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用4个案例告诉你:工程项目结算常见的“坑”以及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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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结算中的常见问题及应对措施

建筑工程结算中的常见问题及应对措施

建筑工程结算中的常见问题及应对措施建筑工程结算是建筑施工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它直接关系到施工企业的费用支出和收入情况,也关系到业主和施工企业之间的关系。

然而,由于建筑工程本身的复杂性和结算的特殊性,常常会出现一些问题,给结算工作带来很大的困扰。

下面我就对建筑工程结算中的常见问题及应对措施进行分析和讨论。

一、施工企业向业主提出的工程款项超标问题施工企业在提出工程结算报价时,常常会将自己的实际工作量和费用外加一个“保险”,这样一来可以保证自己不亏损。

但是这样做常常会导致工程款项超过了业主的预算,造成业主不满和投诉。

对应措施:施工企业在提出工程结算报价时应该充分考虑业主的实际情况,不应该过分追求利润,同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业主的要求进行,减少不必要的投入和浪费。

二、工程量不清问题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由于很多因素的影响(如天气、人为疏忽等),往往会导致工程量的变化,这就给工程结算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常常会出现工程量不清的情况,导致工程结算无法进行。

对应措施:施工企业在建设工程期间应该加强管理,严格执行计划及各项安全、质量、进度、环境保护要求,对每一步工程进展都要有记录和数据,以备结算时比对和核实。

建筑工程质量是施工企业的基本职责和义务,如果出现工程质量不达标的情况,不仅会导致业主的投诉和追责,还会导致施工企业的信誉严重受损,给结算工作带来极大的困扰。

对应措施: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应该加强质量管控,按照规范操作,不得使用劣质材料或违反安全要求的方式进行施工,同时,需要进行有效的质量检查与监管,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四、结算标准不统一问题建筑工程结算中,由于施工企业、业主和监理单位各自对结算标准的认识不同,会导致结算标准不统一的问题,这就会影响结算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对应措施:需要加强结算标准的统一和明确,建立统一的结算执行标准,并且在施工企业、业主和监理单位之间进行统一沟通和培训,保证结算标准的一致性与公正性。

建筑工程结算中的常见问题及应对措施

建筑工程结算中的常见问题及应对措施

建筑工程结算中的常见问题及应对措施建筑工程结算是指在工程竣工后,根据合同规定和实际情况,对工程量、工程质量以及材料使用情况等进行清点和核算,从而确定最终的工程造价。

在建筑工程结算过程中,常常会遇到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可能来自于合同约定、工程实际情况、材料价格等方面。

如何应对这些问题,对于项目的顺利结算和进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下面,我们将主要探讨一些建筑工程结算中常见的问题以及应对措施。

一、工程量清单不一致工程量清单是建筑工程结算的基础,如果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情况,可能会导致结算金额出现偏差,甚至引起矛盾。

对于这种情况,首先需要对比合同规定的工程量清单和实际工程量进行核对,找出具体的差异点。

需要分析差异产生的原因,是因为工程实际情况变更还是因为清单本身存在问题。

需要与相关各方进行沟通协商,尽快确定修订工程量清单,并对结算金额进行调整。

二、工程变更引发的纠纷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出现工程变更的情况,这往往是由于设计变更、现场实际情况与原设计不符等原因引起。

工程变更往往会引发结算纠纷,因为变更后的工程量、材料的价格等都需要重新核算,并且要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为了避免工程变更引发的纠纷,一方面,需要在合同中规定变更的流程和标准,双方在工程变更发生时按照约定进行处理;施工单位要及时向业主提出工程变更申请,并提供相关的变更证明材料,以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三、材料价格波动建筑工程结算中,材料的价格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由于市场供求关系、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材料价格可能会产生波动,这就可能导致结算金额与预算不一致。

要应对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问题,一方面,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材料价格的调整机制,即当材料价格发生波动时,如何进行调整;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要及时了解市场行情,提前预警可能发生的价格波动,从而在结算时避免出现价格差异。

