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985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收购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2020-12-12
电力龙头股是中国核电吗(最新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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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电是以核电为主的核能发电公司,也是国内唯一一家核电AP1000压力容器用钢厂家,在核电行业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和品牌优势。
此外,中国核电还参与了“华龙一号”三代核电技术研发,是我国核电事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电力龙头股能涨多久电力龙头股的上涨时间取决于市场的行情和股票本身的基本面。
一般来说,如果市场行情好,电力龙头股可能会持续上涨一段时间,但具体的时间难以预测。
如果股票本身的基本面好,比如:净利润、每股收益等指标表现优秀,那么它可能会持续上涨一段时间。
但是,如果股票本身的基本面不好,那么即使市场行情好,它也可能会下跌。
因此,电力龙头股的上涨时间是不确定的,投资者需要根据市场情况和股票本身的基本面来做出投资决策。
电力龙头股的行情电力行业的龙头股票包括:华能国际:600011。
内蒙华电:000817。
国电电力:600795。
大唐发电:601991。
申能股份:600642。
上海电力:601028。
中国电力:02308。
桂东电力:600721。
乐山电力:600644。
长江电力:09龙头。
这些股票通常会受到投资者的青睐,因为它们在电力行业中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稳定的收入和盈利以及强大的竞争力。
然而,市场情况瞬息万变,投资电力行业的股票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时,应充分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行业前景,并谨慎决策。
电力龙头股豫能控股豫能控股(001896)在电力龙头股中排名第15位。
电力龙头股有几家电力龙头股有:1.长江电力:长江电力是中国最大的水电上市公司,也是中国最大的水力发电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水力发电站的经营和管理。
2.华能国际:华能国际是中国最大的上市发电公司之一,主要从事火力发电业务。
3.川投能源:川投能源主要从事水力发电和火力发电业务,是中国领先的清洁能源公司之一。
4.广州发展:广州发展是中国领先的综合性能源公司之一,主要从事煤炭、电力、天然气等能源业务。
国企并购案例

国企并购案例
中国国有企业的并购案例非常丰富,以下是其中的一些案例:
1. 许继电气收购爱普生:2011年,中国许继电气公司以75亿
美元的价格收购了日本爱普生公司。
这是中国企业迄今为止最大规模的海外收购案例之一,也是中国在全球舞台上扮演着越来越重要角色的一个例子。
2. 中国铁路建设公司和中国中铁公司的合并:2002年,中国
政府决定将中国铁路建设公司和中国中铁公司合并,形成一个更加强大的国有企业。
这次合并使得中国铁路建设和运营能力大大增强,为中国高铁建设和运营提供了有力支持。
3.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收购加拿大尼克森公司:2012年,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151亿美元的价格收购了加拿大尼克森公司。
这是中国最大的海外并购案例之一,帮助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进一步扩大了其在全球石油市场的地位。
4. 中国移动收购巴基斯坦PTCL:2006年,中国移动以28亿
美元的价格收购了巴基斯坦电信公司(PTCL)的51%股份。
这次并购使得中国移动进一步拓展了其在亚洲市场的地位,也帮助巴基斯坦提高了国家的通信基础设施。
5. 中国电信收购中国联通:2008年,中国电信以1000多亿元
的价格收购了中国联通公司的15%股份。
这次收购使得中国
电信成为中国最大的电信运营商之一,也帮助中国电信在全球范围内扩大了其影响力。
以上只是中国国有企业并购案例的一小部分,这些案例展示了中国企业在全球范围内的并购活动不断增加,越来越多地参与到全球市场竞争中。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有企业在国内外市场上的影响力将继续增强。
国家核电与中电投合并重组 组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国家核电与中电投合并重组组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现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国务院拟将其持有的66%股份无偿划转给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持有。
这是商务部在3 月18 日公示的一个文件名称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收购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股权案》(下称《权案》)中说的。
公示时间为3 月18 日至3 月27 日。
《权案》显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下称中电投)主要业务包括:电力生产、热力生产和供应、相关专业技术服务、与电力相关的煤炭等一次性能源
开发及相关交通运输。
而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国家核电)则是一家依照中国法成立并存续的企业,主要开展核电的技术研发、应用、推广和服务,电力
工程承包与相关服务。
两者的合并重组计划至少是从2014 年早些时候开始的。
3 月23 日当天,吉电股份上海电力漳泽电力中电远达(600292.SH)等均纷纷涨停和暴涨。
3 月18 日,国家核电董事长王炳华向媒体表示,国家核电有雄厚的资本实力,正在与中电投进行合并重组,组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他说,新集
团资产将超过7000 亿元,年营业收入超过2000 亿元。
这似乎意味着有关两家公司合并重组的方案即将公布。
有知情人士此前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透露,两个公司合并重组的方
案正在进行中,方案估计很快就要正式公布。
上海电力和吉电股份也在3 月20 日晚间发布公告称,中电投集团告知联合重组事项仍在拟制具体方案,待具体
方案制订完毕后仍需上报批准。
