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进场经营合同协议书范本模板
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进场经营合同示范文本

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进场经营合同示范文本In Order To Protect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 Consensus Through Consultation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某某管理中心XX年XX月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进场经营合同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合同资料应用在协作多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商量最终得出一致意见,特意签订成为文书材料,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市场经营管理者(甲方):_____________场内经营者(乙方):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就租赁场地进场经营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市场营业用房(摊位)租赁甲方将座落于_________路_________号,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另附配套设施有_________的市场营业用房(摊位)出租给乙方。
用途_________(以乙方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自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
第三条租金及其支付时间、方式租金:该营业用房(摊位)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支付时间、方式:租金按_________结算,由乙方于_________交付甲方。
【最新精选合同范本】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进场经营合同

合同的定义: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
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签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
(七)履行地点和方式。
(八)违约责任。
(九)解决争议的方法。
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进场经营合同
市场经营管理者(甲方):_____________。
租赁合同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进场经营合同

租赁合同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进场经营合同范本详情解析第一条双方当事人本条约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即甲方(出租人)和乙方(承租人)。
第二条租赁物及用途本条约定租赁物及其用途。
甲方同意向乙方将指定商铺出租,租赁期限为1年。
乙方承租后,可用于本人经营业务。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本条约定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总额为23万,并按照月份支付,支付方式可以选择银行转账或支付宝等方式。
第四条租赁条件本条约定租赁条件。
乙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按照规定经营,不得破坏租赁物,不得对租赁物进行二次转租等行为。
第五条保证金本条约定保证金。
乙方应于签订合同时支付相应保证金。
租赁期结束后如乙方未违反租赁条款,保证金将全额退回。
第六条租赁期限本条约定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1年,自约定的起租日开始起算,到期自动终止。
乙方可提前60天书面告知甲方是否继续租赁。
第七条转让本条约定租赁物转让问题。
乙方不得将其承租权益转让给第三人。
如乙方非因生病或单方面辞职,导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则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将其承租权益转让给另一个同意人。
第八条违约责任本条约定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解除合同等。
第九条合同解除本条约定合同解除问题。
在租赁期限届满之前,若有一方违反了合同内容,则非违约方有权终止合同,取回租赁物。
第十条争议解决本条约定争议解决问题。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结束语此为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进场经营合同的标准版,规定了租赁物及用途、租金及支付方式、租赁条件、保证金、租赁期限、转让、违约责任、合同解除及争议解决等方面。
当然,具体的交易还需按照双方特定情况进行调整和协商。
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进场经营合同范文

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进场经营合同范文甲方:(系租赁代理机构)乙方:(系“房屋租赁代理租金专用账户”开设银行)为保证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房屋租赁代理租金的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遵循公平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开设房屋租赁代理租金专用账户、进行租金代收代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本协议所示的代收代付对象为甲方所代理出租房屋的租金。
第二条乙方为甲方开设“房屋租赁代理租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租金账户”),该“租金账户”专门用于代收代付甲方所代理出租房屋的租金,“租金账户”应与甲方自有的结算账户分开。
除甲方按有关规定应收取的代理费及其它延伸服务费用外,租金账户中的资金只能用于向出租人支付租金,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甲方提供其他延伸服务的,应在出租代理合同中注明所提供延伸服务的项目及收费标准。
第三条甲方代理出租房屋的,应在《北京市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通过市建委租赁合同网上备案系统填报合同及出租房屋的相关信息,网上备案系统据此生成付款列表,甲方定期下载打印付款列表并盖章后送交乙方,乙方核对无误后向出租人代付租金并在网上备案系统上标注付款信息。
第四条甲方将所代理房屋出租的,甲方与承租人签订《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经纪机构代理成交版)》时,应在合同中约定通过租金账户代收代付租赁房屋的租金。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供收款清单,甲方据此在网上备案系统上标注收款信息。
第五条甲方要求从租金账户提取代理费及其它延伸服务费用的,应不超过租金账户同期收入的10%。
确实超过同期收入的10%的,应提供费用明细清单,乙方通过网上备案系统进行核对后予以划转。
第六条房屋出租代理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未能将房屋出租的,甲方应将自有资金通过租金账户支付给出租人。
第七条承租人未按期支付租金的,甲方应用自有资金垫付租金,承租人补交租金后,甲方可从租金账户中提取相应金额。
第八条甲方提取佣金或垫付房租的,应向银行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经银行审核后将相应款项汇入甲方自有资金账户。
最新的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进场经营合同

最新的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进场经营合同
《最新的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进场经营合同》一文发表于2013年04月13日,欢迎您访问的合同范本频道,小编为您准备了大量的合同范本内容,如您所感兴趣的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上海市汽车买卖合同的内容,以及《最新的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进场经营合同》等范文作为参考,希望本文能对您有所帮助。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市场经营管理者(甲方):_____________
场内经营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就租赁场地进场经营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进场经营合同(通用3篇)

