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区会城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规划

土地利用规划简介土地利用规划是指对特定地区内土地的合理利用进行规划和管理的过程。
其目标是通过有序安排和合理布局,优化土地资源的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并促进可持续发展。
目的土地利用规划的目的是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目标:1. 合理利用:通过科学规划,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确保土地的高效利用,最大程度地满足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求。
2. 保护环境:在土地利用规划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确保土地利用的可持续性,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3. 确保安全:土地利用规划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划定土地用途界限,确保土地利用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4. 促进发展:通过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升城市的综合竞争力。
主要内容土地利用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总体规划确定了土地利用的总体方向和战略,包括土地利用的总体布局、用途区划等。
2. 土地开发与保护规划:针对不同用途和功能的土地,制定相应的开发与保护规划,包括城市建设用地、农业用地、生态保护用地等。
3. 土地利用标准和指标:确定土地利用的标准和指标,包括土地利用强度、建设密度、绿地率等,用于指导实际的土地利用。
4. 土地利用管理措施:制定相关管理措施和政策,确保土地利用规划的有效实施,包括土地用途变更手续、土地征收与补偿等。
实施步骤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 数据收集与分析:收集相关土地利用的基础数据,进行数据分析,了解土地资源的现状和潜力。
2. 制定规划方案:根据搜集到的数据和需求,制定土地利用规划的具体方案,明确各个区域的土地用途和发展方向。
3. 公众参与与评议:将规划方案公示,并征求相关利益方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公众参与和评议。
4. 审批和实施:经评审通过后,进行规划方案的审批,并根据规划方案进行实施和管理。
5. 监测与评估:对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改进。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简介
简介
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家将土地资源在各产业部门进行合理配置,首先是在农业与非农业之间进行配置, 其次在农业与农业内部进行配置,如在农业内部的种植业、林业、牧业之间配置。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 管理法》还明确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因此,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 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础
01 简介
03 详细介绍 05 编制依据
目录
02 相关法规 04 主要内容 06 编制程序
基本信息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 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在空间上、时间上所作的总体安排和布局,是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础。土 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在各级行政区域内,根据土地资源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对今后一段时期内(通常为15 年)土地利用的总安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是实行最严格的土地 管理制度的一项基本手段。
所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从全局的和长远的利益出发,以区域内全部土地为对象,对土地利用、开发、整治、 保护等方面所作的统筹安排。
圈内: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大多数建设项目必须使用圈内土地。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于宏观土地利用规划,是各级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对辖区内全部土地的利用以及土地开发、 整治、保护所作的综合部署和统筹安排。根据我国行政区划,规划分为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 县(市)和乡(镇)五级,即五个层次。上下级规划必须紧密衔接,上一级规划是下级规划的依据,并指导下一 级规划,下级规划是上级规划的基础和落实。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政策解读(58页)

2019年12月6日目录规划的主要内容规划编制和审批12规划实施管理3规划修改4在线检查501规划编制和审批规划编制和审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法律依据:1986年《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9年《土地管理法》(第三次修正)第三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自1987年1月1日《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国家组织开展了三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l第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87-2000年)l第二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l第三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第三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目前正实施的规划,2015-2017年国家组织对此轮规划作了调整完善。
规划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为国家、省、市、县和乡(镇)五级。
规划期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限一般为15年。
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2005年开始编制的,规划期为2006-2020年。
其中,我省县、镇级土地规划期限为2010-2020年。
