可意见签订采购合同。
6、采购合同签订后经驻地办审核许可,报总监办核备。
7、承包人根据采购合同所规定的数量、质量组织采购进货。
进场材料必须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抽检,不合格产品应立即清除出场。
8、沥青的采购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五条承包人必须在资格通过的供货厂家范围内进行主材采购,承包人必须与厂方签订供货合同,供货合同报驻地监理工程师许可。
工程师对供货合同的许可,并不意味着减免承包人对材料质量应负的责任。
第十六条特殊原材料采购工作程序:特殊原料采购除满足主材采购的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1、特殊原材料进入本项目时,厂商必须提供最近、有效的行业试验检测报告原件。
2、承包人所提供的不少于3家的备选厂家还应有三年以上供应合同或高于本项目工程等级、规模的经历,同时出具承包商的自检、驻地监理抽检或外委检测资料报总监办核查。
3、总监办核查后,承包人才可以正式签定采购合同,进行采购。
采购合同报总监办备案。
4、对于一些特殊原材料(如支座等)进入本项目时,承包人、监理应亲自到厂家验货、提货,以保证产品质量满足工程要求。
第十七条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拿出审查意见同意进场的主要路用原材料,进场时必须附出厂合格证及说明书(原件)等。
厂商所出具的出厂合格证书和质量证明书不能减免承包人、监理对进场后的原材料进行试验检测的责任,也不能减免承包人、监理对原材料质量的责任。
第十八条采购主要原材料由承包人、驻地办、总监办三方试验室,按照各自的抽检频率进行检测。
总监办中心试验室对原材料检测结果有裁定权。
第十九条对于承包人、驻地办、总监办三方试验室不能完成的试验检测项目,必须外委具有相应行业试验检测能力、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且该检测机构须得到总监办认可。
对同一厂家一个批次原材料的试验检测,只代表对用于本项目同一标段、本批次原材料的质量确认,非同一标段必须进行相应的检测。
在同一批次、非同一标段检测不合格的原材料,不能用于本工程。
第二十条预应力用原材料运入施工现场后,必须在监理工程师检查厂方提供的各种资料合格后,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再共同到存放材料的施工现场按照不同批量进行取样,并到交通部认可的试验检测单位进行试验,试验检测项目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一条橡胶支座与伸缩装置使用前必须逐项进行外委检测,检测项目应齐全且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四、原材料的质量管理第二十二条规范及合同文件涉及的原材料必须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以及合同文件的要求,凡规范及合同文件未涉及而本项目需要使用的原材料,应符合有关行业标准的规定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第二十三条采用任何替代原材料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新工艺、新原材料、新设备必须经业主同意才可以在本项目上使用。
第二十四条监理工程师对某一料源送检原材料质量的认可并不意味着这一料源的所有原材料都合格,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使用此料源不合格的原材料。
第二十五条凡用于本项目的所有原材料,须经承包人自检试验和监理工程师抽检试验合格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使用。
特殊原材料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任何工程使用了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原材料,不论该工程是否完工,均应由承包人自行拆除。
第二十六条所有用于本项目的原料,其取样与试验检测频率应符合规范要求。
第二十七条所有外委检测合格的原材料用于本项目,并不减免承包人、监理的质量责任。
第二十八条对面层、基层、桥梁用的大宗石料,承包人应设专人进驻到料源地,严格控制装车石料的质量,从源头保证材料的质量。
(详见附件D《原材料质量控制规定》)五、原材料的储存及场地建设第二十九条各类原材料在采购、运输、加工、搬运和使用过程中,要保证其质量不受损坏。
原材料存储要建立入库、出库台帐,做到帐物相符。
入库、出库、试验、加工、使用记录台帐一一对应,保证原材料使用过程的每个环节溯源。
第三十条进场材料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应明确标示规格、使用部位、已检验合格的标牌,不合格材料必须及时清除出场。
第三十一条袋装水泥、钢材、钢绞线应上苫下垫,需设置防雨、防潮、防尘的专用储存库。
袋装水泥必须搭建符合规范要求的水泥库,不同标号的水泥分库存放,堆垛高度不宜超过10袋。
第三十二条不同料源、品种、规格的原材料必须分类堆放整齐,做好分类标识,界限分明,分界墙要有足够高度、强度。
堆放场应清理、整平、硬化和围砌,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不得将原材料堆放于公路用地范围内。
已检验合格的原材料和待检原材料要分开堆放,不许随进随用。
为防止石料离析,堆放石料不宜过高且应分层存放。
第三十三条拌和站、料场、钢筋加工厂及预制场的建设按照《邯大高速施工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不合格原材料不许在现场存放,如检验不合格必须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清出现场,并做好处理记录。
六、原材料的使用要求第三十五条用于本项目的所有原材料须经承包人自检试验和监理工程师抽检试验合格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使用。
特殊原材料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第三十六条C20及其以上标号的混凝土所用的水泥必须是大窑水泥且经过中国水泥产品质量认证委员会认证的生产厂家产品。
结构工程所用水泥必须采用经过中国水泥产品质量认证委员会认证的旋窑水泥,其生产厂家年能力需达到100万吨以上,出场期超过3个月或可能已受潮的水泥必须做复检试验,监理工程师根据试验结果决定正常使用或降级使用或不得使用。
梁、板、柱结构不得采用鹅卵石、砾石以及其破碎的碎石。
一合同段同一结构用混凝土宜使用同一厂家、同一型号的普通硅酸盐水泥,以保证混凝土结构外观颜色一致。
对于轻微锈蚀的钢材使用前必须除锈,锈蚀严重的钢材,必须取样重新试验,并按监理工程师复验及批复报告的要求使用或处理。
半成品钢筋加工要有加工计划,边使用边加工以供上使用为准。
为防止钢绞线生锈,成包钢绞线开包后尽快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尽量缩短暴露在空气中的时间,钢绞线在下料和编束过程中坚决避免锐器损伤。
第三十七条承包人没有按本办法规定的原材料采购程序,进行原材料采购、报验,使用了经驻地办、总监办批准厂家以外的产品,视为不合格产品。
第三十八条本项目所用于工程中的水(包括拌和用水、养生用水等)要符合饮用水标准。
七、违约处理第三十九条承包人违反本管理规定,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