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作品类报送表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评选结果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评选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3.03.20•【字号】苏教体卫艺〔2023〕8号•【施行日期】2023.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正文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评选结果的通知苏教体卫艺〔2023〕8号各县级市(区)教育局(教体文旅委),各直属(代管)学校:根据《关于举办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的通知》(苏教体卫艺﹝2022﹞9号)精神,市教育局面向全市中小学校组织开展了以“阳光下成长”为主题的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
在各级各类展演活动中,各地、各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坚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审美情操,坚持校园文化特质,坚持面向全体学生,组织了丰富多彩、具有时代特征和校园特色、符合学生特点的艺术活动,展现了我市中小学生勤学上进、志存高远、奋发成长的昂扬风采。
本届艺术节活动共评出市级艺术表演类作品一等奖25个,二等奖35个,三等奖32个;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一等奖6个、二等奖12个、三等奖13个;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一等奖10篇、二等奖20篇、三等奖21篇。
现场展演一、二等奖作品的指导教师获指导教师奖。
同时,评出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优秀组织奖102个。
现予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1.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优秀组织奖名单2.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声乐展演获奖名单3.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器乐展演获奖名单4.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舞蹈展演获奖名单5.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朗诵展演获奖名单6.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戏剧展演获奖名单7.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获奖名单8.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获奖名单苏州市教育局2023年3月9日附件1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优秀组织奖名单附件2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声乐展演获奖名单附件3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器乐展演获奖名单附件4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舞蹈展演获奖名单附件5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朗诵展演获奖名单附件6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戏剧展演获奖名单中学组一等奖附件7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获奖名单附件8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获奖名单。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参加全国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名单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参加全国第七届中小学生
艺术展演活动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2.01.06
•【字号】京教函〔2022〕8号
•【施行日期】2022.01.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
正文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参加全国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
演活动名单的通知
京教函〔2022〕8号各区教委,燕山教委、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北京市少年宫:
根据市教委《关于参加全国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京教函〔2021〕428),经学校申报、各区报送、专家评审等程序,市教委决定推荐北京市东城区史家胡同小学等45所学校及单位参加全国第七届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其中:艺术表演类节目18个、艺术作品18幅、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8个、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10篇。
现公布参加展演单位、项目的具体名单,请各相关区、学校、单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具体报名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参加全国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名单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2年1月6日。
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21.01.28•【文号】教体艺函〔2021〕1号•【施行日期】2021.01.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2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切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我部决定举办全国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以下简称展演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坚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审美情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活动主题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是“阳光下成长”。
展演活动的各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全面展现新时代青少年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树立远大志向、培育美好心灵,勤学上进、志存高远、奋发成长的昂扬风采。
三、活动原则(一)坚持正确方向。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厚植爱国情怀,培养民族情感,坚定文化自信,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践行跟党走的理想追求。
(二)坚持育人为本。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遵循教育规律、美育特点和校园特色,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杜绝展演活动功利化、娱乐化、成人化。
关于组织参加四川省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的通知(绵教体发〔2011〕237号)

绵阳中学实验学校首届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育人为本,以本校为基础,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使学生参加艺术节活动的过程成为受教育的过程,培养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让每个学生都成为艺术教育的受益者。
艺术节活动要体现绵中实校艺术教育的特点,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促进本校艺术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展示本校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
二、主题和内容艺术节的主题是“阳光下成长”。
本届艺术节活动要以“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为契机,展现中小学生热爱祖国、朝气蓬勃、天天向上的精神风貌,努力学习、勤于探索、敢于创新的风采才华。
要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开展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的艺术活动。
三、参赛对象参赛对象为高2014级、高2013级所有的在籍学生。
四、活动项目和要求本届艺术节活动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美术作品类、艺术教育论文评选。
