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概念的逻辑基础
数学的数学逻辑理论

数学的数学逻辑理论数学是一门以数和数量关系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它通过逻辑推理和证明,探究数学概念和定理的合理性和普适性。
数学的数学逻辑理论是数学的基础,它提供了数学推理的框架和方法,确保数学推理的严密性和准确性。
本文将从数学逻辑的起源、基本原理和应用领域等方面加以阐述。
一、数学逻辑的起源与发展数学逻辑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希腊数学,其中最重要的代表就是欧几里得的《几何原本》。
欧几里得建立了几何学的公理化体系,并采用了演绎推理的方法,成为数学逻辑理论的奠基人。
随着时间的推移,数学逻辑经历了多次重大发展。
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哥德尔、罗素以及怀特海等数学家和逻辑学家通过对数学和逻辑基础的研究,奠定了数理逻辑的现代基础。
他们的工作将逻辑与集合论、模型论等数学分支深度结合,为数学逻辑的发展开辟了新的道路。
二、数学逻辑的基本原理1. 命题逻辑命题逻辑是数学逻辑的基本组成部分,它研究命题的合取、析取和否定等逻辑关系。
命题逻辑可以通过真值表、推理规则和推理定律等方法进行推理和证明,确保数学推理的准确性。
2. 一阶谓词逻辑一阶谓词逻辑是对命题逻辑的扩展,引入了谓词、变量和量词等符号,可以描述更复杂的数学结构和关系。
一阶谓词逻辑提供了更强大的逻辑工具,使得数学推理可以更加精确和全面。
3. 公理化方法公理化方法是数学逻辑的重要手段,它通过建立公理系统和推理规则,从有限的公理和定义出发,推导出更多的定理和结论。
公理化方法确保了数学推理的自洽性和严密性,使数学研究具有可靠的基础。
三、数学逻辑的应用领域1. 数学证明数学逻辑提供了一套严格的证明方法,使得数学家能够通过逻辑推理来证明数学定理和结论。
数学证明是数学研究的核心,数学逻辑为证明过程提供了基本的规范和指导。
2. 计算机科学数学逻辑为计算机科学提供了基础和方法论。
逻辑推理和符号计算是计算机科学的重要分支,数学逻辑的研究成果被广泛地应用于计算机算法设计、程序验证和人工智能等领域。
数学逻辑的基础知识

数学逻辑的基础知识作为一门关于推理和推断的学科,数学逻辑在现代数学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它不仅帮助我们理解数学的基础原理,还在解决问题和做出决策时提供了有力的工具。
本文将介绍数学逻辑的基础知识,包括命题、谓词逻辑和推理等内容。
一、命题逻辑命题逻辑是数学逻辑的基础,它涉及到命题及其关系的研究。
命题是陈述语句,它要么是真的,要么是假的,没有其他可能性。
命题逻辑使用逻辑运算符来组合命题,常用的逻辑运算符有与(∧)、或(∨)、非(¬)和蕴含(→)。
通过将这些逻辑运算符应用于命题,我们可以构建复杂的命题和推理。
例如,假设命题P代表"今天下雨",命题Q代表"我会带伞",那么我们可以使用逻辑符号表示:P:今天下雨Q:我会带伞若要表示"如果今天下雨,那么我会带伞",可以写为P→Q。
这个逻辑命题表示了一个条件关系。
二、谓词逻辑谓词逻辑是命题逻辑的扩展,它引入了谓词来描述对象之间的关系。
谓词是一个带有参数的陈述,可以是真的也可以是假的。
在谓词逻辑中,我们使用量词来描述范围。
常用的量词有全称量词(∀)和存在量词(∃)。
全称量词表示某个命题对所有对象都成立,存在量词表示某个命题存在至少一个对象满足条件。
例如,假设P(x)表示"∀x,x是偶数",那么这个谓词表示了全部偶数的集合。
存在量词的运用可以用来存在性证明,例如∃x,P(x)可以表示存在一个偶数。
三、推理推理是数学逻辑中的核心概念,它是基于已知命题的逻辑关系来获得新命题的过程。
推理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通过逻辑推导规则来进行。
逻辑推导规则是一套用于推理的准则,通过这些规则我们可以根据已有的命题推断出新的命题。
常用的推导规则包括引入规则、消去规则和矛盾原理等。
例如,假设我们已知P→Q和Q→R成立,我们可以使用推理规则推导出P→R。
这种推理过程被称为假言推理。
总结数学逻辑是数学中一门重要的分支,它帮助我们理解数学的基础原则,提供了解决问题和做出决策的强大工具。
第四章 中学数学的逻辑基础

三、概念间的关系
概念间的关系是指两个概念间的外延关系. 概念的外延可以用集合表示,根据集合
间的运算关系,我们来确定概念间的外延 关系。 为叙述方便,我们设概念甲、乙、丙的 外延集合分别为A、B、C,它们都是非空 集合,那么我们可以得到如下几个概念间 的关系:
1.相容关系
如果A∩B≠Ф,那么称概念甲与概念乙 之间是相容关系.