四、质量问题引发的索赔在建筑工程结算中,质量问题也是一个常见的纠纷点。

建筑工程结算中的常见问题及应对措施

建筑工程结算中的常见问题及应对措施

建筑工程结算中的常见问题及应对措施1. 合同条款模糊不清:合同中的工程量、报价、支付时间等条款过于模糊不清,导致双方对工程结算产生分歧。

应对措施:在签订合同之前,双方应对合同条款进行充分的沟通和明确,确保工程结算的依据和方式明确,减少纠纷的发生。

2. 工程变更引起的争议:施工过程中,常常因为设计变更、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工程进度等变化,从而引发双方对工程结算金额的争议。

应对措施:及时记录和确认工程变更,通过工程变更确认单、会议纪要等方式,明确变更后的工程量和价格,并在合同中约定相应的变更管理和结算方式。

3. 施工质量争议:工程竣工后,如果施工质量无法达到合同要求,建筑业主通常会要求扣除工程款项。

应对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建筑企业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合格。

在竣工验收阶段,建筑企业可以提前进行内部质量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避免后期产生扣款争议。

4. 工期延误引起的索赔:施工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施工方自身原因,工期可能会发生延误,这有可能导致业主索赔要求。

应对措施:建筑企业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要求进行施工,并且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工期不会出现明显的延误。

如果工期确实出现延误,建筑企业应及时通知业主,并与业主进行协商,商定相应的补偿措施。

5. 付款延迟问题:在工程结算过程中,业主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延迟支付工程款项,给建筑企业带来经济压力。

应对措施:建筑企业应与业主在合同中明确支付时间和方式,并且根据实际情况提前与业主进行沟通,以便及时了解付款情况,并根据合同要求催促业主进行付款。

6. 工程量争议:工程结算中,双方可能会对工程量有争议,建筑企业要求支付较高的工程量,而业主认为实际施工量不足。

应对措施: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建筑企业应使用准确可靠的工程测量方法,对工程量进行记录和计算,以确保工程量的准确性。

在结算前应与业主进行沟通,解释工程量的计算依据和方法,避免工程量争议的发生。

试论工程造价结算工作中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试论工程造价结算工作中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试论工程造价结算工作中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工程造价结算是指在完成建设工程后,对工程造价进行计算、核算和结算的工作。

在这个过程中,将会出现一系列问题,如资料不全、测量误差、材料价格变动、工程变更等。

这些问题需要得到解决才能保证工程造价计算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本文将在分析工程造价结算工作中的问题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一、资料不全在进行工程造价结算时,常常会遇到资料不全的问题。

资料不全可能是由于对工程设计、施工、材料采购等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资料没有完备收集。

面对这种问题,解决的关键在于及时收集和整理资料。

首先需要建立完备的档案体系来收集和整理资料。

在建立档案体系的同时,需要对已有的资料进行清理和归档。

其次,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建设方案和质量要求进行记录,确保有足够的资料可供结算使用。

最后,在进行结算时,需要及时补充缺失的资料,确保结算的准确性。

二、测量误差测量误差是工程造价结算中常见的问题之一。

这种误差可能是由于测量设备的误差、人员技术水平低等导致的。

解决测量误差的关键在于提高测量的准确性和精度。

一方面,需要使用一些精密的测量设备,并对这些设备进行校准,确保测量的结果准确可靠。

另一方面,需要提高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采用科学的施工方法和管理措施,减少因人因素导致的误差。

三、材料价格变动建设工程常常需要使用大量的材料,而材料价格的波动会对工程造价结算产生影响。

如果工程造价结算时不及时更新材料价格,就可能会导致造价计算的不准确和公正。

解决这种问题的关键在于及时掌握材料价格变动的情况,以及建立科学合理的材料价格计算机制。

一方面,需要加强对市场行情的监测和分析,确保及时了解材料价格的变化情况。

另一方面,需要建立合理的材料价格计算机制,包括价格指数、材料原价调整等,保证结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四、工程变更在建设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工程变更,如设计变更、施工变更等,这些变更也会对造价计算产生影响。

