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自考经济法概论(财经类)考试大纲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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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湖北自考经济法概论(财经类)考试大纲合同法

2015年湖北自考经济法概论(财经类)考试大纲合同法

2015年湖北自考经济法概论(财经类)考试大纲合同法一、学习目的和要求合同法是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切交易活动室通过缔结和履行合同来完成的,合同关系式市场经济中最基本的法律关系。

通过本章学习,使考生系统、准备地理解和掌握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基本法律制度及其相应的法律规范,学会在实践中灵活地运用,分析和处理各种合同实务问题。

二、课程内容第一节合同法概述(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二)合同的分类(三)合同法的适用范围第二节合同的订立(一)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1.要约2.承诺(二)合同的内容1.合同的内容2.格式条款第三节合同的效力(一)合同效力的概念和内容(二)合同成立于合同生效(三)附条件合同的附期限合同1.附条件合同2.附期限合同(四)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1.无效合同2.可撤销合同3.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五)效力未定合同第四节合同的履行(一)合同履行概述(二)合同履行的规则(三)合同履行抗辩权1.同时履行抗辩权2.先履行抗辩权3.不安抗辩权(四)合同履行中的保全措施1.债权人的代位权2.债权人的撤销权第五节合同的变更、解除与转让(一)合同的变更1.变更的概念2.变更的方式3.变更的效力(二)合同的解除1.解除的概念2.约定解除3.法定解除4.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三)合同的转让1.合同转让概述2.合同权利的转让3.合同义务的转让4.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第六节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一)清偿(二)抵销(三)提存(四)免除(五)混同第七节合同责任(一)缔约过失责任1.缔约过失责任概述2.缔约过失责任的成立要件3.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二)违约责任1.违约责任概述2.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3.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4.违约行为的类型5.违约责任的形式6.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第八节合同法分则规定的主要有名合同(一)买卖合同1.买卖合同的概念和特征2.买卖合同当事人的主要义务(二)赠与合同1.赠与合同的概念和特征2.赠与合同当事人的主要义务(三)借款合同1.借款合同的概念和特征2.借款合同当事人的主要义务(四)租赁合同1.租赁合同的概念和特征2.租赁合同当事人的主要义务(五)承揽合同1.承揽合同的概念和特征2.承揽合同当事人的主要义务(六)运输合同1.运输合同的概念和特征2.客运合同客运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客运合同当事人的主要义务。

经济法概论(财)第十章、税法

经济法概论(财)第十章、税法

1、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依据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强制地向纳税人无偿征收货币或实物所形成的特定分配关系。

2、税收的特征(1)强制性。

(2)无偿性。

(3)固定性。

3、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税收实体法的的内容包括:流转税法、所得说法、财产税法、行为税法5、根据税法的内容不同可以分为: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6、税收实体法:规定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实体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7、税收程序法:以国家税收活动中所发生的程序关系为调整对象,是规定国家征税权行使程序和纳税人纳税义务履行程序的法律规范的总称8、税收征收管理法即属于税收程序法9、税法的构成要素1)主体:指税法规定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税收主体和纳税主体 2)客体:又称征税对象、征税范围,是征税主体权利与义务指向的对象3)税率:比例税率、累计税率、定额税率4)纳税环节:应税商品在整个流程中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5)纳税期限:指税法规定的纳税人应纳税的期限6)纳税地点: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的场所7)纳税优惠:国家为了体现鼓励和扶持政策,在税收方面采取的照顾措施 8)法律责任10、比例税率:指应征税额与征税客体数量为等比关系11、累进税率:随着征税客体的数量的增加,其适用的税率也随之提高的一种税率形式12、定额税率:是按单位征税对象直接规定固定税额的一种税率形式13、增值税:是对从事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从事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14、增值税的纳税人:从事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从事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15、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前者实行购进扣税法,后者实行简易征收法。

16、小规模纳税人: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制度不健全,不能按照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财经法规》: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财经法规》: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1.了解税收的概念及其分类2.了解税法及其构成要素3.熟悉税收征管的具体规定,包括税务登记管理、发票的要求、纳税申报及⽅式、税款征收⽅式、税务代理、税务检查、税收法律制度、税务⾏政复议等规定4.掌握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和个⼈所得税的相关原理及应纳税额的计算【考试内容】第⼀节税收概述⼀、税收的概念与分类(⼀)税收概念与作⽤1.税收的概念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般的社会共同需要,凭借政治的权⼒,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标准,强制地、⽆偿地取得财政收⼊的⼀种分配形式。

