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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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方案的通知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方案的通知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6.01•【字号】天政办发〔2015〕66号•【施行日期】2015.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方案的通知天政办发〔2015〕66号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畜牧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畜牧局5部门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6月1日天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方案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4〕151号)、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天政发〔2014〕85号)和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天水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任务分工的通知》(天政办发〔2014〕22号)精神,现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如下:一、加快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减少微观事务管理和投资事项审批(一)取消的职责取消经济适用房建设投资计划审批事项。

(二)下放的职责1.对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专项资金、省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省政府统一安排的政府性债券和政府性基金的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不含)以下且政府投资比例不超过40%或安排中央、省上政府投资20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除省上另有规定外,由县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并组织竣工验收。

2.对于县区政府使用本级财政性资金建设的项目,不论投资规模大小,按照项目隶属关系由县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并组织竣工验收。

3.以下价格审批事项下放县区政府管理:(1)农村客运运价。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8.26•【字号】天政办发[2009]147号•【施行日期】2009.08.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天政办发[2009]14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驻市部省属单位: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副市长、市长助理、秘书长协助市长工作。

现将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秘书长分工通知如下:一、市长李文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

主管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人事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副市长柴金祥主持市政府日常工作。

负责市政府机关、依法行政、政务公开、政法、民族、宗教、政务督查和信访、发展改革、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国土资源、防震、人防、外事侨务、“三城联创”及人大代表建议意见议案办理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市信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市宗教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地产管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政府接待处、市市场建设处、市地震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关中-天水经济区”办公室、市“三城联创”工作办公室。

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工作。

联系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国家安全局、市委老干部局工作及驻市部省属建筑、测绘、地质、地矿等单位。

协助李文卿同志分管行政监察工作。

郭奇若负责教育、科技、文化、文物、出版、卫生、食品药品安全、人口和计划生育、体育、新闻、旅游及政协提案办理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市文化文物出版局、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局、麦积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麦积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丝绸之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办公室。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天水政务服务网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天水政务服务网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天水政务服务网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6.24•【字号】天政办发〔2015〕84号•【施行日期】2015.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天水政务服务网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天政办发〔2015〕8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驻市有关单位: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张清单一张网”工作方案的通知》(天政办发〔2015〕16号)要求,为加快推进“天水政务服务网”建设步伐,明确建设阶段各单位主要工作任务,推动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加快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成立天水政务服务网工作推进小组组长:高媛瑾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副组长:米万平市政府副秘书长成员:杨胜利市政府督查室主任李吉祺市编办主任张栋梁市财政局局长杨保珍市扶贫办主任潘春久市监察局局长赵宁市政府政务大厅主任周全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李国顺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三科科长杨宏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科长工作推进小组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统筹推进我市“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工作,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确保按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工作推进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业务应用组、技术支持组和保障组。

1.综合协调组:组长由米万平担任,成员从市审改办、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政务大厅和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管理科、秘书三科、市政府督查室确定。

主要职责:具体负责推进天水政务服务网建设的综合协调工作,建立天水政务服务网工作协调机制,制定相关政策文件;督促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县区政府,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组织保障机制、行政问责机制和督查落实机制。

工作任务:定期召开工作推进小组会议,安排相关工作任务;督促市审改办、市财政局和市扶贫办按期完成“四张清单”梳理工作;督促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完成全市信息服务和共享平台板块的设计和内容保障工作;督促市政府政务大厅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县区政府完成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的梳理工作。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1.18•【字号】天政办发〔2021〕79号•【施行日期】2021.1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现将《天水市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1月18日天水市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市数字政府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以场景式应用和群众需求为导向,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紧紧围绕“文化旅游、政务服务、城市治理、社会事业、便民服务、产业发展”六大应用主题,全面推进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和深度开发,建立大数据驱动的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社会治理“一网统管”政务信息化服务新模式,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建设目标以天水市网络理政中心为物理载体,以天水市数字政府运营指挥信息化平台为系统载体,实现有效汇聚,基本健全数据资源采集、共享、交换、利用和治理的数据中枢,促进政府社会治理和民生服务模式全面创新,网络化、平台化、智慧化协同联动治理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全方位、系统性打造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的数字政府运行体系,建设“一网通办”“一网统管”的“掌上办事”“掌上办公”“掌上治理”之市,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社会治理、宏观决策、市域治理等重点领域数字化转型成效显著,建成天水“城市大脑”。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8.03•【字号】天政办发[2012]165号•【施行日期】2012.08.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政办发〔2012〕16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天水市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日天水市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12〕63号)精神,尽快建立科学、统一、全面、协调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规范服务业统计范围和基本内容,完善服务业统计调查方法和指标体系,不断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全面客观反映全市服务业发展状况,结合实际,对我市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工作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业增加值核算为核心,以部门调查为主体,以限额以上重点单位调查和限额以下抽样调查为主导,进一步完善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快服务业统计调查手段现代化建设步伐,全面推行服务业统计数据网上直报采集系统,逐步建立制度统一、分级实施、条块结合、集中核算、覆盖全行业的服务业统计体系。

二、服务业统计的范围、对象、内容及方法(一)服务业统计范围。

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所确定的标准,服务业统计的范围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以及国际组织等,共涉及国民经济14个门类,45个大类,193个中类,431个小类行业。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转载上级政府网站重要政策信息工作的通知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转载上级政府网站重要政策信息工作的通知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转载上级政府网站重要政策信息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2.13•【字号】天政办发〔2015〕12号•【施行日期】2015.0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转载上级政府网站重要政策信息工作的通知天政办发〔2015〕1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近期,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就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下发了指导意见和实施意见。

