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所初步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220kv~500kV变电所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220kv~500kV变电所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不得翻印电力工业部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变电所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DLGJ25一94电力工业部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变电所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DLGJ25一94主编部门:电力工业部西南电力设计院批准部门:电力工业部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实施日期:1994年10月1日关于颁发«变电所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DLGJ25—94的通知电规送〔1994〕6号各电管局、电力局、各电力〔勘测〕设计院:为适应电力进展的需要,我院托付西南电力设计院修订了«变电所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DLGJ25—94。
经组织审查,现批准颁发,自1994年10月 1日起施行。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发觉不妥或需要补充之处,请随时函告我院及负责日常治理工作的西南电力设计院。
有关征订和出版发行事宜由我院另行安排。
电力工业部电力规划设计总院一九九四年三月二十六日目次l 总那么 (1)1.l 适用范畴 (1)1.2 应遵守的规定和程序 (1)1.3 内容深度的差不多要求 (1)2 总的部分 (3)2.1 概述 (3)2.2 所址概况 (4)2.3 要紧技术原那么及存在问题 (4)2.4 技术经济指标 (5)2.5 初步设计有关文件 (5)3 电力系统部分 (7)3.1 电力系统 (7)3.2 系统继电爱护及安全自动装置 (8)3.3 系统通情 (8)3.4 所内通情 (9)3.5 系统调度自动化 (9)3.6 电力系统部分图纸 (10)4 电气部分 (12)4.2 短路电流及要紧设备选择 (12)4.3 绝缘配合及过电压爱护— (13)4.4 电气设备布置及配电装置 (13)4.5 所用电及照明 (14)4.6 微机监测装置 (14)4.7 一次接线 (14)4.8 直流系统 (15)4.9 元件爱护及自动装置 (15)4.10 电缆设施 (15)4.11 辅助设施及其他 (15)4.12 电气部分图纸 (15)4.13 运算项目及其深度要求 (20)5 土建部分 (23)5.l 概述 (23)5.2 所区总布置与交通运输 (24)5 3 建筑 (26)5.4 结构 (27)5.5 采暖通风 (28)5.6 土建部分图纸 (28)5.7 运算项目及其深度要求 (31)6 水工部分 (34)6.l 所区自然条件 (34)6.2 供水方案及给水系统 (34)6.4 水工部分图纸 (35)6.5 运算项目及其深度要求 (36)7 消防部分 (38)7.1 概述 (38)7.2 消防给水 (38)7.3 其它消防措施及消防供电 (39)7.4 消防部分图纸 (39)7.5 运算项目及其深度要求 (39)8 环境爱护 (40)8.1 自然和社会环境 (40)8.2 变电所污染防治措施 (40)8.3 变电所绿化规划设计 (40)9 劳动安全卫生 (41)9.1 概述 (41)9.2 变电所的劳动安全卫生措施 (41)10 概算部分 (42)10.1 概述 (42)10.2 编制原那么和依据 (43)10.3 投资分析 (45)11 施工组织设计大纲 (46)11.1 概述 (46)11.2 施工总平面布置 (47)11.4 施工操纵进度 (48)11.5 交通运输条件及大件设备运输 (48)11.6 附件 (49)11.7 图纸 (49)12 要紧设备材料清册......................................................〔5l〕 12.l 编制内容及要求 (51)12.2 编制说明............................................................〔5l〕 12.3 编制分项 (52)附录A 本规定用词说明 (53)附加说明 (53)1 总那么1.l 适用范畴1.1.l 本规定适用于220kV~500kV新建变电所的二段制初步设计,改扩建和其他变电工程可依照具体情形参照执行。
变电站初设深度补充规定(征地拆迁部分)

备案号:Q/GDW
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
Q/GDW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
(征地拆迁及重要跨越补充规定)
(征求意见稿)
2009-××-××发布 2009-××-××实施
国家电网公司发 布
目 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及定义
4总则及一般规定
5设计内容及深度
本规定用词说明
前 言
本规定只对设计的内容及深度作出规定,不作为各设计单位内部专业分工和卷册划分标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补充规定的“规范性引用文件”同原标准Q/GDW166-2007。
3术语及定义
3.1 征地:指永久征地,如变电站占地、塔基占地等,不含临时征、租用地。
3.2 移改:指对障碍物实施拆除、移走或改造。
4总则及一般规定
4.4征地拆迁及重要跨越的内容及深度的基本要求
4.4.1初步设计文件中应在以下部分体现征地拆迁内容。
1工程概述部分。
2变电站、通信站的土建部分相关章节。
3电缆、架空线路、光纤通信线的路径部分相关章节。
4宜设独立章节对征地拆迁书。
6如征地拆迁及设施移改规模较大时,宜用专题报告形式详细论述。
4.4.2深度基本要求。
1工程概述中应分大类给出对工程投资有较大影响的征地、拆迁的总体指标。
2在土建站址或路径部分应反映各方案征、拆规模及数量,并在站址或路径方案的技术经济指标对比分析中作为主要内容之一体现。
3在征地拆迁及重要交叉跨越的独立章节中应反映推荐方案的土地或障碍物类型、数量及具体征拆和移改方式,必要时辅以照片、卫片等资料。
35kV-500kV交流交联电缆(不包含海底电缆)新建工程的初步设计;35kV以下新建电缆工程以及改建电缆工程初步设计可参照本规定执行,并可适当简化。
国家电网公司:《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第9部分:330~75.

