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文件

合集下载

浙江省拟提拔任用省管领导干部任前公示通告②

浙江省拟提拔任用省管领导干部任前公示通告②

浙江省拟提拔任用省管领导干部任前公示通告②经省委研究,决定将拟提拔任用或拟转新的重要岗位任职的项永丹等106名同志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

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省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

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11月7日起到11月13日止,共7天。

4、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联系处室: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地址:杭州市省府大楼三号楼邮编:310025举报电话:0571-12380举报网站: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2011年11月7日盛勇军,现任中共海盐县委常委、副县长,拟提名为桐乡市市长候选人。

男,汉族,1970年11月生,浙江嘉善人,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8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曾任共青团嘉善县委副书记、党组成员、书记、党组书记,嘉善县杨庙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主任助理(挂职)等职。

姚高员,现任中共嘉善县委副书记、县长,拟任中共嘉善县委书记。

男,汉族,1968年7月生,浙江慈溪人,199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8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曾任平湖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嘉兴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处副处长、处长、副主任,嘉善县纪委书记,嘉兴市外经贸局局长、党委书记、市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嘉善县代县长等职。

许晴,现任中共嘉兴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拟提名为嘉善县县长候选人。

女,汉族,1971年9月生,浙江海盐人,199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11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学历。

曾任海盐县妇联副主席,共青团海盐县委副书记、书记,海盐县秦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嘉兴市文明办(创建办)主任等职。

沈晓红,现任中共海盐县委副书记、县长,拟任中共海盐县委书记。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2年第二批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名单的通知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2年第二批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名单的通知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2年第二批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公布日期】2023.01.12
•【字号】浙经信技术〔2023〕5号
•【施行日期】2023.01.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
正文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2年第二批智能工厂(数
字化车间)名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经信局,有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2年)》和《关于开展2022年第二批未来工厂和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各地推荐、专家评审,认定博世电动工具(中国)有限公司“博世电动工具智能工厂”等89个工厂(车间)为2022年度第二批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2022年第二批浙江省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认定名单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1月12日附件
2022年第二批浙江省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认定名单。

嘉兴市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

嘉兴市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

嘉兴市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为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2.0,打造“互联网+”高地,根据《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

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要求,制定本规划。

期限为2023—2025年,展望至2035年。

一、发展基础“十三五”期间,嘉兴市全面实施数字经济强市战略,全力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一)数字经济发展系统化推进。

坚持统筹协调,建立“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工作组”领导体系,成立由市长担任组长的数字经济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坚持顶层设计,制定“实施意见+配套文件+专项规划”发展蓝图,制定出台系列政策文件;坚持政策支持,建立“产业资金+产业基金+人才政策”帮扶机制,形成百亿级政府产业基金,撬动超千亿级社会资本;坚持精准招商,建立“激励办法+基金招商+考核通报”招商机制;坚持用好“红利”,建立世界互联网大会“参赛+参会+参展+参观”活动机制;坚持推进落实,建立“工作部署+信息通报+学习培训+考核督查”工作机制,形成了一套具有嘉兴特色的系统化推进数字经济工作体系。

(二)数字经济综合实力显著增强。

“十三五”期间,数字经济发展、信息化发展和“两化”融合三大指数均位居全省第一梯队;全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从2015年的225.0亿元增加到2023年的506.9亿元,年均增长17.6%,增加值增速接近同期GDP和规上工业增速的2倍;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从2015年的6.4%上升至2023年的9.2%,占比连续五年稳居全省第二位。

拥有国家信息经济试点城市、国家乌镇互联网创新发展试验区、全国新型智慧城市标杆市、全国首批服务型制造示范城市、“宽带中国”示范城市、首批“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和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等多张“国字号”名片,南湖区、嘉善县、桐乡市入围全省首批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

(三)数字基础设施领跑全国。

嘉兴市区技术创新项目计划管理办法

嘉兴市区技术创新项目计划管理办法

嘉经信技装〔2012〕29号文附件嘉兴市区技术创新项目计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嘉兴市区技术创新项目计划(以下简称《市区技术创新项目计划》)的管理工作,根据嘉兴市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总体要求,结合嘉兴市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编制《市区技术创新项目计划》目的是在财政政策的扶持下,引导和鼓励企业通过技术创新,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和竞争力,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第三条《市区技术创新项目计划》是政府实施企业技术创新工作的指导性计划,也是市区工业企业申报省级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及申请市区工业发展资金技术创新项目补助的重要依据.第四条《市区技术创新项目计划》每年编制一次。

列入市区技术创新项目计划的项目,自计划发布年度起有效期为两年。

第二章计划编制原则与选项范围第五条编制《市区技术创新项目计划》的原则一、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为龙头,以效益为中心,以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重点,促进产业和产品的升级换代,推动企业技术创新。

二、以市本级行政区域范围内办理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税收上交市本级的企业为主体,通过产学研联合、自主开发和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创新,促进企业形成适应现代企业自身发展的技术创新机制.三、技术创新项目计划与“十二五”工业发展规划、科技发展规划、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等紧密衔接,发挥整体优势,为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技术支撑。

四、在同等条件下,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申报的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优先考虑安排.五、原则上要求项目投资不少于100万元,项目完成后年销售收入不低于500万元或增加效益在100万元以上,且能在计划下达后的二年内实现申报材料中所提出的技术、经济指标。

