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新准则下无形资产账务处理的新规范
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 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它包括专利权、非专利 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财政部财会[2001]7号 文件以准则形式对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摊销、处置和报废及减值等 作了明文规定。在无形资产的确认方面,《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 规定无形资产应在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企业才能加以确认:1 该资产产 生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 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强调了 企业应能够控制无形资产所产生的经济利益。在无形资产的计量方面, 明确规定:企业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按 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 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企业为首次发行股票而 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以该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价值作为入账 价值。这些都是应特别注意的。对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笔者试举几 例,与大家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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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银行存款 2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20000 借:其他业务支出 1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1000 九、无形资产减值的追溯调整 [例八]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从 2001年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该企 业正在编制 2000年的会计报表,根据新制度,应当对 2000年会计报表 的当年数及上年数进行追溯调整。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1999年未的无形资 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200万元,自 1999年开始,分 10年摊销,摊销前 的市价为 150万元,2000年未,摊销前的市价为 120万元。东方股份有 限公司适用的所得税为 33%,采用递延法核算所得税;按税后利润的 10 %计提法定公积金,按税后利润的 5%计提法定公益金。 分析: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xx年应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50万元, 摊销额应按计提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重新计算,计提减值准备前,摊 销额为 20万元,计提准备后,摊销额为 15万元,二者相差 5 万元,计 提减值准备和摊销额的差异这二项对 20xx年损益的影响额为 45万元 (50—5),由此形成的所得税影响额为 14.85万元,税后净利影响额为 30.15万元。20xx年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135万元,市价为 120 万元,应计提减值准备 15万元,计提减值准备前的摊销额为 15万元, 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销额为 13.33万元(即 120÷9),二者形成的差异额 为 1.67万元。计提减值准备与摊销额差异对 20xx年税前利润的影响额 为 13.33万元(15—1.67),对所得税影响额为 4.40万元,对税后净利的 影响额为 8.93万元。
6新企业会计准则6号——无形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二)企业合并中形成的商誉,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三)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
第二章确认第三条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一)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
<二)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
第四条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五条企业在判断无形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时,应当对无形资产在预计使用寿命内可能存在的各种经济因素作出合理估计,并且应当有明确证据支持。
第六条企业无形工程的支出,除下列情形外,均应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一)符合本准则规定的确认条件、构成无形资产成本的部分;<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不能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构成购买日确认的商誉的部分。
第七条企业内部研究开发工程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
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第八条企业内部研究开发工程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新准则下无形资产会计核算的新规范

新准则下无形资产会计核算的新规范新准则下无形资产会计核算的新规范,是指根据最新的会计准则要求对无形资产进行会计记录、确认和计量的一套准则。
下面将从无形资产的定义、确认和计量、摊销和减值等方面详细介绍新准则下无形资产会计核算的新规范。
首先,新准则对无形资产的定义进行了明确。
根据新准则,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所拥有的没有实物形态但具有经济价值并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专利、商标、版权、技术秘密等。
与以往相比,新准则对无形资产的界定更加准确,将无形资产的范围进一步细化,以便企业能更准确地识别和确认无形资产。
其次,在无形资产的确认和计量方面,新准则要求企业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确认无形资产。
首先,企业必须能够明确无形资产的存在,并且能够控制该无形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
其次,企业必须能够可靠地估计无形资产的成本。
