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政考研法综狂背版-法理学(个人比照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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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政法硕(非法本)二战+法考经验

华政法硕(非法本)二战+法考经验

法硕(非法本)二战+法考经验一、综述首先,介绍一下我的情况:我不是学霸型的人,也没有特别强的好胜心,自律能力大众化,不是可以复习两三个月就可以上岸的高手,所以这篇经验更适合大众化,如果你是高手,可以跳过我的一战,直接看二战部分。

本科是上海的四非本科,专业简单说就是工商管理。

大一大二大三上可以说都是玩过去的(所以如果你也是玩了两三年,不要担心,考研会改变你),大三下开始准备考研,一战初试成绩343,超过华政8分,没过六级,没考司考,复试一塌糊涂,一战总成绩和录取线差了5分。

二战一共花了三个月左右,初试成绩381,过了六级,过了法考。

下面详细展开,包括我的经历、方法、时间安排和如果你是二战会经历的心里反应。

二、一战成绩:政治63,英语67,基础课101,综合课112,总分343.三、彷徨首先说明,这一段是专门写给二战的同学。

每一个二战的同学都是最最勇敢和坚韧的。

我是复试被刷下来的,自认为大概是考研最惨。

有多悲痛,如果你经历了自然就知道了,当然我希望大家永远不会接触。

在这里给大家几句忠告:1.初试靠努力这句话是对的,但是复试仅仅有努力是不够的,还需要运气。

2.请务必早一点准备英语听力,他会决定你的命运。

3.如果压线,务必填调剂,不要托大。

4.当你复试失败后,将会面临四个选择:调剂较好的法律院校非全,调剂其他学校全日制,二战,找工作。

这将是一个非常艰难的选择,如果你对自己有清晰的规划,相对好一些。

如果没有,我建议不要二战(虽然二战成功率会相对较高,但是失败率更高),而且这是一个比一战翻倍痛苦的经历。

非全的话,暂时也建议观望,形势并不明朗。

但如果二战,一定要坚持下去,我身边一战、二战半途而废的都有,所以希望你坚持。

二战一定是一个铭记终生的经历。

四、法考法考成绩:客观题200,主观题117。

我是6月中开始的,一战的话,我觉得四五个月最佳,二战的话我建议最少3个月时间备考客观题,因为有一年的一战积累,相对好很多。

法理学笔记概括

法理学笔记概括

华政专升本法理学笔记(大部分转自学姐的博客)很适用1、法理学的学科名称的发展、演变:a. 中国:法理学→法学通论→国家与法理论→法学基础理论→法理学b. 西方:法哲学→法理学2、法理学→重点!以整个法律现象及其发展的共同性问题和共同性规律作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学科。

3、法理学的研究范围:a. 静态:法律规范、法律体系、法律制度、法律渊源、法律文件b. 动态:立法→实施→实现c. 法律发展变化规律:法律起源→法律发展→法律消亡d. 法律文化:法律意识、法律传统、法律原则、法律思想、法律观念e. 法律与社会现象的关系:法律与经济、政治、宗教、道德、历史的关系4、法理学的重点研究:a. 本体论:法的本质、法的现象、法的特征、法的分类b. 发展论:法的起源、法的历史类型、法的消亡c. 价值论:法与正义、法与秩序、法与自由法与平等,法的价值、作用、目的d. 运行论:立法、司法、执法、守法、法律监督5、法的词义→了解!a. 公平、正义体现的是衡量是非善恶标准,评价人们行为准则;b. 具有惩罚犯罪、制裁邪恶功能,能够主持公道,申张正义;c. 审判独立性、公开性、程序性,从“触”到“去”是公开的。

·律:“均布”、准则6、法的词源:法从水,法平如水,法又从去,所以触不直者去之。

Justice:公平、公正、正义、司法、法官、审判之意。

7、法律:a. 广义的法律:指法的整体,包括由国家制定的宪法、法律(狭义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国家认可的政策、判例、习惯等。

b. 狭义的法律→重点!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在我国,狭义的法律仅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律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除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8、法的基本特征→重点!→选择题or简答题a. 国家创制性:①从产生方式上看,法律和其他社会规范的区别:它的国家创制性,即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法律硕士考试分析必备439个背诵知识点(本人心血-专业课247分-10财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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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这个资料是我自己总结的,第一次发布在考研论坛上,因为想挣点财富值,就想着传到文库上面,结果已经被人捷足先登了!我在论坛的ID和我百度的ID是一样的,都是to_be_in_love ,希望这个资料能帮助到大家,大家都是学法律的,也希望大家尊重作者的权利。