形式。 这里所指的本质属性是反映事物的内部 的联系,是决定事物根本性质的属性, 并通过这种属性把一类事物同另一类事 物区别开来。概念是从客观事物个体性 中抽象出来的。
例如,圆是一类事物,圆的概念揭示了 平面内到定点的距离等于定长的本质属 性。
数学概念是反映事物的数量关系和空间 形式方面的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
(如下图)
例如平行四边形和菱形这两个概念具有 属种关系。
又如有理数与自然数这两个概念也 是属种关系。其中平行四边形、有 理数是属概念,菱形和自然数分别 是种概念。
∩ ∩
(3)交叉关系
如果集合( A ∩ B) A,且(A∩B) B, 即两个概念的外延集合相交只有一部分重 合,则称这两个概念是交叉关系。可表示 为如下的图形:
3.下定义的方法
由于一个概念的表达方式不同对应着不 同的定义方法,最常见的定义方法是:
(1)属种定义法 属种定义法即“属加种差定义法”,这
种定义方法用公式表示是: 被定义项=种差+邻近的属概念
例如:平行四边形就是两组对边分别平行的四边形
↓↓
↓
↓
被定义项 联项种差源自邻近的属从上面的定义方法我们可以看出,利用属种定义法下定义,
4.定义的规则
要给一个概念下定义,除了具有其相应的 专业知识外,还要遵守下定义的规则。
数学概念及其逻辑结构

三、概念间的关系
有某种可比较关 系的概念. 例如,“正数”和“整数”就是可比较的概念, 而“正数”和“多边形”就是不可比较的概念. 在可比较的概念间,有相容关系和不相容关系.
(一)相容关系 (Compatible relation )
二、概念的内涵与外延
概 念 的 内 涵与 外 延 明确 了 ,就 可 以 更 好地 认 识 概念 ,把 握 概 念 ,否 则 就 会 出 现 错误 。 例 如 ,若 对“ 算 术 平 方 根 ” 这 个 概 念的 内 涵 不明 确 ,往 往 会 出 现 如 下 的 错误 :
(-2) 2
=-2,
( x - 1) 2 = x - 1
。
要 对 概 念 加深 认 识 ,不 仅 要 明确 概 念 的内 涵 与 外延 ,还 要 掌 握 概 念 的 内涵 与 外 延之 间 的 关系 。
(二)内涵与外延之间的关系
概念的内涵严格确定了概念的外延;反过来,概念的外延完全 确定了概念的内涵。因此,对概念的内涵所作的改变一定 导致概念外延的改变。具体来说即:这两个方面是相互联 系、互相制约的:当概念的内涵扩大时,则概念的外延就缩 小;当概念的内涵缩小时,则概念的外延就扩大。反过来也 一样。内涵和外延之间的这种关系,称为反变关系。\例如,
物区别于另一种事物的根本依据。
数学概念是反映思考对象在空间形式和数量关系及其模式方面的本 质属性的思维形式。 (二)产生与发展途径 概念是通过概括以及与概括紧密相联系的抽象而形成的。
数学概念的产生和发展有各种不同的途径:
1)从现实模型中直接反映得来,如初等数学中的点、线、面、体、 自然数等;
2)在原有数学概念的基础上,经过多级抽象和概括而形成,如近 代数学中的群、环、域、空间等;
数学的逻辑数学原理与应用的基础知识

数学的逻辑数学原理与应用的基础知识数学是一门严密而精确的学科,其中逻辑数学是数学的基础。
