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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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生招聘、培养与考核管理办法

应届生招聘、培养与考核管理办法

应届生招聘、培养与考核管理方法一、总那么应届毕业生是公司干部管理队伍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的后备力量,应届生招收工作是公司人才引进的重要途径。

为了加强公司对新聘应届毕业生的招聘、接收、培养、考核工作,建立导师培养制度,加快个人职业成长,满足符合公司战略开展的人才需求,制定本方法。

二、招聘与接收1.招收方案和招聘活动方案的制定:〔1〕每年7-8月,各中心、部门根据本部门实际工作和岗位人员配置需要,提出次年度应届生招收方案,经综合管理中心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

〔2〕每年9月,由综合管理中心提出公司次年度应届生招收方案和招聘活动方案,报公司领导批准。

〔3〕每年10-12月,综合管理中心按照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的招收方案和招聘活动方案启动校园招聘工作。

2.招收原那么:应遵循“按需招收〞、“专业对口〞、“质量优先〞、“结构匹配〞和“双向选择〞的原那么。

3.应届生招收条件:(1)一类〔重点院校〕和二类〔普通院校〕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应届毕业生;其中,优先招收博、硕士研究生和“985工程〞、“211工程〞重点院校应届毕业生。

〔2〕与接收方案中需求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3〕在校期间成绩良好,无两科以上的补考记录,无行政处分记录。

〔4〕能按期顺利毕业,报到时能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

〔5〕体检结果正常,无重大疾病。

4.实行招收回避制度,即与公司员工有直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人员不得招收进入公司。

5.招收程序:(1)通过校园、招聘会、网络途径收集应届毕业生简历→(2)对照招收方案和本方法的招收条件进行筛选→(3)组织面试,并向面试合格者征求实习/签约意向,初步确定招收人选→(4)报公司领导讨论审议→(5)签订实习协议/三方协议→(6)报到后签订包含试用期的劳动合同→(7)办理接收、入职手续。

6.效劳期限:〔1〕短期:不签订三方协议。

公司与应届毕业生约定一定工作期限内,来司实习工作与其签订实习协议书〔详见附件1〕,不签订三方协议书。

应届毕业生管理办法(1)

应届毕业生管理办法(1)

应届毕业生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公司对应届毕业生的管理,使其尽早融入企业文化,适应工作环境,将其培养成为素质高、能力强、有责任心的合格员工,为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储备人材,依据国家相关劳动政策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应届毕业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已完成专业科目学习,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学生或是已取得毕业证且毕业时间在一年以内学生。

实习期: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在公司相关岗位上参与实践工作的期间。

实习期间的应届毕业生尚未与公司形成劳动关系。

第三条人员招聘一、各事业中心于每年10月份提报《员工增补申请表》至人力资源部。

二、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年度战略规划和各事业中心年度用人计划,制定本年度招聘应届毕业生工作计划,于元旦前参加毕业生招聘会,安排面试、复试,确定实习生录用名单和数量。

第四条报到手续办理毕业前入职的应届毕业生,人力资源部组织其签订《实习协议》或《三方就业协议》;毕业后入职的应届毕业生,人力资源部组织其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入职流程参考《新员工入职手续》。

实习生到各子公司报到还需要准备好一些生活用品:洗澡桶、床上用品、毛巾、拖鞋、洗漱用品、衣架、纸巾、床上用品、女生还需要备好姨妈纸等日用品。

另外报到时需要携带身份证,到达公司培训地点后统一安排到相关银行开通工资卡号。

第五条实习安排一、实习内容(一)每年3-4月份,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实习生进入公司实习,实习的第一阶段为岗前培训与轮岗实习阶段(时间为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实习生实习计划和安排表》(附件3)。