具体项目及要求如下:(一)艺术表演类1、声乐节目:合唱(人数不超过40人,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钢琴伴奏限1人,指挥1人,合唱指挥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小合唱或表演唱(含伴奏人数不超过15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重唱(含伴奏人数不超过5人,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独唱(可有伴奏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节目:管弦乐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管乐或弦乐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40人,指挥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独奏(可有伴奏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3、舞蹈节目: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校园集体舞人数不超过100人,男女生比例各50%,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4、校园剧或课本剧节目(剧种形式不限,人数不超过8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二)美术作品类1、绘画作品: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或其它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卡通画(单幅尺寸为4开;或短篇4格,每格尺寸为16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参加全国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参加全国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8.26•【字号】京教函〔2021〕428号•【施行日期】2021.08.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参加全国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京教函〔2021〕428号各区教委,北京市少年宫:教育部将于2022年4月举办全国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我市将按照《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21〕1号)要求,在举办北京市学生艺术节活动的基础上组织选拔参加全国展演。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展演内容围绕教育部“阳光下成长”的主题,组织推荐我市中小学师生代表参加艺术表演类、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类、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四大类展演活动,全面展现新时代首都青少年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树立远大志向、培育美好心灵,勤学上进、志存高远、奋发成长的昂扬风采。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4。
二、活动原则(一)坚持正确方向。
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陶冶高尚情操,塑造美好心灵,增强文化自信,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
(二)坚持面向人人。
健全完善面向全体师生的美育展示展演机制,缩小城乡差距、校际差距,让所有学生都参与其中,享有公平、普惠、优质的学校美育,鼓励特色发展,形成“一校多品”的学校美育发展新局面。
(三)坚持改革创新。
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遵循美育育人规律和青少年成长成才规律,健全协同机制,强化资源统筹,优化展演平台,杜绝展演活动功利化、娱乐化、成人化,形成充满活力、多方协作、开放高效的美育展示展演常态化机制。
(四)坚持北京特色。
充分发挥北京的资源优势,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高水平学生艺术社团的引领示范作用,充分挖掘北京地方特色文化,让学生成为展演活动的受益者。
重庆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班级合唱展评获奖名单.doc

5.1
《丰收的节日》《我们的田野》
土湾小学
5.1
《我怎样长大》《红星歌》
九龙坡区
金凤小学
6.1
《妈妈格桑拉》《卢沟谣》
兰花小学
4.2
《吹草哨儿》《愉快的梦》
石坪桥小学
5.5
《春雨蒙蒙地下》《牧童》
共和小学
4.1
《月亮月光光》
《装扮蓝色的地球》
杨石路小学
5.2
《堆雪人》《让世界充满爱》
蟠龙小学
华新实验小学
5.4
《卢沟谣》《小纸船的梦》
米亭子小学校
5.2
《森林水车》《小毛驴》
沙坪坝区
儿童艺术学校
6.2
《妈妈格桑拉》 《放轻松》
育英小学
5.2
《乡间的小路》《我的中国心》
名校联合外语小学
5.1
《叮铃铃》《让我们荡起双桨》
莲光小学
5.2
《叮铃铃》《我仰望五星红旗》
九龙坡区
华润谢家湾小学校
5.6
《清晨》《Do Re Mi》
北碚区
实验小学
5.2
《童心是小鸟》《在灿烂阳光下》
澄江镇小学
重庆铁路小学
6.5
《卢沟谣》《装扮蓝色的地球》
南岸区
怡丰实验学校
5.1
《童心气球》《田野在召唤》
青龙路小学校
6.3
《乘着歌声的翅膀》《太阳出来啦》
弹子石小学校
5.5
《田野在召唤》《字母歌》
珊瑚康恒小学校
3.1
《鹰》、《小鸟,小鸟》
玛瑙学校
6.1
《太阳熟透的苹果》《让世界充满爱》
龙门浩小学校
5.4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暨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节艺术作品评比结果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暨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节艺术作品评比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1.06.16•【字号】苏教体卫艺〔2021〕24号•【施行日期】2021.06.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正文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暨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节艺术作品评比结果的通知各市、区教育局(教体文旅委),各直属学校: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切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根据《关于举办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暨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节的通知》(苏教体卫艺〔2021〕6号)。
乙组报名空缺,经专家组评选和组委会审核,瞿晨昕等学生的53幅绘画作品分获小学甲组一、二、三等奖,其中9幅作品报送省教育厅参加省级评选;邓舒瑞等学生的50幅绘画作品分获中学甲组一、二、三等奖,其中9幅作品报送省教育厅参加省级评选;米聿隆等学生的45幅书法篆刻作品分获小学甲组一、二、三等奖,其中7幅作品报送省教育厅参加省级评选;杨郁颖等学生的37幅书法篆刻作品分获中学甲组一、二、三等奖,其中7幅作品报送省教育厅参加省级评选;陆一腾学生的22幅摄影作品分获小学甲组一、二、三等奖,其中2幅作品报送省教育厅参加省级评选;邱思谦学生的16幅摄影作品分获中学甲组一、二、三等奖,其中2幅作品报送省教育厅参加省级评选;项敏等136名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附件: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暨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节艺术作品获奖名单苏州市教育局2021年6月16日附件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暨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节艺术作品获奖名单绘画(小学甲组)绘画(中学甲组)二等奖书法篆刻(小学甲组)书法篆刻(中学甲组)摄影(小学甲组)一等奖摄影(中学甲组)三等奖。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河南省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现场展演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河南省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现场展演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2.19•【字号】•【施行日期】2021.1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河南省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现场展演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中小学:河南省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目前已进入第二阶段,艺术表演类节目、艺术作品、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美育改革创新案例等省级评审工作已结束。
为进一步展示我省中小学艺术教育成果,经研究,决定举办河南省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现场展演。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展演安排本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现场展演活动将分为舞蹈、戏剧与朗诵、声乐、器乐4个专场进行(具体安排见附件1),展演地点在郑州市第四高级中学。
为确保现场展演活动及节目录制工作顺利进行,各参演节目全体演职人员要按照规定参加预备会,准时到达展演现场,按要求走台、演出、录制。
声乐、器乐、戏剧、朗诵节目必须为现场演唱、演奏和表演。
(一)展演工作预备会安排:定于2021年12月22日14:00召开现场展演工作预备会,地点:郑州市第四高级中学(郑州市惠济区开元路129号)。
请所有参演节目指导教师(一名)、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和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入围学校负责人(一名)准时参会,并提交伴奏音乐、作品曲谱(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的参演学生信息采集表、各校疫情防控安全工作预案等相关材料。
(二)表演类节目工作安排1.舞蹈现场展演:定于2021年12月27日14:00在郑州市第四高级中学艺术中心举行,参演节目(附件2)附后。
展演联系人:郭文静,电话:183****1170。
2.戏剧与朗诵现场展演:定于2021年12月28日14:00在郑州市第四高级中学艺术中心举行,参演节目(附件2)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