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中心信息安全法规办法通用版
数据中心信息安全法规办法

数据中心信息安全法规办法数据中心作为存储和管理大量敏感信息的重要基础设施,在信息时代发挥着关键作用。
为了保障数据中心的信息安全,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办法来规范数据中心的运营和管理。
本文将介绍数据中心信息安全法规办法的背景、目的以及具体内容,并分析其影响和实施策略。
背景随着云计算、大数据和物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数据中心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
然而,由于数据中心存储着大量的个人隐私、商业机密和国家安全信息,一旦被恶意攻击或泄露,将产生严重的后果。
因此,各个国家都意识到了制定数据中心信息安全法规办法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目的数据中心信息安全法规办法的目的是确保数据中心的运营和管理符合法律、道德和伦理要求,保障个人隐私、商业机密和国家安全的保密和安全。
其主要目标包括:1.建立数据中心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数据中心的运营和管理流程;2.加强数据中心的物理安全,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和设备损坏;3.强化数据中心的网络安全,防范恶意攻击、黑客入侵和数据泄露;4.加强数据中心的数据保护和备份,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5.加强数据中心的监管和执法机制,保障法规办法的有效实施。
内容数据中心信息安全法规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安全管理制度:要求数据中心制定和实施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职责和管理流程,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响应机制。
2.物理安全措施:要求数据中心采取相应的物理安全措施,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进入机房,设备安全可靠,并具备安全防火墙、监控摄像头等安全设施。
3.网络安全措施:要求数据中心采取严格的网络安全措施,包括建立防火墙、入侵检测和防范系统、加密传输等,以保护数据的网络传输安全。
4.数据保护和备份:要求数据中心建立完善的数据保护和备份机制,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并制定数据恢复和应急预案。
5.合规审计和监管:要求数据中心进行合规审计,定期检查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并接受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督和执法。
影响数据中心信息安全法规办法的实施对数据中心的运营和管理产生了重要的影响:1.提高信息安全水平:数据中心必须严格按照法规办法的要求制定和实施安全管理制度,提高信息安全水平,降低数据泄露和被攻击的风险。
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信息安全保障制度

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信息安全保障制度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互联网数据中心(IDC)和互联网信息服务(ICP)业务在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的同时,也面临着日益严峻的信息安全挑战。
为了保障用户信息安全,维护网络安全秩序,IDC和ICP业务需要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保障制度。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互联网数据中心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的信息安全保障制度。
一、完善信息安全法律法规体系1. 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IDC和ICP业务在信息安全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为信息安全保障提供法律依据。
2. 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IDC和ICP业务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确保业务开展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3. 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行为的成本,形成震慑效应。
二、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 制定详细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信息安全管理的目标、范围、责任主体和具体措施。
2. 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和监督机制,定期对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3. 加强对信息安全风险的识别、评估和控制,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应对信息安全事件的能力。
三、加强信息安全技术防护1. 采用先进的信息安全技术手段,提高信息安全防护能力,防止恶意攻击、病毒感染等安全事件的发生。
2. 定期对信息安全技术设施进行升级和维护,确保其性能和可靠性。
3. 加强信息安全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高信息安全技术水平。
四、加强用户信息安全宣传教育1. 定期开展用户信息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用户的安全意识,引导用户正确使用网络服务。
2. 加强对用户信息的保密管理,严格遵守用户信息保护规定,防止用户信息泄露。
3. 建立健全用户信息安全投诉和举报机制,及时处理用户信息安全相关问题。
五、加强信息安全合作与交流1. 加强与其他互联网企业、信息安全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提高信息安全防护能力。
2. 积极参与国家信息安全标准和规范的制定,推动信息安全技术的发展和创新。
数据中心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数据中心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确保业务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数据中心及其相关设施、系统、网络、数据等。