编制主体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具体承办,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规划审批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省级、省会城市以及国务院指定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其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省政府批准。
授权(委托)审批省政府委托广州和深圳市政府审批所辖范围内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修改省政府委托省自然资源厅审批除广州、深圳以外的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修改省政府授权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审批所辖范围内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修改02规划的主要内容规划的主要内容1.确定各类用地规划指标数量和要求,包括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
2.布局控制—划定中心城区、土地用途区、管制区、确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
3.明确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约束性指标是为实现规划目标,在规划期内不得突破或必须实现的指标。
预期性指标是指按照经济社会发展预期,规划期内要努力实现或不突破的指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是指对某一地区的土地进行合理利用和规划的图表,旨在实现土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一、总体规划图构成及要素总体规划图主要由以下几个要素构成:1. 土地利用方式:包括建设用地、农用地、生态保护用地、交通用地等。
2. 功能区划:根据土地属性和规划目标,将土地进一步划分为不同的功能区,如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农业区等,以实现不同功能区的合理布局。
3. 绿地系统:通过合理设置绿地、公园、森林等绿色空间,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和生态系统。
4. 自然生态保护区:划定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区等区域,保护自然生态环境。
5. 基础设施:包括交通、水利、供电、通信、排水等基础设施的规划,确保城市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转。
二、总体规划图的编制原则1. 循序渐进原则:总体规划图的编制应从整体到局部、从宏观到微观,确保各个要素之间的协调配合。
2. 充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在合理利用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优化土地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3. 环境保护原则: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划定自然保护区、绿地系统等区域,提高城市的生态功能。
4. 结构合理原则:合理划分功能区,实现不同功能区的有机结合,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
5. 经济可行性原则:总体规划图的编制应充分考虑经济可行性,确保规划的实施可行。
三、总体规划图的意义1. 指导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图是城市发展的蓝图,对城市的规模、结构、功能布局等方面起到指导作用。
2. 优化土地利用:通过合理划分功能区、绿地系统等,实现土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3. 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划定自然保护区、绿地系统等,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城市的生态功能。
4. 规划基础设施:通过总体规划图,合理规划和布局基础设施,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的效能和服务水平。
5. 促进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图的制定可以为城市的经济发展提供依据和保障,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总体规划图是城市发展的重要工具,它不仅能够指导城市的发展方向和布局,还能够实现土地资源的最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土地利用规划书

土地利用规划书【标准格式的土地利用规划书】一、规划背景及目的土地利用规划书是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规划文件。
本文旨在详细描述土地利用规划的内容、目标、原则以及具体措施,为相关部门和决策者提供科学依据,推动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范围与基本情况1. 规划范围:本规划涵盖XX省/市/区的土地利用情况,总面积约为XXX平方公里。
2. 基本情况:该地区地形复杂,包括山地、平原、河流等多种地貌类型。
气候属于温带季风气候,年均降雨量在XXX毫米左右。
人口分布密集,农业、工业等经济活动发达。
三、规划目标1. 合理利用土地资源:通过科学规划,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现土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2. 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划定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现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3. 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通过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促进产业升级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四、规划原则1. 综合平衡原则:在土地利用过程中,要兼顾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效益,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
2. 可持续发展原则:在土地利用规划中,要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保障子孙后代的可持续发展需要。
3. 公平公正原则:土地利用规划要公平合理,保障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4. 科学决策原则:土地利用规划要依据科学数据和专业知识,科学决策,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五、规划内容1. 城市土地利用规划: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合理划定城市建设用地、居住用地、工业用地、交通设施用地等区域,推动城市功能的优化和提升。
2. 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合理划定农业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等区域,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3. 生态保护区规划:划定生态保护区范围,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保护珍稀濒危物种和生态系统完整性。