逻辑数学原理是数学推理的基本规则和方法,它们是数学思维和证明的基石。
本文将介绍数学的逻辑数学原理和一些基础知识,并探讨它们在实际应用中的作用。
一、命题逻辑命题逻辑是逻辑数学的基础,它研究的是由简单命题通过逻辑连接词(如“与”、“或”、“非”等)组成的复合命题。
在命题逻辑中,命题是指可以判断真假的陈述句。
例如,“2 + 2 = 4”是一个命题,因为它是真的;而“今天是星期天”就不是一个命题,因为它的真假无法确定。
命题逻辑中的逻辑连接词有与(∧)、或(∨)、非(¬)等。
通过这些逻辑连接词,我们可以形成复合命题。
例如,“明天下雨与后天放假”可以表示为命题P∧Q,其中P表示“明天下雨”,Q表示“后天放假”。
我们可以通过真值表或真值运算规则判断复合命题的真假。
二、谓词逻辑谓词逻辑是命题逻辑的扩展,它引入了谓词符号,可以表示关于对象的性质或关系的命题。
在谓词逻辑中,命题可以包含变量,它们可以取值为个体或集合。
例如,命题“x是奇数”中的变量x可以取值为1、3、5等奇数。
谓词逻辑还引入了量词符号,用来表示命题对于某个变量的所有值或存在某个值。
例如,“对于所有的x,若x是奇数,则x+2也是奇数”可以表示为∀x(奇数(x)→奇数(x+2))。
谓词逻辑在数学中有广泛的应用,例如在数学推理和证明中,常常使用全称量词和存在量词来描述性质和关系,进而进行推理和证明。
三、集合论集合论是数学的另一个基础分支,它研究的是集合及其运算。
在集合论中,集合是由一些确定的对象组成的整体。
我们可以通过列举元素或规定条件来描述一个集合。
例如,{1, 2, 3}表示由元素1、2、3组成的集合;{x | x是奇数}表示所有奇数的集合。
集合论中的运算有交集、并集、补集等。
交集表示两个集合中共有的元素,通过符号∩表示。
并集表示两个集合中所有的元素,通过符号∪表示。
什么是数学五大定律的概念

什么是数学五大定律的概念数学五大定律指的是数学中的五个基础定理,它们是:皮亚诺公理、勾股定理、平行公理、反证法和相关公理。
首先,皮亚诺公理是数学中的基础公理系统,它为数学建立了一个严谨的逻辑基础。
该公理系统由意大利逻辑学家皮亚诺于19世纪末提出,它包括了零公理、后继公理、归纳法和同一原则等。
皮亚诺公理系统建立了数的定义、数的基本性质和运算规则,奠定了现代数学的基础。
其次,勾股定理是古希腊数学家毕达哥拉斯在公元前6世纪提出的。
该定理描述了直角三角形的边长关系,即直角三角形斜边的平方等于其他两条边平方和。
勾股定理的发现不仅证实了直角三角形的几何性质,而且为三角学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
第三,平行公理是欧几里德几何学中的基本假设之一。
平行公理表明,对于直线和平面来说,直线外一点与直线间只存在唯一一条直线与之平行。
平行公理建立了平行线的概念,为几何学中的平行线性质和平行线与其他几何对象的关系提供了基础。
第四,反证法是一种数学证明方法,它采取了证明一个命题的方法与证明其否定命题的方法相反。
反证法假设待证命题的否定是成立的,然后通过逻辑推理和矛盾的推理,得出待证命题是成立的结论。
反证法为数学证明提供了一种重要的思路和方法,尤其在复杂问题的证明中具有很高的实用性。
最后,相关公理是概率论与统计学中的基本假设之一。
