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亲传统文化社团章程
亲亲传统文化社团章程

亲亲传统文化社团章程1社团名称:亲亲传统文化社团2社团宗旨:丰富校园文体娱乐活动形式,积极开展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充分发挥学生第二课堂作用,渲染积极健康的文化氛围,让身在其中的个体经过文化的浸润,折射出特殊的书蕴。
3社团活动内容:组织会员开展有关中华民族传统节日的活动,请知识广博的教师开讲座,提供经验建议,指导社团工作。
会员定期聚在一起谈感受,增强彼此间的交流。
举办相关活动,内容包括文化人物,中华颂,文化瑰宝,美术长廊,中国文学,中华美食,民俗民风等。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
4社团口号:爱我中华、长我才华。
5社团成员:马俊豪魏俊杰魏嘉鑫李嘉琪蔡佳乐蔡坤鹏马晓雪单宝青蔡佳龙赵洁郭恩啸蔡龙涛马永坤魏同俊李子健马志斌戴美华戴美玲李伟俊郭葵英郭明振刘萧萧吴艳惠蔡丽君蔡纪浩蔡纪业单保伟代宇龙单明轩单晓辉郭梦丹单彩云孙志新蔡玉立蔡纪丽单建平郭发达单玉婷单雅芝单希蓉单宝珠蔡继鹏李成龙单秋兰蔡雁楠李莹莹6社团成员的权利(1)、社团成员有接受社团培训,参与社团活动的权利。
(2)、社团成员有对本社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的权利。
(3)、社团成员有退社的权利。
(注:凡退出本团的,需经个人申请由各社团指导教师批准后,方可退社。
)(4)、社团成员有权参加该社团组织的各类比赛。
7社团成员的义务(1)、社团成员必须按时参加社团的培训与活动。
如有特殊情况,要提前请假。
(2)、社团成员必须认真及时地完成社团交给的任务,积极参与本团各项活动。
(3)、社团成员必须自觉遵守本团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社团形象,有团体凝聚力。
(4)、社团成员必须维护学校的形象,弘扬鹤池苑小学的校园文化。
8社团活动时间本社团活动时间平均每月一次,具体时间待定。
2010年9月。
传统文化社团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社团名称为:[社团全称],以下简称“本社团”。
第二条本社团的性质:本社团是在[学校名称]指导下,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成员全面发展为目的的校级学生社团。
第三条本社团的宗旨:秉承“传承经典,弘扬文化,丰富校园生活,提升人文素养”的宗旨,致力于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为全体成员提供一个学习、交流、实践的平台。
第四条本社团的活动范围:开展传统文化讲座、研讨会、展览、比赛、志愿服务等活动,组织成员参观历史遗迹、博物馆等,促进成员对传统文化的了解和热爱。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召开需提前通知,并经社团理事会同意。
第六条会员大会的职责:1. 审议并通过社团章程的修改;2. 选举和罢免社团理事会成员;3.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4. 决定社团的合并、分立、终止事宜;5. 讨论并决定社团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社团的日常工作。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各部部长组成。
第八条理事会的职责:1. 领导社团开展工作,组织实施会员大会的决议;2. 制定社团年度工作计划;3. 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4. 管理社团的财产;5. 决定社团的重大活动。
第九条各部部长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并对理事会负责。
第三章会员第十条会员资格:1. 凡热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愿意为社团发展贡献力量者,均可申请加入本社团;2. 经社团理事会批准,成为正式会员。
第十一条会员的权利:1. 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2. 对社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3. 优先获得社团提供的资源和服务;4.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5. 退出社团的权利。
第十二条会员的义务:1. 遵守社团章程,执行社团决议;2. 积极参加社团活动,为社团发展贡献力量;3. 维护社团的荣誉和利益;4. 按时缴纳会费。
第四章财务与活动第十三条本社团的经费来源:1. 会员会费;2. 社团活动收入;3. 社会捐赠;4. 学校和相关部门的资助。
2地方民俗文化社团章程

2地方民俗文化社团章程序言为了进一步了解学习以及传播中国民俗文化,帮助当代中学生进一步地了解我国的民俗文化的价值,为宣传和保护民俗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出我们当代中学生应有的贡献。
有利于更一步地了解我国丰富多彩的民俗文化和民间艺术,增强民族自豪感、自尊心和自信心,从而振奋民族精神,发扬爱国主义精神,热爱家乡,建设祖国。
同时,我们要在整理和交流民俗文化过程中,提高我们的文化辨别力,剔其糟粕,扬其精华,繁荣社会主义校园文化。
一个人生下来就生活在民俗文化中,优秀的民俗文化可以陶冶人们的情操,从而带来思想、精神和伦理道德上的净化,对于我们大学生建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有裨益。
为此,拟制订此章程。
其内容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协会全名板浦高级中学地方民俗文化寻访与探究社。
