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33T1165-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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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配式建筑施工中的质量评估与检验标准

装配式建筑施工中的质量评估与检验标准

装配式建筑施工中的质量评估与检验标准随着现代建筑技术的不断发展,装配式建筑在全球范围内越来越受到重视。

作为一种高效、可持续、环保的建筑方式,装配式建筑具有快速施工、质量可控等优势。

然而,在装配式建筑施工过程中,如何确保其质量成为了一项重要的任务。

本文将针对装配式建筑施工中的质量评估与检验标准进行探讨。

一、质量评估标准1.1 工程质量等级在装配式建筑施工中,根据具体项目需求和规范要求,确定不同的工程质量等级。

通常情况下,分为特级、优良、合格三个等级,并且每个等级都有相应的技术参数和验收标准。

通过对不同等级的明确划分,可以确保装配式建筑在设计和施工阶段符合特定要求。

1.2 装配结构性能评估在装配式建筑施工过程中,装配结构的性能是诸多关键因素之一。

因此,在质量评估中需要对装配结构的性能进行评估。

例如,承载力、抗震性能、隔音效果等都是装配结构性能评估的重要指标。

通过检验相应指标是否达到规范要求,可以判断装配结构在使用阶段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1.3 施工过程管理质量评估不仅仅关注成品,更应该关注施工过程中的管理措施。

合理的施工组织和管理是保证质量的重要保障。

因此,在质量评估中需要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监控和评估,包括材料验收、工序合理性、施工管控等方面。

二、质量检验标准2.1 材料检验装配式建筑所运用的材料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并通过必要的检验和试验确认其质量可靠。

常见的装配式建筑材料包括钢材、木材、混凝土等,在选用时需要查看相关证书和资格认证,并注意遵循施工图纸上的技术规定。

2.2 现场检验装配式建筑在现场组装完成后,需进行现场检验以确保其安全可靠。

现场检验主要包括外观检查、尺寸精度检测、连接件可靠性评估等。

通过专业的测试设备和方法,可以检测出装配式建筑在运输和组装过程中是否产生任何损坏或变形,并作出合理的处理措施。

2.3 功能性能检验除了外观和尺寸的检验,装配式建筑还需要进行功能性能的检验。

这包括室内温湿度、气密性、耐火性、隔音效果等方面的评估。

装配式建筑评分标准db13(j)8321一2019

装配式建筑评分标准db13(j)8321一2019

装配式建筑评分标准db13(j)8321一2019装配式建筑评分标准DB13(J)8321-2019装配式建筑评分标准DB13(J)8321-2019是中国建筑协会发布的一项用于评估和鉴定装配式建筑的技术标准。

该标准综合考虑了装配式建筑的质量、安全、经济、环境和服务等多个方面,旨在提高装配式建筑的品质和竞争力,促进装配式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该评分标准总共分为7个评价指标,分别是:工艺和质量、安全性、经济性、环境适应性、服务性、设计性和创新性。

下面将对每个评价指标进行详细介绍:1.工艺和质量:评价装配式建筑的生产和施工工艺,如构件制造、装配过程、质量控制等。

评分标准包括工艺流程、质量控制措施、施工效率等。

2.安全性:评价装配式建筑在使用和抗灾方面的安全性能,如防火、抗震、自然灾害等。

评分标准包括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能、防火措施、防水抗震等。

3.经济性:评价装配式建筑在造价和节能方面的经济性。

评分标准包括工程造价、材料节约率、能源消耗等。

4.环境适应性:评价装配式建筑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如建筑材料的环境污染、室内空气质量等。

