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备案及失业保险待遇申报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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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退工备案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请表)

企业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退工备案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请表)
本人对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俱已知晓,现申请办理失业保险金!
签字:
日期:
电话:
注:1、用人单位应在办妥退工备案手续后七日内将本证明送达被退职工。
2、符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请于离职之日起60天内凭本证明、身份证等相关资料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
企业金申请表)
单位编号:
姓名
性别
工作岗位
身份证号码
社保编号
本人户口所在地
最后一期合同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单位社会保险参保情况
自年月至年月
退工时间
年月日
退工类型
□终止合同
□解除合同
解除(终止)劳动
合同原因
□单位解除合同□单位终止合同□本人辞职
□被开除、除名□单位撤销□单位倒闭
□自动离职□职工死亡□职工退休
□职工服兵役□职工升学□本人终止合同
□其他(必须说明)
用人单位意见
年月日
(盖章)
职工本人意见
年月日
(签字)
根据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且已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的。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公布日期】2009.01.09
•【字号】宁劳社法[2009]2号
•【施行日期】2009.01.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
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宁劳社法〔2009〕2号)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南京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宁政办发[2008]68号)要求,我局对1998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期间依法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

经研究,决定废止(失效)208件,继续有效219件。

1998年1月1日以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视为失效,不再执行。

凡未列入继续有效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一律停止执行,不得再作为直接施行行政管理和执法的依据。

现将清理结果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范局性文件清理结果
二ОО九年一月九日附件: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范局性文件清理结果
(1998年1月1日-2008年6月30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解聘(辞聘)备案表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解聘(辞聘)备案表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解聘(辞聘)备案表
注:填报需一式三份(聘用单位、备案单位、本人存档)。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民族 文化 程度 政治 面貌
参加工作时间
签定聘用 合同编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身份证号码 近两年年度 考核结果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解聘 (辞聘) 原因
本人意见
聘 用 单 位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主 管 部 门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 案 单 位 意 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厅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发〔2005〕62号)有关规定,同意单位解除其双方聘用关系及签定的聘用合同并予以登记备案。

(盖章) 年 月 日。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职工备案登记表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职工备案登记表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职工备案登记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职工备案登记表
姓名性别
文化程度民族
照片
政治面貌婚否
工种,职务, 户籍
技术等级职称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身份证号
现住址
工作
简历
用人单
,印章, 位意见
年月日
职工从年月日起离开该劳动行用人单位。

政部门,印章, 确认年月日备注:此表一式二份~一份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留存备案~一份由用工单位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等手续后连同职工招收、转移证明材料装入职工本人档案。

,注:由市劳动保障局统一监制,。

—1—
—2—。

失业保险申报表模板

失业保险申报表模板

失业保险申报表申请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一、个人信息1.申请人在本单位的工作岗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2.申请人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3.申请人的劳动合同起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4.申请人的月工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___________元5.申请人是否参加过失业保险:□是□否6.申请人参加失业保险的时间: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二、失业原因及时间1.失业原因:□合同到期□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被辞退□其他(请说明:__________)2.失业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三、申请失业保险待遇1.申请失业保险金期限:____个月2.申请失业保险金金额:(按当地规定计算)____元/月3.申请失业保险期间,申请人是否已重新就业:□是□否4.如已重新就业,请填写新单位的相关信息: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四、申请人声明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南京社保流程

南京社保流程

南京社保流程单位办理一、新增人员的办理流程1、录用手续(1)新签合同的人员:需《劳动合同备案情况表》(一式一份盖公章)、劳动合同(原件))(2)续签合同的人员,需《劳动合同变更备案情况表》(一式一份盖公章)、劳动合同(原件)2、参保手续填写《南京在职人员花名册》(一式二份盖公章)二、离职人员的办理流程1、退工手续需《失业保险待遇申报表》(一式一份盖公章)、最后一期劳动合同(原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决定书2、中止社保手续填写《变动申报表》(一式二份盖公章)3、失业待遇审批及转档手续(1)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且档案在市人才、各区职介等档案保管机构。

