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19学年第一学期经济法-第四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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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2019初级经济法第四章

(完整)2019初级经济法第四章
【相同。
案例
【案例】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10吨自产白酒馈赠客户,已知该批白 酒的成本为10万元,成本利润率为10%,该企业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 该批白酒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20%加0.5元/500克。根据规定,将自产应税消费 品用于馈赠的,视同销售。计算消费税和增值税?
真题练习
【1•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
项中,不征收消费税的是( )。
A
A.体育上用的发令纸 B.炮竹
C.礼花弹
D.组合烟花
【2•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
中,不属于消费税纳税人的是( )
D
A.金首饰零售商 B.高档化妆品进口商
C.涂料生产商 D.鞭炮批发商
真题练习
(1)应纳消费税=20×16×5%=16(万元); (2)增值税销项税额=20×15×16%=48(万元)。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4、特殊情形的确定
(5)包装物 ①连同包装物销售的,包装物并入销售额计税 ②包装物不作价随同出售,而是收取押金的.逾期未收回或押金 收取超过12个月,并入销售额计税。 ③酒类生产企业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均并入销售 额计税.(啤酒、黄酒除外)
经济法基础
主讲:刘老师
消费税
第三节 消费税
对特定的某些消费品征收的一种间接税 一、消费税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 个人,以及 “销售” 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 的纳税人。
【注意】由于消费税是在对所有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 少量消费品征收的,因此,消费税纳税人同时也是增值税纳税人。
费税征税范围的是( )。
C
A.汽车轮胎 B.食用酒精

《经济法学(高起专)》A卷

《经济法学(高起专)》A卷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经济法学(高起专)》期末试题(A卷)一、单选题(每小题2分,共30分)1.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终止的人们有意识的活动,称为( D )。

A.经济行为 B. C.法律事件 D.法律行为2.下列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有(D)A.经营者以明示的方式给对方以折扣B.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鲜活商品C.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处理即将到期的商品D.广告经营者在明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发布虚假广告3.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的是:(C)A.财物赠与关系B.财产继承关系C.市场管理关系D.合同关系4.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特定经济关系,是在什么情况下发生的经济关系( D )A.商品互换B.货币交易C.社会运行D.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5.经济法的最高准则是( D )A.个人利益B.企业利益C.党派利益D.社会整体利益6.下列关于经济法主体观点正确的是( D )A.经济法主体间是一种平等关系B.经济法主体必须是依法享有经济职权的社会实体C.经济法主体可以是国民经济管理活动的或者一定生产经营和消费活动的间接参与者D.经济法主体是经济法律关系的当事人7.经济法意义上的消费主体是指(B)。

A.为生产需要而消费的自然人和其他个体社会成员B.为生活需要而消费的自然人和其他个体社会成员C.为生产需要而消费的自然人和社会团体D.为生活需要而消费的自然人和社会团体8.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失的,如果被害人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 C )。

A.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全部所得B.按照曾经发生的相同或者相近的案例的赔偿额计算C.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获得的利润D.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获得的利润的 2 倍9.《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的对象是下列哪项?( C )A.消费者为生产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所发生的法律关系B.各商家为经营需要而发生的购销关系C.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而发生的法律关系D.消费者为营利而进行的购销活动10.消费者王某在购买商品后,发现商品存在瑕疵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B )A.王某只能向该商品生产者主张赔偿B.王某可以向该商品的销售者主张赔偿C.王某既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D.若销售者有证据表明该瑕疵是在销售过程中其他销售者所致,有权拒绝赔偿11.一日,李女士在家中做饭时高压锅突然爆炸,李女士被炸飞的锅盖击中头部,抢救无效死亡。

2019初级经济法基础第四章消费税自助练习答案

2019初级经济法基础第四章消费税自助练习答案

第八课经济法第4章消费税自助练习1.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消费税纳税义务人的是()。

A、进口小汽车的外贸企业B、委托加工卷烟的受托方C、零售金银首饰的商场D、生产高档化妆品的企业正确答案:B试题解析:选项B:在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业务中,消费税的纳税人是委托方,受托方(个人除外)只是消费税的代收代缴义务人,不是纳税义务人。

2.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是()。

A、汽车轮胎B、食用酒精C、铂金首饰D、体育上用的发令纸正确答案:C试题解析:选项ABD均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3.下列应税消费品中,适用定额税率征收消费税的是()。

A、高档化妆品B、金银首饰C、卷烟D、成品油正确答案:D试题解析:啤酒、黄酒、成品油的消费税实行从量定额征收,适用定额税率。

4.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按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消费税的是()。

