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掘工作面”一通三防”标准
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第一部分管理制度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一、煤矿企业必须制定地面和井下防火措施,各种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须遵守国家的防火规定,并符合当地消防部门的要求。
二、矿井各井筒之间、矸石山、木料厂、通风机房的距离必须符合规程要求,并贮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为防止地面火灾波及井下,进风井必须装设防火铁门。
三、必须设置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要确保水量充足,水仓内的储水量和消防用的供水设备由矿总工程师确定。
四、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井下不得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五、防外源火灾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1.防止使用明火引燃;2.防止失控的高温热源引燃;3.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4.使用不燃或难燃用品;5.防止可燃物的大量积存。
六、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并熟悉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七、所有库存的消防材料、设备除发生事故使用外,任何其它工作不准使用,因处理事故所消耗的材料,有关单位必须在五天内补齐。
八、有关部门每季必须对井上、下的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九、矿井必须按规定对井下所有煤层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制定预防煤层自燃发火的措施。
十、开采有自燃发火的倾向煤层,通风区必须做好预防、预测工作,且每周至少进行一次。
十一、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完成撤设备和对采空区永久性封闭工作。
十二、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必须视火灾性质、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和通风调度。
十三、矿调度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必须立即按灾害预防处理计划通知有关单位及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实施灭火工作。
十四、井下发生火灾事故,抢救人员在灭火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尘及其它有害气体和观察风流的变化,并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
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一、成立防治水领导小组,由地质科组织全面开展矿区防治水专项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其它相对科室、队组积极配合落实每一项防治水工作。
一通三防安全知识

“一通三防”知识1、矿井“一通三防”指:一通:向井下通风,三防:指防尘、防火、防瓦斯。
2、按井下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每人每分钟不得少于4立方米。
3、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 度,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 30 度,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过30 度、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超过 34度时,必须停止作业。
4、深度大于 6 米,通风不良或不通风的巷道叫盲巷。
5、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80m。
木料场距离矸石山不得小于50m。
6、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
7、井下有害气体最高允许浓度是:一氧化碳:0.0024%、二氧化氮:0.00025%、二氧化硫:0.0005%、硫化氢:0.00066%、氨气:0.004%。
