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信息排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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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监测与信息报告的工作机制

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监测与信息报告的工作机制

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监测与信息报告的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网络舆情监测和引导应对工作,打造“平安网络、幸福鹤壁”品牌,营造良好的网络农村信息化网络舆论环境,形成了一套富有特点、行之有效的网络舆论引导工作机制。

特制订本方案: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当前,随着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迅猛发展,网络农村舆论环境日趋复杂。

新兴媒体以发帖、跟帖、转帖、微博等形式反映情况、表达意见、张扬诉求、宣泄情绪,有转载迅速、传播广泛、影响力大的特点。

近年来,各种突发事件、热点敏感事件通过网络炒作,酿成了一系列重大事件,给网络工作带来了严重的挑战和冲击,造成了极为不良的社会影响。

为确保正面信息影响的最大化,避免我市网络工作负面信息的产生与传播,创造良好的网络农村舆论环境,请各县区网络局、局属各单位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网络舆情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网络舆情监测和应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一是成立网络舆情监测和引导应对工作领导小组。

市网络局成立网络舆情监测和引导应对工作(见附件1),主要负责全市网络系统重大网络舆情的分析研判、商讨对策等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信息中心,负责网络舆情的收集整理、统筹协调等日常工作。

为确保舆情监测与应对组织得当、衔接有序、职责明确、措施有力,各县区网络局要比照市局的做法,成立机构,明确职责,制定网络舆情监测和引导应对工作机制,切实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和应对工作。

二是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

为把握舆论宣传的主动权,各县区网络局要设立1名新闻发言人,新闻发言人要由业务能力、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强的同志担任,负责对外发布本地区人口计生信息。

市局新闻发言人由局党组成员、总农艺师朱志清同志担任。

未经主要领导授权,非新闻发言人不得擅自接受新闻媒体采访,不得擅自对外发布网络信息,否则将追究相关责任。

三是建立舆情监测员制度。

要指定专人作为网络舆情监测员,具体承担本街道的舆情监测任务,负责每日网络舆情的搜集、甄别、报告和分析。

信息公开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信息公开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信息公开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近年来,信息公开排查整治工作在我国各地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


项工作不仅是对社会治理的一种重要手段,也是推动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对信息公开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不断探索和完善这项工作,取得了一些显著成效。

首先,我们加强了对信息公开排查整治工作的宣传和培训。

通过举办各种形式
的培训班和讲座,提高了全体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排查整治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增强了他们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同时,我们还利用各种媒体和平台,广泛宣传信息公开排查整治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其次,我们加强了信息公开排查整治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

建立了一套
科学完善的工作制度和流程,明确了各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工作程序,确保了工作的有序进行。

同时,我们还建立了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对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最后,我们加强了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合作,形成了良好的工作合力。

我们积
极开展与社会各界的交流和合作,吸纳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和方法。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社会各界的宣传和引导,引导他们积极参与信息公开排查整治工作,共同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

总的来说,信息公开排查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
同努力。

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推动信息公开排查整治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为社会治理现代化做出更大的贡献。

乡镇关于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个人信息泄露问题排查整治自查报告

乡镇关于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个人信息泄露问题排查整治自查报告

乡镇关于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个人信息泄露问题排查整治自查报告乡镇关于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个人信息泄露问题排查整治自查报告为了进一步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我镇着手开展了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个人信息泄露问题的排查整治工作。

目前,我们已经完成了相关工作的自查汇总工作,并在此向公众汇报,同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说明和整改。

一、自查情况我镇对本镇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相关的个人信息泄露问题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考核,主要包括如下五个方面:1. 数据的保护、使用情况;2. 系统审计、日志审计情况;3. 系统访问控制;4. 安全运维、漏洞修复等情况;5. 整体安全培训情况。

在自查过程中,我们采取了多种方法进行排查,包括对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的数据进行抽查、核对,依据安全标准对系统审计、日志审计情况检测等。

二、存在问题在自查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以下问题:1. 缺乏安全培训:部分管理人员缺乏信息安全意识,对于个人信息保护规定不够了解。

2. 系统漏洞:由于系统软件、硬件、网络环境等方面原因,个人信息保护存在潜在问题。

具体表现为:部分软件未及时更新、补丁未及时打补丁。

3. 数据处理规范性不高:存在一定程度的数据不得正常处理问题,例如:未遵循最小化原则,没有经过审批或授权的数据未得到适当处置等。

三、整改措施为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我镇将会采取以下整改措施:1. 重新进行安全培训:对管理人员进行信息安全知识普及,提高其信息安全意识及保护能力。