联系我可以去论坛上给我留言或者百度联系我。

先强调一点,本资料只用于主观题的背诵,客观题的提高还是需要熟悉书上的每一个角落,全面掌握,勤加练习和总结。

今天下午收拾东西的时候发现了自己当时背诵的时候总结的要背诵的题目,感觉还是有点用的,于是码一下午的字,终于弄完了,现在来和大家分享一下。

其实现在讲背诵有点早了,背诵的时间最早大概10月中旬开始就好,在新分析出来后看了1,2遍后开始,太早开始有可能后劲会不足,但是等到你们今年考研开始背诵的时候我可能就很少来论坛了,所以就提前给大家分享从出来,先做收藏就行了,现阶段还是以看书做练习为主,加深理解,打好基础,这样后面的背诵才能轻松,保证客观题的分数,背好主观就能拿高分。

先说一点,我这个题目,可以算做是背诵的大纲吧,其实没什么技术含量,就是先对照着2012年的考试分析,把自己认为所有可能出主观题的地方,总结成问答题的形式,一道题一道题的写下来。

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因为我背诵的时候是直接拿着考试分析来背的,之前在看分析的时候已经把所有的1,2,3条之类的,和总结性概括性的句子都画了下来,但背诵的时候发现乱七八糟,单纯看页数也看不出来任务量是多少,而背诵是必须要有一个合理的计划来执行才行,要定好计划就要知道目标究竟是多少才能安排每日的进度和任务,所以把要背的内容总结成一道道的题目,任务量看起来就很清晰明了,其次就是在背诵完成一遍以后,可以直接拿着题目来想答案,很方便的检验自己的背诵效果。

关于资料里加星的题目,是我去年在总结出来考试分析上的题目之后,又结合了历年真题,老妖精和其他辅导机构的押题,考点集锦、模拟题、最后五套、标准化题库上面的主观题后重复率比较多的题,有的重复的多,有的重复的少,都算是重点中的重点,但并不是说背会这些题就够了,我总结的题要都背到,才能有保证拿到高分的,诚然,重点恒重,但每年也都会有几个所谓的“偏题”出现。

华东政法大学考研真题1999-2003法学综合试题

华东政法大学考研真题1999-2003法学综合试题

华东政法学院2000年综合考试法理学试题(硕士)第一部分法学基础理论(共30分)一、名词解释。

(每题3分,共9分)1、法律体系2、法的渊源3、法律汇编二、简答题。

(每题7分,共21分)1、当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对法律有何影响?2、社会主义司法的特征有哪些?3、简述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的含义和区别。

2003年法学基础理论部分(50)一、名词解释1、行为模式2、改正正义3、专属权与可转移权4、系统解释5、行政监管二、简答题1、如何理解法的作用(或法治作用)的局限性?2、简述我国社会主义立法的基本原则3、什么是法律责任的免除?其有哪些形式?宪法部分(50)一、名词解释1、刚性宪法2、宪法解释3、政权组织形式4、行政区划5、公民的监督权二、简答题1、怎样理解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2、我国宪法对公民财产权保护的内容有哪些?3、怎样理解我国宪法规定的审判独立原则?中国法制史部分一、名词解释1、钧金、束矢2、汉律六十篇3、大理寺4、六礼5、《训政时期约法》二、简答题1、简述魏晋南北朝时期立法内容的发展。

其主要原因是?2、试述明代法律关于诉讼权利的限制。

其相对唐代有哪些变化?3、试述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抗日民主政权土地立法的主要内容及其成因。

2002年法学础理论部分一、名词解释1、法的价值2、法律关系的客体3、公权利和私权利4、法律监督二、简答题1、请概括说明民法法系的基本情况2、法律与宗教的关系3、什么是法律移植?您如何看待我国的法律移植现象?4、您对我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国策有何看法?请选择某一个角度进行分析。