8、瓦斯爆炸必须具备的条件:①瓦斯浓度达到5--16% 。
②引爆火源温度为650--750℃,且火源存在时间大于瓦斯爆炸的感应期。
③空气中氧气浓度不低于12% 。
9、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规定矿井有效风量率不得低于87% 。
10、进风井口以下的空气温度(干球温度)必须在 2℃以上。
11、煤矿企业应根据具体条件制定风量计算办法,至少每 5 年修订1次。
12、矿井每年必须进行一次瓦斯等级鉴定和反风演习,当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13、矿井必须建立测风制度,每 10 天进行1次全面测风。
14、掘进巷道贯通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 50m 前、其他巷道在相距 20m 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15、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 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
16、根据尘肺病出现尘肺病变的范围和严重程度,可将尘肺病分为四期:(1)无尘肺病期(2)I期尘肺(3)II期尘肺。
(4)III期尘肺。
17、回风巷道失修率不高于 7% ,严重失修率不高于 3% ,主要进回风巷道实际断面不能小于设计断面 2/3 。
一通三防操作规程

一通三防操作规程管路工1、安装前应详细检查管材、闸阀质量,进行试压试验,应无堵塞物,无漏洞,管盘完好。
2、下井进行管路敷设和维修时,要转运所需的材料。
3、软质管或较短管材、配件可装矿车运送。
管材的装载高度不准超出矿车或材料运输车两帮高度,并要捆绑牢固。
4、在电机车运输巷道运送时,应事先与运输部门取得联系,并严格执行电机车运输的有关规定。
5、严格执行斜巷运输管理规定,并有防止管材脱落、刮帮和影响行人、通风设施的措施。
6、管材、物料运到现场后,应放在预定地点,堆放整齐、牢稳,不得妨碍行人、运输和通风。
7、接管路时,应按照从外向里的顺序操作,逐节接入。
8、管路的接头接口要拧紧,用法兰盘连接的管路必须加垫圈,做到不漏气、不漏水。
9、管路要托挂或垫起,吊挂要平直,拐弯处设弯头,不拐急弯。
10、接防尘管路时,应根据质量标准要求安设三通和阀门,以便冲刷巷道。
所有采煤工作面巷道、掘进工作面、带式输送机巷、刮板输送机机道、运输大巷、回风大巷等都必须安装防尘管路,所有装载点、转载点、溜煤眼均应安装喷嘴,且位置适当。
11、机械触动式、电磁阀式、光电式、声控式等自动洒水喷雾装置的安装要按专门设计施工。
12、在较高的位置施工时,要有牢固的脚手架,并佩戴保险绳,防止摔伤或管路砸伤,施工作业下方严禁站人。
13、当管路通过风门、风桥等设施时,应事先与通防部门联系好,管路要从墙的一角打孔通过,接好后用灰浆堵严。
管路不得影响风门的开关。
14、在有电缆的巷道内敷设管路时,应尽量敷设在另一侧。
如条件不允许,必须与电缆敷设在同一侧时,管路敷设在下方且应离开电缆300mm以上。
15、接胶管或塑料管时,接头应用铁丝捆紧、连好、咂平。
每隔3~4m要有一吊挂点,保持平、直、稳。
井下不准使用非抗静电的塑料管。
16、新安装或更换的管路要进行漏气和漏水实验,做到通畅、不漏水、不漏气。
安装使用更换的管路要检查管路铁皮陂腐蚀掉渣皮堵塞管道的问题。
17、连接瓦斯管路时必须加胶垫、上全法兰盘螺栓并拧紧,以确保不漏气。
一通三防各类牌板悬挂要求及标准

一通三防各类牌板悬挂要求及标准1、瓦斯检查牌板牌板统一悬挂在检测点行人道一侧;掘进工作面瓦斯检查牌板(包括“一炮三检”牌板,在放炮时取出,放炮后重新悬挂在指定地点)悬挂在迎头以外20m(机掘)、50m(炮掘)范围内(随工作面进尺移动);回风侧牌板在距回风口10-15m处悬挂;机电硐室和水泵房检查牌板悬挂在检测点5-10m范围内;临时作业地点悬挂在作业地点醒目位置;临时停风地点、挡风墙、盲巷密闭墙、采空区密闭墙牌板固定在栅栏上;高冒处悬挂在高冒点;水仓悬挂在进风侧或回风侧;机电设备处悬挂在回风侧;矿井一翼进、回风及总进、回风巷悬挂在测风站处的巷道帮;其他检测地点瓦斯检查牌板悬挂在检查点3-5m 附近。
牌板悬挂要求:四角固定牢固,不得摇摆倾斜,底边距巷道底板高度为130cm,上下边与底板平行。
2、测风牌板三旬测风牌板悬挂在各测风站或测风点下风侧2m范围内行人道一侧,与瓦斯检查牌板并排悬挂;掘进工作面单次测风牌板悬挂位置为距迎头不大于50m处。
悬挂要求:距底板130cm,四角固定牢固,不得摇摆倾斜,上下边与底板平行。
3、局部通风机管理牌板悬挂在局部通风机前5m范围内,四角固定牢固,不得摇摆倾斜,距底板高度为130cm,上下边与底板平行。
严禁悬挂在局部通风机机体上。
4、密闭墙管理牌板悬挂在密闭墙前栅栏中上部。
四角固定牢固,不得摇摆倾斜,吊挂高度根据现场栅栏高度调节悬挂。
5、风门管理牌板每组风门悬挂2块牌板,每道风门各悬挂1块,牌板均悬挂在每道风门外行人侧的风门墙或巷道帮,四角固定牢固,不得摇摆倾斜,距底板高度为130cm,上下边与底板平行。
6、调节风窗管理牌板悬挂在风门进风侧的风门墙或巷道帮,与风门管理牌板悬挂平行一致。