A.将最后一期劳动合同(原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决定书、保险关系变动表(一份)存入本人档案。

并交档案保管机构在《申请书》上盖章确认B.将《失业保险待遇申报表》复印件(已经办完退工手续)和申请书(档案保管机构签章确认)交本人签收。

(2)除此之外的人员。

A.带最后一期劳动合同(原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决定书、保险关系变动表(一份)、《失业保险待遇申报表》(已经办完退工手续)和以前本人档案办理。

B.将办理完毕后的《失业保险金审批表》交本人签收个人办理一、首次在南京参保人员1、人员信息新建档(1)非农业户口性质人员带身份证原件去水西门211室,在柜面直接填写新建人员登记表,领取个人社会保险卡号。

(2)农业户口性质的人员带身份证原件去水西门211室和本人户口簿(原件)在柜面直接填写新建人员登记表,领取个人社会保险卡号。

2、拍摄医保卡照片(1)交电子照片或在照片采集窗口现场拍照(2)制卡单位打印《照片采集确认单》本人进行制卡信息确认(3)个人制卡登记并缴纳工本费,领取《个人领卡通知书》二、非首次在南京参保人员1、拍摄医保卡照片(1)交电子照片或在照片采集窗口现场拍照(2)制卡单位打印《照片采集确认单》本人进行制卡信息确认(3)个人制卡登记并缴纳工本费,领取《个人领卡通知书》办理就业证流程一、南京市人员(含郊县)去户口所在街道,办理就业证二、非南京市的外来人员去水西门一楼1号柜台,带社会保障卡号、一寸照片(二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外来务工人员就业服务证申领表》社会保险与公积金五险一金内容:1、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2、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3、生育保险:全由单位负担(0.8%)4、工伤保险:全由单位负担(0.5%)5、医疗保险:单位:9%、个人2% +106、公积金:单位:7%、个人7%社会保险办理流程: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

江宁区企业参保职工关系终解备案与变动花名册

江宁区企业参保职工关系终解备案与变动花名册

江宁区企业参保职工关系终解备案与变动花名册《劳动合同法》中有关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部分条款选摘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6.1)单位提出协商一致(36.2)劳动者本人提出协商一致的) 第三十七条 (37)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38.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38.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38.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38.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38.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即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38.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39.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39.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39.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39.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拘不改正的;(五)(39.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39.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40.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二)(40.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40.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备案登记表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备案登记表
年月日
单位法人
代表签字:年月日经办 Nhomakorabea签字:年月日
用人
单位
意见
年月日
劳动
保障
行政
部门
备案
签章
年月日
注:此表一式六份,人社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用人单位、职工(装入职工档案)各一份。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备案登记表
单位名称:
姓名
性别
出生
日期
年龄
月工资额

进入本
单位时间
年月日
劳动合同
期限
年月至年月
领取经济补偿金
标准

实领金额

解除劳动关系原因
社会
保险
费缴
纳情

养老保险
年月至年月
金额

失业保险
年月至年月
金额

医疗保险
年月至年月
金额

工伤
保险
年月至年月
金额

生育
保险
年月至年月
金额

职工本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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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备案及失业保险待遇申报表单位名称(盖章):劳动保障证号:
2、本表一式一份,由用人单位填写;
3、本表可登录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网下载()。

办理须知
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应先到市(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到市(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及档案转移手续,并及时向失业人员出具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待遇审核意见。

一、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备案
1、用人单位在办理终解备案时,需提供《南京市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备案及失业保险待遇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最后一期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系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还应提供本人的书面辞职申请)及有关材料。

2、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应在办理终解备案前申报经济性裁员。

3、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失业保险待遇审核
1、用人单位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报,需提供经终解备案审核的《申报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及本人的书面辞职申请);户口簿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表;失业人员档案材料及劳动保障部门认为应提供的相关材料。

2、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均应到户籍所在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

在办理该手续前,须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的暂时中止。

3、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选择在本市享受的,还应提供有效的暂住证及复印件;选择回户籍所在地享受的,还应提供享受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账号、账户名称、开户行;选择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则不再享受在领失业人员应享受的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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