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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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范本7篇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范本7篇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范本7篇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篇1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培训制度1、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健康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必要时进行临时检查。

健康证明应予公示。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肝、戊肝)、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患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从业人员应每日进行晨检并记录。

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调离、返岗情况应详细记录。

4、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应当建立健康档案,以备查验。

5、食品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等培训。

6、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并建立培训档案,以备查验。

二、食品经营过程控制制度1、食品从业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加工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2、具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调、主食制作以及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等加工操作的场所和设施,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

3、食品处理区内应当设置相应的清洗、消毒、洗手、干手设施和用品。

粗加工操作场所应当根据加工品种和规模设置清洗水池。

4、食品处理区应当按照原料进入、处理、加工制作、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防止交叉污染。

5、熟制食品加工必须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以及煎炸过度。

隔夜、隔餐及外购熟食要彻底加热后,才能供应。

6、加工后的成品、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需冷藏的熟制品,应尽快冷却后再冷藏。

7、制作加工过程中发现有超保质期、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不得加工使用。

按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

三、食品经营场所及设施清洗消毒制度1、保持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上下水道通畅,地面无积水,废弃物密闭盛放,排烟、排气设施无油垢沉积。

食品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从业人员卫生要求1、食品从业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才可上岗操作。

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亦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工作。

2、每天上岗前,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健康状况晨检,如有发热,腹泻,皮肤外伤或感染,呕吐,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报告并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和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进食堂前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

4、操作时手部必须保持清洁,操作前手部应洗净。

接触直接人口食品时,手部必须进行消毒。

5、如手接触脏物、L厕所、揍鼻子、吸k队用餐等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双手必须洗净才能从新进行工作。

6、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人食品处理区。

7、食品处理区内严禁随地吐痰、抽烟、饮食及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8、不准穿工作服,工作鞋进厕所。

●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一、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三、勤洗衣服、被,勤换工作服,进入操作间须戴发帽,头发必须全部戴入帽內。

四、定期理发,不留长胡须。

五、平日不染红指甲,班上不戴戒指,手表,手鐲。

六、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大小便后坚持洗手消毒。

七、工作时严禁吸烟。

八、工作时不要随地吐痰。

九、不准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十、不准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

十一、不要对着食品咳嗽或打喷嚏。

十二、自觉遵守卫生制度。

十三、抹布专用,经常搓洗,消毒。

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1、要坚持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工作衣帽;2、按规定着装,上班不带戒指、耳环,男不留长发,女不披发,化装淡而大方;3、操作时不吸烟,工作时不做有碍服务形象的动作,如:抓头发、掏耳朵、伸懒腰、剔牙、揉眼睛、打哈欠,咳嗽或打喷嚏时要用手掩住口鼻;4、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工作的也必须进行体检,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5、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者应及时停止操作食品工作。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优秀8篇)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优秀8篇)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优秀8篇)在学习、工作、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整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实在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订立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管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管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

一般制度是怎么订立的呢?为伙伴们细心整理了8篇《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我们不妨阅读一下,看看是否能有一点抛砖引玉的作用。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篇一1、从业人员必需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学问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必需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学问,把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卫生操作。

3、严格科学的洗手: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4、从业人员不得留过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

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5、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尝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6、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乾净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

7、从业人员必需认真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篇二1、食品卫生安全主管领导责职制度为保证学院和学院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管理、从业人员更好地履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职责,加强对学院食堂和老师、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管理,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用餐卫生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同学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订立本责任制。

(1)学院院长为学院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后保各处长为直接责任人。

(2)依法办食堂,建立学院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校内供应的食品及饮料卫生安全。

(3)统一指挥,督促学院的各有关食品卫生部门开展工作,加强对学院食堂和老师、同学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管理。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个人卫生制度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个人卫生制度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个人卫生制度1.本单位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应按规定经健康检查合格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2.对从事食品安全管理的人员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每年组织一次健康检查。

3.患有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对食品从业人员每日上岗前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查。

