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时代公安执法规范化研究

合集下载

法律视角下的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策略研究

法律视角下的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策略研究

现代经济信息292法律视角下的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策略研究金 鸣 公安边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边境管理系边防业务教研室摘要:我国法治进程的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作为重要的法治化建设内容是备受关注的,我国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带给执法环境的复杂性、规范化执法界定问题模糊性以及执法条件的约束性都带来了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难题。

本文以公安执法为例,简要探讨了当前执法规范化建设现状以及“规范化”执法实施错略,为促进我国公安机关提升执法能力、促进规范化执法工作的深入推进提供参考。

关键词:法律视角;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图分类号:D922.104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19-0292-01公安机关作为重要的司法机关在我国法制化建设过程中扮演者关键的角色,公安执法的规范化作为一项的基本性工作,受到了公众的广泛关注。

在全面推进法制化建设的当下,我们应正视公安执法规范化取得的成绩,攻坚克难,针对规范化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难题和现状,将这项工作持续推进。

下面,文章将从公安执法现状以及公安执法规范化两个角度进行简要的探讨,为促进公安规范化执法工作的深入推进提供参考。

一、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现状分析1.执法环境的复杂性当前阶段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转型阶段,也是各种社会矛盾和利益诉求的爆发期,公安执法队伍所面临的正式这样一种利益冲突的第一线,由于无法满足所有诉求导致公众不满情绪的发生也是时有发生的。

从执法者的角度而言,各种法律条文的颁布实施,更加规范了公安机关的执法行为,执法过程和公众的监督意识空前的提升,“能否正确执法、规范执法”往往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话题,一些执法人员的执法理念相对落后,利用传统的执法形式必然会导致执法难度增大。

因此,无论是从执法大背景和执法人员内部管理两个角度而言,整个执法环境都更具挑战。

2.执法规范化建设界定问题仍存在模糊性目前执法规范化还存在基本问题界定以及关联问题联动处理的相关定义相对模糊,基本执法理论存在争议的问题。

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

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

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
随着社会的发展,公安机关在社会治安管理等方面承担了重要的职责。

当前,司法机
关的执法过程仍受到外部和内部障碍的影响,特别是外观执法的重要性。

为了改善司法机
关的执法效率和质量,公安机关有必要从执法行为规范和流程规范两个方面推行公安执法
规范化建设。

首先,公安机关应建立完备的执法行为规范,明确地指定相关官员的执法权限和范围,考虑社会环境的变化,明确执法的程序和标准。

同时,还应完善执法行为规范体系和机制,减少执法过程中的弱点,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

其次,公安机关应建立外观执法的程序机制,以确保执法准则的一致性和可操作性。

通过准确和全面的数据搜集、评估和处理,推
动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管理,营造公共秩序稳定的社会氛围。

此外,公安机关还应处理执法机关内部利益之争的矛盾,建立执法公正,维护公共秩
序的有效执法机制。

同时要完善职权规定,明确职权划分,建立以有效控制力为核心的执
法机构。

完善法制安全体系,解决外部突发事件对执法行动的影响,以便于准确、及时、
公正地实施执法行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公共秩序,保护公民安全。

总之,公安机关应制定全面实施的执法行为规范和流程规范,以及完善的外观执法机制,要求执法人员以正确的理念和态度加强对法律的执行,完善的程序和标准,减少隐性
的执法行为,严把公安执法质量关,有效提升公安机关整体的执法质量。

2024年派出所“规范执法行为”实施方案

2024年派出所“规范执法行为”实施方案

2024年派出所“规范执法行为”实施方案如下:
派出所执法行为的规范化是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是适应法治精神要求的必然选择。

为此,我们制定了以下“规范执法行为” 实施方案。

一、明确法律纪律
所有派出所民警应牢记“法无授权不可依,权无让予不可行”的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确保执法行为合法、规范,不得越权操作。

二、加强警风建设
派出所民警要恪守职业操守,文明执法,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严禁以暴力或不当手段干执法活动,维护队伍正常秩序。

三、提升服务意识
派出所民警要以真诚服务、礼貌待人的态度对待每一位群众,确保执法过程中公正、文明、便民。

四、强化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加强对派出所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保障执法公正、合法,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