2.税收的作⽤税收具有组织国家财政收⼊、调控国家经济运⾏、维护国家政权和利益等作⽤。

(⼆)税收的特征税收具有强制性、⽆偿性、固定性等特征。

(三)税收的分类1.按征税对象分类,可将全部税收划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和⾏为税等类型。

2.按征收管理的分⼯体系分类,可分为⼯商税类、关税类。

3.按照税收征收权限和收⼊⽀配权限分类,可分为中央税、地⽅税和中央地⽅共享税。

4.按照计税标准不同分类,可分为从价税、从量税和复合税。

⼆、税法及其构成要素(⼀)税法的概念税法是国家权⼒机关和⾏政机关制定的⽤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之间在税收征纳⽅⾯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法的分类(1)按税法的功能作⽤不同,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2)按照主权国家⾏使税收管辖权不同,分为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

(3)按税法法律级次不同,分为税收法律、税收⾏政法规、税收⾏政规章和税收规范性⽂件。

(三)税法的构成要素税法的构成要素⼀般包括征税⼈、纳税义务⼈、征税对象、税⽬、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免税和法律责任等项⽬。

其中,纳税义务⼈、征税对象、税率是构成税法的三个最基本要素。

第⼆节主要税种⼀、增值税(⼀)增值税的概念与分类增值税是以销售货物、应税服务、⽆形资产以及不动产过程中产⽣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征收的⼀种流转税。

2015年湖北自考经济法概论(财经类)考试大纲工业产权法

2015年湖北自考经济法概论(财经类)考试大纲工业产权法

2015年湖北自考经济法概论(财经类)考试大纲工业产权法一、学习目的和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应了解工业产权的概念和特征、专利法与商标法的基本规定。

本章应当重点学习和掌握专利法、商标法的相关内容。

二、课程内容第一节工业产权法概述(一)工业产权的概念和特征(二)工业产权法的概念(三)工业产权的国际保护第二节专利法(一)专利和专利法的概念(二)专利权的客体(三)专利权的主体1.专利权主体的含义2.专利权的归属(四)授予专利权的条件1.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条件2.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3.不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或事项(五)专利的申请1.专利申请的原则先申请原则和单一性原则。

2.专利申请文件3.专利神奇日和优先权4.专利申请的撤回和修改(六)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1.初步审查2.实质审查3.驳回专利申请、4.授予专利权5.专利申请的复审(七)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1.专利权的期限2.专利权的终止3.专利权的无效(八)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1.专利权人的权利独占权、转让权、许可权和标记权。

2.专利权人的义务(九)专利权的限制1.不视为侵权的使用2.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3.专利的强制推广应用(十)专利权的保护1.专利权的保护范围2.侵犯专利的行为3.侵犯专利权的法律责任第三节商标法(一)商标概述1.商标的概念2.商标的分类(二)商标的构成条件1.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2.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3.必须是可视性标志4.不得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三)商标注册的申请1.商标注册的原则2.商标注册申请人3.申请文件(四)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与核准1.申请日的确定2.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3.初步审定和公告异议4.核准注册5.商标复审(五)商标权的内容(六)注册商标的期限、续展和终止1.注册商标的期限和续展2.注册商标的终止(七)商标权的保护1.商标权的保护范围2.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3.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法律责任(八)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1.驰名商标的概念2.驰名商标的认定3.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一)工业产权的概念和特征1.识记:工业产权的特征。

2015年湖北自考中国税制考试大纲行为税制

2015年湖北自考中国税制考试大纲行为税制

2015年湖北自考中国税制考试大纲行为税制一、学习目的和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我国现行行为税制的组成,明确各种行为税的意义和作用,掌握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车辆购置税的具体征收制度。

二、课程内容第一节行为税制概述(一)行为税的意义行为税制的概念。

行为税的特点。

行为税的课征目的。

(二)行为税制的改革社会保险税设想·社会保险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计税依据、税本水平。

证券交易税没想开征的必娶陛、纳税人、征税范困、计税依据、税率、免税、征收管理。

第二节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一)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作用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凋节税的定义和作用。

(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征收制度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征税对象、纳税人、税率。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税率设计的原则。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计税依据、征收方法和有关扣缴义务人。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税款交纳方法、纳税手续、税金来源及减免税规定。

第三节印花税(一)开征印花税的意义印花税的定义。

开征印花税的意义。

印花税的立法原则。

(二)印花税征收制度印花税的征税范围、计税依据和纳税人。

印花税的税率。

印花税的缴纳办法、违章处罚和免税。

第四节城市维护建设税(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作用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定义。

开征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目的和作用。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制度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计税依据、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纳税环节、纳税时间、奖罚的有关规定。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减免税规定。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改革改革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必要性。