宪法部分一、名词解释1、宪法判例2、政治协商制度3 劳动权二、简答题1、什么是宪法修改?其方式只有哪些?2、什么公民的监督权?其包括哪些内容?3、简述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中国法制史部分一、名词解释1、刑鼎2、干名犯义3、申明亭二、简答题1、试举二例说明我国古代司法审刑原则的发展2、中国封建法律规定土地典卖必须具备哪些法定程序3、简述《中华民国约法》的主要内容2001年法学基础理论部分(合计30分)一、名词解释1、法系2、任意性规范3、法律解释二、简答题1、简述社会主义司法的基本要求2、权利与权利能力的联系与区别3、简述我国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宪法部分(合计30分)一、名词解释(每题2分,共6分)1、政党制度2、基本权利3、国家机构二、简答题:(每题8分,共24分)1、简述宪法规定的稳定性与适应性之间的辨证关系2、怎样理解公民的言论自由权3、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方面,应着重注意解决哪些问题刑诉部分(合计30分)一、名词解释:(每题2分,共4分)1、上诉2、直接证据二、简答题:(每题8分,共16分)1、我国刑事诉讼中法定的回避条件是什么2、什么是诉讼证据及其特征是什么民诉部分(合计20分)一、名词解释:(每题2分,共4分)1、期间2、诉讼代表人二、简答题:(每题8分,共16分)1、简述确认之诉与给付之诉的联系与区别2、暂缓执行的条件和程序1999年法学基础理论部分(合计30分)一、名词解释:(每题2分,共6分)1. 成文法: 2.法律权利:3.立法体制:二、简答题:(每题8分,共24分)1.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主要区别有哪些?2.社会主义法为什么应该批评地继承日法?3.加强法监督工作有何重要意义?宪法部分(合计30分)一、名词解释(每题2分,共6分)1.政权组织形式2.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 3.公民的人身自由二、简答题(每题.8分,共24分)1.保障宪法实施有何重大意义?2.简述我国采取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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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的本质属性?3.如何理解国家性是法的本质?4.法的阶级性是否意味着法律完全不反应被统治阶级的意志?5.试论法的物质制约性与法的相对独立性的关系?6.法系的含义?7.比较西方两大法系?8.义务本位模式的法律文化和权利本位模式的法律文化?9.法治与法制的区别?10.依法治国的理论内涵和意义?11.试比较社会主义民主和当代西方资本主义民主?12.法治与民主的关系?13.法治的基本原则?14.良法之治?15.法治的生成条件?16.法治实现的驱动模式?17.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18.社会主义法治中的依法治国?19.如何理解法律与经济基础之间的相互作用?20.法律和科学技术是如何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21.法律与政策之间的主要区别?22.法律与道德之间的主要区别?23.法律与一定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道德是如何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24.法律与政治的关系?25.法律与宗教的关系?26.法理学上法的渊源是什么?27.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种类有哪些?28.法的一般分类和特殊分类分别有哪些类型?29.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方法有哪些?30.如何认识法律体系的统一化?31.法律体系有哪些基本特征?32.试述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基本结构?33.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有哪些?34.当代中国法律体系包括哪些法律部门?35.什么是法律责任?与一般责任相比有哪些不同之处?36.法律责任的功能有哪些?37.法律责任产生的起因有哪些?38.构成违法必须具备哪些要件?39.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有哪些?40.法律责任的归结的基本原则有哪些?41.法律责任的免责条件是什么?42.什么是法律制裁?法律制裁与法律责任的相互关系如何?1)国家创制性: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2)特殊规范性:法由法律规范所构成,有特殊的逻辑结构;3)普遍适用性: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代表国家意志;4)国家强制性:法是由国家强制性保证实施的。

2.法的本质属性?1)初级本质- 国家意志性:法律是国家意志的凝结,是实现国家意志的重要手段;2)二级本质–阶级性:所谓国家意志实际上只能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统治阶级凭借自己在经济上和政治上的统治地位,把本阶级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a)统治阶级内部违法问题的处置:统治阶级的内部成员做出违法犯罪行为,说明他企图把自己的个人利益和个人意志凌驾于整个阶级的共同利益和共同意志之上,如果对这种行为听之任之,最终必将从根本上危及统治阶级的共同利益。

