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标准
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

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生产性服务业是指为其他行业和企业提供专业性和技术性服务的部门。
它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了广泛的领域,如金融、物流、信息技术等。
在国际上,生产性服务业已成为创新和经济增长的重要驱动力。
下面将对生产性服务业进行统计分类介绍。
1.金融和保险服务金融和保险服务是生产性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
这些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融资、资金管理、风险管理、投资等服务,为经济运行提供必要的支持。
金融服务的发展水平和效率对经济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2.信息技术和通信服务信息技术和通信服务是生产性服务业的另一个重要领域,包括了计算机软件和硬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数据处理、电信服务、网络服务等。
这些服务为其他行业和企业提供了信息化和数字化的支持,提高了生产效率和效益。
随着互联网和智能手机的普及,信息技术和通信服务业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
3.专业科学和技术服务4.租赁和商务服务5.人力资源和劳动力供给服务人力资源和劳动力供给服务是为其他行业和企业提供人力资源管理、招聘、培训等服务的领域。
这些服务为其他行业提供了各类人才的储备和配置,帮助其提高人力资源的质量和效益。
随着劳动力市场的不断发展和职业结构的变化,人力资源和劳动力供给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大。
综上所述,生产性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金融和保险服务、信息技术和通信服务、专业科学和技术服务、租赁和商务服务以及人力资源和劳动力供给服务等。
这些服务为其他行业和企业提供了专业性和技术性的支持,为经济的发展和创新提供了重要的动力。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生产性服务业在国内外的重要性将进一步提升。
北京市生产性服务业内部结构研究

管理提供服务,而且能够为区域创造新} 收入和就业 机会。生产 l服务业的发展 —方面能够更好的调配市 生 场资源 ,另—方面能够推动地区经济的发展 , 响产 影
的 内部结 构有助 于推 进北 京市 的两型社会 建设,缓
解就 业 压力,提 升北京 市 国际 贸易分工的 地位,并
三 、实证分析
国际经验表明,生产性服务业的服务对象是制
为北京市产业结构优化提供政策建议。
★ 陈丽娜,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博士生, 研究方向为城市 与区域可持续发展; 马瑞,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建筑学博士, 研 究方向为城市规 划; 朱元甲 中国人 民大学经济学博士生, 究方向为风险投资 , 研 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人 民大学经济学院 邮编:0 82 10 7
8 2城 乡经 济
中国市场 第4 期 总第6 7 6 5期
姆表 1 0 3 2 1 2 0 — 0 0年北京 市第三 产业和 生产 性服务业比■变动情况
2 003 2 4 00 2 5 00 2 6 00 2 O7 0 2 08 0 2 009 21 00
第三产业占 G P比重 D
中国市场 第4期 总第 67 6 5期
城 乡经济 8 1
北京市生产性服务业内部结构研究 宰
陈丽娜 马瑞 朱元甲
摘要 : 生产 陛服 务业的发展能够促进市场资源的合理调配 ,为生产、商务活动以及政府管理 提 供优质的暇务。本文通过分析 20—00 03 21年北京市生产 性服务业增加 值的相关指标 、生产 性 服务业就业值的相关指标 、生产性服务业内部结构偏离度以及比较劳动生产率四个指标 , 运用整体与局部分析、静态与动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全面阐释 20— 00 03 21年北京 市生产 陛 服务业 的内部结构变动情况 ,旨在推进 北京市的两 型社会建 设 ,缓解就 业压力,提升北京 市国际贸易分工的地位,并为北京市产业结构优化提供政 策建议 。研究表明生产性服务业中 的传统服 务业比重仍然较 高,生产性服 务业整体发 展速度落后于第三产业 且吸纳劳动力的 增长幅度远落后于第三产业的增长幅度。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产值最低并呈负 增长,发展最慢; 金融业产值最高,对劳动力的需求量最少,生产效率最高; 03 21年交 20—00 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 业,信息传输 、计算机 服务和软件业的劳动生产率有所降低。 关键词 : 北京 ; 生产 眭服务业; 内部结构; 就业
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

沿海货物运输
64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5523
内河货物运输
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53
水上运输辅助活动
三、金融服务
5532
货运港口
66
货币金融服务
5539
其他水上运输辅助活动
67
资本市场服务
56
航空运输业
68
保险业
561
航空客货运输
69
其他金融业
5612
航空货物运输
四、商务服务
562
5620
通用航空服务
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
行业大类
行业中类
行业小类
行业名称
行业大类
行业中类
行业小类
行业名称
一、流通服务
582
运输代理业
51
批发业
5821
货物运输代理
53
铁路运输业
5829
其他运输代理业
532
5320
铁路货物运输
59
仓储业
533
铁路运输辅助活动
591
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
5332
货运火车站
5911
谷物仓储
5339
71
租赁业
563
航空运输辅助活动
72
商务服务业
5639
其他航空运输辅助活动
五、科技服务
57
管道运输业
73
研究和试验发展
570
5700
管道运输业
74
专业技术服务业
58
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
75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581
5810
装卸搬运
《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

