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督查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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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督查情况通报

安全生产督查情况通报

安全生产督查情况通报近期,为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升企业和单位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管理水平,督查部门名称组织了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督查行动。

本次督查覆盖了具体行业或领域的多家企业和单位,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一、督查的基本情况本次督查共涉及具体数量家企业和单位,督查组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安全设施设备配备、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

二、安全生产工作的成效在督查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企业和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值得肯定和推广。

部分企业和单位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了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职责,形成了“人人有责、层层负责”的良好局面。

一些企业加大了安全投入,配备了先进的安全设施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同时,加强了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设置了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规范了员工的操作行为。

此外,部分企业和单位注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提高了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提高了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然而,在督查中也发现了不少问题和隐患,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和单位虽然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但存在责任不明确、落实不到位的情况。

一些管理人员对自己的安全职责不清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存在麻痹大意思想。

2、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一些企业和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例如,安全检查制度执行不严格,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流于形式,对发现的问题未能及时整改到位。

3、安全设施设备配备不足部分企业和单位的安全设施设备老化、损坏,未能及时更新和维护。

一些作业场所缺乏必要的防护设施,如通风设备、消防器材等,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一季度安全生产督查通报汇编(13篇)

一季度安全生产督查通报汇编(13篇)

一季度安全生产督查通报汇编(13篇)一季度安全生产督查通报汇编(13篇)1.某企业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经过安全生产督查,发现该企业消防设施不完备,消防器材配备不足,员工消防意识薄弱等问题。

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并加强员工消防培训,确保消防安全。

2.一家建筑工地存在高空坠落风险。

督查发现该工地没有搭建防护网,工人高空作业时未佩戴安全帽等问题。

通报要求工地负责人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教育,切实保障工人的安全。

3.某矿山存在瓦斯爆炸风险。

督查发现该矿山瓦斯检测设备不完善,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高,存在违规操作等问题。

要求矿山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加强安全培训,切实做好瓦斯检测和防范工作。

4.一家化工企业存在化学品泄漏风险。

督查发现该企业储存的危险化学品未按规定进行分类、分隔存放,且没有进行必要的泄漏预防措施。

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确保生产环境的安全。

5.一家食品企业存在食品安全风险。

督查发现该企业对原材料进货没有进行严格的检验,生产过程中没有进行必要的卫生控制措施。

要求企业加强原材料检验,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6.某建筑工地存在职业病防控不足的问题。

督查发现该工地对工人进行职业病防护意识不强,未按规定配备防护设备,没有进行职业病检查等。

要求工地负责人加强职业病防护措施,确保工人的健康安全。

7.一家化肥厂存在爆炸风险。

督查发现该厂存在储存安全隐患,爆炸物品放置位置不当,存在可能引发事故的火源等问题。

要求厂方加强安全管理,对危险物品进行分类存放,确保厂区的安全稳定。

8.某企业存在违反劳动法规现象。

督查发现该企业存在超时加班、不支付加班费、不提供劳动保护用品等问题。

要求企业依法保障员工权益,切实落实劳动法规,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9.一家养殖场存在环境污染问题。

督查发现该养殖场废水排放不规范,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废弃物未进行妥善处理等问题。

要求养殖场加强环境保护,合规排放废水,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通报

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通报

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通报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使生产过程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进行,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下面给大家带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通报范文,供大家参考!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通报范文一根据岑政办发〔2005〕7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安全生产工作,从8月10日开始,我镇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重点对辖区内的矿山、打火机厂、炮竹厂、神纸厂、毛织厂、石材加工厂、道路交通、地质灾害等领域进行全面检查。

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检查单位(企业)112家,发出整改通知书86份,提出安全整改意见258点。

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布置落实,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为认真吸取“7;23“特大交通事故的深刻教训,准确分析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我镇再次强调,全镇各单位、各部门、各厂矿企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克服麻痹松劲思想和侥幸心理,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极其重要而又长期艰巨的任务,摆上重要的工作位置,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我镇组织了农业、农机、水利、工商、派出所、企业站以及25个村(社区)的干部,由镇三套班子领导带队,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以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和设施安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地质灾害、山体滑坡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