城市维护建设税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修改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原则。

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制度改革设想纳税人的设计、计税依据的设计、税率的设计、起征点的设计、臧免税的设计。

第五节车辆购置税(一)车辆购置税开征的背景和意义车辆购置税开征的背景。

车辆购置税开征的意义。

(二)车辆购置税立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税种特点车辆购置税立法的指导思想。

2015年4月自学考试00043《经济法概论(财经类)》真题试卷及参考答案

2015年4月自学考试00043《经济法概论(财经类)》真题试卷及参考答案

2015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经济法概论(财)试题和答案课程代码00043本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

答在试卷上无效。

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

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

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8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

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

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

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

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

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以下产品受我国《产品质量法》调整的是【】A.原煤B.商品房C.电视机D.初级农产品正确答案:C(1分)教材出处:P1822.以下有关产品质最认证制度的表述,错误的是【】A.产品安全认证不属于产品质量认证B.产品质量认证采取自愿原则C.产品质且认证不同于企业质量体系认证D.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产品质最认证证书正确答案:A(1分)教材出处:P1783.下列情形中的当事人,属于消费者的是【】A.周某购买了一台吸尘器供自家使用B.甲企业购买办公家具供企业办公使用C.郑某购买一辆汽车从事客运经营D.某商场购买一次性纸杯供顾客品尝果汁使用正确答案:A(1分)教材出处:P1874.消费者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全正确的交易条件,这属于消费者的【】A.保障安全权B.公平交易权C.自主选择权D.知悉真情权正确答案:B(1分)教材出处:P1915.根据商标使用对象的不同,可以将商标分为【】A.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B.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C.平面商标和立体商标D.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正确答案:B(1分)教材出处:P1426.发明专利申请人享有外国优先权的期限为【】A.3个月B.6个月C.9个月D.12个月正确答案:D(1分)教材出处:P1367.企业被宣告破产后,管理人决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A.消灭B.作为破产债权申报C.作为有财产担保债权优先清偿D.作为共益债务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正确答案:B(1分)教材出处:P998.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接受管理人报告工作的机构是【】A.债权人会议B.人民法院C.破产企业职工代表大会D.破产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正确答案:B(1分)教材出处:P989.某首饰店故意将人造钻石标明为天然钻石出售,甲信以为真,并购买一枚。

经济法概论自考考试大纲史上最全的复习资料

经济法概论自考考试大纲史上最全的复习资料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考试大纲第一章企业法一、学习目的和要求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主体,企业法是部门经济法的重要内容,通过本章的学习应了解企业的概念和特征、企业的分类、企业法的概念的特征。

本章应当重点学习和掌握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的相关内容。

二、课程内容第一节企业法概述(一)企业的概念和分类(二)企业法的概念和法律渊源第二节个人独资企业法(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三)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管理(四)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转让(五)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终止第三节合伙企业法(一)合伙企业的概念月类型(二)普通合伙企业1.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2.合伙人的出资与合伙企业的财产3.普通合伙企业的内部关系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决定,合伙人的竞业禁止义务,合伙企业损益的分配与承担,入伙,退伙。

4.普通合伙企业的外部关系合伙人或合伙事务执行人对合伙企业的代表权,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无限连带责任。

5.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三)有限合伙企业1.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2.有限合伙的内部关系3.有限合伙企业的外部关系4.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之间的转化(四)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第四节外商投资企业法(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概念与特征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设立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出资4.合资经营企业的内部管理体制和经营管理5.合营企业的解散与清算(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1.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期限和解散2.合作企业的设立3.中外合作企业的期限和解散(三)外资企业法1.外资企业的概念与特征2.外资企业的设立3.外资企业的终止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一)企业的概念和分类1.识记:企业的分类。

2.领会:企业的概念与特征。

(二)企业法的概念和法律渊源1.识记:企业法的主要渊源。

2.领会:企业法的概念与特征。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与特征领会: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与特征。

2015年湖北自考中国税制考试大纲行为税制中国现行税制及其改革综述

2015年湖北自考中国税制考试大纲行为税制中国现行税制及其改革综述

2015年湖北自考中国税制考试大纲行为税制中国现行税制及其改革综述一、学习目的和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我国现行税制的体系和结构,明确进一步完善的方向,掌握现行税制的多层次、多环节的调节作用。

