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简报效能浅见
关于提高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的思考

关于提高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的思考作者:黄新国徐锐来源:《人大研究》 2015年第6期黄新国徐锐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
”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指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
”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建立,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产物。
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是地方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的主要形式和重要途径。
提高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对于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作用,保障地方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存在的主要问题(一)议题选择不合理。
确定监督议题是开好常委会会议的重中之重。
议题好比是目标、是方向,方向不明,自然难见效果。
目前,有些地方人大常委会在选择议题的时候没有紧扣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未能突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不是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民生问题。
有些地方的议题选择存在贪多求全,什么工作都想听一听,什么事情都想管一管,致使监督的重点不突出、针对性不强,监督过程只能是蜻蜓点水、点到为止,不能搞通、搞透、搞仔细。
(二)会前准备不充分。
一是接受监督的“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为会议准备的资料质量不高、内容不齐、论证不充分,汇报材料讲成绩头头是道,说问题轻描淡写,答质疑搪塞应付,谈措施华而不实。
二是常委会办事机构工作不细致、不具体,没有为常委会组成人员调研提供好服务、搭建好平台,会议资料没有按要求提前发放到参会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手中,甚至有些材料在会议开始之前才发放。
三是有些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识不高,缺少履职的热情和能力,在会议之前,没有对审议议题进行认真调研,更没有进行深入的思考。
(三)会中审议不深入。
一是时间安排不合理。
本来需要开两天的会,结果只安排一天或半天的会期,使审议时间大为缩减,很多常委会组成人员没有时间发言。
关于人代会简报工作的几点思考

关于人代会简报工作的几点思考作者:陈书侨来源:《人大研究》2010年第03期简报,顾名思义就是内容简明的报道。
它是一种古老的文体,其起源可追溯到西汉初期,那时名为邸报。
到了唐代,开始出现雕版印刷的邸报。
简报发展到现在,已经成为一个通报情况、交流信息、介绍经验、指导工作的文种。
人代会简报是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由各代表团编写,经大会秘书处统一审核和印发的一种会议材料。
一、关于简报的定位和作用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主要是通过会议的形式来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人代会简报是反映人大代表审议意见的重要载体,也是会议成果的重要体现。
如果说每位代表的发言是一个音符,简报则是大会的交响乐曲。
简报工作是大会组织和会务工作的重要方面,是为大会和代表服务的重要内容。
对于全国人大和一些地方人大来说,编印人代会简报还是一项法定工作。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规定,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代表在各种会议上的发言,整理简报印发会议。
全国人大以法律的形式把简报工作明确下来。
一些地方人大也在自己的议事规则中对简报工作作出相应规定。
对于已把简报工作写入法律法规的人大来说,简报是有法律定位的,整理简报印发会议是法律赋予的职责,也是开好大会和服务代表的要求。
简报的作用,见仁见智。
有的认为简报十分重要,有的认为简报可有可无,也有的认为简报会中是宝,会后是草。
笔者认为,简报的作用是由人大和人大代表的作用决定的,简报有着重要的功能和作用。
一是交流审议意见。
我国各级人大为了体现代表的广泛性,代表人数都比较多。
越是高层的人大,代表人数越多。
福建省人大现有550名代表,全国人大现有2984名代表。
由于代表众多,代表们不可能在代表大会全体会议上审议各项报告和议案,只能在各代表团全团会议或者分组会议上进行审议。
大会编发的简报,就起到反映审议情况、传递审议信息、交流审议意见、引导会议进行的作用。
二是汇集重要民意。
简报主要反映代表审议的重要意见,包括对某些具体政策的不同意见及对工作的批评和建议。
提高地方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实效的探讨

提高地方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实效的探讨作者:黄少凌来源:《人大研究》2008年第11期各级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是常委会会议审议的主要形式,是集思广益、取长补短的平台。
重视和发挥分组审议在常委会会议审议中的作用,对于提高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笔者拟以H省人大常委会为例,分析当前地方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基本情况以及存在的不足,探究进一步完善分组审议制度的相关措施。
一、常委会分组审议存在的不足分组审议虽然大大地提高了审议的效率,促进了决策的科学民主,但是,由于受到审议制度本身和审议质量等因素的影响,这项工作还存在需要不断完善的地方。
(一)部分议事制度不够完善1. 会议议题安排过多。
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不断提高,需要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的议题越来越多。
尽管主任会议要求按照少而精的原则编制会议议程,但是在研究常委会建议议程时,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都争着“上项目”。
在议程安排上有时就采取“拼盘式”、搞平衡的办法,面面俱到,议程过多,重点不突出。
例如,2007年H省人大常委会有一次会期7天的会议,安排议程达36项,其中,听取审议政府、法院专题报告7项,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报告3项,审议本级法规案21项,审查下级法规案4项,人事任免1项。
由于议题多,时间短,对一些议题难以审深议透,往往流于形式,走过场,结果影响了审议质量和会议效果。
2.出席和列席会议制度规范不够严格。
各级人大常委会都制定了组成人员守则和议事规则,对组成人员出席会议都作出了相关规定。
但常委会会议出席率不高的问题,仍普遍存在。
特别是会中请假缺席较多,使会议缺乏应有的严肃性,也直接影响到分组审议效果。
在统计的五次常委会分组审议中,每次常委会分组审议都有常委会组成人员请假。
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常委会委员中兼职委员比例大。
这些兼职委员或者是单位的负责人、或者是某个方面的杰出代表,本职工作和社会活动都比较多。
浅谈发挥办公室在提高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中的服务作用

