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大学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XXXX大学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学校信息化建设工作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科学统筹规划学校信息化建设项目,规范项目管理,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及《XXXX大学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XXXX大学关于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是指所有以计算机和通信等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应用于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工作的信息系统和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不涵盖办公硬件更换及维护。
第三条信息化建设项目须遵循“统筹规划、统一标准、资源共享、规范管理”的原则,以服务广大师生为宗旨,引领学校信息化发展为根本出发点,实行学校、业务主管部门、使用部门分级管理制度,防止盲目立项和重复建设。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学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为信息化建设项目工作的决策机构,负责统筹规划全校信息化建设项目工作,同时对学校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政策性问题进行审议和决策。
第五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大数据和网络管理中心,为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日常管理机构,主要职责是:组织项目评审和方案论证;督促项目任务实施与预算执行;审核项目执行报告,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支持服务等。
第六条学校各部门、学院为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申请和执行单位,主要职责是:根据信息化建设需要提出项目需求申请,编制项目计划任务书;按照签订的《项目计划任务书》组织实施,完成预定绩效目标;负责项目预算资金管理、组织实施、资产管理等;提交项目年度实施方案、年度执行报告、结题验收报告等有关资料;接受项目监督检查、审计与绩效评价。
第三章项目申请与审批第七条项目立项申请是确定信息化项目建设计划和预算的基本依据。
项目申报的主体原则上包括校部机关各单位和各学院。
职业学院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技术服务项目服务方案

职业学院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技术服务项目服务方案一、项目背景与目标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数字化教学资源在职业学院教育教学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了满足职业学院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的需求,提升教学质量,我们提出以下技术服务项目服务方案。
本项目旨在帮助职业学院进行数字化教学资源的规划、开发、整合和应用,具体目标包括:1.制定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规划,明确教学资源类型、建设周期和预期效果。
2.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开发适合职业教育的数字化教学资源,包括多媒体课件、网络课程、虚拟实验等。
3.对现有数字化教学资源进行整合和优化,提高资源质量和利用率。
4.推广数字化教学资源的应用,提升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二、项目内容与实施步骤1.资源规划与需求分析我们将与学院领导、教师代表和行业专家进行深入沟通,了解他们对数字化教学资源的需求和期望。
同时,对学院现有教学资源进行梳理和分析,为后续资源建设提供依据。
2.资源开发与整合根据前期调研和分析结果,我们将组织专业团队开发适合职业教育的数字化教学资源。
开发过程中,我们将注重以下几点:(1)资源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结合学院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目标进行开发;(2)资源形式的多样性和趣味性,运用多媒体技术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3)资源开发的可持续性和更新性,确保教学资源能够随着行业发展和技术进步不断更新。
同时,我们将对学院现有数字化教学资源进行整合和优化,提高资源质量和利用率。
3.资源应用与推广完成数字化教学资源开发与整合后,我们将组织教师进行培训和技术支持,确保教师能够熟练运用这些资源开展信息化教学。
同时,我们还将通过线上线下宣传、示范课展示等方式,推广数字化教学资源的应用,鼓励学生利用这些资源进行自主学习和创新实践。
4.项目实施时间表与里程碑成果本项目的实施时间表将根据学院的具体情况进行安排,预计为期一年。
在此期间,我们将设定若干关键里程碑成果,包括:完成资源规划与需求分析报告、开发完成至少5门数字化教学资源、整合优化现有资源并提高利用率、完成教师培训和技术支持等。
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管理办法为加强各项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工作的计划性、规范性和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立项、管理及鉴定验收的科学化、系统化、制度化,鼓励广大教师、教辅人员和教学管理人员积极参加教学建设项目研究和教学改革,不断探索和研究高等职业教育的教育教学规律,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教学建设和改革项目的立项(一)立项的基本原则1、教学建设和改革项目对高职的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对深化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积极作用,并能为人才培养和学校管理提供理论依据和科学论证。
2、教学建设和改革项目要符合高职教育教学发展规律,项目能够结合学院实际,注重实践和应用,力求有所创新和突破,具有继承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3、教学建设和改革项目立项必须坚持整体优化、注重实效与质量的原则,突出有组织、有系统、高起点、立意新的特点,充分体现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要求。
(二)教学建设和改革项目立项的范围围绕教学建设和改革所进行的系列研究。
具体包括以下五类:1.学校总体把握的专业建设研究与实践类:(1)围绕国家级、省(厅)级、院级精品课程和优秀课程的建设及实验实训基地建设;(2)国家级、省(厅)级、院级精品教材评选、立项;(3)省(厅)级品牌、特色、试点专业建设及院级重点专业建设、老专业改造、新专业开发等教学基本建设方面问题进行的超前性、战略性、整体性的研究与实践。