在计量方面,新准则要求企业根据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对其进行初始计量,并在后续按照公允价值或成本进行重要性质变动的重新计量。
这些规定能够更好地保证对无形资产的确认和计量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再次,在摊销方面,新准则对无形资产的摊销提出了新的规定。
根据新准则的要求,企业应当根据无形资产的有益使用寿命和预计产生的经济利益,采取合理的方法对其进行摊销。
具体来说,企业应当根据无形资产的年度使用量、销售量、生命周期等因素,选择适当的摊销方法和摊销期限。
这些规定能够更好地保护企业的利益,同时也提高了对无形资产摊销的准确性和公允性。
最后,在无形资产的减值方面,新准则对无形资产的减值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根据新准则,如果企业能够明确无形资产的价值已经大幅度下降或无法收回,就应当及时计提减值准备。
而且,企业应当定期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以确认其账面价值是否超过可收回金额。
这些规定能够更好地保护企业的权益,同时也提高了对无形资产减值的精确性和可靠性。
总之,新准则下无形资产会计核算的新规范,对无形资产的定义、确认和计量、摊销和减值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以保证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新准则下无形资产会计处理解析【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一)外购延期付款的无形资产与同样条件下购入固定资产 购买无形资产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际上与同样条 件购入固定资产一样‚均可以看作是两项业务:1.购入无形资产;2. 向供应单位融资。因此所支付的货款必须考虑到货币的时间价值‚ 资产的初始入账价值应采用现值的计量模式‚与长期应付款之间的 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 (二)自创无形资产与自行建造固定资产 这是新准则对无形资产会计处理相关规定中最大的特色‚将自创 无形资产的过程分为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研究阶段的支出全部费用化 ‚计入当期损益‚而开发阶段的支出如符合资产的确认条件 可以予以资本化‚计入无形资产价值。这样规定‚其作用是 “一石两鸟”‚一方面改善了企业的资本结构‚提升了资产 价值;另一方面‚减少了费用列支‚提高了企业的经营业绩 ‚增加了利润水平。在科目的设置上‚通过“研发支出”来 核算两个阶段的费用支出‚达到预定用途之后‚再由“研发 支出—资本化支出”转入“无形资产”。这与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整 个会计处理大致相似‚固定资产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通过 “在建工程”核算‚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后‚由“在建工 程”转入“固定资产”。
新会计准则所带来的几点会计实务变化

新会计准则所带来的几点会计实务变化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经济形势的转变,对于会计准则而言,更应该与时俱进,应对于瞬息万变的资本市场而做出改变。
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由1项基本准则、38项具体准则、2项应用指南三个层次构成。
基本准则为纲,对整个会计准则体系的目的做出规定,并规范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和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以及会计要素及其确认与计量、会计报告整体要求;具体准则为目,指导企业各类经济业务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尤其对一般业务处理、特殊行业、特定业务三类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制定出相应准则;应用指南为补充,对具体准则的操作进行指引,主要解决在运用会计准则处理经济业务时所涉及的会计科目、账务处理、会计报表及其格式和编制问题。
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实施,能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完善企业内部制度,规范我国资本市场,促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快发展。
一、新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新会计准则体系在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及会计处理方法方面都发生了明显变化。
(一)基本准则的变化基本准则修改了基本会计准则适用范围及财务报告目标,同时对基本会计准则依据会计基本原则进行了修改。
根据原基本准则的规定,准则适用范围包括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投资企业,而根据新准则,“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原准则指出会计目标是“满足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新准则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帮助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
在基本会计准则依据会计基本原则问题上,保留了重要性、谨慎性、实质重于形式等原则,强调了可比性、一致性、明晰性等原则,重点推出公允价值应用。
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等方面均谨慎采取公允价值。
(二)具体准则的变化1.调整《存货》准则新准则取消了存货流转的“后进先出”法,并规定为生产大型机器设备、船舶等生产周期较长的资产所借入的款项发生的利息资本化,不再计入损益,而计入存货价值。
一、我国会计准则对无形资产研发费用会计处理的规定

一、我国会计准则对无形资产研发费用会计处理的规定一、我国会计准则对无形资产研发费用会计处理的规定2006年我国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对无形资产研发费用的处理做出了新的详细规定。
准则中将企业的整个研究开发过程划分为研究和开发两个阶段,对支出分别进行处理。
研究阶段是为进一步的开发活动进行了各方面的准备,从这一阶段看项目能否进一步开发或形成无形资产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而开发则是在完成了研究工作的基础上进行的,很大程度上已具备了形成新产品、技术的条件。
所以准则进一步规定,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这符合谨慎性原则的要求。
而在进入开发阶段后所发生的支出在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时允许资本化。
这些条件分别是:(1)从技术上来讲,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未来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具有市场或该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时,应当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的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开发阶段的支出必须同时符合这五个条件时才可以资本化。