第二阶段为用人岗位实习阶段(时间至毕业)。

如用人岗位因工作需要,取消轮岗实习,应由用人部门所在中心的领导签字批准。

(二)毕业后入职的应届毕业生,直接安排至用人岗位,若用人部门提出轮岗学习,由人力资源部协调组织。

二、职责与义务(一)人力资源部1、制定实习计划,组织计划的落实、实施。

跟踪检查实习情况,分阶段考评,实习期满后组织实习期综合考核。

应届毕业生招录与培养管理办法

应届毕业生招录与培养管理办法

应届毕业生招录与培养管理办法编号:GT/JB/RZ-019-2013-12-10第一条目的:为了吸引、选拔优秀的应届毕业生到公司工作,帮助新员工尽快熟悉工作环境、掌握业务知识和技能,使其更好地转变角色、融入公司,快速达到岗位所需求的工作能力,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公司统一招录的中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第三条职责划分:1、公司人力资源部职责:(1)制订和完善应届毕业生招录与培养管理办法。

(2)根据用人单位(部门)需求计划招录应届毕业生。

(3)统筹管理毕业生培养过程中的各环节,并监督用人单位(部门)培养进度。

(4)定期组织开展毕业生座谈会。

(5)对导师和毕业生进行考核。

2、用人单位(部门)职责:(1)结合本单位(部门)发展规划,提报年度应届毕业生需求计划,并协助开展招聘工作。

(2)为毕业生选定导师,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

(3)根据本单位(部门)工作实际情况制订《师徒协议》,与毕业生签订协议。

(4)协助导师制订培养计划,监督、落实执行。

(5)关注毕业生工作表现及思想状况,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3、导师资格及职责:(1)与毕业生工作相关、专业能力强、责任心强、能够给毕业生提供业务指导。

(2)制订合理的培养计划,并认真落实。

(3)认真履行《师徒协议》,帮助毕业生掌握业务知识和技能。

(4)积极与公司有关部门沟通新人工作及生活状况。

(5)客观、公正的对毕业生进行评价并向上级汇报。

第四条招录管理:1、确定录用人选后,按照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并签订三方就业协议。

2、毕业生入职时,用人单位(部门)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提供食宿。

实习期(试用期)满,按硬卧标准报销单程路费。

3、为确保毕业生在入职后能够尽快适应工作和生活,各单位在毕业生报到时发放一次性安置费300元~500元。

4、实习期(试用期)薪资待遇:(1)中专生1200元~1800元/月、大专生1500元~2500元/月、本科生2000元~3000元/月、研究生4000元~5000元/月,实习期学生待遇原则上按低档工资。

2012年应届毕业生管理规定

2012年应届毕业生管理规定

2012年应届毕业生管理规定应届毕业生是公司获取人才的一个重要途径,公司当前推行“211战略”,重点招聘学历高、潜能好、素质优的大学生作为新鲜血液进入公司。

应届毕业生相对于社会招聘人员而言有一定特殊性,特别是90年之后出生的应届毕业生,对应届毕业生的管理有必要做详细的安排。

应届毕业生发展阶段实习期:应届毕业生在拿到毕业证与学生证之前在公司工作的时间段,主要集中在3月~6月底。

营销轮岗期:应届毕业生必须在置业顾问的岗位上工作满六个月,这六个月即是营销轮岗期,营销轮岗期包含在实习期间在置业顾问岗位上工作的时间,营销轮岗期最早可以从3月算起,最晚于当年12月底结束,期间存在实习、试用、转正集中状态。

一、应届毕业生实习期管理(一)实习生定义:商学院招收的应届毕业生,经公司招聘流程筛选录用,在7月之前经公司统一安排在相应岗位上实习。

(二)入职流程实习生入职当天与公司签订《实习协议》和《三方就业协议》,具体入职办理流程参考《新员工入职手续》。

(三)实习时间安排实习生具体作息时间服从公司安排,每年的3~6月份,实习生上岗之后回学校需要履行请假手续回校准备论文,但请假不能超2个月。

实习期至实习生完成学业拿到毕业证、学位证正式上岗后结束,经考核合格者,进入三个月试用期,实习生从实习到岗开始必须在营销岗位累计至少6个月。

(四)实习待遇公司提供给实习生以下补贴:1200元/月(满勤,如有请假扣除相应金额)。

实习生在实习期不享受租房补贴,在进入试用期后,租房补贴按照公司外派的标准发放。

(五)实习生义务1.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应遵守公司《行政人事制度》的各项规章制度。

