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业税收政策汇总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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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支持制造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普惠性优惠政策讲解培训课件(小型微利、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

2023年支持制造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普惠性优惠政策讲解培训课件(小型微利、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
支持制造业发展企业所得税 普惠性优惠政策讲解
XX税务服务中心 2023年6月
支持制造业发展企业所得税优惠相关政策
一、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二、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三、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四、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及加速折旧政策
目录
01 基本政策 02 政策要点 03 热点提示
适用期限
相关规定
实际征收率
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 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12月31日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5%
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 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12月31日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5%
100万元<年应纳税所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 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一、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 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
一、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年应纳税所得额
四、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及加速折旧政策
制造业企业
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 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 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的企业2014年1月1 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适用的研发费用

2014-2015年小微企业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2014-2015年小微企业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1、目前对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税款所属期),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

9月1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小微企业加大税收支持,从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底,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等政策。

企业或非企业型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包括分支机构。

2、月销售(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怎么理解?营业额是指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取得的营业额(含免税项目营业额),营业税差额征收的为扣除减除项目后的计税营业额。

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均适用营业税优惠政策,不受经济类型、经营行业和经营规模的限制。

具体有如下几类情况:(1)按月申报营业税的企业或非企业型单位,从事营业税应税项目的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含2万元)的。

(2)按季申报营业税的企业或非企业型单位,从事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季度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

(3)纳税人兼营增值税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该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营业额,其中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4)按次申报纳税的纳税人,不能享受营业税优惠政策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3、我是增值税纳税人,该优惠政策对我单位的规模行业有限制吗?对于增值税纳税人必须是小规模纳税人,且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才可免征增值税;而营业税纳税人只要当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不分规模行业均可免征营业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中所述小微企业不等同于《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述的小型微型企业。

2021年小微企业税收减免优惠政策统筹

2021年小微企业税收减免优惠政策统筹

2021年小微企业税收减免优惠政策统筹一:什么是小微企业?根据财税〔2021〕13号文,小微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总结下来,就是同时满足“1+3”;“1”是非禁限行业,“3”是纳税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三个指标。

二: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纳税,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包括:财税[2021]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这里的重点是按季度申报、小规模纳税人和普票。

目前,大部分小规模纳税人都是季度申报,那就可以享受季度30万增值税免征,例如公司A是季度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21年一季度,1月和2月没有收入,3月收入25万,虽然单月收入超过10万,但是季度没超30万(前提是季报)就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Notes1:公司A依法可以免征增值税,但并不免征企业所得税。

2:如果公司A为季度申报小规模纳税人,但是开具了增值税专票,专票虽然征收率还是3%,但是是不免征的!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包括:财税[2021]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简单概括: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率是5%;年应纳税所得额100~300万元的部分,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率是10%;Note:这是分段核算,比如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200万,那么企业所得税税额计算是100万X5%+(200-100)X10%。

内蒙古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和税收标准解读

内蒙古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和税收标准解读

内蒙古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和税收标准解读内蒙古自治区是中国北方重要的经济区域之一,为了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内蒙古自治区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本文将对内蒙古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和税收标准进行解读。

首先,内蒙古自治区针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减免企业所得税、差旅费和劳务费用税务处理等方面。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内蒙古小微企业可以享受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年营业收入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按照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年营业收入不超过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按照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这相比于一般企业所得税税率25%的税率有了明显的降低,为小微企业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

此外,内蒙古自治区还出台了一系列差旅费和劳务费用税务处理政策,帮助小微企业降低运营成本。

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在支付差旅费和劳务费用时,可以按照一定比例计算,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减少了企业的税负。

其次,内蒙古自治区还为小微企业提供了一些适用于不同行业和特定区域的税收标准。

比如,在科技创新方面,内蒙古自治区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在区域发展方面,内蒙古自治区对特定的开发区、园区和经济开发区内的小微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税收减免。

此外,内蒙古还为小微企业提供一些灵活的税收政策。

比如,在税款缴纳方面,内蒙古自治区允许小微企业根据自身经营状况选择一次性缴纳一年的税款,减少了企业的税负压力。

在税收申报方面,内蒙古自治区提供了线上申报和线下申报两种方式,方便了企业的税务管理。

总之,内蒙古自治区为小微企业提供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和税收标准,包括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差旅费和劳务费用税务处理等方面。

这些政策和标准的出台,为小微企业减轻了税负,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遇。

企业应积极了解和运用这些优惠政策和标准,以推动自身的持续发展。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1、享受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再继续。

2、免征有关政府性基⾦范围再扩⼤。

3、与⾦融机构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4、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再扩⼤。