第二条协会致力于板浦地区民俗文化的收集整理与交流传播,在板浦高级中学语文备课组的领导下开展以学习交流传播民俗文化为主题的活动。
第三条协会宗旨:1.进一步了解学习以及传播中国民俗文化,帮助中学生进一步地了解地方民俗文化的价值。
2.为宣传和保护民俗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出我们当代中学生应有的贡献。
3.有利于更一步地了解我国丰富多彩的民俗文化和民间艺术,增强民族自豪感、自尊心和自信心,从而振奋民族精神,发扬爱国主义精神,热爱家乡,建设祖国。
4.活跃校园文化气氛,促进校园文化建设,顺应校园文化主流思想。
第四条协会活动原则: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严格依照板浦高级中学地方民俗文化寻访与探究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2.协会活动内容要求健康向上、实事求是,致力于搜集了解研究民俗文化,传播有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民俗文化,扩大优秀民俗文化的认同度和影响力。
3.协会成员的招募面向所有在校注册学生,着重吸收热衷于民俗文化传播和研究以及有思想有远大追求的同学,为共同创造社会主义和谐校园文化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第二章会员第五条凡是在本校注册,有正式学籍的学生,热爱祖国、思想上进、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学习能力良好、承认本章程、热爱民俗文化,通过本人申请,经过有关部门审核可成为本协会的注册会员。
传统文化社社团规章制度

传统文化社社团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弘扬和传承中华传统文化,促进社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培养社员的文化修养和社会责任感,特制定本规章,以规范传统文化社社团的组织和活动。
第二条传统文化社社团(以下简称本社)是由热爱中华传统文化的学生自发组建的文化团体,依托学校正式注册成立的社团。
第三条本规章适用于本社的全体社员,并为本社的最高规范和行为准则。
第四条本社遵守学校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觉尊重校团委的领导和管理,积极参与学校和社会的公益活动。
第二章组织第五条本社设立社长、副社长、秘书等职务,由社员自行竞选产生,任期一年。
第六条社长负责本社的全面工作,代表本社管理和处理社团事务,负责与校团委的联系与沟通。
第七条副社长协助社长处理社团事务,协调社员关系,替代社长工作时权利与义务同社长。
第八条秘书负责本社的档案资料的管理和整理,协助社长处理日常事务。
第九条本社设立不同的工作小组,如宣传组、活动组、联络组等,社员可根据个人兴趣和特长自愿加入相应小组。
第十条不同工作小组在活动策划和组织中要密切合作,互相支持,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第三章入会制度第十一条有意加入本社的同学需填写入会申请表,经社长审核同意后,方可成为本社正式社员。
第十二条本社对新社员进行入会仪式,并向其介绍本社的基本情况、活动内容和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新社员应自觉遵守本社的规章制度,爱护社团形象,积极参与社团活动。
第四章活动管理第十四条本社每学期至少组织三次活动,包括文化讲座、手工体验、实地考察等,以提高社员的文化素养和综合能力。
第十五条活动由活动组负责策划,秘书协助安排,全体社员参与,活动期间要遵守活动纪律,服从领导安排。
第十六条活动组在策划活动时应充分考虑社员的兴趣和需求,确保活动的多样性和实用性。
第十七条社员如有意向举办特殊活动,需提前向社长提出申请,并经过部门讨论和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八条活动后,社员可根据个人体会和收获,撰写活动心得体会,提交给秘书,供日后参考。
国学类社团规章制度范本

国学类社团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国学社是一个致力于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社团,旨在培养学生对国学的兴趣和热爱,提升学生的人文素养和文化修养。
第二条国学社的宗旨是: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传承传统美德,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
第三条国学社遵循学校的章程、学生社团管理规定,积极配合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
第四条国学社的成员应当认真遵守本规章制度,恪尽社团成员的职责和义务,共同维护国学社的名誉和形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国学社设主席团、指导教师、常务委员会和普通会员,各部门按需要设立。
1.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组成,主席团负责制定国学社的计划和工作安排,领导整个社团的工作。
2. 指导教师是负责指导和监督国学社的老师,负责协助主席团开展工作。
3. 常务委员会是国学社的议事机构,由主席团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具体的工作落实。
4. 普通会员是指积极参与国学社各项活动的学生,负责执行主席团和常务委员会的决定。
第六条国学社的部门包括宣传部、活动部、文化传承部等,部门负责人由主席团任命。
第七条国学社每学年召开一次会员大会,由主席团负责组织,会员大会是国学社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八条国学社设立奖励惩罚机制,对于表现突出的成员进行奖励,对于违反规定的成员进行相应处罚。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第九条国学社的会员有权参加各项活动,提出合理建议,参与社团管理。
