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5年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2011.03.21)
青海省公务员局关于报送《2011—2015年青海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

青海省公务员局关于报送《2011—2015年青海省行政机关公
务员培训纲要》落实情况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务员
【发文字号】青公局发[2014]68号
【发布部门】青海省公务员局
【发布日期】2014.09.10
【实施日期】2014.09.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青海省公务员局关于报送《2011-2015年青海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落实情况的通
知
(青公局发〔2014〕68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处:
为全面掌握全省“十二五”期间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情况,省公务员局将于近期对全省行政机关贯彻落实《2011-2015年青海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情况进行调研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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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社局2011—2015年大连市行政机关公务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社局2011—2015年大连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纲要的通知【法规类别】会议差旅【发文字号】大政办发[2011]147号【发布部门】大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1.12.12【实施日期】2011.12.1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社局2011-2015年大连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纲要的通知(大政办发[2011]147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人社局《2011-2015年大连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纲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2011-2015年大连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纲要(市人社局)为促进大连市“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加强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辽宁省“十二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和《大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结合大连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公务员”)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培训需求为导向,以提高素质为根本,大规模开展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
充分发挥培训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作用,切实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早日建成富庶、美丽、文明大连提供重要智力保证和人才支持。
(二)总体要求1.坚持服务大局,按需施训。
紧紧围绕我市中心工作和“十二五”期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立足各级行政机关的岗位要求,全面强化公务员整体素质和能力的提升。
进一步完善培训需求调研、培训计划生成机制。
针对公务员全面发展的实际情况,确定培训内容和方式方法。
遵循“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原则,不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公务员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教材

三是“家族腐败” ——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四是“借用腐败”——名为借用,实为索贿。
山东省发改委能源交通处 原副处长陈晓平,齐星公司有 两个项目需要审批,陈晓平向 该公司总经理赵某提出借辆车 开开。赵某随后将一切手续办 好后,将一辆价值178100元的 桑塔纳轿车送到陈晓平手中。
社会生活道德失范 :
1.狂妄自大,目中无人 (如深圳海洋局书记) 2.显官摆阔 (履新庆宴,儿女婚事大办) 3.恃强凌弱,毫无爱心 4.生活腐化,作风堕落 (被查处贪污受贿的厅处级官员90%以上有情妇 ,包二奶)
官场腐败十大新“花样”!
一是“情妇腐败” ——民间有“反贪靠情妇”的笑谈流传。
二是“秘书腐败”
员在行使公共权力、管理公共事务、 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 行为规范。
(二)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
1、政治坚定 3、勤政为民 5、务实创新 7、团结协作
2、忠于国家 4、依法行政 6、清正廉洁 8、品行端正
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是宪法和其它法律的执行者和捍卫 者,是公共政策参与制定者和实施者,是经法定程序录用 的专业化工作者。 公务员的身份受法律保障,“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 序,不被免职、降职、辞职或处分”。 公务员所需的知识经验需要长期的积累和历练,具有专业 性,所以确保公务员的职业稳定,解除后顾之忧,有利于 倾注毕生精力,钻研业务,提高工作能力和效率。 公务员受尊敬、职业稳,待遇高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凡 担任公职的公民,其政治权力要相应地受到一定的限制, 需要承担更多的义务。
五、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的监督体系
(1)内部监督 (自我监督,依赖觉悟、自省、反思、自警、自查) (2)外部监督 ①行政组织监督,包括问责;②人大监督; ③网络监督;④民意调查,包括行风评议。
2011年行政机关公务员管理大事记

2011年行政机关公务员管理大事记1月19日,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在京召开公务员法实施五周年座谈会。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出席会议。
20日至21日,全国行政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中组部副部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国家公务员局局长尹蔚民在会上强调,要紧紧把握公务员法实施五周年和“十二五”开局之年的有利时机,认真贯彻公务员法实施五周年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努力推进公务员事业科学发展。
2月1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发表署名文章《健全和完善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建设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公务员队伍》。
28日至3月1日,全国行政机关公务员考核工作经验交流会在江西省南昌市召开。
会议要求,大力推行平时考核,改进考核方法,提高考核的科学化水平。
3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1―2015年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纲要》对未来五年我国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做出部署。
4月13日至14日,全国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会议在京召开,总结交流“十一五”公务员培训工作,对承办公务员对口培训的单位给予了通报表扬,对“十二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做出全面部署。
会议强调,“十二五”期间,要着力强化公务员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统筹性和科学性。
