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_HBW_21704-2008 带电作业管理规范
带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模版

带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模版1. 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安全操作规程的目的是确保带电作业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并防止电气事故的发生。
适用范围包括所有需要进行带电作业的岗位和设备。
2. 安全准备2.1 在进行带电作业之前,必须确保所有参与作业的人员具备必要的电气安全知识和技能,且持有有效的电工执照。
2.2 所有带电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绝缘手套、绝缘靴、安全帽等。
2.3 所有使用的电气设备和工具必须经过定期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严禁使用损坏或有缺陷的设备和工具进行带电作业。
2.4 在带电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禁止通行标志,以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3. 作业前准备3.1 在进行带电作业之前,必须事先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并确保所有参与作业的人员充分了解作业内容和作业程序。
3.2 在带电作业现场必须进行绝缘、接地和防误触控制措施的确认,确保作业环境的安全性。
3.3 在带电作业现场必须进行电气设备的状态检查,包括电压、电流和绝缘电阻等参数的测量。
4. 带电作业操作4.1 在进行带电作业之前,必须确认所有电源已切断,并使用专门的带电作业工具进行现场确认。
4.2 在带电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金属工具或手部直接接触电气设备和线路,以避免触电危险。
4.3 所有带电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操作要求进行作业,严禁擅自更改或忽略作业流程。
4.4 在带电作业过程中,必须确保作业人员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共同尽力防止事故的发生。
4.5 在带电作业结束时,必须进行必要的记录和报告,包括作业过程中的关键问题、发现的异常情况和采取的措施等。
5. 事故应急处理5.1 在带电作业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事故或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人员的安全。
5.2 在发生触电事故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并进行必要的急救和抢救措施。
5.3 在发生火灾或其他紧急情况时,必须按照应急预案进行紧急疏散和灭火,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2004带电作业管理规定

带电作业管理规定一、一般规定1、带电作业是指采用绝缘操作杆等电位水冲洗等操作方法在带电设备工作。
2、带电作业应在天气良好的条件下进行,工作前应通知调度,必要时停用重合闸,并不得强送电,调度部门应积极支持,若停用某条线路上的重合闸确实严重影响系统安全时,可经研究采取其它安全措施,雷电时应停止工作。
在特殊紧急情况下,必须冒雨、雪、雾、风力在五级以上的恶劣天气进行带电抢修时,应发动群众充分讨论,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经工区或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
夜间抢修工作应有足够的照明。
3、凡是重大的技术革新项目或者比较复杂的带电作业项目,必须组织工人、技术人员、领导干部三结合小组研究讨论,先经模拟试验,编出相应的操作工艺方案和安全措施,经公司主管生产领导批准后方能实行,未经模拟试验和领导批准的项目,不得在运行设备上进行。
4、带电作业的工作负责人应经检修单位领导批准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5、带电作业应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6、对复杂的操作或在高杆塔上工作,地面监护有困难时,应增设杆塔上监护人。
带电作业人员在工作中,应思想集中,服从指挥。
二、用绝缘操作杆工作1、绝缘工具在使用以前应详细检查有否损坏,并有清洁干净的毛巾擦净,如发生疑问时,应用2500伏摇表进行测定,其有效长度绝缘电阻值应不低于10000兆欧,或分段测定(电极宽2厘米、极间宽2厘米)绝缘电阻值不得低于700兆欧。
2、带电作业人员应熟悉工具使用方法,使用范围以及最大允许工作荷重不得使用不合格的和其它非专用的工具。
带电作业人员应带手套、安全帽和使用绝缘安全带。
3、人身与带电导体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表4的规定。
4、35千伏及以下的带电设备,不符合表4的规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绝缘隔离措施,方可进行工作。
5、绝缘操作杆、绝缘工具和绝缘绳索的有效长度不得小于表5的规定。
三、低压带电工作1、低压带电工作应设专人监护,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并戴手套和安全帽,必须穿长袖衣工作,严禁使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工具。
带电作业技术管理规程模版

带电作业技术管理规程模版1. 目的本规程的目的在于确保带电作业的安全性和高效性,保护操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和管理带电作业活动。
2.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所有进行带电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3. 安全责任3.1 单位应设立安全责任人,负责制定和实施带电作业的安全管理措施。
3.2 安全责任人要对带电作业的安全进行全面检查、监督和指导,并落实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3.3 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规程及相关安全规定进行带电作业,确保安全作业。
4. 作业前准备4.1 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技术和安全知识。
4.2 作业前应对带电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损,不存在安全隐患。
4.3 作业前应准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包括绝缘手套、工作鞋、眼镜等。
4.4 作业前要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确保没有危险物品和障碍物。
5. 作业过程5.1 在作业过程中,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修改或忽略任何安全规定。
5.2 操作人员应时刻保持警觉,注意观察周围环境,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
5.3 在作业过程中,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带电作业的安全距离,不得接近带电体。
