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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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公司销售收入管理制度

商贸公司销售收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销售收入的管理,提高销售收入质量,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销售人员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章销售收入管理职责第四条销售部门负责销售收入的预测、策划、执行、监督和考核。

第五条财务部门负责销售收入的核算、汇总、分析、报告和监督。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销售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和激励。

第三章销售收入预测与策划第七条销售部门应根据市场调研、客户需求、产品特性等因素,制定销售目标,包括销售额、销售量、客户数量等。

第八条销售部门应制定详细的销售计划,包括销售策略、销售渠道、促销活动等。

第九条销售部门应定期对销售预测和策划进行评估,及时调整销售策略。

第四章销售收入执行与监督第十条销售人员应严格按照销售计划执行销售任务,确保销售目标的实现。

第十一条销售人员应及时与客户沟通,了解客户需求,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十二条销售人员应规范销售行为,严禁虚假销售、价格欺诈等违规行为。

第十三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对销售收入进行审核,确保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四条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销售收入的核算体系,确保销售收入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五章销售收入分析与报告第十五条销售部门应定期对销售收入进行分析,找出销售亮点和不足。

第十六条销售部门应将分析结果形成报告,上报公司领导。

第十七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对销售收入进行汇总,形成销售月报、季报和年报。

第十八条销售部门应针对分析报告中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跟踪改进效果。

第六章销售收入考核与激励第十九条公司对销售人员实行绩效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销售额、销售量、客户满意度等。

第二十条考核结果作为销售人员薪酬、晋升、培训等方面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公司设立销售奖励制度,对业绩突出的销售人员给予奖励。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销售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会计准则销售收入确认条件

会计准则销售收入确认条件

会计准则销售收入确认条件会计准则对销售收入的确认条件进行了规定,以确保企业在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时能够真实、可靠地反映其销售活动的结果。

以下是关于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参考内容:1. 转移所有权和风险:根据会计准则,销售收入确认的第一个条件是转移了商品或服务的所有权和与之相关的风险和回报。

这意味着,企业必须能够证明商品或服务交付给客户,并且客户对其拥有完全的控制权,即可以支配和决定其使用、转让或废弃。

2. 收入金额可计量:销售收入确认的第二个条件是收入金额可以可靠地计量。

企业需要能够合理估计其销售收入的金额,并且该金额应能够被客户和相关方确认。

例如,销售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商品或服务的价格以及任何与销售相关的成本、折扣、退款等。

3. 经济利益流入:销售收入确认的第三个条件是企业应能够合理预计与销售相关的经济利益将流入。

这意味着企业需要能够合理确定销售交易将为其带来经济利益,并且将有望在将来实现这些经济利益。

例如,企业应对销售交易中得到的现金流入、账款的回收、无形资产的使用权等进行合理的预测和计量。

4. 相关成本和费用可可靠计量:销售收入确认的第四个条件是相关成本和费用可以可靠地计量。

企业需要能够合理估计与销售相关的成本和费用,并将其分配到适当的会计期间。

这样,企业才能够在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时同时考虑销售收入和相应的成本和费用,以准确反映销售活动的真实情况。

5. 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销售收入确认的最后一个条件是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企业必须能够合理确定销售活动的结果,并且不存在会导致销售收入金额或确认时间产生重大变化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例如,销售合同中存在争议、客户的支付能力存疑、商品或服务的质量问题等都可能影响销售收入的确认。

综上所述,会计准则对销售收入的确认条件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包括转移所有权和风险、收入金额可计量、经济利益流入、相关成本和费用可靠计量以及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等。

企业应严格按照这些条件进行销售收入的确认,以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可靠地反映企业销售活动的结果。