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进场经营合同(通用3篇)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进场经营合同篇1市场经营管理者(甲方):_____________场内经营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就租赁场地进场经营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市场营业用房(摊位)租赁甲方将座落于_________路_________号,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另附配套设施有_________的市场营业用房(摊位)出租给乙方。
用途_________(以乙方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自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
第三条租金及其支付时间、方式租金:该营业用房(摊位)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支付时间、方式:租金按_________结算,由乙方于_________交付甲方。
第四条场地交付期限甲方应当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营业用房(摊位)及其相关设施交付乙方验收使用。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1.有督促乙方遵纪守法,文明经商的权利;2.有要求乙方更换违规从业人员的权利。
(二)甲方义务1.具有租赁营业用房(摊位)的经营范围,并核验乙方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各类经营许可证;2.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日常经营所基本的条件和相关设施,同时须加强对日常设施的保养、维护;3.不得随意变动市场用途和布局,无故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4.须制定消费者投诉接待制度,落实专人负责,作好记录,认真依法处理;5.负责对出租场地及其提供的设施的正常维修,或者委托乙方代行维修,维修的费用在租金中折算;6.租赁期间,甲方确需收回出租场地的,必须提前__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同时支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赁期内可收取租金金额的_________%计算,并退还有关的预收费用。
2024年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进场经营合同

2024年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进场经营合同甲方(市场开办方):上海市XX市场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XX区XX路XX号法定代表人: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X乙方(经营者):XXX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鉴于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商品交易市场的场地和相关服务,乙方同意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经营要求,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市场场地及设施的租赁和管理1. 甲方提供位于上海市XX区XX路XX号的商品交易市场场地供乙方使用。
2.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和使用方式使用该场地,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的性质或用途。
3.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规定缴纳租金、水电、物业管理等费用,并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4. 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的场地及设施进行管理、维护和保养,确保场地的安全、卫生和便利。
二、商品交易和市场管理1. 乙方应遵守市场管理的规定,不得在市场内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2. 乙方应保证所售商品的合法性,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3. 乙方应保证商品的质量和价格,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定期对商品进行检验和清查。
三、合同期限和解除1. 本合同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2. 在合同期限内,双方应履行各自的义务,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3. 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4.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四、争议解决1. 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合同中的所有条款均为中文书写,任何条款的翻译均不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其他事项1. 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商品交易市场进场经营合同协议书

