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德育工作者评比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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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三中优秀德育工作者评选方案

2024年三中优秀德育工作者评选方案

2024年三中优秀德育工作者评选方案一、前言德育工作者在学校的德育工作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表彰和激励优秀的德育工作者,促进学校德育工作的全面发展,特制定《2024年三中优秀德育工作者评选方案》。

二、评选目的通过评选活动,旨在倡导和宣传优秀的德育工作理念,鼓励广大德育工作者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与业务水平,促进学校德育工作的深入发展,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有力支持。

三、评选对象三中全体德育工作者,包括班主任、任课教师、辅导员等。

四、评选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与德育工作相关的专业素质;2. 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3. 在学校德育工作中取得突出的成绩,取得一定的创新成果;4. 在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班级管理、学风建设等方面具有较高影响力。

五、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学校全体师生可以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学校德育中心推荐德育工作者。

被推荐者需经过推荐者的书面同意方可进入初选阶段。

2. 初选阶段:德育中心组织专家评选团对推荐人所提名的候选人进行初步筛选。

(1)评选团成员由学校领导、优秀德育工作者和相关专家组成;(2)评选团对推荐人所提名的候选人的资料进行评定,并结合个人的工作实绩进行初步筛选,择优确定初选名单。

3. 公示阶段:德育中心在校内公示初选名单,对遴选出的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4. 筛选阶段:公示期结束后,由评选团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估、打分。

评选团成员进行个别面试或集体讨论,最终确定最终候选人名单。

5. 决策阶段:德育中心将最终候选人名单上报学校领导班子,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决策,确定获奖者。

6. 颁奖仪式:在学校年度评优表彰活动中,举行优秀德育工作者颁奖仪式,表彰获奖者。

六、评选标准评选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专业素质:包括职业道德、教育教学水平和实践能力等;2. 工作成绩:包括德育工作成果、创新成果和学生素质提升等;3. 影响力:包括在学校德育工作中的影响力和师生对他的认可程度等。

先进德育工作者评选办法

先进德育工作者评选办法

先进德育工作者评选办法一、宗旨:通过评选学校先进德育工作者,树立德育工作方面的典型,奖励在师德、德育实践、德育改革、德育创新、德育科研等方面成效突出的人员,并以此推进德育的变革和发展。

二、评选范围:来我校工作一年以上、正式在编教职工。

三、评选标准: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热爱教育事业。

不断学习德育理论,更新知识结构,勇于德育实践。

2、有良好的师德,心理健康,工作责任心强,言行、仪态得体大方。

3、尊重学生人格,是学生的良师益友。

4、符合上述三条标准,且具有下述条款之一的:(1)担任班主任,该班级累计二次被评为学校优秀班集体;(2)担任班主任,所带班级一次被评为市或区优秀班集体,(3)指导学生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爱心工程”、法制宣传、学生自主管理等方面的成果或竞赛获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省级二等奖、市级一等奖以上;(4)德育管理中,为变革和推进学校德育发挥重要作用,其主要负责的项目获省、部委办颁发荣誉称号;(5)教师在教书育人、职工在服务育人方面有突出事例;(6)有创新意识,积极开展德育科研,在德育科研方面获区、市或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参评:(1)侵犯学生合法权益,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行为;(2)自发生重大教育事故之当年起,三年之内。

四、评审领导小组:组长:许崇敏副组长:陈灿亮组员:校行政领导五、评选办法:先进德育工作者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名额为2名。

1、教师(含主要从事德育管理人员)由各年级推荐;不任课的由所在工会小组分组推荐。

推荐名额分配比例由领导小组另定。

推荐意见和被推荐人的材料由各年级组长或工会小组长送报评选领导小组。

2、评选办公室组织实施学生调查问卷,了解和分析学生对被推荐人的评价。

3、评选办公室将推荐材料和调查问卷分析汇总,根据评选标准形成推荐名单。

4、推荐名单经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初评名单,在全校范围公示三天,若无异议,由学校发文通报表彰。

六、奖励:学校给获得本荣誉称号者荣誉证书和奖金200元。

三中优秀德育工作者评选方案

三中优秀德育工作者评选方案

三中优秀德育工作者评选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德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对于评选优秀德育工作者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

为此,我校决定启动三中优秀德育工作者评选活动,以表彰在德育工作中作出杰出贡献的教职工,激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德育工作,提高学校整体德育水平。

二、评选目标该评选活动旨在选出三中最优秀的德育工作者,他们不仅在德育工作中表现出色,更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对学生起到引领和榜样作用,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了突出贡献。

三、评选标准1. 教育教学质量德育工作者应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积极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注重学生的品德修养和思想道德教育,以及体育、艺术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评定标准包括:(1) 师德师风:作为榜样,德育工作者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言传身教、守规矩、爱岗敬业,对学生起到示范作用。