二、突出重点,行动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一)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安全整治。

农机、交通部门重点对在我镇辖区内行驶的农用车进行了大检查,共检查农用车100多台次,其中发现存在有不安全隐患的有5台,违章的有3台,通过检查和排查,发现影响道路和交通安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车辆技术状态差,如刹车力度不够、灯光不全、部分零件松动、车容较差等;二是存在超载现象;三是驾驶室超座。

安全生产检查情况通报范文3篇

安全生产检查情况通报范文3篇

安全生产检查情况通报范文3篇安全检查为降低安全风险所采取的一切检验手段,是保障员工人身安全的重要措施,下面店铺整理了安全生产检查情况通报,供你参考。

安全生产检查情况通报范文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20xx年6月8日,县政府召开了县长碰头会,就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部署。

会上,张阳县长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明确责任。

各级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重点隐患整治责任体系和检查督办责任体系;二是要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大排查。

从6月8日起至30日,全县各级各单位要按照“不放过每一个行业和领域、不放过每一个企业和岗位、不放过每一台设施和设备、不放过每一个建设工程和每一处人员密集场所、不放过每一个隐患和漏洞”的“五不放过”的要求,迅速开展“地毯式”、“立体式”全方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大排查。

要做到安全生产检查无禁区、无盲区。

三是要对隐患进行交办、挂牌督办。

一是对各单位排查出来的一般隐患县安委办要进行交办,要交办给联系的县级领导和各单位“一把手”;二是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县安委办要进行挂牌督办,要做到整改的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个到位”,限期整治不到位的坚决停业关门。

四是要健立台账,全程记录。

要将检查、督查、交办、整改过程进行全程记录,“谁检查谁负责”、“谁放水谁负责”,不能敷衍塞责。

五是要开展事前追究问责。

对隐患的排查整治,存在“四无”现象(即无排查信息、无责任人、无整改时限、无整治措施)的,“一把手”一律就地免职。

在会上,针对几次明察暗访检查发现的问题,县长张阳现场签发安全生产责任交办函21份,其中给9位副县长下达了安全生产责任交办函。

会议当天,县安委办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6月23日,县安委办又下发了《关于迅速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结果的通知》,特别是要求县级领导联点单位于6月15前报送情况,并将此项纳入半年绩效考评。

安全生产第四季度督查通报

安全生产第四季度督查通报

安全生产第四季度督查通报安全生产第四季度督查通报为了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政策,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施细则的要求,本季度对全区各类企业开展了安全生产第四季度督查工作。

经过详细的现场走访、记录、检查等工作,现将督查结果通报如下:一、重点关注企业的安全制度和管理1. 规章制度完善程度:针对各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我们重点查看了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应急预案等文件的完善程度。

结果显示,部分企业存在安全制度不健全、应急预案缺失或不完善等问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2. 岗位责任落实情况: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每个岗位都应有相应的安全责任,并应纳入到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中,但在实际督查中发现,部分企业对岗位安全责任的落实存在不到位的情况,这将对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正常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特殊行业的安全生产风险1. 化工行业:化工行业生产具有较高的危险性,特别需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本季度督查中,部分化工企业存在工艺装置不符合安全要求、职工安全防护不到位等问题,需要加强相关安全检查和技术改造。

2. 矿产资源开采企业:本季度,我们对矿产资源开采企业进行了全面督查。

在督查中,发现了部分企业存在违法违规开采行为,严重影响了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并存在隐患导致了地质灾害的发生。

三、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1. 隐患排查工作:在本季度的督查中,我们要求企业对自身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内容包括物理隐患、人员行为隐患、安全设施隐患等。

通过督查,部分企业未能及时发现和排查隐患,需要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2. 整改工作:本季度,我们要求企业立即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

经过督查,发现部分企业未能按时完成整改工作,存在整改工作不到位的问题,需要督促企业加强整改工作,确保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改。