第十条国学社的会员应当认真履行社团章程,遵守社团纪律,尊重师长,团结互助。
第十一条国学社的主席团有权制定各项工作计划和安排,领导会员开展各项活动。
第十二条国学社的指导教师有权对社团进行指导和管理,协助主席团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国学社的会员应当积极参与和组织各项活动,维护国学社的形象和声誉。
第四章活动和管理第十四条国学社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文化活动,如讲座、展览、比赛等,丰富学生的文化生活。
第十五条国学社每周组织一次例会,总结上一周的工作,安排下一周的活动。
第十六条国学社可以邀请专家学者给社员讲学,促进国学的传承和发展。
文化社团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旨在规范本社团的组织与活动,明确社团的宗旨、任务、组织结构及运作机制,保障社团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文化活动的繁荣发展。
第二条本社团名称:[社团名称]第三条本社团性质:[社团性质,如:非营利性、学术性、兴趣爱好性等]第四条本社团宗旨:[社团宗旨,如:弘扬传统文化、促进文化交流、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等]第五条本社团任务:1. 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2. 提供学术交流平台,促进学术研究;3. 培养社团成员的文化素养和团队协作精神;4. 与国内外其他文化社团开展交流与合作。
第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本社团理事会所有。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七条本社团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每届[时间]举行一次,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员大会。
第八条会员大会的职权:1. 审议和批准理事会的工作报告;2. 审议和批准财务报告;3. 修改本章程;4. 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5. 决定本社团终止事宜。
第九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对会员大会负责。
理事会成员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时间],可连选连任。
第十条理事会的职权:1. 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2. 筹备召开会员大会;3. 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4. 督促各部室开展工作;5. 决定本社团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本社团设立以下部门:1. 秘书处:负责社团的日常行政事务、档案管理、会议组织等工作;2. 财务部:负责社团的财务管理、经费筹集和报销等工作;3. 活动部:负责组织策划各类文化活动;4. 宣传部:负责社团的宣传推广、新闻发布等工作;5. 外联部:负责与其他社团及机构的交流与合作。
第三章会员第十二条本社团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
第十三条会员资格:1. 个人会员:热爱文化事业,愿意为社团发展贡献力量的在校师生;2. 团体会员:关心和支持本社团发展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第十四条会员权利:1. 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2. 享有本社团提供的各项服务;3. 对本社团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4. 优先获得本社团的奖励和表彰;5.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初中国学社团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社团名称为“XX初中国学社团”,以下简称“本社团”。
第二条本社团宗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养同学们的国学素养,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第三条本社团性质:非营利性学生社团,接受学校团委和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本社团活动范围:组织各类国学讲座、经典诵读、书法绘画、传统文化体验等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本社团最高权力机构为社团理事会,理事会由社长、副社长、各部部长及部分社团成员组成。
第六条社团理事会职责:1. 制定和修改社团章程;2. 选举和罢免社团领导成员;3. 审议和批准社团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4. 监督社团各项活动的开展;5. 处理社团重大事项。
第七条社团领导成员:1. 社长:全面负责社团工作,主持理事会会议,对外代表社团;2. 副社长:协助社长工作,分管社团各部门;3. 各部部长: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协调部门间关系。