2. 不断完善信息安全体系:将含有个人敏感信息的数字证书加入安全清单中,对系统软件、硬件等设施进行全面检查,遵循安全管理要求完善信息安全体系。

3. 处理规范化: 优化数据处理规范,依据最小化原则及权限控制原则,进行整体数据清理,并完善合理的授权审核流程。

四、总结我镇将全力开展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个人信息泄露问题的整治和整改工作。

只有通过全员培训及安全基础建设,才能为广大居民提供更为可信、有保障的公共服务。

最后,我们再一次郑重承诺,将会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定,做好安全保护,切实保护居民的个人信息安全。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方案的通知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方案的通知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9.05•【字号】广安府办函[2013]127号•【施行日期】2013.09.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方案的通知(广安府办函[2013]127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物流商贸园区、协兴生态文化旅游园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广安市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9月5日附件:广安市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方案根据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系会议《关于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的通知》(处非联发〔2013〕4号)和《四川省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方案》精神,为严厉打击利用广告资讯信息宣传造势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净化市场环境,从源头上防范非法集资,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广安市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2013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分3个阶段分步有序开展。

(一)安排部署阶段(9月1日-9月10日)。

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等方式对本次活动进行全面部署。

(二)全面实施阶段(9月11日-10月15日)。

在全市辖区范围内全面开展本次活动;及时进行检查督导整改和阶段性小结。

(三)梳理总结阶段(10月20日-10月31日)。

对本次活动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及时报送工作情况。

二、排查重点领域及内容本次排查范围:广安市辖区内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以及户外广告、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传播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

重点内容包括:(一)以投资咨询、贷款中介、资金周转、信用担保、典当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信用贷款、低息或无息贷款内容的广告资讯信息;(二)以代客理财、委托理财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承诺保底、快速回报、无风险、高收益内容的理财广告资讯信息;(三)以股权投资、基金募集、债券发行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承诺高息回报内容的投资广告资讯信息;(四)以销售产品或电子商品、委托经营电子商铺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保本、无风险、回购、返租、转让内容的营销广告资讯信息;(五)以销售房地产、产权式商铺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内容的地产广告资讯信息;(六)以造林、种植、养殖、庄园开发、项目开发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固定回报、保本付息、集资或变相集资内容的招商广告资讯信息。

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

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

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强化媒体信息排查、归集、保密,改善和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定义2.1本制度所称敏感信息是指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会明显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或会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以及网络、报刊、电视、电台等媒体对本公司的报道、传闻等。

2.2本制度所称敏感信息排查是指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对公司网站、内部刊物以及控股股东等资料和信息进行排查,防止敏感信息的泄露,同时对敏感信息的归集、保密及披露进行管理,必要时证券部可以对各部门、分(子)公司进行现场排查,以减少内幕交易、股价操纵行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3.敏感信息报告范围3.1下述人员或机构为敏感信息的报告义务人,应当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和资料进行排查:(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二)公司监事和监事会;(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四)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等分支机构及其负责人;(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人);(六)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人员和机构。