2.实习生须完成部门制订的实习期工作安排,并接受考核。

3.实习生每月提交一份实习报告至商学院分院,其内容可包括实习工作内容、工作进度及建议。

(六)实习生培训管理与考核商学院分院与用人部门共同负责实习生的培训管理与考核。

1、商学院分院1)职责介绍实习生认识本部门员工及其工作环境。

应届毕业生岗位见习期培养管理方案

应届毕业生岗位见习期培养管理方案

电厂类应届毕业生岗位见习期培养管理方案(试行)一、目的规范应届毕业生在岗位见习期间的培训工作,规范和督促培训计划的有效落实,保证培训目标的实现。

二、培养对象新入职的电厂各类应届毕业生,其中包括生产类、综合类、财务类、人资类等(以下简称学员)。

三、实施管理方案(一)、培训组织1、培训责任:1)学员见习期所在单位(以下简称培训单位)的分管领导或生产副总为培训责任人,并指定培训工作负责人。

培训责任人负责督促落实见习期间的培训工作,并对培训效果负责。

2)培训单位应为每位学员指定至少一名经验丰富的带徒师傅,对其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双方签订《师徒合同》。

(电厂运行类岗位师徒合同详见附件,其他岗位的师徒合同可结合岗位要求参照编制)3)学员应服从培训单位工作和学习安排,提高业务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反馈工作学习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共同完善培训计划,保证培训效果。

4)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根据各培训单位制订的培训计划并根据现场实际需要,组织相应的集中培训、考试,并对学员的培训工作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及时了解各单位培训效果、质量。

2、培训组织实施要求:1)培训单位的培训工作负责人应根据学员所从事专业及岗位具体要求,制订详细的月度培训计划。

2)根据当月培训计划,每月至少组织一次考试或考评,以检验培训效果。

3)每月25日前,各培训单位须将下月培训计划、本月培训实施情况总结及学员考试或考评结果,报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备案。

4)所有学员(检修类除外)在进入电厂后,将统一进行为期三个月的综合基础培训,包括两周的集中授课和十周的跟值专业轮岗学习。

内容涵盖机、炉、电、化、燃,并要求所有学员必须通过相关考评。

5)三个月综合基础培训结束后,将进行为期九个月的专业培训,学员分专业进行岗位实习,并签订《师徒合同》。

6)同一专业学员人数在5人(含5人)以上的电厂生产运行、检修岗位,每月应至少安排一次集中授课,同一专业少于5人的,电厂也应根据具体情况安排集中授课。

毕业生就业跟踪管理制度

毕业生就业跟踪管理制度

毕业生就业跟踪管理制度为了规范我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兑现合格毕业生100%安置的社会承诺,加强学生的就业、创业教育,推进已安置学生的跟踪服务工作,有效推动学校工作持续、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中的合格毕业生系指我校有就业要求的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

第二条就业安置的原则1 .优生优分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 .招生就业办参照教务科、学生科等有关部门及班主任写出的学生在校表现、各科成绩,确定优生名册和推荐安置顺序名册。

第三条就业安置程序(一)核定年度待安置学生名单。

1 .学生科提供应届毕业生的准确名单,根据在校表现按优、良、合格、不合格分等次排序。

2 .教务科和各教研室根据学习成绩按优、良、合格、不合格分等次排序。

3 .就业办汇总1、2后,确定需要安置的学生名单及安置顺序。

(二)收集学生就业意向信息。

由就业办拟制毕业生就业信息登记表,交班主任安排学生填写,就业办统一收存备查。

(三)就业办公开发布考察合格的用人单位信息。

(四)学生到就业办咨询报名。

(五)招生就业办根据优生优分原则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员一般不低于招聘名额2:I o(六)就业办按照就业推荐工作小组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组织学生参加用人单位面试。