《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修订说明一、修订背景2017年6月30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正式颁布。
8月29日,国家统计局印发《关于执行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的通知》(国统字〔2017〕142号),规定从2017年统计年报和2018年定期统计报表起统一使用新分类标准。
鉴于《生产性服务业分类(2015)》(以下简称原分类)已不能满足当前统计工作需要,有必要对其进行修订。
二、修订主要内容本次修订延续了2015版的分类原则、方法和框架,根据新旧国民经济行业的对应关系,充分考虑与生活性服务业统计分类标准的衔接性,对原分类进行了结构调整和行业编码的对应转换,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
(一)总体结构调整情况。
《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以下称本分类)中大类共有10个,与原分类保持一致;中类共有35个,比原分类增加1个;小类共有171个,比原分类增加36个。
(二)大类调整情况。
本分类对原分类中“货物运输、仓储和邮政快递服务”“人力资源管理与培训服务”“批发经纪代理服务”等3个大类名称进行了变更,变更后名称分别为:“货物运输、通用航空生产、仓储和邮政快递服务”“人力资源管理与职业教育培训服务”“批发与贸易经纪代理服务”。
(三)中类调整情况。
本分类新增了1个中类“通用航空生产服务”;并对原分类中“企业管理与法律服务”“农林牧渔服务”“开采辅助服务”等3个中类名称进行了变更,变更后名称分别为:“组织管理和综合管理服务”“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四)小类调整情况。
为体现当前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发展状况,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行业小类进行了进一步调整和细化,本分类部分小类也进行了相应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1.拆分。
依据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行业小类拆分情况,本分类新增了35个小类,名称及对应的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分别是:工业设计服务(7491),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7515),三维(3D)打印技术推广服务(7517),创业空间服务(7540),工程监理服务(7482),通用仓储(5920),低温仓储(5930),危险品仓储(594),中药材仓储(5960),其他生产活动寄递服务(6090*),生产性数字内容服务(6571、6572*、6579*),互联网生产服务平台(6431),互联网科技创新平台(6433),互联网安全服务(6440),互联网数据及云计算服务(6450*),其他互联网平台(6439),信用合作社服务(6623*),汽车金融公司服务(6634*),小额贷款公司服务(6635*),网络借贷服务(6637*),证券市场服务(671),保险资产管理(6860),金融资产管理公司(6950),医疗设备经营租赁(7115),资源与产权交易服务(721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7215),园区和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7221、7222*),供应链管理服务(7224),其他综合性管理服务(7229*),创业指导服务(7264),互联网批发(5193),一般物品拍卖(5182),艺术品、收藏品拍卖(5183),艺术品代理(5184)、生产用大型车辆装备修理与维护(8112*)。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的通知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
(2019)》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
•【公布日期】2019.04.01
•【文号】国统字〔2019〕43号
•【施行日期】2019.04.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统计
正文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的
通知
国统字〔2019〕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国家统计局对《生产性服务业分类(2015)》进行了修订。
本次修订延续了2015版的分类原则、方法和框架,根据新旧国民经济行业的对应关系,进行结构调整和行业编码的对应转换,并充分考虑与生活性服务业统计分类标准的衔接性,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形成《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
现将《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 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
2.《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修订说明
3.《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新旧对照表
国家统计局2019年4月1日。
生产性服务业行业系细类