5月5日,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发出《关于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的意见》。
活动开展后,国家公务员局建立山东省、河南省、重庆市、宁夏回族自治区以及海关总署为工作联系点。
16日,《2011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发布,2011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试点工作由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共同组织,进一步扩大了职位层次和遴选规模。
18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国行政机关开展公务员法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在全国行政机关组织开展公务员法执行情况的检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2011—2015)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2011—2015)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8.12•【字号】皖政办[2011]59号•【施行日期】2011.08.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2011-2015)的通知(皖政办〔2011〕59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制订的《安徽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2011-2015)》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八月十二日安徽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2011-2015)为全面加强我省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推动“十二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1-2015年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11〕14号)精神,结合我省行政机关公务员(以下简称公务员)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省“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部署,以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体系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加强公务员队伍素质能力建设为主线,全面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战略任务,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为我省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干部教育培训方针政策和公务员培训法律法规,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公务员成长规律和培训工作规律,在“四个坚持”上下功夫、求实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落实需求导向,切实提高公务员培训的针对性;坚持突出能力,确保质量,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切实提高公务员培训的实效性;坚持突出重点,均衡发展,保障各类公务员接受培训的权利,切实提高公务员培训的统筹性;坚持依法培训,科学施训,不断推进培训理念、管理方式方法创新,切实提高公务员培训的科学性。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至2015年拉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的通知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至2015年拉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拉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0.09•【字号】拉政发[2011]79号•【施行日期】2011.10.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正文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至2015年拉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的通知(拉政发〔2011〕7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拉萨市公务员局制定的《2011至2015年拉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此件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规划》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二〇一一年十月九日2011至2015年拉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十二五”时期是拉萨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小康拉萨、平安拉萨、和谐拉萨、生态拉萨,在全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关键时期,也是全市人事人才工作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重要机遇期。
按照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培养更多西藏急需的各类专业人才”精神,加强公务员培训,提高广大公务员的素质和能力,是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打造“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行区、西藏民族团结的示范区、和谐稳定的高原生态文明城市、具有高原和民族特色的国际旅游城市”和藏中核心经济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基础性工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2011-2015年西藏自治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拉萨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和《拉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方针不动摇,践行科学发展观,以提高构建和谐社会能力为主题,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基础,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为核心,按照整体推进、重点突出、按需施教、科学管理的指导方针,充分利用对口援藏培训资源,全面加强公务员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具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拉萨亮点的公务员培训体系,不断提高公务员整体素质和为人民服务的水平,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公务员队伍,为促进拉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山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鲁政办发〔2011〕3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山东省“十二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1—2015年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11〕14号)精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拟订了《山东省“十二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