5.4 操作人员要随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因疲劳、饥饿等原因影响安全作业。
6. 事故应急措施6.1 发生安全事故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自身安全。
6.2 发生事故后,应及时报告相关负责人,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6.3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事故报告流程、伤员救护措施等。
7. 周期性检查和维护7.1 对带电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7.2 对操作人员的技术能力和安全意识应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提高其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8. 规程的执行和管理8.1 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本规程,不得擅自修改或违规操作。
8.2 对违反规程的单位和个人,应进行相应的处罚和纠正措施。
8.3 安全责任人要对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管理,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带电作业的安全规定模版

带电作业的安全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带电作业的安全,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机构和人员第二条带电作业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三条带电作业单位应当配备具有相应安全生产管理经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进行岗位培训和能力提升。
第四条带电作业单位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确保带电作业的技术要求得到满足。
第五条带电作业人员应当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并经过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具备执行带电作业的能力。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六条带电作业单位应当制定带电作业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带电作业单位应当制定带电作业操作规程,明确作业的步骤、要求和安全措施。
第八条带电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记录带电作业的资料、事故情况等相关信息。
第九条带电作业单位应当建立事故报告和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和评估。
第四章带电作业环境安全第十条带电作业单位应当建立良好的作业环境,确保作业场所通风良好,温度适宜。
第十一条带电作业单位应当对作业设备和电气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带电作业单位应当对作业场所进行清洁和维护,防止杂物积聚和引发事故。
第十三条带电作业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个体防护装备,如绝缘手套、护目镜等,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五章带电作业操作安全第十四条带电作业人员应当按照作业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修改或忽略安全要求。
第十五条带电作业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最新的安全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
第十六条带电作业人员应当在操作前检查和确认作业现场的安全状态,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带电作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个体防护装备,并定期检查和更换,确保其正常效果。
第十八条带电作业人员应当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才能执行带电作业任务。
第十九条带电作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2024年带电作业的一般安全规定

2024年带电作业的一般安全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责任与管理1. 公司设立专门的电气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电气安全管理工作,明确相关责任和权限。
2. 规定带电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经过培训和考试合格的电气工作人员证书,且定期进行复审。
3. 进行带电作业的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电气安全知识和技能,通过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 公司应制定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电气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5. 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电气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6. 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记录和处理电气安全事故,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事故的防范和预防。
二、带电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 做好带电作业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检查设备和用具是否完好,检查电气设备是否接地良好等。
2. 确保带电作业现场的安全条件,清理杂物,确保通道畅通。
3. 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工作目标、操作方法和应急措施等。
4. 配备足够的个人防护用具,如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衣等,并进行检查。
5. 对带电作业现场进行隔离保护,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明确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
三、带电设备的安全使用1. 定期对带电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2. 建立设备运行记录,定期检查设备的电气连接和线路接地等,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
3. 在进行带电作业前,要确保设备及其周围没有可燃物,防止火源引发安全事故。