评分标准包括材料环境标签、室内环境质量检测等。

5.服务性:评价装配式建筑的功能和服务性能,如舒适度、耐久性、维护方便等。

评分标准包括室内空间布局、设备功能、维护保养等。

6.设计性:评价装配式建筑的设计方案,如平面布局、立面设计、形式美感等。

评分标准包括设计创新度、建筑风格、外观形象等。

7.创新性:评价装配式建筑技术的创新与应用情况。

评分标准包括装配式建筑技术的新颖性、先进性、可持续性等。

在进行装配式建筑评分时,根据以上指标,对每个指标进行量化评估,最终给予每个指标一定的分值,并对整体得分进行综合评价。

评分标准的设计和实施,有助于推动装配式建筑技术的发展,提升装配式建筑的设计、生产和施工质量,增加装配式建筑在市场中的竞争优势。

总结而言,装配式建筑评分标准DB13(J)8321-2019是一项科学、全面评估和鉴定装配式建筑的技术标准。

浙江省《装配式内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浙江省《装配式内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
浙江深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云艺装饰有限公司 浙江嘉华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广居装饰有限公司 浙江大东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富厦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浙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 贾华琴 王文广 周东珊 吴建挺 李一凡 余 广 胡 晨 刘俐玮 封福良 景士云 许必强 黄 刚 朱 快 李依蔚 李 霆 韦文标 黄国兴 袁海泉 张纯为 陈双汪 李文龙 斯 新 叶肖敬 朱浙汉 郑建成 周海天 应建方 徐巨龙 陈 建 李效虎 潘彬彬 徐莉萍 孟建军 王 倩 王瑞雪 陈耀光 金永杰 金 捷 秦 学 王秀华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 李宏伟 赵宇宏 张文灿 许世文 杜 力 朱时光 李光华
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建工幕墙装饰有限公司 绿城装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武林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天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中天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宏厦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一方建筑装饰实业有限公司 杭州铭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世贸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森晟建设有限公司 圣大控股有限公司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 18 号蓝天商务中心 14 楼,邮政编码:310005)。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本 规 范 主 编 单 位: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本 规 范 参 编 单 位:宁波建工建乐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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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1
总 则...........................................................................................................1
2
术 语...........................................................................................................2

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33T1165-2019

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33T1165-2019

1DB 备案号:正在报建设部备案之中DB33/T1165-2019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Standard for assessment of prefabricated building2019-03-19发布2019-08-01 实施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前言为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规范装配式建筑评价,受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浙建省标准设计站会同有关单位开展了本标准编制工作。

标准编制组通过广泛调研,认真总结装配式建筑的实践经验,遵循国家现行标准,结合浙江省的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讨论和修改的基础上,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为 5 章。

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装配率计算和评价等级划分等。

本标准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或有关资料寄送浙江省标准设计站(杭州市下城区安吉路20 号,邮编:310006),以便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浙江省标准设计站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浙江宝业住宅产业化有限公司参编单位: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浙江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鸿翔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钢结构行业协会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普利凯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绿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浙江宝业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大象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浙江大东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杭州三丰装配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兆弟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耀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临绿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松建设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赵宇宏李志飚陈力张金星李一凡王荣标肖志斌章雪峰曾宪纯贾华琴徐国军邬涛蒋金生王文广马小平朱鸿寅金健陈勇敢陈静姚金满刘玉涛陈丽锋郭丽周海泉管乃彦吴映栋褚航叶向荣胡凌华钱卫军魏强金伟彦周兆弟郭义弘崔暘楼红阳江雷马健杨新杨文领李蓉樱主要审查人:钱晓倩施祖元李宏伟叶基福胡晓晖王建民胡正华目次1 总则 (x)2 术语 (x)3 基本规定 (x)4 装配率计算 (x)5 评价等级划分 (x)本标准用词说明 (xx)附:条文说明 (xx)1 总则1.0.1 为统一装配率计算,规范装配式建筑评价,促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提高装配式建筑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制定本标准。

装配式新规范讲解20191126

装配式新规范讲解20191126

特点二:两率并一率、统一 评价指标,破装配式结构而
推装配式建筑。











装配率
各地方的评价指标五花八门,统计范围也千奇百怪,有的城市把 管桩算预制率、有的城市甚至把高精砌体也计算装配率。这样的 情况既影响国家层面对装配式建筑推进情况的统计,也造成各地 装配式建筑成本情况没有一个相对统一的基准。 将《工业化建筑评价标准》中构件的预制率、建筑部品的装配率 这两个指标进行了有机整合,将全国各地五花八门的预制率、装 配率、预制装配率等指标进行了大一统,化繁为简,采用装配率 一个指标评价建筑的装配化程度。评价指标,即考核标准的统一 ;考核,即引导——这一改变,将已出现的把装配式结构当装配 式建筑的误区化于无形,只做预制楼梯、或只做“三板”,如执 行国标均不能认定为装配式建筑;是不是装配式建筑与预制率大 小有一定关系,但预制高的建筑不一定是装配式建筑。这里,需 要特别注意的是由预制率改装配率,本质是评价指标由预制体积 比改为得分比,体积比与装配率得分不再是正比关系了。这对成 本有较大影响。
特点一:全面进入系统化装 配阶段,破唯结构装配的误
区,强推全装修。
从评分表一目了然,做装 配式建筑,必须是结构、 外围护内隔墙、内装与设 备管线这四大系统一起装 配。这种基于装配式建筑 本质的系统化装配,有利 于促进建造资源上的均衡 发展,从而逐步降低装配 式建筑的增量成本。
新标准 三大特点:是发展装配式建筑,而非装配式结构
颁布单位
编号
实施起止日 作废与否 其他说明
《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 浙江省住房建设厅 DB33/T1165-2019 2019年8月1日 在行
《工业化建筑评价导则》 浙江省住房建设厅 建设发〔2016〕32号 2016年1月1日 作废