相关公理描述了随机变量之间的相关性,即随机变量的值之间的关联程度。
相关公理提供了一种衡量随机变量相关程度的方式,为概率论和统计学的应用提供了基础理论。
综上所述,数学五大定律包括皮亚诺公理、勾股定理、平行公理、反证法和相关公理。
这些定律分别涉及到数学的逻辑基础、几何学的基础原理、证明方法和概率统计学的相关性理论。
它们为数学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推动了数学的发展与应用。
数学学掌握数理逻辑的基础

数学学掌握数理逻辑的基础导语:数学是一门让人又爱又怕的学科,对于学生来说,数学的学习往往是充满挑战和困惑的。
然而,数学作为一门严密的科学,其背后有着严密的数理逻辑,它是学好数学的基础。
本教案将带领学生深入理解数理逻辑,掌握数学学习的基本方法和要点。
一、数理逻辑的基本概念及作用(200字)1. 数理逻辑概述数理逻辑是研究推理、证明和判断的一门学科,它是数学的基础理论之一。
数理逻辑通过符号、公式和规则来分析和推理,使得复杂的问题变得简单和明确。
2. 数理逻辑在数学学习中的作用数理逻辑是数学学习的基础,它可以帮助学生提高逻辑思维能力,解决复杂的数学问题。
掌握数理逻辑可以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思维模式,培养严谨的数学思维和推理能力。
二、数理逻辑的基本原理和方法(500字)1. 命题与命题联结词数理逻辑中的命题是陈述句,可以判断真假。
命题联结词包括与、或、非、蕴含、等价等,它们用于联结命题,构建复杂的推理结构。
2. 命题的真值命题的真值指的是命题的真假性,可以通过真值表进行分析。
真值表列出命题的所有可能取值,帮助学生理解命题的复合方式和推理过程。
3. 命题的推理规则命题推理是通过命题联结词和推理规则进行的。
常见的推理规则包括假言推理、析取三段论、模态三段论等,学生需要掌握这些规则,并灵活运用于数学问题的解决中。
4. 数理逻辑的证明方法数理逻辑的证明方法包括直接证明法、间接证明法、归谬法等。
学生需要学会利用这些证明方法解决数学问题,培养严密的证明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
三、数学学习中的数理逻辑应用案例(500字)1. 序列的性质证明学生可以通过运用数理逻辑的证明方法,证明数列的某些性质,如等差数列的通项公式、等比数列的前n项和。
通过证明序列的性质,学生可以深入理解数列的规律和特点。
2. 几何图形的推理和定理证明通过数理逻辑的推理规则和证明方法,学生可以解决几何图形的推理问题,证明几何定理的正确性。
例如,可以利用数理逻辑证明垂直定理、平行线判定定理等,加深对几何学的理解。
数学的基本原理和概念

数学的基本原理和概念数学是一门研究数量、结构、变化以及空间等各种概念和模式的学科。
作为一门学科,数学有其基本原理和概念,这些基本原理和概念是数学研究和应用的根基。
接下来,我们将探讨数学的基本原理和概念,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数学的本质和应用。
一、基本原理1. 逻辑基础原理:数学建立在精确的逻辑推理基础之上。