2.各专业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类:(1)人才培养模式、培养方案的研究与实践;(2)教学内容、方法及手段的研究与实践;(3)实践教学环节的研究与实践;3.系列课程改革建设研究与实践类:(1)XX课程教学的改革与实践;(2)XX课程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的深化与实践;(3)XX课教材编写(专指学院立项的教材)、试题库研制、制作多媒体网络教学软件、CAI课件、教学录像片研制等方面进行的建设与优化等。
2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基建工程管理办法

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基建工程管理办法为加强我校基本建设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规划、立项、设计第一条 后勤管理处处根据学校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校园基本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基建计划,经校基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提学校党委会议审定。
第二条 列入基本建设总体规划的项目,列入五年建设规划,项目启动时,由后勤处负责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学校党委会议审定后,报省经信委、省发改委申报立项。
第三条 工程项目正式立项后,后勤处负责落实项目的设计工作。
工程设计须遵循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3个步骤。
(一)加强与使用单位的沟通,明确设计要求,细化设计内容,认真编写项目设计任务书。
设计任务书内容包括工程地点、工程条件、工程规模、工程方案要求、投资估算等。
(二)通过公开招标、方案竞选方式,择优选定设计方案和设计单位,并遵循估算控制概算的原则,在委托设计合同中明确限额设计要求。
(三)根据设计方案和地质勘察报告,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或扩初设计)和编制概算。
初步设计和概算经提交学校党委会议审定后,报省发改委批准。
(四)初步设计和概算获批准后,设计单位须按合同约定提供完整的施工图文件。
施工图纸须报图纸审查机构进行设计法规符合性审查,同时要就使用功能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施工图纸检查。
审查意见和检查结论送设计单位,以补充和完善图纸设计。
根据施工图纸编制详细施工图预算和工程量清单,作为工程招标的重要依据。
工程开工前,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施工图纸技术交底,写出详细技术交底文件。
(五)严格控制设计变更,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
第二章 合同的签订与管理第四条 合同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制的标准合同格式拟定。
具体签订、存档工作严格按照《学校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条 在签订重大工程建设合同的同时必须与施工单位签订《廉政协议书》,以相互制约,共同遵守。
根据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项目管...

根据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数字化
教学资源建设项目管…
根据《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暂行)》
(淮信院政字[2007]第42号)精神,按照《2009年全院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项目立项申报通知》的具体要求,在系(部)及有关部门组织申报的基础上,学院于近日组织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为 2 010年1月22日至25日。
对评审结果若有异议,请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反映(联系人:丁勤,联系电话:83808050 83279030,传真:83808050,电子邮箱:d
q@ )。
届时请注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单位、地址、邮编和电话,以便联系。
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10年1月22日
附件:2009年院级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项目立项评审结果(拟立项名单表)。
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淮信院教字〔2015〕17号第二辅修专业实施工作方案(试行)根据我校《专业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淮信院〔2015〕63号)、《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5级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原则意见》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促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我校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为满足学生职业岗位群迁徙、职业拓展的需求,进一步加强迁徙岗位拓展能力的培养,提升学生的职业竞争力,全校将建立第二专业辅修课程包,以选修课形式开放给学生,构建“第一专业为主、第二专业为辅”的人才培养体系。
二、工作要求1. 有条件的院系选取1~2个师资、硬件设备、课程资源等条件相对成熟,有一定的需求和认可度的专业,建立第二专业核心课程包,构建校级第二专业辅修课程包库。
2.课程包应针对专业职业核心能力的培养选择有关联度的专业核心课程,课程门数为3~5门,学时控制在240学时左右。
3.学生在完成第一专业的基础上,按照择优、自愿的原则,选学第二专业辅修课程包,合格后学校统一发放第二专业辅修证明。
4.第二辅修专业的开课班级数根据专业所在部门的师资、设备、资源等条件确定(按附件1格式上报),实际选课学生数低于20人的原则上不开班(艺术类专业开班人数为15人以上)。
5.第二辅修专业学分可抵用除艺术限定性选修课2个学分以外的其它人文素质课程、专业拓展课程,共10个学分。
6.第二专业课程建议开设时间为第三至第五学期,利用7、8、9、10节或周末时间上课。
开课周期原则上控制在2学期以内,最长不超过3学期。
7.第二专业的教学进程、课务、考务、考核、成绩、档案等方面的教学环节须按第一专业必修课的要求纳入院系教学管理。
8. 第二专业课程不安排课程补考,考核不合格的学生自动退出第二专业学习。
三、审批程序1.学生自第三学期开始按照自愿原则申请第二专业。
如实际报名人数超出计划人数,则参考学生的第一、二学期的课程成绩,按择优原则录取。
2. 学生申请成功第二专业后,由本人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学院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学院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学校的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的统筹规划,规范学校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管理流程,保障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涵盖所有以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基础,利用信息化手段和工具,应用于学校教学、科研、学科专业建设、管理、服务等活动的项目。
