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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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工业第二三建设公司绩效管理制度

中国核工业第二三建设公司绩效管理制度

中国核工业第二三建设公司绩效管理制度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二零零七年一月修改记录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组织管理 (3)第三章经营单位考核 (6)第一节经营责任书的制定 (6)第二节经营责任书的签订 (10)第三节经营责任书的过程控制 (11)第四节经营业绩的评定办法 (13)第五节业绩考核后续管理工作 (14)第四章总部及核能事业部本部员工考核 (15)第一节考核方法 (15)第二节季度考核 (23)第三节年度考核 (26)第四节考核得分计算 (28)第五节考核系数确定 (31)第六节考核结果应用 (35)第七节申诉及其处理 (36)第五章附则 (38)附件一:工作态度考核指标定义表 (39)附件二:绩效改进计划书 (40)附件三:部门负责人考核评分表 (41)附件四:一般员工考核评分表 (43)附件五:考核申诉流程及表格 (45)附件六:员工能力考核 (4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促进中国核工业第二三建设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管理规范化、现代化,建立科学的绩效管理体系,充分发挥每位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特制定《中国核工业第二三建设公司绩效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部门全体人员、核能事业部、分公司、总部组建并管理的项目部及控股单位的全体人员。

第三条考核目的(一)基于未来,持续改进。

考核的目的不仅仅在于根据结果奖优罚劣,更重要的是在于不断地引导员工持续地改进未来的工作和提升业绩;(二)建立良好的企业价值评价体系,努力实现科学的评估价值,合理分配价值,从而驱动员工积极创造价值,形成良性循环;(三)通过客观评价员工的任务绩效和工作态度,帮助员工提升自身工作水平和能力,从而有效提升公司整体绩效,实现公司发展战略与人力资源战略;(四)通过绩效考核促进上下级之间的沟通和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协作,增进团队合作精神。

第四条考核原则(一)与公司战略目标相匹配;(二)以提高员工绩效为导向;(三)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四)公平、公正、公开。

中核安全管理制度

中核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核设施和核活动的安全,预防核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核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核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核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3. 所有从事核设施和核活动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核安全管理制度,履行核安全职责。

三、核安全管理体系1. 建立健全核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各部门的核安全职责。

2. 制定核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核设施运行、维护、检修、退役、废物处理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制度。

3. 制定核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4. 建立核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核安全事件。

四、核设施和核活动安全1. 核设施设计、建造、运行、维护、检修、退役等全过程,必须符合核安全法规和标准。

2. 严格核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核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3. 加强核设施维护和检修,确保核设施安全运行。

4. 严格执行核废物处理规定,确保核废物安全处置。

五、人员培训与考核1. 对从事核设施和核活动的工作人员进行核安全培训,提高其核安全意识和技能。

2. 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核安全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核安全知识和能力。

3. 对新进人员进行岗前核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监督检查与考核1. 定期开展核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核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对不履行核安全职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

3. 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共同维护核安全。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管理制度]企业管理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组织管理规程

[管理制度]企业管理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组织管理规程

【最新卓越管理方案您可自由编辑】(管理制度)企业管理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组织管理规程20XX年XX月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组织管理规程核建发[ 2001 ]79 号2001年11 月1 日1. 目的本文件描述了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方法。

2. 适用范围本文件适用于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的壹切生产运营、管理和思想政治活动。

本文件所称集团公司均指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

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 《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共中央关于进壹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组的通知》--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章程》-- 《机关党的工作手册》4. 文件的管理本规程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生效,凡本规程生效前下发-- 《中共中央关于批准设立中共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党的和本规程不相符的文件,从生效之日起以本规程为准。

5. 集团公司的领导体制和组织管理原则5.1 中共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党组经中共中央批准成立,服从党中央领导、对党中央负责,是党的中央委员会的派出机构,于集团公司处于政治核心地位。

党组的任务,主要是负责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决定集团公司的重大问题,团结非党干部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

包括:-- 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壹致,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于集团公司的贯彻执行。

-- 讨论决定集团公司发展战略、五年规划、年度计划、结构调整、资本运营、投融资等重大事项。

-- 讨论决定集团公司人事、用工、分配等重大问题。

-- 向中央推荐集团公司领导人员的任免。

中国核公司管理制度

中国核公司管理制度

中国核公司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中国核公司的管理行为,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公司组织架构1. 公司领导机构:公司设厂长和副厂长各一名,负责全面领导公司的工作。