并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规定,研发过程中的各项支出通过“研发支出”科目进行归集,该科目下分别设置“费用化支出”和“资本化支出”进行明细核算。
期(月)末“研发支出”科目计入的费用化支出应转入“管理费用”科目,形成无形资产的则应将归集的资本化支出转入“无形资产”科目,而年末尚未开发成功的无形资产,其资本化支出则要在资产负债表的“开发支出”中进行反映。
另外,准则对于已确认的无形资产后续发生的研发费用规定了同初始无形资产确认计量一样的处理方法,即无形资产主要为继续开发而发生的后续支出,在同时满足前述五个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资本化支出;对于需在现有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发所发生的后续支出,则要对研究过程的支出予以费用化,将同时符合前述五个条件的开发过程的支出予以资本化。
会计准则 企业出售无形资产账务处理

会计准则企业出售无形资产账务处理会计准则企业出售无形资产账务处理导语:在现代经济中,企业常常会面临出售无形资产的情况,如商标权、专利权等。
然而,企业在处理这些无形资产的账务时,需要遵守相关的会计准则,以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和透明。
本文将对企业出售无形资产的账务处理进行深入解析,并探讨其中涉及的会计准则和原则。
一、概述企业出售无形资产的账务处理是指企业将其拥有的无形资产转让给其他企业或个人,并在财务报表中正确记录和披露相关信息的过程。
在这一过程中,企业需要遵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 IFRS)或中国会计准则(Accounting Standards for Business Enterprises, ASBE)等相关会计准则和原则,以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和可比性。
二、会计准则和原则1. IFRS要求根据IFRS要求,企业在出售无形资产时,应按照成本法(Cost Approach)或市场法(Market Approach)确定其公允价值,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在交易发生后,企业应将无形资产确认为资产组或处置组,并根据其剩余使用寿命和预期现金流量进行摊销或计提减值。
2. ASBE要求根据ASBE要求,企业在出售无形资产时,应按照成本法或可变现净值法确定其公允价值,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在交易发生后,企业应继续按照摊销或可变现净值法对无形资产进行确认和计提。
三、账务处理步骤1. 评估和确定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企业在出售无形资产前,需要进行全面的评估和确定其公允价值。
一般而言,公允价值可通过市场价格、现金流量贴现法等方法进行确定。
评估过程中需要考虑无形资产的剩余使用寿命、市场需求和市场竞争状况等因素。
2. 计提无形资产的减值准备企业在确定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后,如果发现其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则需要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减值准备的计提应将其纳入损益表中,并在资产负债表中相应减少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
·《新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

·《新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新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是财政部于2009年颁布的关于无形资产会计处理的规定。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无形资产的价值越来越受到重视。
但是无形资产与企业的日常经营往往没有直接的联系,因此其会计处理一直是个难题。
本篇文章将对新会计准则第6号给出一些应用指南,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该准则。
一、新会计准则实施的目的新会计准则第6号,是财政部为规范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而制定的。
其主要目的在于帮助企业更加科学地衡量、披露和管理无形资产。
新准则的实施,旨在提高无形资产的会计透明度,使投资者、财务分析师等更好地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
同时,新准则的实施也能促进企业对无形资产的更好利用和管理,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长期盈利能力。
二、新会计准则的主要内容1、无形资产的定义:指企业拥有、控制并能从中获得经济利益的无形财产。
2、无形资产的确认:无形资产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可以被区分出来;(2)可以单独出售或使用;(3)产生经济利益;(4)成本可以被可靠地衡量。
3、无形资产的计量: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
如果无法可靠地确定成本,则可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但必须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持这种计量方法。
4、无形资产的摊销:无形资产应当按照预计使用期限或者使用量进行摊销,并且应当通过摊销将其成本分摊到相应的年度或者使用周期。
5、无形资产的减值:无形资产在使用过程中或者市场环境变化中,可能会发生减值。
企业应当根据无形资产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减值准备计提金额。
三、新会计准则的应用指南在实施新会计准则第6号时,应该注意以下事项:1、无形资产的识别: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应当仔细审查其资产项目,确认是否存在无形资产。
需要注意的是,无形资产并不等同于无价值的资产。
一些看似毫无意义的资产,例如商标、专利等,可能会对企业的品牌影响、技术实力产生巨大影响,因此应当在财务报表中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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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下无形资产账务处理的新规范
一、研究开发支出的会计处理
(一)新准则将研究开发费用改称为研究开发支出,更符合会计逻辑和认识。
从会计上讲,有了支出才会有费用,但支出并不都会形成费用,因支出既可费用化也可资本化;而对费用而言,则无费用化与资本化之说。
(二)新准则将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旧准则规定“企业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人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
”这一规定忽略了研究开发支出还存在可以资本化的情况,导致资产价值被低估。
新准则区分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支出分别进行处理: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人当期损益,即计人管理费用;开发阶段的支出,若同时满足第9条所规定的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即将其计入无形资产的成本。
