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者职业健康的监护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者的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单位的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和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是指用人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的医学检查、职业病诊断、职业危害监测、职业危害防护等措施和活动。
第四条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防控的原则,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五条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应以科学、合理、安全、有效为原则,人性化、客观公正、保密的要求。
第二章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第六条劳动者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定期职业健康体检。
第七条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应根据劳动岗位的特点和职业危害因素的不同,进行相应的体检项目。
第八条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并由劳动者签字确认。
第九条劳动者因职业健康问题需要治疗或休假的,应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第十条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应定期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提供体检结果及相应的健康指导。
第三章职业病诊断第十一条劳动者有职业病症状、体征或者疑似职业病的,可到医院进行诊断。
第十二条医院对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应当按照相关法律和规定进行。
第十三条医院要将劳动者的职业病诊断结果及时通知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并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劳动者被诊断为患有职业病的,应根据国家和省、市、县相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并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第四章职业危害监测与评估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对劳动岗位所产生的职业危害进行监测和评估。
第十六条监测和评估结果应当如实记录,并定期向劳动者本人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有职业危害的劳动岗位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保护劳动者的健康。
第五章职业危害专业防护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制定并实施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第十九条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进行相应的职业危害防护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规定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规定June 8th, 2022, what a day of hard work.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1、总则为规范公司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的监督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公司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以下简称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适用本制度本制度所称职业健康监护,是指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2、制度内容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依法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劳动者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应当根据劳动者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安排劳动者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对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应当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规定和要求,确定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的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需要复查的,应当根据复查要求增加相应的检查项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立即组织有关劳动者进行应急职业健康检查:1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在作业过程中出现与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关的不适症状的;2劳动者受到急性职业中毒危害或者出现职业中毒症状的;对准备脱离所从事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或者岗位的劳动者,应当在劳动者离岗前30日内组织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离岗前90日内的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可以视为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劳动者;应当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采取下列措施:1对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调离或者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2对健康损害可能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劳动者,进行妥善安置;3对需要复查的劳动者,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复查和医学观察;4对疑似职业病病人,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安排其进行医学观察或者职业病诊断; 5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立即改善劳动条件,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公司应当为劳动者个人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妥善永久保存,无条件向劳动者提供档案复印件,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下列内容:1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情况;2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3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4职业病诊疗资料;5劳动者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历次检测结果;6需要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其他有关资料;职业健康监护中出现新发生职业病职业中毒或者两例以上疑似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应当形成书面材料及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3、职业危害防治检查制度1主要检查公司职业危害防治政策、法规和制度执行情况;2办公室在劳动工人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对所检查出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不得安排其上岗;3不得安排未成年人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工作;4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有危害的作业;5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发现与职业病有关的损害健康人员要及时调整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并对其进行离岗健康复查;6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危害的劳动者,应及时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7职业病健康检查应根据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类别,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急用期的规定,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用期;需要复查时,可根据要求相应增加检查项目;。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促进劳动者健康成长和提高劳动者的劳动能力而制定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建立科学、规范、完善的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为劳动者提供全方位的健康保障和便捷的档案管理服务。
二、职业健康监护制度1. 监护内容(1)体格检查:劳动者入岗前、转岗时和离岗前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包括身高、体重、血压、视力、听力等身体健康指标的检测,以确保劳动者在从事具体工作岗位前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应的岗位要求。
(2)职业病预防:对接触有害物质、高温、噪音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定期的职业病筛查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