ICS 29.240Q/GDW 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Q/GDW166.9—2010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第九部分:330kV~750kV变电站Code of content profundity for preliminary design for transmission anddistribution projects of STATE GRIDPart9: 330kV~750kV Substation2010-××-××发布2010-××-××实施国家电网公司发布Q/GDW166.9 — 2010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总则 (14 总的部分 (25 电力系统 (66 电气部分 (87 二次系统 (118 土建部分 (179 水工及暖通部分 (2210 消防部分 (2511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节能减排 (2612 劳动安全卫生 (2613 施工条件及大件设备运输方案 (2614 主要设备材料清册 (2615 专题报告 (2716 附属工程 (2717 概算部分 (2818 附件 (29本规定用词说明 (30修订说明 (31IQ/GDW166.9 — 2010前言为贯彻落实公司“集团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精益化管理、标准化建设”的要求,规范工程设计工作,提高设计能力,全面推广应用国家电网公司标准化建设成果,推进基建新技术应用,适应坚强智能电网的建设要求,对原《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变电站》(Q/GDW 166.2-2007进行修订,形成以下系列标准:Q/GDW 166.2-2010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第二部分:110(66kV变电站Q/GDW 166.8-2010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第八部分:220kV变电站Q/GDW 166.9-2010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第九部分:330~750kV变电站本次修订,紧紧围绕坚强智能电网建设,加强设计管理,强化应用全寿命周期管理理念和方法,依托“三个目录”(标准化建设成果目录、基建新技术研究目录、基建新技术推广应用实施目录,提高“三通一标”应用率,推进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进一步提高工程设计的精益化、标准化水平。
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3.1.1初步设计文件:1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2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
3工程概算书。
注: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主要设备或材料表,主要设备或材料表可附在说明书中,或附在设计图纸中,或单独成册。
【条文说明】关于初步设计文件是否单列消防、环保等内容的专篇的问题,在修编时进行了专门的研究。
为了确保设计文件中各专业内容的完整性,或避免设计文件中有关内容的重复,本规定不要求初步设计文件单列消防、环保等内容的专篇。
3.1.2初步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1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2扉页: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5设计图纸(可另单独成册)。
6概算书(可另单独成册)。
注:1对于规模较大、设计文件较多的项目,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可按专业成册;2另外单独成册的设计图纸应有图纸总封面和图纸目录;图纸总封面的要求见4.1.2条。
3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和签署也可在本专业设计说明的首页上标明。
3.2设计总说明3.2.1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1设计中贯彻国家政策、法规;2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批文、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书、方案文件等的文号或名称。
3工程所在地区的气象、地理条件、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
4公用设施和交通运输条件。
5规划、用地、环保、卫生、绿化、消防、人防、抗震等要求和依据资料。
6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3.2.2工程建设的规模和设计范围1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2分期建设(应说明近期、远期的工程)的情况。
3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
3.2.3设计指导思想和设计特点1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2环境保护、防火安全、交通组织、用地分配、节能、安保、人防设置以及抗震设防等主要设计原则。