浅谈发挥办公室在提高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中的服务作用地方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是人大常委会重要的综合职能部门。
在联系人大代表和“一府两院”中履行着上传下达、联系左右、协调内外的重要职责,担负着为人大及其常委会搞好保障服务的重要任务,在会议决策和决策落实中,这种参入政务、管理事务、搞好服务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决定了办公室在常委会工作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
实践证明,办公室的服务作用发挥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人大常委会的整体工作水平,影响到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
为此,笔者认为,要提高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充分发挥办公室的服务作用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本文就此做一些探讨。
一、当前办公室在为常委会会议服务中存在的问题毫无疑问,地方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为常委会会议做了大量的工作,确保了会议的顺利进行。
但办公室的服务工作弹性较大,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还有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影响了会议的审议质量。
当前,办公室服务工作的不足主要体现在“四欠四少”。
(一)调研欠深入,提供素材少。
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发言的素材和依据,一方面是其自身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得到的;另一方面,是通过相关部门的调查研究或工作汇报间接得到的。
这种间接素材,主要是由办公室或其他委室进行审议前的调查研究提供的。
在实践中,一些办公室工作人员作风不深入,在机关时间多,下基层时间少,有时下基层调查研究不仔细,了解问题不透彻,形成的调查材料不扎实。
为委员们提供的审议素材和依据较少甚至没有,这就使委员们审议发言的质量大打折扣。
(二)参谋欠主动,献计献策少。
部分办公室人员的参谋意识不强,对常委会会议的形式、议题、会务等各项工作不积极献计献策,因循守旧,只是按主任会议精神消极地办理相关事务,甘当“传声筒”、“二传手”,没有从单一的服务型转变到参谋服务型上来。
这就大大分散了主任会议和委员们的精力,影响了会议的审议质量。
(三)服务欠规范,建章立制少。
由于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常委会会议没有做出明确规定,所以,各地的常委会会议的形式、内容、要求、规章制度都不尽一致,各有特色。
浅议提高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的对策和措施

浅议提高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的对策和措施浅议提高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的对策和措施浅议提高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的对策和措施地方人大召开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是地方人大依法行使职权的基本形式和重要途径,审议质量的高低是衡量地方人大常委会工作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是人大常委会整体作用能否真正发挥的关键,直接影响着人大常委会监督水平的高低和监督效力的强弱。
因此,如何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是地方人大工作者在新形势下提高人大常委会工作水平,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的重要课题。
结合近年来各级地方人大常委会在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的具体实践,浅议如何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对策和措施。
一、当前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方面存在的问题近年来,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伴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前进步伐,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依法、依程序办事,集体行使职权,在着力提高会议审议质量上进行了大胆尝试和积极探索,不断创新举措,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工作程序,使常委会会议的审议方式和操作程序趋于科学合理,会议审议质量显著提高。
但是,在具体工作实践中,我们也发现常委会的审议监督工作与新形势下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的需要,还有不相适应的地方,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
(一)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审议监督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化,部分组成人员参与审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有畏难情绪,不敢大胆行使监督权,听会、陪会现象突出,个别组成人员甚至长期缺席会议,严重影响会议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审议质量。
(二)审议意见缺乏应有的深度,会期偏短,议题偏多,审议时间上得不到保证,许多审议停留在讲成绩多、谈问题少,讲建议多、提缺点少以及避重言轻、隔靴挠痒的状况;还有部分组成人员对所审议的议题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加之会前调研不深,研究不够,从而造成审议时无从谈起,抓不住问题的要害,提出的审议意见不具体,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
影响地方人大常委会审议效果的原因及对策