三、组织架构1. 成立数据中心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数据中心信息安全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
2. 设立数据中心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日常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 物理安全(1)严格门禁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数据中心内部环境安全。
(2)对数据中心内的设备、线路等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禁止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数据中心,禁止携带任何未经授权的设备进入。
2. 网络安全(1)建立完善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包括防火墙、入侵检测和防御系统、病毒防护等。
(2)对网络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稳定运行。
(3)对网络流量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3. 系统安全(1)采用安全可靠的信息系统,定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和修复。
(2)对系统管理员进行权限管理,确保其操作符合安全规范。
(3)对重要业务系统进行数据备份和恢复,确保数据安全。
4. 数据安全(1)对重要数据进行分类、分级管理,确保数据安全。
(2)采用数据加密、脱敏等技术,保护数据在传输、存储、处理过程中的安全。
(3)定期对数据进行备份和恢复,确保数据完整性。
5. 安全培训与意识提升(1)定期对员工进行信息安全培训,提高员工信息安全意识。
(2)开展信息安全竞赛、知识竞赛等活动,增强员工信息安全技能。
6. 应急处理(1)制定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事件处理流程和责任。
(2)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信息安全事件的能力。
五、监督与检查1. 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 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信息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XX数据安全管理办法

数据安全管理办法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公司数据安全管理,保障公司数据安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员工、合作伙伴及第三方服务机构在使用、处理、存储、传输公司数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1.3 数据安全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公司数据安全、完整、可用。
二、数据安全组织架构2.1 公司设立数据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数据安全策略、方针和目标,统筹协调公司数据安全管理工作。
2.2 领导小组下设数据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本办法,组织开展数据安全培训、检查、评估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2.3 各部门应指定一名数据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数据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部门员工遵守本办法。
三、数据安全分类与保护(1)敏感数据:指泄露、篡改、丢失可能对公司造成严重影响的数据,如客户信息、员工信息、财务数据等。
(2)重要数据:指泄露、篡改、丢失可能对公司业务产生较大影响的数据,如业务计划、市场策略、技术方案等。
(3)一般数据:指泄露、篡改、丢失对公司影响较小的数据,如日常办公文件、内部通讯等。
(1)敏感数据:实施严格的访问控制、加密存储、加密传输,定期进行安全审计。
(2)重要数据:实施访问控制、加密存储、加密传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3)一般数据:实施基本的访问控制和信息安全教育。
四、数据安全管理制度4.1 数据访问管理制度(1)员工应根据工作需要申请相应数据访问权限,经审批后方可访问。
(2)员工应妥善保管账号和密码,不得将账号借给他人使用。
(3)数据访问权限应根据员工岗位变动及时调整,离职员工应注销相关权限。
4.2 数据存储管理制度(1)敏感数据应采用加密存储,重要数据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加密措施。
(2)数据存储介质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防止数据泄露。
(3)数据备份应定期进行,确保数据可恢复。
信息安全管理办法

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完善信息安全体系,保护信息资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信息安全管理包含数据安全管理、程序安全管理、密码权限管理、设备管理、网络安全管理及代码监督。
第三条数据安全管理的要求及规定1、所有系统的数据由数据安全员设置数据库系统统一存储,各部门不得在本地存储或公司设计的系统之外存储。
2、数据库由数据安全员分级设置权限密码,原则上不允许一个人掌握所有权限密码(密码权限员、董事长除外)。
3、数据库系统实行分库存储机制,原则上一个数据库表不得存储所有的信息。
4、数据库分为生产库、测试库及开发库,开发库由该库所属项目经理根据项目开发规范进行管理,测试库只能由程序测试员进行操作和管理,生产库只能由数据安全员操作和管理。
5、开发人员原则上根据项目模块分配表的操作权限实行分权限开发模式。
例如:用户模块开发人员,只能拥有用户相关表的操作权限。
6、数据库系统必须建立备份机制。
定期备份:每天进行一次完整备份;临时备份:在特殊情况(如软件升级、设备更换、感染病毒等)下,临时对数据进行备份;按需备份:应用系统需要调整部分数据时,仅备份应用系统需要的部分数据。
7、公司提供的信息终端设备在外借或报废时,由设备管理员对系统和数据做相应处理,防止泄密。
存储设备报废前需进行重要数据的备份,备份后对报废设备中存储的信息进行彻底清除处理。
8、开发及过程文档使用git服务器统一存储及管理,新文档必须及时上传到服务器。
9、禁止将数据库结构、代码及相关文档私自拷贝或通过网络对外传输。
第四条代码安全管理的要求及规定1、禁止使用已公布的、有漏洞的第三方程序依赖包。
2、禁止在程序中植入木马病毒。
3、每月要进行一次依赖包漏洞检测,在特殊情况(如感染病毒)下,必须立即对依赖包进行漏洞检测。
已公布的高危漏洞,必须在依赖包提供更新版本后3天内升级到新版本。
4、代码使用git服务器统一存储及管理,开发人员要每日提交代码。
数据中心管理规定