因此,在进行工程造价结算时,需要对这些变更进行细致的分析和计算。

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常见问题及应对措施

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常见问题及应对措施

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常见问题及应对措施工程造价结算审核是指对承包商提交的工程造价结算报告进行审查和核算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常常会遇到一些问题,需要我们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解决。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问题及相应的应对措施:问题一:工程造价结算报告的填报错误或不规范。

应对措施:建立完善的工程造价结算报告填写规范,提供相关的培训和指导,确保承包商能够正确填写报告。

在审核过程中,对报告中可能存在的错误进行细致的核对和纠正。

问题二:工程造价结算报告中的材料和工程量出现差错。

应对措施:对报告中的材料和工程量进行仔细核对和复核,确保其准确无误。

如果发现差错,及时与承包商进行沟通和协商,解决差错问题。

问题五:工程造价结算报告中存在欺诈行为。

应对措施:建立严格的监督和检查机制,加强对工程造价结算报告的审核和抽查工作,以发现和惩处欺诈行为。

对于发现的欺诈行为,应及时与相关部门和承包商进行沟通和处理,同时保留相关证据,确保公平公正的审计结果。

问题六:工程造价结算报告中存在的合同约定不合理或有违法行为。

应对措施:对工程合同进行全面的审查,确保合同约定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对于发现的不合理或违法行为,应及时与相关部门和承包商进行沟通和处理,维护合同的合法权益和程序的正当性。

在工程造价结算审核过程中,我们要始终坚持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确保审核的结果准确无误。

要加强与承包商的沟通和协商,解决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审核流程,提高审核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每个问题的解决都需要我们不断学习和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和发展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工作。

建筑工程造价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建筑工程造价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建筑工程造价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建筑工程造价是一个涉及众多方面的复杂问题,往往存在诸多潜在的风险和问题。

下面将列举一些常见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1. 工程设计不合理:一些工程设计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会出现问题,导致造价超支。

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可以是在工程设计初期进行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风险评估,并与施工方进行密切的沟通和协商,以便在设计阶段解决一些潜在的问题。

2. 材料价格波动:建筑材料的价格可能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而产生波动,造成工程造价的不确定性。

对于这一问题,可以采取合理的储备和预算策略,以应对材料价格的波动。

3. 施工过程延误:施工过程中的延误会导致劳动力和设备的额外成本,并可能影响整个工程周期。

为应对这一问题,可以在工程合同中明确规定各方的责任和权益,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监督和协调,提前预测和解决延误的可能性。

4. 变更订单: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业主可能会提出变更订单,导致工程造价的不确定性。

为应对这一问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变更订单的程序和费用,以确保变更订单的合理性和控制变更造成的额外成本。

5. 不合理的报价:一些承包商可能会故意低报价以获得合同,然后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各种名义增加成本。

为应对这一问题,可以建立完善的投标和评标制度,加强对承包商资质和信誉的审查,并对承包商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6. 成本控制不力: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果缺乏有效的成本控制措施,就有可能出现成本超支的情况。

为应对这一问题,可以建立严格的成本控制制度,并制定详细的成本计划和预算,在施工过程中对成本进行密切监控。

建筑工程造价中存在诸多问题,但只要采取合理的措施和管理策略,就能够有效地应对这些问题,并确保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工程结算易存在争议问题及解决办法探讨

工程结算易存在争议问题及解决办法探讨

工程结算审核易存在争议问题及解决办法探讨引言:工程结算审核是指造价审核方根据建设工程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含补充协议)及施工资料而进行的工程合同价款结算的过程,审核中涉及面广泛且对施工资料要求较严格较细致,以上任何一条欠缺就会造成一系列问题,最终造成建设资金损失等。