影响地方人大常委会审议效果的原因及对策欧家顺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是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主要的、基本的形式。
有利于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多年来,地方人大常委会始终把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收到了一些成效。
但是,就目前而言,不少地方仍然存在审议效果差的问题,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听取汇报多,安排审议少。
有的地方在安排常委会议题时,为图省事,本该听取并审议的题目,却只听取而不审议;或者为压缩会议时间,减少会议经费,把会议的主要时间安排在听取汇报上,审议时间安排得不充分,致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议题审议不透,效果差。
二、主任发言多,委员发言少。
有的地方常委会会议小组审议时,本来时间就有限,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却作长篇发言,并且所讲内容都与调查报告大同小异,致使其他委员往往想发言也没有时间,难以听到不同的意见或建议;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会前不作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会中审议不是无言可发就是发言也不着边际。
三、表扬肯定多,批评意见少。
有的地方人大常委会为避不支持“一府两院”工作之嫌,分组审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发言与“一府两院”工作汇报内容如出一辙,对取得的成绩大加表扬和肯定,对存在的问题却只触皮毛,或与报告内容保持一致,有的甚至干脆闭口不谈。
四、提出意见多,督促落实少。
有的地方在安排分组或联组审议时,“一府二院”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不参加会议听取审议意见,造成自己审议自己听的现象;有的地方召开常委会会议时,组成人员审议发言内容不少,并整理印发给了“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但会后抓督促落实不够,致使所提问题得不到善始善终地解决。
针对上述问题,今后如何提高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效果,笔者认为:一、科学选择议题。
选准议题关系到常委会会议的质量,进而关系到权力机关作用的发挥,科学地确定常委会会议的议题,是提高人大常委会审议效果的一个重要环节。
因此,人大常委会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时,对每次常委会审议的议题,应根据同级党委对本年度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实际情况作出周密的科学的安排。
提高人大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质量的几点思考

提高人大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质量的几点思考作者:马光影来源:《人大研究》 2014年第2期马光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重要形式,监督法对此以专章作出了明确规定。
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更好地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这一监督形式,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是摆在地方人大常委会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本文以探讨和分析实践中影响人大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质量的问题和不足为基础,对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该项工作提出一些粗浅的思考意见。
一、影响审议质量的几个问题第一,制度体系还不够完善监督法第二章对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对指导和推进地方人大工作起到了巨大作用,但监督法主要侧重于从宏观角度对有关内容进行规范,对地方人大常委会很多具体工作而言仍然过于原则。
如在审议议题如何确定、审议意见如何处理等一些关键问题上规定不够具体明确,对实践工作开展造成了一定影响。
监督法实施以后,有的地方人大常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制定了本地区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具体规定,但这些规定有的仍然过于笼统,有的缺乏可操作性,有的未能紧密契合地方实际,能形成安排合理、运转有序、效果良好的制度体系的并不多。
第二,审议议题确定还不够合理监督法第九条对如何确定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为选准、选好审议议题指明了方向和途径。
实践中较为突出的问题有:一是常规性议题过多,针对性议题不足。
目前各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多数仍集中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预算及其变更和执行、收支审计等常规性议题,根据监督法规定的六种途径反映的问题确定,带有较强的针对性、由人大常委会主动提出的议题比较少,影响和限制了监督作用的发挥。
二是议题确定过程不公开,代表和群众参与难。
根据监督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常委会一般组成人员也要在审议年度计划经主任会议正式通过印发之后才能获知内容,而在选择确定的过程中并没有途径和渠道可以参与。
关于提高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的思考

关于提高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的思考作者:赵俊海来源:《公民与法治》 2019年第6期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是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使国家权力的基本形式。
努力提高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人大常委会按照民主的、法定的程序审议议案,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切实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从环节上看,人大常委会会议由会前准备、会中审议、会后落实三个紧密衔接的工作环节组成。
要提高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必须牢牢把握好这三个环节。
具体来讲,应该把握好“五个度”。
一、把好“三关”,提高对会议的重视程度从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审议监督意识入手,认真把好“三关”。
一是把好学习提高关。
提高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首要的是提高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素质。
因此,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政策和法律法规、人大工作知识和有关专业知识,努力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使每个成员都熟悉和掌握开展工作所需要的知识,知晓会议审议的工作程序,深知自身肩负的责任和使命,认真履职尽责,积极参加每一次会议并做好审议。
二是把好材料质量关。
要求“一府一委两院”提交的报告,从内容到形式都要规范化。
报告讲工作要准确真实,分析问题要客观理性,提建议要切实可行,以便人大常委会更好地开展审议、实施监督。
凡是由相关职能部门代拟的报告材料,一律要有相关机构审查把关才能提交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同时,报告和相关材料要提前一周左右送达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手中,以便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去熟悉情况,分析问题,提高审议发言质量。
三是把好相互配合关。
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要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及其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向有关单位和人员发出会议通知和提出相关要求。
“一府一委两院”有关领导要正确认识和理解接受监督与支持工作的关系,认真负责地对待人大常委会会议,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并按要求指派相关领导和人员参加会议,认真听取审议意见。
二、把握“三性”,找准议题选择的角度议题是人大常委会会议的“纲”,选准议题,是提高人大常委会审议质量的前提,选择议题时要注意把握“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