A、用于无偿赠送的应税消费品B、用于集体福利的应税消费品C、用于换取生产资料的应税消费品D、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应税消费品正确答案:C试题解析: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5.2016年10月甲公司进口一批小汽车,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100万元,缴纳关税20万元,已知小汽车消费税税率为25%,甲公司当月进口小汽车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A、(100+20)×25%=30(万元)B、(100+20)÷(1-25%)×25%=40(万元)C、100×25%=25(万元)D、100÷(1-25%)×25%=33.33(万元)正确答案:B试题解析:甲公司应纳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100+20)÷(1-25%)×25%=40(万元)。

教学讲义---经济法精品课程(73页,内容无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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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讲义---经济法精品课程目录第一编经济法原理 (3)第一章经济法的理论基础 (3)第一节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3)第二节经济法的地位和作用 (4)第三节经济法的渊源 (5)第二章经济法律关系 (5)第一节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和构成 (6)第二节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7)第三节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7)第四节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9)第五节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 (9)第二编市场主体规制法 (9)第三章企业法 (10)第一节企业法概述 (10)第二节现代企业制度与国有企业法 (10)第三节企业市场准入、退出制度 (11)第四节特殊企业形态概述 (12)第五节个人独资企业法 (14)第六节合伙企业法 (15)第四章公司法 (16)第一节公司及公司法概述 (16)第二节公司通则 (18)第三节股份有限公司 (20)第四节有限责任公司 (21)第五章外商投资企业法 (21)第一节外商投资企业法概述 (21)第二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22)第三节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24)第四节外资企业法 (25)第六章破产法 (26)第一节破产法概述 (26)第二节破产程序的开始 (27)第三节债权人会议 (28)第四节和解与整顿 (28)第五节破产宣告 (28)第六节破产清算与破产责任 (29)第三编市场规制法 (30)第七章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 .30 第一节反不正当竞争法.. (30)第二节反垄断法 (32)第八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33)第一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 (33)第二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具体内容 (33)第三节消费者权益的国际保护 (34)第九章产品质量法....................................................................... .35 第一节产品质量法概述................................................................. .. 35 第二节我国产品质量法的内容.. (35)第三节国外产品责任法概述 (37)第十章会计法、审计法、统计法 (38)第一节会计法 (38)第二节审计法 (39)第三节统计法 (40)第十一章证券法 (40)第一节证券与证券市场概述 (40)第二节证券发行法律制度 (43)第三节证券交易与收购监管制度 (46)第四节证券交易所及证券中介机构 (48)第五节证券违法行为及证券法律责任 (50)第十二章财政法律制度 (51)第一节财政和财政法概述 (51)第二节财政管理体制的法律规定 (52)第十三章金融法律制度 (52)第一节金融和金融法概述 (52)第二节中国人民银行法 (53)第三节商业银行法 (55)第四节政策性银行法 (58)第五节人民币与外汇管理的法律规定 (58)第十四章税收法律制度 (59)第一节税收和税法概述 (59)第二节流转税法 (60)第三节所得税法 (61)第四节行为税、财产税和资源税 (62)第五节税收征收管理法 (64)第十五章房地产管理法 (65)第一节土地管理法 (65)第二节房地产管理法 (66)第十六章社会保障法 (68)第一节社会保障法概述 (68)第二节社会保障的基本法律制度 (69)第十七章经济仲裁与经济司法 (70)第一节经济仲裁 (70)第二节经济司法 (72)第一编经济法原理第一章经济法的理论基础第一节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一、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一)宏观经济调控关系。

2019中级经济法讲义65讲第04讲_代理制度概述、滥用代理权与无权代理、代理关系的中止、仲裁的基本原则

2019中级经济法讲义65讲第04讲_代理制度概述、滥用代理权与无权代理、代理关系的中止、仲裁的基本原则

第三单元代理制度【考点1】代理制度概述(★)(2015年单选题)1.代理的特征【解释】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种法律制度。

(1)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2)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向“第三人”进行意思表示;(3)代理行为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提示1】行纪(寄售)不属于代理,因为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

【提示2】由于“传递信息、居间行为”不能独立地进行意思表示,不属于代理。

【提示3】由于“代人保管物品”不涉及第三人,不属于代理。

2.代理的适用范围依照法律规定或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如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等。

本人未亲自实施的,应当认定行为无效。

13.代理的种类(1)委托代理基于被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面或口头)而发生的代理。

委托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2)法定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3)指定代理按照人民法院或有权机关的指定而发生的代理。

2【考题·单选题】在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下列行为可以由他人代理完成的是()。

(2015年)A.订立遗嘱B.登记结婚C.租赁房屋D.收养子女【答案】C【解析】依照法律规定或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如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等。

