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政发28号 北京市西城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的通知

合集下载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
清理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09.21
•【字号】西政发[2011]23号
•【施行日期】2011.09.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
果的通知
(西政发〔2011〕23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本市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0〕20号)要求,结合西城区行政区划调整实际,区政府对2010年8月26日前,以原西城区政府和原宣武区政府名义发布的共107件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需经修改并重新发布后方可继续实施的共19件(附件1)。

二、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共71件(附件2),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三、需经修改转为一般性文件管理的17件(附件3),重新发布后,不再列为行政规范性文件。

区政府所属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结果,由各部门自行公布。

今后,各部门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严格按照《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城区行
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西政发〔2011〕2号)的要求办理。

附件:1.决定修改并重新发布的文件目录
2.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
3.决定修改并转为一般性文件管理的文件目录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附件1:
附件2:
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
附件3:
决定修改并转为一般性文件管理的文件目录。

西城区规范行政执法若干规范

西城区规范行政执法若干规范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文件西政发〔2011〕30号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规范行政执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现将《北京市西城区规范行政执法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 1 - / 41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北京市西城区规范行政执法若干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设严格、规范、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执法队伍,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行政区域内区属行政执法机关(含垂直治理机关、授权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实施行政治理适用本规定。

但本规定另有专门规定的除外。

本规定所称行政执法机关,是指依法设立,具备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执法资格和条件,依法行使行政执法权力,能够独立承担行政责任的行政执法主体。

本规定所称行政执法人员,是指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录用或者托付的并给予其相应执法权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区政府统一领导、协调本区行政执法工作。

法制、编制、监察、人力社保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权限对本区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

行政执法机关负责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行政执法工作。

第四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权范围实施行政执法行为,遵守法定程序,公平、公正执法,不得滥用职权、超越职权、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

第五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并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相应的执法目标、执法权限、执法标准、执法程序、执法责任,定期进行评议考核。

第六条鼓舞和支持行政执法机关创新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和方式,提高行政执法效率,改善行政执法社会效果。

第二章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第一节文明执法规范第七条文明执法规范,是行政执法人员在履行法定职责过程中所应遵循的行为、仪容仪表和语言差不多准则。

第八条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榜样遵守法律法规规- 3 - / 41章、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规范和公民差不多道德规范。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西城区政务公开实施意见细则的通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西城区政务公开实施意见细则的通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西城区政务公开实施意见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4.10•【字号】西政办发〔2017〕6号•【施行日期】2017.04.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西城区政务公开实施意见细则的通知西政办发〔2017〕6号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经第2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关于贯彻落实西城区政务公开实施意见的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4月10日关于贯彻落实西城区政务公开实施意见的细则一、深化公开内容(一)以清单促公开内容标准化1.对已经在政府网站集中公开的区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动态管理。

完善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清单调整后10个工作日内将调整情况向社会公开。

牵头单位:区编办责任单位:全区各部门完成时限:在2016年推进的基础上持续落实2.按照市政府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要求,本着只增不减的原则,制定年度必公开项清单,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公开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按年度常态化进行3.按照市级主管部门要求和区域实际,编制并动态管理重点领域区街两级清单。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科信委责任单位:全区各部门、各街道完成时限:在2016年推进的基础上持续落实4.根据重点领域区、街两级清单要求,公开相应内容,并做好动态调整。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全区各部门、各街道完成时限:2017年3月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5.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职责、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分批编制政府信息目录清单。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全区各部门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6.根据政府信息目录清单编制情况,逐步形成主动公开目录清单、依申请公开目录清单、政务公开负面清单,解决主动公开随意性大等问题。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城区2005-2008年环境建设规划及折子工程》的通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城区2005-2008年环境建设规划及折子工程》的通知

西政发〔2005〕4号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城区2005-2008年环境建设规划及折子工程》的通知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各处、公司及各有关单位:《西城区2005-2008年环境建设规划及折子工程》(以下简称《规划及折子工程》)已经区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规划及折子工程》内容,修订、完善本地区、本部门2005-2008年环境建设计划,并明确、细化工作任务,做好落实工作。