中国核电: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编号:2020-027 债券代码:113026 债券简称:核能转债转股代码:191026 转股简称:核能转股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张涛先生的书面辞呈,张涛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张涛先生的辞职自辞呈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董事会谨向张涛先生在任职总经理期间对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并预祝履新愉快,再创辉煌。
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决定聘任马明泽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该议案事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董事会聘任马明泽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特此公告。
附件:马明泽先生简历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5月6日附件:总经理简历马明泽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历任秦山核电公司运行部操纵员、副值长、值长,秦山核电公司生产处副处长、生产计划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兼生产计划部经理、副总经理,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秦山一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一厂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苏核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江苏核电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马明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的条件。
国企改革并购重组股票一览表

国企改革并购重组股票一览表
中国一直注重国企改革并购重组,为此市场上出现了众多的股票。
以下是股票的一览表: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600028。
2.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0000。
3.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600028。
4.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600029。
5.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601318。
6.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600050。
7.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00068。
8.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601766。
9.中国机械股份有限公司:601555。
10.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601800。
11.中国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600025。
12.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600050。
13.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601668。
1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600050。
15.中国石油建筑股份有限公司:601857。
央企电力公司股权收购规则

央企电力公司股权收购规则
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央企电力公司股权收购政策逐渐完善。
以下是对央企电力公司股权收购规则的分步骤阐述。
一、政策法规
央企电力公司股权收购政策主要包括《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股
东大会制度实施细则》、《上市公司重组管理办法》等,这些政策法
规为央企股权收购提供了具体的法律依据和操作规范。
二、收购标准
央企电力公司股权收购标准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国家发改委颁布
的“行业准入标准”,每一家央企都必须符合这些标准才有资格进行
股权收购;第二,收购资金的规模和股权收购对象的市场地位也是股
权收购的重要标准。
三、收购程序
央企电力公司股权收购程序包括:项目筛选、尽职调查、洽谈谈判、
收购协议签订、反垄断审查、实施股权收购等步骤,在这个过程中,
央企需要通过充分的市场调查和合规审查,确保收购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四、风险防范
央企收购电力公司股权的风险随处可见,例如,股权交易公平性问题、股权估值准确性问题、收购对象公司内部结构等。
因此,央企在收购
股权的过程中,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政策,注重风险防范。
五、实施绩效
央企电力公司股权收购决策的实施效果与绩效评估是任何股权收购的
核心。
在收购完成后,央企需要注重收购目标公司的管理及业务运营,保证整个收购过程的实施效果,最终获得股权收购的成果。
总之,央企电力公司股权收购规则包括政策法规、收购标准、收
购程序、风险防范以及实施绩效评估等方面,这些规则的完善和实施
将有效地保障央企的投资安全和经营发展。
中电投与国核技合并重组事宜正快速推进

中电投与国核技合并重组事宜正快速推进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下称中电投)和国家核电技术公司(下称国核技)合并重组事宜正在快速推进中。
核电业内消息人士对界面新闻记者表示,具体的合并方案已于2 月10 日上报给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国资委[微博]),只等国务院批复,重组之后成立的新公司很可能命名为国家电力投资公司。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每周三召开的惯例,春节前应该还有一次国务院常
务会议。
如此次会议不能审议,就要等到春节才能正式确认重组方案。
国核技
一位内部人士对界面新闻记者说。
国核技和中电投合并重组并非央企合并第一例。
2014 年中国南车中国北车上海电力吉电股份东方能源(000958.SZ)相继发布公告,明确国资委[微博]已通知中电投启动与国核技重组,从官方层面证实了合并之事。
中电投为上下游全产业链的电力公司,国核技实则为核电技术公司,同
为副部级央企,重组具体方案是目前外界最为关心的话题。
对于新公司的名字,业内有两种说法,一为国家电力投资公司,二为国
家核电投资公司。
国家电力投资公司,表明新公司是以全电力为主,中电投内
部更倾向此名字,中核一位不具名人士指出,国家核电投资公司,则表明新公
司要以核电为主,具体选择哪个,还得看博弈的结果。