装配式建筑施工中的质量验收与评价标准

装配式建筑施工中的质量验收与评价标准

装配式建筑施工中的质量验收与评价标准一、引言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和人们对于绿色、可持续发展的追求,装配式建筑作为一种现代化、高效率的施工方式,逐渐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青睐。

然而,为了确保装配式建筑的质量和安全,对其进行质量验收与评价是不可或缺的环节。

本文将探讨在装配式建筑施工中的质量验收与评价标准。

二、质量验收标准1.构件质量验收标准装配式建筑的核心是构件的制造和安装,因此,构件的质量验收显得尤为重要。

构件质量验收标准应包括以下内容:1.1 尺寸精度:构件的尺寸精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出允许范围。

1.2 表面质量:构件的外观表面应平整、光洁,不得存在明显的毛刺、裂痕、划痕等缺陷。

1.3 强度与稳定性:构件的强度和稳定性应符合相关标准,能够承受设计负荷且不发生变形和破坏。

1.4 材料性能:构件所采用的材料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具备耐久性、防火性能等基本要求。

2.装配质量验收标准装配式建筑的施工过程中,装配质量验收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一环。

装配质量验收标准应包括以下内容:2.1 系统连接:各组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不存在松动、脱落等现象。

2.2 电气系统:电气设备应符合相关的电气安全要求,无漏电、跳闸等问题。

2.3 绝热性能:墙体、屋面等装配构件的绝热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确保建筑的节能效果。

2.4 抗震性能:装配式建筑应具备一定的抗震能力,能够在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时保持稳定。

3.室内环境质量验收标准室内环境质量对于居住者的舒适度和健康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在装配式建筑施工中,也应对室内环境进行质量验收。

室内环境质量验收标准应包括以下内容:3.1 声学性能:装配式建筑室内的隔音效果应符合相应的标准,避免噪声对居住者的影响。

3.2 通风效果:室内通风系统应达到国家规定的通风换气要求,确保室内空气新鲜。

3.3 光照效果:室内光照应达到人们正常的活动需求,不得造成视觉的疲劳和不适。

3.4 室内空气质量:室内空气中的污染物浓度应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保障居住者的健康。

装配式建筑施工的质量评估与验收标准解析

装配式建筑施工的质量评估与验收标准解析

装配式建筑施工的质量评估与验收标准解析随着现代化建筑技术的不断发展,装配式建筑正逐渐成为新时代的建筑趋势。

然而,在推广应用该技术之前,我们需要对其施工质量进行评估与验收,以确保其安全、可靠和符合相关标准。

本文将解析装配式建筑施工的质量评估与验收标准,并讨论关键要点。

一、质量评估标准1. 承重结构装配式建筑的承重结构是其最核心的部分,也是施工质量评估中最关键的方面之一。

首先,需要检查结构件(如钢结构、混凝土构件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进行相应强度、抗震性能以及承载力等试验。

此外,还需检查连接件及焊缝的牢固程度和耐久性。

2. 接口与防水装配式建筑的接口处常容易出现问题,因此在质量评估时需要特别关注这一点。

对于墙体和楼板之间的接口,请检查密封条或密封胶是否正确安装并无明显空隙。

另外,防水层也十分重要,其施工质量直接关系到建筑的耐久性和健康环境。

3. 细部装饰细部装饰是一座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装配式建筑质量评估中不可忽视的方面之一。