(3)心理健康:注重劳动者的心理健康,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和治疗,帮助劳动者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心理问题,预防和减少职业心理疾病的发生。
2. 监护机构(1)职业健康监护机构:由专业的医疗卫生机构和职业健康监护专家组成,负责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提供健康检查、职业病筛查、心理健康咨询等服务。
(2)单位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负责协调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与职业健康监护机构进行沟通和协调。
3. 监护记录职业健康监护机构和用人单位应建立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记录,记录劳动者的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病筛查结果、心理健康情况等信息,并及时进行更新和保存。
4. 监护周期(1)入岗前:劳动者在入岗前应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和职业病筛查,确保身体健康并适宜从事相应的工作岗位。
入岗前的监护周期应根据岗位的特点和职业病危害程度来确定。
(2)转岗时:劳动者在转岗时应进行体格检查和职业病筛查,确保适宜从事新的工作岗位。
转岗时的监护周期应根据岗位的特点和职业病危害程度来确定。
(3)离岗前:劳动者在离岗前应进行体格检查和职业病筛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健康问题,以保障劳动者离岗后的身体健康和生活品质。
企业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4篇)

企业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是指企业为保护员工身体健康,预防、控制职业病风险,建立和实施的一套有关职业健康监护和档案管理的制度。
该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职业健康监护:制定职业健康监护计划,对工作岗位上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进行评估,将员工分级进行健康监测和体检。
包括定期体检、职业病诊断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等。
2. 危害因素控制:在工作场所对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评估和控制,采取相应的技术、工程和管理措施,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
3. 员工教育和培训:开展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员工了解可能存在的职业病风险和防护知识,掌握正确的职业健康保护方法。
4. 职业病防治措施:建立职业病防治机构或委员会,负责职业病的防治工作,包括职业病的诊断、治疗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建设等。
5. 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建立和完善员工职业健康档案,对员工的职业健康监护、体检结果及职业病诊断等进行记录和归档,便于后续的管理和分析。
企业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有效实施对于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至关重要,有助于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提高员工的工作安全和健康保护意识。
企业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2)1目的与范围本制度明确了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的分类、项目、周期及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病员工的管理等,以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单位。
2编制依据《____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____省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编制要点》《gbz188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职业健康监护是以预防为目的,根据劳动者的职业接触史,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医学健康检查和健康相关资料的收集,连续性地监测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分析劳动者健康变化与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并及时地将健康检查和资料分析结果报告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以便及时采取干预措施,保护劳动者健康。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一、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1.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3.职业病报告卡;4.对职业病患者、患有职业禁忌证者和已出现职业相关健康损害从业人员的处理和安置记录。
二、GBZ/T 225—2010《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4.1.11 建立、健全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应为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含临时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劳动者名册应按照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分别建立存档。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仁程度、嗜好等一般概况;—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事;—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安监局第49号令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第十九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个人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下列内容:(一)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情况;(二)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三)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四)职业病诊疗资料;(五)需要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其他有关资料。
《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2002.04.10)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3号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二)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四)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企业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范文(4篇)

企业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降低职业病发生率,建立全面、科学、规范的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从业人员,包括雇员、劳务派遣员工和临时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基本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公平、科学合理、公开透明,责任明确、各负其责。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职业健康监护是指通过对从业人员体检、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监测、职业病早期诊断、职业病病程动态监测等环节进行职业健康检测与疾病防控措施的执行,以便及时了解职工的职业健康状况、掌握其危害因素接触情况和实施干预控制措施,实现职工的职业健康监管与控制。
第五条本企业委托职业卫生服务机构或其他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确保工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第六条本企业负责将职业健康监护的结果向从业人员公示,确保信息的公开透明。
同时,企业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健康教育,提高其职业健康意识和保护自身健康的能力。
第二章职业健康监护的内容和顺序第七条职业健康监护包括以下内容:体检、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监测、职业病早期诊断、职业病病程动态监测、职业病评估等。
其顺序为:体检→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监测→职业病早期诊断→职业病病程动态监测→职业病评估。
第八条体检包括职业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体格检查。
职业健康体检是指对从业人员进行全面的、定期的体检,了解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
职业健康体格检查是指对从业人员进行针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关的体格检查,了解其危害因素的接触情况以及职业健康状况。
第九条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监测是指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监测,了解其工作环境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及接触情况。
第十条职业病早期诊断是指通过对从业人员的体征、生理指标和相关病理指标的检查,早期发现和诊断职业病。
第十一条职业病病程动态监测是指对已经发生职业病的从业人员进行定期监测,了解其职业病的发展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治疗措施。