销售收入实现的标志

销售收入实现的标志
不同的销售方式或结算方式,销售收入实现的标志
销售或结算方式 收入实现标志
1 交款提货(现销)开出发票、提货单 交款提货(现销)开出发票、提货单 2 预收货款 3 托收承付 4 支付手续费方式 商品已销售并收到代销清单 委托代销 5 买断方式的委托 在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下,确认收入 代销 如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 应 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现值确定其公允 价值。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长期应收款)与其 价值。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长期应收款)与其 6 分期收款 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 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 按照应收款项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 摊销金额,冲减财务费用。 7 长期工程 8 委托外销 完工百分比 收到代办运单和银行交款凭证 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预收的货款应确认为负债 预收的货款应确认为负债 商品发出,办妥收款手续
பைடு நூலகம்
9 转让土地、商品房 办理移交、提交发票结算账单 转让土地、商品房 待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 10 需要安装和检验 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 的商品 入。

会计准则销售确认原则

会计准则销售确认原则

会计准则销售确认原则
一、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
销售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商品所有权转移或劳务已经提供;
2. 价款收回的可能性大于不能收回的可能性;
3. 未来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的可能性大于不能流入的可能性。

二、交易实现原则
销售收入确认需遵循交易实现原则,即只有在销售行为已经实现,即商品所有权已经转移且已经收到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权利时,才能确认销售收入。

三、匹配原则
销售收入确认需遵循匹配原则,即将收入与成本、费用相互配比,以正确计算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损益。

四、稳健性原则
销售收入确认需遵循稳健性原则,即不应高估收入,也不应低估费用。

企业应当合理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避免虚增利润或隐瞒亏损。

五、统一性原则
销售收入确认需遵循统一性原则,即会计核算方法和程序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如有必要变更,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六、重要性原则
销售收入确认需遵循重要性原则,即对重要的交易或事项应当单独进行核算和反映,以保证财务报表使用者的决策需要。

七、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销售收入确认需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即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仅按照其法律形式进行核算。

八、谨慎性原则
销售收入确认需遵循谨慎性原则,即对交易或事项应当保持谨慎态度,不应高估资产或收益,也不应低估负债或费用。

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

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

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
(三)银行按揭方式 专题:假按揭的税务处理 1、假按揭的特征 (1)购房人员能在工资表中看到(本企业人员) (2)内部人员买房不便宜,反而贵。 (3)将按揭销售收入计入短期借款,混同融资行为。 (4)财务费用中列支个人按揭利息。 (5)企业代替个人还按揭款项,计入其他应收款。 (6)房子没有卖出去前的租金,冲销个人应收款。 2、稽查查到以后的交涉。(不要轻言放弃,作退房处理) 利用银行和税务信息的不对称,争取“实质重于形式”。
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
五、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 (五)专题:关于土地及不动产差额征收问题(见总结的表格) 财税[2003]16号文件第三条第19款: 1、差额征税基本规定。(财税【2003】16号文件) 2、上一个环节没有征税,是否可以差额征收?(国税函 [2005]83号) 3、扣税凭证问题。(16号文件第五条、新实施细则第19条、 国税函[2005]77号) 4、房地产业购进土地,销售房屋是否能够差额征收?(平行 和交叉)
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
(四)委托销售方式(财税[2009]29号文件)
1、必须是支付给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 2、必须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签订了代办合同 和协议。 3、支付给单位的款项,必须是通过银行转账。 4、无论支付给单位还是个人,其支付金额均不得超过服务合同或协议 金额的5%。 5、佣金和手续费是支付给交易双方以外的中介机构或个人(第三方), 而不包括交易双方、代理人、代表人之间支付的款项,防止将返利、回扣 混同手续费和佣金。(反腐败措施) 6、强调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做为销售方支付的手续费不能作扣服务金 额;做为购买方支付的佣金和手续费不能直接扣除,而是做为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7、依法取得合法真实凭证。 8、文件执行时间:2008年1月1日。