7、甲烷检测三对照牌板悬挂在甲烷传感器设置点2m范围内的行人侧巷帮处,四角固定牢固,不得摇摆倾斜,距底板高度为130cm,上下边与底板平行。
8、粉尘防治牌板、矿井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告知牌、职业危害告知牌板根据测点布置情况,悬挂在测点行人侧的巷道帮醒目位置,四角固定牢固,不得摇摆倾斜,距底板高度为130cm,上下边与底板平行。
煤矿“一通三防”设施区域管理制度

煤矿“一通三防”设施区域管理制度一、管理内容防尘设施、瓦斯监测系统、抽采系统、风筒、风门、密闭、栅栏、绳网、放炮活动栅栏、风嶂、板墙、压风自救器、局部通风机及各种“一通三防”牌板等。
二、责任区域采煤队:工作面下煤口、运输巷、回风巷,进、回风石门及工作面上下隅角。
掘进队:从车场接车地点至掘进工作面磺头或清理地点磕头沿线。
其他队:工作区域内。
通风、抽放队:除各责任队区域以外的“一通三防”及安全设施。
三、区域工作职责㈠采掘工作面投产前的防尘设施、压风自救器、隔爆水袋的安装和使用维护由施工队负责,抽放队指导。
采掘工作面的防火阀门和本层抽放管初次形成由抽放队负责。
本层抽采管由采煤队负责按要求进行回撤。
风门、栅栏、一通三防各类牌板、风帐等设施的建造、设置和安装由通风队初装;使用队负责日常检查和维维护。
采煤工作面运回风巷隅角的风帐移动和维护,由通风队负责,工作面的临时风帐由采煤队负责维护。
㈡掘进工作面随巷道的延伸需要对防尘水幕、隔爆水袋、洒水装置、防火阀门等一通三防设施自行安装、管理、维修、维护。
(三)采掘工作面一通三防设施检查维护主要包括以下工作:L隔爆水袋完好检查、加水、更换;2.防尘水幕完好检查、拆除、向前移动的安装、喷嘴更换;3.各种牌板完好的检查与清洁卫生的管理;4.压风自救器的维护、保管、使用、清洁卫生;5.扒硝机到磺头段风筒的连接、吊挂、出风口到磕头距离保持及质量整改;6.活动栅栏、放炮牌板、放炮喷雾器、防突钻具等维护、使用。
(四)采掘队回收的防尘设施、压风自救器和配件统一交抽采队复用。
(五)采掘头面“一通三防”设施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时,由使用队开领用单到通风队、抽放队领取配件进行更换。
(六)采掘工作面和施钻地点的瓦斯传感器,由所在采掘队和瓦斯员、钻工共同负责管理;其他区域的瓦斯传感器由自动化办公室、通风队共同管理。
(七)风门、栅栏、密闭前后5m范围内的文明生产由通风队负责,区域责任队负责保持。
煤矿“三违”认定标准(一通三防专业)

煤矿“三违”认定标准(一通三防专业)一通三防专业一、严重“三违”L作业地点风量不足,强行生产、作业;2.超过规定距离利用扩散通风组织作业的;3.瓦检员脱岗、空岗、漏检、假检、检查数据弄虚作假;4.在瓦斯、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超限的地点及停风区域强行作业;5.人为造成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或任意开、停局部通风机造成瓦斯超限;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工作面无撤人的;6.监钻和钻孔验收弄虚作假;钻场监控视频随意关闭的或私自调整视频方向监控失效的;7.采掘工作面干打眼;8.无措施进入盲巷;9.瓦斯超限作业;10.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放顶不及时,造成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超限;11.防突预测时假测的或施工防突、抽放或地质钻孔数据、记录弄虚作假;12.井下打开电器设备前未检查瓦斯;13.临时停风地点未停止作业、未按规定断电撤人;14.排放瓦斯时,不执行“断电、撤人、限量”三原则;15.临时停风区域不检查瓦斯就送风;16.瓦检员不在现场交接班;17.瓦检员填写牌板和手册不一致;地面瓦斯台账、瓦斯检查手册、牌板未做到“三对照”;18.甲烷传感器挪移不及时、未校对或误差超过规定未及时汇报处理;19.局部通风机未按规定进行倒台试验的;20.未及时冲尘,造成连续长5m,厚度超过2πιm的煤尘堆积的责任人;21.校检记录不符合要求或弄虚作假;22.用风帘代替通风设施调节风量的;23.使用不合格安全仪器仪表的进行测量检查瓦斯及其他有害气体的;24.采掘工作面不按规定安设隔爆设施的;25.私自调整风筒出风方向造成工作面无风、微风作业的;26.故意破坏通风设施、抽采设施、监控系统的;27.在设有两道风门的地点同时打开两道风门,造成风流短路的;28.一台风机向两个施工工作面供风的责任者;29.造成局部通风机吸循环风的责任者;30.停风区域未按规定停电撤人的责任者;31.长期停工的盲巷没有封闭或封闭后没有切断导电体的责任者;32.风流中的CO浓度超过《规程》规定而超限作业的;33.未按规定进行测尘、测风或弄虚作假的责任者;34.运输机转载点洒水装置不齐全、不完好、不使用,造成煤尘飞扬的;35.局部通风机没有按规定装备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倒台和风电、瓦斯电闭锁而决定开工的;36.临时停工的盲巷没有按规定打栅栏、揭示警标而安排人员进入的责任者;37.