主要包括:1、使用校园网1P地址或学院域名的各类各级网站建设;2、多用户使用或使用公共数据资源的管理信息系统;3、提供学校公共服务的各类管理信息系统和应用软件;4、信息化相关的硬件基础建设。
以下类别不属于本办法所指信息化建设项目:1、购买图书、数据库、实验数据等电子资源;2、用于教学、科研的专用教学实验软件和专用仪器设备的管理软件等;3、完全利用社会互联网资源开发建设且不以学院为责任单位的项目;4、我校承担的对外科研合作项目;5、以个人名义建设且不以服务我校师生为目的的项目。
第三条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是指对项目申报、论证、审批、立项、建设、验收、升级、维护和服务等的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应遵循需求引导、统筹规划、分工负责、资源共享、协调发展的原则,以服务师生为根本出发点,防止盲目立项和重复建设。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学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是学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贯彻执行学校制定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政策,对信息化建设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进行指导和决策,审核批准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计划。
第六条信息技术中心为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
参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立项,监督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参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验收。
第三章项目立项第七条信息化项目立项程序如下:(一)项目申报各单位按照项目申报要求进行信息化项目申报,并且在填写《项目可行性报告》时附带信息化项目的建设依据(参见附件一)一同进行项目评审。
申请单位为项目责任单位。
第四章项目实施第八条信息化项目建设实行项目负责人制。
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doc

附件4: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一、教学工作量1、常规教学工作量(1)正常班理论课系数为1。
(2)合班系数:每增加1个班系数加0.4。
(3)实验、实训课(含设备维护等全部工作):一位指导教师系数为1.2,两位指导教师系数为试(实验的理论考试并入该门课程的理论考试)每班6课时(包括出卷、监考、及成绩评定)。
(4)课程设计、指导实习每周计26课时,市外实习联系每项计6课时,市内实习(不含学院内)计3课时。
以上四项均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计算。
(5)毕业设计每课题(指导学生3-5人)计30-40课时(含毕业设计全部环节)。
(6)监考每次1课时。
2、第二课堂等工作量按第二课堂管理办法执行(立项),具体计算办法如下:(1)讲座系数为2。
(2)兴趣小组兴趣小组的个数一般不超过专业数(系)或学科数(部),且每组人数在10人以兴趣小组指导工作量一般不超过40课时。
(3)竞赛院级竞赛(需立项)每项10课时,市级及市级以上竞赛的训练、辅导按审批计划执行二课堂、统考辅导获奖奖励(在考核中可视为教研、专业建设工作量)如下:注:统考超过全省同类学校平均水平,计0.2课时/生。
二、教研、专业建设工作量1、教研项目每万元项目费计160课时,院立项目按审批数计算。
2、获奖教研项目奖励注:各级高教研究会获奖按相应级别下浮一级后同档标准执行。
3、教学建设院级项目为基础工作量,获院级以上奖加最高奖励工作量。
院级以上项目经院验收但未获奖,计1/3工作量。
注:院立项实验室建设、实验项目改革按审批数计算;优秀课程群另计1门相应奖励级别的工作量4、质量测评5、系、部立项工作量分别不超过系、部总教学工作量的5%和3%。
6、班主任工作可折算20课时教研工作量。
三、科研工作量1、纵向课题:每2万元软件费计320课时。
软件费计算以自然科学中的市厅级项目为基数,其他各级别项目分别乘以相应的系数:国家级项目(包括国家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的系数为级项目的系数为1.5;市厅级项目的系数为1.0;在上述各级别项目的基础上,理科类项目乘以系数1.5、经管类项目乘以系数1.8,人文社科类项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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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完善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项目管理,激发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我院数字化教学资源开发、应用和教学信息化的整体水平,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数字化教学资源是指经过数字化处理,可以在多媒体计算机或网络环境下运行的教学资源,主要指多媒体课件、网络课程和专题学习网站。
第三条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必须有明确的教学目的、教学对象,符合教学规律,教学设计科学;教学内容严谨、层次清楚,能解决重点难点;在教学方法、教学模式上有创新,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较好地运用现代教学理论和现代信息技术,能注重在教学过程中的实用性和操作简便性,制作技术水平较高;实际教学效果较好,具有推广价值。
第二章项目立项
第四条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项目立项分为国家级、省级、厅级和院级四级;院级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
第五条院级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项目,每1-2年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组织进行一次申报和评审。
第六条立项程序
1. 学院发布立项申报通知;
2. 各系(部)组织申报,申请人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索要并填写《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
3. 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对申报项目提出初审意见;
4. 各系(部)将初审通过后的材料统一汇总报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5.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组织专家评审;
6. 对评审通过的拟立项项目,报主管院长审批后公布。
第七条项目申报条件