逻辑基础原理指的是数学中使用的推理方法和证明技巧,包括假设、推导、归纳和演绎等。
2. 公理系统:公理是数学中的基本假设或事实,它们是没有证明的,但被广泛接受的。
数学的分支学科都建立在一套公理系统之上。
公理系统包括黎曼几何的公理、整数的公理以及布尔代数的公理等。
3. 严谨性原理:数学强调精确性和严密性,任何数学结论必须经过严格的证明和推理。
严谨性原理要求数学家在进行数学推理时必须遵守一定的规则和步骤,以确保推理的正确性。
4. 结构原理:数学研究各种结构和形式,比如集合、数列、函数、映射等。
结构原理指的是通过对这些结构的研究,发现它们的内在规律和性质。
二、基本概念1. 数:数学的基本概念就是数。
数可以表示数量和大小,它可以是自然数、整数、有理数、无理数和复数等。
2. 运算:数学中的运算包括加法、减法、乘法和除法等,这些运算是对数的操作和变换。
3. 关系:数学中的关系包括等于、大于、小于、大于等于、小于等于、相似等。
通过关系可以比较数的大小和性质。
4. 函数:函数是数学中的重要概念,用来描述一种量与另一种量之间的关系。
函数由定义域、值域和对应法则组成。
5. 图形:数学中的图形是用来表示数学概念和关系的,包括点、线、面、曲线以及空间中的各种几何形状。
6. 推理:数学推理是基于已知事实和规则,通过逻辑推理得出结论的过程。
推理包括归纳推理和演绎推理两种形式。
三、基本原理和概念的应用数学的基本原理和概念在各个领域都有广泛的应用。
以下列举几个例子:1. 统计学:统计学是应用概率理论和数理统计方法来研究和分析数据的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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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四边形的内涵中,增加“两组对边分别平行”这个性 质,那就得到平行四边形的概念,而平行四边形的外延比 四边形的外延小。 在等腰三角形的内涵中减少“有两边相等”这个性质, 就得到三角形的概念,而三角形的外延比等腰三角形的 外延大。
注意,只有在改变内涵的过程中一个概念的外延是另一个概念外延 的子集的情况下,概念的内涵和外延间才会出现反变关系。
物区别于另一种事物的根本依据。
数学概念是反映思考对象在空间形式和数量关系及其模式方面的本 质属性的思维形式。 (二)产生与发展途径 概念是通过概括以及与概括紧密相联系的抽象而形成的。
数学概念的产生和发展有各种不同的途径:
1)从现实模型中直接反映得来,如初等数学中的点、线、面、体、 自然数等;
2)在原有数学概念的基础上,经过多级抽象和概括而形成,如近 代数学中的群、环、域、空间等;
一是找出被定义概念的最邻近的属; 二是确定种差,即找出被定义概念与同一属中其他种概念之 间的差别。
以事物的发生和形成过程作为种差—— 2.发生式定义
“平面内到定点的距离等于定长的点的轨迹叫做圆”; “我们在平面内画两条互相垂直、原点重合的数轴,组成平 面直角坐标系。” 发生式定义通过描述被定义概念所反映对象的产生或形成过 程的特征来揭示被定义概念本质属性的定义方法.