2. 部门设置:公司设有行政部、生产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各部门负责相应的管理工作。

3. 职责分工:各部门根据公司的业务特点和工作需要,明确各自的职责范围和工作内容。

4. 岗位设定:公司根据业务需求设立相应的岗位,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三、公司管理制度1. 决策机制:公司的决策机制必须合理有效,确保重大事项能够得到正确处理和落实。

2. 绩效考核:公司实行绩效考核制度,评价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形成奖惩机制,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3. 人员管理:公司要严格执行人事管理制度,确保人员的选拔、培训、评定和晋升工作公正透明。

4. 财务管理:公司要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各项财务活动,保证公司的财务健康稳定。

5. 安全管理:公司要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确保生产安全。

6. 信用管理:公司要遵守商业道德,保证诚信合作,维护公司形象。

7. 知识产权管理:公司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规范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

8. 投诉处理:公司要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制度,及时解决客户的投诉问题,维护客户利益。

四、公司业务流程1. 生产流程:公司要建立科学的生产计划和生产管理流程,确保产品质量和交付期限。

2. 销售流程:公司要建立完善的销售流程,提升销售效率,拓展市场份额。

3. 服务流程:公司要建立高效的售后服务体系,提供满意的服务,增强客户满意度。

五、公司文化建设1. 企业理念:公司要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创造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 企业精神:公司要倡导团结协作、勇攀高峰的企业精神,激励员工发挥潜能,共同实现企业目标。

3. 企业价值观:公司要倡导以诚信为本、以质量求生存、以管理谋发展的企业价值观,形成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中国核工业集团项目管理文件(1)

中国核工业集团项目管理文件(1)

中国核工业集团项目管理文件目录1、项目经理岗位职责2、工长(施工员)安全职责3、安全员职责4、安全员岗位职责5、施工员岗位职责6、质量检查员岗位职责7、栋号质监员的质量岗位职责8、班组长安全职责9、职工安全职责10、架子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1、泥瓦工、抹灰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2、木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3、电焊、气焊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4、电工岗位责任制15、起重工岗位责任制16、机修钳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7、石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8、钢筋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9、守卫人员岗位责任制20、搅拌机操作安全岗位责任制21、焊工安全岗位责任制22、施工员安全岗位责任制23、班组安全生产地责任制24、电焊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25、电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26、木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7、钢筋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28、架子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29、泥瓦工、抹灰工安全岗位责任制30、工程项目安全承包合同3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32、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主体工程系列33、脚手架搭设验收表34、脚手架及模板施工方案35、特种防护用品准入证35.1特种防护用品安监证特种防护用品合格证特种防护用品安全准用证35.2安全带安监证安全带合格证35.3安全帽检验报告安全帽生产许可证36、电工维修记录37、临时用电验收单38、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39、起重机安装调试竣工验收表39.1起重机安装方案39.2起重机安装后无风状态下安装验收39.3起重机安装技术安全交底记录39.4起重机安装前零部件检查记录39.5塔机基础验收记录39.6塔机安装过程记录39.7塔机升顶检查记录39.8塔机安装验收及试运转记录40、施工设施验收单41、质量、安全技术交底记录42、安全检查制度43、工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44、安全教育制度45、新工人入场安全教育46、变换工种安全活动制度47、工程班前安全活动48、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49、职工工伤月报表50、职工工伤事故台账51、建设系统企业职工工伤、亡事故快报表52、施工现场安全标牌平面布置图1、项目经理岗位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命令和制度以及本公司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合同管理规程.doc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合同管理规程.doc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合同管理规程中核办发〔2003〕72 号( 2003 年8 月28 日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合同管理, 维护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和《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的规定, 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集团公司与其他法人、组织和自然人之间签订的合同, 以及集团公司成员单位签订的对集团公司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合同( 以下称成员单位重要合同) 。

本规程所称合同, 包括合同、协议, 以及其他设立、变更、终止民商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第三条集团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 根据性质和金额的大小分为重大合同和一般合同。

所有的涉外合同、涉及集团公司专营产品及专营技术的合同、涉及集团公司产权事项的合同,以及合同金额在100 万元以上的合同是重大合同, 其他为一般合同。

第四条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实行归口管理、部门承办制度、审核会签制度和备案制度。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集团公司合同管理采取归口管理与部门承办相结合的形式, 采用“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