四、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1. 安全教育活动:本季度,我们要求企业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培训。

安全生产督查情况通报范文3篇

安全生产督查情况通报范文3篇

安全生产督查情况通报范文3篇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多组织安全生产督查活动。

下面我整理了安全生产督查情况通报,供你参考。

安全生产督查情况通报范文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为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督查工作的通知》岳安办〔2016〕19号和全县安全生产暨县安委会第二季度例会统一部署,8月份,县安委会组织县安监局、县经科委、县住建局、县旅游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交通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单位成立四个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暗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全县各乡镇及部分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按照国家、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各乡镇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辖区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和各类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党政主要领导落实“党政同责”亲自抓,定期带队深入企业开展检查督查,各分管领导落实“一岗双责”具体抓,层层签订责任书,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细化了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措施,配齐配强安监站工作人员和村安全信息员,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按照县安委会“春雷”行动、“四个专项整治”统一安排部署,各乡镇细化方案,持续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突出抓好了“五一”、汛期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扎实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教活动,有效预防了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其中,姚河乡、菖蒲镇、黄尾镇、店前镇、毛尖山乡等乡镇各项工作部署周密,措施有力,1-8份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明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

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检查通报

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检查通报

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检查通报第一篇: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检查通报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和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我局对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进行了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第三季度安全生产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经过检查,从总体情况看,大部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能认真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和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县安监局《关于印发〈县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预防和消除安全隐患,保持了全县安全生产总体平稳态势。

今年1~9月份,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三大行业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一)各乡(镇)开展专项整治情况:从县局对各个乡(镇)开展专项整治督查情况来看,制定了方案和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情况比较好的乡(镇)有:......(二)非煤矿山方面:......(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方面:......(四)烟花爆竹经营方面:......二、存在的主要隐患及处理意见经拉网式检查,发现企业存在的主要隐患或问题表现为:(一)有些企业未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非法组织矿山基础建设,如鑫林矿业有限公司永隆乡水名坑钾长石矿、华美有限公司、站塘棠梅湖玄武岩矿等,已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违章建设。

(二)有些地质勘探矿山未依据《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暂行规定》进行备案擅自组织探矿活动,如昶泰、中发、站塘官村银多金属矿、锡坑迳地区锡矿、红山矿区铜多金属普查等,已责令停止探矿活动。

(三)部分企业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如金盛实业有限公司、祥鹏矿业有限公司、西江镇兴业采石有限公司等企业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台账。

2024安全生产督查通报

2024安全生产督查通报

2024安全生产督查通报
根据2024年的安全生产督查结果,以下是通报的内容:
1. 2024年,全国范围内共发生XX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XX人死亡,XX人受伤。

其中,XX起事故发生在工矿企业,XX起事故发生在建筑工程领域,XX起事故发生在
交通运输行业,XX起事故发生在其他行业。

2. 根据督查情况,发现部分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存在安全隐患较多、安全管
理不到位等问题。

督查组已要求相关企业立即整改,并将督查结果上报相关部门,依
法追究责任。

3. 在督查过程中,发现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监管不力,执法不严格,造成了一
些安全隐患没有及时发现和整改。

相关部门已责令相关地方政府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并进行整改。

4. 在安全生产督查中,发现一些企业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不到位,员工安全意识较低。

督查组要求相关企业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5. 根据督查情况,提出了一些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建议,包括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的宣传和教育、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安全监管力度等。

通过本次安全生产督查通报,希望进一步提高各相关方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切实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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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督查情况通报督查,即督促检查(全称),是一项社会活动,涉及领域广泛,无论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还是社会组织等都可以运用这一方式促进任务的落实、推动目标的实现,下面我给大家带来安全生产督查情况通报范文,供大家参考!安全生产督查情况通报范文一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20xx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及20xx年第四季度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工作部署,我厅组织对重点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此次督查共检查了6个市(广州、深圳、茂名、中山、东莞、韶关市)及其下辖8个重点县、区或镇(广州市增城区、海珠区,深圳市光明新区、南山区,茂名市高州市,中山市三乡镇,韶关市南城区、始兴县)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部分在建施工项目。

