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社保明细201407最新
最新2014年济南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和比例

最新2014年济南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和比例、代理济南五险一金
一、自2014年度起,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年度的执行时间由当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二、我市2013年法人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873元。
按照国家和
省的有关规定,我市2014缴费年度(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的下限为2324元,上限为11619元。
济南五险缴费比例以及缴费基数(自2014年7月份起至2015年6月):
比例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类别
单位18%9%1%0.5%1%
个人8%2%0.5%个人不缴个人不缴
社会保险最低缴存基数为2324元,最高缴费基数11619元。
公司承担的总额为:2324*(18%+9%+1%+0.5%+1%)=685.58
个人承担的总额为:2324*(8%+2%+0.5%)=244.02。
201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4%
1%
97.9
24.5
失业
1470
2%
不承担
29.4
/
生育
2447
0.8%
不承担
19.6
/
工伤
2447
按行业分类
不承担
按行业分类
/
注:个体工商户中参加外来务工险人员,其本人上年月平均工
资在2447元至3261元之间的,其养老缴费基数按3262元确定。
不承担
122.4/ຫໍສະໝຸດ 失业保险24472%
1%(农民工不承担)
48.9
24.5
生育保险
2447
0.8%
不承担
19.6
/
工伤保险
2447
按行业分类
不承担
按行业分类
/
外来
务工
险
养老
1310
14%
8%
183.4
104.8
医保
2447
4%
1%
97.9
24.5
失业
1470
2%
不承担
29.4
/
生育
2447
0.8%
不承担
201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金额一览表
表一:适用企业(含参照企业参保的其它单位)单位:元
险种及类型
缴费基数
(下限)
缴费费率
月缴费金额
(最低)
单位标准
个人标准
单位标准
个人标准
基本养老保险
2447
14%
8%
342.6
195.8
基本医疗保险
2447
8%
2%
195.8
2014年度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公示

无异议
Hale Waihona Puke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情况表 当年清 算人数 对账 形式 137 人 实际对账 人数 137 人 对账时间 2015 年 2 月
]
对账单方式[
]、《手册》记载方式[
]、职工签字方式[∨]、其他方式[
职工核对情况说明(有无异议等)
填报人:
填报日期:
2014 年度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公示 及个人账户对账情况反馈表
填报单位(盖章):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已将上年度社会保险参保缴 费情况向职工公布,并按规定开展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向职工公布情况 公布时 间 公布情 况 (有无 异议等) 2014 年 1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山东2014年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

山东2014年企业退休(退职)养老金调整方案如下:一、企业退休、退职人员调整待遇调整(一)调整范围:1、2013年12月底前办理了退休手续的退休、退职人员和建国前老工人(以离退休日期为准)。
2、不含企业离休干部、按事业单位标准(事改企标识为1的)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和退休类别为“64号文一次性补缴退休”人员。
(二)调整办法:1、退休人员(1)普遍调整A、按绝对额调整:每人每月提高170元。
B、按比例调整:按当前月基本养老金的4.8%增加【(现月养老金发放标准-编号145-33(地方性补贴))*4.8%】(四舍五入保留到角)。
(2)适当调整A、年龄调整。
2013年12月31日前满70不满75周岁的,增加30元;满75不满80周岁的,增加50元;满80周岁及以上的,增加90元。
其中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间刚达到70、75、80周岁的,再分别增加220元、130元、240元。
B、企业军转干部每人每月增加50元。
C、企业退休的获省以上劳动模范(包括按规定享受省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的),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其基本养老金低于调整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
同时具备上述两项以上(含两项)条件的,可重复享受。
2、退职人员(1)普遍调整A、按绝对额调整:每人每月提高136元。
B、按比例调整:按当前月基本养老金的4.8%增加【(现月养老金发放标准-编号145-33)*4.8%】(四舍五入保留到角)。
(2)适当调整2013年12月31日前满70不满75周岁的,增加30元;满75不满80周岁的,增加50元;满80周岁及以上的,增加90元。
其中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间刚达到70、75、80周岁的,再分别增加220元、130元、240元。
3、建国前老工人。
红军、抗日和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分别增加500元、400元和300元。
此项不作为计发老工人1-3个月生活补贴的基数。
各地社保标准表