办公厅是集团公司合同归口管理部门, 根据职责对集团公司合同进行管理, 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对合同进行审核。

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别承办或协办集团公司相应合同( 以下称合同承办部门或协办部门) 。

第六条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的职责:( 一) 制定集团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 二) 参与重大合同的起草、谈判、审查、签订工作;( 三) 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 参与或组织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诉讼活动;( 五) 负责集团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 六) 管理与合同有关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七) 建立合同信息系统;( 八) 宣传有关法律法规, 总结推广合同管理工作经验;( 九) 其他合同管理事项。

第七条合同承办部门的职责:( 一) 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承办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和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资信调查;( 二) 负责承办合同的起草、谈判、组织审查、签订工作;( 三) 及时将合同文本提交归口管理部门备案;( 四) 组织有关部门履行合同的各项义务, 并随时掌握对方履行合同的情况, 处理合同履行中的问题;( 五) 及时向合同归口管理部门提供合同相关信息;( 六) 出现合同纠纷及时向合同归口管理部门通报, 处理或协同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处理合同纠纷;( 七) 认真执行合同档案、统计等制度。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规程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规程

关于印发《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规程(第一版)》的通知各事业部、专业公司,各成员单位,各职称系列工作办公室:为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制度,加强评聘工作管理,规范评聘工作程序,明确评聘工作步骤,确保评聘工作质量,按照国家及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订《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规程(第一版)》。

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规程(第一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加强评聘工作管理,规范评聘工作程序,确保评聘工作质量,按照国家及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所属的各层级组织机构、企事业单位及人事关系隶属于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所属单位的在职职工。

第三条专业技术职务是指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具备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工作岗位。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是用人单位聘任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应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并规定明确的职责、任职条件、任期和待遇;在定编定员的基础上,确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合理结构比例。

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由各相关单位在经过评审委员会认定的、符合相应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中聘任,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

第五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在集团公司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贯彻科学客观、公平公正和公开透明的原则,加强有效监督,并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方针政策,依据事业、企业单位的不同性质与特点实行依法、分类管理;对不同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实行分类指导;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按人事隶属关系和任职资格等级实行分级管理。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战略管理办法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战略管理办法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战略管理办法制度通告〔2005〕41 号( 2005 年11 月18 日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的战略管理, 促进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的研究制订, 确保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的贯彻落实和战略目标的实现,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战略是指集团公司及各成员单位, 在分析宏观环境和内外部条件的基础上, 为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对未来一定时期内的定位、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及配套政策措施等, 做出的方向性、整体性和全局性谋划, 主要包括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 以及成员单位发展战略。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成员单位包括集团公司全资、控股企业和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四条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是集团公司的战略决策机构。

第五条集团公司政研体改部是集团公司战略管理的归口部门。

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 制订集团公司战略工作的规章制度;( 二) 组织研究提出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的方案建议;( 三) 研究提出集团公司重大决策的措施建议;( 四) 组织分析、评价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 五) 组织研究提出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的修订建议;( 六)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成员单位制订本单位的发展战略;( 七) 会同有关部门对成员单位发展战略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评价。

第六条集团公司有关部门负责组织研究制订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专题发展战略, 以及组织所联系成员单位发展战略的制订, 并负责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评价。

第七条集团公司成员单位研究制订本单位的发展战略, 报集团公司审批。

第二章战略的制订与修订第八条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的研究制订, 遵循上下结合、内外结合、充分论证的原则, 广泛征求集团内部以及政府有关部门等各方面的意见。

第九条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 发展环境与基础分析;11战略决策与组织管理( 二) 宗旨与定位;( 三) 发展思路与总体目标;( 四) 发展领域与重点工作;( 五) 保障措施;( 六) 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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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
核建办发[2000]14号 2000年4月6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制定、修改、颁布规章制度的程序科学化、规范化,保证集团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适应依法治企的需要,根据国务院批复的《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组建方案》和《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章程》以及集团公司制定的《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工作规则》,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指的规章制度是集团公司为管理其各项工作制定的规定、规程、程序、办法的总称。

第三条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分为三级。

一级规章制度是涉及集团公司重大决策、有关集团公司管理体制、组织机构的设立、职责及工作规则的重要规定。

二级规章制度是对集团公司某一方面业务、但关联较多、比较重要的工作所做的规定。

三级规章制度是指集团公司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为实施一、二级规章制度而制定的有关规定或实施细则。