4. 确保电源切断后,线路已经完全放电,避免带电作业导致电击伤害。
四、带电作业现场的安全措施1. 建立临时接地连接保护设施,保证带电设备的安全工作。
2. 在作业现场设置安全防护栏杆,明确划定安全区域,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
3. 使用绝缘垫板、绝缘凳等绝缘材料进行绝缘保护,避免带电物体的直接触碰。
4. 建立接地保护装置,确保作业人员在带电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五、带电作业过程的安全注意事项1.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确保操作的规范和安全。
带电作业技术管理规程范本

带电作业技术管理规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带电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电网运行的安全稳定,规范带电作业活动,并明确带电作业技术管理的职责和要求,制定本管理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从事电网带电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企事业单位、电力工程施工单位等。
第三条带电作业应遵循“安全第一、防护为主、控制风险、预防事故”的原则,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操作。
第四条带电作业应以人员技术培训和防护设备配置为基础,通过合理的组织和管理,确保带电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五条带电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和技术能力,接受定期培训和考核,并具备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条带电作业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定期进行复查和修订。
第七条带电作业人员应服从上级安排,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第二章带电作业人员管理与培训第八条带电作业人员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重视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的培养。
第九条带电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关带电作业技术培训,包括理论知识、实际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的提高。
第十条带电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技术考核和复审,确保其技术能力和安全意识达到要求。
第十一条带电作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身体和精神状态,严禁带病、酗酒或服用药物后参加带电作业。
第十二条带电作业人员应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和工具,按规定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换。
第十三条带电作业人员应加强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的宣传,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感。
第三章带电作业设备与工具管理第十四条带电作业设备和工具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性。
第十五条带电作业设备和工具的选用应根据实际情况和作业要求,遵循合理节能、安全可靠的原则。
第十六条带电作业设备和工具应进行定期的维修和保养,确保其良好的工作状态和使用寿命。
第十七条带电作业设备和工具的使用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操作经验,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
第十八条带电作业设备和工具的存放、保管和运输应符合相关规定,确保其安全可控。
带电作业技术管理规范,工具库房管理规范,专用车辆管理规范

Q/HBW带电作业技术管理规范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发布目次前言 (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带电作业定义 (1)4 地位和作用 (1)5 总则 (1)6 组织管理 (1)7 人员培训、考核与管理 (2)8 项目管理与计划实施 (3)9 工具管理 (4)10 资料管理 (4)11 奖罚制度 (5)12 带电作业单位资质 (5)13 外委施工单位带电作业单位带电作业资质和管理 (6)前言为大力、规范开展带电作业,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并解释。
本标准由公司标准化办公室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司生产技术部、华北电力带电作业办公室、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郝旭东、刘亚新、龚延兴、高志、张亚军、俞森善、安光辉、顾铁立、李艳超、李雪彦。
本标准审查人:。
本标准批准人:。
带电作业技术管理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带电作业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了带电作业工作范围,规定了带电作业中的组织管理、人员培训、项目管理、工具管理、资料管理、考核办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华北电网有限公司直属供电企业(含超高压公司)带电作业技术工作。
华北电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供电企业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带电作业技术管理制度》(国家电力公司国电安运[1997]104号)《带电作业术语》GB/T14286-1993《带电作业用空心绝缘管、泡沫填充管和实心棒》GB13398-2003《带电作业用绝缘绳索》GB/T13035-2003《带电作业用绝缘斗臂车的维护保养及在使用中的试验》DL/T854-2004《带电作业用工具库房》DL/T974-2005《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试行)3 带电作业定义带电作业是指在带电的电力装置上进行作业或接近带电部分所进行的各种作业,特别是工作人员身体的任何部分或采用工具、装置或仪器进入限定的带电作业区域的所有作业。
带电作业技术管理规程

带电作业技术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带电作业行为,确保电力运行的安全稳定,保障参与带电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进行带电作业的电力企事业单位及其相关人员。
第三条带电作业是指在电路运行状态下进行的施工、检修和试验等工作。
第四条带电作业人员对电力设施负有自律、保障、纪律、学习和改进的责任。
第五条参与带电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电力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经过相关培训并持有合法有效证书方可进行带电作业。