3根据使用功能要求,对总体布局和选用标准的综合叙述。
3.2.4总指标1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等指标。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变电站工程)0927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建设部建质[2003]84号。
3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评审文件。
4设计中标通知书或委托文件。
5城乡规划、建设用地、水土保持、环境保护、防震减灾、地质灾害、压覆矿产、文物保护、消防和劳动安全卫生等相关依据。
5.1.2工程建设规模和设计范围
1工程建设规模
说明变压器容量、台数(包括本期及远期规模);无功补偿装置台数及容量;各电压等级出线回路数;分期建设的情况。
地下水类型、埋深及对建筑材料腐蚀性的评价。
场地土类别和建筑物的场地类型。
2水文气象
气温、降雨量、温度、风速、风向、暴雨强度、雷电日数、积雪(覆冰)厚度、土壤冻结深度和盐雾污染等。
频率为1%的高水位(包括河流冲刷,山洪影响及内涝等水位情况)。
5.3主要技术原则及存在问题
5.3.1主要技术方案
包括电气主接线、主要设备选择、配电装置布置型式、系统保护、调度自动化、通信、控制方式及二次线、总平面及竖向布置、建筑方案等。
38
主变压器消防方式
39
动态投资(万元)
40
静态投资(万元)
41
建筑工程费用(万元)
42
设备购置费用(万元)
43
安装工程费用(万元)
44
其他费用(万元)
45
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万元)
5.5初步设计相关文件
5.5.0当取得以下文件时,应作为初步设计附件列入:
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3.1.1初步设计文件:1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2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
3工程概算书。
注: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主要设备或材料表,主要设备或材料表可附在说明书中,或附在设计图纸中,或单独成册。
【条文说明】关于初步设计文件是否单列消防、环保等内容的专篇的问题,在修编时进行了专门的研究。
为了确保设计文件中各专业内容的完整性,或避免设计文件中有关内容的重复,本规定不要求初步设计文件单列消防、环保等内容的专篇。
3.1.2初步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1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2扉页: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5设计图纸(可另单独成册)。
6概算书(可另单独成册)。
注:1对于规模较大、设计文件较多的项目,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可按专业成册;2另外单独成册的设计图纸应有图纸总封面和图纸目录;图纸总封面的要求见4.1.2条。
3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和签署也可在本专业设计说明的首页上标明。
3.2设计总说明3.2.1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1设计中贯彻国家政策、法规;2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批文、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书、方案文件等的文号或名称。
3工程所在地区的气象、地理条件、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
4公用设施和交通运输条件。
5规划、用地、环保、卫生、绿化、消防、人防、抗震等要求和依据资料。
6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3.2.2工程建设的规模和设计范围1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2分期建设(应说明近期、远期的工程)的情况。
3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
3.2.3设计指导思想和设计特点1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2环境保护、防火安全、交通组织、用地分配、节能、安保、人防设置以及抗震设防等主要设计原则。
3根据使用功能要求,对总体布局和选用标准的综合叙述。
3.2.4总指标1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等指标。
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初步设计文件:1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2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
3工程概算书。
注: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主要设备或材料表,主要设备或材料表可附在说明书中,或附在设计图纸中,或单独成册。
【条文说明】关于初步设计文件是否单列消防、环保等内容的专篇的问题,在修编时进行了特地的探讨。
