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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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已撤销),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国务院扶贫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公布日期】2016.04.20•【文号】人社部发〔2016〕41号•【施行日期】2016.04.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财政厅(财政局、财务局)、水利(水务)厅(局)、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办)、卫生计生委(卫生局)、扶贫办(局)、团委:自200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实施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紧贴基层需求,不断拓展服务领域,规范日常管理,强化培养使用,完善政策措施,取得良好效果,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就业优先战略,健全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组织部、教育部、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等部门决定,2016—2020年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第三轮“三支一扶”计划的基本思路和目标任务“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重大任务。

实施第三轮“三支一扶”计划,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坚持立足教育、农业、卫生、水利和扶贫等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坚持为基层输送和培养青年人才、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工作定位,坚持“稳定规模、优化领域、改进管理、提升质量、强化保障”的基本思路,全国每年选拔招募2.5万名、五年共12.5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

“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要点6篇

“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要点6篇

“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要点6篇第1篇示例:“三支一扶”计划是国家为解决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而实施的一项政策,旨在通过定向招募、培训、派遣,推动大学毕业生到基层一线工作,支持基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实施“三支一扶”计划,要紧紧围绕政策要求,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计划顺利落实,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首先要明确“三支一扶”计划的政策目标和工作要求。

政策明确提出,应该招募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一线从事支援基层工作,包括农村基层、城镇社区、学校及其他社会组织。

同时要求基层单位需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障“三支一扶”人员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实施“三支一扶”计划要坚持政策导向,落实政策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按照规定进行。

其次要加强对“三支一扶”人员的选拔和培训。

选拔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一线工作,需要严格按照招聘标准和程序进行,确保选拔的人员符合政策要求和工作需求。

同时应该对招募进来的“三支一扶”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包括基础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岗位要求等方面的培养,以提升其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更好地为基层服务。

培训内容要针对“三支一扶”人员的实际需求进行精心设计,灵活多样,注重实效,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再次要做好“三支一扶”人员的派遣管理工作。

派遣“三支一扶”人员到基层一线工作,要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要加强与基层单位的沟通联系,了解“三支一扶”人员的工作情况和需求,协调解决各类问题,保障他们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要及时关注“三支一扶”人员的思想动向和心理健康,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保持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稳定性。

此外要加强“三支一扶”计划的宣传推广工作。

政策宣传直接关系到政策的实施效果和社会认可度,要通过各种途径和渠道,积极宣传“三支一扶”计划的政策内容和实施进展,引导广大大学毕业生积极参与其中。

要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开展政策解读和案例推广,让更多人了解政策意图和价值,支持“三支一扶”计划的顺利实施。

三支一扶计划

三支一扶计划

三支一扶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是我国国家政策中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解决我国农村和贫困地区的人才短缺问题,推动农村教育、卫生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介绍三支一扶计划。

一、三支一扶计划的背景和意义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一直是我国发展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

然而,农村地区人才匮乏、基础设施薄弱、教育和卫生事业不完善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农村地区的发展。

三支一扶计划的推出正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通过培养和引进人才,改善农村地区的发展环境,提高农村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

二、三支一扶计划的内容和实施情况三支一扶计划包括“大学生村官支教计划”、“大学生志愿者支农计划”、“大学生支医计划”和“大学生支社计划”四个计划。

这些计划分别面向大学生,通过选拔和培训,将优秀的大学生引导到农村地区从事教育、农业、卫生和社会服务方面的工作。

目前,三支一扶计划在全国各地得到了广泛的开展和实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三、三支一扶计划的影响和效果三支一扶计划的实施对农村地区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和效果。

首先,在教育方面,通过大学生村官支教计划,农村地区的教育资源得到了增加,提高了农村学生的受教育机会和教育质量。

其次,在农业方面,大学生志愿者支农计划的实施,提高了农村地区的农业生产水平和农民的收入。

此外,通过大学生支医计划和大学生支社计划,农村地区的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事业也得到了改善。

四、三支一扶计划的问题和挑战尽管三支一扶计划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由于农村地区的经济和社会条件相对较差,吸引大学生参与三支一扶计划仍然存在一定的困难。

其次,培训和选拔的质量和效果也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此外,三支一扶计划的长期可持续性还需要进一步思考和探索。

五、改进和发展三支一扶计划的建议为了进一步改进和发展三支一扶计划,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投入和支持,提供更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吸引更多优秀的大学生参与到三支一扶计划中。

天津市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天津市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天津市XX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为确保我市xx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顺利实施,根据《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__》(国人部发〔xx〕16号)和《关于做好xx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 __》(人社部发〔xx〕39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xx年,全市共招募210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服务时间为2年。

招募对象主要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市生源xx届、xx届毕业生,个别岗位根据需要可扩大至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外地生源本科或本市生源专科的xx届、xx届毕业生。

招募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二)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三)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四)身体健康;(五)拟招募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宣传动员(一)宣传口号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二)宣传动员市“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和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三支一扶”办)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三支一扶”工作及相关政策,深入“三支一扶”大学生重点高校宣讲优秀“三支一扶”大学生先进事迹,营造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良好氛围。

各高校要开展有针对性地思想政治教育和就业指导教育,积极发挥导向作用,引导毕业生树立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需要的地方去的就业观念。

要利用校园广播台、校园网、公告栏等,向毕业生宣传“三支一扶”工作政策和措施,发布招募信息,开展招募咨询等,切实做好对毕业生,尤其是相关专业毕业生的动员工作。

三、岗位征集(一) 5月15日前,各区县人事局会同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部门,按照塘沽、汉沽、大港三区各招募10名,其他9个涉农区县各招募20名,全市共招募210名高校毕业生的计划指标,及时收集乡镇一级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空缺岗位的需求信息,填写《天津市xx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基层需求信息表》,报市“三支一扶”办。