对于墙面、天花板、地面等细部装饰,请检查其表面平整度、色彩是否均匀以及与结构连接处的牢固程度等。

4. 管道系统在进行质量评估时,我们需要特别关注装配式建筑中的管道系统。

首先,需要检查管道安装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经过正常试压。

此外,还需关注管道连接处的密封性能和施工质量。

二、验收标准1. 结构验收结构验收是对装配式建筑承重结构主要构件和连接件进行检查和评价。

在验收过程中,应检查构件及连接件的技术文件、产品合格证明和施工记录,并通过实物验证其与设计图纸一致性。

同时需要进行强度、刚度、稳定性以及抗震性能等试验。

只有在结构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施工。

2. 完工验收完工验收是对整个装配式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价。

在验收过程中,需要检查墙体、屋面、窗户门窗等结构部件的质量。

同时,还需对室内外装饰进行检查,包括细部装饰的表面平整度、色彩是否均匀等。

此外,在验收过程中还需特别关注火灾安全、电气安全以及防水等方面。

关于绍兴市柯桥区建筑产业化基地的现状及建议

关于绍兴市柯桥区建筑产业化基地的现状及建议

关于绍兴市柯桥区建筑产业化基地的现状及建议发表时间:2019-09-10T15:42:32.220Z 来源:《建筑细部》2019年第3期作者:沈铁刚[导读] 绍兴市柯桥区从2017年开始大力推进建筑产业化项目建设以来,目前许多建筑企业也开始了建筑产业化的投产,但存在大量同质竞争容易形成恶性竞争的隐患,通过本人对区内几家建筑产业化基地进行走访、调研,现将绍兴市柯桥区建筑产业工业化发展情况及相关建议汇报如下.沈铁刚绍兴市柯桥区建筑管理处 312030摘要:绍兴市柯桥区从2017年开始大力推进建筑产业化项目建设以来,目前许多建筑企业也开始了建筑产业化的投产,但存在大量同质竞争容易形成恶性竞争的隐患,通过本人对区内几家建筑产业化基地进行走访、调研,现将绍兴市柯桥区建筑产业工业化发展情况及相关建议汇报如下.关键词:绍兴市;柯桥区;基地现状一、区内基地现状:区内现有的四家企业年产能为 27 万立方米(宝业现代5万方、元筑科技7万方、远大勤业8万方、精工绿筑 7万方),其中“宝业现代化”全部用于自供,“元筑科技”、“远大勤业”产能 60%用于外供,整体预制混凝土构件年度供应量能达到 14 万立方米,再加上即将上马投产的中设、天工两家,预估这两家筹建中的基地预制混凝土构件年产能均不低于 6 万立方米。

这样,区内的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基地年产能达到 39万立方米.二、周边地区基地发展现状:(一)绍兴本地:上虞(宝城建筑、绍兴永坚)、诸暨(耀华建设)三家基地年产能可以实现 26.5 万立方米,加上我柯桥区基地的39万立方米的产能,整个绍兴地区年产能就攀升到了 65.5 万立方米左右。

(二)杭州地区:中小型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基地设计年产能均在 3 万立方米左右,根据杭州市建协新型建筑工业化分会名单,中小型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基地年产能总计 39 万立方米。

整体杭州地区预制混凝土构件基地年产能达到63 万立方米。

(三)湖州、嘉兴等地区:聚集着众多的大型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基地,其中嘉兴锦萧设计年产能达到 45 万立方米,嘉兴平湖万家兴年产能 13 万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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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DB 备案号:正在报建设部备案之中DB33/T1165-2019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Standard for assessment of prefabricated building2019-03-19发布2019-08-01实施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前言为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规范装配式建筑评价,受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浙建省标准设计站会同有关单位开展了本标准编制工作。

标准编制组通过广泛调研,认真总结装配式建筑的实践经验,遵循国家现行标准,结合浙江省的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讨论和修改的基础上,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为5章。

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装配率计算和评价等级划分等。

本标准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或有关资料寄送浙江省标准设计站(杭州市下城区安吉路20号,邮编:310006),以便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浙江省标准设计站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浙江宝业住宅产业化有限公司参编单位: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浙江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鸿翔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钢结构行业协会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普利凯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绿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浙江宝业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大象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浙江大东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杭州三丰装配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兆弟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耀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临绿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松建设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赵宇宏李志飚陈力张金星李一凡王荣标肖志斌章雪峰曾宪纯贾华琴徐国军邬涛蒋金生王文广马小平朱鸿寅金健陈勇敢陈静姚金满刘玉涛陈丽锋郭丽周海泉管乃彦吴映栋褚航叶向荣胡凌华钱卫军魏强金伟彦周兆弟郭义弘崔暘楼红阳江雷马健杨新杨文领李蓉樱主要审查人:钱晓倩施祖元李宏伟叶基福胡晓晖王建民胡正华目次1 总则 (x)2 术语 (x)3 基本规定 (x)4 装配率计算 (x)5 评价等级划分 (x)本标准用词说明 (xx)附:条文说明 (xx)1 总则1.0.1为统一装配率计算,规范装配式建筑评价,促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提高装配式建筑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民用建筑的装配率计算和装配式建筑的评价。