因此,必须把握好工程结算审核易存在争议的点,做好事前控制。

一、具体案例:某扩建工程争议一:某签证单(土建)中是否应扣除检测费用。

该项签证的联络单中写明由施工单位负责地基和桩基检测单位委托及其他相关工作,结算时就是否扣除天然级配砂石击实试验和密实度检测试验费用存在争议;由于施工单位提供的相应资料不符合要求,故存在此项争议,基础换填的地基检验共计4项:①天然级配砂石击实试验1项;②天然级配砂石密实度检测试验3项。

建议:从质量管理角度来讲,此类检测不应委托施工单位实施,此类检测被检测对象为施工单位,检测目的是检验施工单位此类工作是否合格达标等,不应委托施工单位实施,委托施工单位进行的做法不合理也不合规。

具体详见“二、工程结算易存在争议问题及解决办法探讨”中“(四)由建设单位委托实施的工作,不要委托施工单位”。

争议二:某签证单中是否应扣除施工便道费用。

该项目地下6台卧式油罐及附属建构筑物拆除,监理、现场项目部已经签字确认,施工单位认为此项费用不应被扣减,造价咨询认为施工便道的费用属于安全文明施工费,已考虑在投标文件中,故不应再重复记取。

关于此类施工便道及临时设施在变更及签证中是否记取,应以建筑红线为分界点,红线以内不应记取,该部分费用已考虑进投标文件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中;若在建筑红线以外,则应予记取,但是不得重复。

建议:该项为签证单问题,若过程中已经进行了审核,并且双方已经签字认可,则结算不会出现此类问题,关于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建议按照《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执行“承包人签证和得到发包人认可的索赔金额应列入本周期增加的金额中”,经各方审核后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建筑工程造价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建筑工程造价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建筑工程造价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建筑工程造价是一个复杂而又关键的环节,它直接关系到整个工程的投资成本和质量控制。

在建筑工程造价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成本超支、资金管理不当等,这些问题给工程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些有效的应对措施,以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和经济效益。

一、问题分析1.成本超支在建筑工程中,成本超支是一个非常常见的问题。

工程项目往往会因为各种原因导致成本超支,导致项目的投资效益不尽如人意。

2.资金管理不当资金管理不当也是一个影响工程造价的重要因素。

项目部门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当,往往会导致资金浪费和经济效益下降。

3.施工变更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出现施工变更,这会对工程造价产生一定的影响。

4.工程量清单不准确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造价的基础,如果工程量清单不准确,将直接影响到工程的造价预测和控制。

5.人为因素在施工过程中,一些人为因素,例如工程管理不当、工程监理不力等,可能会导致工程造价出现问题。

二、应对措施1.加强成本控制针对成本超支问题,我们应加强成本控制,建立科学的成本控制机制,包括成本核算、成本预测和成本分析等,确保工程的成本在合理范围内。

2.优化资金管理对于资金管理不当的问题,我们需要优化资金管理流程,建立资金使用的细化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有效控制。

3.规范施工变更在施工变更方面,我们需要做好变更管理工作,建立施工变更的审批程序和成本核算机制,严格控制施工变更的数量和影响,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4.健全工程量清单为了解决工程量清单不准确的问题,我们需要健全工程量清单管理体系,完善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修订机制,确保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5.加强管理监督针对人为因素引起的问题,我们需要加强工程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建设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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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用4个案例告诉你:工程项目结算常见的“坑”
以及如何处理
工程项目建设结算时会遇到诸多问题,这里,以工程咨询单位视角,通过4个案例,将其中涉及的问题或违规行为展示给大家,期望给存在类似问题的同业以警示与借鉴。

案例一:招标程序不合规,施工合同、过程审核不到位,引起的竣工结算问题
1、案例背景某国有投资项目,在未获得立项批复和招标图纸的情况下,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要求投标人对该工程的工期、质量、让利幅度进行报价,最终确认中标人。

然而,该项目在没有签订正式《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情况下就开工建设,况且过程中的进度款支付也未经审计部门审核、累计付款比例已经超出初次批复的投资概算。