第八条社团各部门:1. 组织部:负责社团活动的策划、组织和执行;2. 宣传部:负责社团活动的宣传和报道;3. 文艺部:负责社团文艺活动的策划和执行;4. 外联部:负责社团对外交流与合作;5. 财务部:负责社团财务管理,定期向理事会汇报财务状况。
第三章社团成员第九条本社团成员分为正式成员和临时成员。
第十条正式成员资格:1. 遵守本社团章程;2. 热爱国学,愿意为社团发展贡献力量;3. 经社团理事会审核批准。
第十一条临时成员资格:1. 对国学有兴趣,愿意参与社团活动;2. 经社团理事会审核批准。
第十二条成员权利:1. 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2. 享有社团荣誉;3. 对社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4. 享有社团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三条成员义务:1. 遵守社团章程,执行社团决议;2. 积极参加社团活动,为社团发展贡献力量;3. 维护社团形象,不得损害社团利益;4. 按时缴纳社团会费。
第四章社团活动第十四条本社团活动分为常规活动和特别活动。
古典文学社社团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古典文学精神,提高社员文学素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第二条本社团名称为“古典文学社”,以下简称“本社”。
第三条本社宗旨:以古典文学为纽带,凝聚志同道合的青年学子,共同研究、交流、传播古典文学,培养高雅情趣,提高文学修养。
第四条本社性质:非营利性学生社团,接受校团委的领导和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本社设社长一名,副社长若干名,负责社团的全面工作。
第六条本社设理事会,由社长、副社长、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社团重大事项的决策。
第七条本社设秘书处,负责社团日常事务的处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
第八条本社下设以下部门:1. 研究部:负责古典文学作品的收集、整理、研究,组织学术交流活动。
2. 朗诵部:负责组织朗诵活动,提高社员朗诵水平,弘扬古典文学之美。
3. 编辑部:负责编辑社团刊物,发布社团动态,宣传社团活动。
4. 宣传部:负责社团活动的宣传推广,提高社团知名度。
5. 外联部:负责与其他社团、机构的外部联络,拓展社团合作空间。
第三章社员第九条凡热爱古典文学,遵守本社章程,承认本社宗旨的在校大学生均可申请加入本社。
第十条社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2. 对本社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3. 优先参加本社举办的各类培训、讲座;4. 享有本社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十一条社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本社章程,维护本社荣誉;2. 积极参加本社组织的活动,履行社员职责;3. 主动学习古典文学知识,提高自身文学素养;4. 为本社发展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第四章活动与交流第十二条本社定期举办以下活动:1. 主题讲座:邀请专家学者开展古典文学讲座,提高社员文学素养;2. 读书会:组织社员阅读古典文学作品,分享心得体会;3. 朗诵比赛:举办古典文学作品朗诵比赛,展示社员朗诵水平;4. 研讨会:组织社员围绕古典文学话题展开研讨,增进学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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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亲传统文化社团章程
1社团名称:
亲亲传统文化社团
2社团宗旨:
丰富校园文体娱乐活动形式,积极开展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充分发挥学生第二课堂作用,渲染积极健康的文化氛围,让身在其中的个体经过文化的浸润,折射出特殊的书蕴。
3社团活动内容:
组织会员开展有关中华民族传统节日的活动,请知识广博的老师开讲座,提供经验建议,指导社团工作。
会员定期聚在一起谈感受,增强彼此间的交流。
举办相关活动,内容包括文化人物,中华颂,文化瑰宝,美术长廊,中国文学,中华美食,民俗民风等。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
4社团口号:爱我中华、长我才华。
5社团成员:
马俊豪魏俊杰魏嘉鑫李嘉琪蔡佳乐蔡坤鹏马晓雪单宝青蔡佳龙
赵洁郭恩啸蔡龙涛马永坤魏同俊李子健马志斌戴美华戴美玲
李伟俊郭葵英郭明振刘萧萧吴艳惠蔡丽君蔡纪浩蔡纪业单保伟
代宇龙单明轩单晓辉郭梦丹单彩云孙志新蔡玉立蔡纪丽单建平
郭发达单玉婷单雅芝单希蓉单宝珠蔡继鹏李成龙单秋兰蔡雁楠
李莹莹
6社团成员的权利
(1)、社团成员有接受社团培训,参与社团活动的权利。
(2)、社团成员有对本社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3)、社团成员有退社的权利。
(注:凡退出本团的,需经个人申请由各社团指导老师批准后,方可退社。
)
(4)、社团成员有权参加该社团组织的各类比赛。
7社团成员的义务
(1)、社团成员必须按时参加社团的培训和活动。
如有特殊情况,要提前请假。
(2)、社团成员必须认真及时地完成社团交给的任务,积极参与本团各项活动。
(3)、社团成员必须自觉遵守本团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社团形象,有团体凝聚力。
(4)、社团成员必须维护学校的形象,弘扬鹤池苑小学的校园文化。
8社团活动时间
本社团活动时间平均每月一次,具体时间待定。
201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