3.2报告义务人应当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和资料进行排查。

在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下列事项时,或对已报告的敏感事项取得实质性进展时,报告义务人都应在第一时间告知公司证券部:(一)关联交易事项(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以下交易:1.购买或出售资产;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3.提供财务资助;4.提供担保;5.租入或租出资产;6.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7.赠与或受赠资产;8.债权或债务重组;9.签订许可协议;10.转让或者受让研究开发项目;11.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12.销售产品、商品;13.提供或接受劳务;14.委托或者受托销售;15.在关联人财务公司存贷款;16.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关于进一步严格网络和个人社交媒体保密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严格网络和个人社交媒体保密管理的通知
三、细化责任,严防各类失泄密事件发生
要将落实保密主体责任作为主线贯穿保密工作始终,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规定》要求,进一步 压实责任链条,拧紧责任螺丝,确保人人有责、人人尽责。各单位军政主官作为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全面抓、负 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专门盯,其他领导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各级保密安全委员会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和指 导推动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影响保密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各级涉密人员要敢于担当、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各项保 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坚决守住失泄密隐患生成出口。各级兼职保密干部要善于发挥推手作用,准确研判保密安 全形势,及时发现失泄密风险隐患,推动落实整改措施,坚决防止养痈成患。任何单位、部门发生网络失泄密事件 或由个人社交媒体违规发布内部信息引发舆论热点,某某局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绝不姑息 迁就。
关于进一步严格网络和个人社交媒体保密 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严格网络个人社交媒体 保密管理的通知
近期,先后发生干部朋友圈违规拍摄、转发队伍内部文件和敏感信息等事件,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和被动工作 局面,进一步暴露出当前网络失泄密的高风险和个人社交媒体保密管理的高难度。4月24日,某某某同志在行政办公 会议上强调,要进一步强化保密工作,前移防范关口,突出防范重点,落实管控措施,坚决防止失泄密问题发生。为 严格贯彻落实某某某同志指示要求,深刻吸取事件教训,全面查找消除风险隐患,严防各类失泄密事件发生,现提 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聚焦风险,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
某某局历来重视保密工作尤其是新形势下网络和个人社交媒体的保密管理工作。年初专门印发《关于深刻吸取 有关案事件教训进一步做好保密工作规范和网络社交媒体使用的通知》,组织某某局机关全体干部、文员、聘用人 员逐人、逐岗签订保密责任书和保密承诺书。但根据某某局掌握的情况看,部分单位特别是基层大、中队仍然存在 营区内安装使用无线WiFi、保密宣传教育空对空、保密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网络和个人社交媒体台账不健全、干 部个人社交媒体工具管控不到位、通过互联网工具违规传送内部工作信息、政府专职队员(文员、聘用人员)保密 管理有盲区等现象,风险隐患十分突出,极易引发失泄密事件。各单位、各部门要时刻绷紧保密安全这根弦,紧盯 信息化、网络化条件下保密工作新形势、新任务和新特点,坚持以“两个经常性”工作为抓手,进一步前移防范关口, 针对现有政务微博、公众号、互联网办公系统、干部个人社交媒体等集中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重点查找有无违规 发布涉密信息、内部文件及不宜公开的敏感信息等现象,有无保密文件管理不严、阅办后不及时归还、造成丢失等 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置,进一步完善常态化管控机制,坚决杜绝保密管理失之于宽松软的问题,切实筑牢保密 安全防线。

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集合15篇)

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集合15篇)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1、学校成立网络管理领导小组和网络维护小组。

维护小组由管理员和信息技术教师组成,负责在网络管理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日常维护。

2、网络用户是指使用网络的各部门及个人。

3、学校鼓励各部门、各科室、各学科组和全体师生使用网络资源。

4、网络维护小组根据教育网信息管理中心要求为每科室、学科组、个人统一分配IP地址,其他人不得随意更改,如有需要报维护小组进行修改。

5、各科室、学科组和个人在使用网络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信息中心的有关规定。

6、用户在使用网络时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禁止各用户上不良网站。

通过聊天、邮件而传播网络病毒的,维护小组要及时提醒,要求该用户改正,如果是故意行为,将报学校网络管理领导小组进行严肃处理。

8、网络的主干通信设备、主干网络线路、服务器、网络交换机及其它公共设备由维护小组负责管理维护。

9、维护小组对各用户计算机进行对入网设备、安装的软件实行规范管理,不定期进行检查。

对安装不健康内容、危害网络安全和一些游戏软件进行及时清除。

10、网络信息是指通过网络发布、传递及存储在网络设备中的信息。

学校鼓励教师使用网络上有用资源。

11、任何人不得利用学校网络提供的各种信息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的信息。

12、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学校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要加强网络监控,及时、果断地处置网上突发事件。

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国务院)》、《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等规定,常武医院将认真开展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明确安全责任,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落实技术防范措施,保证必要的经费和条件,对一切不良、有毒、违法等信息进行过滤、对用户信息进行保密,确保网络信息和用户信息的安全。

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为规范新媒体信息发布,促进网络宣传工作健康开展,特制定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一、网站的信息发布工作,严格遵循“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谁上网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总原则。

二、在网站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不得含有下列内容:1、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3、伤害国家的荣誉和利益;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宣扬封建迷信;6、扩散谣言,编造和传播假新闻,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7、扩散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三、网站信息实行三级审核制度,常规信息发布前由工作人员初审,分管负责人审核后发布;重大或者特殊信息由主要负责人审核后发布。