编制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未绘制全面正确反映监控系统设备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线缆和电源电缆以及未明确规定断电区域的监控系统设备布置图、断电控制图,甚至监控系统设备未安装到位而组织生产;38.擅自高定瓦斯探头报警、断电值或缩小瓦斯超限报警时的断电仪断电控制范围,导致监控系统不能按规定断电;39.监控系统瓦斯电闭锁、风电闭锁、故障闭锁以及三分闭锁功能不全;40.将瓦斯传感器挂在风筒出风处、用黄泥或塑料袋等物品包裹瓦斯探头、修改瓦斯监控数据、中断监控系统传输使瓦斯探头数据失真、监控失效;41.对无关联证书的不同厂家和型号的监控系统设备进行置换混用;42.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未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未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被控开关的负荷侧未设置馈电传感器;43.未向调度室汇报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检修与监控系统关联的电气设备而导致监控系统设备无计划停止运行;44.瓦斯探头遥控器无按照《瓦斯探头专用遥控器管理制度》由专人管理,无领、退、用和报废记录台账;45.监控系统探头、分站等仪器设备未定期调试、校正及记录台账,监控系统各仪器设备无备用量或备用量不足;46.井下进行光缆熔接时,未按规定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作业;47.擅自打开栅栏,进入老空区、盲巷作业的;48.有害气体超过规程规定不采取措施而继续施工的;49.局部通风无风电闭锁装置(瓦斯电闭锁装置)或风电闭锁装置(瓦斯电闭锁装置)不起作用的;50.违反规定造成串联通风的;51.对瓦斯异常区通风未实现“三专两闭锁”的;52.连接进回风巷的溜煤眼放空的,特殊情况下没有采取防治风流短路措施的;53.放炮前后,不对放炮地点20米范围内洒水冲尘的;54.采煤工作面停采后45天内不及时封闭或需要封闭的盲巷封闭不及时的责任人;55.人为损坏测风牌、瓦斯牌、隔爆水棚牌、风门管理牌、临时(永久)密闭牌等的责任人;56.在开拓掘进设计、开采方案中、作业规程中无防火、防瓦斯超限措施的;57.工作面停风(超过10分钟)不检查瓦斯就送风的;58.未按规定装备和使用监测监控设备仪器仪表的;59.采面回风隅角瓦斯超限后不及时处理的;60.私自移动瓦斯传感器位置或用其他物品堵塞瓦斯传感器进气孔的;61.非瓦斯传感器维修工调试瓦斯传感器的;62.掘进开口时,通风设备、安全设施未及时安装的;63.不及时安设瓦斯传感器,瓦斯传感器位置、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不符合安全规程要求的;64.因瓦斯传感器被碰掉、泗水、碰坏造成瓦斯数据传输失真的;65.擅自拆卸、移挪瓦斯传感器、便携仪的或关闭便携仪的;66.排放瓦斯无措施、一风吹、回风流瓦斯浓度超过规程规定的;67.私自停止瓦斯抽放泵运转的;68.拆除及回撤瓦斯抽放管路没有制定安全措施施工的;69.钻孔验收或钻孔验收单弄虚作假的;70.其他认为严重三违问题。
一通三防主要内容

一通三防“一通三防”指的是对煤矿安全生产中的矿井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煤尘、防火灭火的技术管理工作的简称。
1、矿井通风的主要任务:①、供给井下足够的新鲜空气②、冲淡并排除有害气体和矿尘③、提供适宜的气候条件一局扇管理:1、每台局扇必须有说明牌,实行专人管理,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如因特殊原因需停局扇时,必须提前办理报批手续,并制定安全措施报矿方批准。
2、所有局扇必须安设“三专两闭锁”装置,掘进(开拓)面的局扇,必须装备双风机双电源及自动切换装置。
二、风筒管理:1、风筒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
2、在井下各使用地点,要将风筒堆放整齐,任何人不得在风筒上坐、卧、躺。
3、风筒吊挂要做到“两靠一直”逢环,接头严密,无破口,无反接头,仔细检查沿途风筒情况,发现接口松脱、有破口、有裂缝、及时处理。
4、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及异常区的煤和半煤岩掘进头风筒距迎头不大于5米,岩巷不大于8米;低瓦斯矿井煤和半煤岩风筒距迎头不大于8米,岩巷不大于10米;5、局部通风机停风后,跟班队长必须负责撤出巷道内工作人员,并安排专人警戒,防止人员进入巷道内,当不能及时送风时,必须设置栅栏和警标,并向调度室汇报。
防治瓦斯1、什么是瓦斯:矿井中主要由煤层气构成的以甲烷为主的有害气体,有时单独指甲烷(CH4)2、瓦斯的性质:瓦斯是一种无色、无味、无臭的气体,对空气的相对密度为0.55,难溶于水、无毒,浓度较高时会引起人窒息死亡。
3、瓦斯爆炸的条件:⑴、瓦斯浓度在5% ~16%⑵、引爆火源温度650~750℃⑶、氧气浓度大于12%4、瓦斯爆炸的危害:⑴、引发火灾、煤尘爆炸,烧死烧伤人员、损坏巷道和设备。