【考点2】滥用代理权与无权代理(★★)(2009年判断题)1.滥用代理权与无权代理界定3【提示1】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提示2】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4D.代理他人与自己进行民事行为【答案】BD【解析】(1)代理权滥用的情形:自己代理;双方代理;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

2019注会经济法第四章(习题+答案)

2019注会经济法第四章(习题+答案)

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1、张某想从李某处借款10万元,李某知道张某平时人品很差,于是便告知张某,如果张某能够找到一个保证人,来担保这笔债务,李某就答应借款事宜。

后张某与好友薛某串通起来骗取了李某的10万元,但薛某并没有要承担保证责任的意思。

关于李某的损失承担的问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李某可以要求张某和薛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B、李某只能要求张某承担责任C、李某只能要求薛某承担责任D、李某自己遇人不淑,只能自己承担损失2、保证责任消灭后,债权人书面通知保证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或者清偿债务,保证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的,人民法院的做法正确的是()。

A、认定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B、不得认定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C、要求保证人与债权人重新订立保证合同D、认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3、甲向乙购买房屋一套,并已支付一半价款,剩余价款约定在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2个工作日内付清。

乙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前反悔,要求解除合同。

甲诉至法院,要求乙继续履行合同。

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房屋产权未过户,合同尚未生效B、房屋产权未过户,合同尚未成立C、合同已经生效,但法院应当判决解除合同,乙赔偿甲的损失D、合同已经生效,乙应当继续履行合同4、下列各项中,不符合承揽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表述的是()。

A、承揽人可以自行留存其所承揽物品的复制品和相关的技术资料B、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C、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D、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但应当赔偿因此造成承揽人的损失5、张某以信件发出要约,信件未载明承诺开始日期,仅规定承诺期限为10天。

5月8日,张某将信件投入信箱;邮局将信件加盖5月9日邮戳发出,5月11日,信件送达受要约人李某的办公室;李某因外出,直至5月15日才知悉信件内容。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承诺期限的起算日为()。

2019CPA经济法重点讲座讲义共30页文档

2019CPA经济法重点讲座讲义共30页文档

2019CPA经济法重点讲座讲义专题一、无权代理、表见代理和效力待定合同及相关理论知识点1:代理的基本理论及相关概念区别一、代理的基本理论(一)概念及特征◆ 四个特征:1.代理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主要包括: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诉讼行为、某些财政、行政行为(如代理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并非所有民事行为都可以代理,如:立遗嘱、结婚等范围:适用的:法律行为之外的如申请申报诉讼等。

不适用的:必须本人亲自进行的,如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约稿、演出等;无权代理,没有代理资格的不能代理,违法行为不能代理。

注意:立遗嘱中有一种代书遗嘱不是代理,是委托。

代书遗嘱的意思表示是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

2.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

“行纪”、“寄售”合同均以代理人的名义实施,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可以以“委托人”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

都不是代理行为。

3.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向第三人为意思表示(1)直接向第三人进行意思表示。

“代人保管物品”与第三人无关。

(2)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地进行意思表示。

“传递信息”、“居间行为”不能独立地进行意思表示。

“居间行为”是指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居间人只是传话筒,是光“借嘴”,代理要“借脑”。

4.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思考:法律后果中包括好的坏的,都由被代理人承担吗?代理买货抽签中奖归谁?回扣归谁?(二)代理与相关概念的区别1.代理与委托委托与代理有如下区别:代理的一定是民事法律行为;委托不要求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因此委托从事的行为可以是纯粹的事务性行为,如整理资料,打扫卫生等;代理涉及三方当事人,即被代理人、代理人、第三人;委托则属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即委托人、受托人。

2.代理与代表代理与代表有如下区别:(1)代表人与被代表的主体之间是同一个民事主体;代理人与被代理人是两个民事主体间的关系,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

(2)代表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就是被代表的主体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不存在效力归属问题;代理人从事的法律行为不是被代理人的法律行为,只是其效力归属于被代理人。

经济法串讲3(第四章)含答案

经济法串讲3(第四章)含答案

经济法串讲3(第四章)1. 【单选】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属于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是()。

(1分)A. 甲商贸公司将外购的矿泉水用于交际应酬B. 乙超市将外购的洗衣粉作为集体福利发给员工C. 丙玩具厂将自产的玩具无偿赠送给福利院D. 丁服装厂将外购的面料用于生产服装2. 【单选】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向购买方收取的下列款项中,不并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的是()。

(1分)A. 返还利润B. 补贴C. 代收代缴的消费税D. 手续费3. 【单选】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5月取得咨询服务不含税收入318万元,另收取奖励费5.3万元。