四、网站管理人员对上网内容要严格审核、管理,以确保网上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坚决禁止不健康的信息上网。

五、信息审核内容包括:1、上网信息是否涉及秘密;2、上网信息是否符合国家大政方针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3、上网信息是否符合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4、上网信息是否会给其他单位、个人造成危害;5、上网信息是否有利于本地的宣传和发展;6、上网信息目前对外发布是否适宜;7、信息中的统计数据是否准确;8、信息格式是否正确。

六、信息员负责采集、编录提供的信息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内容负责。

七、信息员采集的信息经负责人校审后交由网站管理人员审核,根据分级发布和分级负责原则,对照有关规定审定方可提交网站上网发布。

八、上网的信息必须经审核,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者借口在网上发布。

否则,一经发现视情节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网络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处理网站数据,及时检查相关发布信息,一旦发现网页篡改或者浮现本制度第一条禁止发布的有害信息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删除本网络中含有上述内容的地址、目录或者关闭服务器。

XX县县政府系统新媒体、微信和QQ工作群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XX县县政府系统新媒体、微信和QQ工作群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XX县县政府系统新媒体、微信和QQ工作群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了推动全县政务新媒体的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监管,减轻基层负担,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制定全县政府系统新媒体、微信和QQ工作群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全县政府系统新媒体、微信和QQ工作群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切实解决我县政务新媒体运行过程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减轻基层负担,规范政务新媒体运营,坚决防止和克服“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持续推动“五型”政府建设走深走实。

二)基本原则。

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对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坚持问题导向和“谁建谁管”的原则,促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实现由严控数量向提升质量转变。

三)主要目标。

从2020年5月27日开始,利用15天左右时间,以各乡镇(中心)和县直各单位为主体,通过整合、注销、下架等方式,对全县政府系统目前正在运行的政务APP、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以及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进行全面清理,全面规范政务新媒体运营。

二、清理整治重点一)“建而不管问题”。

部分政务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内容长期不更新、功能不可用,甚至沦为“僵尸账号”。

有的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对群众的投诉、咨询等回复敷衍了事,甚至从不回复。

有的疏于管理,导致账号出现安全、泄密事故等严重问题,造成不良影响。

二)审核不严问题。

一些政务新媒体没有建立先审后发制度,存在内容表述错误。

有的“不务正业”甚至发布“不当言论、雷人雷语”。

有的草率发布未经证实消息,对网友产生误导。

有的不顾形象,过度参与明星八卦话题讨论。

个别公众号甚至违规接发商业广告。

三)过多过滥问题。

有的地方和部门的微信和QQ工作群功能大同小异,有的“一事一端、一事一群、一处(科室)一群、一单位一应用”出现重复群、交叉群、僵尸群。

有的工作群传播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在工作群发布敏感、涉密等内容。

安全排查销号制度(3篇)

安全排查销号制度主要是指对用户申请注销社交媒体账号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和监管的一套制度。

这个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和权益,防止虚假销号和未经授权销号等事件的发生。

下面是一个____字的安全排查销号制度的草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和权益,保护社交媒体平台的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社交媒体平台的账号销号业务。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依法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规范账号销号的流程和程序。

第四条:社交媒体平台应建立完善的销号管理制度,加强对销号操作的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社交媒体平台应加强用户教育,提高用户的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

第六条:用户在申请注销账号时应提供真实、完整和有效的个人信息。

第二章:销号程序第七条:用户申请注销社交媒体账号时,应通过平台提供的注销渠道提交申请。

第八条:社交媒体平台在接到用户注销申请后,应及时进行核实和确认用户的身份信息。

第九条:核实和确认用户身份信息时,社交媒体平台应采取多种手段,如电话咨询、视频认证等。

第十条:社交媒体平台根据用户提供的身份信息和账号信息,核实用户申请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十一条:社交媒体平台应在核实用户身份信息后,向用户提供注销账号的详细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第十二条:用户在获得注销账号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后,可以按照要求进行账号销号操作。

第三章:销号条件第十三条:用户可以自主选择注销社交媒体账号,无须提供其他原因。

第十四条:用户提出销号申请后,社交媒体平台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注销手续。

第十五条:社交媒体平台应禁止未经用户授权销号、冒名销号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第四章:销号监管第十六条:社交媒体平台应设立专门的销号监管部门,负责账号销号的管理和监督。