生产性服务业行业系细类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指导意见》中提出的生产性服务业六大主要行业包括以下具体细类。
1、现代物流业:现代物流是一个新兴的复合性产业,提供运输、代理、仓储、装卸、加工、整理、配送等一体化服务,并具有相应的信息管理系统。
2、商务服务业:包括企业管理服务、法律服务、咨询与调查、广告业、知识产权服务、职业中介服务、市场管理、旅行社、其他商务服务。
3、信息服务业:包括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
4、科技服务业:包括研究与实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地址勘查业。
5、现代金融业:包括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其他金融活动。
6、涉农服务业:包括农业科技服务、农民就业服务和农村市场服务。
关于印发《北京市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标准》的通知来源: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2009-02-03京统发〔2009〕11号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市局、总队所属各单位,各区县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局、调查队: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和市委、市政府重点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要求,为规范地开展生产性服务业统计监测和评价工作,在广泛征求国家统计局、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意见的基础上,北京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研究制定了《北京市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标准》。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一月二十四日北京市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标准一、目的和作用(一)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十一五”规划目标要求,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开展科学、系统、可行的生产性服务业统计,特制定本分类标准。
(二)本分类标准为制定北京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政策提供了参考与借鉴,为开展生产性服务业相关研究和监测与评价提供科学、统一的分类依据。
二、行业范围本分类标准涉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02)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与零售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等6个行业门类、22个行业大类,共包括148个行业小类,根据业务活动特点将生产性服务业划分为流通服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商务服务、科技服务五大类别。
《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新旧对照表

1232
其他仓储业
5990
新增,原5990部分内容调到此类
0245
中药材仓储
5960
1232
其他仓储业
5990
新增,原5990部分内容调到此类
0246
其他仓储业
5990
1232
其他仓储业
5990
内容变更,原5990部分内容调出
025
搬运、包装和代理服务
124
搬运、包装和代理服务
0251
生产性装卸搬运
0415
小额贷款公司服务
6635*
1413
其他非货币银行服务
6639
新增,原6639部分内容调到此类
0416
网络借贷服务
6637*
1413
其他非货币银行服务
6639
新增,原6639部分内容调到此类
0417
其他货币金融服务
6624*
6629*
6639*
6640*
1413
其他非货币银行服务
6639
更名,内容变更,原6639部分内容调出,增加6624、6629、6640部分内容
工业设计服务
7491
1115
专业化设计服务
7491
新增,原7491部分内容调到此类
0116
专业设计服务
7492
1115
专业化设计服务
7491
更名,内容变更,原7491部分内容调出
012
科技成果转化服务
112
科技成果转化服务
0121
农林牧渔技术推广服务
7511
1121
农业技术推广服务
7511
更名
0122
《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修订说明