土地利用规划指的是什么

⼟地利⽤规划指的是什么
什么是⼟地利⽤规划?⼟地利⽤规划也叫⼟地规划,是指在⼟地利⽤的过程中,为达到⼀定的⽬标,对各类⽤地的结构和布局进⾏调整或配置的长期计划。
⼟地利⽤规划是根据⼟地开发利⽤的⾃然和社会经济条件,历史基础和现状特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总⽬标等,为合理开发利⽤⼟地资源,协调分配国民经济各部门⽤地,妥善安排各项建设⼯程⽤地⽽提出的合理组织⼟地利⽤的⽅案,是对⼀定地区范围内的⼟地资源进⾏合理的组织利⽤和经营管理的⼀项综合性的技术经济措施。
根据规划的性质和⽬的,⼟地利⽤规划分为⼟地利⽤总体规划、⼟地利⽤专项规划和⼟地利⽤规划设计三种类型。
我国⼟地利⽤总体规划按⾏政区域分为国家、省级、地(市)级、县级和乡(镇)级共5级。
各级规划⾃上⽽下逐级控制,组成⼀个完整的⼟地利⽤总体规划体系。
各级⼈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地供给能⼒以及各项建设对⼟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地利⽤总体规划。
下级⼟地利⽤总体规划应当依据⼀级⼟地利⽤总体规划编制。
地⽅各级⼈民政府编制的⼟地利⽤总体规划中的建设⽤地总量不得超过上⼀级⼟地利⽤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级⼟地利⽤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
⼟地利⽤规划⼀经批准,就具有法定效⼒,必须执⾏。
我国到⽬前为⽌,共进⾏过两次⼤的⼟地规划编制,⼀次是国家⼟地管理局刚刚成⽴扣不久,1989年开始制定第⼀轮⼟地利⽤总体规划,第⼆轮规划是从1997年开始制定的,⽬前正在进⾏编制第三轮⼟地利⽤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总结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总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对一定区域内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在时间和空间上所作的总体安排和布局,是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
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体地区按照上级的要求和部署,认真实施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现将实施情况总结如下:一、规划实施的背景和目标具体地区位于地理位置,土地总面积为具体面积。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土地资源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加大。
为了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具体年份,具体地区编制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明确了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的目标和任务。
规划的总体目标是: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保障粮食安全;优化建设用地布局,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加强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统筹安排各类土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实施的主要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政府领导为组长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了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二)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划定各类土地用途分区,明确了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的范围和管制规则。
对不符合规划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从源头上控制了建设用地的无序扩张。
(三)强化耕地保护建立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将耕地保护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乡镇、村和农户。
加大对耕地的投入,改善耕地质量,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
加强对基本农田的特殊保护,设立了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严禁占用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
(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定了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政策措施,加强对建设用地的审批管理,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鼓励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内部挖潜等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对闲置土地进行清理和处置,盘活存量土地资源。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在空间上、时间上所作的总体安排和布局,是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在各级行政区域内,根据土地资源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对今后一段时期内(通常为15年)土地利用的总安排。
简介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家将土地资源在各产业部门进行合理配置,首先是在农业与非农业之间进行配置,其次在农业与农业内部进行配置,如在农业内部的种植业、林业、牧业之间配置。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还明确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因此,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于宏观土地利用规划,是各级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对辖区内全部土地的利用以及土地开发、整治、保护所作的综合部署和统筹安排。
根据我国行政区划,规划分为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县(市)和乡(镇)五级,即五个层次。
上下级规划必须紧密衔接,上一级规划是下级规划的依据,并指导下一级规划,下级规划是上级规划的基础和落实。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成果包括规划文件、规划图件及相应的附件。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制度。