为了确保设计文件中各专业内容的完整性,或避开设计文件中有关内容的重复,本规定不要求初步设计文件单列消防、环保等内容的专篇。
3.1.2初步设计文件的编排依次1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2扉页: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设计文件书目。
4设计说明书。
5设计图纸(可另单独成册)。
6概算书(可另单独成册)。
注:1对于规模较大、设计文件较多的项目,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可按专业成册;2另外单独成册的设计图纸应有图纸总封面和图纸书目;图纸总封面的要求见4.1.2条。
3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和签署也可在本专业设计说明的首页上标明。
3.2设计总说明3.2.1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1设计中贯彻国家政策、法规;2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批文、可行性探讨报告、立项书、方案文件等的文号或名称。
3工程所在地区的气象、地理条件、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
4公用设施和交通运输条件。
5规划、用地、环保、卫生、绿化、消防、人防、抗震等要求和依据资料。
6建设单位供应的有关运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3.2.2工程建设的规模和设计范围1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2分期建设(应说明近期、远期的工程)的状况。
3担当的设计范围和分工。
3.2.3设计指导思想和设计特点1接受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状况。
2环境爱惜、防火平安、交通组织、用地支配、节能、安保、人防设置以及抗震设防等主要设计原则。
3依据运用功能要求,对总体布局和选用标准的综合叙述。
3.2.4总指标1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等指标。
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1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2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
3工程概算书。
注: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主要设备或材料表,主要设备或材料表可附在说明书中,或附在设计图纸中,或单独成册。
【条文说明】关于初步设计文件是否单列消防、环保等内容的专篇的问题,在修编时进行了专门的研究。
为了确保设计文件中各专业内容的完整性,或避免设计文件中有关内容的重复,本规定不要求初步设计文件单列消防、环保等内容的专篇。
初步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1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2扉页: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5设计图纸(可另单独成册)。
6概算书(可另单独成册)。
注:1对于规模较大、设计文件较多的项目,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可按专业成册;2另外单独成册的设计图纸应有图纸总封面和图纸目录;图纸总封面的要求见条。
3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和签署也可在本专业设计说明的首页上标明。
设计总说明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1设计中贯彻国家政策、法规;2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批文、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书、方案文件等的文号或名称。
3工程所在地区的气象、地理条件、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
4公用设施和交通运输条件。
5规划、用地、环保、卫生、绿化、消防、人防、抗震等要求和依据资料。
6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工程建设的规模和设计范围1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2分期建设(应说明近期、远期的工程)的情况。
3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
设计指导思想和设计特点1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2环境保护、防火安全、交通组织、用地分配、节能、安保、人防设置以及抗震设防等主要设计原则。
3根据使用功能要求,对总体布局和选用标准的综合叙述。
总指标1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等指标。
2其他相关技术经济指标。