当然其惩罚往往是不彻底的,这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内部的团结和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势力均衡;b)被统治阶级愿望要求的满足:统治阶级出于缓和阶级矛盾的考虑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所做的一定让步,目的是为了保全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这说明其统治职能具有两面性;c)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如不保护一般的社会公共利益,其阶级统治就无法维持下去,其出发点始终在于维护本阶级在政治、经济、思想上的统治地位;3)终极本质- 物质制约性:是法最深层的本质,即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一直的内容是由该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

3.如何理解国家性是法的本质?为了反对特殊的私人利益,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国家就必须出面对私人利益进行干涉和约束,其实际措施就是把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利益装扮成“共同利益”,把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美化为“社会公意”,并给予这种意志“以国家意志即法律的一般表现形式”。

事实上,国家意志就是指法本身,说国家意志是法律的一般表现形式仅仅是指法律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

4.法的阶级性是否意味着法律完全不反应被统治阶级的意志?法律反映统治阶级的利益并不意味着法律就完全不顾及被统治阶级的某些愿望和要求,而法律之所以会在一定程度上照顾被统治阶级的利益,往往是统治阶级出于缓和阶级矛盾的考虑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所做的一定让步,目的是为了保全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这说明其统治职能具有两面性(刽子手和牧师)。

5.试论法的物质制约性与法的相对独立性的关系?法的物质制约性说明法的内容及其发展变化是由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但是法也有自己的相对独立性,具体表现为法的历史继承性和其自身发展的规律性。

一方面,由于不同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之间有一定的历史连续性,决定了新旧社会的法律之间必然有一定的继承性;另一方面,由于法律除了受经济基础制约外还要受上层建筑的影响,当它对法律的影响与经济基础的作用方向不一致时,最终还是让位于经济基础的发展要求,法的相对独立性也只能存在于经济基础的发展要求所能允许的范围内。

6.法系的含义?法系是由若干国家和特定地区具有某种共性或共同传统的法律体系的总称。

是同一类法律的总称;具有某种共性或共同传统;在每一个法系中,每一个国家的法律都属于某种社会制度。

7.比较西方两大法系?1)法律渊源:民法法系:制定法是最主要甚至是唯一的法律渊源;普通法法系:判例法和制定法。

2)法律分类:民法法系:公法和私法;普通法法系:普通法与衡平法。

3)法典化:民法法系:法典一直是制定法的重心;普通法法系:传统上不实行法典化。

4)法律概念术语:一个法系所使用的重要概念与术语在另一个法系中极少有相对应的;同一概念和术语,在两大法系中的概念和含义是不同的。

5)适用法律技术:民法法系:法官除确定事实外,首先要考虑有关制定法的相关规定。

在遵循从抽象到一般再到具体、个别的推理模式,运用演绎推理方法,做出对案件的判决;普通法法系:依据遵循先例原则,除确定事实外,需要从有约束力的先例中发现可以适用于当前案件中的相似案例,并从中总结出一般性规则或原则,再用以知道当前案件的审判,即归纳推理和演绎推理。

6)法律发展:民法法系:创制法律的权力属于国家立法机构;普通法法系:法官在法律创制和发展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制定法律适用还要受到法官解释的限制。

7)诉讼程序:民法法系:纠问制,法官处于主导地位;普通法法系:对抗制,法官的作用相对消极,处于中立的仲裁人的地位8.义务本位模式的法律文化和权利本位模式的法律文化?义务本位模式的法律文化:是指以义务为法的逻辑起点和宗旨并以差别对待的原则去安排权利和义务关系;权利本为模式的法律文化:是指以权利为法的逻辑起点和宗旨并以平等对待的原则去安排权利和义务关系。