1.0.3 建筑装配率计算和装配式建筑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浙江省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2 术语2.0.1装配式建筑prefabricated building由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

2.0.2装配率prefabrication ratio单体建筑±0.000以上的主体结构、围护墙和内隔墙、装修和设备管线等采用预制部品部件的综合比例。

2.0.3全装修decorated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装修和设备设施安装全部完成,达到建筑使用功能和建筑性能的状态。

2.0.4集成厨房integrated kitchen楼面、吊顶、墙面、橱柜、厨房设备及管线等通过设计集成、工厂生产,在工地主要采用干式工法装配而成的厨房。

2.0.5集成卫生间integrated bathroom楼面、吊顶、墙面和洁具设备及管线等通过设计集成、工厂生产,在工地主要采用干式工法装配而成的卫生间。

3 基本规定3.0.1 本标准用装配率指标评价建筑的装配化程度。

3.0.2装配率计算和装配式建筑评价单元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装配率计算和装配式建筑评价单元应为单体建筑;2单体建筑由主楼和裙房组成时,主楼和裙房可作为不同的装配率计算和装配式建筑评价单元。

3.0.3 装配式建筑评价应分两阶段进行,并符合下列规定:1第一阶段,应按施工图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计算装配率;2第二阶段,项目竣工验收后,应按竣工验收资料计算装配率,并进行装配式建筑确定和装配式建筑等级划分。

3.0.4 装配式建筑项目宜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3.0.5 装配式建筑宜采用装配式装修。

4 装配率计算4.0.1装配率应按下式计算:(4.0.1)式中:P——装配率;Q1——主体结构指标实际评价分值,按表4.0.1确定;Q2——围护墙和内隔墙指标实际评价分值,按表4.0.1确定;Q3——装修和设备管线指标实际评价分值,按表4.0.1确定;Q4——评价项目中缺少的评价项评价分值总和。

4.0.2柱、支撑、承重墙、延性墙板等主体结构竖向构件主要采用混凝土材料时,预制部件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式计算:(4.0.2)式中:q1a1——柱、支撑、承重墙、延性墙板等主体结构竖向构件中预制部件的应用比例;V1a1——柱、支撑、承重墙、延性墙板等主体结构竖向构件中预制混凝土体积之和,符合本标准第4.0.3条规定的预制构件间连接部分的后浇混凝土也可计入计算;V——柱、支撑、承重墙、延性墙板等主体结构竖向构件混凝土总体积。

4.0.3当符合下列规定时,混凝土结构中主体结构竖向构件间连接部分的后浇混凝土可计入预制混凝土体积计算。

1 预制剪力墙板之间宽度不大于600mm的竖向现浇段、预制墙板两端的端柱或边长不大于600mm的暗柱和高度不大于300mm 的水平后浇带、圈梁的后浇混凝土体积;2 预制框架柱和框架梁之间柱梁节点区的后浇混凝土体积;3 预制柱间高度不大于柱截面较小尺寸的连接区后浇混凝土体积。

柱截面较小尺寸小于800mm时,预制柱间后浇混凝土高度可取不大于800mm。

4.0.4现浇混凝土结构的柱、承重墙等主体结构竖向构件施工中采用高精度模板时,其应用比例应按下式计算:(4.0.4)式中:q1a2──柱、承重墙等主体结构竖向构件施工中高精度模板的应用比例;V1a2──柱、承重墙等主体结构竖向构件施工中采用高精度模板的现浇混凝土体积之和;4.0.5 现浇混凝土结构的柱、承重墙等主体结构竖向构件施工中采用成型钢筋时,其应用比例应按下式计算:(4.0.5)式中:q1a3──柱、承重墙等主体结构竖向构件施工中成型钢筋的应用比例;V1a3──柱、承重墙等主体结构竖向构件施工中采用成型钢筋的现浇混凝土体积之和;4.0.6当混凝土结构的柱、支撑、承重墙、延性墙板等主体结构竖向构件中预制部品部件的应用比例,按本标准第4.0.2条计算结果不小于35%,且其余柱、承重墙等主体结构竖向构件施工中采用高精度模板时,竖向构件总评价分值可取按预制部件的应用比例确定的评价分值和修正后的按现场采用高精度模板确定的评价分值两者之和,且竖向构件总评价分值不超过30分。