六、已列入市区以上相同性质科技类计划的项目不再重复列项。

七、内部管理规范,诚实信用,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及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规范,财务信用良好。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第二批制造业“云上企业”名单的通知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第二批制造业“云上企业”名单的通知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第二批制造业
“云上企业”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公布日期】2023.01.18
•【字号】浙经信云计算〔2023〕18号
•【施行日期】2023.01.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
正文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第二批制造业“云上
企业”名单的通知
浙经信云计算〔2023〕18号各市、县(市、区)经信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关于培育发展制造业“云上企业”促进数字化转型的实施意见》(浙数办〔2021〕12号)精神,切实提升企业用云成效、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根据《关于组织申报浙江省第二批制造业“云上企业”及市县级制造业“云上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的通知》(浙经信云计算便函〔2022〕92号)要求,在企业申报、各县(市、区)经信部门和各市经信局初审推荐、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浙江省第二批制造业“云上企业”名单,现予以公布。

请各地经信部门、各相关企业以公示企业为引领,抓好典型示范,积极推动企业上云用云,加快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

附件:浙江省第二批制造业“云上企业”名单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1月17日附件
浙江省第二批制造业“云上企业”名单。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十一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十一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法规类别】宏观经济体制改革【发文字号】嘉政办发[2006]190号【发布部门】嘉兴市政府【发布日期】2006.12.28【实施日期】2006.12.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嘉政办发〔2006〕19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十一五”发展规划》已经五届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十一五”发展规划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是事关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战略举措,是“十一五”期间我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接轨上海扩大开放、滨海开发、新型工业化、城乡一体化、科技兴市、和谐发展”六大战略,加快推进富民强市,基本实现全面小康的必然要求。

本规划是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主要专项规划之一,是“十一五”期间我市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一、总体战略(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长三角经济强市、杭州湾滨海新市、江南水乡文化大市的要求,突出信息化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战略地位,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推动我市经济发展模式转型。

以全面普及和深化应用为重点,以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核心,以电子政务建设为先导,统筹协调、全面推进,大幅提高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水平,使信息化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力量。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协调推进。

坚持统一规划和分类指导相结合,统筹政府信息化和企业信息化、城市信息化和农村信息化建设重点。

通过抓基础性、关键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带动嘉兴市信息化建设的全面发展。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嘉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4.17•【字号】嘉政发〔2024〕13号•【施行日期】2024.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嘉政发〔2024〕1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嘉兴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已经九届市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2024年4月17日嘉兴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浙政发〔2024〕1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举措。

一、实施设备更新行动到2027年,全市工业、能源、建筑、交通、农业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40%以上;重点行业主要工艺技术设备基本达到先进水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5%、80%。

(一)推进制造业设备更新改造。

推进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全市重点围绕纺织服装、箱包、集成装饰、紧固件等传统行业和光伏新能源、化工新材料、汽车及零部件、网络通信等新兴产业开展大规模设备更新,每年组织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500个以上。

支持企业对原有装备、生产线、车间等实施数字化、绿色化技术改造,到2027年创建省级未来工厂(试点)、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灯塔工厂”20家以上,省级以上绿色工厂100家以上。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二)推动能源领域设备更新改造。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嘉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7.05•【字号】嘉政办发[2011]94号•【施行日期】2011.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嘉政办发〔2011〕9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根据《中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嘉委〔2011〕11号),设立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嘉兴市物价局、嘉兴市服务业发展局牌子。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主管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宏观调控、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以及物价管理、推进服务业发展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将原市信息产业局的职责划给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保留政府投资的信息化项目立项审批职责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相关职责。

(二)将口岸管理职责划给市政府办公室。

(三)进一步强化组织指导全市服务业发展职责。

(四)根据嘉政办发〔2008〕133号文件精神,不再承担国内经济技术协作有关工作,交由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负责。

除上述职责调整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继续承担《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嘉政办发〔2005〕85号)中明确的职责。

二、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调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物价局、市服务业发展局)内设机构作相应调整。

经贸流通处调整为服务业发展处(挂经贸流通处牌子)。

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订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衔接平衡服务业主要行业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对服务业发展中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提出全市服务业发展的年度工作目标和重点,组织实施对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服务业发展目标和工作年度考核;负责组织编制上报中央预算资金、省服务业引导资金工作,编制和实施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牵头管理市区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承担市区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职能;牵头做好全市服务业重点企业、服务业品牌、服务业标准化的培育工作;参与研究制定服务业、现代物流等改革方案,协调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市粮食等重要物资的宏观调控和储备,指导、监督其收储、轮换和投放;负责全市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管理;承担市第三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文件
嘉经信技装〔2012〕29号
关于印发《嘉兴市区技术创新项目计划管理办法》及2012年有关申报工作的通知
南湖区、秀洲区经贸局,嘉兴经济开发区经发局,有关市直企业:为进一步规范市区技术创新项目计划的管理,根据近年来的实际情况,我委对原《嘉兴市区技术创新项目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嘉经贸技装[2006]458号文)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嘉兴市区技术创新项目计划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2012年度嘉兴市区技术创新项目计划的申报工作,请各经贸(发)局按照新修订的办法要求,认真组织企业进行申报。

有关市直企业可以直接向市经信委申报。

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20日。

本通知及《嘉兴市区技术创新项目计划管理办法》可从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上下载(网址
—1 —
/)。

附:嘉兴市区技术创新项目计划管理办法
二○一二年二月十日—2 —
主题词:科技技术创新办法通知
抄送:市府办,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共印25份
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2012年2月10日印发
—3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