附件:1.《西城区2005-2008年环境建设规划及折子工程》2.西城区环境建设规划及折子工程领导小组名单二○○五年二月二日主题词:城乡建设规划折子工程△通知抄送:区委办公室、各部、委,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处、室,区政协办公室,区公安分局,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武装部。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2月2日印发西政发〔2005〕4号附件2:西城区环境建设规划及折子工程领导小组名单组长:林铎区委副书记、区长副组长:白云生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曹长胜副区长王劭卿副区长陈蓓副区长成员:李江区政府办主任俞强区政府办副主任杨月区市政管委主任朴建来区市政管委常务副主任苏东区发改委主任边群英区科委主任张宏达区文委主任阎军区建委主任王秋英区法制办主任李文区文明办主任王福俊区阜景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周慧来区财政局局长李丹西城规划分局局长郑伟英区环保局局长白贵海区园林局局长林毅区国土房管局局长王新区商务局局长西单地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王建平区旅游局局长陈艳区民政局局长赵静区卫生局局长乔世琦西城工商分局局长郭柏顺西城公安分局副局长姜文龙区城管大队大队长张建国西城交通支队队长杨立群什刹海管理处党总支书记、常务副主任刘福田区环卫中心主任李会增区市政管委副主任王奇区市政管委副主任李红兵月坛街道办事处主任黄勇展览路街道办事处主任于学强金融街街道办事处主任徐斌什刹海街道办事处主任唐海蛟德胜街道办事处主任李征帆西长安街道办事处主任王占荣新街口街道办事处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杨月区市政管委主任(兼)副主任:朴建来区市政管委常务副主任(兼)李会增区市政管委副主任(兼)王奇区市政管委副主任(兼)。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西政发[2011]24号【发布部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发布日期】2011.09.23【实施日期】2011.09.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西政发〔2011〕24号)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现将《北京市西城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北京市西城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近年来,全区安全生产状况总体平稳、趋于好转,但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现结合本区实际,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京政发〔2010〕40号)精神,提出以下工作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服务立区、金融强区、文化兴区”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依法落实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行业(领域)监管和属地监管责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措施,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建立更加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实施更加有力的安全监管措施,实行更加严格的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着力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严格行业安全准入制度,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和隐患排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和社会监督,推动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落实,实现全区事故总量进一步下降,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改善,公众安全素质进一步提高,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根本性好转。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区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监管(管理)职责的通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区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监管(管理)职责的通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区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监管(管理)职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10.16•【字号】西政发〔2015〕6号•【施行日期】2015.10.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区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监管(管理)职责的通知西政发〔2015〕6号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市政府工作部门安全监管(管理)职责的通知》(京政发〔2014〕27号),切实加强本区安全监管(管理)工作,经第116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原则同意,现就区政府工作部门安全监管(管理)职责分解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管(管理)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坚决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一岗双责”等要求,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管(管理)责任。

(一)管理责任不具有行政审批权或行政处罚权的政府主管部门,在职责权限内,对所主管行业的安全工作承担日常管理责任。

主要包括:1.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区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相关管理规范、技术标准。

2.落实市、区政府关于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定期研究分析行业安全工作形势,制定并实施相关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3.组织开展行业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4.组织制定区级行业安全应急预案,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制定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行业安全应急处置和救援,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组织开展具有行业特点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6.组织有关单位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监管责任具有行政审批权或行政处罚权的政府主管部门,在职责权限内,除承担上述管理责任外,还需承担以下监管责任:1.在履行行政审批职责时,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规定进行审查。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文章正文】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高政府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升法治保障水平,国务院特制定本《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

一、政府依法行使职权政府是行政机关,应当严格依照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行使职权。

政府决策和行动必须合法、科学、公正,不得任意干预市场竞争和社会事务。

政府部门要建立健全内部决策程序,确保决策合法、透明、规范。

二、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是法治政府的重要标志。

政府部门要依法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推行政府网站和政务服务平台,提供便捷的信息查询和获取服务。