按照《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天政办发〔2015〕10号)有关要求,现就转载上级政府网站重要政策信息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转载内容1.中国政府网及其政务微博发布的国务院对全局工作有指导意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信息,主要包括: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全体会议,各类公开发布的文件,国务院领导同志出访、调研等重要政务活动报道,国务院重要政策的解读、评论和图解稿件,国务院办公厅要求转载的其他重要内容。

2.“中国甘肃”门户网站及其“甘肃发布”政务微博发布的重要政策信息,主要包括:省政府常务会议,省政府全体会议,省政府领导批示,省政府领导重要政务活动报道,省政府重要政策的解读、评论和图解稿件,发布的某个行业或涉及我市及县区的重要信息。

3.“中国天水”门户网站发布的重要政策信息,主要包括: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领导批示,市政府领导重要政务活动报道,市政府重要政策的解读、评论和图解稿件,发布的某个行业或涉及我市及县区的重要信息。

二、工作要求1.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网站要在首页显著位置加载重要政策信息,必要时可开设专栏。

2.省、市政府门户网站转载国务院或发布省、市政府重要政策信息后,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网站要靠实责任,注重时效性,力争在1小时内转载,不得滞后一个工作日。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城中村改造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天政办发〔2015〕132号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城中村改造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天政办发〔2015〕132号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城中村改造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正文:----------------------------------------------------------------------------------------------------------------------------------------------------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城中村改造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天政办发〔2015〕13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我市城中村改造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城中村改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5〕74号)精神,将城中村改造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范围,享受棚户区改造相关优惠政策。

二、根据住建部《关于做好城中村摸底调查的通知》(建办保函〔2015〕559号)文件对“城中村”的定义,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所有土地权属、户籍、行政管理体制上仍然保留着农村模式的城中村、城郊村和城边村统称为城中村。

各县区要按照统筹安排、分步推进的原则,兼顾新区建设和城乡结合部发展,将群众改造意愿迫切、条件成熟的待改造城中村优先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范围实施改造。

三、为进一步规范有序地加快城中村改造进度,根据国家现行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对《天水市城中村改造工作实施意见》(天政办发〔2010〕209号)、《天水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天政发〔2013〕30号)和《天水市城中村改造项目管理工作程序》(天市城改〔2014〕5号)中有关内容进行修订。

1.关于城中村改造项目投资收益测算。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天水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天政办发[2008]159号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天水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天政办发[2008]159号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天水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正文:----------------------------------------------------------------------------------------------------------------------------------------------------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天水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天政办发〔2008〕15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因人事变动,市政府决定对天水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组长:李文卿市长副组长:杨维俊副市长彭鸿嘉市长助理市农业局局长安永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杨胜利市政府副秘书长雷陆和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成员:宋建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李淳市教育局局长杨秀峰市科学技术局局长吕淙江市公安局局长谢简平市监察局局长郭明兴市民政局局长巩玉保市司法局局长白晓玲市财政局局长黄孝荣市人事局局长何天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雷传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马武生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赵建强市建设局局长窦正安市交通局局长薄海明市水利局局长张仲康市林业局局长苏定武市文化文物出版局局长史俊清市卫生局局长刘永年市审计局局长杨永晖市环境保护局局长XXX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张廷纲市物价局局长王腊喜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雷陆和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八年十一月十二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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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
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宏观经济体制改革
【发文字号】天政办发[2015]124号
【发布部门】天水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9.24
【实施日期】2015.09.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天政办发〔2015〕1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
现将《天水市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24日
天水市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
2015年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委、市委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发〔2015〕59号)要求,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转变政府职能、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和非公经济发展、健全自主创新机制、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扩大对外开放、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引领,继续加大改革的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最大限度激发市场和社会发展活力,确保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深化行政审批事项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提高监管和服务水平。

建立市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加快政府政务服务网建设,促进政府依法履责。

制定出台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

改革竞争性领域产业财政专项资金投入方式,由直接支付改为产业投资基金,吸引社会资金投入。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上关于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的改革方案。

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实施范围,初步形成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有效平台和机制。

健全完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构,理顺职责关系,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法治化、智能化、标准化建设,营造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

继续推进投资体制改革,简化审批程序,切实落实核准备案制度。

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控编减编方案。

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修订完善市政府有关部门“三定”规定。

完成市政府机构改革新组建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的整合优化。

贯彻落实《甘肃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改革普通公务出行方式,合理确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规范处置公务用车。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上关于加快完善市场决定
价格机制的若干意见。

实行居民生活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制定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市财政局)
二、促进国资国企改革,增强市场主体活力
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的意见》。

以调整优化股权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机构为重点,继续深化企业改革,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进一步调整理顺我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有效监管。

建立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启动市直部门管理企业的脱钩改制工作。

加快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

有序推进工业企业出城入园工作。

制定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合理确定并规范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

建立企业职工收入能增能减的工资分配制度,推动建立企业、行业、区域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规范企业内部分配行为。

(市政府国资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深入实施《天水市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实施办法》。

加快市场监管平台建设,促进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

加强项目引导,逐级建立非公经济项目库,建立项目征集和发布制度。

充分发挥商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深入开展“民企陇上行”等专项行动,吸引优秀非公企业来我市投资兴业,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市属企业改制重组。

(市工商联、市工信委)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推进消费维权制度改革,构建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持续推进工商注册登记制度改革,在全市实行工商营业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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