也就是说,对于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仍按旧准则的规定进行费用化处理;而对于其开发阶段的支出,如果符合新准则规定的相关条件,则应进行资本化处理,否则仍进行费用化处理。
新准则的这一规定比1日准则更科学。
(三)新准则要求企业在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的支出与开发
阶段的支出时.应当根据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与开发的实际情况加以判断确定。
对此,新准则的应用指南通过列举的方法,列示了两个阶段的相关活动,以供企业实际区分时参考。
若两个阶段的支出无法区分的,应当按照新准则第6条的规定,将所发生的研究开发支出全部费用化,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二、无形资产价值摊销的会计处理
无形资产的价值摊销,是无形资产后续计量中的一个主要问题。
新准则要求企业将无形资产的价值摊销完全等同于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以此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一)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新准则将无形资产分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同时规定: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应在其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地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而只计提减值。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价值摊销,新准则规定,无形资产的成本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以直线法摊销。
新准则在摊销问题上有很大调整,对取得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先要进行判断,摊销方法应反映与该项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
新准则规定,无形资产价值摊销的方法既可以是直线法,也可以是加速摊销法,但无法可靠确定其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
它改变了旧准则一律“分期平均
摊销”的做法,使无形资产的价值摊销更为科学,以体现收入与费用的配比。
(二)确定应摊销的金额。
新准则第18条规定: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
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经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并具体规定了预计残值确定标准,使新准则比旧准则更为周密、细致。
(三)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以适时对其进行调整,以合理确定损益。
新准则同时规定: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
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应当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新准则规定处理,以正确进行无形资产的价值摊销。
(四)设置了“累计摊销”科目,进行无形资产价值摊销的账务处理。
具体为:借记“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累计摊销”科目,体现了价值摊销后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天道酬勤嘛!三、无形资产减值计提的会计处理
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不但包括其价值的摊销,还有其减值准备的计提。
根据新准则第20条规定,无形资产的减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处理。
根据资产减值准则的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有确凿证据表明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通常是选择能为企业带来较高收益的方式。
处置收益就是可变现净值,即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继续使用收益就是未来现金流量。
所以,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就应是二者中的较高者。
但应注意,资产减值准则在第7条同时规定,上述二者只要有一项超过了资产的账面价值,无论另一项是高于或是低于该项,就表明资产没有发生减值。
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四、无形资产的披露问题
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按照无形资产的类别在附注中披露与无形资产有关的信息:(1)无形资产的期初和期末账面余值、累计摊销额及减值准备累计金额;(2)使用
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的估计情况,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3)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4)用于担保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当期摊销额等情况;(5)计入当期损益和确认为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支出金额。
五、对进一步完善无形资产准则的几点建议
(一)对于无形资产的后续支出。
笔者认为:已经确认为无形资产就是承认其能够使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自身存在市场或是生产出的产品具有市场,在这一前提下,对其后续支出再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就过于复杂,增加报告成本,可操作性差。
建议按照该支出是否很可能使资产产生超过原来预定的绩效水平的未来经济利益和该支出是否能够可靠计量和分摊至该资产来确认资本化的范围,这样既符合确认资产的一般条件,也便于操作。
(二)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摊销问题。
笔者认为,可以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做一个上限规定,采用直线法摊销。
在每年年末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时,如果发现影响其确定的因素已发生改变,作为一项会计估计变更。
(三)对于借款费用问题。
笔者认为,如果是研究开发项目发生的支出满足确认无形资产的条件,为此发生的专门借款也同时满足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构建或生产活动已经
开始,可将专门借款的借款费用资本化,计人无形资产。
(四)对于信息披露。
建议无形资产的披露按照单项资产披露,在附注中增加对其收益情况的反映。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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