五、加强培训教育
通过加强执法培训,提升民警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确保民警清楚了解执法标准、规范、程序,正确行使执法权。

六、营造良好执法环境
派出所要积极营造尊法守法、文明执法、阳光执法的工作氛围,塑造良好的警民关系,保障实现执法公正、便民、利民。

以上就是我们2024年派出所“规范执法行为”实施方案的核心内容。

我们将以这一方案为指导,不断完善执法机制,提升执法服务水平,更好地为社会治安和司法公正作出贡献。

互联网时代交警执法规范用语的探讨

互联网时代交警执法规范用语的探讨

31说空话极少数交警工作作风懒散,对从事公安交管工作缺乏职业责任感和认同感,将职业简单地视为谋生手段,因此,在执法时不能将心比心、设身处地为群众考虑,没有将执法为民理念内化于心,爱说空话、套话。

说气话一些交警思想保守,固守传统执法管理模式,依然秉持“管理者”心态高位自居,抱有“我是警察我最大”的偏执理念进行执法管理,执法过程中情绪控制能力较弱,工作随意性大,有时态度冷淡,有事则言语呵斥,引发相对人误解,甚至酿成群体性事件。

说胡话少部分交警工作经验不足,执法办案水平不高,在执法时不坚持原则,不恪守底线,与执法无关的话说得过多,甚至故意同相对人针锋相对、恶语相向,置纪律、制度和法律于不顾,从而授人以柄,损害交警队伍形象。

交警执法过程中用语失当的主要表现随着法治理念的不断深入,交警队伍的依法行政意识、责任担当意识和执法为民意识不断提升,执法管理服务能力水平进一步提高,但不可否认,交警队伍在执勤执法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部分交警法治意识不足、服务意识不够、专业能力不强,执法时容易出现执法用语不当的情形,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不会说由于业务流程不熟、专业能力不足、语言积累不够,甚至对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相关政策一知半解,个别交警在执法时语无伦次、支支吾吾,自身能力不足容易引发相对人对执法者素质能力和执法行为合法性、合理性的质疑。

不敢说由于公众法律素养逐步提高,社会监督力度加大,执法环境日益复杂,一些交警担心言多必失、承担责任,从而不敢说话,怕引起是非,甚至担心对自己的职业前途带来影响,因此,执法中对于应当依法告知相对人的事项不予告知。

互联网时代交警执法规范用语的探讨互联网时代新媒体技术的不断发展,移动终端设备的全面普及,使得传统的信息获取和传播途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突破了时间和地域的限制,对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同时,社会公众行使监督权的方式日益多样化,随手一拍、轻松一按,图片或视频承载的信息瞬间将会被不特定多数人获取并传播。

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建设科学发展观调研报告

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建设科学发展观调研报告

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建设科学发展观调研报告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建设是推进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之一,它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执法效能和公正公平为目标,加强公安机关自身建设的过程。

本篇调研报告旨在分析目前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

一、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建设的现状分析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以下问题:1.制度规范不完善。

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建设的制度建设亟待完善,相关执法规章和操作细则缺乏统一、全面、层次清晰的规定。

2.执法理念不同。

部分执法人员对执法理念的理解存在偏差,个别人员对执法过程中的程序和规则不够重视,存在权力寻租、违法执法等问题。

3.培训教育不够到位。

公安机关在执法规范培训上还存在一些不足,培训内容和形式不够多样化、实用化,导致执法人员对执法规范的了解和遵守程度有待提高。

4.监督机制不健全。

对公安机关执法规范的监督机制不够健全,监督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的介入不够及时、有效,对存在的执法违规行为的处理不到位。

二、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建设的问题分析1.制度规范不完善是导致执法不规范的主要原因之一、公安机关执法规章和操作细则应做到全面覆盖各类执法行为,确保在实际执法中能够指导和约束执法人员的行为。

2.执法理念的不同是导致执法不规范的重要因素。

公安机关要加强对执法理念的宣传和教育,确保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牢固树立服务人民、依法执法、公正廉洁的工作理念。

3.培训教育不到位是导致执法不规范的重要原因之一、公安机关应加大执法规范培训的力度,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采用多种形式和方式进行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文化素质。