(2) 学生成绩:德育工作者应重视学生的学业发展,注重教育教学的质量和效果,学生的学习成绩应取得显著的进步。

2. 学生生活管理德育工作者应具备良好的班级管理能力,关心学生的日常生活、心理健康和学业发展,注重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培养,维护和谐的校园秩序。

评定标准包括:(1) 生活管理:德育工作者应具备有效的班级管理能力,关心学生的生活问题,协助解决学生生活中的困难,并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2) 心理健康:德育工作者应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及时发现问题并提供适当的心理辅导。

3. 社会服务意识德育工作者应具备积极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行动,通过组织社会实践、社会公益活动等方式,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社会价值观,担负起社会责任。

评定标准包括:(1) 社会服务活动:德育工作者应通过各种途径组织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 社会声誉:德育工作者应在社会中具备良好的声誉,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和称赞。

四、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学校通过德育工作者自荐、学生推荐、学校管理员提名等多种途径收集候选人信息。

师德标兵、先进德育工作者评选制度

师德标兵、先进德育工作者评选制度

师德标兵、先进德育工作者评选制度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广大教师的综合素质和师德修养,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华美中学师德标兵、先进德育工作者评选制度。

一、评选范围学校师德高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教书育人成绩显著的在职教师。

二、评选原则师德标兵评选要遵循坚持标准、确保质量、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符合条件的推荐参评。

三、评选条件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敬业爱岗,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无私奉献的精神,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和创新意识,工作勤奋,任劳任怨,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

3、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心热爱学生,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4、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有较高的业务水平。

教师对所教学科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教学成绩显著。

管理服务人员精通业务,工作成绩突出。

5、在本部门有较高声誉,获得过校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

对长期在教学一线工作,且师德表现、工作成绩特别优秀的教师可适当放宽。

四、评选办法1、学校师德标兵(先进德育工作者)每学年评选一次。

2、采用个人申报,校长推荐,产生候选名单。

3、学校成立师德标兵评选小组,根据候选人的工作实绩、事迹材料、各种证件进行评选,每学期先按教职工的总数的15%师德优秀格次,在其中评出3—5名校级“师德标兵”。

4、学校实行逐级推荐,县级师德标兵在校级师德标兵中产生,市级师德标兵在县级师德标兵中产生。

五、师德标兵责任和义务1、师德标兵应严格要求自己,承担对年轻教师的指导和培养工作。

2、每年至少写出一篇有较高质量的师德论文进行交流或发表。

3、师德标兵在各项工作中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积极主动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任务。

六、待遇学校对师德标兵颁发证书,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并在学校考核中按校级先进标准加分。

评选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个人制度

评选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个人制度

评选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个人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提高我校德育队伍的整体水平,加快班主任队伍专业化成长进程,经研究,决定制定以下班主任和德育先进工作者制度。

一、评选范围(一)优秀班主任评选范围:全校连续三年以上现任班主任。

(二)德育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全校在职教职工。

二、评选基本条件(一)优秀班主任评选基本条件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结合学生实际,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创造性地做好德育工作。

2.坚持以学生为本,尊重、关心、了解学生,主动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师生关系融洽,注重言传身教,受到学生的尊敬和爱戴,学生满意度高,在同行和家长中有良好的口碑。

3.牢固树立终身学习、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自觉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和现代科技、文化知识,有较高的班主任工作专业素养。

4.班级管理工作成绩突出,所带班级集体目标明确,学生个性发展良好,形成富有活力和特色的班级文化。

5.善于拓展班级育人空间,能有效地依靠学校、社区、家长等教育资源,开展班级教育管理工作,并建立有效的家校联系。

6.注重班主任工作研究。

积极参加教育实践改革,善于观察学生,掌握学生个性品质和发展状况,能针对班级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和反思。

7、班级综合量化在全校前三分之一名次。

(二)德育先进工作者评选基本条件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三年以上,能结合学生实际,创造性地做好德育工作,获得学校、家长、学生和社会的公认,并在下列某方面取得显著成绩:1.根据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发展规律,积极开展德育实践活动,有显著的德育管理成果;2.在学科教学工作中,能够坚持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积极渗透道德教育,学科德育实践方面效果显著;3.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在后进生转化、降低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等方面成绩显著。

德育先进工作者评选标准

德育先进工作者评选标准

学校优秀德育工作者评选标准
一、评选对象
在本校本岗位上工作满1年以上的校长、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科任老师、大队辅导员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标准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

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品德高尚、公正廉洁、作风民主,具有人格魅力;
2、策划意识强,具有开阔的眼界,对学校德育发展有开拓意识;
3、注重学习现代德育管理理论,具有丰富的德育工作管理经验,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

4、爱岗敬业,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认真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及德育管理要求。