“三支一扶”工作管理办法

“三支一扶”工作管理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和《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宁党办[2005]57号)精神,加强对高校毕业生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进社区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工作)的管理,确保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三支一扶”工作是国家为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采取的一项措施。

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进社区工作。

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满后,协议自行解除,自主择业。

第三条高校毕业生根据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年度招募计划、服务岗位要求、报名基本条件,自愿报名参加“三支一扶”工作。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职责分工第四条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事厅、财政厅、教育厅、农牧厅、卫生厅、扶贫办、团委组成。

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三支一扶"工作的总体规划,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组织协调全区“三支一扶"工作计划的实施。

(一)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人事厅,其职责为:1、负责制定年度招募工作方案,制定相关政策,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对“三支一扶”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三支一扶”工作情况。

2、组织相关部门做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招募报名、资格审查、确认、派遣等工作。

3、建立高校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工作人员信息管理库。

4、根据考勤结果,负责核发“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生活、交通补贴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协助做好保险理赔工作.(二)自治区财政厅负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生活、交通补贴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体检费等经费的审核、拨付工作.并按财务管理规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三)自治区教育厅、农牧厅、卫生厅、扶贫办、团委分别负责监督指导本系统“三支一扶”人员管理工作。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组织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水利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日期】2021.05.28•【文号】人社部发〔2021〕32号•【施行日期】2021.05.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财政厅(局)、水利(水务)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卫生健康委、乡村振兴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团委: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林草局、共青团中央决定,实施第四轮(2021-202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计划。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培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的基层人才为根本,以服务基层、改善基层人才队伍结构为目的,以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为重点,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干事创业,加快培养一支扎根基层、奉献基层的青年人才队伍,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二)目标任务。

每年选派3.2万名左右,累计选派16万名,并结合就业形势和“三支一扶”事业发展需要,适时合理调整“三支一扶”计划补助名额。

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事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04.10•【文号】国人厅发[2006]38号•【施行日期】2006.04.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副省级市人事局:为做好200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共同制定了《200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人事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做好200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实施工作。

二OO六年四月十日200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精神,根据《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要求,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就联合组织开展2006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2006年,全国共招募2万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一般为2-3年。

二、宣传口号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三、工作部署(一)人事部联合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成立全国“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三支一扶’办”)。

“三支一扶”工作管理办法

“三支一扶”工作管理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和《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宁党办[2005]57号)精神,加强对高校毕业生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进社区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工作)的管理,确保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三支一扶”工作是国家为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采取的一项措施。

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进社区工作。

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满后,协议自行解除,自主择业。

第三条高校毕业生根据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年度招募计划、服务岗位要求、报名基本条件,自愿报名参加“三支一扶”工作。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职责分工第四条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事厅、财政厅、教育厅、农牧厅、卫生厅、扶贫办、团委组成。

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三支一扶”工作的总体规划,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组织协调全区“三支一扶”工作计划的实施。

(一)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人事厅,其职责为:1、负责制定年度招募工作方案,制定相关政策,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对“三支一扶”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三支一扶”工作情况。

2、组织相关部门做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招募报名、资格审查、确认、派遣等工作。

3、建立高校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工作人员信息管理库。

4、根据考勤结果,负责核发“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生活、交通补贴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协助做好保险理赔工作。

(二)自治区财政厅负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生活、交通补贴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体检费等经费的审核、拨付工作。

并按财务管理规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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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的
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经受锻炼,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农村基层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社会事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工作任务
2014年市级“三支一扶”计划招募60名高校毕业生,安排到洛江区、泉港区、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和泉州台商投资区的乡(镇)从事支教、支农(含林业、海洋与渔业)、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

三、宣传动员
宣传口号: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为打造泉州经济升级版,改革创新示范区,生态宜居幸福城贡献力量。

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
要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广泛开展
“三支一扶”计划宣传活动,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并在组织招募
期间将各自网站和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网站的首页显著位置与泉州人才市场网
()建立链接。

各高校要充分利用校内广播台、校园网、公告栏、海报等媒体,广泛宣传“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信息和相关政策。

四、组织招募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招募对象为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泉州生源应届毕业生和近年来未就业泉州生源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
2.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3.敬业奉献,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分配;
4.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89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28周岁(1986年7月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派遣服务单位所在县(市、区)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和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

(二)岗位征集及公布(3月份)
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将本地教育、农业(含林业、海洋与渔业)、卫生、扶贫等基层岗位需求信息汇总上报市“三支一扶”办。

市“三支一扶”办对各县(市、区)上报的岗位需求信息进行审核,报经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招募岗位信息。

岗位征集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组织报名(4月份)
1.报名时间。

4月7日至4月30日。

2.报名方式。

符合招募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规定期限内直接到市“三支一扶”办进行现场报名。

3. 报名要求。

高校毕业生认真阅读《招募通告》和本方案后,按照招募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填写《泉州市201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考核表》(可从泉州人才市场网“三支一扶”专栏下载)。

报名人员对本人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和派遣资格。

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否则取消“三支一扶”计划派遣资格。

其他报名材料详见招募通告。

(四)审查考核(5月份)
1.资格审查。

市“三支一扶”办按照招募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院校考核。

由报名高校毕业生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按照《泉州市201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报名考核办法》审核毕业生报名信息,并填写考核意见。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高校毕业生,市“三支一扶”办根据报名人员基本情况和所报岗位要求,结合院校考核意见,进行量化评分,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人选名单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息反馈给报名高校毕业生。

(五)组织体检(6月份)
市“三支一扶”办按照全国“三支一扶”办制定的体检标准,统一组织入选高校毕业生到指定医院体检。

(六)公示(7月份)
对体检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市“三支一扶”办审核确认后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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