数据中心管理规定引言概述:数据中心作为现代企业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的核心,对于保障数据安全、提高运维效率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数据中心管理,确保数据中心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安全性,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规定。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数据中心管理的规定。
一、物理安全管理1.1 门禁控制:数据中心应设立门禁系统,只允许授权人员进入,通过刷卡、指纹、面部识别等方式进行身份验证。
同时,设立访客登记制度,对来访人员进行登记和身份核实。
1.2 视频监控:在数据中心的重要区域设置监控摄像头,实时监控数据中心的活动情况,以及记录可能发生的安全事件。
监控录相应保存一定时间,以备需要时查阅。
1.3 火灾防护:数据中心应配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同时,应设置火灾报警设备,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及时报警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二、电力管理2.1 电源备份:数据中心应配置UPS(不间断电源)系统,以应对突发停电情况,保障数据中心的持续运行。
此外,还应设立发机电组作为备用电源,以应对长期停电的情况。
2.2 电力监控:对数据中心的电力供应进行实时监控,包括电压、电流、功率等参数的监测。
一旦浮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警并采取相应的修复措施。
2.3 节能措施:数据中心应采用节能设备,如高效的服务器、空调系统等,合理调整设备的使用功率,降低能源消耗。
同时,定期进行能源管理评估,提出改进方案,优化数据中心的能源利用效率。
三、网络安全管理3.1 防火墙设置:在数据中心的网络入口处设置防火墙,对进入数据中心的流量进行过滤和监控,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攻击。
3.2 安全策略:制定合理的安全策略,包括访问控制、密码策略、漏洞修复等,确保数据中心的网络安全。
同时,定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和渗透测试,及时修复和预防潜在的安全风险。
3.3 数据备份与恢复:建立完善的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定期对数据进行备份,并将备份数据存储在安全的地方。
同时,进行数据恢复测试,确保备份数据的可用性和完整性。
数据中心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数据中心数据安全管理,保障数据安全、完整、可靠,防止数据泄露、篡改和破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数据中心及涉及数据管理的相关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数据中心数据安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数据安全。
(二)安全保密:加强数据保密措施,防止数据泄露。
(三)责任明确:明确数据安全责任,确保责任落实。
(四)技术保障:采用先进技术手段,提高数据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章数据安全管理职责第四条数据中心数据安全管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数据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信息技术部门负责数据安全管理的具体实施,包括:(一)制定和实施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二)负责数据安全的技术防护;(三)组织数据安全培训和演练;(四)监督、检查数据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及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数据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数据分类分级管理(一)根据数据的重要程度、敏感程度和影响范围,将数据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等级。
(二)对数据进行分类分级,明确数据安全保护措施。
第八条数据访问控制(一)对数据访问进行严格控制,实行身份认证、权限管理。
(二)根据数据安全等级,对数据访问进行分级授权。
第九条数据传输安全(一)采用加密技术,确保数据在传输过程中的安全。
(二)对数据传输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第十条数据存储安全(一)对数据进行加密存储,防止数据泄露。
(二)定期对数据存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
第十一条数据处理安全(一)对数据处理过程进行监控,防止数据篡改和破坏。
(二)采用安全的数据处理技术,确保数据处理安全。
第十二条数据销毁安全(一)对数据销毁进行严格控制,确保数据无法恢复。
(二)对数据销毁过程进行记录,便于追溯。
第四章数据安全监督与考核第十三条信息技术部门定期对数据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数据中心安全管理规定

数据中心安全管理规定1. 引言数据中心作为企业的核心枢纽和重要资源仓库,其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数据中心的安全管理规定是为了保障数据中心的信息资产安全、系统运行稳定、业务流程顺畅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规程。
本文档旨在明确数据中心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提供指导和支持,保障数据中心的安全与可靠。
2. 安全管理职责2.1 数据中心安全管理团队设立专门的数据中心安全管理团队,负责制定安全策略和实施方案,监督数据中心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并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评估。
2.2 数据中心管理员数据中心管理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具备相应的技术和管理能力,负责数据中心的日常运维和安全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管理、用户权限管理、系统备份与恢复等。
2.3 数据中心用户数据中心用户应按照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正确使用数据中心资源,严禁非法操作和滥用权限。
对于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及时报告给数据中心管理员。
2.4 安全合规团队建立安全合规团队,负责对数据中心安全管理的合规性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数据中心的安全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3. 基础设施安全3.1 机房物理安全确保机房的门禁系统正常运行,只有授权人员可以进入机房。