注意: 1.数学概念区别于其他领域概念的一个重要特征是:理想化、多级 抽象; 2. 在人的意识中形成概念,同表达它的语言、书写和符号分不开, 称表达数学概念的语词为数学概念的名称或术语。
概念是最基本的思维形式,任何一门学科,都是由一系列 的概念及其体系组成的。如果把人的思维比作一个有 机体,那么概念就是这个有机体上的细胞。
“正方形是”——“四个角都是直角的平行四边形” / “有一个 角是直角的菱形” / “各边相等而且四个都是直角的平行四边 形”
在定义某概念的过程中得到的一串概念,从第二个起,每 一个都是前一个的种概念,这样追到了初始概念:不定义 概念。
(二)定义的构成与形式
1.定义的构成 被定义的概念+下定义的概念+联系词 被定义的概念是其内涵被揭示的概念,而下定义的概念 是用以揭示被定义概念内涵的概念,联系词一般使用 ‘是’、 ‘叫做’,表示被定义概念和下定义概念之间的内在联系, 其 作用是把被定义概念和下定义概念联系或组织起来。 例如,“邻边相等的矩形是正方形”是正方形的一种定
四、概念的定义 (一)什么是定义
定义是揭示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即列举概念的充分和必 要的属性,并把它们总结成一个连贯的句子(语句或 用符号表示的句子)。
定义中的每一个属性对于确定的概念来说,都应当是必要 的,而所有属性加到一起应当是充分的。 定义应当揭示概念的基本内涵,它不应当有多余的词,也 不应当有遗漏。例如
(三)内涵和外延的发展变化
概念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事物的发展变化和人类实践的不断深 入,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也会不断地发展变化。 例如:角的概念、三角函数的概念、数的概念等。
又 如 ,“绝 对 值 ”符 号 的 概念 ,它 随 着数 集 的扩 充 , 其 内容 不 断 丰 富 、充 实。在 有理 数 集 中 , 规定 有 理数 的 绝对 值 是 : 一个 正 数 和 零 的绝 对 值是 它 本身 ,一 个 负数 的 绝 对值 是 它的 相 反数 。 当 数 集 扩展 到 实数 的 绝对 值 除了 用 语 言阐 述 外 , 还表 示 为
径”与“最大的弦”等,它们之间的关系都是同一关系。
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具有同一关系的两个概念可以相
互代替使用.
2.交叉关系(Intersection) 外延只有一部分重合的两个概念A和B之间的关系,称 为交叉关系. 这两个概念称为交叉概念。
例如,“等腰三角形”与“直角三角形”、“负数”与“整 数”、“菱形”与“矩形”等概念之间的关系都是交 叉关系。具有交叉关系的两个概念是可以互相说明的, 但是,必须用“有些”两字来限制,否则就错了。例如, 我们可以说“有些整数是负数”,也可以说“有些负 数是整数”;却不能说“整数是负数”,也不能说“负
a a 0 - a ( a 0), ( a 0), ( a 0).
把 数 集 扩展 到 复数 后 , 复 数的 绝 对值 表 示 为| a bi |
2 2 a + b = (a,b 为实 数 ) 。
在数学教学中,认识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必须放在教材和一定的数 学学科体系中。 例如,角(平面几何 / 平面三角)
二、概念的内涵与外延
概 念 的 内 涵与 外 延 明确 了 ,就 可 以 更 好地 认 识 概念 ,把 握 概 念 ,否 则 就 会 出 现 错误 。 例 如 ,若 对“ 算 术 平 方 根 ” 这 个 概 念的 内 涵 不明 确 ,往 往 会 出 现 如 下 的 错误 :
(-2) 2
=-2,
( x - 1) 2 = x - 1
(二)不相容关系 (Exclusive relation)
外延没有公共部分(或称互相排斥)的两个概念之间 的关系称为不相容关系,这两个概念称为不相容概念。 不相容关系分为对立、矛盾关系两种。
1.对立关系(反对关系Contrariety) 如果某一概念的两个种概念A和B,其外延是互相排斥的, 且这两个种概念外延之和小于它们最邻近的属概念的外延, 那么这两个种概念A和B之间的关系 称为对立关系, 这两个种概念称为对立概念。
每个概念都是以下两者的统一: 1)对象或关系的集合——这个概念的外延。
2)这个集合所固有的并且只有这个集合才具备的特征 性质——这个概念的内涵。 逻辑思有哪些。从质和量两个方面 明确概念所反映的对象。
二、概念的内涵与外延
(一) 内涵与外延的含义
(二) 给数学概念下定义的方法
1.“属+种差”式定义 给数学概念下定义常用“属(类)+种差”的方式,即实 质定义。其公式为: 属(类)+种差=被定义项 例如: “邻边相等” 的 “平行四边形” 叫做 “菱形”; “按一定顺序排列” 的 “一列数” 叫做 “数 列”; “无限不循环” 的 “小数” 叫做 “无理数”; 由此可见,用属加种差下定义,需要做好两方面的工 作:
课题1 数学概念及其逻辑结构
目标: 理解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概念间的关系; 掌握概念定义的方法以及概念划分的方法。
一、概念与数学概念的含义与发展途径
(一)含义 概念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 所谓“本质属性”,就是指可以用来从其他事物中区分这个事物的 特征性质。它构成某种事物的基本特征, 只为这类事物所具有,是一种事
外延有公共部分的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称为相容关系, 这两个概念称为相容概念。
在相容关系里,又分为同一关系、交叉关系和从属关系。
1.同一关系(Identity)
外延完全重合的两个概念A和B之间的关系称为同一关系.
