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建设局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
建设工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目的为确保建设工地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建设工地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建设工地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2.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以下工作组:(1)综合协调组: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信息畅通、指挥有序。
(2)现场救援组:负责现场救援工作,包括人员搜救、伤员救治、财产保护等。
(3)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车辆等的调配和保障。
(4)宣传报道组:负责对外发布应急救援信息,确保社会稳定。
四、应急预案步骤及措施1. 突发事件发生时,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
2.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赶赴现场。
3. 现场救援组立即展开救援工作,包括:(1)对被困人员实施搜救,确保人员安全。
(2)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及时送往医院。
(3)对财产进行保护,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4. 后勤保障组根据现场救援需要,及时调配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车辆等。
5. 宣传报道组对外发布应急救援信息,确保社会稳定。
五、应急演练1.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2. 演练内容包括: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现场救援、物资保障、信息发布等。
3. 通过演练,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救援工作。
六、预案更新1. 根据应急救援实践和法律法规的修订,定期更新应急预案。
2. 及时调整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职责、步骤及措施,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七、附则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预案的解释权归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所有。
3. 各部门、各单位应认真贯彻落实本预案,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建设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

建设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一、工作目标本预案旨在建立健全建设工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确保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事件对建设工程项目及人员的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1)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公共卫生安全管理,做好预防工作,降低突发事件发生的风险。
(2)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3)加强公共卫生知识宣传和培训,提高项目人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应急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2)成立应急预案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协调、指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工作。
(3)明确各级职责,确保应急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1)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2)优化应急资源配置,提高应急响应和处置效率。
(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形成合力,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总体效能。
三、组织管理1、成立应急预案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工作。
2、设立应急预案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培训、演练等工作。
3、明确各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应急队伍的职责,确保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高效地开展应对工作。
4、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和修订,确保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
5、加强应急预案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收集、处理、传递、发布的能力,为应急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四、预防措施1、加强卫生管理(1)建立健全项目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卫生管理责任人,确保卫生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施工现场卫生巡查,对存在的卫生隐患及时整改,防止疾病传播。
(3)加强施工人员生活区卫生管理,确保生活区环境整洁、通风良好,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住宿、餐饮条件。
住建系统应急处突预案

住建系统应急处突预案
为了确保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安全和稳定,应急处突预案已成为住建系统必备的管理工具。
住建系统应急处突预案是指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机构内部整合资源、协调合作,防范事故扩散,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运行的应急管理预案。
下面本文将介绍一份住建系统应急处突预案。
一、应急处突预案的制定背景
1、为了切实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维护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安全和稳定。
2、为了提高住建系统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更好地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基本公共服务的运行。
二、应急处突预案的组织机构
1、指挥部:由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指挥部负责协调和统筹救援行动,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2、联络员:负责与外界的联系和宣传,向上级部门和群众提供咨询和信息共享。
3、救援队伍:由专业救援部门和志愿者组成,负责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处突预案的实施流程
1、突发事件的报告
2、指挥部组织人员携带应急物资,驾车前往现场。
建筑业突发事故预案

一、预案目的为有效应对建筑业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故,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施工现场发生的坍塌、火灾、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中毒、环境污染等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应急救援工作,下设以下小组:(1)现场指挥小组:负责现场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
(2)医疗救护小组:负责伤员的救治和转运。
(3)安全保障小组:负责现场安全警戒、疏散和物资保障。
(4)信息宣传小组: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发布和舆论引导。
2. 应急指挥部职责(1)组织、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2)制定救援方案,下达救援指令。
(3)督促、检查救援工作落实情况。
(4)向上级报告事故救援情况。
3. 各小组职责(1)现场指挥小组:负责现场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确保救援工作有序进行。
(2)医疗救护小组:负责伤员的救治和转运,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3)安全保障小组:负责现场安全警戒、疏散和物资保障,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4)信息宣传小组: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发布和舆论引导,确保信息畅通。
四、应急救援措施1. 火灾事故(1)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
(2)切断火灾源,扑灭火源。
(3)对被困人员实施救援。
(4)协助消防部门进行火灾扑救。
2. 坍塌事故(1)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
(2)设立警戒线,防止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3)对被困人员实施救援。
(4)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坍塌原因调查。
3. 触电事故(1)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
(2)切断电源,防止事故扩大。
(3)对触电人员进行急救。
(4)协助医疗部门进行伤员救治。