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山东省“十二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公务员局 为加强行政机关公务员(以下简称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公务员素质和履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中发〔2006〕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1-2015年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11〕1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立健全富有山东特色公务员培训体系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完善和健全培训制度为重点,以提高培训质量为主线,努力提升公务员培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全面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任务,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为保持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建设经济文化强省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362011年第15期1.服务大局原则。
围绕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按照转方式调结构的要求,以实施高端高质高效产业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等重点区域带动战略为重点,确定培训内容,着力培养和提升公务员的战略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确保省委、省政府各项重大战略决策顺利实施。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2011-2015)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2011-2015)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滁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26•【字号】滁政办[2011]112号•【施行日期】2011.1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2011-2015)的通知(滁政办〔2011〕11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滁州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2011-2015)》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滁州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2011-2015)为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推动我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根据《安徽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2011-2015)》(皖政办〔2011〕59号)和《滁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滁政〔2011〕33号)精神,结合我市行政机关公务员(以下简称公务员)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要求,紧紧围绕我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以素质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开展公务员培训,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为我市追赶跨越、奋力“双超”、转型升级、富民强市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紧贴实际,按需设训。
坚持以培训需求为导向,准确把握组织需求、岗位需求和公务员个人成长需求,丰富培训内容,提高培训工作的针对性。
注重实效,确保质量。
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切实提高公务员培训的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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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1—2015年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11〕14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1—2015年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2011—2015年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为全面加强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中发〔2006〕3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的通知》(中办发〔2010〕18号),结合行政机关公务员(以下简称公务员)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纲要。
一、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立健全中国特色公务员培训体系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培训质量为主线,不断提升公务员培训工作的科学化、信息化水平,全面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战略任务,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要求。
1.服务大局,紧扣需求,强化针对性。
以需求为导向,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针对工作岗位要求和公务员全面发展需要,确定培训内容和方式方法,为科学发展服务、为中心工作服务、为公务员成长服务。
2.突出能力,确保质量,增强实效性。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注重能力建设、学风建设。
强化培训质量评估,节约办学,提高培训效益,进一步实现培训规模和质量、效益有机统一。
3.突出重点,均衡发展,提高统筹性。
着力解决重复培训和多年不训问题,重点加强对基层公务员培训力度,统筹推进培训工作,促进不同地域、不同部门、不同培训类别和不同层级公务员培训全面均衡发展,保障公务员接受培训的权利。
4.依法培训,改革创新,增进科学性。
依法履行培训管理职责,依法开展培训工作,依法保证培训任务完成。
遵循培训规律和公务员成长规律,推进培训理论创新、管理创新和方式方法创新,实现培训科学发展。
(三)工作目标。
到2015年,全国公务员参训率进一步提高,新录用公务员全员参加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制度基本落实,乡镇、街道和公共服务部门基层公务员培训一遍,全国公务员培训管理者培训一遍。
培训理念、管理方式方法不断创新,规范有序、健全高效的运行机制基本形成,更加开放、更具活力、更有实效的中国特色公务员培训体系基本建立。
通过培训,使公务员的道德水平、能力素质和作风修养进一步提升,政治鉴别力、贯彻执行力和创新服务力进一步增强,更好地服务于学习型政府机关建设、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服务于人民群众需要。
二、培训内容和方式(一)培训内容。
1.思想政治理论。
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培训,重点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科学发展观培训,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国情和形势培训,引导公务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公仆意识,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根本立场、基本观点、科学方法,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能力。
2.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能力。
发挥培训先导性作用,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主线及深化改革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等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组织培训,提高公务员分析问题、把握规律、破解难题、做好群众工作和服务大局的能力,增强公务员的政治鉴别力、贯彻执行力和创新服务力,更好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3.依法行政。