⑵、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
瓦斯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大敌,曾多次给煤矿造成过重大损失,1990-1999年仅瓦斯重大事故就造成20625名矿工死亡。
我们要充分认识到瓦斯危害的严重性时刻注意防范瓦斯。
1991年4月21日,山西洪洞县三交河煤矿掘进工作面发生瓦斯爆炸,爆炸冲击波又扬起煤尘,引起全矿煤尘传导爆炸,井下147人全部遇难,爆炸冲击波还冲出井口,造成地面2人重伤4人轻伤,井下巷道冒顶总长度530m,通风设施全部摧毁,机电设备遭到严重破坏。
《矿井一通三防》课件

矿井火灾的成因与危害
矿井火灾的成因
矿井火灾主要是由于煤炭自燃、电气设备故障、违规操作等原因引起的。
矿井火灾的危害
矿井火灾不仅会直接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会影响矿井的正常生产和安 全。
矿井防火措施与设备
矿井防火措施
采取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通风管理,控制火源,及时处理 易燃物等措施。
矿井水害应急处理
总结词
应急预案与处理方法
VS
详细描述
针对可能发生的矿井水害,应制定应急预 案,包括预警、撤离、抢险等环节,同时 采取适当的处理方法,如封堵水源、排水 清淤等,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06
矿井一通三防实践案例
案例一:通风系统优化实践
总结词
通风系统优化实践
详细描述
针对矿井通风系统的现状,提出了通风系统 优化的方案,包括通风机选型、通风网络调 整、通风设施布置等,并进行了实施。优化 后,矿井通风效果明显改善,有效降低了粉 尘浓度和瓦斯浓度,提高了矿井安全性和生 产效率。
矿井防火设备
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水枪、消防水 管等,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灭火。
矿井火灾应急处理
火灾报警与通讯
建立完善的火灾报警系统和通讯设备,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和 报警。
火灾应急预案
制定详细的火灾应急预案,包括应急组织、救援路线、撤离计划等,确保在火灾 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理。
针对矿井水害问题,采取了多种防水措施,包括地面 防水、井下防水、排水系统建设等。实施后,对防水 工程的效果进行了评估,结果表明防水工程取得了显 著效果,有效降低了矿井水害事故的发生率,保障了 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矿井生产的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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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掘工作面”一通三防”标准
1、通风设施(风门、风桥、测风站、闭墙、局部通风机)周5米范围内严禁堆放杂物、材料等设备。
2、采掘工作面顺槽必须安设辅助隔爆水棚,巷道断面每平方不少200m³的水量,水棚长度不少于20米。
水棚距工作面与巷道口小于200米,否则再安设一组水棚。
3、采掘工作面顺槽必须敷设防尘管路,每隔50米必须设置三通阀门,并编号管理。
4、所有皮带、镏子、综掘机转载处必须安设转载点喷雾,开关设置在行人侧,并挂牌管理。
5、掘进工作面迎头50米内必须安设一道风流净化水幕(放炮喷雾);掘进面巷道口距回风绕道口50米内安设一道净化水幕,掘进巷道中部安设一道风水联动净化水幕(通风区负责安装),净化水幕喷嘴雾化良好、开关必须设置在行人侧,挂牌管理。
6、综采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50米内各设置一道净化水幕,进回风顺槽口50米内各设置一道净化水幕,净化水幕喷嘴雾化良好、开关必须设置在行人侧,挂牌管理。
7、综掘机、采煤机外喷雾必须安装到位、正常使用。
8、综采工作面上、下隅角风障以及回风顺槽两道抑尘网设置到位,妥当保护。
9、采掘工作面必须按规定定期洒水灭尘。
保障巷道浮尘、
积尘指标在标准值以下。
10、掘进面爆破要保护好风筒等通风设施,风筒出口距迎头不得超过5米。
11、局部通风机安装距地面大于30公分,满足“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风电、瓦电闭锁。
12、通风设施不经通防区同意,不得私自拆除或挪动调节窗窗口大小。
13、定期维护工作面净化水幕、压风供水施救装置,不得随意拆除管件。
14、综采队保护好进回风顺槽内的黄泥灌浆管路、束管监控管路、阻化泵及配件。
通防区
2018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