9.法治与法制的区别?法制是一般法律制度或法律和制度的简称。

它是相对于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以及其他各种制度而言的。

其基本内涵是指法律以及法律的制定和实施相联系的并具有法律效力的各种制度。

法制是静态的、中性的概念,它并不排斥人治,相反倒是经常和人治结缘的。

同时,法制既可以为专制政治所用也可以和民主政治相结合。

法治的内涵更为丰富,它是建立在民主、自由、平等、人权、宪政基础上的立国、治国的思想理论或原则。

在制度层面上,法治是以法制为载体的一整套制度和原则的体现,它几乎包含了法制的全部内容,同时又有法制不可能涵盖的意义。

法制强调法律在国家生活中的最高地位,近现代意义上的法治是民主基础上的法治,十一奉行法律至上为前提的法治原则。

这一原则把法看做国家权力的来源,是建立法制的根本性依据。

有法制不一定有法治,有法治必定有法制。

10.依法治国的理论内涵和意义?1)理论内涵:依法治国就是要求建立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求一切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及全体公民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使人民的意志在行使过程中和最终目的上都得以实现,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

2)意义:a)依法治国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法治的前提和基础是民主,民主必须用法治予以确认和保障,法治是民主的实现方式,将民主的事实加以法律记载,把民主的权利和自由的范围规范化、系统化,使民主的实现具有合法的形式,同时对破坏民主的行为予以必要的制约,法治为正确的行使民主权利指明了方向,确保社会主义民主稳定健康发展;b)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市场经济在某种意义上讲就是法治经济,市场主体的行为、市场体系的维系、国家对市场的宏观调控,都要用法律加以规范、引导、制约和保障。

实行依法治国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内在规律性要求;c)依法治国是维护社会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11.试比较社会主义民主和当代西方资本主义民主?1)社会主义民主的特征:是指建立在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上,由工人阶级领导广大人民掌握政权,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一种国家制度。

从国体上说,是指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当家作主,并由人民对敌人实行专政;从政体上说,是指人民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行使国家的权利。

社会主义民主就是民主与专政的统一、民主与集中的统一、自由与纪律的统一。

其本质和核心,是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2)当代西方资本主义民主的特征:a)由于普选制的确立,在原有间接民主的基础上直接民主的因素得到扩大;b)各种利益集团的广泛崛起,成为弥补选举制、议会制、政党制在功能上的不足的有效手段;c)新闻舆论理论的增强,成为无所不在的直接民主的因素。

12.法治与民主的关系?1)民主是法治的前提和基础a)民主是法治产生的前提:只有具有民主的基本事实,法治才得以产生,没有民主就没有法治;b)民主决定了法治的性质:民主的内容决定了法治的内容,法治是民主的法律化、制度化,是民主的体现和保障;c)民主是法治的力量源泉:只有充分发扬民主,才能在立法上充分反映掌握政权的阶级的整体意志,在执法和司法上获得该阶级成员的普遍拥护和支持,使法治的实现具有坚实的民主基础。

2)法治是民主的体现和保障a)法治是民主的确认形式:法制是民主的事实和成果在法律上的确认;b)法治是民主的实现方式:法治是将法律记载的民主权利和自由予以实现,同时又对破坏民主的行为予以必要的约束;c)法治是民主的可靠保障:只有实行法治才能充分保障民主,而这种保障是建立在民主基础上的,充分体现合法性原则。

3)民主与法治相统一a)民主与法治是相互制约、相辅相成的。

民主是由法治保障的民主,法治是以民主为内容的法治。

法治离开民主,则失去了存在的依据;民主脱离了法治,就失去了必要的保障。

民主与法治只有紧密结合,才能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b)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民主、实行法治,应当做到民主法治化与法治民主化的统一。

“民主法治化”是指社会主义民主要由法律确认和保障,要在法律制度层面上使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极大权威性,不因领导人的更迭和领导人看法的改变而改变;“法治民主化”是指法治尤其是其赖以实现的法律制度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与法律监督各个环节都充分体现民主的精神和原则,从而使法治在其运行和实现过程中,能充分体现人民的意愿和利益。

13.法治的基本原则?1)民主性原则2)合法性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核心原则a)权利主体进行法律行为时必须有合法的资格,各主体只能在自己权利范围内进行活动;b)行为内容不能违背相关法律的规定;c)主体行为必须接受程序法律的约束;d)各种形式的自由裁量权应受到法律和理性的双重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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