(七)就业办组织面试合格学生体检(要求进厂体检的除外)。

(八)就业办向学校递交安置报告,向校办、学生科、教务科、财务科发安置通报并公示。

(九)面试体检合格的学生与学校签定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办理相关证件,并办理离校手续。

(十)就业办组织、选派老师护送学生到就业单位。

第四条择优安置的依据1 .学生科、班主任提供的优生名册。

2 .兼顾在校学生干部工作有成效、综合素质较高者。

3 .兼顾重点生源学校的代表性。

第五条就业安置规定(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属于合格毕业生范畴,学校不予安置就业。

1 .未完成学业或学业考试考核未达到毕业要求,教务科和教研室评价为不合格者。

2 .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服从管理、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且未撤销,学生科德育考核评价为不合格者。

应届储备生培养管理办法

应届储备生培养管理办法

XX应届储备生培养及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公司人才发展战略规划,满足公司发展规划对人才的需求,加大对优秀应届储备生的招聘力度,促进后备人才的培养、使用,使人才培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培养考核原则一、量化原则。

新进应届储备生的培养目标要与公司发展战略、应届储备生个人的职业生涯规划相结合;考核指标要能够量化、明确、具体,符合实际, 根据不同的岗位、专业有所侧重。

二、公正原则。

考核要客观、公正、符合实际,不得夸大或贬低应届储备生实际表现。

三、责任原则。

应届储备生培养导师要热情承担培养责任;用人部门、行政人事部及相关考核责任人必须积极主动承担起考核责任,不得推诿、扯皮,或无故拖延考核期限。

四、监督原则。

培养考核实行监督原则,应届储备生、上级领导、行政人事部等相关人员都有监督培养导师、培养部门、考核人员的权利和责任。

第三条培养目标应届储备生培养目标始终坚持“专业培养和综合培养同步进行”的人才培养政策,即培养专家型的技术人才和综合型的管理人才。

专家型的技术人才指在某一工作领域内掌握较高技术水平的人才,综合型管理人才指在本部门工作领域具备较为全面的知识技能,有较高管理水平的人才。

第二章培养考核职责第四条应届储备生的培养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办法。

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才需求计划的制定、引进及管理技能培训安排,并负责应届储备生培养计划、措施的指导、监督及考评工作。

具体工作职责如下:一、对应届储备生的性格、动力等因素进行心理测评,为培养考核做准备。

二、负责应届储备生培养岗位分配和调整工作。

三、制定《应届生培训方案》并监督执行。

四、每月组织应届储备生集体面谈交流一次,听取反馈意见,根据情况与其培养导师联系及时调整培养计划中的内容,每月底向用人部门反馈《应届储备生月度面谈记录》。

五、对用人部门的培养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六、应届储备生培养考核结果及转正的审核、报批。

第五条各部门在行政人事部统一指挥协调下,负责对本部门应届储备生的培养、使用和管理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一、负责应届储备生培养考核计划的制定及落实;二、负责应届储备生导师的分配、工作安排、培养、考核。

企业应届大学毕业生管理实施细则

企业应届大学毕业生管理实施细则

企业应届大学毕业生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培养、造就公司的高素质大学毕业生队伍,为我行各项业务发展提供充足的人力支持,完善应届大学毕业生招收、入行培养和管理,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招收、录用应届大学毕业生是我行今后新进人才招聘的主渠道。

第三条我行将根据人力资源需求情况,每年适当招录一批应届大学毕业生,按照“重视专长,人尽其才”的原则,通过一定时间的培养,使他们逐步成为我行各岗位的合格行员。

第四条我行应届大学毕业生的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各分支机构及部室配合。

第二章应届毕业生的招收第五条我行应届大学毕业生招收原则上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学历(含)以上为主,其中大专学历毕业生入行后原则上定向从事柜面工作。

第六条招收原则(一)应届毕业生来源1.“985工程”大学:综合素质较高、学习成绩良好;2.“211工程”大学:综合素质较高,学习成绩优良,或担任过校、系、班主要学生干部、学习成绩良好;3.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综合素质较高,学习成绩名列前茅,或担任过校、系主要学生干部、学习成绩良好。