患有发热、呕吐、腹泻、咽部严重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者感染的从业人员,应主动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暂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待查明原因并排除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后方可重新上岗。

5.建立本单位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名录,记录每年的健康检查时间,确保其在健康证明有效期之前安排健康检查。

6.食品从业人员上岗时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应化妆,佩戴的手表、手镯、手链、手串、戒指、耳环等饰物不可外露。

7.专间(专用操作区)人员操作时应佩戴清洁的口罩,口罩应遮住口鼻。

8.食品处理工作人员的工作服为白色或浅色,保持清洁,定期清洗,受到污染后要及时更换。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其工作服须每日清洗。

从业人员上卫生间前,应脱去工作服。

待清洗的工作服不得存放在食品处理区。

9.食品从业人员制作加工食品前应洗净手部,制作加工过程中,保持手部清洁,出现下列情形时应重新洗净手部:1)制作加工不同类型的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水产品、蛋品)前;2)制作加工不同存在形式的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前;3)接触不洁物品(落地的食品原料及食品、受到污染的工具容器和设备、餐厨废弃物、化学物品、钱币、手机等)后;4)使用卫生间后;5)手捂嘴咳嗽、打喷嚏及滴鼻涕后;6)其他可能会污染手部的活动。

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引言食品安全是关乎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问题,而食品生产从业人员的健康及卫生状况直接影响食品生产的质量和安全性。

为了确保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卫生和健康管理,制定和执行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1. 相关法律法规与标准•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从业人员的卫生与健康要求进行法律规范。

•GB 28050-2011《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健康与卫生管理规范》:详细规定食品生产从业人员的健康与卫生管理要求。

•HACCP体系:认为食品生产从业人员是食品安全控制的重要环节,强调监督和管理。

2. 健康管理2.1 健康检查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以确保身体状况符合从业要求。

其检查内容包括:•体格检查:包括身高、体重、血压等基本指标的测量。

•传染病筛查:检查员工是否患有传染病,如肺结核、乙肝等。

•皮肤检查:检查员工是否有传染性皮肤疾病,如疱疹、湿疹等。

•眼耳鼻喉口腔检查:检查员工的视力、听力以及口腔卫生状况。

•体检报告:健康检查结果应有正式的体检报告进行记录保存。

2.2 居住环境管理食品生产从业人员的居住环境也应受到管理,以防止因居住环境的不卫生而影响食品安全。

具体管理措施包括:•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保证员工的住房干净、通风且无虫害。

•定期卫生检查:对员工宿舍进行定期的卫生检查,确保卫生条件符合标准要求。

•安全用水:提供安全可靠的饮用水,预防水源污染。

3. 卫生管理3.1 个人卫生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遵守以下要求:•清洁卫生:员工应每天保持清洁,保持头发整洁、解除指甲、无长袖衣物等。

•穿戴合格工作服: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应穿着清洁、符合规定要求的工作服进行操作。

•食品接触前洗手: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在接触食品前必须彻底洗手。

3.2 职业卫生培训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应定期接受职业卫生培训,提高他们对工作中卫生管理的认识和意识。

食品加工人员卫生管理制度(5篇)

食品加工人员卫生管理制度(5篇)

食品加工人员卫生管理制度一、实行从业人员晨检制度,做好登记工作。

高热、咳嗽、腹泻、皮肤性化脓人员不得从事岗位作业。

二、保持穿戴整洁,工作时间内穿白工作衣裤、戴白帽,进熟食间操作和开饭供应时要增戴白口罩。

卤味间人员进卤味间工作除按上述规定穿戴外,进入卤味间应增穿反穿衣。

三、个人卫生要做到“四勤”,执行“四不”规定。

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不在操作间和专用间吸烟。

四、出售食品前,操作人员的手必须在消毒液内进行消毒。

五、每年定期____一次体验,合格者持健康证上岗作业。

不适合食堂工作的人员。

凡新进食堂人员,必须进行体格检查,合格后持健康证方可上岗工作。

六、出售食品时,不准使用不洁餐具,严禁直接用手抓取食品。

食品加工人员卫生管理制度(2)是指对食品加工过程中的人员卫生进行管理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其主要目的是确保食品加工过程中人员卫生达标,从而保障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1.人员卫生培训:食品加工企业应定期组织人员卫生培训,包括食品卫生知识、个人卫生要求、操作规程等内容的培训,并发放相关培训证书。