用人机构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用人机构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简介
该文档旨在介绍和建立用人机构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的相关信息和流程,以确保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背景
用人机构的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是为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保护员工的健康而建立的。
该档案记录着员工的健康状况和相关职业病防护措施,为用人机构提供了有效管理职业健康的依据。
内容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的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
1. 员工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年龄、性别、联系方式等。
2. 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对员工所处工作环境中的职业病危害
因素进行评估和记录。
3. 员工健康检查:定期进行员工的健康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4. 职业病诊断和治疗:对已经发生职业病的员工进行诊断和治疗,并记录相关信息。
5. 职业病防治培训:对员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并记
录培训情况。
6. 职业健康监护措施:记录用人机构为员工采取的职业健康监
护措施。
流程
建立用人机构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的流程如下:
1. 收集员工个人信息,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2. 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确定工作环境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3. 定期进行员工健康检查,记录检查结果。
4. 对已经发生职业病的员工进行诊断和治疗,并记录相关信息。
5. 组织职业病防治培训,提供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
6. 采取职业健康监护措施,保护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结论
用人机构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是保障员工健康和用人机构遵
守相关法律法规的重要依据。
通过建立和有效管理该档案,可以预
防职业病的发生,并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健康保障。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切实维护员工的健康权益,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及《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安环部负责统筹安排接害员工的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工作, 每年12月制定公司下一年度职业健康检查计划和经费预算。
二、公司委托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三、公司接害员工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公司承担,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视同正常出勤。
四、安环部应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员工,要注意保护员工的隐私;对需要复查的,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要求安排复查。
五、职业禁忌证的管理(-)经职业健康检查发现存在职业禁忌的员工,人力资源部和生产部配合安环部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不得继续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二)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三)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六、疑似职业病人的管理(-)经职业健康检查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安环部应及时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
(二)职业病诊断可以由员工选择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安环部应协助提供职业病诊断所需资料。
(三)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诊断的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鉴定。
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原鉴定组织所在地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再鉴定。
(四)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五)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公司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七、职业病病人的管理(一)经职业病诊断后明确为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安环部负责按规定向属地卫健部门报告。
确认为职业病后,安环部同时向属地人社部门报告。
(-)公司按规定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其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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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5
档案编号: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用人单位:
职业卫生管理负责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目录
1.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证书
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汇总表(表5-1)
3. 职业健康检查异常结果登记表(表5-2)
(附:职业健康监护结果评价报告)
4.职业病患者、疑似职业病患者一览表(表5-3、表5-4)(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5.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人的报告
(注:在接到体检结果、诊断结果5日内报告)
6.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和处理记录(表5-5)
7.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汇总表(表5-6)
1.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证书
职业病检查机构:惠州市第六人民医院
医院介绍:
惠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惠阳区人民医院)始建于1949年9月,前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粤赣湘边纵队健康医院,是一所与共和国同龄的有着光荣革命传统的医院是淡澳地区规模最大的公立综合医院,承担了该地区主要的医疗、急救、预防、保健、科研与教学工作。
1995年通过国家二级甲等医院评审,先后被授予“爱婴医院”“全国百姓放心医院”、“广东省百家文明医院”、“广东省抗击非典模范集体”、“广东省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等荣誉称号.
惠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占地面积36064M²建筑面积67139 M²,可开设病床1000张,实际开放病床820张,有住院病区19个,门诊部2间,分院1间,有工作人员1100人,其中主任医师14人,副主任医师62人,博士2人,硕士28人,全院有美国GE64排容积CT,西门子核磁共振、影像增强血管造影机、多功能数字减影X光机、全数字化X光摄片成像系统、计算机放射成像系统等大型医疗设备470台(套)。
医院功能齐全。
共有专业组68个,骨科、心血管内科为我区重点专科,普外科、烧伤整形科、泌尿外科、神经外科、肿瘤外科、手足显微外科、微创外科、妇产科、儿科、呼吸内科、内分泌科、消化内科感染科、肿瘤内科、神经内科、肾内科、眼科、耳鼻喉科、眼科、激光治疗中心肛肠科、激光美容中心、口腔中心、皮肤科等多个学科专业技术在本地区处于领先水平。
医院领导坚持“管理立院科技兴院”治院方针,实施人才引进、技术引进、高等院校技术指导的三大战略,发扬“爱院、团结、优质、奉献、进取”精神,不断加强医院内涵建设,使医院服务质量不断上新台阶.
-附件惠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表5-1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汇总表
表5-2 职业健康检查异常结果登记表
车间:体检类别:
编制:审核(签名):编制日
期:年月日
表5-3 职业病患者一览表
编制:审核(签名):编制日期:年月日
表5-4 疑似职业病患者一览表
编制:审核(签名):编制日期:年月日
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人报告
___________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_______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我单位于_____年___月___日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工人在_________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体检机构具有相应资质),体检结果发现:疑似职业病人___人。
经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后确诊职业病___人(诊断机构有相应资质),现上报(见名单)。
对发现的疑似职业病人和职业病人,我单位已按照处理意见妥善处理。
附件:1.疑似职业病人名单及处理情况
2.职业病人名单及处理情况
单位盖章
年月日
表5-5 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与处理记录表
表5-6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