提请在设计审批时需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1有关城市规划、红线、拆迁和水、电、蒸汽、燃料等能源供应的协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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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所初步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DLGJ25-81(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总的部分内容第三章电力系统部分内容第四章电气部分内容第一节一次接线、布置及辅助设施部分内容第二节二次接线、直流系统和继电保护部分内容第三节通信和远动部分内容第五章土建部分内容第六章水工部分内容第七章概算部分第八章主要设备材料清册第九章图纸第十章主要文件协议第十一章调相机部分内容第一节电气部分第二节机务部分第三节土建部分第四节水工部分第五节热控部分第六节图纸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根据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颁发的设计文件编制和审批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变电所设计的具体情况,编制本规定。
第1.0.2条本规定适用于新建220千伏枢纽变电所二段制初步设计,对其他变电所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参照使用。
本规定不作为设计分工依据。
第1.0.3条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基建程序,没有批准的计划任务书(设计任务书和批准的工程选所报告以及完整的基础资料,不能提供初步设计文件。
第1.0.4条设计必须执行国家的有关技术经济政策有上极机关对工程的批示,应符合国家和电力部颁发的现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1.0.5条初步设计应满足以下总的要求:一、设计方案的论证和确定;二、土地征用;三、基建投资的控制;四、施工图设计的编制;五、施工准备和生产准备;六、主要设备材料清册。
第二章总的部分内容第2.0.1条设计依据一、批准的计划任务书(设计任务书);二、所址报告的批准文件;三、上级的有关批示文件及技术条件书等(包括文件名称、文号、签发单位和日期)。
第2.0.2条设计的内容范围一、所址概况;二、建设规模;三、主要设计原则;存在问题及建议;四、主要技术经济指标:1、总投资(万元),单位造价(元/千伏安)。
2、钢材、木材、水泥消耗量(吨或立方米)。
3 总占地面积,所区占地面积,宿舍生活区占地面积,进站公路占地面积(平方米或亩)。
4、场地利用系数。
5、土石方量,分挖方、填方(立方米)。
6、定员编制。
五、环境保护措施,绿化内容。
六、施工用水、电、通信及交通的考虑。
第三章电力系统部分内容第3.0.1条与变电所有关的系统概况、系统发展规划、变电所在系统中的作用。
第3.0.2条变电所各电压侧的负荷,出线回路数、方向和分期建设情况,母线穿越功率,系统同期点要求等。
第3.0.3条变电所主变压器的容量、相数、台数、卷数接线组别、调压方式(有载或无载,中性点或线端调,调压范围,分接头)及阻抗等参数的选择。
第3.0.4条无功补偿装置的容量、型式、连接方式等的选择。
第3.0.5条中性点接地方式,6~60千伏接地电容电流的补偿设备选择。
第3.0.6条电力系统稳定及运行方式等方面对变电所的要求(如遥切、解列点等具体要求和措施)。
第3.0.7条电力系统远景(变电所投产年起5~10年)阻抗归算到变电所有关电压母线的计算。
第3.0.8条电力系统日期(投产年限)最大最小运行方式各序阻抗归算到变电所有关电压母线的计算。
第3.0.9条根据变电所有具体情况必要时提出与变电所有关的电力系统稳定、潮流、无功补偿、电压调整等计算。
第四章电气部分内容第一节一次接线、布置及辅助设施部分内容第4.1.1条电气主接线方案比较与确定(本期及远期);分期建设过渡方案。
各级电压出线名称。
第4.1.2条主变压器型式及规范。
第4.1.3条短路电流计算及主要设备选择的依据和结果。
第4.1.4条电气总平面布置方案比较。
第4.1.5条各级电压配电装置方案比较及形式选定。
第4.1.6条所用电接线方式论证;所用变压器及配电屏型式选择,布置方式及近、远期问题的考虑。
第4.1.7条主控制室布置方案比较;控制楼各层布置方式第4.1.8条过电压保护及非标准设备绝缘配合。
第4.1.9条污秽、地震地区电气设备的抗污、抗震措施第4.1.10条主要照明方式。
第4.1.11条压缩空气系统及设备选择。
第4.1.12条辅助设施及其他(检修间、油务设施等)第4.1.13条计算项目如下:一、主接线方案比较计算;二、短路电流及设备选择计算;三、新型配电装置尺寸校验计算;导线机械力学计算(采用新结构时);四、防雷保护计算;五、所用电负荷统计及所用变压器选择计算;六、压缩空气系统计算。
第二节二次接线、直流系统和继电保护部分内容第4.2.1条控制方式及控制信号型式选择。
第4.2.2条直流系统的接线方式;蓄电池及充电设备选择。
第4.2.3条元件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配置原则及选型。
第4.2.4条系统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配置方式及选型(对于非常规保护装置应说明有关计算、分析、技术条件等)。
第4.2.5条计算项目如下:一、直流负荷统计及蓄电池、充电设备选择计算;二、继电保护选型计算。
第三节通信和运动第4.3.1条系统通信设计及高度关系对变电所的要求。
第4.3.2条通道组织(包括载波通道、高频保护通道及远动通道的统一组织)。
第4.3.3条所内通信设备选型;至当地曜局等通信设施的选择(包括通信线路的规格、对数等)。
第4.3.4条事故备用电源。
第4.3.5条其他通信通道组织及对变电所的要求。
第4.3.6条通信室布置方式。