2.员工健康管理:食品加工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员工身体健康。

发现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不适合从事食品加工的情况时,应暂停其工作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3.个人卫生要求:食品加工人员应穿戴干净整洁的工作服,佩戴工作帽和口罩,并保持身体清洁。

在工作期间,应避免吸烟、喝酒等不良习惯,遵守工作纪律。

4.手卫生管理:食品加工人员应经常洗手,特别是进入生产车间前后、接触生鲜食材前后、使用洗手间后等关键环节要强制洗手。

同时,要确保使用洗手液和洗手设施的卫生状况良好。

5.交叉污染防控:食品加工人员应避免将生食和熟食、生肉和熟肉等物品混合搭配,防止交叉污染。

同时,在工作台面、设备、容器等物品的清洗、消毒和存储中,要采取控制交叉污染的措施。

6.个人卫生监督检查:食品加工企业应定期组织对人员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加强对员工的日常指导和教育。

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5篇)

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5篇)

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一、所有食堂从业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单位配发的工作服,每名食堂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工作服应定期更换,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勤换洗工作服。

工作时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面向食品说话、咳嗽。

食堂必须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有脏随时扫。

二、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1、处理食物前;2、上厕所后;3、处理生食物后;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6、处理动物或废物后;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四、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1、开始工作前;2、上厕所后;3、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4、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6、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五、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六、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七、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2)是指针对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行为制定的一套规范和管理措施。

其目的是确保食堂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严格遵守个人卫生要求,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以下是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要点:1. 个人卫生常识培训:食堂从业人员应接受个人卫生知识的培训,了解个人卫生的重要性和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

2. 健康证要求:食堂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3. 穿着要求:食堂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应穿戴整洁、干净的工作服,并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4. 手部卫生:食堂从业人员应经常洗手,特别是在进入工作区域前、处理食品前后、上厕所后等关键时刻。

食从业人员食品生产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食从业人员食品生产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从业人员食品生产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生产安全卫生管理,预防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包装、储存、运输、销售等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食品从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食品生产安全卫生。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素质。

第二章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第五条食品从业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年满 18 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慢性病和其他影响食品安全的疾病;(三)具备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四)遵守法律法规和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八条食品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症状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三章食品生产环境卫生管理第九条企业应当保证生产环境整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第十条食品生产场所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卫生要求,具有合理的设计、布局和设施,防止交叉污染。

第十一条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当分别存放,标识清楚,防止混淆。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进货查验制度,确保原料、添加剂、产品的质量安全。

第十三条食品包装材料、容器、包装机具备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卫生要求,防止污染食品。

第四章食品生产过程管理第十四条食品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二)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三)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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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食品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一、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一)食品从业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三)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二、食品从业人员培训:新参加工作及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酒店安排的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在职食品从业人员应进行卫生培训,培训情况应记录
三、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
(一)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专间操作人员还需戴口罩),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二)操作时手部应保持清洁,操作前手部应洗净。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开始工作前
2、处理食物前
3、上厕所后
4、处理生食物后
5、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6、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7、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8、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9、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四)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宜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

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五)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六)食品处理区内不得有抽烟、饮食及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七)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食品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
(一)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也可按其工作的场所从颜色或式样上进行区分,如粗加工、烹调、仓库、清洁等
(二)工作服应有清洗保洁制度,定期进行更换,保持清洁。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
(三)食品从业人员上厕所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
(四)待清洗的工作服应放在远离食品处理区
(五)每名食品从业人员应有两套或以上工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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