采取视频监控、入侵检测和报警系统等措施,保障机房的物理安全。
3.2 设备管理设备入库前应进行严格的防病毒检测和安全审查。
设备应按照规定进行分类管理,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
下线、报废的设备应进行安全销毁,以防止敏感信息泄露。
3.3 网络安全建立防火墙、入侵检测和防病毒系统,对入侵行为进行监测和阻断。
设置网络访问控制机制,限制非授权用户的访问权限。
3.4 电力供应和UPS系统确保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稳定性,配置UPS系统进行电力备份,以防止因电力故障导致的数据中心宕机。
4. 系统安全4.1 访问控制建立用户权限管理制度,对用户进行分类管理,分配最小权限原则,严格控制敏感数据的访问权限。
定期审计权限分配情况,及时清除离职人员的权限。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431数据中心信息安全法规办法通用版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数据中心信息安全法规办法通用版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
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为加强数据中心的数据安全和保密管理,保障数据中心的数据安全,现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针对当前安全保密管理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本办法。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和保密管理。
二、各单位应当明确一名主要领导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工作,指定一个工作机构具体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综合管理。
各部门内设机构应当指定一名信息安全保密员。
三、要加强对与互联网联接的信息网络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规接入,防范外部攻击,并留存互联网访问日志。
四、计算机的使用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 对计算机及软件安装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定期核查;2. 设置开机口令,长度不得少于8个字符,并定期更换,防止口令被盗;3. 安装防病毒等安全防护软件,并及时进行升级;及时更新操作系统补丁程序;4. 不得安装、运行、使用与工作无关的软件;5. 严禁同一计算机既上互联网又处理涉密信息;6. 严禁使用含有无线网卡、无线鼠标、无线键盘等具有无线互联功能的设备处理涉密信息;7. 严禁将涉密计算机带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
五、移动存储设备的使用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 实行登记管理;2. 移动存储设备不得在涉密信息系统和非涉密信息系统间交叉使用,涉密移动存储设备不得在非涉密信息系统中使用;3. 移动存储设备在接入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之前,应当查杀病毒、木马等恶意代码;4. 鼓励采用密码技术等对移动存储设备中的信息进行保护;5. 严禁将涉密存储设备带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
六、数据复制操作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 将互联网上的信息复制到处理内部信息的系统时,应当采取严格的技术防护措施,查杀病毒、木马等恶意代码,严防病毒等传播;2. 严格限制从互联网向涉密信息系统复制数据。
确需复制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标准执行;3. 不得使用移动存储设备从涉密计算机向非涉密计算机复制数据。
确需复制的,应当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防止泄密;4. 复制和传递涉密电子文档,应当严格按照复制和传递同等密级纸质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
七、处理内部信息的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在变更用途时,应当使用能够有效删除数据的工具删除存储部件中的内部信息。
八、涉密计算机及相关设备不再用于处理涉密信息或不再使用时,应当将涉密信息存储部件拆除或及时销毁。
涉密信息存储部件的销毁必须按照涉密载体销毁要求进行。
九、加强对计算机使用人员的管理,开展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培训,提高计算机使用人员的安全和保密意识与技能。
十、各单位应当与重点岗位的计算机使用人员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明确安全和保密要求与责任。
十一、计算机使用人员离岗离职,有关部门应当即时取消其计算机信息系统访问授权,收回计算机、移动存储设备等相关物品。
十二、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情况的监督,定期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十三、定期检查重点1. 系统安全运行情况。
检查各个信息系统运行情况。
综合业务网络杀毒软件更新、运行情况;外网办公用计算机病毒查杀情况;操作系统和软件使用情况是否安全;是否存在内外网混用情况;终端机是否开启安全防护措施。
2. 安全管理情况。
A. 信息安全主管领导、信息安全管理部门、信息安全工作人员履职以及岗位责任情况等。
(1)信息安全主管领导明确及工作落实情况。
是否有领导分工等相关文件,是否明确了信息安全主管领导,检查信息安全相关工作批示和会议记录等文件,了解主管领导工作落实情况。
(2)信息安全管理部门指定及工作落实情况。
检查部门分工文件,是否指定了信息安全管理部门。
是否制定了工作计划、工作方案、管理规章制度、监督检查记录等文件,检查管理部门工作落实情况。
(3)信息安全工作人员配备及工作落实情况。
检查人员列表、岗位职责分工等文件,是否配备了信息安全工作人员。
B. 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检查人员管理、设备管理、运行维护管理情况。
(1)人员管理制度。
检查人员管理制度文件,是否有岗位信息安全责任,人员离岗离职管理、外部人员来访管理等制度。
检查人员离岗离职管理落实情况。
(2)设备管理制度。
检查设备管理制度等文件。
是否有设备发放、使用、维修、维护和报废等相关制度,是否明确了相关管理责任人。
硬件设备登记情况,包括PC机,路由器,交换机及其他主要设备。
检查《计算机硬件设备登记簿》。
(3)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检查是否建立了运行维护管理等相关制度文件,是否包含事故处理记录、数据维护情况等相关内容。
检查运维操作手册和运维相关记录,检查是否有事故处理记录、数据维护记录、运行维护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及相关记录完整性。