二、课程内容第一节中国现行税制体系(一)中国现行税制体系是多种税的复税制体系我国现行的多种税的复税制体系状况。

(二)中国现行税制的多层次调节作用我国现行税制在生产和流通阶段、利润形成阶段、分配阶段的调节作用以及对企业税后留利与个人财产和收入的调节作用。

(三)中国现行税制的多环节调节作用我国现行税制对社会再生产四个环节的调节作用。

第二节中国现行税制结构我国现行税制流转税和所得税并重的双主体结构。

我国实行双主体税制结构的原因。

第三节中国现行税制的改革和完善(一)改革后我国新税制体系我国税制改革的“三个台阶”。

改革后我国新税制体系的框架。

(二)关于“费改税”“费改税”的定义。

费改税的必要性。

推行“费改税”的办法。

三、考核知识点(一)中国现行税制体系(二)中国现行税制的调节作用(三)中国现行税制结构(四)中国现行税制的改革和完善(五)费改税四、考核要求(一)中国现行税制体系1.识记:(1)我国现行税制体系设置的税种。

(2)流转税制、所得税制、资源税制、财产税制、行为税制的组成结构。

2.领会:(1)中国现行税制的多层次调节作用。

(2)中国现行税制的多环节调节作用。

(二)中国现行税制结构1.识记:我国现行的税制结构。

2.领会:我国实行双主体税制结构的原因。

(三)中国现行税制的改革和完善1.识记:(1)我国税制改革的“三个台阶”。

(2)改革后我国新税制体系的框架。

2.领会:费改税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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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湖北自考经济法概论(财经类)考试大纲自然资源、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法
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自然资源法、环境保护法和循环经济法是经济法的总要组成部分。

通过本章的学习应了解自然资源法的基本制度、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水法、渔业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矿产资源法、环境保护法和循环经济法的主要制度。

本章应当重点学习和掌握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水法、渔业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矿业资源法、环境保护法和循环经济法的相关内容。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自然资源法
(一)自然资源与自然资源法
(二)自然资源法的基本原则
(三)自然资源法的基本制度
1.自然资源权属制度
2.自然资源规划制度
3.自然资源调查制度
4.自然资源许可制度
5.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四)土地管理法
1.土地管理概述
2.土地管理法的主要内容
(五)森林法
1.森林法概述
2.森林法的主要内容
(六)草原法
1.草原法概述
2.草原法的主要内容
(七)水法
1.水法概述
2.水法的基本内容
(八)渔业法
1.渔业法概述
2.渔业法的主要内容
(九)野生动植物保护法
1.野生动植物保护法概述
2.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基本内容
3.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的基本内容
(十)矿产源法
1.矿产资源法概述
2.矿产资源法的主要内容
第二节环境保护法
(一)环境与环境保护法
(二)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三)环境保护的主要制度
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2.“三同时”制度
3.限期治理制度
4.排污申报登记制度
5.征收排污费制度
6.环境标准制度
(四)环境法律责任
第三节循环经济法
(一)循环经济与循环经济法
(二)循环经济法的基本管理制度
1.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制度
2.总量调控制度
3.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制度
4.生产者为主的责任延伸制度
5.重点企业监督管理制度
6.循环经济统计制度、标准体系和产品资源消耗标识制度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一)自然资源与自然资源法
领会:自然资源的概念、自然资源立法。

(二)自然资源法的基本原则
领会:自然资源法的基本原则。

(三)自然资源法的基本制度
1.识记:自然资源权属制度。

2.领会:自然资源规划制度、自然资源调查制度、自然资源许可制度、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四)土地管理法
1.识记:土地管理法的概念。

2.领会: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耕地保护制度、建设用地法律制度。

(五)森林法
1.识记:森林法的概念。

2.领会:林权、林业规划、经营和保护、森林采伐。

(六)草原法
1.识记:草原法的概念。

2.领会:草原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草原的规划和建设、草原的利用和保护。

(七)水法
1.识记:水法的概念。

2.领会:水权、水资源的统一规则和开发利用、水资源、水域和水工程的保护、水资源的配置和节约使用。

(八)渔业法
1.识记:渔业法的概念。

2.领会:养殖业管理和合理捕捞、渔业资源的增殖和保护。

(九)野生动植物保护法
1.识记:野生动物和野生植物的概念。

2.领会:野生动物权属制度、野生动物保护制度、野生动物管理制度、野生植物资源保护、野生植物资源管理。

(十)矿产资源法
1.识记:矿产资源法的概念。

2.领会:矿产资源权属制度、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制度。

(十一)环境与环境保护法
识记:环境的概念、环境保护法的概念。

(十二)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领会: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十三)环境保护的主要制度
1.领会: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限期治理制度、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征收排污费制度、环境标准制度。

2.简单应用:环境民事责任。

(十四)循环经济与循环经济法
识记:循环经济的概念、循环经济法的概念。

(十五)循环经济法的基本管理制度
领会:循环经济法的基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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