第十七条:销号监管部门应定期对注销账号的流程和程序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八条:销号监管部门应对社交媒体平台的销号操作进行随机抽查和实地检查。

第十九条:社交媒体平台应对违规销号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包括责令整改和追究法律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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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信息及敏感信息排查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强化媒体信息及敏感信息的排查与管理,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水平,保护投资者利益,健全维稳机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媒体信息,是指可能或者已经明显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或会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在网络(包括股吧、QQ群、博客等新媒体)、报刊、电视、电台等媒体上对公司的报道、传闻等。

本制度所称敏感信息是指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或即将发生的会明显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或会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与公司业绩、利润等事项有关信息;
(二)与公司收购、兼并、重组、重大投资、对外担保等事项有关信息;
(三)与公司股票发行、回购、股票激励计划等事项有关信息;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事项;
(五)其他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

第三条董事会秘书为媒体信息及敏感信息排查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证券投资处协助董事会秘书进行排查工作。

第二章媒体信息的排查与管理
第四条证券投资处指定专门人员,及时关注媒体上对公司的报道、传闻及投资者反映的信息。

第五条公司工作人员在知悉媒体信息后的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

董事会秘书在知悉相应的情况后,若发现涉及公司的不稳定因素,立即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报告。

相关媒体信息若有涉及信息披露义务的事项,董事会秘书应依法进行信息披露。

需履行会议审定程序的,董事会秘书应立即报告董事长或监事会主席,并按公司章程规定及时向全体董事或监事发出会议通知。

在相关信息披露之前,所有知情人均负有信息保密义务。

第六条证券投资处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对涉及公司的媒体信息,快速反应,通过内部信息自查、向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各方发问询函等方式进行认真核实。

在核实的基础上,及时作出正面回应,主动依法披露相关事项或予以澄清,消除市场的不良影响,确保全体股东公平地知悉公司的重大信息。

第七条媒体信息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董事会秘书在第一时间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信息传播的证据,并发布澄清公告。

披露的澄清公告包括下列内容:(一)媒体传播的信息内容及其来源;
(二)媒体传播的信息涉及事项的真实情况;
(三)有助于说明问题实质的其他内容。

第八条公司在进行相关媒体信息排查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的作用,做好疏导化解工作。

对投资者通过电话、传真、网络、邮件等渠道向公司反映的情况,在核实的基础上,及时、耐心、细致地答复投资者的疑问,妥善处理各类咨询或投诉,切实防止投资者因情绪激动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第三章敏感信息的排查与管理
第九条董事会秘书、证券投资处应对公司、控股股东及控股子公司的网站、内部刊物等进行清理排查,防止敏感信息的泄露;同时对敏感信息的归集、保密及披露进行管理。

必要时,董事会秘书、证券投资处可以对公司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进行现场排查,以减少内幕交易、股价操纵行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应及时将敏感信息在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对其所提供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十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进行敏感信息排查,其持股情况或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或拟发生较大变化时,该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立即将有关信息以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秘书。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出现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或设定信托的情形时,该股东应立即将有关信息以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秘书。

在排查过程中,董事会秘书、证券投资处应密切关注公司控股股东拟转让持有公司股份的动向,对其股份转让的进程, 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一条董事会秘书、证券投资处应注意收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市场传闻,并保持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密切联系,及时掌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的敏感信息。

第十二条公司敏感信息在公开披露前均属应保密的信息,公司应将知悉该信息的人员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并严格保密。

在公司未将该敏感信息公开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第十三条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接受投资者调研等形式就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其他公司经营情况与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沟通时,不得提供公司未公开披露的敏感信息。

第十四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在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参加新闻发布会等公开媒体活动时,应事先就被采访内容征询董事会秘书的意见,不得泄露公司未公开的敏感信息,涉及已公开信息的,应统一以公告内容为准。

第十五条公司应对网站、宣传性资料等进行严格管理,防止在上述资料中泄露未公开敏感信息。

第十六条如尚未披露的敏感信息难以保密或已泄露,公司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释和澄清,同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十七条公司披露敏感信息时,根据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按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提交相关文件。

第十八条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支配地位,不得要求公司向其提供敏感信息。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执行,并及时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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