(二)所学专业:原则上主要以经济类、管理类、法律及计算机等相关专业毕业生为主。

第七条基本条件:(一)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二)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事业心,立志长期在公司发展;(三)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沟通能力,综合协调、语言表达和管理能力较强。

(四)有专业特长或客户资源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第八条招收程序:(一)人力资源部一般在每年9月根据各单位上报人员需求及下一年度人员编制情况,制定下一年度应届毕业生需求计划,报总行审批;(二)向各大专院校发布人员需求信息;(三)接受报名;(四)筛选初试人员名单;(五)笔试和面试;(六)总行确定录用名单。

第三章应届大学毕业生的入行培养第九条我行根据应届大学毕业生今后从事的不同岗位,进行为期一年的入行培养,主要包括:入行教育、基础岗位跟班见习、专业岗位轮岗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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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新宝电器有限公司编制:肖文军审核:项品峰批准:温焯东应届毕业生管理制度目的根据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人力资源发展规划,为了促进人才梯队的建设,为公司各岗位选拔、储备中长期的人才梯队,吸引和储备优秀人才,促进公司员工综合素质的整体提升,特制订本制度。

适用范围。

适用于新宝公司所有各分公司、中心对应届毕业生的选、育、用、留。

应届毕业生分为应届中专生和应届大学生,中专、技工、职高类应届毕业生统称为应届中专生,大专或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统称为应届大学生。

权责人力资源部:主导应届毕业生的规划、招聘等工作,组织对应届毕业生需求分析、入职前考核、实习安排与鉴定、分配、入职以及跟踪培养,参与应届毕业生的人事关系调动、户口调迁、档案管理。

各分公司、中心用人部门:提出应届毕业生的需求,组织应届毕业生实习、入职、任用与考核、跟踪培养。

各分公司综合部、中心文秘:负责应届毕业生在所在单位实习、试用、入职等方面的日常管理。

应届毕业生基本要求原则上,所有应届毕业生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

少部分未年满18周岁的应届中专生,可酌情考虑入职电子、电机、不锈钢、五金厂等二级分公司(非验厂范围内)。

应届中专生必须在校两年或以上,中专、技工、职高等专业院校毕业生。

应届大学生必须是全日制三年以上,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本年度毕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经毕业院校推荐,在校表现良好,无不良违规记录,已完成全部学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本科或以上学历人员必须具有“学位证书”。

应届毕业生须参加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入职体检,体检合格人员方可入职,不合格人员一律退回原学校处理。

应届毕业生需求计划和招聘计划根据公司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和各分公司、中心的用人需求,人力资源部拟定公司应届大学生和应届中专生的需求计划、招聘计划,报公司主管副总裁审批后执行。

应届大学生的招聘计划和需求计划工作一般在每年7月份正式启动,8-10月份联系相关院校,11月份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招聘团队到相关院校开展招聘工作。

应届中专生的招聘计划和需求计划工作一般在每年1月份正式启动,每年1-3月份和9-10月份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招聘团队到相关院校开展招聘工作。

需求计划工作中,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向各分公司综合部负责人、中心秘书发出“应届毕业生的需求计划”(见附件1:《应届毕业生需求计划表》),分公司综合部负责人、中心秘书汇总本单位“应届毕业生的需求计划”,经分公司、中心第一负责人审核后,提交给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应届毕业生招聘规划予以审核和调整,报公司主管副总裁审批后执行。

人力资源部根据需求岗位、数量,拟定招聘院校对象、招聘路线、招聘团队、时间、预算,报主管副总裁审批后执行。

应届中专生的招聘团队有人力资源部和各综合部人员组成,应届大学生的招聘团队由人力资源部、各分公司/中心的技术和管理骨干、公司总监级高层领导组成。

在规划中,人力资源部应规划每个省招聘的人员数量。

人力资源部有针对性在广东省周边省市如:广东、广西、贵州、湖南、湖北、江西、四川等省市选择具有一定专业性、规模的综合性中专、大专本科院校,作为公司定点的生源。

其中,在每个省在两三个地级市内选择3-5所中专学校,每一所学校录用不超过150名左右应届中专生;在每一省市内以省会城市为中心,选择周边3-5家大专本科院校(以国家二类重点大学本科为主),每一所院校录用最多不超过30名左右应届大学生。