目前工程已基本竣工、进入工程竣工结算阶段。

由于上述原因,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初步拟定的合同预算、窝工停工损失、零星用工等提出了大量不合理要求,导致工程不能正常进行竣工结算。

2、案例分析该工程招标程序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具体如下:(1)《招标投标法》第九条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

(2)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程序不正确。

《招标投标法》第十一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3)招标文件的内容不合规。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4.1.2 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项目进行招标的前提条件之一是具备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本项目没有招标图纸,未编制工程量清单,其作法违规。

在过程跟踪过程中,咨询人员一定要注意提醒建设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

在有满足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情况下及时编制工程量清单;在没有图纸的情况下(如EPC项目招标时无图纸,图纸要求由中标人绘制),可参考类似项目编制模拟工程量清单。

(4)招标人是否具备自行招标资格有待查证。

《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第二款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上款所指的能力是指招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根据以上招标法的规定,该建设显然不符合招标法的有关规定。

由于本项目在开工以后才聘请了中介咨询单位,咨询单位介入以后,多次以书面的形式督导建设单位及时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确定合同金额、付款和结算方式等,但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总是以特殊项目及赶工期等等为由,始终没有形成一致意见。

正是由于该项目脱离了公开招标的竞争平台、丧失了合同应有条款的基本约束及应明确的义务与责任。

最终导致了项目投资完全失控、也使建设单位完全处于被动局面。

3、案例处理结果根据中介咨询单位的职能与权限及相应的服务范围,在该项目结算资料不完善、结算审核依据不充分及工程施工成本合同没有正式签订的情况下,中介咨询单位拒绝正常竣工结算审核。

对于建设单位要求中介咨询单位参与签订本施工合同的相关事宜,中介咨询单位只能对合同条款的中合法性、合规性及公正性条款提出建议和意见,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其是否采纳、接受,属于甲乙双方的合同载体范畴,中介咨询单位不予干涉、也没有强制性的权限。

由于建设单位对中介咨询单位在接触该项目开始至今、提出的各项建议和意见没有及时采纳,由此导致该项目的投资超概、结算扯皮延误、违规违纪等一切后果均由建设单位及相应主管部门负责承担。

案例二:结算时施工单位提出计工日的单价参与取费1、案例背景某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时,投标人在计日工的单价中填写的是180元/工日。

结算时施工单位提出计工日的单价参与取费,取费后计日工单价为260.96元/工日。

2、处理结果(1)首先查看施工合同中计日工的结算方法,依据合同约定执行。

(2)合同中没有约定的,
查看投标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如果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编制时,计日工费用只计取税金(计税后全费用综合单价为186.26元/工日)。

如果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编制,计日工综合单价不包括规费和税金,即计日工费用可计取规费和税金(计取规费和税金后全费用综合单价为223.98元/工日)。

案例三:工程停工、赶工赔偿问题1、案例背景某群体项目分四期工程施工。

一期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完成后,因二、三层部分房间具体使用功能未确定,建设单位将此部分作为甩项工程,要求施工单位在完成其他工作后停工一年。

一年后施工图纸确定,施工单位按图纸完成甩项部分工程施工。

一期工程结算时施工单位提出停工费用索赔,索赔内容包括现场管理人员工资、看护人员工资、脚手架租赁费、施工机械租赁费、施工单位管理费、利润、已完工程保护费等费用。

二期工程因办理施工许可证过程中出现问题,后又遭遇721特大暴雨,真正开工日期比合同开工日期延后3个月。

因二期工程为科研楼,入驻日期无法更改,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发出了赶工3个月的要求,力保的合同竣工日期完工。

为此,施工单位报送了赶工措施方案,并提出了赶工费用索赔。

索赔内容包括:增加模板、支撑体系的工、料费、脚手架措施费、冬季施工增加的措施费及机械费、劳动力降效及加班费、民工福利及取暖费、非正常流水施工的成品保护增加费用、
管理人员加班费及各劳务队奖励费用等。