1. 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不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不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须有两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2. 项目负责人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工作的,不得申报。
3. 项目负责人同时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以往承担的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项目必须已按规定结项,未结项者不能申报。
4. 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6人,鼓励不同学科、专业的人员联合进行跨学科研究。
5. 已通过国家级、省级、厅级、院级立项的项目或内容相似的项目,在其同级及以下级别不再重复立项。
第三章项目管理与经费
第八条国家级、省级、厅级立项的项目,项目管理按照相应的文件规定执行;院级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项目的完成期限一般为1-2年。
第九条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对全部项目负有管理职责,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检查和督促。
第十条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
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的计划实施和经费的使用。
第十一条项目负责人接到立项批准通知后,应尽快确定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在三个月内组织开题,并及时将实施方案和开题情况报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将视项目完成周期,适时对每个项目进行中期检查。
第十二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请示,经所在部门同意,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审核,报主管院长审批:
1. 变更项目负责人;
2. 改变项目名称;
3. 改变成果形式;
4. 对项目内容作重大调整;
5. 项目完成时间延期一年以上或多次延期;
6. 因故中止或撤销项目。
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上述变更的项目,将不予结项。
第十三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撤销项目:
1. 项目实施有严重政治问题;
2. 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 获准延期,但到期仍不能完成;
4. 严重违反财务制度。
被撤销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
第十四条获得国家级、省级、厅级立项的项目,经费按照相应文件规定的配套标准酌情安排;院级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分别由学院资助专项经费6000-8000元、3000-4000元。
项目经费一次核定、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每个项目均预留30%的经费,待项目基本完成经批准进入结项验收阶段时拨付。
第十五条项目经费使用范围限于:
1. 调研、差旅费。
2. 资料收集、复印、翻拍、翻译、录音、录像费等及少量必要图书购置费。
3. 小型会议费。
4. 劳务费(不得超过总经费的20%)。
5. 出版补助费。
6. 成果鉴定费。
7. 管理费(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从专项经费总额中按5%提取,统一管理使用)。
第十六条在财务制度和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内,由项目负责人按计划自主支配项目经费。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和财务处对项目经费实施具体管理,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行使监督、检查职责。
项目经费报销须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经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审批后,到财务处报销。
对无故不完成任务或自行中止工作的项目,将停止拨款,并追回已拨出的全部款项。
对按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予以撤销的项目,追回已拨经费。
未能按时结项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明确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一年)。
若在延长期限内仍未结项,将停止使用经费,并追回已使用经费的50%。
项目结项后,经费仍有结余的,可转入下一年度或下一项目使用。
第四章成果鉴定与结项验收
第十七条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索要并填写《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项目结项申请书》,接受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组织的成果鉴定或结项验收。
第十八条各类项目完成后是否进行鉴定,由项目负责人在填写结项申请书时提出,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视成果具体情况确定。
第十九条项目成果须实现项目实施目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内容完整,所完成的多媒体课件、网络课程或专题学习网站等在实际教学中应用效果较好。
第二十条通过鉴定的项目即可办理结项验收。
确定不进行成果鉴定的,可在项目完成后直接办理结项验收。
项目负责人应将项目最终成果(多媒体课件光盘、网络课程和专题学习网站网址等)、项目工作报告及资助经费决算等一并报送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经验收合格,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发给《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项目结项证书》。
第五章成果的宣传、推广和评奖
第二十一条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各项目组和项目组所在系(部),应采取各种积极措施加强对项目成果的宣传和推广,充分发挥其在教育教学建设与改革发展实践中的作用。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不定期召开项目成果报告会,发布项目成果信息,组织多种形式的专题培训或学术研讨,促进成果的应用推广。
第二十二条项目成果可优先被推荐参加相关的教科研成果评奖、代表学院参加省级及以上多媒体课件大赛等。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现代教育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