但多位业内人士表示,
新公司命名为国家电力投资公司的可能性大。
根据上述中电投人士的说法,新成立的公司将是覆盖电力全产业链,核
电只是相对独立运作的一部分,通过整合两家公司的技术、资源、投资等优
势,核电产业会成为重中之重。
通过10-20 年的发展,核电资产占到新公司半。
国企混改并购案例

国企混改并购案例
随着国企混改政策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国有企业选择进行并购重组以提升企业效益和竞争力。
以下是一些国企混改并购案例:
1. 中信证券收购中信建投证券
2015年,中信证券以250亿元的价格完成了对中信建投证券的收购。
这一并购使得中信证券成为了中国最大的券商之一,同时也提高了公司的市场份额和综合竞争力。
2. 中国核电收购中广核电力
2016年,中国核电以120亿元的价格完成了对中广核电力的收购。
这一并购使得中国核电增加了8个核电机组,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的核电装机规模和市场份额。
3. 中国化工收购先正达
2017年,中国化工以430亿美元的价格完成了对先正达的收购。
这一并购使得中国化工成为了全球最大的化工企业之一,同时也扩大了公司的产品线和市场规模。
4. 中国人保收购太平保险
2018年,中国人保以250亿元的价格完成了对太平保险的收购。
这一并购使得中国人保成为了中国最大的保险公司之一,同时也提高了公司的市场份额和综合竞争力。
以上是一些国企混改并购案例,这些并购案例不仅提高了企业的效益和竞争力,也为中国的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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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编号:2020-087 债券代码:113026 债券简称:核能转债转股代码:191026 债券简称:核能转股债券代码:163678 债券简称:20核电Y1债券代码:175096 债券简称:20核电Y2债券代码:175285 债券简称:20核电Y3债券代码:175425 债券简称:20核电Y5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收购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核汇能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股权转让标的公司名称:中核汇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汇能”)●本次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公司拟收购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持有的中核汇能100%股权,由于中核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中核集团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止本公告作出之日,公司涉及连续十二个月内关联方股权收购类的事项如下表所示:若上述交易最终未能摘牌,公司本次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公司参股投资中国铀业有限公司金额和本交易金额合计仍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一)基本情况公司名称: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1号法定代表人:余剑锋注册资本:5,950,000万元经营范围:核燃料、核材料、铀产品以及相关核技术的生产、专营;核军用产品、核电、同位素、核仪器设备的生产、销售;核设施建设、经营;乏燃料和放射性废物的处理处置;铀矿勘查、开采、冶炼;核能、风能、太阳能、水能、地热、核技术及相关领域的科研、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服务;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国防、核军工、核电站、工业与民用工程(包括石油化工、能源、冶金、交通、电力、环保)的施工、总承包;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建筑机械、建筑构件的研制、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承包境外核工业工程、境外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化工材料、电子设备、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有色金属、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力供应、售电;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医疗服务。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医疗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说明中核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其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中核集团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中核集团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亿元数据来源:中核集团2019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一)交易标的:中核集团持有的中核汇能100%股权。
(二)中核汇能基本情况公司名称:中核汇能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院1号楼6层619号法定代表人:许钧才注册资本:154,844万元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潮汐发电、火力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维护;煤制气项目的建设、运营;投资与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中核集团持有中核汇能100%股权。
中核汇能的运营情况:截至2020年11月底,中核汇能控股子公司10家,其中,中核汇海风电投资有限公司为投资管理类公司,旗下控股项目公司27家;其余9家为项目公司。
截至2020年11月底,中核汇能持有在运新能源装机148.20万千瓦,其中风电107.60万千瓦,光伏40.60万千瓦;在建装机规模50万千瓦。
(三)中核汇能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注:中核汇能合并财务报表数据。
2020年1-9月/2020年9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四)交易标的定价依据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为中核汇能100%股权的评估值(以国资评估备案结果为准)。