2、案例分析:审核一期工程施工单位提出的停工损失索赔时,建议审核思路如下:(1)分析停工产生的原因。

依据国家法律相关规定,只有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时,承包人才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非承包人原因主要体现为:一、因为发包人单方终止施工合同而造成的工程停工;二、因发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工程进度款不能正常支付而造成的工程
停工;三、因发包人提出重大设计变更或设计资料不全面造成的停工;四、因战争、地震等不可抗力而造成的停工。

属于一至三的情况承包人可以提出索赔。

(2)查看施工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有约定时按合同约定计算停工损失费用。

(3)合同中没有相关约定或约定不清时,发承包双方协商解决,解决方法可参考**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建设工程中途停工损失补偿办法》。

发包人可以为承包人提供的索赔包括:一、停工期间的工地看护费用,工地看护费用=看护人员数量*看护人员月工资标准*停工月份;二、周转材料停止补偿;三、施工机械停止补偿等。

详细计算方法参考:《建设工程中途停工损失补偿办法》。

(4)发包人应及时向承包人提出停工令,施工单位在接到停工令后做好停工准备工作。

承包人有责任和义务使停工损失降低到最小。

(5)发包人发出停工令后,发包人应做好现场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对停工的天数、现场看护人员数
量、现场周转材料情况、机械停止情况等进行签订统计。

3、案例处理方法(1)在发包人提出赶工要求后,立即分析发包人提出赶工要求的原因,对赶工费用做出估算,向发包人提出赶工的效益与成本分析,比较赶工费用与赶工成本,提出合理化建议。

(2)当发包人明确需要赶工时,对赶工工期进行分析,避免出现发包人盲目赶工而违反法规的情况。

工期是一个建设项目的最基本参数之一,工期对工程的质量和造价都决定性影响。

北京市于2009年发布了《北京市建设工程工期定额》,同时在京建发〔2010〕255 号文件中对压缩有明确的说明。

(压缩的工期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30%。

超过30%,视为发包人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处理。

发包人压缩定额工期超过10%时,招标人应组织相关专业的专家对施工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并承担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责任。

)(3)计算赶工费用。

赶工费用计算方法有以下几种:
1)依据合同约定计取。

2)承包人报送赶工费用交发包人审核。

3)依据京建发〔2010〕255号规定计算。

A:压缩定额工期在5%以内时,工期每压缩一天按工程造价(不含设备费,下同)乘以以下比例计算:建筑工程、轨道交通工程0.2‰;市政工程、房屋修缮工程0.6‰。

但压缩工期增加费最多不超过工程造价2%。

B:压缩定额工期在5%~10%以内时,压缩的全部工期天数每压缩一
天按工程造价乘以以下比例计算:建筑工程、轨道交通工程0.4‰;市政工程、房屋修缮工程1‰。

但压缩工期增加费最多不超过工程造价3%。

C:压缩定额工期超过10%时,压缩定额工期10%以内的天数按B条计算压缩工期增加费;10%以外的天数,工期每压缩一天按工程造价乘以以下比例计算抢工措施费:建筑工程、轨道交通工程1‰;市政工程、房屋修缮工程3‰。

4)比较三种计算结果,采用最低结果与施工单位谈判。

案例四:甲供设备是否应计入施工图预算中参与利润、税金的计取1、案例背景
某变配电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包括:总配电室增加2台高压馈电柜(甲供设备);调整二次控制系统;更换电流互感器;敷设总配电室至分配电室高压电缆;分配电室内安装干式变压器2台(甲供设备)、高低压开关设备38台(甲供设备);配置安装直流屏1套(2台)。

该工程采用01预算定额组价,报送结算金额见下表:序号专业名称工程造价(元)1建筑工程12161.982总配电室工程566195.183变电所工程6631262.614小计7209619.775扣甲供设备【设备费99%】-46906206合计251899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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