第四条制定规章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符合集团公司的章程,有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三)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四)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能在一定时间和一定范围内普遍适用。

(五)注意制度间的协调性,避免各项制度之间冲突和遗漏。

(六)在明确职权的同时,必须明确规定相关责任,做到权责统一。

第五条办公厅是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集团公司规章制度计划、审查规章制度草案、协调规章制度发布程序、收集规章制度执行状况,提出修改或废止的方案。

第二章规划和起草
第六条集团公司各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集团公司应制定并颁发的规章制度的计划,由部门主任签署意见。

送办公厅。

制定规章制度的计划应当包括规章制度的名称、制定的必要性和目的、依据、建议起草部门、参加部门及完成起草工作的时间等内容。

第七条办公厅负责对各部门提出的计划进行综合、协调、补充,并召集有关部门充分讨论,编制出集团公司制定规章制度计划报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由集团公司总经理签署生效。

第八条总经理办公会可直接决定某些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计划,由集团公司总经理签署生效。

第九条对一级规章制度,应组织专门的起草小组来起草。

对二级规章制度,由负责该项业务工作或与该项工作关系最密切的部门牵头起草。

对三级规章制度,由各部门根据相应的职责组织起草。

第十条规章制度应当对制定目的、适用范围、主管部门、具体规范、奖惩办法、施行日期等作出明确的规定。

如有以新的规定取代原规定的,应当写明予以废止的原规定的名称及发布时间。

第十一条规章制度的内容用条文表达,每条可以分为款、项、目。

条文较多的,可分章,章可分节。

规章制度应当结构严谨,条理清楚,用语准确,文字简明。

第十二条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一)确定主题,草拟提纲。

(二)收集资料,掌握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

(三)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

(四)撰写草案。

(五)将草案发至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征求意见。

(六)汇总意见,修改草案。

第十三条规章制度草案送各职能部门征求意见时,应附书面通知,写明要求返回书面意见的期限。

第十四条被征求意见的部门应认真组织研究,在征求意见通知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由部门领导签署或加盖公章后送征求意见的部门。

征求意见的部门应将各部门的书面答复存档备查。

第十五条规章制度草案送审稿定稿后,由负责组织起草工作的部门写出起草说明。

说明的内容包括:制定该规章制度的目的、依据、起草过程、不同意见及未采纳不同意见的理由。

第三章审查、批准、发布及备案
第十六条草案送审稿及起草说明全部完成后,由负责组织起草工作的部门或小组的负责人签署,送办公厅。

第十七条办公厅根据报送的规章制度所涉及的工作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对草案进行审查。

第十八条负责组织起草工作的部门根据审查意见完成草案的修改工作后,将草案报批。

第十九条对一级规章制度,应提请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批准,并由总经理或主管领导签发,以集团公司名义颁发。

对二级规章制度,应提请集团公司分管领导进行审阅批准并签发,以集团公司名义颁发。

对三级规章制度,一般由集团公司部门领导批准并签发,一般以集团公司部门名义颁发。

第二十条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草案时,负责组织起草工作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到会作起草说明,并回答审议过程中提出的问题。

第二十一条规章制度经签发后,由负责组织起草工作的部门以集团公司文件形式发布。

第二十二条规章制度发布后二十日内,由负责组织起草工作的部门将文本及起草说明送办公厅备案。

第四章监督、修改
第二十三条规章制度一经发布,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

除规章制度中已明确的执行监督部门以外,审计部对集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负责监督,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二十四条审计部会同办公厅及相关部门对各部门规章制度的健全、有效性进行评价,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第二十五条修改按本规程发布的规章制度,其修改程序参照制定
时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六条为保证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的有效实施,凡属一级规章制度条文本身或内容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的问题,由集团公司办公厅按照制定时的程序提出意见,报集团公司同意后作出解释。

凡属二、三级规章制度问题,有关主管部门有职权范围内能解释的,由其负责解释。

有关主管部门解释有困难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其作出的解释有不同意见的,主管部门按审查程序,提出意见报集团公司同意后作出解释。

第二十七条各部门在执行规章制度过程中应及时收集信息,并向办公厅反馈意见。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制定、管理不适用本规程。

第二十九条本规程由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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