已知咨询服务增值税税率为6%。

计算甲公司业务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1分)A. (318+5.3)÷(1+6%)×6%=18.3(万元)B. 318×6%=19.08(万元)C. [318+5.3÷(1+6%)]×6%=19.38(万元)D. 318÷(1+6%)×6%=18(万元)4. 【单选】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 年 10 月销售自产电视机 10 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 30 000 元,另外取得延期付款利息 2 260 元。

已知电视机增值税税率为 13%,则该企业当月的销项税额为()元。

(1分)A. 4 800B. 5 174.4C. 4 160D. 05. 【单选】甲服装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0月将自产的100件新型羽绒服作为福利发给本厂职工,该新型羽绒服生产成本为1 130元/件,无同类销售价格。

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3%,成本利润率为10%。

计算甲服装厂当月该笔业务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1分)A. 100×1 130×13%=14 690(元)B. 100×1 130×(1+10%)×13%=16 159(元)C. 100×1 130÷(1+13%)×13%=13 000(元)D. 100×1 130×(1+10%)÷(1+13%)×13%=14 300(元)6. 【单选】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将一批新研制的高档美白化妆品赠送给老顾客使用,甲公司并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其他公司也无同类货物,已知该批产品的生产成本为10万元,甲公司的成本利润率为10%,高档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5%,增值税税率为13%,则甲公司当月该笔业务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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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外的他人侵犯公司利益
注意:所有股东都有直接诉讼权;股东代表诉讼权,在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单 独股东权利,在股份有限公司则属于少数股东权利。
第六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
案例——怎么玩转股票转让
兴华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14日,采用募集设立的方式在 上海设立,成立时,不仅发起人拥有公司的股份,公司的董事、 经理和部分职工也拥有公司的股份。 2019年10月16日,股东兴业公司将其所有的记名股15000股, 价值人民币50万元转让给宏达贸易公司,银货两讫并签订了转 让协议。同年11月,股票行情下跌,宏达公司致函兴业实业公 司,主张转让股票无效,理由是这些股票没有背书过,转让行 为无效;且发起人不能转让其所拥有的本公司的股份,所以转 让行为更是无效的。兴业公司不同意,认为转让的股票虽未背 书,但双方已签订了转让协议,协议规定双方交换股票股款, 转让行为就是有效的。宏达公司在股市繁荣时要求买下兴业公 司所有的股票,股市萧条时又称转让行为无效,违背诚信原则。
第六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
案例——怎么玩转股票转让(续)
在此股市萧条时,兴华公司的董事和职工也沉不住气,打算尽 早抛掉手中拥有的本公司的股票。 兴华股份有限公司的客户李某持有兴华公司的股票。李因经营 不善造成亏损,负债累累,其债务中有欠兴华的债。李找到公 司负责人,请求兴华公司以略低于市场的价格买下他所拥有该 公司的股票3000股,公司负责人拒绝。李某又请求兴华公司赊 一批货给他,他以这3000股股票为抵押,遭到了公司的拒绝。 兴华公司的法律顾问向其指出,公司不能接受他的请求是因为 那是违法的。
3.股票回购
【例题1·选择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 公司在发生下列事项时,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有 ( )。
A.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B.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C.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D.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 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可以收购本公司股票的法定条件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 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股份有限公司不得接受以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第七节 公司财务会计
利润分配
1.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 “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 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2.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通知债权人 10+30
债权债务由谁继承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 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增加、减少注册资本
(1)决议方式 ①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全部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②股份有限公司,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D.赵某,曾任某音像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公司因未经著作权 人许可大量复制音像制品于2019年5月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 照,赵某负有个人责任
股东诉讼
股东直接诉讼 股东代表诉讼
✓内部人给公司造成损失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侵犯公司利益:找监事会 (2)“监事”侵犯公司利益:找董事会 (3)非常情况,直接起诉
公积金
1.盈余公积金 (1)法定公积金:10%/50%/25% (2)任意公积金:不受10%/25%的限制 公司合并、分立、增减资
合并
类型 吸收合并及新设合并 决议的通过方式 ①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全部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②股份有限公司,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通知债权人 ①10+30 ②30+45
债权债务由谁继承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继续存续的公司或者 新设立的公司承继。
分立
类型 派生分立和新设分立 决议的通过方式 ①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全部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②股份有限公司,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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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第四讲
主讲人:戴伟娟
第五节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资格和义务
任职资格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 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 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 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 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 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第六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
1.发起人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 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 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5%)。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但是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4)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以一次性全 部转让,不受限制。
【例题1·选择题】甲公司于2019年7月依法成立,现有数名推 荐的董事人选。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 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有( )。
A.王某,因担任企业负责人犯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19年6月 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2019年刑满释放 B.张某,与他人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持股70%, 该公司长期经营不善,负债累累,于2019年被宣告破产 C.徐某,2019年向他人借款100万元,为期2年,但因资金 被股市套住至今未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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