5、积极、主动协调好学生与任课老师、班主任、年级组长的关系。

6、有准备、有主题、有效果地主持班会或年级会。

7、高度认真负责地组织学工、学农、学军、社会考察、仪式教育等校外社会实践。

8、全面深入了解学生的基本情况。

关心特殊、特困学生。

建立三级网络,落实帮教帮困措施,利用一切契机做好班级凝聚力工作。

9、日常管理工作有成效,并积极创建和初步形成自己的特色。

10、善于总结德行工作经验,近3年内在校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或交流过经验或有独立的课题立项研究。

11、认真对待带教、指导工作,并有成效。

12、所带班级在近两年内被评为校级(含校级)以上先进集体。

13、确保“三率”为零。

学校优秀德育工作者评选标准小张各庄中心小学。

中小学德育先进工作者和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中小学德育先进工作者和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中小学德育先进工作者和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一、校先进德育工作者: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努力学习、宣传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理论。

热爱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育思想端正,能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有人。

在教学中坚持"二纲"进课堂,坚持寓德于教。

按照学校要求,每学期课堂登记学生违纪现象在10人次以上,课外抓违纪学生并登记6人次以上,并能做好教育工作。

利用教学或课余时间爱护、关心和帮教后进生,效果显著。

3、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和教师职业道德。

坚持正面教育,坚持面向全体学生,爱护、尊重、了解和严格要求每位学生。

教育中注意言传身教,不做教育忌事,不讲教育忌语。

为人师表,诲人不倦,尽职尽责。

4、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不办补习班,不参加补习,不乱收费。

按照学校师德教育"十五条"严格规范自己。

自觉配合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5、具有开拓精神和奉献精神。

勇于改革探索,努力研究新时期学生特点和工作方法。

积极撰写德育论文,探索教育规律。

近两年内德育论文必须在校级以上交流汇编或获奖。

二、校优秀班主任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热爱教育事业,热心班主任工作,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师德,按照学校师德"十五条"严格规范自己。

2、教育思想端正,教育效果显著,所带班级有良好的班风、学风,在学校开展的"十项"评比以及年段开展的各项评比中,列居年段中游以上,班级巩固率、体育合格率达到学校的要求。

整个学期所带班级的学生无严重违纪的现象(快班学生不受学校处分、慢班适当放宽些)。

3、认真实施《义务教育法》、《未成人保护法》等法规,经常家访,积极争取学生家长、社会有关部门配合和支持。

做好家校联系。

不驱赶学生、不乱收费、不乱办班、不乱补习、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优秀德育工作者的评选方案

优秀德育工作者的评选方案
优秀德育工作者的 评选方案
汇报人: 日期:
目录
• 评选目标与原则 • 评选标准与细则 • 评选流程与方法 • 奖励与激励措施 • 方案实施与监督
01
评选目标与原则
评选目标
激励优秀表现
通过评选活动,激励德育工作者 积极投入工作,提升德育工作质
量。
树立榜样
挖掘并表彰优秀的德育工作者,为 其他教育工作者树立学习的榜样。
筛选标准
根据德育工作成果、创新能力、团队协作精神等方面进行筛选,确 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候选人。
专家评审与打分
专家组成
01
评审专家由学校德育领域的专家、学者及资深德育工作者组成

评审内容
02
对候选人的德育工作成果、实践创新能力、团队协作精神等方
面进行综合评审。
打分方式
03
采用百分制打分,各项评审内容设定相应权重,最终得分高者
胜出。
结果公示与颁奖
1 2
公示时间
评审结束后,将评选结果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反馈处理
对公示期间的异议和举报,评审委员会将进行核 实处理。
3
颁奖仪式
在学期末或学年度的表彰大会上,对获得优秀德 育工作者称号的老师进行表彰和颁奖。
04
奖励与激励措施
荣誉称号与证书
优秀德育工作者称号
提前一个月发布评选通知,明确评选条 受理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筛选出
件、流程和截止日期;
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评选周期与时间表
组织专家评审团对候选人进行评 审,确定获奖名单;
公示获奖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处理异议;
举行颁奖仪式,表彰优秀德育工 作者。
方案宣传与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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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德育工作者评比条例
为全面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加强教师的自身修养,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改进和创新德育工作,特制订年度先进工作者评比条例。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思想觉悟高,在政治上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忠实践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德,自觉维护队伍的整体形象。

讲政治,讲正气,以身立教,为人师表。

3、热爱本职工作,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无私奉献精神。

4、热爱全体学生,全面关心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坚持正面教育,不歧视差生。

5、注重自身修养,言谈举止文明,严谨治学,作风正派。

能遵守下列禁规:
6、不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7、不准组织或参与邪教、赌博。

8、不准看色情录像、刊物,不准传播色情和卖淫嫖娼。

9、不准猥亵、玩弄、奸污女学生。

10、上课时不准穿拖鞋、打赤脚、穿背心,不准化浓妆染指甲、染非黑色的头发,不准穿奇装异服。

11、能协助学校开展德育工作,在德育活动中起主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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