第4.3.7条远动化范围;远动装置选型及其对变电所的要求。
第五章土建部分内容第5.0.1条概述一、所区自然条件和设计的主要技术数据:1、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所区地质种类、地质构造、地基岩土的物理力学性质及主要指标;所区地震基本烈度及确定的依据;地下水的类型、深度及其对混凝土侵蚀性的评价。
2、水文气象:气温、降雨量、相对湿度,风速和风向、积雪厚度、土壤冻结深度。
3、主要技术数据:基本风压值、雪荷载、地震设防烈度和地基容许承载力。
二、主要建筑材料:1、现浇、予制及予应力钢筋混凝土结构采用的混凝土标号,钢筋品种。
2、特种水泥、钢筋和其他特种建筑材料。
3、地方性建筑材料的供应情况。
第5.0.2条变电所总图与交通运输一、全所总体规划:所址位置与工业企业、机场、军事设施、城镇、供排水地点、交通运输和负荷中心等的相对位置关系;所区、生活区的规划(布置若遇拆迁应提出拆迁要求);所区设计座标、高程与测量系统的关系。
二、所区总平面布置:1、总平面布置方案设计原则的论述,各方案的技术经济指标的比较和推荐意见。
2、论述主要建(构)筑物的方位和主控制室朝向的选择、建(构)筑物群体的空间组织。
3、主辅生产建(构)筑物和附属建筑物及变电所出入口的布置。
4、屋外配电装置场地处理及所区的绿化措施。
三、竖向布置:1、竖向布置方式和建筑物室内外设计标高的确定。
2、所区土石方工程量的综合平衡、弃土迁移、回镇土来源的确定。
3、所址标高的论述、所区防洪措施的规划和所区场地雨水排水系统的选择。
四、交通运输:所内道路的布置原则、路面宽度和路面材料的选择与确定;所外公路设计标准与路线规划;主变运输的技术条件及措施。
5.0.3条变电所建筑一、主控制楼建筑:1、主控制楼的开间(柱距)、跨度、各层楼面标高、天棚标高(或屋架下弦标高)的确定;水平交通、垂直交通、安全出入口的设置。
2、控制室、蓄电池室、所用盘室、载波机室、辅助附属房间等的设置。
3、采光、通风、隔热、保温、防噪声、防火、防晒、防眩光等措施。
4、主控制楼立面处理和室内外装修标准。
5、楼地面、围护结构材料的选择。
二、屋内配电装置建筑:平面布置、开间(柱距)、跨度、层高的确定;交通、安全出入口的布置;采光、通风、防火措施;楼地面及围护结构材料的选择及室内外装修标准。
三、辅助、附属生产建筑、生活福利设施等建设项目和建筑面积确定的依据与原则;生活福利设施的规划意见。
四、主要建(构)筑物间考虑了空间交通联系的应予说明。
以上说明内容如在图中已表示清楚的可不再重复。
第5.0.4条变电所结构一、主控制楼结构:1、承重结构体系及结构选型、楼屋盖结构方案。
2、基础埋置深度的确定和基础型式的选择。
当遇软弱地基和特殊地基时,应对地基进行处理,或提出人工地基方案,并对基础型式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及设计原则的论述。
二、对主辅建(构)筑物的结构布置,结构型式和主构件继面的选择。
三、抗震措施。
四、屋外配电装置架构的布置,结构型式及构件断面的选定。
第5.0.5条采暖通风需要采暖通风房间的采暖通风方式、负荷及主要设备型号。
第5.0.6条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项目、名称内容、设计依据、并对技术先进性、经济合理性、安全可靠性加以论证,同时提出对施工的技术要求。
采用典型设计、优秀设计图纸及采用工厂化生产的定型构件、配件项目的主要内容。
第5.0.7条对施工技术力量的调查或要求。
第六章水工部分内容第6.0.1条所区自然条件一、水工建(构)筑物地段地形、工程地质和水文气象。
二、供水水源: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水文地质特征及水质评价;变电所地区附近的工农业用水情况。
第6.0.2条供水方案的选择一、需水量及水量平衡。
二、供水方式。
三、主要设备的选择。
第6.0.3条生产、生活、消防给水系统;给水处理;生活污水、雨水、生产废水的排水系统;事故排油措施等。
第七章概算部分第7.0.1条概算的内容及表式按现行的水电基本建设概予算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7.0.2条概算说明书的编写应包括工程规模、本次概算的范围、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施工工期及概算编制的主要依据、定额、指标、施工管理费的确定,费用计算的原则、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
第7.0.3条工程应编制概算、各专业汇总概算、各单位工程概算及其他工程和费用概算。
第7.0.4条工程概算所用主要材料予算价格、定额、指标、工资等应作调整系数的计算。
第7.0.5条概算应有的附件:地区材料价差换算系数、工资换算系数表、单位估价表、取费标准的协议等。
第7.0.6条概算设计应作前期工作、概算项目要齐全,内容构成与计算公式要交代清楚。
第7.0.7条对工程概算的总投资和单位投资在技术经济上是否合理应尽量作分析比较。
第八章主要设备材料清册第8.0.1条编制说明中应将本表编制的主要原则,注意事项予以阐述。
第8.0.2条检修和试验用器具、仪表等由建设单位会同生产运行单位提出清册(包括价格)并与设计人员协商确定,与初步设计一并提交审核;审核后列入设计的修改(补充)设备材料清册。
第8.0.3条主要设备的专业分项:一、电气一次线设备;二、电气二次线设备;三、通信设备;四、远动化设备;五、暖通设备;六、水工设备;七、压缩空气设备;八、检修试验设备及运输(交通)车辆等(根据所址条件确定)。
第8.0.4条主要器才:一、穿墙套管;二、悬式绝缘子;三、各类支持绝缘子;四、母线(包括铜、铝母线及铝锰合金管母线);五、钢芯铝绞线;六、多股钢绞线;七、电力电缆;八、控制电缆;九、高频电缆;十、长途通信电缆。
附注:一、需要编制订货图纸的电气设备应予注明。
二、电力、控制电缆规格数量不作为订货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