商品交易市场进场经营合同协议书文件编号TT-00-PPS-GGB-USP-UYY-0089商品交易市场进场经营合同商品交易市场进场经营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市场经营管理者(甲方):_____________场内经营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就租赁场地进场经营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市场营业用房(摊位)租赁甲方将座落于_________路_________号,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另附配套设施有_________的市场营业用房(摊位)出租给乙方。
用途_________(以乙方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自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
第三条租金及其支付时间、方式租金:该营业用房(摊位)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支付时间、方式:租金按_________结算,由乙方于_________交付甲方。
第四条场地交付期限甲方应当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营业用房(摊位)及其相关设施交付乙方验收使用。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1.有督促乙方遵纪守法,文明经商的权利;2.有要求乙方更换违规从业人员的权利。
(二)甲方义务1.具有租赁营业用房(摊位)的经营范围,并核验乙方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各类经营许可证;2.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日常经营所基本的条件和相关设施,同时须加强对日常设施的保养、维护;3.不得随意变动市场用途和布局,无故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4.须制定消费者投诉接待制度,落实专人负责,作好记录,认真依法处理;5.负责对出租场地及其提供的设施的正常维修,或者委托乙方代行维修,维修的费用在租金中折算;6.租赁期间,甲方确需收回出租场地的,必须提前____ 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同时支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赁期内可收取租金金额的_________%计算,并退还有关的预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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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进场经营合同
合同编号:
市场经营管理者(以下简称甲方):
场内经营者(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场所进场经营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场所
乙方承租甲方坐落于市场内(场地),仅限用于经
营业务;库房场地面积平方米,库房场地位置
为。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个月。
第三条租金、费用及其支付时间、方式
(一)租金及其支付时间、方式
租金元/月(人民币,下同),总额为人民币(大
写)(¥元)。
库房场地租金元/月,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支付方式
(二)水电等费用及其支付时间、方式:
(三)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场地和库房及其相关设施交付乙方验收使用。
第四条保证金
乙方在支付租金的同时,向甲方支付租金总额 %计人民币(大
写)(¥元)的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务质量担保,当保证金不足上述金时,应在日内补足。
第五条保险
甲方投保的范围为:(公共责任险/火灾险)、。
乙方投保的范围为:。
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当协助乙方申办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各类经营许可证并建立档案。
(二)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商品检验合格证明、商标使用证明,按现行合法的质量标准和管理制度的规定,对乙方经营商品的安全、质量状况进行检查,并协助建立重要商品购销和商标台账。
甲方应将检查结果及时告知乙方,并予以公示。
对检查发现的不合格或不合法的商品,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九条相应的规定进行处置。
因检查、处置不合格或不合法商品而产生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可向乙方收取或在乙方保证金中扣除。
(三)甲方有权禁止乙方销售并可处置假冒侵权商标商品或法律、法规、规章明令禁售的商品或其他来源不明、不合法的商品;甲方有权处置乙方擅自使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用物品和影响消防安全的物品;甲方有权对乙方
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合同约定的行为予以立即制止和督促改正,并按合同约定处理。
(四)甲方发现乙方已销售的商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应与乙方及时釆取措施告知买受人或召回商品,积极消除隐患。
(五)乙方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难以及时从乙方获得赔偿的,甲方有义务向消费者先行赔偿,并可以向负有赔偿责任的乙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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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甲方不得随意变动市场用途和布局,不得无故干涉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甲方为乙方提供日常经营所需基本条件和相关设施,并负责对出租场所及其相应的设施进行维修并承担费用。
(七)甲方应当积极履行市场管理职责,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维护市场正常经营秩序,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确保市场良好的经营环境。
(八)。
第七条乙方权利义务
(一)乙方必须办妥证、照或农民自产自销备案等手续后,方可从事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承诺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有关市场管理制度、经营规则,并按时缴纳租金。
(二)乙方承诺“不制假、不售假、不存假、不欺诈”和“无假冒商标、无虚假广告、无不正当竞争、无侵权现象、无欺行霸市”。
(三)乙方保存并出示能够证明合法进货来源的原始发票、单证(包括商标使用证明)等资料(农民自产自销农产品除外),并保证单证真实齐全,单证上的品种、数量与实际相符。
特约经销品牌商品的,乙方应出示供货方的授权证明。
(四)入场经营政府规定或甲方认定必须查检后方可上市的商品,乙方不得擅自销售,应先到甲方指定处申报,经甲方抽检或报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经营。
经甲方抽检为不合格的产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复检,但乙方须预付复检费用(复检合格的,甲方返还复检费用)。
(五)乙方不得跨门(摊)经营,保持场地整洁干净并负责“门前三包”;乙方承租的场地不得擅自转租或分租。
市场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上述范围内进行广告宣传。
(六)如政府部门要求场内行业或场地暂停营业、调整、整修的,乙方应当积极配合甲方工作。
(七)因甲方违反合同约定给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有对承租的场地和库房进行装修的权利,如因装修不当造成对承租场地和库房等相关设施的损坏,乙方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承担修理费用或者对损害部分予以赔偿。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承担相应责任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无照经营,制售假冒侵权商标商品,欺行霸市,垄断货源,价格欺诈,哄抬物价,拉帮结派,恶意扰乱市场秩序或参与黑恶势力,威胁场内经营者生命和财产安全,影响社会治安等违法、犯罪行为的。
2、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罚满两次或吊销、撤销而收回经营证、照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销售假冒侵权商标商品或国家明令禁售商品或其他来源不明、不合法的商品或使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用物品或违反市场管理制度,经书面劝告或责令暂停营业后,仍不改正满两次;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4、在市场内吵架斗殴、酗酒闹事,不服从甲方管理和检查,经书面劝告或责令暂停营业后,仍不改正满两次或情况严重的。
5、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所承租的场地和库房转租、分租;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和库房,经甲方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6、逾期天,经书面催告仍未支付租金、水电费、等费用以及补足保证金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承担相应责任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擅自变更出租的场地位置、布局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
2、擅自变更场地的用途而影响乙方使用的。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未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各类经营许可证的。
4、甲方滥用管理手段或对乙方采取不适当的处理方式,给乙方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或导致乙方不能开展经营活动的。
5、。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核查乙方经营资格或未对乙方销售商品及其商标尽督查、检查、管理义务,给乙方或消费者或商标所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甲方逾期交付场地或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水电费、以及补足保证金的,均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天。
(三)租赁期间,甲方确需收回场地和库房的,必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同时支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佘租期内可收取租金金额的
%计算,并退还有关的预收费用(不计利息)和保证金;乙方因特殊情况需要退租的,必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同时支付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的 %计算。
(四)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的,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以下适当的处理方式:
1、谈话、教育;
2、书面劝告、警告;
3、当场处置存在即时危险或经检查不合格的商品;
4、暂扣来源不明、不合法的商品,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5、责成书面检查,并予以公示;
6、收取抽检和组织销毁、处置检验不合格商品的用;
7、扣除保证金并责成限期补足;
8、暂停营业天;
9、单方解除合同,清退出场;10、。
第十条其它约定事项
(一)租赁期满未能续租或因合同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必须在租赁期满之日或合同终止后天内将租赁的场地、库房和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
乙方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收到乙方退场请求并终止合同,或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取消乙方入场经营资格的,双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或取消乙方入场经营资格之日起天内,在扣除消费者先行赔偿金、违约方违约金等发生的费用后,按“多退少补”原则,结清租金、保证金及有关费用。
(三)。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产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证照登记部门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住所: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其他通讯方式:
乙方(签章):
住所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