督查组听取了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关于建筑施工安全攻坚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汇报并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

随机抽查了21个在建工程项目,现场核查了安全管理资料,检查了实体工程施工安全情况和企业安全攻坚工作落实情况。

督查组认为:督查的各地区市区(县镇)两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要求制定了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攻坚方案,结合20xx年下半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和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落实监管责任,完善相关资料,各地区采取了一些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如:深圳市把每月的22日确定为工地安全教育日,由市区两级主管部门牵头,安全监管部门落实,组织市区所有的在建工地停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南山区还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建筑业协会组织安全管理专家下工地组织安全教育,计划完成80场,已举办40场;深圳市和南山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运用科技创新手段,通过委托高校和科研机构,针对施工安全的薄弱环节进行科技攻关,打造智慧工程等等。

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建设局自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制定了区攻坚、专项治理、安全生产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等方案,明确了整治目标和任务,督促全区在建工地各主体责任单位认真履职,并不断完善和创新监管、检查方式,通过一系列的管理手段,确保增城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的稳定可控。

中山市住房和建设局自攻坚行动开展以来,领导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坚决落实安全生产重点地区及重点领域的攻坚工作。

面对今年"妮妲"台风,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各有关部门及各镇区连夜转移了所有在建工程36000余人至学校、体育场馆等安全场所,保证了施工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广州市海珠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没有高度重视攻坚工作,没有把攻坚工作作为本地区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来抓,只是制定了一个攻坚方案,日常工作仍然停留在常态管理上。

2.受检的部分地区存在执法处罚力度不够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只停留在督促整改上,特别是在安全管理和问题隐患的查处上,缺乏有力度的处罚。

3.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受检地区在建工程数量不断增加,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管力量比较薄弱,监管人员的数量不足,导致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和薄弱环节的监管难以形成全覆盖的局面。

4.部分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推进缓慢,如广州市海珠区、增城区,茂名市的高州市等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尚在起步阶段。

(二)抽查项目督查组共抽查21个在建工程项目,对每项受检项目,督查组查阅了有关资料,对照检查内容抽查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共发出《建筑施工安全整改通知书》17份。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各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基本可控,但仍然有个别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开展不力,没有从企业层面落实主管部门工作要求,部分项目存在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具体如下:1.部分项目攻坚活动没有完全落地,通过抽查相关资料,发现市区两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攻坚活动开展和资料收集都比较齐全,但在个别工地上抽查时发现,项目部不清楚这个活动,也没有查到活动方案和活动开展的记录。

有些项目的施工企业转发了主管部门关于建筑施工安全攻坚工作等文件,但是没有按照文件要求落实相关工作。

2.部分企业没有按照规定开展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个别项目部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和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不到位,安全检查频率不足,检查范围不全面,检查所发现的问题、隐患未整改到位,资料未闭合。

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针对性不强,方案的审批程序不符合要求,安全技术交底、日常安全教育未按要求开展,代签名现象比较普遍,交底内容缺失工艺标准。

4.部分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待提高。

内容比较单一,培训的次数不多,涉及面不广、针对性不强。

5.一线作业人员自我安全防护意识较差,如工人施工现场不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不系带安全带等。

6.部分项目现场临边洞口防护拆除后未及时恢复,电梯井层间封闭设置不到位,个别受检项目的楼层临边洞口无防护,模板支架未按专项方案搭设,水平杆拆除过早或设置不足,存在局部区间连结不足情况,支撑体系整体稳定性较差等问题。

7.部分项目脚手架与建筑物的间距过大且未设置层间隔离,连墙件设置数量不足,外架水平防护杆设置不符合要求,外脚手架堆放过多材料。

8.起重设备使用管理问题比较多,部分项目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未按要求配备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个别被检企业起重设备台账未按一机一档进行归档整理,部分项目的塔吊使用非原厂的附着装置,起重机械采用的螺栓不满足规范要求,塔机顶升横梁无防脱装置,塔机散料吊斗吊环使用螺纹钢制作,施工升降机起重量限制器、超载保护器装置、吊笼门安全联锁开关、机械锁失效,使用中的部分物料提升机卸料层门未关闭。