第六条电力企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参与带电作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确保其具备进行带电作业的能力和素质。
第二章带电作业的准备工作第七条参与带电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专业培训,确保其具备进行带电作业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带电作业人员应当熟悉电力设施的运行状态和工作环境,并具备了解相关安全规程和操作规定的能力。
第九条在进行带电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并进行安全交底。
第十条参与带电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装备,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第三章带电作业的执行工作第十一条在进行带电作业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违规操作。
第十二条参与带电作业人员必须遵守现场指挥的指示,按照工作要求进行操作。
第十三条在进行带电作业时,必须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确保工作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参与带电作业人员必须随时注意自身的健康状况,并及时报告相关情况。
第十五条在进行带电作业时,必须保证工作现场的整洁和安全,杜绝滋生火灾和其他事故的隐患。
第四章带电作业的监督检查第十六条电力企事业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带电作业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对带电作业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七条带电作业监督检查机构应当定期对带电作业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八条对于带电作业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情况,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进行整改和复查。
第十九条对于严重违反带电作业安全规程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的惩处,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五章带电作业的事故处理第二十条发生带电作业事故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迅速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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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DW-01带电作业管理规范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发布IQ/HBW 21704—2008目 次前言 (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带电作业定义 (1)4 地位和作用 (1)5 总则 (1)6 组织管理 (1)7 人员培训、考核与管理 (2)8 项目管理与计划实施 (3)9 工具管理 (4)10 资料管理 (5)11 奖罚制度 (5)12 带电作业单位资质 (6)13 外委施工单位带电作业单位带电作业资质和管理 (6)附录A (规范性附录)本规范的用词说明 (7)IQ/HBW 21704—2008前 言带电作业对保证电网安全运行、提高电网经济效益和供电可靠性有重大意义。
为认真贯彻国网公司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实现“十一五”期间建设坚强华北电网的目标,提高带电作业技术管理水平,保证带电作业安全,促进带电作业发展,依据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以及国家电网公司和华北电网有限公司下发的有关生产技术文件、管理制度,并结合华北电网带电作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公司标准化工作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公司生产技术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生产技术部、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牛晓民、刘亚新、龚延兴、郝旭东、高志、张亚军、俞森善、安光辉、顾铁力、李艳超、李雪彦。
本标准审查人:方红。
本标准批准人:马宗林。
IQ/HBW 21704—2008带电作业管理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带电作业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了带电作业工作范围,规定了带电作业中的组织管理、人员培训、项目管理、工具管理、资料管理、考核办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华北电网有限公司直属供电企业(含超高压公司)带电作业技术工作。
华北电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供电企业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4286-1993 带电作业术语GB13398-2003 带电作业用空心绝缘管、泡沫填充管和实心棒GB/T13035-2003 带电作业用绝缘绳索DL/T854-2004 带电作业用绝缘斗臂车的维护保养及在使用中的试验DL/T974-2005 带电作业用工具库房国家电网公司 国家电网生[2007]751号 《国家电网公司带电作业工作管理规定(试行)》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试行)3 带电作业定义带电作业是指在带电的电力装置上进行作业或接近带电部分所进行的各种作业,特别是工作人员身体的任何部分或采用工具、装置或仪器进入限定的带电作业区域的所有作业。
4 地位和作用带电作业是各生产企业在生产运行、检修的工作重要手段,是企业安全生产运行的保证,各供电企业必须建立各电压等级的带电作业班组,并列入企业考核范围。
5 总则5.1 为了提高带电作业技术管理水平,保证带电作业安全,促进带电作业发展,特制定本规范标准。
5.2 本制度适用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开展带电作业的各直属单位。
5.3 带电作业对保证电网安全运行、提高电网经济效益和供电可靠性有重大意义,因此,各级领导应加强带电作业工作的领导,积极推广应用。
5.4 凡开展带电作业的单位,对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允许参加批准项目的作业。
5.5 自本制度执行之日起,各单位所有可用常规带电作业项目完成的工作,必须使用带电作业进行,不得再进行停电作业。
5.6 带电作业开展情况列入企业考核项目,也列入领导考核范围。
6 组织管理6.1 华北电网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全网带电作业的指导、组织和管理工作。