⼀、⼩微企业政策有哪些⾃2012年1⽉1⽇⾄2016年12⽉31⽇,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6年1⽉1⽇⾄2016年12⽉31⽇,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6年1⽉1⽇⾄2017年12⽉31⽇,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注册公司的⼩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17年12⽉31⽇,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前款所称⼩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型微利企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项和第(⼆)项所称从业⼈数,包括与企业建⽴的职⼯⼈数和企业接受的⽤⼯⼈数。

从业⼈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三)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规定,抓紧做好⼩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作。

同时,要及时跟踪、了解优惠政策的执⾏情况,对发现的新问题及时反映,确保优惠政策落位。

三、⼩微企业优惠项⽬(⼀)优惠政策(执⾏⾄2017年12⽉31⽇)1、符合哪些条件的⼩微企业能享受增值税优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1)增值税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形资产的销售额。

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活动
高新技术企业
广西税务空中课堂
25/38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八大领域):
广西税务空中课堂
26/38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8个条件:
序号 1 2 3 4
5
6
分类指标 基本要求
评价指标 *企业成立年限
*知识产权
*技术领域 高新技术产品
收入比例
研发费用比例
科技人员比例
指标要求
企业需注册满一年以上(365个日历天数)。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
4 四、受灾地区农村信用社免征企业所得税
报表(A类)》(A100000)第23行
… ……
计算的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本年金额。
19 十九、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外包类)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0 二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贸易类)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
33
33 三十三、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 部分减 征或免征( 免征减征:减征幅度_20_%)
广西税务空中课堂
30/38
涉税实务
解析:2020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 =本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本年企业总收入 =【产品(服务)收入+技术性收入】÷(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 =4500÷(6000-800)=86.54%>60%,该指标满足条件。
广西税务空中课堂
31/38
按照新出台的优惠政策,其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等均符合条件, 请问该企
业需缴纳多少企业所得税?
➢ 按照新出台的优惠政策,如果其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等均符合条件, 其仅需

2022年至2024年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2022年至2024年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2022年至2024年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
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
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0号)。

优惠内容:
1)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第一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小型微利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分别都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如何正确区分“三小”纳税人?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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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如何正确区分“三小”纳税人,是困扰很多人的难题,本文详细解析“三小”纳税人的交集与区别,并梳理了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和小型、微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总结出注意事项,帮助您准确理解概念,及时享受优惠政策。

目录一三小”纳税人的交集与区别
二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三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四小型、微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五小微企业免征政府性基金优惠政策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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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利企业税收政策汇总简化
2010-2011年 3万以下 减按50%按20%征税
2012-2013年 6万以下 减按50%按20%征税
2014-2014年 10万以下 减按50%按20%征税
2015-2015年 20万以下 减按50%按20%征税
2015.10-2017 30万以下 减按50%按20%征税
2015年过渡期:20-30万元的企业,老企业分段,1-10月部分,按
20%征税,10-12月部分,减按50%按20%征税,分段利润数按月份比
例计算。10月1日后新办企业,30万以下 减按50%按20%征税

财税〔2009〕133号 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
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
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税〔2011〕4号 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
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
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税〔2011〕117号 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
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
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税〔2014〕34号 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
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
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税〔2015〕34号 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
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
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1号 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
日,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均可
以享受财税〔2015〕99号文件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以下简称
减半征税政策)。
五、小型微利企业2015年第4季度预缴和2015年度汇算清缴的新老政策衔
接问题,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下列两种情形,全额适用减半征税政策:
1.全年累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
2.2015年10月1日(含,下同)之后成立,全年累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
不超过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
(二)2015年10月1日之前成立,全年累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大于20
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分段计算2015年10月1日之前和10
月1日之后的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1.10月1日之前的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的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简称减低税率政策);10月1日
之后的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适用减半征税政策。
2.根据财税〔2015〕99号文件规定,小型微利企业2015年10月1日至2015
年12月31日期间的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15年10月1日之后的经营月
份数占其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的比例计算确定。计算公式如下:
10月1日至12月31日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全年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纳税
所得额×(2015年10月1日之后经营月份数÷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
3.2015年度新成立企业的起始经营月份,按照税务登记日期所在月份计算。

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认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
收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
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
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
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两个标准认定:
财税〔2015〕34号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
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如何去办理小型微利企业资格:
由企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条件,判断后认为符合条件的,可以自行申报享受
税收优惠。
从2014年开始,税务机关不断修改完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和季度
纳税申报表,申报表中设计了“所属行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相关指标,
纳税人在填表的同时,税务机关就可以采集上述相关信息,从而在年度纳税申报
时,可以通过软件判断企业是否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目前,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企
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需另行到税务机关专门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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