本次交易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19年12月31日。
根据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中核汇能100%股权给中国核电所涉及的中核汇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瑞评报字[2020]第000823号),中核汇能于资产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147,721.86万元,评估价值为211,055.35万元,增值63,333.50万元,增值率为42.87%。
该资产评估结果尚需完成国资评估结果的备案。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司拟采用非公开转让的方式,由公司以现金全额收购中核集团持有的中核汇能100%股权。
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1、合同主体:卖方: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买方: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交易价格: 211,055.35万元(最终以资产评估备案结果为准)3、支付方式:现金支付4、支付期限:中国核电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目标股权转让价款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至中核集团的银行账户。
5、交付或过户时间安排: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6、合同生效条件:《股权转让协议》自中核集团、中国核电双方签字盖章后,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1)中核集团、中国核电已就签署并履行本协议获得所有必要及有效的授权和批准,且该等授权及批准持续有效;(2)中核汇能已作出了批准本次股权转让的股东决定。
7、过渡期安排:目标股权在过渡期间经营所产生的损益由中国核电享有。
8、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或任何陈述、保证严重失实或不准确,均视为违约,守约方可书面通知违约方,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纠正违约行为。
同时,如因违约方的行为给守约方造成任何损失,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中核集团作为中国核电的控股股东,将就避免与中国核电在风力、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发电领域进行同业竞争相关事宜出具承诺函。
承诺除因中核集团与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合并原因形成的中核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的新能源发电业务外,中核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和将来不在境内或境外从事或参与任何与中国核电开展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中核汇能为中核集团新能源产业专业化平台公司,中核汇能经过近10年的发展,已建立与新能源产业相适应的管控体系,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项目开发、建设、运维等一系列制度流程,培育了自身企业文化和人才队伍,具备进一步快速发展的基础。
公司收购中核汇能一方面有利于公司扩大新能源装机规模,另一方面有利于公司利用中核汇能在新能源产业发展中的经验和优势,整合新能源产业资源,加快公司新能源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本次交易完成后,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中核汇能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变化。
六、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审议程序2020年12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收购中核汇能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车大水、刘修红、武汉璟、蒋德宽回避表决。
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中核汇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汇能’)为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下属新能源产业专业化平台公司,公司收购中核汇能100%股权一方面有利于公司扩大新能源装机规模,另一方面有利于公司利用中核汇能在新能源产业发展中的经验和优势,整合新能源产业资源,加快公司新能源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本次关联交易由各方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以经国资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关于公司拟收购中核汇能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风险与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收购中核汇能股权一方面有利于公司扩大新能源装机规模,另一方面有利于公司利用中核汇能在新能源产业发展中的经验和优势,整合新能源产业资源,加快公司新能源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本次关联交易由各方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协商确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本交易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本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七、备查文件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2、《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3、《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函》4、《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与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