1Q/HBW 21704—20086.2 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带电作业培训中心在公司生产技术部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全网的带电作业培训、技术指导和资格许可等工作。
6.3 各市供电公司(电力公司)的带电作业工作,由市公司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统一领导,具体工作由生技处负责。
6.4 各市供电公司(电力公司)的生技处设专职或兼职带电作业专责人。
其主要工作是:负责编制本单位带电作业发展(包括人员培训)规划;组织带电作业经验交流;督促执行有关带电作业的规章制度;推广带电作业新工具、新技术;组织并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分析,制订反事故措施;做好每年专业总结并上报。
6.5 各市供电公司(电力公司)科技主管部门根据电力系统发展和生产需要,编制带电作业科研规划,并督促实施。
6.6 带电作业培训中心职责:6.6.1 配合电力行业带电作业标准委员会和国家电网公司制(修)订有关行业标准及企业标准。
6.6.2 协助公司制订带电作业技术标准、作业规程和管理制度。
6.6.3 负责各基层单位的带电作业工具出厂(验收)试验和预防性试验;6.6.4 在华北电网有限公司领导下,参与各基层单位进行带电作业技术发展研究的科学试验,提供试验手段和场地,并进行技术指导;6.6.5 收集国内外带电作业情报,不定期汇编带电作业技术动态,为各基层单位提供信息;6.6.6 开展带电作业基础理论研究;6.6.7 参加有关带电作业的科研项目立项审查和项目验收工作。
6.6.8 开展带电作业方法和工器具的研究和研制。
6.7 各供电公司(电力公司)的带电作业职责:6.7.1 贯彻有关规程制度和技术文件;6.7.2 编制年度带电作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6.7.3 组织带电作业新项目、新工具研制;6.7.4 组织编制带电作业现场操作规程;6.7.5 负责带电作业人员的管理;6.7.6 参加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根据带电作业安全技术要求提出意见;6.7.7 协助作业班组编写或审核复杂的带电作业项目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6.7.8 参加带电作业事故调查和分析;6.7.9 每年一月做好上年度总结上报;并及时做好重大单项带电作业工作总结。
6.8 各基层单位应制订出车间(工区、所、队等)和带电作业班组的技术管理职责范围,并配备适当的专、兼职人员,做到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各尽其责。
6.9 各直属供电单位的带电作业专(兼)责人应按本制度的要求做好年度带电作业工作总结、填报生产情况报表并上报。
于翌年一月底前报华北电网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带电作业培训中心。
7 人员培训、考核与管理7.1 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带电作业培训中心是华北电网有限公司授权的唯一带电作业培训认证机构;中心配合模拟设备和场地,有计划地对全网带电作业人员分期分批进行培训,逐步提高作业人员的技术水平。
7.2 根据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安排,各基层供电单位的带电作业专(兼)责人协助教育部门(或培训中心)编制本单位年度培训计划,并贯彻执行。
7.3 带电作业新人员的培训2Q/HBW 21704—2008 对新参加带电作业人员,应由带电作业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和技工向他们讲解《《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试行)》(带电作业部分)、《带电作业现场操作导则》及相关标准和规程,学习电工基础和带电作业基础理论知识,绝缘材料性能,常用工具的构造、规格、性能、用途、使用范围和操作方法。
上述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后,还应经过模拟实际操作训练和运行设备上操作考核,只有全部符合要求,才可发给合格证,参加经批准的带电作业项目操作。
7.4 带电作业人员的日常培训带电作业的日常培训,每月应不少于4小时。
学习内容包括:带电作业基本知识和规程制度;实际操作练习;技术问答和考问讲解;复杂项目作业前的技术交底以及事故实例学习等。
7.5 工作负责人(包括监护人,下同)的培训工作负责人是带电作业现场操作的组织者,安全措施的实施者,责任重大。
因此,除必须参加带电作业培训取得带电作业合格证外,还应进行工作负责人的专门培训。
培训内容为:工作负责人的组织能力;处理作业中意外情况的应变能力和理论知识。
7.6 带电作业人员的考核(包括规程和基本知识的考试),每年不少于一次,考试前一周,应通知被考人。
考试由本单位生技或安监部门组织,考试成绩登记在带电作业合格证内。
考试不合格者,应在半个月内补考,仍不合格者,收回合格证,并按有关规定扣发奖金,直到考试合格为止。
7.7 带电作业人员的管理7.7.1 带电作业是在不停电的设备上进行的特殊作业,要求作业人员具有相应的技术水平和专业知识。
7.7.2 带电作业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人员变动应征求带电作业专(兼)责人意见,并经总工程师批准。
7.7.3 带电作业人员脱离带电作业工作三个月以上者,应重新进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带电作业部分)、考试,并履行批准手续。
7.7.4 带电作业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票签发人按《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试行)(带电作业部分)、规定条件和程序审批。
7.8 带电作业合格证带电作业合格证是从事带电作业工作人员的唯一合法证件。
带电作业合格证有效期为四年,到期后必须进行考核换证或延期审验,过期视为无证,严禁进行带电作业工作。
8 项目管理与计划实施8.1 基层单位的带电作业项目和工器具应做到:明确各电压等级的作业项目;核定、鉴定、批准带电作业项目和工器具。
8.2 常规项目的管理8.2.1 常规项目系指操作相对简单、使用常用工具进行经常性作业的项目,并进行过相应的培训,包括科技项目已推广培训的项目;如更换绝缘子类项目;检测项目;导线及相应附件检修更换项目;金具检修更换项目;断、接引等(如10kV等级,更换绝缘子、更换刀闸、更换保险器、更换避雷器、修补导线、带负荷更换刀闸、带负荷更换保险器、带负荷更换分段开关等;110-220kV等级,绝缘子检测、更换耐张直线单片整串绝缘子、更换金具、更换防震锤、修补导线等;500kV等级,绝缘子检测、更换耐张直线V串单片整串绝缘子、更换金具、更换间隔棒、修补导线等)。
各基层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线路情况列出常规带电作业项目。
8.2.2 常规项目必须编制相应的作业指导书,由基层单位带电作业专(兼)责人审查,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常规项目作业不得申请停电进行。
8.3 新项目的管理8.3.1 新项目系指本单位以往未进行过的带电作业项目。
带电作业新项目必须编制作业安全技术措3Q/HBW 21704—2008施,经现场模拟操作,确认安全可靠,经本单位带电作业专(兼)责人审查,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到带电设备上试用。
8.3.2 新项目转为常规项目前,必须经过技术鉴定,取得技术鉴定证书。
技术鉴定小组由基层单位带电作业专(兼)责人、生计处(科)、安监处(科)有关人员和有经验的带电作业人员组成,在总工程师主持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