相关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土地总体规划编制的原则:(1)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2)提高土地利用率;(3)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4)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5)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
2、在2009年1月国土资源部会议审议通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还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规划内容、审查和报批等项作出明确规定。
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九条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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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区会城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说明(2010-2020年)(报批稿)新会区会城街道办事处二○一○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上轮规划实施情况 (1)一、上轮规划的实施情况 (1)二、上轮规划存在的主要问题 (3)三、对新一轮规划修编的启示 (5)第二章规划基础资料与数据来源 (7)一、规划范围说明 (7)二、土地规划基数及其转换说明 (7)三、社会经济基础数据 (11)四、规划底图使用说明 (11)第三章规划编制过程及规划目标的确定 (12)一、规划修编过程 (13)二、规划目标确定依据 (15)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的说明 (17)一、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主要原则 (17)二、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主要要求 (18)三、土地利用空间布局调整依据 (20)第五章土地用途区划分及管制规则说明 (22)一、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分及管制规则说明 (22)二、一般农地区划分及管制规则说明 (22)三、城镇建设用地区划分及管制规则说明 (23)四、村镇建设用地区划分及管制规则说明 (23)五、工矿用地区划分及管制规则说明 (24)六、林业用地区划分及管制规则说明 (25)第六章建设用地空间管制说明 (27)一、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目的 (27)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原则 (27)三、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划定说明 (28)四、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与土地用途区的协调 (30)第七章土地整治安排说明 (31)一、土地开发与复垦 (31)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来源及效益 (34)三、现代标准农田建设 (34)四、土地开发利用保障措施 (34)第八章主要指标分解 (36)一、指标分解考虑因素 (36)二、指标分解原则 (36)三、主要约束性指标分解 (37)第九章土地生态环境建设说明 (39)一、生态环境建设目标 (39)二、环境影响评价 (40)三、政策措施 (42)第十章规划实施效益与可行性分析 (44)一、规划实施三大效益 (44)二、规划实施可行性分析 (45)第十一章与其它规划衔接说明 (48)一、与《新会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的衔接 (48)二、与《新会区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的衔接 (48)三、与其他部门规划的协调衔接 (49)第十二章公众参与情况说明 (51)一、专业机构和专家领衔 (51)二、部门协作 (51)三、社会工作参与 (52)第一章上轮规划实施情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宏观调控利用土地资源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优化资源配置的一个重要手段。
会城街道办事处于1998年至2000年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土地利用情况,以保护耕地、控制建设用地为重点,采取从上之下的指标控制与用途管制相结合的方法,完成了《会城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的规划修编工作,并于2000年实施。
一、上轮规划的实施情况(一)上轮规划指标执行情况上轮规划实施期间,各项规划目标执行情况,具体见下表。
表1-1 上轮规划目标与2009年对比表单位:公顷(1)上轮规划安排到2010年会城街道耕地保有量任务2158.70公顷,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1083.70公顷。
2009年耕地面积2219.34公顷(可调整地类面积为380.81公顷),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1530.53公顷。
会城街道较好地完成上轮规划下达的耕地与基本农田指标,主要是通过园地山坡地和其他土地开发。
(2)上轮规划安排到201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4075.30公顷,居民点及工矿用地指标为3415.30公顷。
2009年,会城街道建设用地面积4316.18公顷,其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3897.02公顷。
建设用地总规模已突破2010年规划控制指标,其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和水利设施用地分别突破指标481.72公顷和12.91公顷,仅交通用地还有58.51公顷的可用空间。
(二)上轮规划实施效益(1)土地的经济效益会城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以来,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充分、合理利用宝贵的土地资源,为国民经济各个部门提供了有力的用地保障,促进了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
至2009年,会城街道总人口达到30.7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5.69万人,占总人口的18%。
会城街道农村经济总收入达到2415547万元,农民所得总收入65653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8170元。
(2)土地的社会效益上轮规划实施期间,各级领导、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及用地单位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视程度有所提高,各部门规划如城市规划、水利规划、交通规划等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性有所增强;其次通过违法案件的查处和规划用地宣传教育,增强了广大群众的规划用地观念。