政府发布的政策措施和行政管理决策要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政府部门执法能力建设政府执法部门要依法履职,严格执行法定职责,不得滥用职权。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和道德素质。

建立完善的执法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制度,规范政府执法行为。

四、改进行政审批服务政府部门要深化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和简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加强行政审批服务监督,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及时纠正不当行为,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

五、加强政府预算管理政府预算管理要依法进行,建立健全预算制度和预算管理体制。

加强预算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科学编制预算,合理安排财政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和绩效评价机制,加强预算执行监督。

六、健全政府经济与社会管理责任制政府要加强对经济和社会管理的责任制,落实各级政府各部门的职责,明确工作目标和进度要求。

推行政府履职评估和问责制度,对履职不力、失职渎职行为进行追责问责。

七、加强政府宪法法律宣传教育政府部门要加强宪法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宪法法律的认知和遵守水平。

加强法治政府宣传,普及法治知识,提高公民法治意识,树立法治信仰。

八、加强政府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与协调政府部门要建立健全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协调机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加强与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形成政府与社会各界相互支持、合作共赢的良好局面。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居住区内社区公共服务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居住区内社区公共服务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居住区内社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意见》的通知(2004年11月15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西政发〔2004〕28号文件印发)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各处、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居住区内社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的建设管理意见》已经2004年第25次区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居住区内社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的建设管理意见(2004年7月)为进一步完善我区社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的建设管理,整合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资源,确保我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合理配置,不断满足居民的物质和精神生活需要,更好地完成市、区政府下达的做好社区建设、服务的各项任务指标,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指标的通知》(京政发〔2002〕22号)、《北京市街道办事处工作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3号令)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目前社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意见:一、指导思想和目的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10月2日视察北京基层工作讲话精神和北京市第五次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规范社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规划、审批、建设、验收程序,明确区建设部门、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的职责,相互配合、整体联动,保证我区社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按照中央、北京市相关政策、规定的要求落实到位。

二、适用范围本意见适用于我区新建改建居住区、危旧房改造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内的社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包括:行政管理设施、社区服务设施、社区医疗卫生设施、社区教育设施、社区文化体育设施、无障碍设施等。

三、组织领导成立西城区社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综合管理协调小组,协调小组由区建委牵头,区政府办、发改委、教委、科委、文委、法制办、财政局、国土房管局、民政局、卫生局、体育局、西城规划分局、残联及7个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建委,负责具体事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文件西政发…2011‟28号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的通知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现将《北京市西城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北京市西城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20号),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落实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坚持“服务立区、金融强区、文化兴区”战略,始终遵循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提升区域经济发展质量,着力完善城市服务功能,着力改善和保障民生,着力增强区域文化软实力,严格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的行使,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以首善标准创造西城美好生活,在北京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进程中走在前列,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以建设法治政府为奋斗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意见》提出的各项要求、任务和措施,做到本区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行政决策程序运行规范,制度建设质量稳步提高,行政执法行为规范高效,社会矛盾纠纷有效化解,监督和问责机制全面落实,努力使西城区依法行政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一)提高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1.加强对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的培训和考查。

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与问题的能力,使其养成自觉依法办事的习惯。

坚持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健全专题法制讲座和集中培训制度,每年举办2期法制讲座,5年内完成处级领导干部基本法律知识和与业务相关法律知识的轮训工作。

推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测试制度,对拟任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干部,考查或者测试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及依法行政情况,结果应当作为任职的依据。

2.建立公务员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考核的长效机制。

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培训,将依法行政培训作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的重要内容。

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增加法律知识在相关考试科目中的比重。

区政府各部门应当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及时组织有关新法律法规规章的专题培训,每年累计不少于72学时,把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3.积极营造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六五”普法规划实施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特别是加强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满足公民知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需求,增强公民依法维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共同维护法律秩序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高行政决策水平。