4. 物体打击事故(1)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
(2)设立警戒线,防止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3)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
(4)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五、预案演练1.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建设单位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提高建设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建设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建设单位在施工、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2.1 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2.1.1 应急指挥部组成应急指挥部由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总指挥,分管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2.1.2 应急指挥部职责(1)负责制定和调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
(2)组织协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应急响应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3)指挥、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救援行动的有序进行。
(4)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报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
2.2 应急指挥部下设工作小组2.2.1 工作小组设置应急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现场救援组、医疗救护组、交通保障组、物资保障组、信息发布组、宣传报道组等工作小组。
2.2.2 工作小组职责(1)综合协调组:负责组织协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汇总各部门信息,向上级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2)现场救援组:负责现场救援工作的组织实施,包括人员疏散、现场警戒、救援物资调配等。
(3)医疗救护组: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救治和转院治疗,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4)交通保障组:负责现场交通管制和救援车辆调度,确保救援车辆通行顺畅。
(5)物资保障组:负责救援物资的调配和供应,确保救援物资及时到位。
(6)信息发布组:负责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确保信息畅通。
(7)宣传报道组:负责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宣传报道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3.1 信息报告3.1.1 发生突发事件时,事发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迅速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建筑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前言为确保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建筑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坍塌、火灾、触电、高处坠落等安全事故。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建立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负责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实施和监督。
2. 设立应急指挥部,负责应急工作的全面协调和指挥。
3. 设立应急处置小组,负责具体应急工作的实施。
四、应急处置流程1. 事故报告(1)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2. 事故现场处置(1)应急指挥部组织应急处置小组赶赴现场,进行现场处置。
(2)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并立即送往医院。
(3)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4)组织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3. 事故调查(1)应急指挥部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2)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责任人进行追责。
4. 事故善后处理(1)应急指挥部组织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恢复正常施工。
(2)对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并制定赔偿方案。
五、应急物资及装备1. 应急物资:急救药品、急救设备、灭火器材、防护用品等。
2. 应急装备:无人机、挖掘机、消防车、救护车等。
六、应急培训及演练1. 定期组织应急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 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七、附则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预案由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如遇特殊情况,应急预案可进行调整。
八、应急预案的修订1. 随着我单位业务的发展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应急预案应及时进行修订。
2. 修订后的预案应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审批,并通知相关部门执行。
通过本预案的实施,旨在提高我单位应对建筑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稳定。
慈溪市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

慈溪市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为提高慈溪市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一旦我市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能采取切实可行措施,迅速有效地组织开展抢险救援指导工作,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慈溪市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应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坚持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司其责、协同配合,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属地各镇(街道)城建部门、各开发区城建部门组织救援与事故单位自救相结合的原则。
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建筑工程是指慈溪市内从事建筑工程新建、扩建、改建和拆房活动的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是指城市供水、制水、引水设施、排水、污水处理设施、城市河道设施、城市道路、桥涵设施、道路照明设施、公共客运场站设施、园林绿化设施等市政公用设施及其相关附属设施的建设、维修工程。
本预案中所称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是指:1、建筑工程施工或房屋拆迁过程中发生的坍塌(房屋建筑、深基坑开挖、架体)、机械伤害、触电、火灾、起重伤害和中毒等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事故。
2、由于施工而引起高层建筑地下室等地面沉陷,造成邻近建筑物开裂和沉降过大,影响建筑物内居住人员的安全,需要紧急撤离的。
3、慈溪市市政公用工程新建、扩建、改建、大修等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
4、慈溪市已建市政公用工程或在建工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并随时可能对人员安全构成威胁的重大险情。
5、其他重大的事故。
三、应急处置组织指挥及有关职责为加强对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慈溪市建设局决定成立慈溪市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导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
建设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建设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引言建设工程由于其复杂性和特殊性,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突发事件,如火灾、坍塌、爆炸、中毒等。
这些突发事件不仅会威胁到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还可能导致工程延误、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等严重后果。
为了有效应对建设工程中的突发事件,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减少损失,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应急指挥中心成立以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为组长的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全面指挥和协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其成员包括项目各部门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监理单位负责人等。