(3)土地的生态环境效益2009年会城街道农用地7678.12公顷,其中耕地2219.34公顷(可调整地类面积为380.81公顷),林地2348.56公顷,为新会区的生态环境建设做出了贡献。
二、上轮规划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建设用地指标分配不合理建设用地指标在各类用地的分配结构不合理。
上轮规划实施以来,城乡建设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水利设施用地总规模分别突破上轮规划指标81.72公顷和12.91公顷,而交通用地还存在58.51公顷的可用空间,建设用地结构的不合理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规划实施的难度。
(二)规划缺乏弹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这是土地规划编制或修编的法律依据。
由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存在一些不不可预见性的因素,土地规划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三)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现象普遍(1)由于目前土地管理制度还不健全,加之规划缺乏城乡建设用地的合理引导,城镇和农村居民点建设随意性较大,部分建设用地布局凌乱,占用耕地随意性较大,在耕地上任意取土、建砖瓦窑等破坏耕地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与耕地的破坏。
(2)是由于上轮规划将较大面积的耕地分布在城镇发展的外延地,工业化与城镇化发展的同时,规划实施难度增大,也给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了较大的限制,使得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现象时有发生。
(四)对土地生态环境重视不足上轮规划实施以来对改善土地生态条件,改善生态环境等都有所体现,但不够深入。
对于农用地污染、不合理开发利用导致的耕地质量退化及工业项目布局和污染管制不足,使局部地区出现了水土流失、土壤和水的污染、土地破坏等问题。
对土地生态安全重视不足的原因主要是规划编制中没有考虑到环境因素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重要作用。
随着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理性发展、人与自然协调发展新理念的普及,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必然得到进一步加强和提高。
三、对新一轮规划修编的启示(一)注重空间引导和空间协调在传统的规划编制中,注重的是规划建设用地的总量控制和基本农田的保护,但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空间发展不协调和空间失衡问题越来越突出,因此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必须将保持空间协调和空间均衡作为规划的重要原则和内容,将人口分布和经济的分布结合起来,将产业发展、城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等落实到空间,使规划指导空间发展和空间约束,增强规划的约束功能。
(二)扩大规划视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对未来一段时期内土地利用进行部署和安排,编制规划需要用发展的眼光,把解决长远发展中的土地利用问题作为规划的重点,并与解决中近期发展中的土地利用问题相结合。
因此,规划突出战略性和前瞻性,用战略思维和长远眼光,对主要经济社会发展进行合理性研究,分析中长期的发展环境和规律,提高决策水平。
同时为避免项目规划用地布局与实际项目布局之间由于一些不可预见因素导致的规划项目用地的错位,在大型工业园区、城镇周边等划定一定面积的与条件建设区,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以此增加规划弹性,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
(三)增强规划编制的公众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的调整涉及到土地用途的变更和土地权益的调整,通过举行听证会,依据相关法律和其他相关学科理论如生产布局原理等,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的利弊进行充分讨论和评价,提高土地利用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听证制度,有利于保障行政的公开和公正,有利于促进相对人的参与和强化与行政机关的沟通,防止偏私,确保依法行政。
(四)增强规划对生态环境的重视按照国家及广东省有关土地利用规划的政策与文件的要求,在规划编制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作出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确保规划实施过程中各重点项目、土地整治工程实施对环境影响减到最低。
第二章规划基础资料与数据来源一、规划范围说明本规划的范围为会城街道所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包括其下辖的30村委会,3个社区居委会,7个农林场以及圭峰山国家森林公园、新会经济开发区,土地总面积14386.98公顷。
二、土地规划基数及其转换说明(一)土地利用现状数据1、数据来源本规划采用2010年5月28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作为本规划基期年土地利用现状基础数据。
2、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采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分类。
其中一级类8个,为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城镇村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二级类为38个。
(二)土地利用规划数据1、规划基础数据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中,根据土地规划分类对土地利用现状数据进行转换,形成规划基期年各类用地基础数据。
2、分类土地规划分类分为三级,其中,一级类3个,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其他土地;二级类11个,分为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其他建设用地、水域、滩涂沼泽、自然保留地;三级类33个。
(三)土地利用现状数据转换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51号)的要求,以土地规划分类为基础对土地利用现状数据进行转换,形成规划基期年各类用地基础数据。
(四)转换结果对比分析对会城街道规划基数进行转换后,与现状土地利用分类统计数据对比见下表。
表2-1 会城街道土地规划基数转换结果对比表单位:公顷在基数转换过程中,将面积合计为24.91公顷的小型水库水面调整至规划分类中的坑塘水面。
将面积合计为115.05公顷的以交通为主要目的路堤结合的小型堤围调整至规划分类中的农村道路,将剩余面积9.02公顷的以防洪挡潮为主要目的的水库旁边的大型堤坝转换至规划分类中的水工建筑用地。
通过基数转换,会城街道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分类与土地规划分类充分衔接,基数转换后规划地类与现状地类面积相比,耕地保有量未减少,建设用地规模未增加,符合转换要求,直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