4.监督机制不健全是导致执法不规范的重要原因之一、公安机关在实际执法中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过程的监督和纪律审查,对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严肃追责,确保执法活动的公开、公正、公平。

大数据时代如何以“两个智慧中心”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

大数据时代如何以“两个智慧中心”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

大数据时代如何以“两个智慧中心”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作者:赵勇来源:《法制与社会》2020年第17期关键词大数据人工智能公安执法作者简介:赵勇,扬州市公安局广陵分局汤汪派出所教导员,扬州大学法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刑法。

中图分类号:D63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献标识码:A ; ; ; ; ; ; ; ; ; ; ; ;DOI:10.19387/ki.1009-0592.2020.06.178现阶段基层公安机关执法正临着发案多办案人员少、执法公正与效率、执法能力与群众需求等诸多矛盾。

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公安机关要站在人类的智慧之巅,把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公安执法规范建设结合起来,打造公安智慧法制,这将会给公安法制工作注入前所未有的创造力[1]。

2019 年 1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同司法工作深度融合,让司法人员从大量重复性的劳动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处理司法关键业务[2]。

本文就如何通过数字化、智能化打造智慧执法办案中心、智慧案件管理中心全面推动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谈几点构想。

公安机关是社会治安治理的第一道防线,针对当前公安执法办案面临的数据建设难、治理难、共享难三大难题以及流程规范难等问题,基层公安机关必须建立一个更加智能、规范、高效、安全的智慧执法办案中心,进一步切实提高执法办案效率,实现人脸可比对,身份可验证,信息可采集,流程可管控,过程可监督的闭环式监管体系。

在当前技术水平下,通过运用前段硬件设施结合大数据、人工智能分析手段,在传统执法办案中心中嵌入人脸识别终端、一体化智能审讯、异常行为分析和情绪识别分析四大智能系统,建设全新的智慧执法办案中心是公安机关适应大数据时代的趋势必然举措。

(一)人脸识别终端系统通过安装前端人脸识别摄像头和服务器,采集执法办案中心内人脸数据,将犯罪嫌疑人图像与指定的人像库比对,系统会迅速找到与犯罪嫌疑人人像相似度排名前10 的人员信息列表并推送给办案民警。

新媒体对公安工作的影响

新媒体对公安工作的影响

新媒体对公安工作的影响姓名:指导老师:日期:2015年9月24日新媒体对公安工作的影响姓名:【内容提要】随着时代的发展与进步,公安机关的责任日益重要,由此而产生的涉警舆论报道也日益增多。

无论是案件的追逐报道、还是对公安队伍的舆论监督报道都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

而公安机关也日益重视新闻媒体的宣传推到及舆论监督作用,本文从新闻媒体舆论报道、舆论监督的角度出发,旨在通过分析新闻媒体和公安执法在互动过程中既相辅又抵触的关系现状,提出公安执法应充分尊重新闻媒体,而新闻媒体又应在不妨碍公安执法公正前提下实现合理自由的理念,进而实现二者之间的相辅共融。

关键词:新闻媒体;公安执法;和谐共融目录引言 (1)一、积极影响 (2)(一)通过新闻媒体树立警察典型,有利于警察队伍的形象建设,增进警民关系 (2)(二)媒体监督有利于实行警务公开 (3)1、新闻媒体的监督使办案过程实现公开化 (3)2、闻媒体监督使办事过程公开化,并在很大程度上杜绝了“暗箱操作”. 3(三)新闻媒体是规范民警行为的有效手段 (3)1、新闻媒体对反面典型的剖析,从思想上给公安民警以警示 (3)2、新闻媒体对公安工作的舆论监督,从行为上督促公安民警正确行使行政权利 (4)(四)新闻媒体是扩大警力的重要渠道 (4)二、消极作用 (5)(一)少数公安机关民警知法犯法造成的涉警事件成为新闻媒体关注的焦点.. 5(二)少数公安机关民警缺乏宗旨意识造成的涉警事件成为新闻媒体关注焦点5(三)少数公安机关民警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的事件易成为新闻媒体关注焦点5(四)一面之词、道听途说、夸大事实“制造”的不实涉警事件成为部分新闻媒体的卖点 (6)三、对策 (6)(一)设定规范,合理限制,划定媒体介入公安工作的合理界限 (6)1、正面报道公安工作为主 (6)2、合法 (6)3、客观公正 (7)4、遵守司法特性 (7)5、善意和建设性 (7)(二)充分发挥二者的配合作用,欢迎监督 (8)(三)提高业内人员的素质,加强行业自律 (8)1、提高媒介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 (8)2、提高媒介从业人员的道德素质 (9)3、加强行业自律 (9)致谢 (12)参考文献 (13)引言孟德斯鸠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