4.0.7当现浇混凝土结构的柱、承重墙等主体结构竖向构件施工中同时采用高精度模板和成型钢筋时,可分别按本标准第4.0.4条和第4.0.5条计算应用比例,确定评价分值;竖向构件评价分值取两者之和。

4.0.8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和装配式木结构建筑主体结构竖向构件评价分值取30分。

4.0.9钢框架—混凝土核心筒(剪力墙)混合结构的柱采用钢柱或钢管混凝土柱、梁采用钢梁、混凝土核心筒(剪力墙)施工应用高精度模板施工工艺时,主体结构竖向构件评价分值可取25分。

4.0.10梁、板、楼梯、阳台、空调板等构件中预制部件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式计算:(4.0.10)式中:q1b——梁、板、楼梯、阳台、空调板等构件中预制部件的应用比例;A1b——所有楼层预制装配的梁、楼板(含屋面板)、楼梯、阳台和空调板等构件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

A——所有楼层的梁、楼板(含屋面板)、楼梯、阳台和空调板等构件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

4.0.11预制装配式楼板、屋面板的水平投影面积可包括:1叠合楼板、屋面板的水平投影面积,预制楼板、屋面板的水平投影面积;2叠合楼板、屋面板的预制底板间的宽度不大于300mm的后浇混凝土带水平投影面积;3金属楼承板组合楼板、屋面板的水平投影面积;4木楼盖、屋盖的水平投影面积;5其他在施工现场免支模的楼板、屋面板的水平投影面积。

4.0.12非承重围护墙中非砌筑墙体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式计算:(4.0.6)式中:q2a——非承重围护墙中非砌筑墙体的应用比例;A2a——所有楼层非承重围护墙中非砌筑墙体的外表面积之和,计算时可不扣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A w1——所有楼层非承重围护墙外表面总面积,计算时可不扣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

4.0.13围护墙可采用墙体与保温隔热、装饰一体化,或采用保温隔热、装饰一体化板,或采用墙体与保温隔热一体化,应根据下列应用情况计算应用比例:1 当围护墙采用墙体与保温隔热、装饰一体化时,应用比例可按下式计算:(4.0.13-1)式中:q2b1——围护墙采用墙体与保温隔热、装饰一体化的应用比例;A2b1——所有楼层围护墙采用墙体与保温隔热、装饰一体化的墙面外表面积之和,计算时可不扣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A w2——所有楼层围护墙外表面总面积,计算时可不扣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

2当围护墙采用保温隔热、装饰一体化板时,应用比例可按下式计算:(4.0.13-2)式中:q2b2──围护墙采用保温隔热、装饰一体化板的应用比例;A2b2──所有楼层围护墙采用保温隔热、装饰一体化板的墙面外表面积之和,计算时可不扣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3 当围护墙采用墙体与保温隔热一体化时,应用比例可按下式计算:(4.0.13-3)式中:q2b3──围护墙采用墙体与保温隔热一体化的应用比例;A2b3──所有楼层围护墙采用墙体与保温隔热一体化的墙面外表面积之和,计算时可不扣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4.0.14内隔墙中非砌筑墙体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式计算:(4.0.14)式中:q2c——内隔墙中非砌筑墙体的应用比例;A2c——所有楼层内隔墙中非砌筑墙体的墙面面积之和,计算时可不扣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A w3——所有楼层内隔墙墙面总面积,计算时可不扣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

4.0.15内隔墙可采用墙体与管线、装修一体化,或采用墙体与管线一体化,应根据下列应用情况计算应用比例:1 当内隔墙采用墙体与管线、装修一体化时,应用比例可按下式计算:(4.0.15-1)式中:q2d1——内隔墙采用墙体与管线、装修一体化的应用比例;A2d1——所有楼层内隔墙采用墙体与管线、装修一体化的墙面面积之和,计算时可不扣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

2 当内隔墙采用墙体与管线一体化时,应用比例可按下式计算:(4.0.15-2)式中:q2d2──内隔墙采用墙体与管线一体化的应用比例;A2d2──所有楼层内隔墙采用墙体与管线一体化的墙面面积之和,计算时可不扣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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