3. 技术防护情况。
检查所有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设备是否安装了最新的杀毒软件和病毒防火墙,统计网络外连的出口个数,是否每个出口都进行了安全措施。
检查网点路由器、交换机等设备配置是否合理,是否启用了有效的身份控制、访问控制功能。
4. 应急处理及容灾备份情况。
重点检查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和灾备措施情况。
检查应急预案制定和修订情况。
检查应急演练人员对预案的熟悉程度。
检查冗余设备情况。
十四、加强整改落实各部门要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
因条件不具备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整改方案及整改时间表,并采取临时防范措施,确保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正常运行。
要举一反三,在同类系统、同类设备中排查类似问题,切实提高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水平。
十五、加强风险控制各部门在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时,要明确相关工作纪律并严格执行。
要识别检查中的安全风险,周密制定应急预案,强化风险控制措施,明确发生重大安全问题时的处置流程,确保被检查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
十六、加强保密管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保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对检查活动、检查实施人员以及相关文档和数据进行严格管理,确保检查工作中涉及到的商业秘密得到有效控制;对检查人员进行保密培训,确保检查工作中获知的信息不被泄露,检查数据和检查结果不向外透露。
十七、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并明确一名机关行政负责人分管保密审查工作,指定机构负责保密审查的日常工作。
各单位开展保密审查时应履行审查审批手续。
十八、数据中心信息安全保密审查,应当以《保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由中央国家机关和国家保密局制定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以下简称《保密范围》)为依据。
十九、各单位不得开放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下列政府信息:1. 依照国家保密范围和定密规定,明确标识为“秘密”、“机密”、“绝密”的信息;2. 虽未标识,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3. 依照规定需经国家和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开放,而未获批准的信息。
4. 其他开放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
二十、各单位的业务机构在政府信息接入数据中心时、审签时标明是否属于保密事项;在进行保密审查时,负责保密审查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应当提出“主动公开”、“不予公开”、“依申请开放”等审查意见,并注明其依据和理由。
二十一、各单位可以在数据中心查看本单位的数据以及其他单位公开的数据;如果要查看需要申请开放的数据,需要提出申请,审查通过后即可查看数据,审核不通过后不能查看数据。
数据开放的审核及授权由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负责。
二十二、数据中心的数据由九次方公司保障信息安全。
二十三、不同单位共同形成的政府信息开放给其他单位时,应由主办的单位负责开放前的保密审查,并以文字形式征得其他机关单位同意后方可予以开放。
二十四、各单位对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开放不明确时,在征求政府信息制作或者获取单位保密组织机构的意见后,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二十五、已确定为国家秘密但已超过保密期限并拟开放的政府信息,单位应在保密审查确认能够开放后,按保密规定办理解密手续,再予以开放。
二十六、拟开放的政府信息中含有部分涉密内容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国家秘密内容采取删除、变更等方式进行非密处理,采取属于国家秘密的部分不予开放、其余部分开放的方法处理。
二十七、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政府信息开放工作过错责任:1. 未按照规定的开放范围和期限主动提供政府信息,以及不及时更新本单位的政府信息的;2. 对应当提供的政府信息不提供及提供虚假政府信息的;3. 未建立健全保密审查机制,不履行保密审查义务的,或者违反政府信息开放工作程序,开放不应当开放的政府信息的;4. 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或者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5. 违反政府信息开放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
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单位,视情况给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处理。
二十八、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期限内不依法履行保密审查职责,从而影响政府信息发布的,由监察机关、上一级单位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九、单位违反有关规定,开放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造成泄密事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对单位直接负责保密审查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按照《刑法》、《保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十、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直接责任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主要负责人,视情追究政府信息开放工作过错责任。
责任追究方式为:1. 责令改正;2. 诫勉谈话;3.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4. 通报批评;5. 调离工作岗位。
以上追究方式可以单独或合并使用;情节严重的,视情给予辞退、责令辞职或免职处理;需要依法给予处分的,依照《单位公务员处分条例》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