人力资源部建立与各中专、大专本科院校长期的合作关系,并定期不定期组织校企考察互访。

人力资源部负责编制、更新《中专、大专本科院校通讯资料表》(见附件2)。

应届毕业生的招聘应届毕业生的招聘方式主要以直接到各高等院校、中专院校的现场招聘为主,应届中专生不接收中介介绍的生源,或学校未经人力资源部选拔直接输送的生源。

每年有选择性的参加1-2次广东省内应届毕业生专场招聘会,作为现场招聘会的补充生源。

人力资源部进校招聘时,在中专院校招聘时应先组织不低于一个小时的“校园招聘宣讲会”,在大专以上院校招聘时应组织不低于两小时的“校园招聘宣讲会”。

宣讲会主要内容企业概述、企业文化展示、招聘海报等。

应届中专生的面试为一次性面试,即面试团队在中专院校确定是否可以录用,根据需要直接分配到各用人单位。

应届大学生的面试分三阶段进行,即人力资源部初试、专业人员复试、领导终试。

人力资源部初试:审核资料人力资源部根据各分公司、中心对应届毕业生需求岗位任职的类别、学历、专业及其他特殊要求,对应届毕业生个人简历进行初步筛选。

应届大学生应聘时需提交以下人事档案资料:①身份证复印件;②《应届毕业生工作申请表》(见附件3:《应届毕业生工作申请表》)及个人详细简历;③学校成绩单(盖学校公章)复印件;④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⑤在校期间其他奖励证书复印件等。

组织笔试筛选通过后,组织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笔试,笔试内容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公共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出题),第二部分为专业题(人力资源部组织各岗位的专业考试试题)。

笔试时间为30分钟,公共题和专业题各15分钟。

初试人力资源部最后对应聘者进行初试。

人力资源部主要对应聘者的工作意愿、诚信度、可塑性、个人特长兴趣爱好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进行考察。

专业人员复试:初试通过后,符合条件人员进入复试。

专业人员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业务能力、培养潜力等方面进行考察。

领导终试:由公司总监级以上的带队领导终试。

对特别优秀的,可以由带队领导当场发放《录用通知书》(见附件4)、《报到须知》(见附件5),当场确定的人员数量不得超过总录取量的60%。

招聘结束返回公司后,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各区域、院校的面试情况、素质,统筹确定剩余录用人员。

人力资源部对确定录用的应届大学生进行汇总,组织毕业生就业协议签订、岗位分配等工作。

对能够到公司实习的毕业生进行统计,组织毕业生的实习工作。

在招聘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人力资源部应对应届大学生和应届中专生的招聘情况进行分别总结。

应届中专生的培养应届中专生入职后,首先参加由东菱学院主持的1-3天强化培训,介绍集团的发展历程、经营现状及组织军训等。

应届中专生以普工的职务入职,按照岗位确定薪酬、福利标准。

应届中专生的住宿标准为8人/ 间。

应届中专生入职半年后,综合部和人力资源部应根据公司的人才梯队建设相关管理规定,挑选优秀员工进入人才梯队,由东菱学院、综合部专门进行有针对性培训和培养。

应届大学生的实习应届大学生进入公司实习或试用,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分公司综合部主导推进“应届毕业生辅导老师制度”,为每个实习或试用应届大学生配备一名辅导老师。