深化宪法、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岗位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培训。
坚持和完善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立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长效机制,使全体公务员树立宪法和法律观念,学法、守法、用法。
继续加强公务员法培训,提高公务员管理法制化水平和公务员依法履行岗位职责意识。
4.职业道德。
以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以政治信念坚定、精神追求高尚、职业操守良好、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在全体公务员中大力开展职业道德专题培训。
抓住公务员职业道德培养重要环节,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
重点加强担任领导职务公务员和直接服务人民群众公务员的教育培训。
建立职业道德培训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公务员的道德素养和精神境界。
5.专门业务。
进一步强化专门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公务员专业素质。
继续开展公共管理核心内容、信息安全与保密、应急管理、国防教育以及科技、文化、历史、心理等知识培训,提高公务员综合素质和能力。
6.学历学位教育。
鼓励公务员本着工作需要、学用一致的原则参加有关学历学位教育。
推进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改革创新。
(二)培训方式。
1.脱产集中培训。
制定科学实用的年度培训计划,选调公务员参加专题班、高级研修班、进修班、任职班等形式的脱产培训。
围绕中心工作和实际需要,按规定有计划地组织境外培训。
根据培训目标、对象和不同培训专题特点,科学设置培训方案,综合运用讲授式、研究式、案例式、体验式、模拟式等教学方法,增强培训吸引力和有效性。
2.自主选学和网络培训。
推行公务员自主选学,鼓励公务员积极参训,更好满足公务员多元化、个性化、差别化的培训需求。
充分利用培训网络平台开展在线自主选学。
抓好“供、选、教、管”等关键环节和配套制度建设,提高自主选学质量。
3.自学和在实践中学习。
引导公务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激发学习内生动力,积极倡导自学,不断改善知识结构,提高自身修养。
注重在工作中学习、在实践中学习。
把公务员培训与建设学习型组织和创先争优活动等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报告会、论坛以及“行动学习法”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营造学习氛围、创造学习条件,提升公务员学习能力和学习效果。
三、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一)以规范化、科学化为目标坚持抓好初任、任职、专门业务和在职培训。
初任培训要深化制度建设,规范新录用公务员宣誓誓词和程序要求,制定统一培训大纲。
任职培训要注重提高参训率,研究制定处长、科长公务员任职能力标准和培训大纲,建立统一管理、统一标准、分级培训的任职培训模式。
专门业务培训要突出前瞻性、实用性,重点提高公务员的业务工作能力。
在职培训要围绕重点内容,拓宽培训渠道,创新培训形式,增强培训实效。
国家公务员局重点抓好中央国家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2000名处级公务员任职培训和2000名公务员管理队伍业务骨干培训。
(二)围绕推进区域协调发展进一步搞好对口培训。
加大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培训合作力度,实现优势互补、共同提高。
深化和完善公务员对口培训工作,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和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地区培训支持力度,并向西藏和新疆等地区倾斜。
把公务员培训作为对口援助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培训管理,创新培训模式和方式方法,把公务员对口培训办成精品培训项目。
通过对口培训,五年内为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培训10万名公务员,其中由国家公务员局培训1万名。
(三)着力抓好基层公务员培训。
继续实施基层公务员培训工程,重点加强乡镇、街道和公共服务部门基层公务员培训,完成全员培训任务,不断提高基层公务员依法行政、服务群众、社会管理和维护稳定等本领。
推进优质培训资源向基层延伸和倾斜,积极利用行政学院、高等院校等培训机构和远程教育、网络培训等渠道,采取送教上门、流动课堂、现场观摩等多种方式,深入乡镇、街道、社区开展培训。
(四)健全培训激励约束机制。
建立健全培训与公务员管理其他环节联动机制。
强化培训结果使用,把公务员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
公务员学习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的公务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
提拔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公务员,要达到规定的培训时间要求,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要求的,须在担任后1年内完成规定培训,仍未完成的要延长试用期。
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培训质量评估体系,探索培训效益分析方法。
充分运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培训档案,加强培训登记管理。
(五)加强培训基础建设。
公务员培训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公务员培训机构的业务指导。
各级行政学院要充分发挥培训公务员的主渠道作用,不断提高培训质量,突出办学特色。
建立激发培训机构办学活力的竞争择优机制,省级以上公务员培训管理部门要研究制定公务员教育培训机构资质认证标准,对承担公务员培训职能的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资质认证。
国家公务员局确定10个特色实践教育基地,各地区各部门可结合实际确定富有特色的实践教育基地。
推进师资管理改革,建立健全师资选聘、培养、评价机制。
建立健全培训教材的规划、编审和推荐制度,增强培训教材的针对性、实用性、可读性。
各地区各部门可根据需要编写具有地方和部门特色的培训教材。
(六)加强培训经费管理。
各级政府要将公务员培训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随着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保证公务员培训工作需要。
建立健全公务员培训专项经费制度,加强专项经费管理,完善培训经费管理办法,探索建立培训经费新的使用方式,推进培训经费管理科学化精细化。
加大培训经费使用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七)加强培训管理者队伍建设。
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公务员培训管理者队伍建设,保证培训管理者优先培训和应训必训。
通过开展经验交流、专题研讨、课题研究等形式,提高公务员培训管理者综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加强培训理论和方法的研究推广。
国家公务员局重点培训1000名培训管理者。
(八)加强培训监督管理。
健全举办培训班管理制度,严格审批程序,严禁举办以盈利为目的的培训班,严禁以培训为名搞公款旅游,尤其是出国(境)旅游。
公务员所在机关未按规定履行公务员培训职责的,由公务员培训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给予通报批评。
强化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坚决制止乱办证、乱收费、乱发证等违法违纪行为,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维护公务员培训的严肃性。
四、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把公务员培训作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培训规划或实施方案。
各级公务员培训主管部门要强化宏观管理,切实做好整体规划、建章立制、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等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有益经验和做法。
国家公务员局将对本纲要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开展中期和五年总结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