例如,“直线”与“一次函数的图像”这两个概念,虽然它们
是从不同的角度来说明问题的,但是,它们的外延完全重合,是指 同一类对象。 又比如,“等腰三角形底边上的中线”与 “等腰三角形底边上的 高”;“等边的矩形”与“直角的菱形”;在同一个圆中“直
三、概念间的关系
我们只研究可比较概念间的关系. 所谓可比较概念,就是指的在外延上具有某种可比较关 系的概念. 例如,“正数”和“整数”就是可比较的概念, 而“正数”和“多边形”就是不可比较的概念. 在可比较的概念间,有相容关系和不相容关系.
(一)相容关系 (Compatible relation )
中学数学的逻辑基础
数学概念 数学命题 数学推理 数学证明
“初等数学,即常数的数学,是指形式逻辑的范围 内活动的,至少总的说来是这样。”(恩格斯) 中学数学的逻辑基础,主要指形式逻辑,部分地 涉及辩证逻辑。 形式逻辑是关于思维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概念、 判断、推理是思维的三种基本形式。 辩证逻辑是关于思维的辩证发展规律的科学,是 唯物辩证法在思维领域中的应用。
理数”,我们称“有理数”为“整数”的最邻近的属概念。
注意一:属、种概念具有相对性。 例如,对“整数”来说,“有理数”是属概念,
对“实数”来说,“有理数”是种概念;
注意二:要区分从属关系和全体与部分的关系。有的概念之间既有 从属关系又有全体与部分的关系。有的却不然。 例如,“对数”与它的“首数”、“尾数”之间的关系是全体与部分 的关系,但不是从属关系。
。
要 对 概 念 加深 认 识 ,不 仅 要 明确 概 念 的内 涵 与 外延 ,还 要 掌 握 概 念 的 内涵 与 外 延之 间 的 关系 。
(二)内涵与外延之间的关系
概念的内涵严格确定了概念的外延;反过来,概念的外延完全 确定了概念的内涵。因此,对概念的内涵所作的改变一定 导致概念外延的改变。具体来说即:这两个方面是相互联 系、互相制约的:当概念的内涵扩大时,则概念的外延就缩 小;当概念的内涵缩小时,则概念的外延就扩大。反过来也 一样。内涵和外延之间的这种关系,称为反变关系。\例如,
义,
在这个定义中,“正方形”是被定义概念,“邻边相等的矩形”
2.定义的形式
……,叫做 ……
定义项 (Dp)
定 义 联 项
被定义项 (Ds)
注:定义的表达形式也有多种情况,除了上述: “DP叫做DS”,其他如:“DS就是DP”,“DS等于DP”, “DS当且仅当DP”,“DP叫做DS”,“DP称为DS”等等。 例如:平行四边形就是两组对边分别平行的四边形。
概念的内涵就是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本质属性的总和,概 念的外延就是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总和(或范围).
例 如 ,“ 偶 数 ”这个 概 念 的内 涵 是“能 被 2 整 除的 整 数 ”这个性 质 , 外 延 是“ 所 有 能 被 2 整 除的 整 数 构成 的 集 合” 。 “ 一 元 二 次方 程 ” 这个 概 念 的内 涵 是 “只 含 有 一个 未 知 数且 未 知 数 的 最 高次 数 是 二次 的 等 式” 这 个 性质 ,其 外 延 是 “ 一切 形 a x 2 +bx +c=0(a≠ 0)的 方 程 的全 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