4.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

认真执行《北京市西城区重大行政事项决策办法》,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积极落实行政决策成本效益分析、听取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以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

逐步扩大公众在重大行政事项决策、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的参与度和行政决策透明度。

完善政府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强化行政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建设。

5.强化重大决策前风险评估。

建立完善部门(提请决策单位)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

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在决策前应当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

通过舆情跟踪、抽样调查、重点走访、会商分析等方式,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应当形成风险评估报告和化解处置预案。

6.强化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

对重大决策执行状况及时跟踪,通过监督检查、实地调研、问卷调查、舆情分析等途径和方式,组织专家学者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情况,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进行调整。

加强对重大行政事项决策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强化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

(三)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7.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认真落实《北京市西城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制发规范性文件要确定有效期,到期自动失效。

需要继续执行的,组织评估后按程序重新发布。

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每隔2年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积极探索创新电子报备、现场抽查、定期通报等机制,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逐步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

8.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改进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方式,加快建立法制工作者、行政管理工作者、专家、学者相结合文件起草模式。

扩大公众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有效途径,采取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协商会、听证会、征求意见函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

推进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适时对实施效果、经济社会效益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评估并加强评估成果的运用,为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提供科学依据。

(四)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9.严格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更加重视社会管理综合执法,依法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解决就业、医疗、教育、住房、社会保障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查处社会治安、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违法案件,维护区域经济、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10.加强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服务。

探索建立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全面落实许可听证和许可决定公开制度,扩大部门间审批信息共享,提高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办公水平。

创新政府管理服务模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营造便捷、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

依托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整合全区行政服务资源,积极构建区、街、居三级综合行政服务体系,为辖区单位和社区居民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积极探索和完善西城特点的“全响应”社会服务管理模式,建设社会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和工作平台。

11.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配套制度的运行和评议考核。

加强程序制度建设,细化执法流程,确保程序公正。

深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严格规范裁量权的行使,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行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规范化管理水平。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依法查处和追究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滥用职权、粗暴执法的行政执法人员责任。

加强执法调研与指导,及时解决行政执法热点、难点问题。

创新执法方式,把保护合法、服务守法与制裁违法相结合,积极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方式实现行政目标。

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

(五)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12.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应当及时、准确、具体。

加强对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部门、公共服务行业和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推进政府部门预算、决算和政府基金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信息公开。

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答复工作流程。

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服务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建设,推进信息公开渠道向街道和社区基层延伸。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职责权限。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

13.深入推进办事公开。

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把公开透明贯穿于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各个环节,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拓宽办事公开领域,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都要全面推进办事公开,依法公开办事的依据、条件、要求、程序和结果,充分告知办事项目有关信息。

14.创新政务公开方式。

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整合网络建设和基础数据建设,加大跨部门和跨层级资源共享。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作用,完善以“北京西城”网站为主体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和便民网络服务平台,推进政府部门网上交互式办公。

提高区、街两级行政服务大厅的信息化水平,提高服务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六)完善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机制,促进和谐稳定。

15.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

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联动机制。

加强行政调解工作,规范行政调解行为,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逐步形成由区政府负总责、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

16.依法加强信访工作。

加强信访工作和社会矛盾的排查调处,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引导群众合法有序表达利益诉求。

建立和完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督查督办、矛盾化解专项保障、责任倒查追究等工作机制。

坚持党政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固化信访矛盾排查机制,建立完善信访听证和信访评议机制,强化社会热点问题调查研究,及时调整、完善现有政策,有效化解突出矛盾和信访积案,合理解决群众的诉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7.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最大程度方便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

推行行政复议立审分离,规范案件受理工作。

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探索开展相对集中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工作模式。

加大公开审理力度,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纠纷,探索建立行政复议案前化解机制,努力提高解决行政争议效率,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

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创新,落实行政复议委员会审理案件制度。

加强行政复议监督,提高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力。

18.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认真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京政发…2010‟19号),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要依法积极出庭应诉,重大行政案件要由行政机关负责人亲自出庭应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