会计准则销售收入确认条件

会计准则销售收入确认条件

会计准则销售收入确认条件会计准则对于销售收入确认的条件有一定的规定,这些条件主要包括收入的确认时机、确认的依据以及确认的标准。

首先,会计准则规定了收入的确认时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报告编制准则》,收入的确认通常需要满足两个基本条件,即收入的产生和收入的可以可靠计量。

收入的产生可以理解为交易或事项已完成,例如商品已交付给客户或服务已提供给客户。

而收入的可以可靠计量则意味着收入的发生和金额可以被合理计量和核实,例如可以通过合同、发票等文件来支持收入的发生和金额的确认。

其次,会计准则规定了收入确认的依据。

一般来说,收入的确认是基于交易或事项的发生。

对于销售收入来说,通常是在商品或服务的交付发生,或者与客户达成了合同并具备了收款的能力时确认销售收入。

具体来说,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收入确认依据:1.合同:收入确认最常见的依据是存在合同。

合同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但需要具备法律效力。

合同通常要包括明确的商品或服务的描述、价格、交付方式等关键条款。

3.服务完成:对于提供服务的企业来说,收入的确认通常是在服务完成时进行。

服务完成可以通过劳动成果已明显对客户有益或预定服务期满等方式来判断。

4.收款能力:另一个常见的收入确认依据是客户具备了收款的能力。

一般来说,企业需要评估客户的信用状况、支付能力等因素,以确保收入的确认是可靠的。

最后,会计准则规定了收入确认的标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报告编制准则》,收入确认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标准:1.收入的发生:收入确认是基于收入的发生,即交易或事项已经完结或发生。

2.收入的可计量性:收入的金额需要可以被合理计量和核实。

一般来说,收入的计量应基于交易对价的公允价值,即可计量的报酬。

3.收入的可靠性:收入的确认需要是可靠的,也就是说收入的发生和金额能够被合理计量和核实,并且有充分的证据支持。

总结起来,会计准则对于销售收入的确认有一些明确的条件和规定。

这些条件包括收入的确认时机、确认的依据以及确认的标准。

经济效益分析增加销售收入的方法

经济效益分析增加销售收入的方法

经济效益分析增加销售收入的方法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中生存和发展,就必须不断寻求方法来增加销售收入。

而进行经济效益分析成为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

本文将介绍几种通过经济效益分析来增加销售收入的方法。

1. 市场调研与定位在决定推销某种产品或服务之前,了解目标市场的需求和竞争状况是非常重要的。

通过开展市场调研,了解消费者的购买偏好、产品或服务的需求程度以及竞争对手的战略定位,企业可以更好地决策并制定销售策略。

通过合理的市场定位,企业可以在市场中找到差异化的竞争优势,进而增加销售收入。

2. 产品创新和优化产品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因此不断进行产品创新和优化非常重要。

通过经济效益分析,企业可以评估产品的成本、利润潜力以及市场需求。

根据经济效益分析的结果,企业可以针对性地进行产品创新和优化,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和竞争力,从而增加销售收入。

3. 客户关系管理良好的客户关系对于增加销售收入至关重要。

通过经济效益分析,企业可以评估各个客户群体的贡献度和忠诚度。

有针对性地管理客户关系,包括提供个性化的服务、维护客户关系并增加客户黏性,可以提高客户满意度,增加重复购买和口碑传播,进而带来更多销售收入。

4. 价格策略优化价格是销售的重要因素之一。

经济效益分析可以帮助企业评估产品或服务的成本、市场需求以及竞争对手的价格水平。

通过合理的价格策略,企业可以确保产品或服务的利润最大化,并吸引更多的消费者。

降低价格可以吸引更多的市场份额,而提高价格可以增加单个销售订单的收入,这些都是通过经济效益分析来决策的。

5. 营销渠道的优化选择合适的营销渠道对于销售收入的增加也非常重要。

经济效益分析可以帮助企业评估不同渠道的成本和利润潜力,并确定最佳的销售渠道。

通过优化营销渠道,如线上销售、实体店面等,企业可以接触到更多的消费者,提高销售收入。

综上所述,经济效益分析是企业增加销售收入的重要手段。

通过市场调研与定位、产品创新和优化、客户关系管理、价格策略优化以及营销渠道的优化,企业可以确定最适合自身的策略,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更多的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与合同收入