(二)应急救援小组1、抢险救援组:负责组织实施抢险救援行动,营救被困人员,控制危险源,扑灭火灾等。
2、医疗救护组:负责组织医疗急救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和转移。
3、治安保卫组:负责维护现场秩序,设置警戒区域,疏导交通,保障救援通道畅通。
4、后勤保障组:负责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资、设备和资金保障。
5、事故调查组:负责对突发事件的原因进行调查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三)各小组职责1、抢险救援组(1)熟悉施工现场的地形、环境和设备情况,制定抢险救援方案。
(2)组织抢险救援人员和设备,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3)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力营救被困人员,转移贵重物资和设备。
(4)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
2、医疗救护组(1)配备必要的医疗急救设备和药品,随时准备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
(2)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处理,并及时将重伤员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治疗。
(3)与医院保持联系,了解伤员的救治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
3、治安保卫组(1)在事故现场周围设置警戒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2)维护现场秩序,疏导交通,保障救援通道畅通。
(3)负责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发生次生事故和哄抢财物等事件。
4、后勤保障组(1)负责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资、设备和资金保障。
(2)及时采购和补充应急救援物资,确保物资的充足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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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建设局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
为了及时、有效、妥善地处置我市建设行业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保护公共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建设行业发生的规模大、影响广、社会危害性强的突发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突发性重大安全事故等)。
主要包括:城市标志性建筑物,大型公共建筑,重要公用、市政基础设施及各类民用住宅发生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危害的。
突发事件发生前的日常防范工作,依照职责分工各科室各司其职。
当发生上述事件之一时,启动本预案,在市政府和宁波市建委的领导指导和协调下,迅速高效地完成各项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
二、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为了便于协调和领导处置突发事件,局成立处置突发事件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协调领导小组)。
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潘建平
副组长:郑人杰、陆志乔、陈均、马百壮、华利波、岑柏峰
成员:办公室励聪
人事监察科陆劲松
财务审计科方观浩
总工程师室劳卫星
建设管理科胡荣达
市政管理处陈锋
房地产业科汪建煜
公用事业管理中心龚志孟
物业管理科谢虎生
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余建江
本预案启动后,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坚守岗位,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出差、人员调整或有特殊情况时,由所在科室、单位按职务高低递补。
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局系统突发事件工作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局建设管理科。
(一)办公室
1、负责协调局机关的突发事件工作,包括制定机关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开展局机关房产和其他物业的抢险、排险、检修、应急维护加固等工作。
2、保持与市政府、宁波市建委和省建设厅的联系,做好信息上报和沟通联络工作。
3、规范并合理利用城建档案,为突发事件工作提供基
础性资料。
(二)人事监察科
配合其他科室做好突发事件的防范及抢险排险、应急检修、应急加固等工作,根据工作实际制定相关责任追究和奖励措施。
对突发事件中遭遇灾难的本系统工作人员进行抚恤、慰问,做好善后工作。
(三)财务审计科
突发事件发生后,为应急检修、应急加固、抢险排险、修复维护等工作做好资金保障和相关服务工作。
(四)建设管理科
1、承担突发事件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负责组织和指导局系统各单位、局机关各职能科室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规程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
3、加强对建筑工程的安全防范、监控管理工作,并实施监督检查。
4、指导市拆迁办等拆迁单位对房屋实施安全拆除,并对市安监站拆除安全监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5、指导城建和房屋勘察设计单位制定城建和房屋安全设计的有关措施,并实施监督检查。
6、根据质量安全工作需要,组织有关专家赴事发现场进行工程损害调查;组织对事发工程,包括重要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开展抢险排险、应急检修、应急加固、
安全性能鉴定,快速修复和恢复重建等工作;组织原设计单位或有关专家对事故工程提出修复、加固或拆除等处置意见。
7、撰写突发事件调查报告,经局协调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审阅后上报相关部门。
(五)总工程师室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会同建设管理科组织和指导局系统各单位、局机关各职能科室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规程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
2、组织有关专家为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应急检修、抢险、排险和恢复重建等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六)市政管理处
1、加强对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防范、监控管理工作,并实施监督检查。
2、开展市政基础设施的应急检修、抢险、排险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七)房地产业科
1、指导和制定全市加强对房屋安全管理的措施,并实施监督检查;指导和协助事发地区受损房屋的应急检修、应急加固、抢险排险、修复维护等工作。
2、制定房屋安全开发的有关措施,并实施监督检查;指导和协助事发的开发企业进行抢险和排险等工作。
(八)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加强对公用事业(供水、供气、公共交通、污水处理及园林、绿化等)的安全防范、监控管理,并实施监督检查;指导和组织开展公用事业的应急检修、抢险、排险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九)物业管理科
指导和制定全市加强住宅小区(大楼)的安全管理的措施,并实施监督检查;指导和协助事发住宅小区(大楼)的应急检修、应急加固、抢险排险、修复维护等工作。
(十)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1、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安全防范、监控管理,并实施监督检查,开展污水管网、泵站的应急检修、抢险、排险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2、加强对城区河道的安全防范,做好防汛防台的准备工作,并实施监督检查;指导和组织开展城区河道的应急检修、抢险、排险、应急维护加固等工作。
三、处置措施与通讯信息保障
1、及时启动预案,搜集情况。
发生本预案适用范围的突发事件后,启动我局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局协调领导小组立即召集协调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通报突发事件,部署有关工作;有关科室根据职责分工,补充、核实有关情况,并及时将了解到的最新情况报告局协调领导小组办
公室。
2、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在发生突发事件的地方,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立即到位并应采取有效措施,同时向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报警,向上级部门(宁波市建委)报告。
3、及时提供档案材料,迅速弄清建(构)筑物情况。
局城建档案室要进一步完善城建档案资料的管理,同时提高快速查询和调送档案、资料的能力;重要建(构)筑物、市政基础设施应有备份档案。
4、加强通信联络,确保指挥畅通。
建立信息、通讯指挥系统,保障突发事件发生后信息报送的及时和指挥通讯渠道畅通。
建设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要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扎扎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把突发事件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四、本工作预案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原规定的突发事件工作预案与本工作预案相抵触的,按照本工作预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