失业 (1%) 22.30 0.00 失业 (1%) 24.47 0.00 失业 (1%) 28.00
小计 278.12 255.82
五险 合计 987.57 965.27 五险 合计 1021.67 997.20 五险 合计 945.44
人员 医疗工伤 养老失业 住房公积 类别 生育基数 基数 金基数 城镇 农村 2447 2447 2447 2447
12.96 企业部分
12.96 工伤 (0.5%) 11.13 11.13 工伤 (0.4%) 8.90 8.90 工伤 (0.7%) 15.58 15.58 工伤 (1.5%) 40.10 40.10 工伤 (0.5%) 15.11 工伤 (0.5%) 13.85
60.00 残保金 (1.5%) 60.00 60.00 残保金 (1.5%) 60.00 60.00 残保金 (1.5%) 60.00 60.00 残保金 (1.5%) 0.00 0.00 残保金 (1.6%) 81.33 残保金 (1.6%) 81.33
医疗 (7%) 256.97 256.97
失业 (2%) 44.60 44.60 失业 (2%) 48.94 48.94 失业 (2%) 56.00
生育 (0.8%) 17.84 17.84 企业部分 生育 (0.7%) 17.13 17.13 企业部分 生育 (0.5%) 14.00
工伤 (0.8%) 17.84 17.84 工伤 (0.6%) 14.68 14.68 工伤 (1.5%) 42.00
个人部分 医疗 (1%+11元) 33.26 33.26 医疗 (10 元) 10.00 10.00 失业 (1%) 22.26 0.00 失业 (1%) 22.30 0.00 失业 (1%) 21.60 小计 233.60 211.34
2014年07月至12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费率

年月至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费率
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额按实际工资总额确定。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均按从业人员实际工资总额核定,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省上年度社平”)的,按全省上年度社平核定;低于全省上年度社平的,其中基本养老保险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报同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后,可按实际工资总额征缴,但年度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社平,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
是以费率计算的。
(具体工伤保险费率见“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表”)
、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社平,年度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社平,年度不得。
2014社保缴费报告--含公积金

备注: 增加人数 缴费数据明细 序 号 1 1 3 3 A B C D 姓名 人员类别 社保 基数 养老 企业 个人 失业 企业 23.17 23.17 23.17 23.17 个人 4.63 4.63 0 0 工伤 企业 生育 企业 减少人数 托管人数 社会保险部分 四险 小计 739.13 739.13 734.5 734.5 5387.49 5387.49 5352.73 5352.73 医疗 基数 3476 3476 3476 3476 17379 17379 17379 17379 医疗 企业 347.6 347.6 347.6 347.6 个人 医疗 小计 企业 个人 小计 缴存 基数 1773 1773 1773 1773 17973 17973 17973 17973 服务费 本月代缴费用 住房公积金部分 企业 个人 小计 企业 本月费用总计 合计 个0.88 470.88
1585.25 1585.25 1580.62 1580.62
本市城镇 17379 3476 1390.32 173.79 34.76 173.79 外埠城镇 17379 3476 1390.32 173.79 34.76 173.79 本市农村 17379 3476 1390.32 173.79 外省农村 17379 3476 1390.32 173.79 0 0 173.79 173.79
1737.9 350.58 2088.5 5700.31 1775.66 1737.9 350.58 2088.5 5700.31 1775.66 1737.9 350.58 2088.5 5700.31 1740.9 1737.9 350.58 2088.5 5700.31 1740.9
3655.66 11235.97 3655.66 11235.97 3620.9 3620.9 11201.21 112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