销售收入与合同收入

一、销售收入销售收入是指企业在正常经营活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取得的收入。

销售收入是衡量企业盈利能力的重要指标,也是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销售收入应满足以下条件:1. 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直接相关;2. 收入的实现具有经济利益流入企业;3. 收入的实现具有可计量性。

销售收入按其确认方式可分为以下几种:1. 完全实现收入: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后,收入已全部实现,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买方;2. 部分实现收入: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后,收入部分实现,风险和报酬部分转移给买方;3. 递延收入: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后,收入尚未实现,但已收取货款或预收款。

二、合同收入合同收入是指企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的款项。

合同收入主要包括:1. 销售商品收入: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的款项;2. 提供劳务收入:企业在提供劳务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的款项;3. 其他合同收入:企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的其他款项。

合同收入确认条件与销售收入类似,但具体操作有所不同。

合同收入的确认应满足以下条件:1. 合同已经签订;2. 合同条款明确;3. 收入的实现具有经济利益流入企业;4. 收入的实现具有可计量性。

三、销售收入与合同收入的区别1. 确认方式不同:销售收入以商品或劳务的交付为确认依据,而合同收入以合同签订为确认依据;2. 收入类型不同:销售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收入,而合同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以及其他合同收入;3. 收入实现程度不同:销售收入实现程度较高,合同收入实现程度可能较低。

四、销售收入与合同收入的作用1. 反映企业经营状况:销售收入和合同收入是企业盈利的主要来源,反映了企业的经营状况;2. 评估企业盈利能力:通过分析销售收入和合同收入,可以评估企业的盈利能力;3. 优化资源配置:根据销售收入和合同收入,企业可以合理配置资源,提高经营效率。