辅导老师负责实习或试用期间应届大学生的工作安排、生活指引、工作鉴定等工作。

每年年底,人力资源部组织对辅导老师进行总结评比,对表现优秀的辅导老师进行表彰和奖励。

人力资源部对录用的应届大学生进行跟踪,对能够到公司实习的毕业生进行合理安排。

原则上,应届大学生应进入公司实习两个月以上,实习期为每年的2月底到5月底。

实习期内,不接受应届大学生的转正申请。

应届大学生实习期间实习津贴和福利由公司单独预算支出,标准如下:大专及同等学历,实习期间实习津贴350元/月。

大学本科学历,实习期间实习津贴400元/月。

硕士\博士研究生,实习期间实习津贴由总裁办个案处理。

实习期间,由公司统一免费提供住宿,水电免费,大专生6人/间,本科生4人/间,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另外核定。

实习期间,由公司统一免费提供伙食,水电免费,大专/本科类4元/餐;硕士\博士研究生5元/餐,费用由公司承担。

实习期间应按照所在部门的作息时间执行,并不计算加班费。

实习期间,如果用人部门鉴定应届大学生实习不合格,可以向综合部和人力资源部提出鉴定意见,由人力资源部和综合部负责对实习生进行综合鉴定,决定是否终止实习关系或调岗处理。

原则上,每个实习生调岗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实习期间,应届大学生可以提出终止实习关系申请,解除录用关系。

在实习期满前,人力资源部组织应届大学生进行实习鉴定,各综合部负责人、中心秘书协助。

应届毕业生实习期满,须按要求填写《应届毕业生实习报告》(见附件6)、《应届毕业生实习鉴定表》(见附件7),经实习辅导老师、分公司/中心部门主管、所在分公司综合部、人力资源部进行鉴定。

实习期满鉴定结果以下三种类型——同意接收,调岗再分配,不适合。

人力资源部将实习结果汇总后,报中心负责人审批后,对决定录用的应届毕业生正式录用。

应届毕业生的由实习转为正式员工试用条件应届毕业生须在公司实习期达到两个月以上。

应届毕业生在公司部门工作岗位实习表现良好,无违规违纪记录。

经实习部门与各分公司综合部、人力资源部鉴定合格,品德、学识、技术、技能、敬业、忠诚度等适合于公司部门岗位工作要求。

应届毕业生同意接受公司原实习岗位工作安排或接受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作岗位再分配。

如公司人力资源部确认有再分配岗位且应届毕业生同意接受,则实习期满可到公司再分配岗位报到上班;如应届毕业生不同意接受,则应届毕业生须等公司人力资源部第二次再分配,最多限分配两次。

如公司人力资源部没有再分配岗位,应届毕业生须等候通知。

一个月内如公司人力资源部仍没有可分配岗位,应届毕业生实习关系自动终止,双方解除录用关系。

应届大学生的报到与合同签订公司确定录用的应届大学生,由人力资源部发放正式的《录用通知书》。

应届大学生接到《录用通知书》后,应尽快将国家正式的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邮寄或递送到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签订协议。

人力资源部拟定应届毕业生报到时间、入职培训等事项,通知应届毕业生报到。

应届毕业生应在公司规定的时间来公司报到。

接收的应届中专生,由学校统一安排老师护送到公司,按照公司要求的时间统一报到。

应届大学生报到的时间,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报到人数、学生毕业时间等具体情况,统一安排报到时间。

如果应届毕业生报到人数过多,可以分批接收、报到。

应届大学生报到时,应带齐本人“派遣报到证”(博士、硕士研究生为“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派遣报到证”,本科、专科生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学位证”(本科或以上)、“身份证”、“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等原件及一寸免冠近照四张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人力资源部查验相关证件。

如本科、硕士、博士没有获得相应学位的,公司不予接收。

除顺德生源不需转户口,其它所有应届大学生必须将个人户口迁移到公司集体户口中,由公司统一管理户口。

不迁移户口的,公司不予接收。

户口迁移工作由行政服务部负责协助办理。

应届毕业生签约后,须办理人事关系、人事档案转入手续。

应届毕业生人事档案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并报当地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备案,费用由公司承担。

应届毕业生属于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凭“中国共产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公司党支部办理党组织关系迁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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