《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修订说明一、引言《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24)》是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分类标准,用于统计生产性服务业的相关数据。
生产性服务业是指提供各种服务,可以增加其他部门生产率并促进经济增长的行业。
随着经济发展和服务业的壮大,原有的统计分类标准需要修订,以更好地适应新形势。
二、修订原因1.适应新经济形势: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和新兴产业的崛起,生产性服务业的形态不断发生变化。
传统的统计分类标准已经无法适应新的经济情况,需要进行修订。
2.统计需求变化:统计部门需要准确、全面地了解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状况和作用。
为了满足这一需求,修订后的统计分类标准必须更加细化和完善。
三、修订目标1.规范统计方法:修订后的分类标准要求统计数据的统计口径、范围和方法进行统一,提高统计数据的可比性和准确性。
2.满足政府监管需求:修订后的分类标准要求能够满足政府对于生产性服务业监管的需要,为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
3.反映实际经济情况:修订后的分类标准要准确反映生产性服务业的真实情况,使统计数据更具代表性和指导意义。
四、修订过程1.调研收集数据:在修订过程中,统计部门进行了大量的调研和数据收集工作,全面了解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情况和各个行业的特点。
2.制定修订方案:根据调研结果,统计部门制定了修订方案,明确修订的内容和目标。
3.征求意见:修订方案公开征求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包括政府部门、企业和学术机构等。
并对收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和综合。
4.修订和发布: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统计部门进行修订,并最终发布了修订后的《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24)》。
五、修订内容1.行业分类:修订后的分类标准对生产性服务业进行了更细化的划分,增加了一些新兴行业的分类。
2.统计指标:修订后的分类标准对统计指标进行了调整和完善,更好地反映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情况和作用。
3.数据报告:修订后的分类标准要求相关企业和机构按照新标准报告统计数据,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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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标准
一、目的和作用
(一)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十一五”规划目标要求,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开展科学、系统、可行的生产性服务业统计,特制定本分类标准。
(二)本分类标准为制定北京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政策提供了参考与借鉴,为开展生产性服务业相关研究和监测与评价提供科学、统一的分类依据。
二、行业范围
本分类标准涉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02)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与零售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等6个行业门类、22个行业大类,共包括148个行业小类,根据业务活动特点将生产性服务业划分为流通服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商务服务、科技服务五大类别。
三、分类原则
(一)以生产性服务业基本定义为依据
根据国内外有关理论,生产性服务业一般指以市场化的中间投入服务为主导的行业,生产性服务业具有经营性和可贸易性的特点,不仅为制造业提供中间投入服务,也为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提供中间投入服务。
(二)以国家和北京市服务业发展规划为指导
本分类标准参考了我国“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服务业发展规划的有关提法,力求与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指导性文件保持一致,与先行发布的相关产业分类标准保持衔接。
(三)注重数据的可获取性
本分类标准结合统计调查工作实际和国民经济核算基础,注重统计数据的可获取性,以保证定期取得全面反映北京市生产性服务业规模、结构和效益等状况的统计数据,及时掌握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变化情况。
四、分类方法
本分类标准从服务的功能属性入手,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02)行业大类为基础,以中间需求率作为鉴别生产性服务业的重要依据,采用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服务业47个行业大类逐一进行认定,从而界定出生产性服务业的范围。
部分行业大类内部生产性服务与消费性服务分界清晰,并且有数据来源,进一步细分到行业小类。
某一产业产品的中间需求率是指国民经济对该产业产品的中间需求量与总需求量(中间需求量+最终需求量)之比,中间需求率实际反映了该产业产品作为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的比例,其数值越高,表明该产业提供的生产资料越多。
北京市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
附件:《北京市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标准》编制说明
附件:
《北京市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标准》
编制说明
一、《北京市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标准》的制定背景和意义
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把加快发展服务业作为一项重大而长期的战略任务,做出了拓展生产性服务业的重大决策。
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的客观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及刘淇书记在北京市2007年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上提出的“重点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指示精神,不断完善北京市服务业统计体系,准确获取生产性服务业统计数据,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组织了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标准的研究工作,制定了《北京市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标准》。
生产性服务主要是指市场化的中间投入服务。
生产性服务业的概念虽然早已在国内外得到广泛的应用,但对其基本内涵的理解特别是外延的界定仍存在一些分歧,国家有关部门也未颁布统一的标准。
本分类标准从服务的不同功能入手,以投入产出表作为重要数据支撑,注重科学性和数据的可获取性,采用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将服务业所有行业按大类逐一进行划分,从而界定出生产性服务业的范围,进一步完善了服务业分类方法,为开展生产性服务业统计监测与评价提供了分类依据。
二、《北京市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标准》的制定方法
(一)对服务业进行系统分类
本分类标准广泛参考了国内外关于服务业分类的理论成果,综合考虑国内及北京市的具体情况,按照服务活动的主要功能属性,对整个服务业做出系统、明确的划分,将服务业划分为生产性服务业、消费性服务业和公共服务业三大类。
如此划分,首先是考虑服务产品有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之分,非营利性服务产品对应公共服务产品,营利性服务产品又可分为资本品和消费品,分别对应生产性服务和消费性服务。
另外,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服务业发展规划关于生产性服务业和消费性服务业的描述,也体现了服务业“三分法”的分类。
(二)以国标行业大类作为分类基础
服务业与第三产业在范围上是一致的,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02)中15个行业门类、47个行业大类、180个行业中类、339个行业小类。
本分类标准以行业大类作为分类基础,对服务业47个行业大类做出明确的划分。
以行业大类为分类基础,一是考虑到与国际相关分类的衔接问题。
目前,国际上生产性服务业界定多以行业门类、大类为基础,分类过细影响数据的横向可比性;二是考虑到我国国民经济核算水平和基础。
如分类过细,难以获取增加值等主要指标的季度监测数据,不利于对生产性服务业进行动态监测。
(三)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
本分类标准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02)行业大类为基础,对服务业功能属性做了定性分析,同时采取定量分析的方法,以中间需求率作为鉴别生产性服务业的重要依据,对服务业47个行业大类逐一进行认定,将中间需求率超过50%的行业大类确定为生产性服务业。
某一产业产品的中间需求率是指国民经济对该产业产品的中间需求量与总需求量(中间需求量+最终需求量)之比。
由投入产出表计算得出的中间需求率,如果其值大于50%,说明国民经济对该行业的中间使用较大;反之,则说明该行业主要是满足消费者的最终使用。
应用中间需求率确定生产性服务业外延的方法具有较强的科学性。
三、北京市生产性服务业主要数据初步测算
根据以上分类标准,我们对近年来全市生产性服务业主要数据进行了初步测算(见附表)。
2005至2007年,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分别为56.81%、57.21%和59.39%,占全市GDP比重分别为39.29%、40.61%和42.82%,呈逐年增长态势;现价平均增长率为21.7%,高于第三产业平均增长率2.7个百分点。
这反映出我市生产性服务业具备了一定的规模优势,发展态势良好,己成为带动全市经济增长和结构升级的重要产业。
2005-2007年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
单位: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