总之,销售收入与合同收入是企业经营活动中重要的收入类型,对企业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经营决策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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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个。
8
担保主体-恒大地产集团香港上市公司 2.发展历程
从1997年开始,先后制定6个“三年计划”,从艰苦创业到如今跨越发展。 2012年以来,恒大步入稳定增长期,全面实施向管理要效益方针,制定各项 核心指标(销售额、主营业务收入、核心利润)年均增长30%的计划目标, 并通过拓展商业、酒店产业,探讨体育、文化产业,加强队伍建设和企业文
恒 大 房 地 产 开 发 公 司
恒 大 建 筑 设 计 院
恒 大 建 筑 工 程 公 司
恒 大 工 程 监 理 公 司
恒 大 物 业 管 理 公 司
广 州学 校
广 东 恒 大 排 球 俱 乐 部
恒 大 商 业 集 团
恒 大 酒 店 集 团
恒 大 文 化 产 业 集 团
注册资本
主席
第一大股东/持 股比例
许家印
鑫鑫(BVI)有限公司 /58.49%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物业投资、物业管理、物业建设及相关业务。
截至2013年底,恒大香港总资产3481.5亿元,员工48000多人,在全国4个直辖市、 29个省会及重要城市设立分公司(地区公司),在全国147个主要城市拥有大型项 目291个。2013年,公司销售额达1004亿元,向国家纳税134亿元,创造就业岗位60
中国一 级资质
中国甲 级资质
中国一 级资质
中国甲 级资质
中国一 级资质
10
担保主体-恒大地产集团香港上市公司 4.财务状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481.5亿元,总负债2688亿,资产负债 率为77.22%,净资产为793.4亿元。2013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936.72亿 元,利润总额为250.44亿元,净利润137.09亿元,净利润率为14.63%。 总资产规模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公司总资产2011年、2012年、2013年 分别为1790.2亿元、2389.90亿元、3481.5亿元,累计增幅为94.47%,公 司过去三年业务增长势头迅猛。资产规模增长迅速且资产流动性较好,资 产质量优良,整体资产结构较为合理,基本处于良性增长阶段。 市公司对外借款与其资产规模相比处于适中水平,借款期限配比中短期负 债规模偏高,给上市公司短期带来一定的资金压力及融资压力,融资综合 成本处于合理水平。总体而言,上市公司负债结构基本合理。
融资规模
融资期限 委托人预期年化收益率 收益分配方式 资金用途 募集期 3
4.8亿元,拟分4期发行
1.5年 9.5%/年(100万元-300万元);10%/年(300万元以上) 半年付息,到期还本; 资金用以向(广州)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 款,资金用于旗下子公司恒大鑫源(昆明)置业有限公司 项下昆明金碧天下项目二期的开发建设。 2014年 11月
Evergrande Real Estate Group Limited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P.O.Box 1586,Royal Bank House,Grand Cayman,KY11110,Cayman Islands 1,000,000,000USD
成立时间 办公地址
2006年06月26日 香港金钟道88号太古广 场一座1501-1507室
国泰元鑫恒大集团 财富系列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本资管计划概况及交易结构图
融资主体介绍
担保人介绍 项目公司及项目情况介绍 还款来源 风控措施安排
本资管计划优势
资产管理人简介
资产管理计划概况
项目名称 投资管理人 托管人 放贷机构 国泰元鑫恒大集团财富系列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国泰元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银行 招商银行
还款 来源
恒大昆明金碧天下项目建设
资金监管 资金归集
风控 措施
4
融资主体-恒大地产集团介绍
1.基本情况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于1997年2月8日设立于广州市。法定代表人为赵 长龙。公司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78号。 目前公司注册资本:25亿元。 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持自制证经营),室内装饰。安装制冷空调 设备,园艺工程,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具备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公司采用集团公司先进的管理模式,坚持以人 为本的经营理念,企业高速发展。
5
融资主体-恒大地产集团 2.财务状况
根据2011-2013年财务数据,截至2013年12月31日,恒大集团总资产 875亿,净资产118亿;2013年销售收入13.4亿元,投资收益43.3亿元 ;2013年净利润44.3亿。 恒大集团2011-2013年资产规模保持了快速增长的趋势,收入、利润均 大幅提升,体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恒大集团2011-2013年的负债率分 别为90.5%、89.3%、86.5%;恒大集团2011-2013年的经营性净现金流 分别为25.7亿、59.7亿和73.1亿,显示其整体运转良好并不断产生充裕 的现金流。
交易结构图
国泰元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费 投资 设立 托管费 国泰元鑫恒大集团财富 系列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委托人
收益 分配
托管银行
设立 连带 恒大地产集团(3333.HK) 责任 香港上市公司担保 担保
贷款本息
委托
招商银行
贷款本息
委托 贷款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销售收入 项目建设
恒大集团(及上市公司) 销售收入 昆明金碧天下项目销售收 入
11
担保主体-恒大地产集团香港上市公司 5.财务分析
5.1 盈利能力分析
表1-恒大盈利能力比率
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恒大品牌,确保公司实现可持续稳健发展。
2012年,恒大全年销售923.2亿元,销售面积1548.5万平方米,蝉联全国第
一;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达2745.9亿元。未来,恒大在巩固国
内领先优势后,将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
9
担保主体-恒大地产集团香港上市公司 3.旗下公司 恒大地产集团香港上市公司
6
融资主体-恒大地产集团 3.银行征信记录
根据公司提供的恒大集团征信报告,公司截至2014年5月13日,恒大 集团没有出现过不良信贷记录。
4.公司涉诉情况
根据全国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站的显示,截至2014年5月15日,恒大 集团没有在执行的案件。
7
担保主体-恒大地产集团香港上市公司 1.主体资格
企业全称 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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