执法规范化存在的问题

执法规范化存在的问题

执法规范化存在的问题近年来,我国对于执法工作的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这些问题可能涉及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手段等方面。

本文将就当前我国执法规范化存在的问题展开探讨,并提出一些建议以促进执法工作更加科学、公正和有效。

1. 执法主体问题在我国,涉及到各类执法主体,如公安机关、环保部门、市场监管局等。

然而,在实际执法过程中,不同机构之间的执法标准与理念并不统一,存在权责不清、信息沟通不畅等问题。

这种情况下,容易使得相同案件因为由不同机构处理而产生差异性判决,甚至重复处罚。

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建立统一的行政管理系统,确保各类执法部门之间能够共享案件信息,并协调行动。

同时,在培训上也需要加强统一标准和指导原则的传达,以提高各类执法主体之间的协同效率。

2. 执法程序问题我国现行立案和审批程序繁琐,耗时长,并且缺乏透明度。

这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也增加了合法企业的运营成本。

此外,一些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可能存在盲目行动、滥用职权等问题,导致不公正的判决和处罚。

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需要简化立案和审批程序,提高效率。

其次,在执法过程中应加强监督和问责机制,确保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维护公正硬约束。

3. 执法手段问题在当前信息技术高度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传统的执法手段已经不能完全满足实际需要。

一方面,违反新媒体规定的行为层出不穷;另一方面,在互联网上发布虚假信息、诈骗等问题也引起广泛关注。

同时,在打击犯罪、保护公民权益方面也暴露出一些难题。

面对这个问题,我们可以探索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手段来提升执法效率和精准性。

通过对互联网平台进行监测和筛查,并与公安机关和司法部门进行信息共享,可以更好地打击不法行为。

此外,还需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应对新媒体犯罪的能力。

4. 公众参与问题执法工作涉及到社会各界的利益,在决策制定和方案执行过程中,缺乏充分倾听、征求意见和反馈机制。

这导致了一些政策与实际情况不符,无法有效解决实际问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新媒体时代公安执法规范化研究裘有度(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四川德阳618000)

摘要:新媒体是对传统媒体的重大改革,打破了传统的垄断式信息传播格局,使大众化、互动式地信息发布与传播得以实现,这对于公安执法工作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促进公安执法工作与新媒体之间的良性互动,确保公安执法的正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基本路径。执法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执法程序的精细化建设、执法监督的信息化建设有助于实现公安执法规范化。关键词:新媒体时代;执法规范化;执法程序中图分类号:D63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384(2016)03-0071-05