9.部分项目总配电箱漏电保护参数不符合规范要求,未设置分路隔离开关,部分分配电箱内有安装插座的现象,消防水泵的取电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等。

检查项目存在问题详见附件三、下一步工作要求通过此次督查,督查组发现部分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监机构和施工企业以及现场管理还存在着较多问题,需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研究,全面梳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管理力度,才能彻底扭转安全管理被动局面,遏制事故频发势头。

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单位,充分认识攻坚工作的重要性和当前建筑施工安全形势的严峻性,按照我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建质函〔20xx〕3313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粤建质〔20xx〕176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建质函〔20xx〕2952号)等要求,不断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首位"要求和"红线"意识,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稳定健康发展,为20xx年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打下良好坚实基础。

附件:20xx年重点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攻坚工作督查工程项目存在问题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年月21日安全生产督查情况通报范文二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在蓉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根据市委、市政府、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工地汛期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和市安办《关于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有关事项的通知》(成安办〔20xx〕61号)精神,我委相继制定了《关于开展20xx年建筑工地防汛检查督查的紧急通知》(成建委〔20xx〕292号)、《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成建委〔20xx〕324号)等文件,按照"建筑工地全面自查、区(市)县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全覆盖检查、市建委进行督查"的方式开展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建筑工地防汛、消防、建筑起重机械等方面内容。

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一)区(市)县建筑工地检查情况。

20xx年6-7月,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市建委安排部署,对监管的工程开展了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了防汛、消防和建筑起重机械等重大危险点源。

截止20xx年8月15日,共计检查工地1154个,下达《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251份,《暂停施工通知书》36份。

(二)中心城区市管工地抽查情况。

20xx年7月25日至31日,市安监站抽调监督人员和技术专家共34人,组成13个检查组,抽查了中心城区59个工地(其中深基坑工程34个,建筑主体工程24个,市政工程6个)。

对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6个工程项目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对2个工程项目的责任主体单位进行了约谈告诫。

(三)地铁建设工程抽查情况。

20xx年7月11日至15日,市质监站抽调监督人员和技术专家共15人,组成3个检查组,抽查了地铁工地51个(其中深基坑及主体工程41个,机电安装与装饰装修工程10个)。

下达了3份《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查出施工安全隐患及质量问题44条。

(四)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综合督查情况。

20xx年8月5日至15日,我委组成5个督查组按照"双随机"检查要求,在每个区(市)县随机抽取不少于2个建筑工地进行督查。

共计督查工地57个,下达《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份,《暂停施工通知书》1份。

二、主要问题(一)行为管理方面1.总承包单位多数未在施工现场配备起重设备管理人员,起重设备主要依靠租赁单位检查、保养。

2.起重机械设备特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较差,部分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个别项目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逾期未复审。

3.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对汛期基坑安全、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的巡查有待加强。

从抽查的安全工程师日志、监理周报等情况看,相关危险源检查情况反映较少。

4.部分项目存在防汛应急预案未建立,方案编制针对性不强等情况。

(二)现场实体方面1.汛期坑施工安全隐患(1)部分项目存在汛期物资准备不足,现场实际物资数目与防汛方案物资数目不符合情况。

同时还有变形监测超报警值未及时处理现象。

(2)部分项目基坑存在变形监测频率、点位不满足规范要求;坑边防护缺失,坑顶表面未做硬化。

周边管线情况未梳理清楚,基坑护壁有局部渗水等现象。

2.消防安全隐患(1)部分项目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要求,消防通道不通畅、消防栓压力不足,消防水源设置不到位,现场消防水管管径偏小。

(2)部分项目生活区板房材质防火等级不符合要求,民工食堂设置不规范,采用胶合板搭设存在火灾隐患。

3.起重设备安全隐患(1)部分项目施工电梯存在重量限制器失效、限位器失灵、附着装置不符合规范等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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