一、新媒体时代的舆论格局新媒体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其内涵伴随着传播技术的革新而变更;同时,新媒体也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广义的新媒体泛指在新技术支撑体系下出现的所有媒体形态,对于新媒体的界定,研究成果虽然丰富,但至今仍没有定论,而被划归为新媒体的介质也从“网络媒体”、“手机媒体”、“互动电视”,到“车载移动电视”、“楼宇电视”、“户外高清视频”等不一而足。从当前来看,对新媒体的理解主要把握“数字技术、互联网技术、移动通信技术”的技术维度和“双向传播、用户创造内容”的传播维度两个指标,以“网络媒体”和“移动媒体”为主要类型。特别是二者融合发展后,以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为代表的“两微一端”加剧了传媒业的融合、重塑,改变着舆论格局,成为新媒体时代沟通对话的主要通道和重要舆论场[1]。根据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发布的《2015年互联网舆情分析报告》,截至2015年6月30日,中国网民达6.6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8.8%,手机网民规模达5.94亿,使用手机上网人群占比达到88.9%;微博月活跃用户2.82亿,日发布信息2亿多条,仍是我国大型舆论事件的策源地和大量小微话题的发起平台。微信月活跃用户超8.06亿,微信公众号1400万,每日产生信息超过300亿条[2]。综合看来,新媒体时代的舆论格局具有以下的特征:(一)媒体主体多元化、大众化新媒体由于形式多样,而且具有开放性和匿名性,这得使参与者都可以通过各自的平台进行交流,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传播信息的渠道,都可能成为信息发布的主体。有学者将其比喻为每个人都拥有一个宣传的麦克风。新媒体成为不同利益群体进行利益表达,特别是弱势群体利益诉求的发声平台。在这样的一个“大众麦克风”的网络时代,政府不可能垄断舆论话语权,媒体主体呈现多元化、大众化的特点。(二)传播效果全域化、即时化在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所受到的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越来越少,只要有网络信号和终端设备,就可以发布信息,而且可以随时随地接受信息,新闻事件可以迅速地在全国甚至全球传播;传播的速度也比传统媒体快捷,在事件发生,就可以同步直播,这是信息传播速度的重大突破,也满足了当前大众对信息的需求。特别是突发公共事件,以人民网舆情监测室的数据显示,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500件社会热点事件的统计表明,其中44.4%的事件由互联网披露而引发

收稿日期:2016-07-25

作者简介:裘有度(1983-),男,江西南昌人,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法学系讲师,法学硕士。

2016年9月JournalofChinaMaritimePoliceAcademy公安海警学院学报第15卷第3期

Sept.,2016Vol.15,No.3

71··公众关注,互联网已成为第一信源,2/3的信息来自互联网,仅1/3信息来自传统媒体[3]。(三)信息处理的互动化、均等化新媒体传播过程中,新闻受众并不是只能被动地接受信息,而是能够进行各种形式的互动,新闻的线索搜集、采访、发行等一系列活动,所有用户都有机会参与进去,并且在事后可以发表评论。手机上网和“两微一端”让上网浏览和表达的门槛降低,使更多的社会阶层上网,可以针对公共事件的政府处理方式和结果,发表评论和意见。公民积极参政,监督时政,打破了政府信息发布的特权,网络话语权趋于均等化。二、新媒体与公安执法工作的互动新媒体是对传统媒体的重大改革,打破了传统的垄断式信息传播格局,使大众化、多元化的信息发布与传播得以实现,从而提高了公民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对公安机关执法工作而言既有良性互动,也对其形成了挑战。(一)新媒体对公安执法工作的促进作用1.促进规范执法。新媒体时代的网络舆论作为新型舆论监督形式,发挥着公安执法工作外部监督的作用。多元化、大众化的媒体主体扮演着执法监督者的社会角色,依法享有对公安执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并且在新媒体技术的支持下这些权利有了充分实现的可能,只要有手机、只要能上网,就能将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进行即时发布,引发全民监督。这样的监督增加了民警的执法压力,使其有意识地规范自身执法行为。2.和谐警民关系。通过新媒体的介入,可以让更多的人对公安执法从不了解走向了解,消除误解,及时辨别虚假信息;特别是通过积极正面地引导,在媒体上宣传警察模范和先进事迹,着力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从而增进警民关系,形成民众与公安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依靠的和谐警民关系。3.有助于保护警察权益。公安执法过程中,时有侵害警察权益的事件发生,或者出现行政相对人诬告民警的情形,在这样的事件中,公众处于第三方的中立地位,其拍摄的视频或见证过程更具有说服力,有助于保护执法者的合法权益。(二)新媒体对公安执法工作带来的挑战1.媒体主体的差异性决定了网络舆情的复杂性多元化的媒体主体具有巨大的差异性,比如:理性程度参差不齐,部分媒体主体并非出于对真相的追求,而是出于猎奇或博眼球心理,甚至是利益的驱动;思维判断依据不同,部分主体能够依据法律来评判议论,而部分主体可能只是从道德情感角度考量;以及行为方式有差异,部分主体过于随意,甚至用谩骂、诋毁、诬陷的方式攻击执法人员,抹黑公安机关,这些都会造成网络舆情的复杂性。2.传播内容的多样化导致执法工作的瑕疵放大新媒体的传播内容呈现多样化的特点,可以是视频、图片、录音等形式,而这些都极易剪辑和拼接,容易造成信息传播中的失真,被“有心人”利用,会导致公众断章取义,将执法工作中的瑕疵放大。3.传播范围的广泛性使得执法公信力受到影响公安执法处在国家权力与民众最直接的交界,其规范与否,理所当然被当成观察和衡量一个国家政治文明程度最直观的标志。公安执法的公信力,培育过程极其缓慢,做一万件好事不一定能营造出来,却会因为一件坏事就能毁之一旦,所谓“百世养之不足,一朝毁之有余”,尤其是在新媒体网络传播时代,不规范不文明执法,一旦被围观者用手机录下来公诸网上,瞬间引爆舆情,对公安队伍整体形象造成极大损害,严重破坏警民关系,影响人民对法治前景的信心,甚至成为政府公信力和政治合法性快速流失的破口[4]。

新媒体可谓是“双刃剑”,正确地引导和利用新媒体舆论,能够促进公安执法工作;不能因为新媒体带来的全民监督和舆情爆发就与之对抗,其中固然有不少情绪宣泄的非理性成分,但也为我们提供了反思执法制度的契机。公安部于2016年7月26日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视频演示培训会”指出,民众拍摄若不影响执法,在场警察不得干涉,这不但是对执法的自信,也是对民意的回应。

公安海警学院学报E-mail:gahjbjb@126.com72··三、新媒体时代公安执法的重点问题面对新媒体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当前公安执法的应对并不令公众满意,从“雷洋案”到“深圳女孩未带身份证被强制传唤”,可以看出在新媒体的检视下,公安执法的规范化建设可谓任重而道远。所暴露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执法队伍素质参差不齐虽然公安机关也利用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大力宣传公安执法队伍的正面形象,也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是一旦在网络媒体上曝光违规执法、暴力执法、不文明执法的案例,哪怕是个别现象,也会引发公众对公安队伍的舆论攻击,拉低公安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进而影响公安执法的公信力,破坏良好的警民关系。执法队伍的素质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公安执法质量的短板。(二)执法程序不规范伴随着社会公众法律意识的提升,对于公安执法行为合法性的审视,已经从实体的公正,逐步扩大到程序的正义;加之新媒体的实时传播、视频音像传播功能,使得执法中的程序瑕疵被人为放大,例如在“雷洋案”中,公众一度回避雷洋是否真正嫖娼的实体问题,集中关注强制传唤是否合法的程序问题,这使得公安执法“重实体、轻程序”的痼疾重回公众视野,对于执法程序不重视、不规范的现象应当引起重视。(三)执法相对人权利保障不足新媒体时代,大众参政、议政的氛围已然形成,网民结构复杂,涉及到社会的各个阶层;而当前社会,官民矛盾还较为突出,作为国家公权力的代表,公安机关一直处于社会关注的中心,执法相对人则被定义为“弱势群体”,在这种“强弱”之分下,暴力执法等现象使得相对人的权利保障雪上加霜,这也使得“恶意揣测警权”的大众心理被强化,严重削弱公安执法的公信力,甚至可能陷入“塔西佗陷阱”。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思考促进公安执法工作与新媒体之间的良性互动,确保公安执法的正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舆论媒体的引导、新闻发布的技巧都是“治标”而不“治本”。打铁还需自身硬,补齐短板、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才是最终出路。2015年2月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强调要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保障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不断提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深入思考。(一)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执法队伍是执法的主体,是法律法规的执行者,直接与相对人打交道,其执法理念、意识、素质和能力直接影响了执法行为的规范性,因此,有必要从招录、培养、管理的角度来考虑执法队伍的建设,专业化、职业化是其发展的方向。1.推进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机制改革对于人民警察招录机制的改革,是要从源头上提升公安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水平,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就提出“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对今后我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做出规划安排:从招警模式看,突出表现为建立了“双轨”招警机制,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和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单独招录两种方式。从招警方法看,实现从“粗放型”向“精细化”的转变。公安机关招警职位将划分为执法勤务、综合管理、警务技术三大职位类别,分别采取不同的考试内容和测评方式手段。从政策重心来看,充分体现对特殊职位、特殊人才和艰苦边远地区的政策倾斜[5]。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